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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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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提高成绩是有益的。 一、熟悉内容 作为将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 的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所谓“深刻的理解”是对论文有横向的把握。这两方面是为回 答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有关论文的深度及相关知识面而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准备。例如,题为 <创建名牌产品发展民族产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能会问“民族品牌”搿懊�啤 庇泻喂叵怠>」苈畚闹形幢厣婕啊懊褡迤放啤保����匦攵宰约旱穆畚挠小氨冉先�娴 氖煜ぁ焙汀氨冉仙羁痰睦斫狻保�裨颍�突岢鱿洲限尉置? 二、图表穿插 任何毕业论文,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用图表表达论文观点的可能 ,故我认为应该有此准备。图表不仅是一种直观的表达观点的方法,更是一种调节答辩会 气氛的手段,特别是对私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讲,长时间地听述,听觉难免会有排斥性, 不再对你论述的内容接纳吸收,这样,秘然对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所影响。所以,应 该在答辩过程事适当穿插图表或类似图表的其它媒介以提高你的答辩成绩。 三、语流适中 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在众多的都是和同学面 前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答辩委员会听不清楚,影响了答辩成绩。故答辩 学生一定要注意在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的轰 向听众。 四、目光移动 毕业生在论文答辩时,一般可脱稿,也可半脱稿,也可完全不脱稿。但不管哪种开工 ,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使目光时常地瞟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会场上的同学们。这是你用 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接触,使听众对你的论题产生兴趣的一种手段。在毕业论文答辩会 上,由于听时间过长,委员们难免会有分神现象,这时,你用目光的投射会很礼貌地将他 们的神“拉”回来,使委员们的思路跟你的思路走。 五、体态语辅助 虽然毕业论文答辩同其它答辩一样以口语为主,但适当的体态语运用会辅助你的答辩 ,使答辩效果更好。特别是手势语言的恰当运用会显得自信、有力、不容辩驳。相反,如 果你在答辩过程中始终如一地直挺挺地站着,或者始终如一地低头俯视,即使你的论文结 构再合理,主题再新颖,结论再正确,答辩效果也会大受影响。所以在毕业论文答辩时, 一定要注意使用态语。 六、时间控制 一般在比较正规的答辩会上,都对辩手有时间要求,因此,毕业学生在进行论文答辩 时应重视时间的掌握。对时间的控制要有力度,到该截止的时间立即结束,这样,显得有 准备,对内容的掌握和控制也轻车熟路,容易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个良好的印象。故在答 辩前应该对将要答辩的内容有时间上的估计。当然在答辩过程中灵活地减少或增加也是对 时间控制的一种表现,应该重视的。 七、紧扣主题 在校园中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往往辩手较多,因此,对于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说,他们 不可能对每一位的论文内容有全面的了解,有的甚至连题目也不一定熟悉。因此,在整个 答辩过程中能否围绕主题进行,能否最后扣题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另外,委员们一般也容 易就题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提问,如果能自始至终地以论文题目为中心展开论述就会使评 委思维明朗化,对你的论文加以首肯。 八、人称使用 在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必然涉及人称使用问题,我建议尽量多地使用第一人称,如“ 我”“我们”,即使论文中的材料是引用他人的,用“我们引用”了哪儿哪儿的数据或材 料,特别是毕业论文大多是你自己作的,所以要更多使用而且是果断地、大胆地使用第一 人称“我”和“我们”。如果是这样,会使答辩委员会成员有这样的印象:东西是你的, 工作做了不少 !

