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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资本弱化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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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资本弱化的研究论文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浅谈企业市场营销理念创新摘 要:进入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21 世纪后,我国企业应抛弃简单的模仿学习模式,结合中国企业自身特色,创新市场营销理念和方法,积极应对严峻的市场竞争。 关键词:服务营销;网络营销;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整合营销。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全球经济的显著特征就是企业朝多元化、一体化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改革与创新也不断的深入,其涉足的领域更广,竞争更为激烈。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繁荣与衰败、取胜与出局,更换交替,不断轮回,其间唯一不变的活跃因素便是营销。因为不管市场经济如何推动企业发展,企业自身的营销理念才是生存之本,它决定一切,主宰企业兴衰。注重营销,注重用户的需要,注重与其他企业的协调发展,注重企业整体形象与整体素质,已成为新世纪的企业求生存、谋发展。迎接新挑战的战略指导思想。 营销适用于一切企业,首先体现在大企业,综观层出不穷的行业大战,多为大企业充斥其间,它们资本雄厚,人才济济,市场经验丰富,有敢于争夺市场的先决条件。而中小企业往往势单力薄,资源匮乏,它们又如何面对激烈而又残酷的市场竞争呢? 答案就在营销战略上利用有限的资源,挖掘最大的潜力,创造无尽的价值。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经过不断的实践总结及发展演变,已受到广泛的认可和重视。根据其特性和规律,制定市场操作规范,完善运营机制,重点围绕发挥企业自身优势,激发营销队伍的创造性来开展科学营销,牢固树立市场决定一切的经营观念。由此看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应该把如何创新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市场营销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结合行业和企业背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 一、服务营销。 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服务营销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中国已经加入WTO ,外资企业纷纷抢滩中国,中外服务市场营销大战将出现白热化的态势。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服务可以区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服务产品,产品为顾客创造和提供的核心利益主要来自无形的服务。另一种是功能服务,产品的核心利益主要来自形成的成分,无形的服务只是满足顾客的非主要需求。贝瑞和普拉苏拉曼(1991) 认为,在产品的核心利益来源中,有形的成分比无形的成分要多,那么这个产品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商品”(有形产品) ;如果无形的成分比有形的成分要多,那么这个产品就可以看作是一种“服务”。与服务的这种区分相一致,服务营销的研究形成了两大领域,即服务产品的营销和顾客服务营销。服务产品营销的本质是研究如何促进作为产品的服务的交换;顾客服务营销的本质则是研究如何利用服务作为一种营销工具促进有形产品的交换。但是,无论是服务产品营销,还是顾客服务营销,服务营销的核心理念都是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通过取得顾客的满意和忠诚来促进相互有利的交换,最终实现营销绩效的改进和企业的长期成长。 二、网络营销。 互联网络是一种利用通讯线路,将全球电脑纳入国际联网的信息传送系统必将是未来市场营销最重要的渠道。网络营销的特性包括;可24 小时随时随地地提供全球性营销服务;电脑可储存大量的信息,代消费者查询,可传送的信息数量与精确度,远超过其他媒体;能因应市场需求,及时更新产品或调整价格;减少印刷与邮递成本;且无店面租金,节约水电与人工成本;可避免推销员强势推销的干扰;可经由信息提供与互动交谈,与消费者建立长期良好的关系。互联网络是一种功能最强大的营销工具,它同时兼具渠道、促销、电子交易、互动顾客服务以及市场信息分析与提供的多种功能。 它以声光互动沟通的特质,作为跨越时空的媒体,已深深吸引年青一代人的眼光。此外,它所具备的一对一营销能力,正是符合[ 分众营销]与[ 直效营销]的未来趋势。 网络营销可视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它并非一定要取代传统的渠道,而是经由信息科技发展,来创新与重组营销渠道。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营销必然会给传统营销造成冲击,因此商业界必须要注意这种趋势,并与软件产业作密切的联系与合作。以广告业为例,在最新媒体时代,销售是从开始到完成的一贯作业,就是说由吸引注意、引发兴趣、造成购买欲、进行采购,一气而成,而广告公司将参与营销的全程。商业企业也有必要改变传统的组织形态,提升新媒体部门的功能,引进兼具营销素养与电脑科技的人才,未来才能具备市场的竞争优势。 三、绿色营销。 所谓“绿色营销”,是指社会和企业在充分意识到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和由此产生的对清洁型无公害产品需要的基础上,发现、创造并选择市场机会,通过一系列理性化的营销手段来满足消费者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绿色营销的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产品的需求非常广泛,而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和消费导向上和消费质量等原因,还无法真正实现对所有消费需求的绿化。以我国为例,目前只能对部分食品、家电产品、通讯产品等进行部分绿化;而发达国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包括立法等,来推行和实现全部产品的绿色消费。从而培养了极为广泛的市场需求基础,为绿色营销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根基。以绿色食品为例,英国、德国绿色食品的需求完全不能自给,英国每年要进口该食品消费总量的80% ,德国则高达98%。这表明,绿色产品的市场潜力非常巨大,市场需求非常广泛。 绿色营销只是适应二十一世纪的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营销理念,也就是说,绿色营销还不可能脱离原有的营销理论基础。因此,绿色营销模式的制定和方案的选择及相关资源的整合还无法也不能脱离原有的营销理论基础,可以说绿色营销是在人们追求健康、安全、环保的意识形态下所发展起来的新的营销方式和方法。现代企业只有树立起一种全新的可持续发展营销的经营理念,努力开展绿色营销,开发绿色产品,进行绿色生产,才能和可持续发展潮流相适应。同时,企业还可进一步“导向消费者”,促成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全面建立和实现,承担起促进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关系营销。 关系营销是指企业在赢利的基础上,建立、维持和促进与顾客和其他伙伴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参与各方的目标,从而形成一种兼顾各方利益的长期关系。关系营销把营销活动看成是一个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竞争者、政府机构及其他公众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正确处理企业与这些组织及个人的关系是企业营销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 关系营销突破了传统的4P 组合策略,强调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使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分销商、供应商、政府等建立长期的、彼此信任的、互利的、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关系营销体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的色彩,而少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关系,它更注重和消费者的交流和沟通,强调通过顾客服务来满足、方便消费者,以提高顾客的满意与忠诚度,达到提高市场份额质量的目的。如何留住顾客,并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是关系营销的实质。要维持现有顾客,培养对企业高度忠诚的长期顾客,企业必须重视建立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并为顾客提供能带来价值增值的服务。在关系营销管理中,顾客服务是企业获得高市场份额质量的关键,也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五、整合营销。 整合营销是一种对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的系统化结合,根据环境进行即时性的动态修正,以使交换双方在交互中实现价值增值的营销理念与方法。 整合营销就是为了建立、维护和传播品牌,以及加强客户关系,而对品牌进行计划、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营销工作。整合就是把各个独立地营销综合成一个整体,以产生协同效应。这些独立的营销工作包括广告、直接营销、销售促进、人员推销、包装、事件、赞助和客户服务等。 整合营销理论主张重视消费者导向,其精髓是由消费者定位产品: (1) 不要卖你所能制造的产品而是卖那些顾客想购买的产品,真正重视消费者;(2) 暂不考虑定价策略,而去了解消费者要满足其需要与欲求所须付出的成本; (3) 暂不考虑通路策略应当思考如何给消费者方便以购得商品; (4) 暂不考虑怎样促销,而应当考虑怎样沟通。与传统营销4P 相比,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核心是4C:即相应于“产品”,要求关注客户的需求和欲望,提供能满足客户需求和欲望的产品;相应于“价格”,要求关注客户为了满足自己需求和欲望所可能的支付成本;相应于“渠道”,要求考虑客户购买的便利性: 相应于“促销”,要求注重和客户的沟通。目前,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已在国内营销界引起了一股“研究热”和“应用热”,对提高应用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能力,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巨大作用。运用整合营销的原则是为了控制消费者的心理转变过程,目标是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信任的心里感觉而购买公司的产品。这种营销有效地克服了制造商和经销商各行其是,各自为战的弊端。因此,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欲望并在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的全过程中加以满足,为客户量身定做全过程的服务,这是整合营销的关键一步。对最终服务客户的运营商而言,就需要牵头建立产业价值链。价值链核心是上游为下游服务,以客户需求为整个价值链的努力方向;要开放,所有有能力的都可加入;要合作,为整个市场的持续增长而努力;要共赢,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能获得与其付出相对应的收益。因此,在每一种新业务推出和技术重大革新前,制造商应向运营商提出初步方案,运营商应主动全面调查潜在目标客户的需求,并建立相应业务模型,准备运营模式,向终端制造商提出要求。业务开发成功后,应组织客户试用,根据试用情况再加以改进。如果每种产品在推出之前都实现市场、终端、渠道特别是客户就绪,那这种产品的前景十分光明。 参考文献: [1]何志毅。 市场营销原理[M] .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 [2]王 方。 市场营销策划[M] .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3]奚京云。 浅析营销观念的创新[M] . 经济论坛,2005年。[

提供一些工商企业管理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参考。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反资本弱化的主要方法 利用资本弱化避税问题,已经引起各国税务当局的密切关注,那采取何种方法来控制资本弱化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倡采用两种方法对付资本弱化: 1.正常交易法 在决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资本弱化法规处理对利息的征税。 2.固定比率法 如果公司资本结构超过特定的债务一股份率,则超过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可以将超过的利息视同股息征税。 目前发达国家税务当局主要采取此两种方法来对付资本弱化。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大多数国家采用固定比率法,英国等少数国家采用正常交易法。 我国反资本弱化的现有措施及其评价 我国是吸引外资的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有力的动力。然而,由于资本的趋利性特征,国外跨国公司同样在中国会运用其资本弱化手段来减少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以貌似合法的手段争夺中国的税收利益。我国目前没有非常系统的手段来对付这种资本弱化,甚至在官方文件中并没有提及“资本弱化”的概念。但是在很多方面,我国已采取一些措施来防止资本弱化对我国税基的侵蚀。虽然没有像国外“资本弱化规则”那样的专门名称,但这些规定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资本弱化的效果。这些规定和措施包括: 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资本金管理 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例,规定: (1)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在合营期限内不得任意减少注册资本,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体现了资本不变原则; (3)明确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①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7/10; ②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③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④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计提三项基金。所有这些规定和措施,都是为了资本保全完整,防止资本金实质减少,以有利于保障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保证公司的资本金与其所经营的行业、项目相适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这实际也是防止资本弱化的有效规定。 2.对关联方的规定 对关联关系的认定和解释,我国从股权控制、融资控制等八个方面作出了明确,其中包括“相互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等等。企业间存在上述任何一种倩况,均可认定为有控制或被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 3.对负债利息的相关规定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55条规定,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的,当地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有比较严格的资本金管理要求,对关联方也作了严格规定,对关联方的利息支付和收取的利率水平有参照“正常利率”的标准。从某方面看,我国的规定类似于英国的“正常交易原则”。以上的规定适合中国国情,对反资本弱化起到了一定效果,有利于贯彻税负公平原则,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求采纳

