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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aca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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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大华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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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王者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 研究民俗事象和理论的学科称为民俗学。“民俗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有着极其密切的亲缘关系,如考古学要借助民俗学揭开古代社会神秘的面纱,民俗学要借助考古学提供古代传承文化的实证。编辑本段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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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求好运

民间舞蹈文化发展态势论文一、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民间舞蹈文化结构1.民间舞蹈是人体动态文化民间舞蹈是一种文化现象,它用人类自身的形体动作和思想情感表现社会生活,体现民族历史,传情达意,抒发情怀。民间舞蹈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紧密相连,早在史前时期,我们的祖先就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来表达他们最激动的感情,舞蹈活动几乎渗透到劳动、狩猎、争战、祭祀和性爱等一切领域。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原始舞蹈也随之发展分化,一部分成为为奴隶主表演的舞蹈,以后发展为宫廷舞蹈;另一部分是奴隶们的舞蹈,从祭祀性或其他功能的舞蹈逐渐发展成为民间舞蹈。由于各民族历史发展不平衡,许多少数民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因此很少在史书中留下它们的踪迹。然而极为宝贵的是植根于人民生活沃土中的民间舞蹈,经过数百上千年的传承演变,至今仍流传于各民族群众生活中,尤其是地处边疆交通不便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直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仍较多地保留着原形态的舞蹈特征,具有舞蹈史前史的性质。它们的表演形式、风格特色及其内容所折射出的文化内涵,涉及到民族历史、宗教信仰、生产方式、风土民情、道德伦理、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可以说民间舞蹈是社会文化交织融合的总汇演。2.民间舞蹈的文化结构历史悠久的民间舞蹈,在长期的创造、传承和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结构。从文化人类学和民俗学的视角,通过文化层次分析法来剖析研究,以便使我们更为准确地揭示其全貌和特质。任何文化的产生、发展、演化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民间舞蹈的时间性,即民舞文化的纵向面,展现民舞产生、发展、变迁的过程,可称之为“时间文化层”,即其历史层面。从时间文化层来分析民间舞蹈的形态,可分解为“原生形态”和“变异形态”二种形式。二种形态的生成都具有一定的条件和背景,主要是自然生态环境、社会历史背景、民舞群体的民族心理和审美心理等方面的综合互动作用。原生和变异二种形态的演变,不是简单的更替,而是累积和融合,它表现为原生形态舞蹈的基本节奏、步伐、动律和体态的基因及其功能、文化内涵,有选择的保存和新形态的重新整合。民间舞蹈的空间性,即民舞文化的横断面,展示民间舞蹈的结构、表演环境、表演形式和程式,可称之为“空间文化层”。从空间文化层来分析民舞结构,可分解为“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二种构架。表层结构是指民舞表演中可见的物质性、动态性等符号,符号象征物具有指称、意味和记忆等功能。深层结构是指民舞主体即特定民族群体的宗教信仰、民族心理、审美情趣等无形的意识形态,它是蕴藏在民族群体头脑中的宗教观念、价值观念、生死观念等。二、民间舞蹈与当代社会转型1.“社会转型”简说世界上的一切文化现象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变异性是永恒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在社会转型期尤其如此。1978年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为首要任务的社会主义新时期,我国社会进入了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型的加速期。何为社会转型?社会学家认为:“‘社会转型’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说详细一点,就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当我们说社会转型时,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几乎是同义的。”