是的本科论文答辩是必须去学校和老师面对面答辩的,一般都是在每一年的四月-五月

1.在论文答辩会之前,我们需要将经过了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包括所有的提纲以及任务书还有初稿都提交上去。2.在答辩会上进行论文阐述时需要先用一个短时间概述自己毕业论文的大概是什么内容以及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论题,详细的介绍毕业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还有自己在写作时候的体会,字句清晰意思明确的让老师和其他在场人员明白自己所讲述的内容,这部分会考察到你的分析能力还有一些综合归总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3.答辩进行时会有老师对你所讲述的问题进行提问,一般在3个左右,在老师提问完后根据学校的规定可以准备一段时间或者立即给与老师答复。4.答辩完成之后学员退场,导师以及其他委员会成员根据你的论文质量和答辩的情况商讨是否通过并拟定大概成绩。5.在拟定完成绩之后主答辩导师可能会找回学员,对学员答辩情况给与小结,会肯定部分内容,然后对其他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加以补充和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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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五月底六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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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学在问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家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而许昌学院是河南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许昌学院是正规公办大学。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相信大家心里都是有答案的。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许昌学院自考包过可靠吗?首先先问问自己,所有的科目都能坚定能考过吗?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所以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知道,这个是比较难的。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许昌学院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大自考全国平均通过率一般在10%--30%左右,许昌学院自考通过率也可以参考。大自考即是完全通过自己自学,不借助任何辅导班的长线自考。问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的朋友们,看下这个通过率,虽然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自考独立办班俗称小自考。小自考就是人们一般说的短线自考。这种自考主要是参加一些办学单位组织的助学班,同时也就国家的政策即办学单位自己能够组织一些科目的考试,另一部分科目是参加国家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许昌学院自考包过的说法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大家都要统一参加考试,只要是考试就会有不过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你的考试科目一部分来自许昌学院自学考试,一部分来自你在的办学单位,这种自考要相对简单些,基本上通过率在80%以上,这类小自考通过率相对高很多。自考很难通过率低是针对社会自学考试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大多数是有家有业的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这一类人的学习时间少、精力有限,而且缺乏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因而通过率很低,但是对于各大高校为自考生组织的自学考试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只能通过自学来考试,如果有人跟你说许昌学院自考包过,那么你就要打个问号了。另外,2023年许昌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许昌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许昌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许昌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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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份左右,最迟7月上旬。本科毕业时间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是在6月中旬到6月下旬,许昌学院应该也差不多。我的毕业证是7月一日。以上信息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许昌学院文件院政教〔2010〕6号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校各单位:《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于2010年5月7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豫教高一字〔1990〕21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校按已有普通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委员会”),由23—27人组成。学位委员会由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学位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学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 各学院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分委员会主任应为学位委员会成员,委员应从本学院教学管理干部或正、副教授中遴选,并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 学位委员会主要职责1、审核和批准各学院分委员会提出的拟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2、审核和批准外单位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3、作出授予、不授予或撤消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4、负责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舞弊作伪行为。5、审定各分委员会成员名单,作出设立或撤销分委员会的决定。6、研究和处理学士学位授予过程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7、修改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六条 学位办在学位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有:1、为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和其他有关工作准备材料,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2、负责审核各分委员会提出的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将复核情况和有关材料报学位委员会审定。3、负责向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发放学位证书。4、根据学位委员会授权,处理暂缓授予及补授学士学位等事宜。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情况。6、负责受理分委员会提出的复议申请,并对学士学位授予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上报学位委员会。7、协调各分委员会之间的工作。8、学位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分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本细则所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和程序,逐个严格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和条件(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各门课程的成绩、专业/教育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本学院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2、向学位办报送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3、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4、负责受理学位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宜。5、协助学位办做好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第四章 授予条件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许昌学院学生守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2、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毕业资格。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九条 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授予学士学位:1、未获得毕业资格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者。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种考试作弊者(含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4、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不含)以下者,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者。5、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及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严重的舞弊作伪行为者。6、在学习期间,《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者。7、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有严重的舞弊作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经学位委员会审核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第十条 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对有第九条第3、第4款所列情况[对应第4款: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不含)以下以上(含)、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6门(含6门)以下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获得实用新型、发明授权专利者。