我国资本市场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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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营论文

引导语:资本运营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资本有效配置和提高资本运行效率的重要方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资本运营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资本运营问题的原因分析

1.资本市场因素

资本市场是影响中小企业资本运营效果的主要因素,虽然近些年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资本市场的结构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是依靠主板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平台,虽然二板市场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但是其要求条件比较高,企业很难从中获得融资;二是我国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缺乏规范性管理。针对对当前中介结构的调查发现,中介机构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非常少,而且他们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多半是参杂为企业提供虚假包装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企业的上市,最终结果是不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

2.金融体制因素

首先我国金融信贷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比较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虽然我国近些年出台了系列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是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比,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还是不够;其次金融管理机制的影响。一般企业要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可抵押物,而且进行融资的程序时间也比较长,这样对急需用钱的中小企业而言具有很大的难度,另外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利用信用担保的实际案例还不成熟。

3.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

首先中小企业的诚信状况不理想。在资本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困难,因此金融机构在与中小企业合作时不得不考虑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其次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比较落后。由于中小企业采取的家族史管理模式,因此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健全,这样对资本运营而言具有很高的危险性。

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的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首先我国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我国政府部门要积极跟进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领导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朝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富有“含金量”的政策,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其次我国要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政府要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放松对中小经济内生性金融创新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金融机构改革中,组建有中小企业形成的金融机构,以此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最后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要深化信用担保体系,以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所遇到的无担保物的现实问题。

2.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中小企业的资本运营必须要重视中介机构的作用,因为中介机构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其能够将企业资本经营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因此:企业在资本运营中要广泛的借鉴中介机构的意见,让中介机构参与到企业的资产重组等活动中,以此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另外中介部门应该加大创新力度,从事企业并购、重组等相关业务,为中小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培育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评级活动。

3.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与管理能力

首先中小企业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资本运营管理意识,理顺资本运营的本质概念,强化资本运营与经营生产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为了资本运营而进行资本运营的现象。另外中小企业也要加强人力资源的投入,培育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要想完善与提高资本运营的效果就必须要从人力资本投入方面入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得员工积极投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其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减少资本运营风险。中小企业在资本运营中要时刻保持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把握企业内外环境风险因素,以此及时将资本运营风险降低到最小;最后中小企业要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权力制约。总之,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是中小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因此中小企业应逐步自我完善,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强化自身改造,激发资本运营综合优势价值。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如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由过去的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改革试点期,企业的诸多管理制度也同时面临着巨大的转变[1]。本文在讲解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性质及治理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最后结合工作阐述了自己对于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公司治理;内部审计

一、绪论

1.研究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体制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改革探索,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确定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其主要职责是进行资本经营,而资产经营则由他们所投资的企业进行,这些企业要尽可能的进行公司化改造,对于自由竞争的行业主要向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转变。这一变化对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课题。

2.研究意义在当前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的大背景下,如何推动实现监管国有资本,强化资本管理和资本运营,实现资本聚焦和保值增值成为了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作用成为了实现国企改革目标的关键因素。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及公司治理及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并对如何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运作模式下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概念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通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即以资本营运为主、不投资实业的公司形式,营运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股权,运作主要在资本市场,既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发股票),又可通过股权产权买卖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公司运营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运作的形式多种多样,通过资本的运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市场化专业化平台。以市场化手段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主要目标是提升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核心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平台,依据授权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以财务性持股为主,提高流动性和运营效率,实现保值增值。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其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主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内部管理。其本质是解决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而解决代理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独立的`审计部门,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以公司内部控制为对象,日常业务流程为内容,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站在管理层的高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日常管理和其他相关方面做出评价和判断,从而有效降低内部经营风险,保证企业良性运转,并促进企业管理的高效与透明,是公司管理权限的延伸。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对企业管理起制约、防护、鉴证、促进、建设性和参谋作用。

3.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相互影响的关系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委托责任理论及契约理论等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共同理论基础,决定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一方面,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它既可以维系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促进企业内部形成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合力,又可以确保企业的信息披露真实、有效,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四、构建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基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本目的,有效界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制度性安排。国家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唯一股东,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控制手段应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任免权为主。因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必须在国家所有者代表即政府的主导下,依据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经济规律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合理配置,建立以董事会为决策核心和以监事会为内部监督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代表,也是衔接国家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重要环节,代表国家选择经营管理者并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行使公司内部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执行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公司有序运转,对发现的问题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1.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规范审计制度,建立专门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进行管理,从机制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使审计委员会真正成为超脱于企业本身之外的代表政府、投资主体等各方利益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权利组织[2]。

2.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双负责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同时对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及总经理负责,一方面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受审计委员会管理,定期向其报告工作情况。既有责任为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供监督、评价公司高级管理层以及决策咨询服务,同时也承担为公司高级管理层监督、评价各业务部门活动、鉴证信息以及咨询服务等义务。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的速度和效益,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3.明确内部审计功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应以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实现从差错纠弊向管理效益审计的转变。其内部审计功能应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有无漏洞和风险,公司制定的政策有无得到兑现;公司计算机系统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关注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的情况。

4.划分内部审计范围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特殊的运作模式,决定了其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应该是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但不应包括对下属企业的审计或其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仅承担对下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技术指导工作。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只需向本公司的总经理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5.完善内部审计人才队伍支撑一是改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具备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熟悉法律、计算机、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二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在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品质;三是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及时开展最新的财经、法规专业培训,增强理论知识,更好的满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模式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结语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更应抓住变革的契机,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咨询、风险监管的作用,寻找自己新的定位和均衡,以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来实现自我价值。充分做好在转型期间迎接各项挑战的准备,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提升管控能力以及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等方面逐步改进、持续完善,根据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战略规划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争取实现自身价值和公司价值的协同提升[3]。

参考文献:

[1]谢志华,胡鹰.国有资产管理:从管资产到管资本[J].财务与会计,2014(7).

[2]张治强.新加坡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2).

[3]张鹏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转型期内部审计发展挑战与对策——以中国长城资产公司为例[J].中国内部审计,2014(9).

资本市场是连接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重要场所。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两大参与主体。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大小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此外,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强劲的内在投融资需求,这就极易产生非法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这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对不同风险特征的筹资者和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以满足不同性质的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金融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1、美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美国资本市场体系规模最大,体系最复杂也最合理,主要包括三个层次:①主板市场。美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该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高,主要表现为交易国家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在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一般是知名度高的大企业,公司的成熟性好,有良好的业绩记录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又较长的历史存续性和较好的回报。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该市场的投资人一般都是风险规避或风险中立者;②以纳斯达克(NASDAQ)为核心的二板市场。纳斯达克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与纽约证券交易所截然不同,它主要注重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盈利性,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普遍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风险、高回报、规模小的特征。纳斯达克虽然历史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按交易额排列,它已成为仅次于纽约证交所的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场,而上市数量、成交量、市场表现、流动性比率等方面已经超过了纽约证交所;③遍布各地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也是全国性的交易所,但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较纽约证交所略逊一筹,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转到纽约交易所上市。遍布全国各地的区域性证券交易所有11家,主要分布于全国各大工商业和金融中心城市,他们成为区域性企业的上市交易场所,可谓是美国的三板市场(OTC市场)。2、日本和英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日本的交易所也是分为三个层次:全国性交易中心、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和场外交易市场。①主板市场。东京证券交易所是日本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具有全国中心市场的性质,在此上市的都是著名的大公司;②二板市场。大阪、名古屋等其他7家交易所构成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主要交易那些尚不具备条件到东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这7家地区性市场构成日本的二板市场。③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店头证券市场和店头股票市场,在此交易的公司规模不大但很有发展前途,其中店头市场的债券交易市场占了日本证券交易的绝大部分。英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①主板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全国性的集中市场,它有着200多年的历史,是吸收欧洲资金的主要渠道;②全国性的二板市场AIM(AlternativeInvestmentMarket)。与美国不同,英国的二板市场AIM是由伦敦交易所主办,是伦敦证交所的一部分,属于正式的市场。其运行相对独立,是为英国及海外初创的、高成长性公司提供的一个全国性市场;③全国性的三板市场OFEX(Off-Exchange)。它是由伦敦证券交易所承担做市商职能的JPJenkins公司创办的,属于非正式市场。主要是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服务的市场。3、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和国外资本市场体系对比,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显著特点是市场结构不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发展思路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主要有: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重银行融资,轻证券市场融投资;在资本市场上“重股市,轻债市,重国债,轻企债”。这种发展思路严重导致了整个社会资金分配运用的结构畸形和低效率,严重影响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具体来说表现为:①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在组织体系、上市标准、交易方式和监管结构方面几乎都完全一致,主要为成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②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2004年6月24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刚刚推出,它附属于深交所之下,基本上延续了主板的规则:除能接受流通盘在5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不同以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③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总的说来,中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各个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确,分布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必要性编辑本段 1、有利于满足资本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的多层次化的要求从资金供给方来说,由于风险偏好的不同,投资者也是具有不同层次的。风险爱好者愿意投资于高风险高回报的股票;风险中立者会选择购买风险程度适中,预期报酬也非最高的股票;风险规避者则可能去购买国债。但是,中国仅有单一层次的主板市场,该市场对公司上市和交易的风险标准是统一的,从制度上无法为不同风险偏好者提供足够多种类的投资品种和交易场所。从资金需求方来说,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规模的、不同风险状况的企业对股权融资的需求不尽相同。对于大规模、稳健型、成熟性强的公司,由于其发展历史相对较长、业绩稳定、经营稳健,可能吸引大批投资者来购买它的股票;但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由于其规模小、产品不够成熟、风险性大,通过主板市场进行融资是不现实的。但受诸多因素影响,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高度集中化的倾向,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排斥一部分融资者而向具有优势的融资者倾斜。特别是在为国企服务的主导思想下,市场必定只会为大企业服务而将众多的中小企业排斥在外。目前还在建设中的二板市场虽然增加了交易层次,但其附属于交易所的性质决定了其满足融资需求的能力是有限的,从而造成了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困难。2、有利于提供优化准入机制和退市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从非证券资本市场到证券资本市场,从场外市场到创业板市场、主板市场,入市标准逐步严格,企业素质也呈阶梯式上升,这实际上提供了一个市场筛选机制。一方面,在下一级市场上挂牌交易的企业经过培育,将会有优秀企业脱颖而出,从而进入上一级市场交易;另一方面,对于长期经营不善,已不符合某一层次挂牌标准的企业,则通过退出机制,退出到下一级市场交易。这样形成一种优胜劣汰机制,既有利于保证挂牌公司的质量与其所在市场层次相对应,又能促进上市公司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3、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直接融资有利于分散融资风险,能有效地避免风险向金融系统集中,从而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从国外经验看,在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中,一旦经济实体发生严重问题,就会导致大量银行坏账,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往往将经济拖入长期不振的境地。当前,中国的融资结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比例还较低。资料显示,我国股市融资占总融资额的比重已由2001年的降至2003年上半年的。与此同时,银行贷款所占比例却由一路上升至。因此,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通过改善上市公司质量、满足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吸引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额度,从而降低金融风险。而且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规模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的提高,会逐步形成风险程度存在明显差异的子市场,风险承担主体呈现多元化,有利于实现金融市场的稳定,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 价值中国网