〔1〕社会转型期不是一切都变, 也不可能一切都不变,哪些该变,哪些不该变,都有一个向度的问题。本篇论文无意去探讨“社会转型”这一社会学术语,而是想通过吸收社会学家的科研成果,在当代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从人文学科透视、分析传统的民间舞蹈生存与发展的现状,剖析其变异原由,使我们能较为全面、客观、理性地看待这些现象。2.民舞生存空间的变化我们知道,历史上由于我国各民族地区社会结构、经济类型、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制约,千百年来民间舞蹈是在特定时空、特定群体中传承的,这个“特定时空”大多包括宗教仪式、祭祖祈神、年节聚会、生产劳动、婚丧嫁娶、谈情说爱等各种民俗事象;这个“特定群体”是指各民族的广大民众。尤其是地处边疆的少数民族人民,他们总是喜爱用本民族的民间歌舞表达自己喜怒哀乐的情感,就是在劳动小憩或亲朋相聚的日常生活中,他们也要唱唱跳跳歌舞一番,民间歌舞是他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生产的快速发展,通讯、交通的大力改善,各民族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有了空前的提高。特别是在一些交通较为便利,自然和文化资源丰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在发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民族贸易等地方经济中,接触了外界,开阔了视野,他们还通过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电脑网络等现代化传媒方式,认识世界,了解经济文化的最新信息。当代色彩纷呈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并正在改变着他们的思维方式、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西方的迪斯科、现代舞、卡拉OK等娱乐方式迅速传播,尤为青年人所青睐,传统的民间舞蹈不再是群众唯一的娱乐形式。在社会转型加速期,由于传统文化因素和现代文化因素的摩擦,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撞击,文化娱乐形式的多样性和普及性,特别是价值观念的转变等诸多因素,使古老的民间舞蹈文化正在发生着程度不同的变化,这一变化呈多元、多样、复杂性的发展态势。三、民间舞蹈的时空移位与新包装1.民舞资源的开发与利用90年代,我国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对外联系,为该地区的社会进步和文化变迁创造了条件。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奇山异水风景秀丽,文物古迹多有保存,奇特的民族风情,深厚的文化底蕴,因而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成为这些民族地区发展的首选项目,旅游业的发展使该地区走出封闭的山寨,逐渐摆脱贫困,走上致富的道路。与此同时,在一些大中城市,也掀起了兴建民俗村、民族园、风情园的热潮,这些旅游景点规模不等,他们将各民族风格独特的建筑荟萃一起,并配上身着盛装的本民族群众载歌载舞,动静结合,交相辉映,使游客在一天或半天之内饱览民族风光。这一时期利用传统的民俗节日,采取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根据商品流通的需要生造出各种五花八门的节日,民族歌舞自然是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此间的民间舞蹈在旅游景点或节日活动中,展现风土民情,渲染节日氛围,增加活力和参与性,加强与商客游客的感情交流,创造宽松和谐的气氛等,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民舞文化时空的移位民间舞蹈多与信仰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仪礼民俗紧密相连,其表演的时间性和空间性无不受到民俗活动时空的制约。长期以来各民族各地区都形成了独特的节日、祭日,并从常日中突出出来,且以年为周期,循环往返,周而复始,不同的节日、祭日还形成了程式化、仪式化以及禁忌等约定俗成的风习。然而旅游景点的民族节日和歌舞表演,打破了原时节性和空间性的局限,反复再现节日民俗事象和民间歌舞等场景,使民间舞蹈赖以依存的民俗文化时空发生了变化,其内容逐渐脱离了原有的含义,成为旅游观赏文化的组成部分。以贵州雷山郎德村为例:这一带风俗约定,农历六七月间吃新节后才开始吹芦笙,到正月十五以后禁止吹奏,据说是春天后吹芦笙惊动谷神会造成粮食歉收。过去对违者处罚很重,要本人宰牛扫寨发誓不再违犯。作为旅游点开发后,现在只要游客一到,不论春夏秋冬哪一天,村民们照常吹芦笙跳《芦笙舞》迎接。过去只有在十二年一次的“鼓社节”(吃牯脏)才敲击的铜鼓,也照例每日向游客敲响。〔2〕滇东南彝族地区也有此风俗, 每年四月初八“跳宫节”后不能再敲击铜鼓,理由也是铜鼓声会惊动谷神而使庄稼歉收,如今也已改变。云南石林是著名的旅游胜地,石林周围居住着彝族支系撒尼人和阿细人,边弹大三弦边跳《阿细跳乐》,是他们的代表性舞种。改革开放前,彝族人民基本按照传统习俗过火把节,没有表演成分,没有商业性质。节日期间或花好月圆之际,撒尼、阿细青年男女总要会聚一起,围着篝火跳乐(月),他们以舞蹈的方式自娱自乐,表达彼此之间的爱慕之情。近十多年来,节日活动产生了质的变化,节日期间国内外、省内外游客和商人大量涌来,其人数无数倍于当地彝族人。