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作品、科技发明、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3、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4、毕业当年考取国家机关公务员者。第十一条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按照《许昌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院政教字〔2008〕19号)执行。 第五章授予程序第十二条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向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第十三条 各分委员会依据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每个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异常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本学院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学位办。第十四条 学位办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并向学位委员会提交复核意见。第十五条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授予、异常授予、暂缓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学位委员会主任在《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异常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暂缓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上签字后,连同会议纪要交学位办备案存档。第十六条 对已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细则规定者,经学位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第十七条 学位办向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学士学位授予异议、复议事项的处理第十八条 在学校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分委员会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可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位办进行复核;学位办复核后,如认为确有必要,可向学位委员会提请复议。第十九条 学位委员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第二十条 学校对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位办负责解释。

提交论文日期是上 半年3月11-17日;下半年是9月11-17日。上半年本次安排的答辩时间是4月11或12日。若在郑大自考办报名,则是11日;若在代理站报名,则有可能是12日。可在郑大自考办报名,也可以在代理站报名。郑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在许昌设有代理站,在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电话: 许昌代理站 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许昌市八一路 2968710(办公电话)(殷老师) 洛阳代理站 洛阳大学电子工程系 洛阳理工学院西区(原洛阳大学院内)综合办公楼(在校园最北端)四楼408室 联系人:凌老师(电话)、李老师、朱老师(电话) 濮阳代理站 濮阳市招生办公室 濮阳市振兴路南段 0393 - 8991785 三门峡代理站 三门峡科技电脑学校 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62号 0398 - 2930686 商丘代理站 商丘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商丘市青年路 0370 - 2824188 周口代理站 周口市招生办公室 周口市育新街14号 0394 - 8223865 驻马店代理站 驻马店市招生办公室 驻马店市文德路中段 0396 - 2625010 南阳代理站 南阳市卧龙区招生办公室 南阳市工业路135号 信阳代理站 罗山县招生办公室 罗山县城北隅西路罗山县教体局院内 平顶山代理站 平顶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光明路南叶宝路与平桐路交叉口 0375 - 4973009 安阳代理站 安阳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安阳市东风路22号 0372 – 5335033 新乡代理站 新世纪人才学校 新乡市人民路138号 0373 – 3068152 济源代理站 济源市招生办公室 黄河大道中段 0391 - 6614806更多更详细情况请登陆郑州大学自考办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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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学院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 办公室(行政) 组织部 宣传部 监察室 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计财处 各大学不同,一些职能、党群部门机构的设置大同小异。一般大学的组织结构有: 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 党委副书记、校长 党委常务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办、组织、统战、政治保卫。 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 负责行政日常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发规、外事。 党委副书记(群团) 分管宣传、学工、群团、维稳。 党委常委、副校长、教务长 分管教务、学生管理、学科建设。 党委常委、副校长、总务长 分管总务、后勤。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分管科技、研究生。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分管产业、资产管理、校办事业。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 党委办公室( *** 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科、机要科、 *** 科、信息科 组织部(党校、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员办公室) :部长1人,组织员若干人,副部长2人,党校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 宣传部(文明办): 部长1人,副部长1人,新闻办主任1人,广电台台长1人, 宣传教育科,校园文化科,网站编辑科,新闻科(校报编辑部),广电台 统战部:部长1人,综合科,民主党派办公室 保卫部(综治办、人民武装部): 部(处)长1人,副部(处)长2人,政保科,治安消防科,户籍科(征兵办) 学生工作部: 部(处)长1人,副部(处)长2人,学生管理科,思政教育科,资助贷款科 研究生工作部 :部(处)长1人,副部(处)长1人,管理科,思政教育科 新校区党工委 :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综合办公室 纪委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副书记兼处长1人,副处长1人,纪委办公室、审计科、监察科 机关党总支:书记1人兼组织部组织员,综合办公室 后勤总务党总支 :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综合办公室 产业党总支 :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综合办公室 离退休党支部 :书记兼处长1人,综合办公室 团委 :书记1人,副书记2人,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社团管理委员会 工会(妇委会):主席1人,综合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接待办公室、驻京办事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驻京办主任1人,秘书科、接待科、综合科、研究室、驻京办 发展规划处:处长1人,副处长1人,研究室,规划科 人事处(编制办):处长1人,副处长2人,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1人,副处长2人,合作科,联络科 ,外事科 研究生培养处 研究生管理处(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 学科建设处(学位办公室): 处长1人,学科办,学位评定科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处长1人,副处长3人,招办主任1人, 办公室,教务科,考务科,教学质量科,教学研究科,招生计划科 学生处(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含学生发展服务中心) 科学技术处 :处长1人,副处长2人,项目科,科研科,学报编辑部 计划财务处 :处长1人,副处长2人,综合科,会计科,计划科 审计处、监察处(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合署)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1人,副处长2人,设备管理科,招投标办公室 总务处(基本建设办公室): 处长1人,副处长2人,房产管理科,校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 保卫处 (与党委保卫部合署) 后勤服务集团(含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总经理1人,副总1人,采购中心主任1人 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饮食服务科,公寓管理科,校园环境科,校园文化科 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总支) 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1人,副主任1人,综合科、财务办、基建办 新闻办公室(归党委宣传部管理、副处级单位) 广播电视台(归党委宣传部管理、副处级单位) 人文社科教学部 体育教学部 发展联络办公室(含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结算中心)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 主任1人,副主任1人,办公室,信息科,咨询科 附属中学 :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2人,副书记1人 办公室,教务科,财务科,德育科,总务科,分团委 现代教育中心 网络与信息中心 图书馆:馆长1人,书记1人,副馆长2人,办公室、情报室、采编部、阅览部、借阅部、 出版社 档案馆(博物馆、校史馆)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校医院(含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归后勤集团管理、副处级单位) 建筑设计研究院 采购中心(归后勤集团管理、副处级单位) 各学院:院长1人,书记1人,副院长2人,副书记1人 办公室、教务科,学工办,分团委 独立系:主任1人,书记1人,副主任1人,副书记1人 办公室、教学办,学工办,团总支 议事协调机构 校务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成员,党政各职能部门、教辅机构、派出机构负责人组成。