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40

孔雀凉凉
首页 > 毕业论文 > 合同债务加入毕业论文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扬帆飘舟

已采纳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2007-06-25 20:4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实际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有的违约责任可以同时适用,有的违约责任只能单独使用。本期就通过一个案例对定金的性质进行详细的分析。甲制药厂与乙医药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为60万元的《药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订金,若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若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万元的违约金。”后因甲制药厂无货源,无法履行合同。现乙医药公司依法要求甲制药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医药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得到法律的支持?要想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就应先把定金的性质弄清楚。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关于定金的法律性质,在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是5种担保形式之一,属于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金钱担保,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合同中使用了“订金”这个说法,那“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订金”的法律性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订金”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应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交付“订金”属于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而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定金”,交付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订金”,交付方违约的,守约方仍可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的,守约方仅能要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因此“订金”并不像“定金”具有惩罚性。 如果合同中使用的是“订金”,但又明确了其具有定金的性质时,“订金”是否又等同于“定金”呢?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法律允许没有冠以“定金”之名的定金的存在。所以对于没有冠以“定金”之名,但合同中明确约定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依法仍应认定其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本案中,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订金”其实就是“定金”,把“订金”的性质弄清楚了以后,就要分析赔偿的问题了。二、定金的限制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但对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的,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及《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支付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对超出来的部分按交易习惯可作为预付款用以抵作价款或返还给支付方。本案中,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乙医药公司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即60万元×20%=12万元,因此乙医药公司支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最多不超过12万元,而实际却支付了15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由于合同并未履行,因此应根据交易习惯返还给乙方。三、定金罚则定金在双方履行合同后,可抵作货款或返还给支付方,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具有惩罚的效力,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给乙医药公司定金,即12万×2=24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因为不是定金,仅作预付款,所以只能要求甲制药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四、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设定的,在一方违约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作为一种预定的赔偿金,主要具有补偿性特征,在数额上可以以实际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违约金在守违约方未遭受损失时,仅具有补偿性;在守约方没有遭受损失时,才产生惩罚性。为了维护公平、等价的交易秩序,防止权利人得到过多的额外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其一的做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不能同时使用。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在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一。如果选择违约金罚则,只能要求甲制药厂支付10万元违约金,因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所以乙医药公司还可同时要求返还15万元的定金,共计25万元;如果选择定金罚则,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2万×2=24万元,同时加上多支付的3万元,共计27万元。由此可见,在本案中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才能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具体案例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还违约金罚则。就本案而言,如果因为甲制药厂违约,致使乙医药公司造成20万元的损失,那乙医药公司应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343 评论

哆啦C梦的梦

我这有些选题,你自己看下,自己参考参考下。1 企业碳会计体系的构建及其有效性检验2 跨国财务会计外包风险识别、评价与应对3 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研究4 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研究5 我国上市公司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含量实证研究6 XBRL应用推广与我国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调研分析7 商誉后续计量方法对会计信息影响研究8 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财务会计》课程设计研究9 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问题探究10 董事会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研究——基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11 基于绩效评价导向的政府会计体系改革研究12 XBRL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13 演化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准则变迁研究14 股份支付会计问题研究15 基于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的政府会计改革研究16 失独家庭特别社会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与监督17 轻资产公司执行商誉会计准则有关问题探讨18 会计准则变迁、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19 宁夏银行会计操作风险管理研究20 董事会特征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二1 基于金融危机史的会计准则变迁研究2 会计行为选择的经济后果研究3 基于内部控制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路径研究4 瑞和装饰IPO股份支付会计应用的影响案例分析5 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会计问题研究6 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评价研究7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研究8 上市公司会计盈余、现金流量的价值相关性实证研究9 公司治理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的实证研究10 政治关联、会计稳健性与过度投资——基于中国A股上市民营企业的经验证据11 碳排放权交易会计问题研究12 中小学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存在问题分析13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研究14 社会信任度对会计舞弊的影响研究——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15 XBRL的应用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16 反向购买中的会计相关问题研究17 低碳经济下我国火电企业环境会计的应用研究18 物料流量成本会计及其应用研究——以某污水处理厂为例19 会计稳健性对融资成本影响的研究20 中职学校会计专业教学的个案研究三1 基于KPI的ZG研究院会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2 我国高等院校会计信息系统的改进研究3 上市公司股权性质、政府补助与会计稳健性研究4 分析师关注、职业声誉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研究5 会计稳健性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影响的实证研究6 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创业板高管减持信息优势的影响研究7 政府会计改革目标定位及路径选择——基于公共受托责任视角下的系统动力学分析8 会计稳健性对民营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影响研究9 基础会计考试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10 R&D支出会计行为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证据11 基于治理环境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分析12 政府关系、法律环境与会计稳健性13 会计稳健性对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成本影响的研究14 中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重构初探15 中职学校职业指导实践研究——以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会计专业为例16 企业反向购买间接上市的会计处理研究17 反倾销视角下我国企业会计预警体系研究18 创始人更迭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研究19 租赁会计准则若干理论问题研究2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线学习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33 评论

Brita阿菜

浅析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除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具体又分为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和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下面结合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谈一下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如有不恰当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一、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重组中不存在或有事项的重组协议。举例1: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价款5000000元(含增值税)。按双方协议规定,款项应于2006年3月20日之前付清。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乙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偿付甲公司。经双方协商,于2006年3月20日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如下:甲公司同意豁免乙公司债务2000000元,其余款项于重组日起一年后付清;债务延长期间,甲公司加收余款2%的利息,利息与债务本金一同支付。假定甲公司为该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500000元,现行贴现率为6%。(一)旧准则1.乙公司:债务人(1)2006年3月20日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不作账务处理。将来应付金额:(5000000-2000000)×(1+2%)=30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5000000-3060000=1940000(元)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5000000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306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940000(2)一年后付款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3060000 贷:银行存款 30600002.甲公司:债权人(1)2006年3月20日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将来应收金额: 3060000元债务重组损失:5000000-500000-3060000=1440000(元)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3060000 坏账准备 500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44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5000000(2)一年后收款借:银行存款 3060000 贷: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3060000(二)新准则1.乙公司:债务人(1)2006年3月20日债务重组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来应付金额: 3060000元将来应付金额的公允价值:可以通过计算将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确定(下同)3060000×PS(1,6%)=3060000×=2886804(元)计入损益金额:5000000-2886804=2113196(元)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5000000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2886804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113196要是上面的可以的话,就去这个地址找

329 评论

相关问答

  •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偿债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除外)。那么,如何对这些会计报表及附注进行分析呢,我认为应

    343004227qq 2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债务重组毕业论文案例

    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创造收益案例发布日期:2012-04-09 作者:徐涛律师ST东盛(600771) 00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产生利润

    麦麦咔咔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债务违约的毕业论文

    浅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观念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

    闪闪惹人爱ii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毕业论文债务如何重组

    羡慕啊,你们都快拿到毕业证了

    薰妍maggiel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5
  • 债务重组毕业论文题目

    会计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100、当前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01、会计造假原因的理性思考 102、历史成本原则的基础研究 103、面对新形势的会计

    好好生活2013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