昔日彝家老少高举火把游弋田间驱瘟逐疫的火崇拜仪式,变成了广场的象征性篝火;昔日围着篝火自娱自乐、谈情说爱的《跳乐》,变成商业性的歌舞表演;昔日以血缘群体和地缘群体为节日的主体,变成数倍于本族人的外来者。3.民舞形态的新包装民间舞蹈在新的时空环境内,展示给游人的舞蹈形态大多是经过加工后的新包装,在“原汁原味”的基础上,经改编更加光彩夺目,显示出民间舞蹈无穷的魅力,此种民舞具有“新民舞”的意义。旅游景点的民间舞面对的是广大游客,经过加工改编后的民间舞突出了表演性和观赏性,强化了原民舞的风格韵律,动作变化更为丰富优美,既保持了民间舞蹈的“土风”味,又适应旅游文化的艺术欣赏品味。云南德宏州的《新嘎光》就是生动的一例。傣族人民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傣家人说“没有歌声和舞蹈的日子,就像吃菜没放盐巴一样”,“看不见孔雀跳舞,就得不到幸福和吉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德宏地区成为国内外旅游和经贸的热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食粮的需求越加迫切,旧的民舞形式已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80年代中,州歌舞团和群艺馆的舞蹈家们,在原民间舞的基础上,从中加以精选、提炼,整理改编出《新嘎光》,既保留了抒情典雅、韧性起伏的动律特点,又规范发展了动作组合,很快得到傣族群众的认可,特别受到广大青年的欢迎。全国民舞集成工作的大力开展,有力地促进民间舞蹈的收集、整理与改编,使一些濒于失传的民间舞蹈获得了新生,也使一些基础较好的民间舞更加焕发出生命的活力。藏族《龙鼓舞》是青海省黄南州新挖掘的原始祭祀舞蹈,每年于六月跳神会时祭祀神灵、禳灾驱邪、保佑村民人寿年丰,青壮年男子手持单面鼓在神师的引领下边击鼓边跳。经整理加工,将流传下来的13段(套)动作,更趋完整规范,以雄健粗犷的跳跃击鼓动作,表现了请神、敬神、送神、降魔以及模仿雄鹰、骏马、海螺、太极等形象,无论从动作的发展、队形的变化或情绪的渲染,使这古老的舞种得以新生。陕西的《安塞腰鼓》、安徽的《花鼓灯》、山东的《鼓子秧歌》、青海玉树的藏族《卓舞》等一大批民间舞蹈,都在保留原基本节奏、步伐、动律、体态的基础上,进行了不伤筋骨强化精华的加工,在服饰、道具、音乐伴奏上突出了民族色彩,加强了表演性和观赏性,适应了当代审美的要求。加工后的民间舞又回到民间,从而带动了民间舞蹈形态从原生或半原生形态向变异形态的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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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子钩

中国民俗文化 ——风水文化和风水建筑风水一说被大多数人视为无稽之谈。在科学发展的今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风水之说并不是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也将其看做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 《黄帝宅经》曰:地善,苗旺盛;宅吉,人兴隆。短短十个字就完全道出风水学的精髓。风水从字面上来理解,风是流动的空气; 水是大地的血脉, 万物生长的依靠。有风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和生气,万物就能生长,人群就能生活。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正因为有了空气与水和适宜的温度,地球上才有了生命。所以,风水一说也有正确所在,正因如此,在建筑中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风水一说。在中国有许多风水建筑,人们在建造房屋,选择家宅的时候会注意风水的好坏,讲究环境方位问题。人们也常以山水俊秀,地灵人杰等词语来赞美自己所在的地方。风水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那么,何为风水文化?它究竟是迷信还是科学呢?《葬书》最早提出风水一词,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所谓的风水学便是:太极生两仪(阴阳、正负) ,两仪生四相(五行) ,四相生八卦,八卦生二十四山。通常人们将风水分为:龙、穴、砂、水、向、意、形、天。所有高等的风水师,都是按这些理去做,但要结合人命理,本性去计算;以前风水大师们的一句发家名言便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中国古人把风水称为堪舆,也叫地理,我们可以将其连起来读做:堪舆风水地理——堪(观察天) 、舆(勘察地)、风(空气空间) 、水(水文水质)、地(地形地质)理(的研究分析理论) 。在地球上, 水、 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是也是风 占最大体积的物质是风、 地。 (空气)、水、地(土地) 。在地球上除了由天体进来的物质之外,几乎所有物质都由风水地三者所承载所包含所孕育,当然也包括人类。可见古代人所说的风水,就是泛指地球中的所有物质,风水学就是研究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微观物质(空气、水和土)和宏观环境(天地)的学说。 根据古人的感知,在大地上除了地和水之外,余下的就是空间了,空间里只有风了。古人认为,风和空间和天是联在一体的,风水学中所说的风,既是空气,也代表空间,同时也包含天。老子曾说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就是天,所以有天一生水之说,二就是地,三就是水。翻成白话文便是:天生地,天地生水,天地水生万物。 