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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论文查重时被盗能毕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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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论文查重时被盗能毕业吗

其实论文查重只是论文答辩前的一小步,但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论文查重的主要目的是检测论文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果体重检查不合格,考生将无法参加论文答辩,或者学生将延迟拿到毕业证书。 如果查重时发现论文重复率过高,学校论文评审组认定学术不端性质严重,可能会耽误论文答辩时间,从而耽误毕业进程;或者论文查重后反复修改,提交给学校多次查重仍未通过的论文,学校会延迟论文答辩时间,从而延迟毕业;如果复试后要求更严格的研究生论文属于严重学术不端,甚至可能被取消答辩资格,需要采取非常麻烦的补救措施,耽误毕业。 所以虽然延期或者取消答辩资格的情况并不常见,毕竟各个学校都希望我们学校能够顺利毕业,增加就业率,但是延期毕业也是正常合理的。

大学生论文查重账号被盗屡禁不止,这种情况频繁出现主要是因为有利可图,当然还有着一些毕业生对自己账号使用的不谨慎。

前两天翟天临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了一些关于毕业论文的言论,当时就有很多网友都在骂翟天临,但是翟天临在自己学术不端被查两年多过去以后,现在心境很明显,已经比当初获得了许多直接就在网上安慰着,因为论文查重不过的学生。由于翟天临的讨论引发了热议,同时正逢毕业季,所以大学生论文查重的事情也就被很多人关注了。

其实毕业生论文查重账号被盗是一个正常的事情,毕竟有利可图,再加上有一些学生着实是不太谨慎。众所周知,毕业论文查重一般一次都要几百块,而且一般论毕业生论文查重的时候学校都会给予1~2次的查重权限,这时候查重权限是需要学校下发一些账号和密码去进行登录检测的,有很多人的账号和密码基本上都是比较简单易理解的,再加上有一些大学生拿了账号以后根本就不更改密码,所以这也就给了许多人可乘之机。

其实我们这么多人现在都在关注毕业论文查重账号的问题,主要还是现在正是毕业季,再加上之前翟天临关于毕业生论文又发了一些言论引发了争议上的热搜,所以现在才有这么多人一直在关注着毕业论文查重的事情。不管怎么说,这个事情有人关注是挺好的,现在大学生论文查重账号被盗屡禁不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很明显需要学生自己去对自己的账号做一些防护。我们很多大学生应该在学校下发账户和密码的时候,就应该对这些密码做一个改动,否则很容易就会被一些有心人利用并且最终盗用,毕竟盗用还是有利可图的。

综合以上种种,由于盗用大学生论文查重账号有利可图,再加上有一些毕业生对自己账号的使用有一些不谨慎,这导致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很容易就可以盗用他人账号,这时候被盗也就成了正常之事了。

我觉得之所以毕业生论文查重的账户也会被他人所盗,这是因为现在网络上有很多这种偷盗的行为出现,完全是为了一己之私而侵害他人的账户。

很多同学在准备毕业论文和相关研究,但还是有很多同学对论文查重不熟悉,有很多困惑。论文查重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如果我们的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的标准,就会影响毕业。毕业时,如果论文达不到规定的复读率,毕业将延期。无论哪个学校,对毕业论文的查重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除了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完整的论文,还需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提前对论文进行查重,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不合格的查重。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辛辛苦苦准备的论文最后一步出了问题,影响了毕业。那就太不值得了。在把论文交给学校之前,我们可以使用papertime查重系统来查重。如果采用正规可靠的论文查重系统,就不用担心论文查重会影响毕业。论文查重当然要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所以要选择一个可靠的查重系统进行检测。

如果毕业论文被盗用了

不能。1、一旦你的论文发表,版权所有权都是你的,盗窃你论文的人将无法发表该论文。2、但如果别人先你一步发表,那么论文就是别人的了,从未影响毕业。3、所以硕士论文被盗用不能毕业。

