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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小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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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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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能不能帮你,我希望可以。侠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然而游侠精神并不单单属于他们,我想写的不是侠,而是游侠精神,这样题目就广的多了,涉及的各种观念也更加复杂. 游侠精神决不等同于侠义精神,前者比后者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文化意义,可以说两千多年来,这种精神一直流在我们民族的血脉里,一直与正统的文化道德观念相对抗 可以说,游侠精神是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代表. 第一部分:绪论 承蒙您老人家看得起,要俺也讲讲什么是侠,可俺一提到这上升到论理和学术高度的东西,俺脑袋就大,何况客栈里各路高手为这问题写的东东已经堆在地上比俺人都高了,俺再想写点东西,人家拿着一大堆考据来拍板砖俺可招架不住,就这里胡说几句吧 可怜俺志大才疏,一篇文章作的逻辑混乱,观点胡里糊涂,考据更是漏洞百出,将就点吧 先来谈谈最早的游侠精神,就是先秦两汉时代俺记性不好,印象里最早把侠提到学术问题的高度上讨论的人应该是韩非吧,要是有人比他更早,算我胡说八道. 韩非在五蠹里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摆明了他的态度就是跟侠作对的. 别急,在我们看问题之前,先看看韩非是什么人历朝历代,都说韩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说是这么说,可俺总觉得跟李悝、商鞅、吴起之流相比味道有点不对,洋洋二十二卷《韩非子》从头到尾好像不是在说要如何建立一个完整有效的法制社会,而是在教当皇帝的要如何把大权都抓在手中,如何控制手下和老百姓们. 韩非以“法、术、势”为其理论核心,我看得改一个字,改成“权、术、势”更象回事. 总之他那一套东西,就是给独裁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和手段. 唉,又TM扯远了,早说过我文章作的逻辑混乱,说是谈侠的,怎么谈起韩非来了. 扯回来,韩非既然是站在独裁者那一边的,自然就对唱反调的痛恨不已,“而侠以武犯禁”,好家伙,手里有点武力,就敢跟俺独裁者叫板?该杀. 这么看来,侠的首要条件好像就是得有武功了,可再看看太史公笔下的大侠朱家,无论是游侠列传里面还是季布栾布列传里面,记载朱家的事都没提到他身负武功,可此人却是汉代第一大侠. 怎么搞的?侠也可以不会武功? 太史公还说,“至如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游侠亦丑之。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与暴豪之徒同类而共笑之也。”“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他、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此盗跖居民间者耳,曷足道哉!此乃乡者朱家之羞也。” 看来成为侠,最重要的不是武功,而是一种游侠精神. 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还是回头来看看反面教材,韩非的五蠹里面一共提到五种该杀之人,就是学者(儒者也)、言谈者(纵横家,说客也)、带剑者(就是我们亲爱的大侠们)、患御者(逃避责任的家伙,TMD,该杀)、商工之民,除了言谈者外,其他三种人好像都跟侠不沾边,我们来看看韩大结巴是怎么评论这两种人的. 韩大结巴咬牙切齿地说(唉,也不怕把舌头咬短一截结巴得更厉害),“其言谈者,为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原来如此,一个是“以成其私”,一个是“以显其名”,你们眼里还有本独裁者大老爷吗?. 我们回头看看太史公笔下的那些说客们,苏秦、张仪、范雎,以至后来的郦生、陆贾之辈,其言谈行事,按今天的说法果然是大有江湖气,按那个时代的说法,就是大有侠气. 再看看太史公的四公子列转,里面所描写的另一种人,虽然不是所谓的游侠,但他们身上的侠气却更加明显,就是那个时代极为风行的门客们,有的也许有武功,有的干脆就是鸡鸣狗盗之徒,别说武功大概什么象样点的本事也没有,可他们的行事为人让人们怎么也难以把他们和侠分割开来. 还有一种人,也没把他们当游侠来写,可提到这种人,人们就自然要把他们和侠联系起来. 