风水一词最早出于伏羲时代, 太昊伏羲根据自己研创的简易图, 推理出地球有过一段是风与水的时期。《简易经》里记载: “研地说:一雾水,二风水,三山水,四丘水,五泽水,六地水,七少水,八缺水,九无水。 ”这里所指的风水应该就是风水的原义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风水一词是这样定义的: 指住宅基地、 坟地等的地理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在《辞海》中也是如是解释:风水,也叫“堪舆” 。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但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准确。其一,它将风水等同于一种迷信,没有肯定其科学的内涵;其二,没有把风水与风水术区别开来。风水是从古代沿袭至今的一种文化现象。从表面上讲,它是一种民俗,一种择吉避凶的术数;从本质上讲,它是古人研究人与环境之间关系 、的一门学问。简略地说,它与现代的“人类聚居学”“环境地理学”有些相似,但二者之间仍有本质的差别: 后者是建立在观察与实验基础上的一门科学; 而前者由于缺乏科学理论与实验基础, 夹杂着许多唯心主义的说法和迷信的内容, 以至于我们还不能将它作为一种科学,只能作为一种“术数” 。近年来,由于对传统文化研究不断深人,中外学者对风水的看法渐趋一致。他们认为:风水是中国古代为寻找建筑物吉祥地点而提出的一套景观评价系统, 是古人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处理的方法与布局的艺术。风水的范围包含住宅、宫院、寺观、陵墓、村落、城市等许多方面,其中涉及死人葬地的称“阴宅风水” ,涉及生人居住地的称“阳宅风水”。风水有糟粕也有精华,不能简单地采用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对待它。有的学者还认为,严格地讲,风水与风水术是有区别的。风水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本体是自然界;而风水术是主观对客观的活动,其本体是人。中国风水学是宇宙星体学、天文学、天体运行方位学、地球物理学、地磁方位学,水文学、地质地貌学、环境景观学、自然生态建筑学、社会伦理学、美学、人体信息学、气象学、空间选择学、时间选择学、民俗学、做人哲学、玄学、易学、预测学、阴阳学、五行学、形气学、理气学、日课学等等一门庞大的综合类学科。这是中国古人的伟大智慧的结晶,这是我们后人所应学习继承,应大力发扬光大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所有人都熟知的风水建筑可能非故宫和明十三陵莫属了。 北京有一条龙脉,贯穿故宫和明十三陵。 古代君王身前居住之所与身后安息之地皆在龙脉之上,受天神庇护。 故宫,距今已经有了 600 多年的历史。故宫的龙脉与昆仑山相通,而昆仑山与天上元气相通。故宫中的交泰殿是故宫的龙穴也是北京城的龙穴,同时也是全中国的龙穴。从静态风水来看,故宫后有景山,前有金水河,位于山水之间,镇山金水,处于山水的环抱之中,为延年穿宅之格。从后宫后寝分析,以前宫前三殿来论,主体建筑太和殿、中永殿、保和殿皆占吉星位置,以后寝、后三宫来论,朝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亦处于吉星位置,尤其是延年吉星得位,更主长久稳固。整个故宫是完全按照风水这个大体的格局来建造的。明朝皇帝的墓葬群——十三陵亦是如此,它始建于永乐七年。为了求得吉祥的墓地,明成祖命江西风水师在昌平境内找到了这一片山地, 经朱棣亲自踏勘确认后并封为“天寿山”。以后的十二代明朝皇帝也相继把陵墓建造在这里,十三陵周围层峦叠嶂,秀美天成。十三陵所处的地形是北、东、西三面环山,南面开敞,山间众溪汇于陵前河道后,向东南奔泻而去。陵前神道两侧的两座小山,为“龙山”和“虎山” ,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用风水理论来衡量,天寿山山势延绵, “龙脉”旺盛,陵墓南面而立,背后主峰耸峙,左右“护砂(山)”环抱,向南远处一直伸展至北京小平原,前景开阔。陵墓的“明堂” (基址)平坦宽广,山上草木丰茂,地脉富有“生气” ,着实是一处天造地设的帝陵吉地。这次在去北京的旅游途中,我还听说了北京另一特别知名的风水建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厦。此建行位于北京西二环金融街 25 号。“金融街”在元代被称为“金城坊” ,明、清两代是金铺、银号聚集之地;清末至民国,我国的大部分银行也多设于此,是历代各种金融机构垂青的风水宝地。“现在的‘金融街’始建于1993 年 8 月,至 2005 年全部完工。南起复兴门, 北至阜成门,东临太平桥,西沿二环路,占地总面积 103 公顷。这里云集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中行总行、农发行总行等国家级银行总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保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一大批著名金融保险证券单位和电信企业入驻。马来西亚丰隆集团等国外的著名银行机构等 200多家国内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落户此地, 成为我国掌握国际最新金融信息, 了解世界金融动态的国家级金融中心。” 虽说在此块“风水宝地”之上,但建行总行却是“地处不兴” 。建行门前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遇“天桥煞”,而其西北角又面对十字路口遭“路冲煞” ,皆为泄财之象。相传时任行长周小川为此请来了香港著名的风水大师为建行的设计出谋划策, 力图化险为夷。于是便有了这幢为北京人所津津乐道的“风水建筑” 。