在未经原论文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摘抄、复制原论文具有独创性的文字内容或表达形式,侵害了原作者合法的著作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剽窃原创作品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分析抄袭原作者作品数量大、影响广泛,并使侵权者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的,原作者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除上述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剽窃原创人文字作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剽窃原创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行为列为学位论文作假的行为,并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另外,剽窃原创人作品的还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抄袭论文是一种剽窃原创人作品的做法,侵犯了原创人的著作权,著作权属知识产权的一种,即侵犯了原创人的知识产权。需要和侵权人协商,要求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一十七条 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有同学反映,自己辛辛苦苦写的论文,怎么会被别人盗取使用了呢?反观论文从初创到论文被盗用整个环节,论文被他人盗取最应该发生在论文查重这个环节。而毕业论文被盗用,锋芒指向淘宝论文查重服务!这位同学反映,本科毕业论文提交前,他在淘宝网购买了两次论文查重服务,卖家称其数据库为“知网查重”和“PaperPass”,每次论文查重服务仅收取15元。而在一些高校的论坛和新闻报道,论文被盗或被别人领先发表导致自己毕业受到影响的案例时常发生。而最终的调查结果大多将矛头指向了淘宝网的论文查重服务。目前市面上较为知名且使用率较为广泛的当属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比对平台。在淘宝网等电商平台上也有很多卖家提供论文查重服务。以淘宝网为例,小编在淘宝搜索栏搜索“查重”等关键词,有不少打着各类查重平台旗号的商家在提供论文查重服务。而各个商家所采用的查重数据库那更是五花八门,收费则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小编在很多淘宝卖家供应的论文查重服务中发现。卖家往往要求买家将论文转接到卖家提供的第三方网址链接中,买家等待一定时间后才能下载电子版的检测报告。而买家提交的论文到底在哪里检测的,检测完成论文后去向哪里,是否对用户的个人隐私有严格的保密,这些问题卖家都无法保证。其实这也并不是个例,在大多数的淘宝店家都存在的问题。现在,国内大多数的院校要求,如果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没有达到学校要求的检测范围之内,则很有可能面临无法毕业的窘境。正是因为同学们对毕业证的重视,对论文检测的莫名恐惧,不少同学往往会“病急乱投医”,找各种各样的论文自检方法,而淘宝毋庸置疑是同学们受众率最高的网站了,这就为一些商家盗取毕业论文提供了可乘之机。以低廉的价格和华丽的广告词藻吸引同学把论文提交给那些不良商家,其实这是商家设置的一个陷阱。只要你把论文提交给他们,那么你的论文就被转手倒卖,你千辛万苦孕育的论文“付之东流”。选择论文查重服务,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论文被盗用查重能过吗

我们可以引用一些没有记录到数据库当中的资料,这样在查重的时候能够有效降低我们论文的重复率

俗话说的好,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对于论文不会写的同学来说,只要正确理解“抄”的精髓,也是可以写出一篇合格论文的,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论文不会写怎么抄:

一、论文不会写怎么抄:

1、用一篇文章为基础。把里面每一段或者每以大局都用自己的话组织一遍,做到意思不变,字句变化。

2、用2-3篇文章为基础。每篇文章都用一部分框架,整合在一起,然后用自己的话表达一遍,相对来说,文章越多,越好。

3、用5-10篇为基础参考。其实如果能参考这么多文献,然后组织成自己的文字,本身就很不错,做的好的话论文合格没问题,但是就是看整个能力。

二、整合后查重高怎么办?

整合后,虽然有写意思自己也重新写过,但是查重率还是太高怎么办,这就需要降重了。

1. 插入新词法:

查重系统进行重复率查重时是有一个查重阈值的,简单来说就是一句内容连续多少字符和数据库内容是一样的话,就会判断为抄袭。

这个阈值(也就是连续字符)是有具体数量的,像知网,蝌蚪论文都是连续13个字符,所以我们可以在连续13个字符内插入自己的新词,这样可以很好的避开。同时也可以增进论文字数!