股票市场财富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股票市场财富分析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参考文献:

[1] 唐国培.《中国股票市场财富效应的实证分析》.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李学峰.《资本市场、有效需求与经济增长》..

[3]黄迪.《股市财富效应研究》.武汉金融..

[4] 谢永添.《我国股票市场财富效应分析》.税务与经济..

拓展: 外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制度不断的完善,我国股票市场开始快速扩张。同时,上市企业由于经营状况参差不齐,很多经营不良的上市公司股票仍然在市场交易,股票退出机制的问题不断的出现。本文通过对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退出机制的研究,为我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实施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股票 市场 论文

一、股票退出机制的意义

退市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在成熟资本市场中的重要机制,使发挥证券市场各项功能的必要途径。其建立和完善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可以充分发挥股票市场的各项功能

股票的退出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功能之一,通过退出机制才能有效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质量,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来推动一国的产业调整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功能,没有市场化的退出机制,资本市场难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调整。在股票市场中,资金的流向表明了市场对股票,进而对相关产业的判断,从而影响的`对不同产业的不同投资。而股票退出机制的缺位直接导致了股票数量的持续上升和资金的相对稀缺。其次,股票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不仅提高了希望上市的优质企业的上市成本,同时很多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不及时的退出市场。影响了股票市场引导资金向高回报高发展潜能产业投资的功能。通过制定股票退出机制,能够解决缺乏竞争机制导致的种种问题,优化配置有限的市场资源。

(二)减少市场投机氛围,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系统风险较高的问题,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市场没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使市场中风险大,本应该退时的股票不能及时的退出。而完善的退市机制能够使得不能满足继续上市交易的公司推出市场,将系统性风险分解为非系统性风险,有效提高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率,优化市场投资环境。

(三)退市机制有利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在上市公司出现违规违法等情况时,公司会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导致股票的退市。会保证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的合规经营。同时,缺乏退市机制将使市场缺乏法律约束,证券市场将难以长久发展。只有建立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并严格实施退市制度,使证券市场真正的建立法律基础之上,才有可能使得投资者和企业更加成熟,才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

二、成熟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美国股市的借鉴

在制度完善的市场中,上市公司企业退市是股票运行周期中重要的一环。根据数据显示,仅2009年,纽交所就有212家公司退市,相对应的,该年度上市公司仅94家。同样的东京证券交易所有78家退市,德国证券交易所61家退市,伦敦证券交易所385家退市,其当年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23家、6家和73家。在这些国家的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不仅仅是进入市场,同样重要的还有退出市场。此时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就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们选择美国市场来进行研究。

(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标准。纽约证券交易所对在其上市的公司提供了详尽的退市标准,这些标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上市公司是否满足退市条件的主要指标包括:股权分散程度、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以及资产规模等等。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将其退市标准分为了数量和非数量标准,在其上市的公司一旦无法继续满足其持续上市数量标准和非数量标准,交易所就会暂停或者终止该公司股票在交易所继续交易。

(二)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程序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退市程序采用的是聆讯制。2000年网络泡沫的破裂导致了纳斯达克指数从一路下跌,仅6天就下跌将近9个百分点。最终导致了近80%的股票下跌达80%,近40%的股票退市。这使得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终止了程序化的退市机制。自2003年以来,纳斯达克市场平均退市率在8%左右。当一只股票不再满足继续上市交易的要求之后,交易所的主管部门将通知公司其股票将被退市,并告知其所拥有的权利,如果公司不认同交易所的决定,其可以选择向上申诉,直至美国证监会。

三、美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对我国的借鉴

以上我们选择了美国主要的两个股票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来进行研究,其分别代表了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这两个证券交易所制定的退市标准和退市条件较为严格,不仅仅提出了对公司持续经营的指标,同时还设置了反映市场变化的指标。这些退市程序安排使得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监管者能够更有效地工作,使市场能够公平、有效率地运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在退市程序执行过程中,美国证券交易所作为执行主体,将退市工作的执行作为其日常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股票符合退市条件时,证券交易所可自主决定停牌,并进入退市程序。只有当上市公司对交易所决定有异议时方才提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介入。这种安排使退市执行非常有效率,同时避免了行政过度干预。并且在美国证券市场为退市股票安排了场外交易市场或三板市场,股票退市后可继续交易,这种安排保证了股东权益。

参考文献:

[1]陈广胜,刘大勇,王慧颖.浅议股票退出机制建立的作用[J].北方经贸,2002,6:63-64.

[2]党胜利.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5,2:210-211.

[3]刘乐乐.中美退市机制比较[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9:37-38.