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 任:党委副书记(宣传) 副校长:副校长 成 员:党办、宣传部、学工部、工会、团委、社科教学部、新闻办、广播电视台、后勤服务集团、各党总支分管领导。 机构编制委员会:主 任:校长 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副校长(人事、财务、发改) 成 员:党办、校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工会 保密委员会 :主 任:党委副书记(组织) 副主任:副校长(人事、财务、发改) 成 员:党办、校办、保卫部、档案室、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新闻办、各党总支分管领导。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任:党委副书记(群团) 副主任:副校长(教学行政)、副校长(后勤基建) 成 员: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团委、保卫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总务处、后勤集团、各党总支分管领导。 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副校长(人事、财务、发改)、党委副书记(群团)、副校长(教学) 成 员:校办、学生处、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团委、保卫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总务处、后勤集团、各院系分管领导。 招生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副校长(人事、财务、发改)、副校长(教学行政)、纪委书记 成 员:校办、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处、宣传部、财务处、团委、保卫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总务处、后勤集团、各院系分管领导。 教学工作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副校长(人事、财务、发改)、副校长(教学行政)、副校长(科研、产业)副校长(后勤、基建) 成 员:校办、教务处、招生办、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科技处、人事处、团委、工会、保卫处、总务处、后勤集团、各院系分管领导。 ②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机构设置 太原理工复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党务机构: ***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下设:党务行政办公室、工会、团委、学生办公室。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机构: 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分为:党务行政机构、学历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 党务行政机构又下设:党务行政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历教育机构又下设:学籍中心、教务中心、考务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 非学历教育机构又下设:公共管理培训部、经济管理培训部、工程技术培训部、国际教育培训部、远程教育培训部。③ 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组织机构 目前,继续教育学院现设招生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籍学生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和培训中心等五个部门。继续教学院将按“稳定办学规模、调整层次结构、适度发展”的工作思路,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上努力适应社会需求,与时俱进,不断进行专业结构及课程结构调整,以应用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特色。在教学管理上严格、规范,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声誉。同时,继续教育学院将努力适应高等教育新形势,迎接新挑战,“面向世界”开拓成人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 “面向未来”拓宽办学形式与途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④ 成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机构设置 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党总支和行政的办事机构,是学院党政工作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协助院领导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为学院及其它各科室的工作服务; 2、负责学院党务工作; 3、协助院领导起草文件、检查执行情况,并参与制订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管理学院印鉴,负责信件、函电、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 6、负责学院会务组织、大型活动总体协调安排; 7、负责学院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对口部门相关工作; 8、负责学院宣传、网站建设与维护以及学院上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上传; 9、负责学院车辆调度工作; 10、协助学院工会做好职工的福利工作; 11、负责来访接待工作; 12、负责学院保密工作。 教务科是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组织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和实施; 2、拟订及修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学院教材的选、编(含校外教学点所需教材)、征订、采购、管理及发放工作; 4、负责教学研究、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组织工作; 5、负责聘请教师、编排课表、安排教室及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6、负责学院考务工作;组织统考命题、审题及考试(查)工作; 7、负责成教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工作; 8、负责学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发放工作; 9、负责成教学生学籍异动工作(含休、退、复、转手续办理;成教外校转入学生资格审查和上报等); 10、负责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初审工作,协助校学位办做好申报工作; 11、参加专业建设调研,提出专业调整建议; 12、负责成教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及学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社会需求、学院办学条件和联合办学需要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2、负责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工作; 3、负责考生报名、考试(考务)的组织工作; 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负责新生的录取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报到的组织工作; 6、负责对外联合办学如设立函授站、办学站(点)等的建站调研、论证和筹建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学生工作室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制定实施学生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安全纪律以及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 3、负责学生党建及学生党支部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4、负责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工作,做好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学生奖、勤、助、贷的评定工作和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6、负责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收集、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组织管理工作。制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财务部是在院长领导下,从事本院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学院二级财务核算工作并接受校计财处、监察处的指导和监督; 2、根据每年学院发展规划,合理编制收支预算,预算批准后严格执行; 3、认真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4、负责学院各种款项的收取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学校的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 5、按照规定,妥善管理会计资料,达到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 6、负责草拟财经业务管理文件及各项财务报告。 总务科是负责学院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学生食堂、开水房、浴室管理; 2、负责房屋、家俱的维修、租借及财产管理; 3、负责学生宿舍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申请及供应; 7、负责库房管理、水电管理及维修; 8、负责基建计划的编制、送审和检查。 培训与自考办是负责全校自考助学班管理及培训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全校自学考试专业申报,落实开考计划; 2、负责全校自考助学班学生的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校主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命题、配题、审题与阅卷工作; 4、负责全校主考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及本科学生的论文管理工作; 5、负责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短期培训等工作。 