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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应该予以现代化 不过,现代化,并不是指遣辞用字的“现代化”,或夹杂俚语、粗话、“现代”或“无厘头” 的句式,而是泛指对“侠”精神推陈出新的概念里,以及内容与形式的糅合上,文学经典与通俗读物层面的对流下,更重要的是其内容不妨对“今之侠者”加以考察、实验、试炼。“武侠”如果仅止于对古人的思慕之情,而在现代和现实全无兑现、应合、提倡、立足和寓言、警世的能力,那是“武侠”小说仅沦于“成人童话”的失败,真正武侠精神的沦亡。我们可以在传统中吸收养分,再回馈滋润这块沃土,也不妨颠覆、transgress(侵越)、重建,把这武侠文学的领域拓宽、深化和解构,铸镌它的多维性、歧义性,好像把一把好剑炼铸成自己就是一把好剑。 一向以为除了“侠之大者”,应该“为国为民”之外,今之侠者也不妨“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没错,安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代人未必人人能掌天下大权,没有必要人人好高骛远为万世太平、为万民福祉,要人人动辄行止都要为国为民,恐怕不符实际,而且流于说就天下第一,做就无能为力。但只要能尽其本分,为自己的朋友、亲人、邻居、同事,乃至同胞、同志、同是人类,以及亲情、友情、爱情、同情做一些对得起良知的好事,那已是一个“侠者”的新定义。
大大大吉CQ
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
薰衣草恋人
本文结合叙述学、女性主义阐述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从作家身份,女主人公话语的角度切入,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试图证明这部作品的叙述既具有一定的叛逆性,又体现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些思想观念的认同,在叛逆中体现平衡,平衡中又透露出叛逆,即作品本身存在两面性。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简·爱》叙述的两面性。首先是作品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这在历史语境中具有一定的叛逆性,而作者采用匿名的方式把自己隐藏在柯勒·贝尔这样的中性符号背后,避免直面读者的评判,而且“叙述自我”冷静客观的分析性的语言也有助于隐藏作者的女性身份。其次,对书信体小说的反叛与回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女性作家如果想获得作品公开发表的权力,不得不向社会权威和既定的传统妥协。当时女性写作的主导的书信体文本,用私下向一位受述者讲述个人故事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弱了“言论自由”动摇男权社会的能量,《简·爱》没有采用这种文体,但文本中“读者”这个称呼又与书信体小说中的称呼非常相似。勃朗特用这种方式实现了对既定的社会权威的妥协与平衡。第三,对家庭女教师类型的叙述的超越与平衡。勃朗特之前的家庭女教师故事的叙述者用回顾性的视角拉开了与小说中人物的距离,叙述者对主人公采用道德训诫的口吻;而《简·爱》的叙述者与主人公在道德观念上没有分歧。人物的言辞在某些场合下较为激进,但是从小说的整体来看,人物也有沉默和渐趋平静的叙述,这两点体现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些思想观念的认同。最后,严肃小说与通俗小说之间获得平衡。作为一个入世不深但思想丰富的女性,勃朗特有个人需要表达的思考和本能的欲望;但时代的局限和个人在时代的影响下无法选择的思想状况和经济状况,都迫使她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出与一定历史环境的协调与平衡。目 录前言 ···········································1第一章 第一人称叙述的反叛与平衡·······················3第二章 对书信体小说的超越与回归·····················6第三章 家庭女教师故事类型的超越与皈依·················11一、“我必须说话”——对女家庭女教师角色的反叛··············13二、“我兴致勃勃勃地听他谈”——沉默的简·爱体现家庭教师的本分····························································22第四章 严肃小说与通俗小说的平衡······················27前 言从1847年出炉后,《简·爱》就不断地成为文学批评界的宠儿。一百五十多年来,读者也一直特别喜欢这部作品,高居畅销书排行榜的前列;1893年成立了勃朗特学会,每年都有新的研究成果问世;在勃朗特姐妹的家乡成立的纪念馆,每年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多年来的事实无疑证明《简·爱》是一部值得持续关注的作品。正如福兰克·科莫德(Frank Kermode)指出的,“事实上,仅存的珍贵得足以称得上是经典的作品,正如它们的幸存所表明的,是那些复杂、模糊得足以允许我们进行多种阐释的作品。” 