就是刺客 说客、门客、刺客、侠客,这四种人合起来,构成了先秦两汉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出现的“侠”这种概念. 这四种人有明显的相同之处,就是他们都是平民出身的人,都是因循守旧的传统贵族门阀和后来的独裁者们所不喜欢的人,但把他们真正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身上那种共同的精神气质. MMD,写了半天,累也累死了,还没提到什么是侠,下回再说吧。 第二部分:刺客论 侠虽然在先秦时代就出现了,可当时并不盛行,侠真正成为一种盛行的社会现象并得到普遍的社会承认是在两汉时代. 然而如前文所说,先秦时代的侠虽然还没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但侠的那种精神已经充分体现在当时社会的三种人身上,就是说客、门客和刺客. 两汉游侠精神和他们这种精神一脉相承,并且伴随着当时社会结构变革,新思潮的产生和道德与审美观念的变化而形成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先看看这三种人,在这三种人当中,最早出现在记载中的是刺客(本来想写最早出现在历史中,想想没凭据不敢瞎写,要是连最早出现在记载中都不是,TNND,管不了那么多了). 所以先来谈谈刺客 先秦时代的刺客可谓多如牛毛,有点名气的也能一手抓一大把,随便挑两个讲吧. 春秋时晋国,栾氏家族的势力盛极一时,最后公然与国家作对,栾家有一个著名的勇士督戎,多次让对方尝到苦头,相国范宣子为这事极度烦恼. 范宣子有一个奴隶名叫斐豹,这天来见范宣子,提出愿意用督戎的人头来交换自己的自由. 范宣子大喜过望,立刻对此奴隶发誓说,“而杀之,所不请于君为尔焚丹书者,有如日!”(原文是不是这样记不清了),有太阳在你我中间作证,你杀了他,我一定上奏国君,把你奴隶身份的档案烧掉. 后来斐豹果然在一场决斗中杀死督戎,得到了自由严格说来,既然斐豹是在一场公平决斗中杀死对方的,他就不算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刺客. 然而这个故事在那个时代毕竟有其特殊的意义,在周王朝五六百年等级森严的贵族门阀制度下,贵族垄断着这个社会的一切,财富、政治权力、文化思潮,国家、社会的命运,甚至掌握着他人的人生. 平民在那个时代是被握在贵族手中的,不过是他人手中的棋子,他们的命运是被别人安排好的,依附于他人而生存,在贵族眼中他们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价值,没有应当受到尊重的个人尊严,换而言之,平民没有所谓的自我,至于斐豹那样的奴隶,在别人眼中根本连人都不算. 斐豹作为一个社会地位最卑微的人,不甘心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不甘心一生不被别人当成个人来对待,他要凭自己的努力来反抗这个等级社会,要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可以想象斐豹所要的,不仅仅是自由,他还想要堂堂正正地活着象个人样,他还要让他的行为得到社会的承认,换句现代的话来说,他要体现他的自我价值,独立于贵族门阀之外的自我价值. 回头再看看这个故事,一开头,这个奴隶竟敢来找他的主人,堂堂一国之相,来面对面谈判,向他的主人来开出交换条件,这个行为在当时的时代已经算是惊世骇俗的举动了,你算是什么,竟有资格以平等的身份来跟你的主人说话? 我们无从知道斐豹用什么方法说服了范宣子以致他接受了斐豹开出来的条件,但可以想象斐豹在谈判的时候一定表现出了一种非凡的自信和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使得范宣子不得不被他的气度所折服,至少,我们可以看看事情的结果,就是范宣子不但接受了他的条件,还向他起誓遵守. 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轻易起誓的,一旦起誓,这个誓言就对他有真正的约束力,他起誓,已经充分表明了他对这个奴隶的尊重和承认. 两千多年来,“范宣子向奴誓”一直被传为美谈,就算是斐豹没有成功而在那场决斗中被杀死,他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他至少已经得到了除自由以外他想得到的东西. 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一个游侠精神:自我意识的觉醒,对命运的反抗,对贵族等级制度的反抗和蔑视,对自我人生价值以及社会承认的追求. 这一切,在两千多年前显得那么悲凉,然而又是激动人心,因为中国人终于开始关心人的问题了: 我不知道斐豹是不是第一个这么作的人,如果是,那这就是当年数百万地位远比斐豹高然而同样是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的平民的耻辱. 他们本该比奴隶更早觉醒 再来看看另一个刺客的故事:晋人豫让,本是大门阀智伯的家臣,韩赵魏三家分智后,赵家族长赵襄子恨透了智伯,把他的头颅作成溲器豫让听说这事后就说,他报复得也太过分了,人死了都不放过,本来这是他们二人的恩怨,但他这么作我非替智伯报仇不可. 