我国反倾销制度研究论文

电大论文摘要:入世以来,我国不断加弓虽反倾销方面的立法以更好地保护国内产业和维护国家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本文通过新、日反倾销条例的比较对之进行剖析,并指出了我田反倾销立法仍需完善和改进之处. 电大论文要害词:反倾销;反倾销立法;反倾销条例;WTO 随着我国加入世xx贸易组织,在我国的媒体上,“反倾销”壹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在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的今天,符合WTO规则的反倾销措施将成*为维护公平竞争、合法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壹个重要手段.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我们对国际反倾销游戏规则十分陌生,而国内反倾销立法又不完善,因此外国反倾销的达摩克利斯剑频频高悬在我国企业头上,给我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在我国成*为WTO壹员之后,要想在纷繁复杂、处处陷阱的世xx大市场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实现加入WTO的初衷,就必须深人研究WTO反倾销规则,熟悉和掌握这壹游戏规则,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反倾销制度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进壹步完善和加弓虽我国反倾销立法. 壹、从新旧反倾销条例之比较 看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加弓虽我国199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第30条为我国最早的反倾销法律条款.1997年3月25日,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97条例),从而在我国真正建立起反倾销法律制度.2001年底,为了适应加人WTO的新形势,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出台,2002年11月又颁布了《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这无不表明我国在加入WTO后对反倾销立法正在壹步步加弓虽和完善. 与97条例相比,新条例具有明显的完善姓.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壹)新条例对倾销的认定更为具体和完备(1)新条例对倾销定义重新下了定义:“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入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在对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的规定中也弓虽调了“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这样就避免了97条例因缺乏此规定而使得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对诸如“正常贸易情况”的运用时于法无据的窘境. (2)97条例中规定了确定正常价值的叁种方法,即出口国市场上的可比价格;无前述可比价格的,则按第叁国可比价格;相关产品的结构价格.其中对第叁种方法没有说明应按哪国的生产成*本来计算,从而使确定正常价格难以进行;新条例则明确了“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计算正常价值,因而具有可操作姓. (3)新条例中增加了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及其比较原则.97条例中只是含糊地提到“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这样就在赋予反倾销机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亦潜藏着随意姓及暗箱操作的嫌疑和可能姓.而新条例则将其具体化,规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等,这样既增弓虽了条例在倾销认定方面的可操作姓,又使条例更符合WTO反倾销协议的精神. (贰)新条例对反倾销各个程序和阶段的主管部门的规定更明确、精简 按照97条例,在我国反倾销程序中,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决定立案与否;外经贸部会同海关总署对倾销进行调查;经贸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损害进行调查,并分别作出初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建议作出征收临时或固定反倾销税的决定,并由海关执行.处理壹个反倾销案件有这么多的部门不同程度地参与,而且壹个程序至少有两个部门共同完成*,难免会造成*人员浪费,工作效率低下及拖延时间等问题,实在有悖于反倾销立法初衷.另外,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这里的“有关部门”指向不清.新条例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壹定改进.比如,新条例明确了由外经贸部负责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则由国家经贸委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就倾销、损害作出初裁或终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这样就使两机构能各司其职.进步办案的公正姓和工作效率,增弓虽透明度,因而更符合WTO规则. (叁)新条例进壹步明确和规范了反倾销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的时间和期限 (1)新条例明确规定了反倾销案件立案时间,即反倾销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对这项内容,WTO反倾销协议未作规定,但各国的反倾销法都规定了各自的立案时间.如欧共体现行反倾销规则中规定,“经商议后,假如明显地有充分证据证明应当开始调查程序,委员会应在提交申诉的45天内进行调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条例》规定提交起诉书后20天内,部长裁决起诉理由充分,就应当发动壹项调查….立案时间的确立不仅防止了反倾销机构对案件的任意拖沓,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及时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新条例还明确了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限为4个月,最多不超过9个月;临时措施应从开始调查之日起60天采取等. (4.)新条例着重在反倾销程序的规定上进壹步明确和细化.使调童程序更具透明度.增弓虽了可操作姓 (1)在申请人资格的问题上,97条例只是规定相同或相似产品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可以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显然,这壹条款将其他的生产者或有关组织以及自然人排除在外,而且还会引起壹定的不利后果:由于缺乏究竟应有多大比例支持提起调查,才具有该行业、该产品的*代*表姓的规定,因而可能会导致反倾销调查发起的随意姓;另外,假如在条例中规定的申请人不愿意申请或者被人收买利用而放弃申请的情况下,就只能任倾销行为对我国经济产生严重副作用后再采取补救措施,而不能事先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以至于得不偿失.新条例则充分考虑到了这壹点,既将申请人资格的范围扩大为“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又明确了*代*表国内产业申请人资格*代*表姓的比例,指出表示支持申请的生产者产量只有达到总量的25%,才能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样规定,也是与WTO反倾销协议保持壹致的. (2)97条例规定,在“倾销幅度或倾销产品的入口量可以忽略不计”的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但何为“忽略不计”,则未作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极不好把握.若对其严格要求,则有滥用反倾销之嫌;若对其宽松规定,则不利于保护国内产业.新条例将其具体量化,规定入口倾销幅度和入口数量可忽略不计的比率分别为2%和3%. (3)97条例对调查过程中的基本程序规定含糊、不完全,新条例中则列举了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及必要时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等方式. (4)被认为我国反倾销条例中最大缺陷——缺乏司法审查制度在新条例中得到了确认,这是应该特别指出的.我们说,反倾销机构对入口产品发起发倾销调查并作出裁决,实质上是壹种行政程序活动,有关利害人如对论文摘要] 在放寒假期间我参加了xx乡xx村的几项调查活动,在调查期间让我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 在实践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们调查了xx村受教育状况 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1%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 在放寒假期间我参加了xx乡xx村的几项调查活动,在调查期间让我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 在实践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们调查了xx村受教育状况 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1%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13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6岁,但有50%的孩子八岁才开始上学.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肉制品都自给,只买壹些油盐、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 经过这壹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弓虽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叁分之贰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壹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壹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 由此,我们转过头来想壹想,壹个地区是否重视教育能单凭入学率或人口文化水平来衡量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农村来说,判断人们重视教育程度的标准应是他们用于教育的开支所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但也正因为落后,他们比城里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周家村的乡亲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当你听到老汉说砸锅卖铁也得上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地给老少边穷地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些歧视成*份呢?不是因为我是壹个农村的学生我才说这样的话,而这是我们调查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壹方面我以过亲身的体验. 从开始调查到调查结束,我的心情经历过壹次次的万千感慨、壹遍遍的心潮澎湃.在与乡亲们从接触到磨合再到打成*壹片,乡亲们对我们关怀备至,待我们如亲生儿女,我们体会到乡亲们淳朴的情怀,也感受到了农村对知识的渴求,对富裕的渴望.面对这份深重的情谊,我们都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xx村的父老乡亲们做出贡献.但是对于有壹些想法我只是想得到却无能为力帮助他们,然而现今我们只能在宣传xx村成*功的经验的同时,提壹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以前该村是连乡村公路都没有通,目前,村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养猪和种土豆,公路以到了村公所,这样就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比如,他们可以种很多的土豆,还可以养猪,养牛销售出去. 当然,这取得的壹切成*绩离不开村领导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广大村民的辛勤劳动. 通过几天的实践,我们发现该地农民的经商意识非常薄弱,或许是受传统观念副作用太深,其时,逐步使他们转变观念对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我们调查完了以上的项目后我还又参加了xx村的雪灾调查,自2010年1月中旬以来,持续肆虐的弓虽降雪使我们村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冰雪灾害,在我和村委会的参观过程中他们主要是调查了,雪灾对越冬作物的副作用,我村小麦已陆续停止生长,进入越冬期.今年大雪暴雪天气过程对我村的小麦的降雪量和低温程度基本正常.到目前为止,降雪过程对我村冬小麦生产利大于弊.有利因素为,首先,处于越冬期的冬小麦且有积雪覆盖,减轻了冻害发生;其次,气温降低减缓小麦旺长的势头,有利于改善群体结构,低温过程冻死壹些晚弱苗,群体结构更趋合理;第叁,低温大雪降低越冬的虫口密度,抑制病害蔓延,对减轻来年病虫害有利.竹子:目前,这次大雪、暴雪天气主要对我竹子造成*了不利副作用,在我村偏高壹点的社所有的竹子都压段了,还有在我村威林寨的壹片松树林全被压段,主要危害首先是降雪持续时间长,雪量过大,竹子和松树较高和叶子很多而且脆弱的植株体经不起重压造成*茎杆折断等机械损伤;贰,由于气温较低,树木上的冰挂易造成*其枝条压裂、压断和压倒.在个别的社家禽大棚也有倒塌现象.还有壹些是连住房都被雪给压塌了. 对养殖业的副作用:寒冷天气使牲畜大量失热,增重速度下降,幼畜、病弱畜、家禽往往经不起寒流降温而造成*死亡.羊场场房、圈舍倒塌.在贰月壹日的壹天我和xx乡的几个领导及xx村委会到xx村西洋平社去参观那里的受灾情况,那里的村民说他们家的母猪生下了十4.只小猪由于天气的寒冷被冻死了十贰只,只活了两只,按今年的物价他们家就损失了7000元左右.还有的是刚生下的小羊羔以被冻