2. 同义词再次描述法:

这个方法的原理和方法一一样,连续13个字符和数据库相似的话,就会判定为抄袭,那么我们找到关键词,然后用另外一个或者一组同义词来进行替换,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降低查重率。但是要注意保持语意明确。

3. 自我复述法:

此方法应该是最难的了,不是普通的翻译,而是我们要提取中心要素,然后用自己的话复述出来,变成自己的东西和原创。就如同,对待一件事情,一百个人有一百种不同的看法。不过是要注意,这里是复述,不是复制啊。

4. 句型转化法:

我们可以修改句子,打乱关键词的排序,或者把陈述句改成疑问句,主动该成被动等等。

5. 多语言翻译转换法:

我们可以用另一种语言来替换,中英文互换,简称换成全称;另外也可以用翻译软件,把相似的内容用翻译软件翻译成别的语言,然后就在翻译回中文,这种做法可以把句子打乱,以起到降重的目的。不过需要自己整理下语句。

论文是反映能力和知识的东西。一篇论文凝聚了论文作家的大量精力,这是非常宝贵的。最近,大学生在检查论文后被盗,导致许多大学生开始害怕。他们一直在问小编是否会被盗?所以今天paperfree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让我们一起分析一下! 首先要明白的是,论文查重是否会被盗取决于查重系统是否正规。论文查重系统是检测论文必须用到的。对于正规、社会认可度高的论文检测系统,查重后论文不会被盗。学校论文查重系统是最靠谱的,最权威的论文检测系统,也是最安全的系统。 其次,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那些窃取论文的人是一些非正式的论文重复检查系统,特别是那些完全免费、无限制的论文重复检查软件。如果他们在这个软件上重复检查,他们很可能会被盗。论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作者的能力和知识。一篇论文体现了作者的大量精力,非常宝贵,所以我们在重复论文时必须小心。 因此,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多数学生,如果他们想要自己的论文不被盗,他们应该找到社会认可度高的论文查重系统,这样的系统就不会被盗。例如,paperfree、papertime等。在检测自己的论文时,您可以选择这种安全、高质量、有保证的论文查重系统。 在了解论文查重会不会被盗以后,我们需要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正规的、高社会认可的论文重复检测系统,我希望我们能有效防止盗窃,成功通过论文查重检测。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论文查重会不会被盗取?请阅读和观看以上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论文查重时被盗可以报警吗