于是豫让策划刺杀赵襄子,结果被抓住了,赵襄子听说了他的事,感于他的一片忠义之心把他放了. 豫让仍不死心还想刺杀他,就拿漆涂在身上改变相貌,又吞炭改变其声音以致于连妻子都认不出他来,他再次去刺杀赵襄子,结果还是被抓住了,赵襄子说这回我不能再放过你了,你死前有什么要求就说吧. 豫让说,我只想刺你的衣服几剑以尽我对智伯的心意,于是赵襄子就把外衣脱下来给他,豫让对这件衣服连刺三剑,大呼我为智伯报仇了,伏剑而死. 传说豫让刺了赵襄子的外衣三剑后,这件衣服上竟留下了斑斑血迹. 事实上,智伯可以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棍,用我们今天的观点来看,豫让的行为是善恶不分,一味愚忠,甚至说是助纣为虐也不为过. 然而我们看看豫让生前和别人的两段对话,也许就能了解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有人对豫让说,你当年也曾为范家、中行家效力,这两家都被智伯灭了,你不为他们报仇反倒为智伯卖命,为什么今天智伯被人灭了你就这样死心塌地要为他报仇?豫让回答说,当年范家、中行家随随便便看待我,我就也这样对待他们,智伯待我象对待国士,我自然要用国士的行事方式来报答他. 又有人看到豫让漆身吞炭的惨状就劝他说你何必如此作贱自己的身体,以你的才干,当初你要肯投靠赵襄子,一定会得到他的重用和信任,那时你要刺杀他,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豫让回答说,如果我真这么干而赵襄子也真这么重用信任我,那他也算是我的知己了,我要再刺杀他就太对不起他,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豫让的前一句回答,可以说是开两千年来士为知己者死的滥觞,他对范家、中行家和对智伯不同的态度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他的意思:我豫让不是你们任何一个的附属品,我就是我自己,我没有给你们报仇的义务,给不给你们报仇全在乎我自己. 豫让所追求的,仍然是等级社会里平民的个人尊严和社会、他人对自我价值的承认,尤其是在向来瞧不起平民的贵族阶层面前. 既然我不是你们的附属品,那么我们之间的交往就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如果你不肯和我平等相交,我们之间就只有利益关系,人走茶凉. 这种想法在上下尊卑等级森严的社会可以说是大逆不道,然而豫让摆脱了这种蛮横霸道的传统道德观念,开始用自己的眼光,自己的观察,自己的分析判断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贵族社会里所谓的国家利益,忠孝观念实际上全都是胡说八道,哪里有真正的国家利益?有的不过是贵族阶层一家、一族的利益,甚至是独夫的利益,平民的利益,这些人从来没放在心上,所谓的善恶、是非观念,也全是建立在贵族的基础上. 这样,豫让建立了自己的是非观、善恶观,并且要用自己的行为来赢得承认. 实际上,“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包含了比字面意思本身更丰富的内容,豫让是为知己而死的吗?不错,确实是的,然而他的死还有另一种意义,就是他这样为知己而死也是为了换得社会对他的承认,换得社会对他的个人尊严、道德观念和自我价值的承认. 道学家们可能会鄙视地说这人为了求名声而不择手段,他们永远不能理解平民对贵族社会无奈的反抗,豫让的求名,和虚荣的名声有本质的区别. 另一个著名刺客要离,千百年来一直背着这个骂名,我却一直对他这种特殊形式的反抗抱有深切的同情. 一死来换得尊严,今天这种事也并不少见,不过形式不同而已. 至于豫让的后一句话,则表明了他不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目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平民,我首先要活得堂堂正正,活的要有原则,这样我在面对贵族的时候才能够傲然无惧,我才能够被社会所承认. 更重要的是,我不仅仅要得到贵族的承认,我还要得到为贵族们所瞧不起的社会大众的承认. 豫让失败了吗?单就刺杀赵襄子这件事来说,他失败了,但就他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来说,他没有失败,两千年来人们说“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都能想到它的始作俑者豫让. 他不仅得到了当时社会的承认,还得到了历史的承认他的反抗至少在这个意义上是成功的. 侠客精神,从最早的意义上讲,就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对传统社会、等级社会的反抗,个性和自我价值观、是非善恶观、社会观的初步建立. 这种反抗最早体现在刺客们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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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爱吃鱼