金融街上的建行大厦通体黑色,在世界建筑史上实属罕见,在风水学中,黑色属水,水亦表财,黑色不仅催财力量强而且可以化煞;在西北角的煞重之位,大厦被设计成两把尖刀状的化煞布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顶部,为四个形如水闸放水的旺财设计, 意为财源滚滚;十字路口与天桥的西北角也有一对号称中国最大的汉白玉貔貅来招财镇宅;在貔貅的正中,竖立三根旗杆,意为三根高香表示对天地神灵的敬畏。在如此风水建筑的庇佑之下,这几年来,建行蓬勃发展,成为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之楚翘;原行长周小川也官升三级,从总行行长之位扶摇直上至证监会主席、央行行长之高位。真正的中国古代风水学应该是一种古代人类繁衍生息,治国安民等社会活动所形成的生存知识;是一种研究大自然对人类作用的精深学问;是一种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是一种趋吉避凶的术数; 是一种流传了几千年的民俗活动;是一种中国独有的以天人合一阴阳调和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产物;是一种由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所形成的人居环境选择优化的实用技术;是一种由中国古人的唯物唯心学术混杂而形成的博大学派; 是一种科学与玄学相提并论的、精华与糟粕并存的、落后于现代技术的、超越于现代科学的的系统理论;是一种宝贵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风水可以改天命而夺神功,这是古人对风水学的高度肯定。风水学告诉人们要能顺应自然规律,做到天人合一,要优化自然环境,这样就有了好的阴阳宅,有了好的风水地的吉气感应与荫庇,自己和后人即可以平安昌盛,所以丁财贵秀,百福臻临,如果人人家家都能获得好风水地而吉祥, 社会就会因人人平安幸福而和谐,民族国家也就会因人人有为家家发达社会和谐而兴旺,这就是风水学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所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风水不是万能的,风水也只是影响人生的一种力量。中国风水学虽博大但杂乱,虽精深但虚玄,虽可验证但少数据,虽有作用但多无科学根据,尚存在很多局限性,广而无边,深不见底,艰以学习,难以操作,尚泥古不化,裹足不前,为此,但愿风水同行们能摒弃成见,在考古践今的同时,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它,充实它,完善它,提升它。是所至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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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宇哥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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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格式毕业论文文本格式规范材料目录1.文献综述2.提纲3.中文摘要、关键词4.英文摘要、关键词5.正文6.参考文献7.总结与体会8.谢辞9.附录(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论文主标题文献综述大理学院文学院 级汉语言文学专业 ××× 学号:×××指导教师:××× (职称)前言主要说明写作的目的,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一、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二、说明写作目的、意义和作用;三、综述问题的历史、资料来源、现状和发展动态;四、如果属于争论性课题,说明争论焦点的焦点所在。五、选择这一专题的目的和动机、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主题主要综述材料来源,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比较、评述各种观点的异同及其理论根据,从而反映作者的见解。主题部分的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在逻辑上要合理。行文结构上,可以进行纵向综述,如按年代顺序对某一专题的历史发展进行综述;也可进行横向综述,如按文献与论文主题的关系由主而次进行综述,或将不同的问题进行分类综述,或将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还可进行纵横比较综述。总之,综述的目的在于了解某一专题的研究历史,分析当前研究现状,提出展望性意见。总结对全文主题进行概括,重点评议,提出结论,得出自己的见解。要说清前人研究的不足,衬托出做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和理论价值。参考文献[1](句段涉及论题)梁启超著.国之美及其历史[M].方出版社,1963年版,第131页.[2] (专著涉及论题)隋树森.诗十九首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55年3月第1版.[3] (章节涉及论题)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7月第1版,第212-213页.[4] (论文涉及论题)张如倩、张启成.古诗十九首创作时代新探[J].徐州民族学院学报.1990年第4期,第35-38页.