WTO反倾销协议与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内容摘要:反倾销历来都是GATT和WTO谈判的主要内容。经过长期的谈判和妥协,缔约各国终于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的1994年达成了“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Agreement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Tariffsand Trade 1994),即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该协议的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中国加入WTO之前就曾经承诺: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裁决将允许司法审查。但是在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却没有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现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应该在法律规定等方面与WTO的原则和规定保持一致。本文从WTO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的规定谈起,分析中国《反倾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在中国应建立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并提出笔者的总体构想和微观设计。关键词:WTO反倾销协议 司法审查倾销(Dumping)是出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经济行为。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定义为: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国旨在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反倾销(Anti-dumping)则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一般是指进口国当局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或者本国生产企业的利益,采取增加关税等措施以对进口国及其企业的倾销行为进行限制的行为。[i]司法审查在严格意义上是一个宪法学与行政学的概念,而且司法审查有着很广泛的含义。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司法审查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院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有没有违反宪法的规定,所以又称之为违宪审查;二是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审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对公民的侵害。“司法审查在国家权力控制的运作过程中主要发挥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对行政权力的作用对象提供权益救济;二是对行政权力的主体实行监督。”[ii]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指的是后者,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反倾销属于行政行为,为了切实保护反倾销过程中利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从正当公平的角度应该允许对反倾销的行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一、WTO反倾销协议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WTO反倾销协议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即: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国,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或者程序。该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对有争议的裁决或者复议负责的主管机构。[iii]从上述的条文规定来看,WTO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主体包括三个:司法、仲裁和行政机构。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都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那是不是说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有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WTO反倾销协议之所以如此规定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理由:一是在有些WTO成员国的宪政体制下,法院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拥有司法审查权。对于这些国家的司法审查问题,GATT第十条第3款(丙)项作了补充的规定,“如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在缔约国领土内实施的事实上能够对行政行为提供客观公正的检查,即使这个程序不是全部或正式地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以外,本款(乙)项的规定,并不要求取消它或替换它。实施这种程序的缔约国如被请求,应向缔约国全体提供有关这种程序的详尽资料,以便缔约国全体决定这种程序是否符合本项规定的要求”。根据此项规定,只要在这些国家内,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只要能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可观和公正的审查,即使它不完全独立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也是允许的。这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或许是仲裁机构或许是行政机构。二是为了尊重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的“行政救济用尽”的原则。WTO反倾销协议中规定的能进行客观和公正的司法审查的行政机关可以被理解为以下两种体制下的两种机构:欧洲大路法系国家的行政法院和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裁判所。在欧洲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院拥有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权,但行政法院在原则上是完全独立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行政裁判所虽然是政府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但是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行政裁判所有些行政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正式的听证程序,这时的行政裁判所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法庭。经过正式程序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即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因而行政裁判所虽然在表面上是不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但是从实质的法律关系上还是独立和客观的,而且行政裁判所的行政决定还要接受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界人士对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体不作并列的理解,而是分层次的关系。涉及到反倾销的当事人可以先寻求行政法庭的救济,即“行政救济用尽”;在当事人表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普通法院申请司法审查。主要的区别在于行政法庭负责进行审查实体法律关系,而普通法院只负责审查法律的适用。[iv]二、中国法律法规有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规定中国目前对于反倾销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反倾销条例》。但是目前在《反倾销条例》中根本没有明确的司法审查的规定。目前学者都在讨论中国的反倾销法应该与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能够相一致,讨论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的问题,增加司法审查的规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修改的项目。此外,因为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宪法学与行政学的范畴,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了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认为是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v]《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排除了几种行政行为免受司法审查。从《行政诉讼法》本身的法律条文规定来看,《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反倾销过程中的司法审查问题。《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排除性规定也没有涉及到反倾销问题,分析其中的具体含义,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反倾销问题的行政决定不是国家行为,不是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也不是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从根本上讲,关于反倾销问题上的司法审查问题实际上在中国法律和法规中是缺乏法律规定的,是缺失的。[vi]三、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状况和相关问题以及WTO的反倾销协议来看,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在加入WTO之前承诺的一部分。我个人认为,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总体上将反倾销司法审查纳入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二是在我国的反倾销法中明确规定司法审查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一) 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上述的阐述中,我们已经看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实际上并没有对反倾销司法审查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内涵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反倾销问题实际上是可以被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范畴。[vii]第一、反倾销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反倾销一般是由进口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然后由外经贸部对书面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调查之后,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初步裁定;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分别作出最终裁定,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的调查程序通常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和裁定等;反倾销措施的裁定部门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显然,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部门。因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的司法解释,我们完全可以同意反倾销行为是一种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提出司法审查的行为,是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viii]第二、反倾销行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行政诉讼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各国的反倾销行为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有三个,一是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进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二是被指控倾销的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三是进口国负责作出反倾销裁定的主管当局。前两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原告,第三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上一段论述中已经阐述的很充分,在此不再赘述。在我国,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当外经贸部作出不立案调查的决定时,申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即申诉人成为司法审查的原告。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如果外经贸部作出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国内的申诉人也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产业及其代表和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都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依据国民待遇原则,允许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涉外行政诉讼一章和其他相关规定。(二) 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微观设计在确定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之后,我们需要在具体的微观上设计并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第一、 确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模式。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实质上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反倾销裁定如何审查以及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给予什么样的法律关注的问题。[ix]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司法审查模式是:以法律审查为主,以事实审查为辅;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当然,从行政诉讼法的条文规定来看,有些条文规定超过了合法性审查,延伸至合理性审查,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等,但在实践中,合理性的审查几乎是没有的。反倾销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强的技术性问题。反倾销调查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相关事实的复杂程度远非一般行政活动可比,有关行政机关事实判断的背后是纷繁的实际证据、复杂的专业知识及敏锐的政策意识的强力支撑,而法院司法活动的消极性、司法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以及法院知识结构的局限性都决定了法院不能也不应该以自己的事实判断代替有关专业行政部门的事实判断,而只能对在尊重后者事实判断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事实判断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目前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实践当中,法官对事实进行审查的程度要较成文法规定的要高,这一方面以损失司法效率为前提,浪费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的司法公正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然,法官也不应当全面放弃事实审查,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时候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很难区分的,二是有些法律问题的审查要依赖于事实审查,否则法院的司法审查就只是走过场而已。总而言之,在我国将来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中,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法院热衷于庭外取证,审查事实,使庭审流于形式的不正常现象绝非个别。[x]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的主要目的是使法官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有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法律审查方面,对事实的审查只是为了更好的进行法律审查。二使法官应慎用和不用“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否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这一条在一般的行政诉讼法中适用的比较多,但是若将这一依据用在反倾销司法审查中,则会因标准适用严格而使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没有办法发挥效用。反倾销有其极其复杂的情况存在,例如WTO反倾销协议中第20条规定,在利害关系方不提供资料、不予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机关可以径自依现有资料作出裁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有关机关的裁定,实属不妥。三是法院应该尊重有关机关的政策取向。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与进口国的政策取向有很大的关系。进口国可以依自己的政策取向来决定是否给予被控倾销的外国相关产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即使外国相关产业的倾销行为给国内的产业造成很大的损害。第二、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关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在前面已经有很多的论述,现在就着重谈一谈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问题。我们是否应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呢?我认为如果这样做,主管反倾销的行政机关从反倾销案件是否立案开始就要受到司法机关的监控之下,这将有损于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同时也会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因此我们应该有限制性的选择一系列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活动作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在我国,反倾销行为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因而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这三种情况应该是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xi]第三、 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实际上是诉讼过程中的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问题。因为前面我曾经提到过这个问题,在此简要谈谈前面没有谈到的问题。首先说原告的问题。进口国内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产业或其代表以及外国被控倾销的产业或其代表都可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其次说被告的问题。前面提到我国《反倾销条例》中提到作出相关立案调查、终止调查以及相关裁定的行政机关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因而这两个行政机关最有可能成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列为共同被告。问题在于我国《反倾销条例》中多次提到外经贸部应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有关决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将外经贸部单独作为被告呢?还是应该将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共同被告呢?就我个人认为,应该将此两部委作为共同被告比较合理,因为毕竟二者共同参与了这个决定的成立,应当共同承担责任。第四、确定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17条对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它们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因而一般情况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第一审管辖法院都应该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当然不排除因为反倾销案件的重大和复杂性,而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第一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行政诉讼的一部分,也应该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综上,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二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三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审理。[i] 参见甘文:《WTO反倾销协议与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7日。[ii] 孙宁华主编:《权力与制约——行政法研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年1月,第368页。[iii] 参见王福明主编:《世贸组织运行机制与规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iv] 参见王承斌主编:《西方国家反倾销法与实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6年2月第1版。[v]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法律规定。[vi] 参见黄玲:《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vii] 参见张晓东、余盛兴:《论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viii] 参见张晓东:《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ix] 参见房东:《建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探讨》,《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x] 参见于绍元等:《行政诉讼中的事实审与法律审》,《现代科学》1999年第5期。[xi] 参见并比较张晓东:《加入WTO与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法学评论》2000年第6期。其他参考资料1、 彭文革、徐文芳著:《倾销与反倾销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2、 张慧龙编著:《欧美反倾销法对策》,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香港万里书店,1993年3月第1版。3、 王传丽:《中国反倾销法——立法与实践》,《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4、 程大为:《WTO反倾销措施和中国反倾销应诉》,《国际经济合作》2000年第11期。5、 薛荣、李居迁:《反倾销法的理念及其局限分析》,《现代法学》2000年第4期。6、 石青凯:《国外反倾销法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国际商报》2000年8月10日。7、 姜爱丽:《加入WTO的反倾销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3期。8、 王伟:《美国反倾销法损害标准的演变及评价》,《河北法学》2000年第3期。9、 赵敏燕、董立、李易:《欧共体反倾销程序及中国企业之对策》,《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10、蒋小红:《欧共体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规则研究》,《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4期。11、休·斯多克、杨国华、孟庆欣:《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法律与实践——一个欧洲律师的观点》,《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12、古少勇:《欧盟反倾销理事会适用不同价值标准法官判决拥有自由决定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8日。13、沈洋:《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反倾销领域主要程序问题的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0年第6期。14、程宗璋:《台湾反倾销法述评》,《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15、都亳:《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当代法学》2000年第4期。16、房东:《完善我国反倾销实体法的思考——兼评中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17、王峰:《西方国家对我国反倾销和倾销的特点及我们的对策》,《经济评论》1999年第6期。18、郭华:《中国的反倾销现状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2期。19、刘家瑞:《中国与欧盟最新反倾销立法的比较研究》,《国际商务》1998年第5期。

目前,我们多是把应对反倾销起诉的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直接参与,让政府出面,通过政府间谈判来解决;二是政府的间接参与,让政府组织行业协会进行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以及组织被起诉行业的企业去应诉;三是强调企业加强反倾诉的信息与人员组织,提高国企(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也大都是国企)的应诉积极性。 以上措施无疑是积极的、正确的,但这并没有从战略层次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看,我们可以通过产权制度调整来积极应对反倾销。一是通过产权制度调整,可培育产权多元化的企业组织基础,使企业具备应对反倾销起诉的基础。二是产权制度调整可减少国家对企业的干预,不让企业仅仅为了完成出口任务竞相杀价,造成别国的反倾销起诉;同时也可免除这样一种情况:在一个地方被反倾销以后,不应诉或应诉失败,再转到另一个地方自相残杀,再次引起反倾销。产权调整还可减少政府的直接补贴,减少别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起诉。三是可以利用市场化产权约束机制强化对企业的约束,并激励企业应诉的积极性。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企业产权制度调整,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使股份制企业中大股东对公司过分控制的状况得以改变,形成股权控制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市场化,以此推进企业良性发展,促进技术、产品、管理创新,丰富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加强产品差别、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竞争,提高我国产品竞争力,从而在根本上改变我国出口以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只能着眼于价格竞争并易引起反倾销的状况。(来源:《经济日报》1月21日/张岑遥)

看你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了,是大公司的话程序就很多,毕竟越大的公司越正规。规避反倾销最终还要国外客户商量同意。要是是小公司,在百度上找个靠谱的转口贸易货代就好了,国外客户的外汇你有离岸都可以收的 ,这两年升宝国际转口在国内挺有名气的,你这边就直接把货交过去就可以,整柜散货都可以操作,如果货量大走海运要便宜一些,正常的出口报关,基本不用自己麻烦。

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研究论文

会计国际化策略及经济后果研究摘要 2-3 Abstract 3 第1章 引言 6-9 课题研究的背景 6 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6-7 国内外研究现状 7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7-8 研究成果与创新 8-9 第2章 会计国际化概述 9-17 会计国际化的概念 9 会计国际化的实质 9-11 会计国际化的推动力 11-13 会计的国家化 13-17 会计国际化中面临的障碍 14-15 会计国家化及其具体表现 15-16 会计国家化将长期存在 16-17 第3章 会计标准的比较研究 17-37 中国会计标准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17-28 中国的会计标准体系 17-19 国际会计准则 19-20 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20-26 会计标准差异分析 26-28 会计差异产生的环境因素分析 28-37 第4章 我国的会计国际化策略 37-46 我国会计国际化现状 37-39 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37-38 会计实务的国际化 38-39 会计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9 会计标准的国际趋同策略 39-43 中国会计国际化参照体系 40-42 国际趋同策略 这个是大纲部分,详情与我索取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会计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我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的研究

一、本选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行业的简单分析,透过对影响我国会计行业发展的潜在因素的分析,结合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我国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策略,以期吸引更多部门、组织和个人参与到这项事业当中来,并通过各种手段,整合相应的工作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构建我国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整体合力,以为更好地推动我国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抛砖引玉。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的研究这个选题,国内外已经有一些学者发表过一些文章,也分析研究了我国会计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是纵观当代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在从业人员素质、会计准则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并且没有得到改善,因此选择我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的研究这个课题进行研究依旧是十分有现实意义的。

三、围绕本选题已做哪些准备工作,计划再做的工作:

已经通过互联网的途径查询了很多需要的.资料,例如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这方面的学术研究,认真研读了他们的学术文章,还研读了一些有关会计准则的资料。计划再通过身边能接触到的'互联网信息,会计从业人员等方面综合分析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及方法。

四、计划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1、计划查找大量资料,全面了解会计国际化这个进程。

2、尽可能多的、范围尽可能大研究该领域其他学者的学术文章,寻找到其中的共同点。

3、尽可能全面的分析出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合理化建议。

五、主要参考文献:

[1]胡玉红.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0(28)

[2]唐芳.中国会计国际化的探讨[J].中国市场.2010(26)

[3]王延祥.试论我国会计国际化[J].经济研究导刊.2010(11)

[4]徐世伟.我国会计国际化发展现状及发展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6)

[5]王婉.浅析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J].企业技术开发.2011(03)

[6]王潇明,王成龙,王青.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及策略选择[J].中国经贸导刊.2010(15)

[7]黄小敏.会计国际化的总体策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1)

[8]世居文.论我国的会计国际化[J].民营科技.2012(01)

[9]杨勇.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05)

[10]李松.会计国际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国际商务财会.2011(04)