我觉得之所以毕业生论文查重的账户也会被他人所盗,这是因为现在网络上有很多这种偷盗的行为出现,完全是为了一己之私而侵害他人的账户。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法学生会到别人查重机会,干脆别学法了共同犯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较为特殊的方式,深入分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可助力腐败综合治理,还可切实提升廉政水平,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贿赂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大宣传及执行差异化处理政策的力度。本文以刑法的立法宗旨为依据,对贿赂罪中的特殊形式共同犯罪展开深刻剖析。一是梳理并总结了贿赂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概念及与其关联密切的相关法律问题;二是对共同收受贿赂犯罪的认定必要条件展开系统论述,并从客观层面详细分析和推敲了“为他人谋利”的行为要件;三是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和探讨了共同收受贿赂犯罪有关认定的细节问题。无论是理论界,亦或是实践界对受贿罪共同犯罪的认定都没有达成共识,此现实问题从目前来看,已成为打击和禁止受贿罪的消极因素。所以,本文以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为研究课题,在对其进行综合阐述后,丰富和拓宽了处理共同收受贿赂犯罪的解决思路。并从法律层面对共同收受贿赂犯罪的优化提出了具体见解。关键词:共同受贿;司法认定;定罪原则;立法完善共同犯罪作为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与其他类型的受贿罪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全面分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可助力腐败综合治理,还可切实提升廉政水平,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贿赂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大宣传及执行差异化处理政策的力度。本文以刑法的立法宗旨为依据,对贿赂罪中的特殊形式共同犯罪展开了深刻剖析。一、 共同受贿犯罪概述(一) 共同受贿罪的定义共同受贿犯罪就是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其主体至少是两个独立个体,其中一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另一个主体既可同为国家工作人员,也可是他人,他们利用公职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或便利条件,运用非法途径或手段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并实施的或索要或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共同受贿犯罪作为受贿罪的一种,其特征同时兼具共同犯罪的共性及特殊性。(二) 共同受贿犯罪现存的司法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后可知,全国目前已查处的受贿罪案件,共同受贿的案件占比很高,但经过检察机关严格审查并认定的共同受贿案件占比却很低,而法院以共同受贿这一罪名进行最终判决的更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发现:一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时,在长期的实践操作中习惯于把人作为立案主体开展具体侦查工作,无论是侦查思路亦或是实际习惯都已形成固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共同贿赂犯罪侦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我国检察机关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时,在管辖权的确定上,一般以嫌疑人的行政级别为侦查依据。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因级别不同导致管辖权也有所区别,侦查机关也因此各不相同,在侦查阶段,如果共同犯罪嫌疑人的级别不在本院的管辖范围内,应参照级别管辖原则把其移送至与之级别相对应的管辖机关,在这种侦查管辖模式之下,实践操作中很大一部分共同受贿犯罪嫌疑人被划分到不同的机关分别处理,影响了案件侦查结构上的完整性,无形中也是对受贿犯罪分子的一种变相纵容。三是在处理共同受贿案件时,把国家工作人员按级别进行拆分,并以完整受贿罪个体移交至不同机关分别进行审查起诉,如此操作可增加立案及破案数量。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常用硬性规定明确地方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数量,并与激励机制相挂钩。部分检察机关为完成最高检下达的立案率和破案数,在实践操作中通常把共同受贿案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级别分别侦查,并以完整受贿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和起诉。所以很多受贿案件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受贿金额时,金额数量直线下降,出现了罪和责与刑均不符现象。 四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家属基于逃避法律追责的目的,彼此间提前串通、找好托词。国家工作人员把手中权力作为砝码,为了使请托人获得非法利益,运用手中权力的影响力进行非法操作,其家属心安理得地收取或索要请托人财物,我们按正常思维可以判断国家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收受贿赂情况,但其家属为了减轻国家工作人员罪责,却声明索要或接受请托人财物这一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并不知情,国家工作人员对家属的这一解释通常表示认可。在实际案件中虽这种情况有少数存在的可能,但事实却是大部分同类案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实施收受贿赂行为之前,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早就与其家属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其推脱说词。二、共同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 受贿罪是身份犯的一种,所以若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共同接受贿赂则可以直接定为受贿罪共犯,而除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在与国家工作人员一齐收取行贿后是否会被定为受贿罪同犯,这点还有待商榷。1.