多年来《简·爱》的研究史也从多层面多角度揭示了作品的“复杂与模糊。”历代批评家对《简·爱》的批评意味着不同的批评视野,采用不同的解读方式,如传记式,心理分析式,女性主义精神分析,社会学式,后殖民主义分析式以及神话原型批评式等。每一种批评方式都有其解读方式和解读空间,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文学批评经历了语言学转向后,更注重从文本出发,挖掘作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文本出发,结合女性主义、叙述学来重新透视作品的意义。《简·爱》的发表在当时的英国文学界掀起波澜,许多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同时代的人不欢迎《简·爱》,害怕其对固有的社会和文化体系有破坏作用。紧接着《简·爱》第一版的发行,《镜报》上出现一篇言辞颇为尖刻的文章,称《简·爱》“践踏了受到我们祖先尊奉并一直使国人引以为荣的传统习俗”。这篇文章得出结论说:“《简·爱》的思想很坏——观点很荒谬。信仰在黑暗之中被中伤——《简·爱》企图消灭我们的社会差异……”2紧跟着许多人站出来对《简·爱》严辞批判。在一篇言辞更为激进的文章里,玛格丽特·奥丽芬特把《简·爱》中的女主人公称作一个“新的罗马女战神”,她带来了“最令时代惊慌的革命”3。言下之意,作品颇具叛逆性。它的叛逆性多被女性主义研究者阐发出来: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女性主义者们将《简·爱》读作女性反抗父权制压迫的胜利,颂扬简·爱的自觉的“反抗的女性主义”,桑德拉·吉而伯特及苏珊·古芭《阁楼上的疯女人》,认为疯女人伯莎就是女主人公简·爱心灵中的阴暗面,就是她一直想抑制的另一个凶悍的秘密的“自我”。不管对它是攻击还是肯定,《简·爱》的反传统性是人所共识的。在有关评论妇女写作的文章中,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夏洛蒂·勃朗特代表了典型的19世纪中期愤怒、“受挫”的早期女性主义。她本该平静地写却有太多的愤怒4。愤怒在中国看来只是一个人性格上的缺陷,似乎无可厚非。而且愤怒也要看原因,岳飞“怒发冲冠”闻一多“拍案而起”却是正义之怒,而且获得人们的赞赏和尊敬。然而基督教对这一点是很不宽容的,《圣经》里有专门的训诫“不可发怒”;但丁的《神曲》中,地狱的第五层关押的是“动辄发怒”的人;从基督教教徒的眼光来看,发怒是人的恶欲念的发作,应该节制。所以勃朗特的“愤怒”也是为基督教教义所不容,也被某些批评家“批评”。然而,女性主义者们的研究在叙事学家们看来,过于追求意识形态和政治意义的理论范畴,忽略了文本的意义;而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形式研究多是就形式论形式,企图从形式中抽象出来某种文学语言的普遍规律,忽略了意识形态。然而,无论是叙事学还是女性主义,都并非某种本质的或孤立的属性,都只能揭示问题的某一方面,当今再没有哪一种文化思潮或文学批评方法可以长久地占据绝对的中心。“一元”解体,“多元”并存,只有多层面多角度才可能揭示问题的某一个侧面。而任何文化思潮和批评方法都由社会权力关系产生,并处于社会权力之中。本文试图将女性主义和叙述学结合起来,探索社会身份地位与文本形式之间的交叉作用,把叙事过程作为意识形态的表达来阅读。本文认为,《简·爱》不仅仅如女性主义者们所阐述的那样,即作品的主题以及人物形象和主人公言词的具有叛逆性,也表现在叙述方式上超越传统。同时作家又受时代环境灌注于其中的思想观念的影响,表现出对其所处时代的某些思想观念的皈依。夏洛蒂·勃朗特的写作为其带来了莫大的声誉和良好的经济收益,而这些成就的获得不仅仅在于她或者作品的“叛逆性”,也在于她能够在超越时代局限的同时又能很好的与其所处的历史语境进行协调;她在树立自己在文学市场上的权威地位的同时也要向既定的社会权威妥协。本文试从四个方面探询《简·爱》叙述的叛逆与平衡:第一人称叙述,书信体小说,家庭女教师故事以及严肃小说与通俗小说的平衡。第一章 第一人称叙述的反叛与平衡《简·爱》用第一人称叙述,从开篇,简·爱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午后看到的比维克的《英国禽鸟史》的迷人景象,到结尾处芬丁庄园的繁荣茂盛的景象,我们都是用简·爱的眼睛看,用简·爱的感觉去感受,追随她生活的世界。5这样读者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人物的行为、心理。例如在罗切斯特离开桑菲尔德后,简·爱怅然若失,当菲尔费克斯太太收到了一封“主人写来”的信时,“我继续喝着咖啡(我们是在吃早饭);咖啡很烫,我把脸上突然升起的一阵火一般的发热归因于它的发烫。为什么我的手会发烫,为什么我不自觉的把半杯咖啡泼在我的盘子里,我都不想去考虑。6”可读者却比任何时候都知道她此时此刻的心境。第一人称叙述在今天看来也许不足为奇,因为小说兴起之初很多小说都是第一人称叙述,如赛缪尔·理查生(Samuel Richardson)的《帕美拉》(Pamela)、《克拉丽莎》(Clarissa),卢梭的《新爱洛伊丝》(Julie ou La Nouvelle Heloise)等等。但这一点落在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身上,则是另外一回事。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本文将试图证明这一点。