实训中心是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两院学生校内校外的实习; 2、负责实验室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3、负责实验室规划、筹建; 4、负责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 5、负责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安全教育。 职业技能认证管理中心是负责全校职业技能认证咨询、服务,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评审的部门。 主要岗位职责为: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协调各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各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申报并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3、负责有关职业技能认证培训项目的教学组织、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4、负责教学文件、考评资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负责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及实施; 6、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7、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我校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保卫科是负责南校区保卫、安全(消防)工作的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学院治安、防火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负责学院保安人员管理工作,普及“四防”知识; 3、负责校园安全的防范监督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案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预防方案。 ⑤ 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机构设置 院长:管 *** 党委书记:隋林林 副院长:赵庆华 刘 咸 院办公室: 主任: 熊迎春 成员: 赵万红 陈仲丹 教学管理办公室: 主任: 贺 红 成员: 强 萍 函授站管理办公室: 主任: 查梅香 学生工作办公室: 主任: 朱荣瑞 成员: 杜 辉 郭 雨 赵子双 分团委: 书记: 朱 霞 自学考试办公室: 主任:唐智宁 成员:孙 瑜 培训与招生部: 主任:刘建东 成员:赵春雷 张 伟 江 俊 ⑥ 哈师大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请问2012年3月份的论文答辩必须3月16日报道吗?3月17日直接报到接着答辩可以吗? ⑦ 请问一下,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的电话号码,2555和2559都试过了,谁还有其它号码呢 打114查询。 ⑧ 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机构设置 学院下抄设学院办公室、袭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部、教学部、教务部、招生与就业指导部、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培训部、资源与技术部等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9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1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中心,有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还拥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专业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 ⑨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自考本几点上班 周六周日上班吗 有知道的吗回答一下谢谢 不上班事业单位 ⑩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下设综合培训科、教务科、办公室、学生科等四个教学科研机构,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情况; 2、制订院行政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负责院文书档案管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送阅、催办及归档),指导院内各科室做好档案及保密工作; 4、负责校内外公务往来的联系与接待; 5、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策划和安排院重要活动,筹备组织各种会议; 6、指导院内各业务科室的统计工作,负责各类统计资料的汇总、上报; 7、负责全院报刊资料的订购、保管、借阅和信函、报刊收发工作; 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协助院领导办理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工资晋升、奖励等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9、协助院领导做好本院各种收费的协调工作; 10、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置、建帐以及维护等管理工作; 11、管理学院的印章,开具对外介绍信,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2、根据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本院治安、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13、负责函授招生,协助函授科做好函授生转学、转站、转专业,以及函授站招生协调等工作; 14、协助承办院系做好自考、函授的教材订购、选购和发放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科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办学院系制定各类型、各专业、各层次成人教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2、检查、落实各类型、各专业、各层次成人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 3、负责成人教育的专业设置、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的规划与改革工作。 4、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搞好成人教育任课教师的选聘和考核工作。 5、负责考试、考查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6、组织实施成人教育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的研究活动,逐步推进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7、接待和处理办学院系、函授站、任课教师及学生反映有关教学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8、建立健全各类教学档案。 9、负责成人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全校成教学生成绩的审查和登录工作。 11、做好寒、暑假面授试卷的收交印刷、发放、保密工作。 12、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科 l、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会同各专业院系,全面负责全校成人教育的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3、根据年度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拟定招生简章,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 4、负责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注册、复查工作。 5、负责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退学、休学、转学,复学,及升学手续的办理负责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7、提出联合办学建议,负责联合办学协议的审查与执行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合培训科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归口管理全校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专业证书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2、联络有关高校,积极开展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和远程教育。 3、搞好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非学历教育的联系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和完善各类培训的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文件; 5、负责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招生及管理; 6、负责管理各种层次的课程学习和进修班; 7、负责各种非学历教育证书、社会证书考试的考前培训、日常管理和考务工作; 8、核实、认定参培学员在本校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取得的学分、学习内容等,并在其所持继续教育证书上签注、盖章。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很多同学在问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家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而许昌学院是河南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许昌学院是正规公办大学。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相信大家心里都是有答案的。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许昌学院自考包过可靠吗?首先先问问自己,所有的科目都能坚定能考过吗?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所以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知道,这个是比较难的。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许昌学院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大自考全国平均通过率一般在10%--30%左右,许昌学院自考通过率也可以参考。大自考即是完全通过自己自学,不借助任何辅导班的长线自考。问许昌学院自考难不难的朋友们,看下这个通过率,虽然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自考独立办班俗称小自考。小自考就是人们一般说的短线自考。