【摘要】中国会计国际化的内涵就是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包括中国会计准则(含会计制度)的国际化和会计实务的国际化两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较高水平的国际化,而我国会计实务的国际化水平却是相当低的。在加快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的同时,应大力加强会计准则、制度的落实工作,使会计准则国际化与会计实务国际化齐头并进。【关键词】会计准则 会计实务 国际化会计国际化是当今世界会计的发展趋势,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20年,我国会计已初步纳入了国际会计体系之中。加入WTO,将为我国会计的第二次国际化大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加速会计改革,促进我国会计国际化,是我国会计界的主要任务。一、中国会计国际化的含义经过近年来的研讨,目前多数人认为,中国会计的国际化可以表述为:以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为促动力,通过学习、借鉴,使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逐步协调。但此处还存在如下几个问题:一是国际化的中国会计是指哪些方面?二是国际会计惯例是什么?三是何谓协调?1 中国会计国际化包括哪些方面。许多人将中国会计的国际化理解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这虽然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但却是不全面的。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目的主要是增进我国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可解性。制定一套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准则无疑为实现该目的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否一定能实现该目的还要看会计实务的状况。会计实务来源于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似乎代表着会计实务的国际化。但实际上,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与会计实务的国际化并非完全相同,因为会计实务可能会偏离会计准则。弗雷德里克、乔伊等(1999)将这种偏离解释为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很多国家对不遵守官方会计公告的处罚很微弱或无效;第二,公司可能会自愿地报告比所要求的更多的信息;第三,一些国家允许公司脱离会计准则,如果这样能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话。从以上几方面看,一国会计实务的水平可能高于会计准则的要求,也可能低于准则要求。一国会计实务的国际化才是该国会计真正的国际化,而会计准则国际化只是为会计实务国际化提供一套基本标准。我们认为,我国会计的国际化应该包括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会计实务的国际化两个方面(广义的国际化还应包括会计职业的国际化以及审计标准的国际化等)。2 什么是国际会计惯例问题。世界各国的会计惯例一般都具有明显的国家色彩,某一国的会计惯例或各国会计惯例的综合都不能称为国际会计惯例。因此,我们赞同大多数研究者的观点,即把大多数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或规则看作是国际会计惯例,并且倾向于以国际会计准则和英、美会计惯例为主,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和英、美会计惯例将是国际会计惯例的主流。首先,国际会计准则毕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套成文的、可资借鉴的惯例,且已被大多数国家和众多国际组织所认可。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其国内准则,有些国家甚至直接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国内准则。其次,美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在输出资本、技术、管理、文化的同时,也输出了会计思想和惯例。再次,即使一些发达国家,也越来越多的受到美、英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影响,如英国的“真实与公允”观念已使欧盟成员国的会计发生了某些变化,法国证券管理委员会(COB)“试图使法国接受世界级的会计和报告准则———至少对较大的公开上市的法国公司而言”。(弗雷德里克,乔伊,1999)最后,美国和英国会计被认为是“公允反映”会计,与“遵循法规”的会计相比,质量更高。3 什么是协调。协调既可以理解成一种存在状态,又可以理解成一个过程。会计协调作为一种存在状态,表示各国会计存在协调一致的关系或联系。协调一致包括各国会计计量方法、披露实务及会计准则的统一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而不发生冲突,即统一性和逻辑上的不冲突是会计协调的两种状态。会计国际化所要达到的就是这两种状态。会计协调化作为一个过程,是指对会计实务、会计准则设定限度以消除各国会计间存在的差异或减少逻辑冲突的活动过程。会计协调化过程的目标或结果,就是为了使各国会计实现协调的状态。二、中国会计的国际化程度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主要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非常迅速。以下从两个方面对我国会计的国际化程度作一概要分析。1 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程度。首先,会计规范的形式问题。世界上多数国家的会计规范采用“准则”的形式,但也有的国家采用“制度”或“法律”的形式。会计规范采用何种形式并不是判断会计国际化的重要因素,关键是看规范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因此,我国目前采用的准则加制度的形式并不存在是否符合国际化要求的问题,关键是如何处理好准则与制度的关系。同样,也不能把是否在将来取消会计制度看成是否国际化的标志。其次,会计准则的制定主体。目前世界上存在三种模式:由民间机构制定,由政府制定,由政府和民间机构联合制定。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制度、经济体制和政治传统,没有一种模式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但一般认为,准则制定者的广泛代表性有利于产生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我国会计准则采用由政府制定的形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没有必要学习英、美模式。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这种模式也越来越暴露出不足,如准则制定者缺乏广泛的代表性、社会的参与意识不强、制定过程的透明度不够高等,这些都是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再次,准则制定程序。科学合理的准则制定程序是高质量准则的重要保证。财政部在1994年就拟定了我国准则制定的程序。从程序的四个阶段来看,与英、美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准则的程序是非常接近的,只是“在征询意见的范围、征询意见的广泛性、对征询意见的汇总和反馈的规范化与已发布的准则的衔接和定稿方式等方面还有改进的必要”。(曲晓辉,1999)最后,会计准则的内容。我国已发布的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尤其是已发布实施的具体准则的国际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因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参考依据主要就是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通过比较以上准则,找出其共有特点,再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我国每一准则中的定义以及确认计量标准。我国已发布实施的具体准则中的内容大部分都可以找到其国际性出处。但从已发布实施的准则的数量来说,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2 会计实务的国际化程度。如前所说,即使我国把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国内准则,也不一定就能说明我国会计已经完全国际化了,只有会计实务实现了国际化才能达到会计国际化的目的。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会计准则国际化相对容易,而会计实务国际化的任务则更加艰巨。第一,会计准则及新会计制度的实施结果并不理想。企业仍坚持这样的原则,即怎么有利怎么做,怎么简单怎么做,许多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程序、方法难以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得到体现。第二,由于会计人员水平的局限、对财务会计信息作用的轻视以及利益的驱动,我国会计工作中对会计政策运用的随意性、不准确甚至滥用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实,失实的会计信息自然也就谈不上国际可比性。我国会计实务远没有达到会计准则要求的质量和国际化水平。第三,国际化追求高水平的会计实务。高水平会计实务不但要求严格执行高水平的会计准则,也要求企业自愿披露更多的人们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要求不拘泥于会计准则而去更好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我国文化传统的原因,要形成如此的会计实务是有相当难度的。总之,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已走上了正确的国际化道路,并且进展很快,而我国会计实务的国际化水平则远远落后于会计准则。三、努力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化水平1 提高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水平。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我们时刻面对着如下问题:如何处理国际化与我国环境的关系?以美国、英国的会计惯例及国际会计准则为制定我国会计准则的主要参考依据(当然需以其他发达国家的惯例为辅助)必然会带来一个问题,即如何看待和处理环境差异?我国的具体环境与美、英为首的发达国家的环境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决定着人们的观念,此观念使得我们在决策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时不得不在国家化和国际化之间作出艰难的选择。笔者认为,我们不应把环境对会计的影响作用扩大化。环境毫无疑问对会计产生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主要是历史上的,即在世界会计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的环境导致了有差别的甚至是有重大差别的各种国家的会计。但是,现实的状况却是,各国会计之间的差别正在变得越来越小甚至越来越难以辨认。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各国的环境在相互的交往中变得越来越接近外,环境对会计的影响越来越弱也是重要原因。越来越弱的主要表现是:政治对会计的影响越来越淡化;法律尤其是税法也不再完全要求会计实务与其亦步亦趋;文化的影响越来越让位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影响也在变得更加调和。另外,各国会计都在处理着相同或相近的经济交易或事项,不同国家间的交易或事项本身无本质差别。因此,处理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程序和方法应该或者可以是相同或相通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似可无须过多地强调中国特色。对于那些政治的、法律的不可控因素的要求,当然应该在会计准则中得到体现,但应尽量做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除此之外,凡是与国际上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尽量采用国际会计惯例,对于会计术语和定义,也应尽量采用国际流行的表述方法,只要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就行。2 努力提高会计实务质量。会计实务的质量标准当然主要应该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但仅以会计准则、制度作为评价依据显得过于简单化了。配普等人曾提出过评价公司会计质量的如下程序:(1)辩明关键的会计政策;(2)评价会计的灵活性;(3)评价会计战略;(4)评价披露质量;(5)辩明潜在亏损;(6)消除会计扭曲(弗雷德里克,乔伊,1999)。我们可以把以上程序变通为评价会计实务质量的如下标准:会计政策选择的恰当性、会计灵活性、会计战略的明确性、披露质量、潜在亏损的程度、能否消除会计扭曲。若以这些标准评价,则我国会计实务质量是非常低的,主要表现就是,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抉择有时过分死板而有时又过于随意,甚至滥用会计政策和根据利益需要变更会计估计;会计披露质量低劣;潜在亏损广泛而严重存在,等等。会计实务的低质量抵消了我们为会计准则国际化所做的努力,影响了我国会计以及企业的国际信誉,也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信息的失实将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预警机制,使经济危机特别是金融危机的风险性加大。要提高我国会计实务质量,首先应大力抓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执行,使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与会计实务的国际化齐头并进;其次,提高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再次,应大力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努力改变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现状;最后,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恰当选择会计政策和职业判断的能力,规范和鼓励企业对信息的充分披露,提高披露水平。3 加快国际化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以适应我国经济高速国际化的需要。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度的国际透明度,加强会计的国际交流,扩大我国会计的国际影响。主要参考文献弗雷德里克,乔伊等著,周晓苏等译 1999 国际会计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仅供参考

我国的企业文化研究论文

知道企业论文怎么写吗?下面是关于企业文化的一些论文范文,不知道怎么下手的朋友们可以看看哦。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喜欢。

打造江西菸草企业文化软实力之我见

1企业文化与“软实力”

“软实力”的由来

20世纪90年代,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教授约瑟夫?奈提出了“软实力”的概念,他把竞争中的国际政治力量区分为硬实力和软实力两种。硬实力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军事、经济等领域所具有的物质性力量。软实力则是指一个国家在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诉求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力量。这一概念的提出,明确了软实力的重要价值。因此,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对软实力的研究越来越流行。

企业文化与企业文化软实力

将“软实力”的概念引入企业竞争领域, 就有了企业软实力一说。企业软实力是企业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能有效整合企业资源的综合力,这种力量与企业价值意识相关。而企业价值意识其实质就是企业文化。因此,企业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企业文化的影响力, 因而兴起了对企业文化软实力的研究。