年××月××日(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主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一般不宜超过30个汉字字符。)提纲(小二号,楷体,加粗,居中)前言(四号,黑体,居中)正文(四号,黑体,居中)分标题一 四号,黑体 小四,宋体 小四,宋体 小四,宋体……分标题二 四号,黑体 小四,宋体 小四,宋体 小四,宋体……分标题三 四号,黑体 小四,宋体 小四,宋体 小四,宋体……结论(四号,黑体,居中)(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主标题大理学院文学院 **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 学号:【摘要】(中文)概括课题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300字以内为宜。内容摘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关键词】(中文)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摘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5个词汇作为关键词。(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主标题(英文:小二,Times New Roman,居中)Sun Lichun, Student No. 2004107074,Specialty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Class:2,Grade:2004,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Dali University(说明:以上为小四,Times New Roman,居中)【Abstract】(英文)以250个实词为宜。【Key words】(英文)(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主标题大理学院文学院 **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 学号:前言说明选题的缘由,国内外对本课题已有的研究情况的评述,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用的手段及方法,成果和意义的概述。正文课题的提出,理论论证,以及对结果的讨论等。结论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课题研究中尚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参考文献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向读者提供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学生查阅的文献原则上不少于15篇。行文中在引用的地方标号(一般以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编号以方括号括起,放在右上角,如[1]),然后在全文末单设“参考文献”一节,按标号顺序顶格一一说明文献出处。(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总结与体会学生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知识的综合运用、新知识的学习、解决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所受到的基本训练和能力培养的感受。对走向工作岗位具有重要的意义。说明:“总结与体会”不少于1500字。(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谢辞以简短的文字对课题与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如指导教师、答辩及评阅教师、提供资料的单位及个人、同学等)表示自己的谢意。(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附录1、文献综述: 份2、手写提纲: 份3、历次修改稿: 份4、调查资料: 份5、一些有参考价值、但不宜放在正文中的内容: 份(注意:该内容单独成页)范文自然崇拜:人与自然对话的语境张强【专题名称】宗教【专 题 号】B9【复印期号】2003年04期【原文出处】《江海学刊》(南京)2003年03期第50~56页【作者简介】张强,1956年生,文学博士,淮阴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内容提要】 在人与自然对话的语境中,拜物是必不可少的文化因子。在万物有灵向自然崇拜过渡的叙事话语中,其叙述语言一方面接近了自然崇拜的所指和能指,另一方面又通过神话语言把追究自然的话语蕴含在初民的价值观中。神化自然和将自然人格化为崇拜自然提供了先决条件。图腾崇拜是自然崇拜的前提,万物有灵是从图腾崇拜到自然崇拜的中介语言。自然崇拜对图腾崇拜中心话语的取消主要表现在张扬万物有灵的“元语言”方面,其“元语言”由深层浮向表层,使以图腾崇拜为标志的中心话语在接近自然崇拜——权力话语时成为可能。【关 键 词】自然崇拜/人与自然/对话/语境一在人与自然对话的语境中,神话具有特殊的意义。黑格尔认为:“从客体或对象方面来看,艺术的起源与宗教的联系最密切。最早的艺术作品都属于神话一类。在宗教里呈现于人类意识的是绝对,尽管这绝对是按照它的最抽象最贫乏的意义来了解的。这种绝对最初展现为自然现象。从自然现象中人隐约窥见绝对,于是就用自然事物的形式来把绝对变成可以观照的。这种企图就是最早的艺术起源。”