《史记·刺客列传》是司马迁著作《史记》中的一篇类传。揭示了燕国和秦国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从侧面反映了秦燕之间的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仇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将兵围楚之灊;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翻译:专诸,是吴国堂邑人。楚国大将伍子胥因父兄被楚王枉杀,逃离楚国来到吴国,知道专诸有本领。伍子胥知道公子光打算杀掉吴王僚,于是就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按兄弟次序排,大弟弟叫余祭,二弟弟叫夷眛,最小的弟弟叫季札子。诸樊知道季札子贤明,就不立太子,想依照兄弟的次序把王位传递下去,最后好把国君的位子传给季札子。诸樊死去以后王位传给了余祭。余祭死后,传给夷眛。夷眛死后本当传给季札子,季札子却逃避不肯立为国君,吴国人就拥立夷眛的儿子僚为国君。公子光说:“如果按兄弟的次序,季札子当立;如果一定要传给儿子的话,那么我才是真正的嫡子,应当立我为君。”所以他常秘密地供养一些有智谋的人,以便靠他们的帮助取得王位。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这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299 评论

winnie222626

谈论《游侠列传》和《刺客列传》的价值,无非文学、史学、文化三个方面。

一、文学价值:

1、《游侠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此文不但善于叙事,且叙事与议论相结合,行文中“咨嗟慷慨,感叹宛转”(《史记评林》引董份语),处处倾泻“愤激”“不平之气”。

2、《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共写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个人。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叙述了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从准备、实施、到最后失败,事件过程完整。情节围绕一个“刺”字展开,波澜起伏,惊心动魄,人物的性格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得到了生动的表现。

3、在《游侠列传》和《刺客列传》中,司马迁有着独特的记史方法,“想见其为人”的创作方法、以小见大的取材方式、不虚美,不隐恶的表现手法,为中国的史传文学奠定了优秀的传统。

二、史学价值:

1、《游侠列传》记述了汉代著名侠士朱家、剧孟和郭解的史实。司马迁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不同类型的侠客,充分地肯定了“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司马迁的《游侠列传》,对于研究“游侠”这一群体是不可或缺的。

2、《刺客列传》是司马迁著作《史记》中一篇类传。《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共写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个刺客,本文揭示了弱小燕国和强大秦国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战国时期秦燕之间的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

三、文化价值:

1、刺客与游侠的确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出身低微。我国古史大多只是“帝王将相的家谱”,基本都忽视社会底层,忽视这一群体对于社会的作用。但是唯独司马迁专门为他们做传记。

2、《游侠列传》司马迁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不同类型的侠客,充分地肯定了“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赞扬了他们“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不伐其德”等高贵品德。

3、在《游侠列传》,这些被班固视为“罪已不容于诛”的社会底层的人们,在司马迁的笔下却成为倾倒天下大众的英雄,并对他们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迫害他们的人表示极大愤慨,揭示了汉朝法律的虚伪和不公正的本质,表现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

4、刺客与游侠,他们身上有很多交错的相似性,这些相似性使他们在漫长的历史渐进过程中融合在一起。无论是以行刺的血腥方式,还是以行侠急困的温和方式,他们都开辟了除入仕、归隐之外的第三条道路——以个人力量进行反抗。这在长期专制的中国文化上,不得不说是一种清风。

扩展资料:

1、《刺客列传·曹沫》: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矢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

2、《游侠列传·剧孟》:

鲁朱家者,与高祖同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侠闻。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

既阴脱季布将军之厄,及布尊贵,终身不见也。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焉。

楚田仲以侠闻,喜剑,父事朱家,自以为行弗及。田仲已死,而洛阳有剧孟。周人以商贾为资,而剧孟以任侠显诸侯。吴楚反时,条侯为太尉,乘传车将至河南,得剧孟,喜曰:“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已矣。”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

剧孟行大类朱家,而好博,多少年之戏。然剧孟母死,自远方送丧盖千乘。及剧孟死,家无余十金之财。而符离人王孟亦以侠称江淮之间。

是时济南氏、陈周庸亦以豪闻,景帝闻之,使使尽诛此属。其後代诸白、梁韩无辟、阳翟薛兄、陕韩孺纷纷复出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刺客列传

百度百科-游侠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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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mouse1972

作家杨大侠分析,司马迁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们倍加赞赏。而司马迁先生千年后的宗亲司马光说:“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 “豢养”二字,让人顿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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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布丁201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 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曹沫身为鲁庄公猛将,豫让也是智伯的群臣之一,鲁庄公和智伯把他们当过知己吗?那就更不用说专诸、聂政、荆轲之辈。此三人都是游侠出身,相信他们的目标就是一个“游”字,游遍天下,不求闻达于诸侯。可是那些君主们却得到小道消息,言三人之能,然后阖闾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严仲子三顾茅庐,荆轲更是多方周折后被引见到太子丹门下,他们是真心如此吗?俗语云:兔死狗烹。这些君主们只想兔死狗还送给对方烹,只不过需要一点点煽情的话语,再加之一点演技落下几滴不知是不是泪水的泪水,就能够让这些侠士们“为知己者死”,不亦哀乎!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聂荣因为聂政之前“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婉拒了严仲子的重金之邀,所以表现出的亲情尚不足以论及“知己”;而田光、高渐离则是真正的侠士。 田光在得到太子丹的命令后,转而引见荆轲,更是来了一句“原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于是自刎表明自己不透露国家大事,既保全了自己侠士的威望,又起到了刺激荆轲的举动。可谓“义”也。 高渐离,与荆轲和而歌之的善击筑者,为荆轲饯行,“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於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这是何其悲壮的场面。高渐离和荆轲的友情可见一般。之后荆轲失败而亡,他仿效荆轲献技于秦王,“举筑朴秦皇帝,不中。於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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