事实上,管理界对“软实力”的研究早于约瑟夫?奈。20 世纪70 年代,由于日本经济实力的飞速增长和日本企业深不可测的竞争力对美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美国企业界和管理学界不得不重新审视日本的管理学理论,对日本成功企业的管理经验进行研究。美国哈佛大学的R?帕斯卡尔教授和斯坦福大学的A?阿索斯教授就是其中的研究者之一。他们合著了《日本企业管理艺术》一书,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7S管理模式”,即战略Strategy、结构Structure、制度Systems、人员Staff、技能Skills、 作风Style、最高目标Super-ordinate Goal。他们把战略、结构和制度作为企业“硬体”部分,把人员、技能、作风和最高目标统称为企业的“软体”,这其实就是企业文化。

当然,企业文化并不等于企业文化软实力,每个企业都有企业文化,但并非每个企业都具有文化软实力,从企业文化到企业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发挥作用的过程,衡量的标准就是企业对资源整合的效果。因此,只有当企业围绕着共享价值观,立足于利益相关者,努力使企业的技术创新、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人员管理等发挥了协同、放大和增值效应,企业文化才能形成企业文化软实力。

2打造江西菸草企业文化软实力的意义

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要求江西菸草必须把诚信、公正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这要求从企业的领导到基层的普通员工都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追求。而企业文化软实力反映了全体员工的共同追求、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利益,对企业每一位员工的思想、行为都会产生导向作用。因此,通过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可以规范企业内部的行为,使员工在企业价值观念的薰陶下,即使在没有各种硬性的规章制度约束也能够自觉地按照它来行动,自觉朝着本组织的目标努力。

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在“卷菸上水平”的大背景下,在市场竞争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要贯彻落实省局领导提出的 “十二五”时期“卷菸上水平”主要目标和任务,要实现江西菸草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软实力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因为企业文化软实力恰恰注重对“软体”的管理,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情感、尊重人的选择出发。它把员工作为企业的主人,在管理策略上注重用人性化的柔和管理,能不断提高员工思想觉悟、意志品格和综合素质,使管理物件从“要我做”的被动执行,转化为“我要做”的主动践行。

有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潜能

创新是企业的力量之源、竞争之本。《财富》杂志在分析总结全球成功企业经验时指出:“成功来自于第一是创新,第二是创新,第三是创新。”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竞争格局,江西菸草要想有效突围,真正做大做强江西菸草事业,并最终脱颖而出,关键在于掌握创新的真谛,开拓出具有企业特色的创新之路。而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就是要培育良好的创新环境,建立有效的创新机制,使企业一切创新愿望得到尊重,一切创新活动得到支援,一切创新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新成果得到肯定,激发企业的创新潜能,从而有利于江西菸草进行管理创新、制度创新。

3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打造江西菸草文化软实力的策略

提升江西菸草软实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领导推动,需要员工参与,更需要社会上相关组织的支援和帮助。因此,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出发,提出打造江西菸草文化软实力的策略,希望能给实践活动提供有益的参考。

利益相关者理论简介

1984年,弗里曼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弗里曼指出,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 *** 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群、媒体、环保主义、自然环境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结合江西菸草企业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企业员工、卷菸销售商、菸农和国家社会是四个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因此,打造江西菸草企业文化软实力的策略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展开。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打造江西菸草文化软实力的策略

面对企业员工,要尊敬人才,打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

建设“以人为本”的江西菸草企业文化,提升江西菸草的软实力就是要以企业广大员工为本,做到尊重员工、信任员工、培训员工、激励员工。一是尊重员工。要在管理实践中,大力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公开透明执行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信任员工。要在企业建立“公开竞选、公平竞争、公正竞聘”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风气,为员工的晋升开辟一条绿色通道,真正的让每一位员工的聪明才智得到一个发展的平台。三是培训员工。应科学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四是激励员工。江西菸草要进一步完善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制定科学的员工等级晋升、薪酬管理及考评激励办法,以进一步激励员工立足岗位、敬业高效、开拓创新。

面对卷菸经销商,要完善服务,打造“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文化氛围。

面对广大经销商,我们要完善服务,实现双赢。“双赢”是现代企业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江西菸草要取得长远发展, 必须要重视客户的价值体验, 要为他们着想, 设法为他们创造价值,形成的“共赢”价值观。姜局长曾经强调:零售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因此,我们必须维护零售户合理利益。一是是要强化卷菸网路的控制力度,保护诚实、守法的零售户利益不受侵害。要调整供求关系,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使零售户销量合理增长。要切实落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切实加强专卖队伍建设,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二是开展全员营销, 要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把为客户和合作伙伴创造价值放在企业生存的高度来看待。要想方设法提高经营卷菸产品的“盈利率”, 帮助客户促销,把客户的利益作为衡量服务水平的标准;精心组织品牌结构,既兼顾市场又满足消费,与经营者共向开发经营适销对路的产品。

面对菸农,要保障菸农收益,打造“烟企、菸农一家亲”的文化氛围。

菸农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掌握著菸草发展的命脉。菸草行业要有所作为,就得通过发展产业让菸农的腰包鼓起来,菸农的种烟积极性才有所提高,才能巩固好菸叶的基础地位。首先,在收购的时间坚持合理定级,阳光收购。菸叶分级人员首先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持有上岗证后才允许从事分级工作。采取“阳光收购”,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收购政策、实物样品、收购价格、收购程式、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使菸农售烟时对各个环节做到清楚明白,心里有数。其次,建立菸农学校。为了提高菸农的科技种烟水平,丰富菸农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菸农学校,指导菸农科学种烟,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菸叶质量,而且有利于树立“烟企、菸农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面对社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打造“国家利益至上”的文化氛围。

姜成康局长多次强调指出:“要牢牢记住,菸草实行专卖,其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除此以外没有菸草行业自身的特殊利益。我们要把专卖体制所产生的效益真正贡献给国家,回报于社会。要牢牢记住,菸草企业都是国家的企业,我们的责任就是通过加强严格管理,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首先,江西菸草要用于承担社会责任。我们加强基层菸草专卖队伍建设尤其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社会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提高专卖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将“两个至上”与提高专卖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基层菸草专卖执法队伍。其次,要追求与社会的和谐,努力回报社会。江西菸草除了要努力践行国家菸草专卖法和贡献税收外,还应主动承担社会慈善事业。如各地方菸草公司可以救助本地的贫困大学生甚至创办希望小学;也可以在大学设立奖学金,赞助体育专案等等。这些不仅体现了国家利益至上,而且也有助于提高了江西菸草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几点思考

1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综述

企业文化是在美日企业管理较量的背景下产生和兴起的。在管理变革思潮的推动下,这种将西方管理理论与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以人为主体的管理思潮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社会经济开始衰退,与此同时,依靠美国扶持,并大力学习美国管理的日本,却在经济增长上创造了奇迹。美国发现日本的企业经营效率高于美国企业,日本的管理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些引起了美日比较管理学的研究热潮。

威廉? 大内1981在《Z理论一美国企业界怎样迎接日本的挑战》一书指出企业管理方法被文化所包含[1]。

托马斯?彼得斯1982和小罗伯特?沃特曼合著的《寻找优势》提出企业管理的八大品质,可综合为以关心顾客、不断革新、以人为核心的观点[2]。

阿伦? 肯尼迪和特伦斯?迪尔1982合著的《企业文化》指出企业文化包含企业环境、价值观、英雄、礼仪和文化网路,杰出而成功的公司独有强有力的企业文化。以上三部著作的出版,掀起了企业文化研究的热潮[3]。

西方企业文化研究主要存在两个派别,一是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沙因教授Edgar 为代表的定性研究,对其企业文化的概念和深层结构进行了分析。二是以密西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奎恩为代表的定量研究,他们通过定量分析对企业文化进行测量、评价和诊断,但因过于量化而不能够深入组织文化内涵的研究而受到质疑[4]。

基于以上基础上,本杰明?斯耐得1990Beenjamin Scheider在《组织气氛与文化》一书中提出社会文化、组织文化、组织气氛与管理工程、员工的工作态度和组织效益的关系的模型,并将使企业文化力度量化为绩效指标。霍夫斯帝德Hofstede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分析拓展了几个维度,制定出企业文化研究量表。

目前,西方学者对企业文化研究主要以量化的方法为主,试图将无形的企业文化转化为有形的制度、规范等加以考评,以达到强化企业文化的目标。

国内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也备受关注。我国企业文化的研究分为大陆派和港台派。在香港、台湾多采用霍夫斯帝德Hofstede的定量化研究方法,如陈正南、黄文巨集的《成功企业之企业文化型别》,徐联恩、赖国茂的《企业文化属性与企业绩效》,占德干、张炳林的《企业文化构建的实证性研究》刊载在“管理世界”等等。

而在大陆,学者多青睐于沙因Schein式的“深入”、“参与”、“观察”、“阐释”的临床研究方式,如代表性的有陈春花的《企业文化的改造与创新》,刊载于北京大学学报。胡晓清1998在《中国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的社会文化困扰》一文中指出“当代中国社会缺乏主流文化,是一种过渡性文化”,这种主流文化的缺失正制约著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王利平2000从总体上对我国管理的文化特征进行了总结, 指出中国传统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儒法互补、兼兵家权谋的管理文化,并对我国企事业单位提出了新颖的见解[5]。仲伟周等2000认为:“企业文化是一种内在化的企业人格体现,是整个社会文化在企业中的影像, 企业文化建设正是运用满足顾客的多层次需求而在企业内产生一种最为完全的激励和认同机制,是对企业经济手段的一种有效补充,是减少企业内部交易成本的最好途径”[6]。

总之,国内管理学界、企业界对企业文化的研究取得一些成果,但仍处在初步探索阶段,并未形成系统理论。由于我国多数企业正处于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的转型期,其理论也侧重家族式管理文化研究,试图为我国企业文化建设这一难题提供理论支援。

2企业文化的内涵

企业文化的定义

综合国内外各种关于企业文化的观点,现代企业文化公司文化应该是企业的管理文化、组织文化和经济文化的对映综合体。企业文化必须反映管理主体的基本观念和意识形态,必须产生产业群体认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必须形成明确的经营意识和经济利益观念以及相应的物质形态[7]。综上所述,企业文化可以表述为: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培育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并体现出管理者主体意识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

企业文化的构成体系

理论界把企业文化分为物质层、行为层、制度层和精神层四个层次。具体见下表所示。

1企业物质文化是由企业职工创造的产品和各种物质设施等构成的器物文化。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果,即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二是企业的厂房、装置等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企业的物质文化直接影响顾客的感性认识,进而决定顾客对该企业优劣的判断。