18世纪末19世纪初,公共图书馆、广告业、出版业兴起,作家的身份和名声随之突出,出版商也借作者的声誉获得丰厚利润。这些都可以使作家成为权威人物。作者名称会印在小说的封面上,随着小说的流传作家的名字也在读者中广为人知,这样原本深居闺阁的女性在社会上也变得有名有姓了。这样成名的作家因其在读者中的巨大影响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借作品的传播继续扩大其声誉,使其每部作品都能拥有众多读者。夏洛蒂的《教师》生前没有发表,死后在她丈夫的争取下发表了,但此时出版商完全可以凭借夏洛蒂·勃朗特的名声使本来“平淡无奇”的作品获得丰厚的利润。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第一人称叙事即使是虚构的,但因其在形式上与自传难以区分,当时的读者还有把小说当作叙事主人公“真实”生平故事的习惯,这都使得作家不大情愿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说的封面上。在18世纪到19世纪,女性小说家较少使用第一人称叙事。《简·爱》中女主人公正如弗雷德里克·哈里森写道的那样:“这个相貌平平、身体弱小的家庭女教师凌驾于全书之上,小说的每一页中都有她的身影。书中的每件事和每个人都并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能看到和所能知道的,但他们却是这个几乎从未出过远门的乡村姑娘锐利眼光中的成像。”然而,哈里森也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以“非个性的叙事形式写成,”“那就可能会失败。”而如果把作品看成是简·爱的自传,或者是夏洛蒂·勃朗特的自传,那它就是“完美的艺术。”7另外,为数众多的女性作家在男性作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下,女性叙述难免与男性叙述冲突,即使都是女性叙述者,也面临着男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和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哪一个是合法的问题。“对于她们来说,讲故事还可以,但让叙述者通过叙事把自己作为权威站在前台则是另外一回事。长期以来,社会上已经习惯作者的声音由男性发出。”8而《简·爱》是一部自传性色彩很强烈的小说,叙述者把女主人公推到前台,在女性几乎没有参与社会话语权力的维多利亚时代是需要一番勇气的;而且小说中人物的某些言辞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确实是颇为激进的。9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勃朗特是怎样与既存的社会权威之间妥协的呢?她用匿名发表小说,用柯勒·贝尔这个名字开始的写作生涯也是她通向专职作家的一个阶段,也是维多利亚文学市场上男性至上主义所需要的一个自我隐蔽的策略,勃朗特和她的女主角简·爱把“她们自己抽象为符号”(如首字母缩写“.”和匿名),把真实身份隐藏在符号的背后,避开把一个具体的名字与一个女性作家联系在一起,不必遭遇性别歧视。不仅仅如作者本人所强调的,怕读者尤其是批评家因为面对一本女人写的小说而给予不公正的评价,她用一个中性的名字遮蔽了自己,没有社会伦理道德评价的压力,这样也可以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本意。事实证明,她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当众多读者和批评家认可作品后再看到作家本人,事情就不同了。按照凯瑟淋·罗杰斯的说法:在文学市场中“与男性作家激烈较量的女作家”容易遭到攻击,“就好像她靠当妓女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似的。”这样,女作家也就容易在她所激烈争夺的文学市场中失去自己的地位。10不仅与男性作家公开较量的女作家被认为是违背了正当的女性气质,即使那些被文学精英阶层认可的女作家也不敢公开承认自己在写作,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发表后,她的闺中密友曾问她是否是《简·爱》的作者,她断然否定了;《简·爱》在伦敦引起轰动,并获得肯定之后她才把作品放到她父亲的面前,承认她是本书的作者。从著名的湖畔派诗人罗伯特·骚塞给她的回信中可以看出当时对女性写作的态度:“如今每年都有许多卷诗集出版,却未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其中任何一卷如果出现在半个世纪以前,都会为它的作者赢得美名。因此,一个人若想在这方面扬名显迹,他就必须准备失望……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告诫每一位向我寻求鼓励和忠告的年轻人,最好不要选择这样一条充满风险的道路。”11这封对妇女带有严重偏见的信当然严重地挫伤了她的写作热情,但她成名后对盖斯凯尔芙人追忆这段往事时坦言:“骚塞先生的信是和善的,可佩的;虽然有点儿苛刻,可于我有益。”12奥斯丁的写作也是在地下状态进行的,与她朝夕相处的侄子甚至不知道她在写作,认为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她没有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所以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女性应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来从事写作。