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6970
论文查重一般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但是也有一部分要求低于百分之十五。
一、博士查重率多少合格
如今,学术论文的检测越来越严格。我们对博士论文的检查非常严格。如果论文不符合高校标准,答辩将直接推迟。很多人对博士论文的查重标准了解不多。那么,博士查重率多少合格?paperfree小编给大家讲解。
博士论文是对博士生学术能力的全面考验。查重时,一般为5%。即使是相对不受欢迎的专业也不会超过10%。博士论文的查重非常严格。因此,很多时候,在查重后,我们应该降重。下面小编将解释快速降重的方法。
翻译降重的方法很常见。主要内容是多次翻译论文的相似部分,从而替换相似部分的语序、句型和修辞,有效降低论文的重复率。同时,我们还可以对重复部分进行重新表达, 把文字进行截图插入等方法来进行降重。
博士论文查重后,我们可以根据论文检测报告降重,非常准确快捷。
二、博士毕业论文查重标准是
1、博士毕业论文查重率<10%,那么博士论文是合格的;
2、博士毕业论文查重率<20%,那么博士论文是会被导师审查确定论文中是否有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博士毕业论文查重率>35%,学位评估小组会根绝论文内容确定学术不端行为和性质,进行延迟答辩处理。
博士毕业论文查重未过后果
如果论文判定有剽窃抄袭或者篡改抄袭等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简单已逝
会被举报。
湖南师范大学一音乐类硕士论文与他人论文高度雷同
这篇硕士学位论文来自湖南师范大学,根据论文封面(见下图)信息,这篇论文题目为《试论合唱作品的旋律和节奏美》,作者:雷永鸿,导师:周跃峰,研究方向:合唱指挥,完成于2011年。
论文封面
这篇硕士论文几乎全文与他人论文雷同,仅在文字部分改换句式和说法并不标注引文(有故意嫌疑),所有谱例及分析与他人论文几乎完全相同,甚至致谢也雷同。更离谱的是,多处论文脚注也与他人论文完全相同。
以下举例说明雷同之处:
1. 所有曲谱与他人论文完全相同
2. 绝大部分文字仅改换句式和说法
3. 与他人论文完全相同的多个脚注
4. 源自文字识别的错别字和雷同的致谢
与他人论文雷同的基本情况统计:
第一章 合唱艺术旋律与节奏美概述:
几乎每段都可以在他人已发表的论文中找到出处,大段大段改写句式。
第二章 合唱作品的旋律美:
本章全文与三篇论文高度雷同:
P14-15:与湖南师范大学杨萍2008年的硕士学位论文(高中生音乐鉴赏能力的结构和评价及鉴赏教学策略研究)高度一致;P15-18:与杨瑞庆2010年发表的期刊论文(实用旋律学)高度一致;P18-25:与汪健2009年的硕士学位论文(流行音乐元素在合唱作品中的应用)高度一致。
第三章 合唱作品的节奏美:
P26-28(第一节):与彭逸伟2006的期刊论文(浅谈音乐作品中节奏的重要性)高度一致;P28-32(第二节):与黄茜2004年的期刊论文(视唱练耳教学中现代音乐的节奏感及其培养)高度一致;P32-38(第三节):与东北师范大学汪健2009年的硕士学位论文(流行音乐元素在合唱作品中的应用)高度一致。
第四章 合唱作品的节奏和旋律美:
P39-52:与王珺2006年的硕士学位论文(试论合唱艺术表演形态的综合美)高度一致,仅对部分文字进行了改写和删减。
大乱乱小乱乱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小狼雪子
我们都知道,高校一般都会指定论文的重复率,如果论文的重复率超标,论文就会判定为不合格,没有异议就需要返稿进行修改,如果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发起申诉,走申诉流程,按照申诉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了,会有专家对你的论文查重结果进行审核。
对二次查重结果还有异议的论文,如果这篇论文是学位论文,则需要学校的委员会综合院委会的意见再做决定。其实,你的论文抄没抄,抄了多少,自己心里应该都有数,如果确实是抄了,就没必要这样去折腾了,老老实实修改吧。
如果申诉之后还是被判定为不合格,需要修改合格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如果修改之后还是不合格,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答辩延期、取消答辩资格、受学校的处分、开除学籍,如果情况严重,导师将承担连带责任。
大家如果还不是很清楚,咱们来举个例子,假如某高校规定研究生论文重复率在10%以内才合格,那么高于40%将会受到答辩延迟半年的处罚。
1、重复率在11%-20%之间,这种属于情况比较轻微的,由导师检查论文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就可以了,然后给出详细的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属于正常情况就不需要进行修改,签字确认一下即可。如果导师要你修改,那么就需要在修改过后由导师复查。
2、如果你的论文重复率在21%-40%之间,就必须进行修改,二次修改后再复查,如果重复率还是在21%-40%这个范围,那就需要推迟半年才能进行答辩。
3、重复率大于等于41%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研究生的论文需要认真修改,再由导师进行严苛的审核,半年后再重新提交修改合格的论文,查重通过才能送审或参加答辩。
4、如果论文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论文也会被判定为不合格,无法授予学位。
参考资料:《毕业论文查重没过会怎样》
liyingyong
毕业论文抄袭有可能被查出来。现在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都会使用专业的论文查重软件来检测论文的相似度,这些软件可以通过比对数据库中的其他论文,快速检测出论文中的相似度和抄袭行为。此外,毕业论文抄袭还有可能被导师、评审人员或其他专家发现。这些人员通常具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通过阅读论文,判断其是否存在抄袭行为。如果毕业论文被发现存在抄袭行为,可能会对毕业生产生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影响学术声誉:抄袭行为会严重影响毕业生的学术声誉,可能会在学术界和就业市场上留下污点。2. 取消学位:如果毕业生的论文被认定存在严重的抄袭行为,学校可能会取消其学位,撤销其学籍。3. 法律责任:在一些情况下,抄袭行为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毕业生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毕业生应该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杜绝任何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在论文完成后,毕业生还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论文抽检结果,并结合导师和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论文符合要求,避免出现抄袭行为。总之,毕业论文抄袭有可能被查出来,如果被发现,可能会对毕业生产生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学术声誉、取消学位、承担法律责任等。
不会,因为他的论文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在论综的部分出现了大段复制,但符合相关规定,所以不会成为下一个翟天临。
呃。。。如果这个人是你自己,那就记住这话,自己好好学习不用放在心上,照着他说的改,如果他真的干出什么抄袭的事那你拿出自己的文章作证据举报了就行。这不是大事,大学
判定论文抄袭的方面有论文格式,数据库,参考文献等。 1、论文格式。 论文检测基本都是整篇文章上传,上传后,论文检测软件首先进行部分划分,上交的最终稿件格式对抄袭
论文驳回的意思也就是指学校会把你抄袭的这一篇论文退回来给你,然后要求你重新写一篇新的论文,这样一来我们毕业的时间肯定就会有所延迟了。其实对于毕业论文每个高校的要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