(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4页。)茅盾在给神话下定义时说:“所谓‘神话’者,原来是初民的宇宙观,宗教思想,道德标准,民族历史最初期的传说,并对于自然界的认识等等。”(注:茅盾:《中国神话研究初探》,《茅盾评论文集》(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242页。)宗教与神话的不可分割性使神话成为了人与自然进行对话时的最有意义的话语。关注神话,将神话与宗教拧结在一起几乎成了研究者们的共识,恩格斯在他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也曾将神话包容在宗教观念之中,针对印第安人的宗教观念(神话)和崇拜仪式,恩格斯指出:“他们已经给自己的宗教观念——各种精灵——赋予人的形象,但是他们还处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所以还不知道具体的造像,即所谓偶像。这是一种正向多神教发展的对大自然与自然力的崇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8页。)神话在起源上与宗教的同步性,有时使人很难把它们截然分开,这种情况的存在恰好说明了神话语言的深层闪烁着自然崇拜的文化因子,它对宗教信仰之语义的启迪则规范着人与自然对话时的语境。这一语境的出现是历史的因然,当它把人与自然的对话锁定在关注自然的方向时,这时它又以信仰的形式培养着人的宗教情感。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们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但是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本身一样,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在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4~355页。)黑格尔也指出:“只有艺术(指神话)才是最早的对宗教观念的形象翻译。”(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4页。)也就是说,神话的自然本色是以自然崇拜为内在的语言结构,这种语言结构经过显现,则成为了初民们与自然进行对话时的最有意义的话语。当自然崇拜以宗教信仰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宗教与神话的互渗不但使它们以对方为存在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它把人置于自然力(异己的力量)支配之下。这虽然是神话无可奈何的选择,但神话对宗教的依存却壮大了自己。从万物有灵到萌生自然神的观念,从关注自然神(敷衍自然神的故事)到确认支配神,从确认支配神到确证一元至上神,从确证一元至上神再到人神合一,创造出英雄神的神话,神话语言的发展与壮大是与原始宗教息息相关的。进而言之,这是一个多语的时代,也是一个富有创造性的年代,想象和幻想的空间不但为人提供着丰富的语言词汇,传达着想说的意念,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力的加强也在不断地提高着人类认知自然的质量。在人与自然对话的语境中,拜物是必不可少的文化因子。当人类刚刚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的时候,主体意识的难以确证往往使他们把自己视为自然的附属物。然而,正因为人有了拜物的意念,神话才有了酝酿和发生的语言土壤。迷信神灵的突出表现是关心自然超过对自身的关心,由此而萌生的宗教情感则使人在自然面前表现出诚惶诚恐的情状。在宗教情感的作用下,人在宇宙万物面前的无知虽然使他们难以自信并丧失自我,然而透过人与自然进行对话的话语,却又可以看到人驾驭自然、追求心灵自由的要求。从另一个层面来看,这一追求虽说是不自觉的,但它却表达了人与自然进行对话的企图。拜物培养了人的宗教情感和中心话语,其话语对自然的神灵化大体上有两个指向,一是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神话语言,以神话追究自然,与自然进行着富有成效的对话;一是以神灵信仰为原点,在阐释自然的过程中留下自然的烙印。在这中间,由拜物培养起来的宗教情感则起到提示和规范对话语境的作用。随着这种话语形式的加深,人与自然的对话也就不再停留在同一语言层面和水平上了。特别是人对自然因果关系的发现,则使人产生了整合和梳理神话语言的历史要求。自然崇拜的核心是拜物,拜物作为人类的第一个情结(complex),当它以敬畏的方式打量和揣测自然时,遂产生了想说的意念,随着这种心理机制由深层转移到表层,人对自然的读解则以话语的形式表现出来。细绎其话语发生的语境,我以为有三个方面值得重视。第一个语境是以万物有灵的“元语言”(metalanguage)追究自然(注:所谓元语言(metalanguage),按照语言学家的阐释,是指“用来分析和描写另一种语言(被观察的语言或目的语[Object language])的语言或一套符号,如用来解释另一个词或外语教学中的本族语”。参见哈特曼、斯托克《语言与语言学词典》(黄长著等译,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13页)。这里借用“元语言”一词来谈论万物有灵的意义,是指它在神话的话语系统中是一种普遍的语言,即通过对它的分析可以发现自然崇拜中的原型,进而以此来考察自然神在自然崇拜的话语系统中的意义。)。万物有灵以想象和幻想的方式神化了自然或自然力,作为原始思维的成果,它不但是人类神秘自然的起点,同时也是启迪神话——普遍语言的重要语境;第二个语境是自然神的观念,在稳定神灵信仰的前提下,自然神的观念不但描绘着神化的自然或自然力,而且以特定的话语梳理着自然神的故事,随着自然神故事的不断发现和拓展,这一语境也就变得丰富起来了;第三个语境是祭神理念的形成,通过祭祀、举行祭祀仪式和选择祭祀的场所,祭祀不但培养着人的宗教情感,而且还将人崇拜自然的语言行为加以规范化,并把人神(本质是自然)沟通的途径以程式化的语言固定下来。