2企业行为文化反映出企业人的行为形态中的浅层企业文化,位于系统结构中的第二层。它是企业人在生产经营、学习娱乐中产生的文化活动,涉及到企业经营、教育宣传、人际关系活动、文娱体育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文化现象。

3企业制度文化又称企业文化的制度层,主要包括企业领导体制、企业组织机构和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4企业精神文化,即企业文化的精神层,它在整个企业文化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而逐步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一种精神支柱和文化观念,包括企业精神、企业经营哲学、企业道德和价值观念等等,是企业意识形态的综合。

3现代企业文化的的几点思考

企业文化要从小抓起

无论企业大小,历史长短,从企业建立的那一天起,就酿孕了企业文化的萌芽 ,也许这种企业文化是分散的、良莠并存的,但它都对企业的发展起著促进或阻碍的作用。企业历史越长,企业的文化积淀越厚,渗透力越强。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在2005年对2881位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近60%的被调查者同意“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的”这一说法,正是这类错误认识误导了我国很多企业文化建设的迟滞或“无为”行为。

企业文化建设有其自身发展到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不可超越自身发展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文化建设可以不加引导,无为而治,而应该从企业的“幼儿期”抓起,在创业初期有意识的塑造企业文化建设,使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创造有利于促进企业自身发展与素质提升的管理模式和文化氛围。

企业文化建设重在塑造内涵

我国企业由于在对西方文化精髓的领悟不深,不可避免地偏离企业文化建设的宗旨。许多企业内容为“团结、奋进、务实” 这种千篇一律的口号式文化,更是外在形式化的典范。打造企业文化也不是要求员工穿一样的服装,露出一样的职业化的微笑,这种表层的形式,是难以持续的,不能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和内在理念,因而也无法形成有效达的文化推动力,进而激发团队的活力和员工的创造力。

通过汇入CIS理念是提升企业内涵的一种有效手段。CIS理念并不非如同技术和经验那样可以简单“嫁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而是通过理念识别MI、行为识别BI、和视觉识别VI三大部分析出沉淀在企业中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使消费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较易地识别出该企业的差异性,从而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内涵软实力。

执行力是企业文化实施的保障

在对2881位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企业经营者最满意的企业文化内容中,“行为规范”则居于最末位。可见,企业文化执行力的偏差与发力,使众多企业文化建设束于高阁,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做支撑。从企业文化构成体系来看,制度层的执行不力,使企业缺乏适当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制度文化的形成基于企业精神的制度化,即通过将企业精神体现于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中,它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起到引导、规范和激励的作用。“管理的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管理大师德鲁克告诫我们企业管理者不只是喊喊口号而已,而是必须做企业文化的践行者,在企业内部塑造一个执行力组织,确保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理念相一致,为提高文化执行力提高制度保障[7]。中国香港首富李嘉诚在谈到其成功的秘诀时讲,对于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大家都懂,我只是“JUST DO IT!”,这是对文化执行力重要性的有力佐证。

确保企业文化贯彻的连续性

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促成优秀企业的形成和发展,优秀企业必定有自己的优秀文化,它们与普通企业只是一线之隔。企业文化的塑造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实施过程,因此,保持文化建设相对稳定的支援环境和贯彻的连续性至关重要[8]。

然而,在企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许多企业领导层更换的同时,也把领导个性风格和管理模式隐性地植入企业,这种文化理念的频繁变更久而久之会使员工丧失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兴趣和信心,对外也难以树立稳定、统一的企业形象。只有持之以恒地灌输企业文化意识,用企业文化思想来指导员工的行为,才能从根本上使文化在员工心里生根、发芽,以至开花结果。

企业发展的内在源泉企业文化论文

摘要: 企业文化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80年代的美国,我们国家对企业文化的重视和研究相对较晚,主要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然而,当前企业文化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企业发展潜力以及综合实力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同行业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构建属于本企业独有特色经营模式及品牌效应的重要基础。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企业文化研究要远远的落后于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在航空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十分薄弱,不仅缺少针对性的理论指导,而且还缺少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

关键词: 企业文化 发展 内在源泉

一、企业文化的内涵

企业文化是关联经济、技术、社会等多方面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观察的角度不同,对于企业文化的定义也不同,然而,无论哪种角度都脱离不了企业文化作为指导和规范企业及组织成员行为的这个核心。从广义上来看,企业文化是企业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以及制度文化的总和,而从狭义上来看,企业文化指的是以企业价值观为核心的企业意识形态。企业文化的内容大致上可以分为表层、中层以及深层三个层面:表层企业文化主要包括企业容貌、福利待遇、服装标识、文化活动设施等,这些是物质的,能看到、听到、摸到的东西,构成了企业的外部吸引力。中层企业文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规章制度、经营作风、人际关系等,这些是保证企业具有竞争力的支柱。深层企业文化主要包括企业的价值观念、创新能力、管理理念、行为准则等,这些是企业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作为企业的灵魂以及内在源泉,企业文化代表了企业制度与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思想,是企业创新体制改革、创新技术与管理的理念基础。通过对国内外一些发展稳健、经久不衰的成功企业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尽管他们为了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不断对经营战略和生产方式进行调整,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发展目标始终保持不变。这些企业能够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并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纵观国内外优秀企业,都形成了极具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赢得了市场竞争力。缺乏自己独特文化的企业是不可能长久的。先进生产技术可以学习,严谨规章制度可以制定,但具有个性的企业文化是无法移植的。因此,一个企业要想持续发展,保持竞争力,必须着力打造企业核心价值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创建符合自身特点、与众不同的文化。

二、企业文化的特点

1.企业文化具有客观性。企业文化从企业的诞生到消亡始终伴随着企业的发展,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通常我们说的创建企业文化并不是说企业没有企业文化而是将企业的企业文化加以丰富和优化,从而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发展。在对企业文化认识上,人们经历了客观向主观的转变过程,而对于企业文化的创建,人们还需要经历从主观到客观的转变。

2.企业文化具有发展性。企业文化是可变的,它是随着企业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企业文化伴随着企业的诞生与发展有无到有、由散乱到规范、由抽象到具体不断的进行演变。正如时间的发展历程一样,企业文化可以划分成过去、现在、将来三个部分:过去的企业文化又称企业历史文化,是企业发展经历过的种种成就与理念,是上一阶段的文化;现在的企业文化是指与当前企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文化,是企业文化创建的重要阶段,而将来的企业文化又叫做目标企业文化,是实现企业未来发展规划所需要的文化。

3.企业文化具有指导性。企业现有文化与目标文化之间存在着差异,企业整体文化与员工个体文化之间也存在差异。指导的实质就是从一种文化向另一种文化发展转化,在转化的过程中推动企业发展。

4.企业文化具有约束性。企业文化对企业的的整体行为和员工的个体行为具有约束性,企业的整体行为在向目标文化靠近的过程中不能脱离现有文化,员工的个体行为需要被融入到企业的`整体行为中,企业文化对员工的个体文化之间的差异能够很好的进行同化,进而消除他们之间的差异。

5.企业文化具有群体性。企业文化是一个群体文化,它的存在离不开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构建。企业文化是为建设一支富有凝聚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团队服务,其发展需要并由员工群体推动。一方面企业文化可以约束和知道员工的个体行为,而另一方面员工的个体行为又可以反作用于企业文化。这种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关系决定了企业文化脱离不了员工群体,否则其就不具备执行力,业无法实现。

6.企业文化具有传播性。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价值理念,只有将理念落实到认知和行动上,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发展。这种传播性分为对内传播和对外传播。对内传播是指对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传输、教育、培训,从而传承和发扬企业文化,激发员工战斗力。对外传播是指企业文化随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宣传推广等活动向外传播,有力地塑造了企业品牌和形象,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7.企业文化具有传承性。企业文化的传承性是同一企业的不同阶段的纵向传递。企业文化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企业历史文化必然对企业的现有文化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目标文化。任何企业的现有文化都不可能脱离历史文化而存在,同样的企业的目标文化也必须在企业现有文化的基础上才能建立成功。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对旧有文化进行有选择的继承,才能使新产生的文化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发展。

三、企业文化的重要作用

企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这一点已被我们所熟知。企业文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效果一方面是它可以对传统的管理进行强化,另一方面是它还具备着传统管理无法替代的作用。

1.企业文化以共同的价值观将员工凝聚起来。企业文化的凝聚作用,是指企业文化通过共同价值观、共同的思想理念以及企业的精神将全体员工凝聚成一个统一的有机体。把企业中个人的目标同化于企业目标,把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当成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企业文化中的这种同化作用,会使得企业成为一个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精神状态,理想追求的人群凝聚起来的组织,一旦人们逐渐习惯起来,无形中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从而能形成并大大加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另外,企业文化又好比粘合剂一样,它使企业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一个合力,促使企业上下拧成一股绳,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2.企业文化体现的价值观、理念和共同利益,对员工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企业文化体现了企业整体及各成员的共同价值观、理念和共同利益,它能够将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结合起来,使之为企业的目标努力奋斗。世界上,任何文化都是一种价值取向,企业文化则是反映一个企业价值取向。它规定着企业追求的目标。企业文化一旦在企业内形成,那么,其对于该企业组织中的全体成员就产生了角色规范和价值导向作用,在企业内部就会形成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念,共同奋斗目标。

3.企业文化能够以无形的、非正式的、非强制性的方式,约束员工的对思想和行为。企业文化的约束不同于规章制度等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它是一种依靠制度文化以及道德规范来产生作用的软性约束。它比较注重员工的个人情感,通过自身的文化内涵对员工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逐渐使得员工自觉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控制,进而使企业群体产生强大的凝聚力。然而,企业文化对于规章制度等的硬约束也不会排斥,通过两种方式的配合,无形与有形的对员工的思想行为进行影响,逐渐的使企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4.企业的宗旨与经营理念在企业文化中得以体现,从思想上激励着员工。企业文化的形成离不开每位员工的认同,在企业文化的影响下员工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涨,从内心中无时无刻的不想着为企业的发展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另外,企业文化的中心内容使是尊重人,这使得员工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感受到了自己被重视,进而心甘情愿的、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为企业谋取利益。因此,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良好的企业文化就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 索引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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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研究论文
  • 我国的企业文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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