“……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无论‘我’是主人公还是旁观者),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前者称为“叙述自我”,后者称为“经验自我。”13从《简·爱》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两种叙述声音。如简·爱在反抗里德蛮横无理的行为时,简·爱完全是八九岁小孩子的口吻,属“经验自我”;但她向劳埃德先生讲述自己被关进红屋子的经历时,也用了长大成人后的分析性的口吻:“我总是抱着娃娃上床,人总得爱样什么,既然没有更值得爱的东西,我只好设法疼爱一个小叫化子似的褪色木偶,从中获得一些乐趣。现在想来可想不明白,当初我是怀着多么可笑的真情来溺爱这个小玩意儿,甚至还有点儿相信它有生命、有知觉。(20)” 这里的叙述自我相当于“叙述者”,叙述者是由词语的节奏、措辞和语气创造的一个人。他(她)在时间和空间中无所不在,并且在那段包容一切的时间中他了解应该知道的每一件事情。叙述者是包罗万象的意识,它围绕着所有人物的心灵,从内心里了解他们,而且叙述者根据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他们所体现的人类本性的广泛事实来看待他们。在这部小说中二者之间虽然开始的时候是分离的,但并非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我们看到,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两个“自我”合而为一,用叙述自我的眼光进行叙述。“简·爱这个人物的声音在小说的叙述中是逐步发展的,然而‘成人叙述’声音的简·爱——事实上是同一个声音,现在已经充分发展成熟——从开头到结尾是始终如一的。”14这里“成人叙述”相当于叙述自我,她的言语成熟老练,言辞平静却很有力度,更容易被读者接受。例如叙述者分析主人公在盖茨海德不受欢迎的原因时说:“而如今,隔了——我不愿说少年——我却看得明明白白了。我在盖茨海德,是个和大伙合不来的人;我根那儿的谁也不相象;我跟里德太太,或者根她的孩子们,或者根她宠爱的下人们,都没有一点一致的地方。……我是个异种人……我是个没用的人……。(16)”此类例子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吴尔夫认为,男性的话语是冷静,客观,独立的,15而这里的叙述自我的言辞就颇为符合这一点,不论作者是否有意这样做,但叙述自我冷静、客观、分析性的语言很容易隐藏作者的真实身份,在叙述风格上靠近男性语言的特点,她的叙述也就可以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相调和。不论是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叙述方式来看,《简·爱》的某些带有叛逆性的叙述,都面临遭到抨击的危险,从而失去在文学领域中的地位。但无法否认这部作品即使在作品发表的历史时期,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尽管有批评、否定的声音,但也有很多批评家赞赏她的作品,如乔·亨·刘易斯认为《简·爱》的作者“具备我们要求一个小说家具备的一切:对人物性格的洞察,以及刻画人物的才能;诗情画意;激情;生活知识。故事不单有一种奇特的、自然展开的、始终不渝的趣味,”……“它具有一切伟大文体的首要特点:它是某个人的——某一个个人的成文的语言”,“我们对它无可指摘。”16那么,这部作品还有那些方面在反叛的同时又能用适当的方式赢得批评家们的赞同呢?
镜SHOW公主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提供一些汉语言文学专业外国文学方面的毕业论文选题。供参考。外国文学方向 1 、 论古希腊神话的特质及其对西方文化精神的影响。 2、 试论荷马史诗的时代主题及其艺
好吃好喝好玩i 4人参与回答 2023-12-10 关于三国的人物形象分析,的确研究的已经比较普遍,但可以从比较的角度来写,比如,三国的人物形象和史记中的人物形象在写法上的比较。关于这一点,金圣叹已经说过,是因文
角落里的镜子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写毕业论文,不是件容易事情,想过关,得花费一番心血。 今年多所高校都发布通知要求严查本科生论文,部分学校还将对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开展质量跟踪监控。即便学校没有
autumngold 8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武侠小说应该予以现代化 不过,现代化,并不是指遣辞用字的“现代化”,或夹杂俚语、粗话、“现代”或“无厘头” 的句式,而是泛指对“侠”精神推陈出新的概念里,以
旅游新四力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建议你去看看七侠五义
水中央1985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