这三个语境的拧结便极大地丰富了人与自然对话时的语言,而这种语境的丰富便生成了以自然崇拜为特质的权力话语系统。在这一权力话语的系统中,自然神观念的出现是其关键。何星亮指出:“自然神观念是自然崇拜文化中最基本的文化元素,其他文化元素都是在自然神观念的基础上衍生的。任何一种自然崇拜,都是先有神的观念,然后才会产生祭祀仪式、祭祀场所、偶像、禁忌等。”(注: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20页。)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语境,才创造出人与自然进行对话时的特殊氛围,才使人在自然的状态中展示追究自然的才能和见识。二自然崇拜昭示着人对自然及生命的无限遐思,在万物有灵向自然崇拜过渡的叙事话语中,叙述语言对自然崇拜的接近,一方面触摸到自然崇拜的所指和能指,另一方面又通过神话语言把追究自然的话语蕴含在初民的价值观念中。如果要追溯这一话语的源头的话,则应该说是万物有灵的“元语言”在起根本性的作用。“元语言”是培养自然崇拜权力话语的基本语境,当“元语言”承担起人的“多语”要求时,其叙述对自然崇拜这一权力话语的接近,一方面造就了自然故事的丰富性,另一方面则使人与自然的对话走向了单一。因为图腾崇拜对自然神的超越,是把某一自然物或自然力的崇拜转换为与自然对话时的中心话语。而对中心话语的寻找,则使人表现出“失语”的特征。也就是说,受认知能力和阐释能力的限制,初民们对自然的追究不再以泛灵为集体表象,而是叙述为对某一类自然物或自然力特别依赖的情感话语。这一情感语言反映到人与自然对话的方面,则是建立起图腾崇拜的中心话语机制。美国民俗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在鄂吉布瓦方言中,有‘图腾’一词——实际上往往读作‘多丹’——意指一个氏族的标志或图徽;例如,狼的图形便是狼氏族的图腾。”(注:〔美〕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纯等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62页。)泰勒亦认为,灵魂不但可以“继续存在和生活在死后的人的肉体上”,而且还能够“进入另一个人的肉体中去,能够进入动物体内甚至物体内,支配它们,影响它们”(注:〔英〕泰勒:《原始文化》,连树声译,上诲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16页。)。这种情况的存在,在原始人那里便产生了体外寄魂的思想行为。今天所能见到的体外寄魂主要有三种形式,即人的灵魂可以分别寄居于动植物、自然物(如日月星辰)以及人造物(如刀斧、房舍)之中。这一提法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赞同,乃至马昌仪指出:“灵魂寄存于体外,可说是无处不在。大至日月山川、猛兽凶禽,小至蛇虫鼠蚁、针头线脑,处处都是灵魂寄居之所在。大致说来,不外乎动植物、自然物、人造物几种。”(注:马昌仪:《中国灵魂信仰》,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186页。)万物有灵是培养体外寄魂语汇的温床,经过生成转换,初民们在寄魂物体的基础上便产生图腾崇拜的要求。图腾崇拜对万物有灵的阐释是特别地关注某一自然物,这种情况的存在,一方面使万物有灵的“元语言”遵循从个别到一般的叙述原则,另一方面图腾崇拜的中心话语又把一般的叙述还原到个别。从表现上看,图腾崇拜只是对万物有灵的回复,但它所显示出来的轨迹恰好说明了图腾崇拜的中心话语来源于万物有灵的“元语言”,即它所表达的语言和追究的语义依旧集中在人与自然对话的方面,也就是说,图腾崇拜的话语虽然依旧可以包容在万物有灵的“元语言”中,但其话语实现的途径却离不开体外寄魂这一基本语汇。原始思维是以集体表象为特征的,神化自然和将自然人格化为导向崇拜自然打下了必要的基础,在这一环节中,图腾崇拜对自然崇拜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人类以联系的观点对待自然万物时,在神话语言中便出现了支配与被支配的语汇,大神从众神中的提升,一方面标志着人类对自然有了深入的理解语言,另一方面它也向人提出了建立有序的自然世界的语言要求。在这一基础上,与某一氏族成员发生密切联系的自然物或自然力便成了氏族格外关注的对象,乃至氏族成员认为这一自然物或自然力与氏族有着特别的关系。如在羌族中流传着这样的图腾神话:羌人被相邻的部落打败后,逃到了岷江的上游。在这里,他们碰上了身材奇伟的葛人,葛人纵目大嘴,齿若马鬃,拖有尾巴,他们一再地袭扰羌人,使羌人民不聊生。这时,羌人的首领做了一个梦,在梦中,神灵告诉他说:用白石投击葛人,葛人就会死去。于是,羌人的男女老少一起去寻找白石,用白石攻击葛人,终于战胜了葛人。(注:马春文:《羌人的白石崇拜》,《民族文化》1985年第3期。)白石在紧要的关头保护了羌人,因此,羌人把它视为自己的保护神,进而确认它与氏族间存在着血缘关系。这种图腾神话的表达便成了人与自然进行对话时的新话语。图腾是氏族具有标志性的族徽(原始氏族的本质是家族),由于这样的缘故,氏族成员往往把它画在自己的居住地以及使用的器物上,或者是自己的服饰以及身体上,进而以虔诚的态度祈求它保佑自己及整个氏族的平安。作为一种神秘的力量,图腾与氏族成员所发生的亲近关系,实际上也在勾勒人与自然进行对话的中心话语。与自然神观念相比,图腾的意义,是以更加肯定的口吻确定和培养氏族成员的宗教情感。就是说,图腾作为氏族成员的集体信仰,其鲜明的特征是,图腾在氏族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但左右着氏族的命运,而且还起着保护氏族全体成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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