叶伟2050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指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之间的明示协议。一般说来,条约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而对非缔约国并无拘束力,这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国际条约可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主要是指由多数国家缔结的对他们有普遍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法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各国不断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结果。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但为了便于寻找,在现代产生了以公约的形式将国际习惯编纂起来的需要和实践。除了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外,国际司法判例、国际公法学家的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和为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有时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渊源。(3)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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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国际习惯,一是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为各国所共同遵守的那些行为习惯。它有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各国对它的不断重复,二是各国对它的法律确认。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但对各国有约束力。比如外交特权与豁免,起初就是在各国交往中形成的一种惯常做法。
我国古代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做法。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实践。这些做法中的一部分后来逐步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转变成为国际习惯。“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不同,
后者范围更为广泛。除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习惯之外,还包括尚未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通行做法。
国际法的另一种渊源是国际条约。按照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际条约是指国家之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的国际书面协定。
今天,国际条约已经成为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譬如,在联合国登记的目前仍然有效的多边条约有300多个,其中我国参加的就有200多个。
此外,世界各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条约更难计其数。我国和其他国家缔结过的双边条约已经超过了一万个。与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习惯不同,国际条约一般只对其缔约国有约束力。
今天,许多原以国际习惯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法规则,都已经条约化。如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规则,已经由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加以编纂。
中国姓氏的最初来源,是基于“天道”的原始宗教崇拜、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所谓“天道”,即一切事物皆有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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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指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之间的明示协议。一般说来,条约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国际贸易惯例 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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