这种自考主要是参加一些办学单位组织的助学班,同时也就国家的政策即办学单位自己能够组织一些科目的考试,另一部分科目是参加国家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许昌学院自考包过的说法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大家都要统一参加考试,只要是考试就会有不过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你的考试科目一部分来自许昌学院自学考试,一部分来自你在的办学单位,这种自考要相对简单些,基本上通过率在80%以上,这类小自考通过率相对高很多。自考很难通过率低是针对社会自学考试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大多数是有家有业的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这一类人的学习时间少、精力有限,而且缺乏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因而通过率很低,但是对于各大高校为自考生组织的自学考试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只能通过自学来考试,如果有人跟你说许昌学院自考包过,那么你就要打个问号了。另外,2023年许昌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许昌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许昌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许昌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许昌学院文件院政教〔2010〕6号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校各单位:《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于2010年5月7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豫教高一字〔1990〕21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校按已有普通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委员会”),由23—27人组成。学位委员会由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学位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学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 各学院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分委员会主任应为学位委员会成员,委员应从本学院教学管理干部或正、副教授中遴选,并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 学位委员会主要职责1、审核和批准各学院分委员会提出的拟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2、审核和批准外单位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3、作出授予、不授予或撤消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4、负责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舞弊作伪行为。5、审定各分委员会成员名单,作出设立或撤销分委员会的决定。6、研究和处理学士学位授予过程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7、修改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六条 学位办在学位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有:1、为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和其他有关工作准备材料,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2、负责审核各分委员会提出的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将复核情况和有关材料报学位委员会审定。3、负责向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发放学位证书。4、根据学位委员会授权,处理暂缓授予及补授学士学位等事宜。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情况。6、负责受理分委员会提出的复议申请,并对学士学位授予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上报学位委员会。7、协调各分委员会之间的工作。8、学位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分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本细则所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和程序,逐个严格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和条件(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各门课程的成绩、专业/教育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本学院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2、向学位办报送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3、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4、负责受理学位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宜。5、协助学位办做好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第四章 授予条件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许昌学院学生守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2、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毕业资格。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九条 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授予学士学位:1、未获得毕业资格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者。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种考试作弊者(含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4、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不含)以下者,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者。5、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及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严重的舞弊作伪行为者。6、在学习期间,《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者。7、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有严重的舞弊作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经学位委员会审核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第十条 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对有第九条第3、第4款所列情况[对应第4款: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不含)以下以上(含)、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6门(含6门)以下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获得实用新型、发明授权专利者。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作品、科技发明、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3、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4、毕业当年考取国家机关公务员者。第十一条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按照《许昌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院政教字〔2008〕19号)执行。 第五章授予程序第十二条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向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第十三条 各分委员会依据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每个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异常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本学院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学位办。第十四条 学位办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并向学位委员会提交复核意见。第十五条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授予、异常授予、暂缓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学位委员会主任在《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异常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暂缓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上签字后,连同会议纪要交学位办备案存档。第十六条 对已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细则规定者,经学位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第十七条 学位办向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学士学位授予异议、复议事项的处理第十八条 在学校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分委员会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可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位办进行复核;学位办复核后,如认为确有必要,可向学位委员会提请复议。第十九条 学位委员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第二十条 学校对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位办负责解释。

许昌学院论文答辩一遍

30%-50%。1、许昌学院二辩是由2022年5月18日,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2、答辩学生包括论文定稿且首次检测符合一辩要求但未参加一辩的学生。3、首次检测通过率为30%-50%(包括50%),经过修改二次检测结果重复率小于3O%的学生。

一般来说第1次答辩是走毕业的流程,第2次答辩是帮助您毕业的,所以可能会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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