关于“否定说” 新刑法认定无特定身份的人收受财物不能被定义为接受贿赂,删除了对于不同身份的人共同受贿犯罪的规定,有两点原因: 其一是因为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表达不明确,即对除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在与国家工作人员一齐收取贿行贿后是否会被定为受贿罪同犯没有进行说明,对此类犯罪采取的措施是,既有认定为共犯,也存在不认定为共犯的情况。根据《刑法》中的条例可以推导出,若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参与受贿,也可将其定为同犯。但受贿罪的定义说明所犯受贿罪的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共同收取贿赂后不可被定为受贿罪同犯,《刑法》中也并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受贿如何定罪进行描述。故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受贿不可被认定为共犯。其二是刑法废除了受贿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因为受贿共同犯罪与贪污共同犯罪对于受害人的方向有所差异。而针对这两点罪名有以下的异同,两者都违反了国家工作人员在职业道德上的清廉与公正,而贪污罪关键在于所有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关键在于国家机关与其他国有单位稳定平衡的工作秩序。在受贿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即便收取了他人的一定财物也不能如同国家工作人员以其职破坏国家机关和其他国有单位的日常管理纪律。所以“否定说”同意废除受贿共同犯罪的依据即为在所处的职位上来为自己谋求利益。2.关于“肯定说” 相较于“否定说”,“肯定说”认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受贿也被认定为共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补充规定》表明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受贿的,将其定为共犯。虽然新刑法并未对其做出明确说明,但在对该问题的处理上并未产生影响,具体原因是根据共同发展的原则,对该问题还是要沿用旧刑法中的观点。 经过总结,得出我国法律支持“肯定说”的结论,即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受贿也被认定为共犯,这个结论对我国打击受贿罪,防止罪犯规避法律责任有深远的意义。(二)共同受贿犯罪的主观方面1.行为人主观上有收受贿赂犯罪的意思联络受贿犯罪的联络方式主要是通过各行业中的工作人员通过暗示或者明示的方式将自己愿意一起实行受贿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共犯之间都存受贿犯罪的行为和联络。如果受贿罪的实行罪犯和教唆罪犯、实行罪犯和帮助犯罪之间、一起实行犯罪之间都以此存在这种受贿犯罪的意思联络,也无法说明教唆罪犯和帮助罪犯之间存在这种受贿罪的联络方式。2.行为人认识到不是独自一人实施受贿犯罪首先,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知道和别人听过相互啊帮助进行贿赂,而不是一个人完成了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不论是实行犯罪、教唆犯罪、帮助犯罪、组织犯罪,都不是实行自己独立犯罪的受贿行为,每一个人都是有机的个体。其次,每个行为人都对索要、收取现金和物品是贿赂行为具有了解,都能够知道索要、收取的事物都是国家公务人员通过职务具有的权力为送财物的人员谋取相应的福利而获得的报酬。国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以下说明了解什么是贿赂:和送礼人员由口头上的约定,病和其他公职人员一起谋划,其他人员的告知行为、亲自听到看到、偶然之间获得的信息;其他共同进行贿赂的非国家公职人员能够以下内容了解何是贿赂:提前和国家公职人员共同出谋划策、送礼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被动告知、日常生活习惯的细节进行推断。最后,每一个进行受贿犯罪的人员都知道他们受贿的行为在社会中造成不好的影响,有损国家公职人员的清正廉洁。我国的刑法中有相应的规定提出共同受贿是故意为之,其中包括每一个参与者他们之间进行的合作和实行行为,都会对公职人员的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3.行为人意志因素上明知却仍然决意为之就算知道利用自身职位具有的权力帮助送礼人员达到他想要的目的,在职责作风上就已经受到污染,但是行为人并不以此为戒。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是共同受贿的故意行为,都是受贿罪的组成部分。比如在帮助送礼人员谋划福利之前,但是特殊身份人员和请托人之间没有进行约定贿赂之事,但是事情完成之后通过暗示表明自己需要礼品属于间接故意受贿。(三)共同受贿犯罪的客观方面1.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受贿罪的组成需要具有两个条件,接受了请求人的礼品,同时满足他的请求。“两人之间进行承诺,行为的实行、目的的实现这三个阶段都属于为请托人实现他的要求,如果只存在以上一个行为,那么就是正在为请求人获得福利。清晰了解请请托人的目的还是接受了送来的财物,就相当于对请托人下了承诺”行为人不可以存在同意帮助请求人但是无动于衷。但是在相应的案件中,部分更加看重客观条件,比如事实已经开始进行相应的操作但是没有向请求人进行承诺;还有以主观条件为主,比如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开始获得福利但是对请求人进行了承诺。2.关于共同受贿犯罪的行为(1)共同受贿的实行行为因为自身职位具有的权力帮助请托人的请求从而收取物品,两者之间的行为被称为共同受贿。通常情况下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执行者需要两个特别身份的人一起进行受贿的行为,但是在特殊犯罪中,没有特殊身份的人和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属于共同实行者的话,在共同犯罪中会被动提升犯罪的作用和地位,导致加刑。在受贿罪中,有特定身份的人和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一起利用身份进行犯罪的时候不存在这种身份的共同犯罪,只能划分成教唆犯罪和帮助犯罪,所以身份才是判断犯罪的行为和性质的标准。(2)共同受贿的教唆行为通过周围人的教唆导致出现受贿罪出现,导致有特殊身份的人进行受贿行为的行为叫教唆行为,其中包括不停的劝说、苦苦的请求、激将的方式、不断的怂恿等都属于教唆行为,但是和教唆行为的本质内容是本来没有犯罪意识的人员因为教唆而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这就说明受贿罪的教唆行为出现了。(3)共同受贿的帮助行为因为收取贿赂的犯罪行为有背后的支撑,帮助受贿行为能够顺利进行的是共同受贿犯罪的帮助行为,属于依附在受贿行为中村子啊。在司法的过程中,共同受贿情况中含有参加索取接受贿赂、提出相应的条件、移交受贿物品等,提出的相应策略、精神上的鼓励支持等帮助。受贿罪的帮助行为是需要通过帮助行为之后让受贿行为完成的完成,不论是事情发生之前、正在发生、事情的结束。 三、共同受贿犯罪的定罪原则理论界和实践中共形成了以下三种在处理共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怎样判定不同特定身份者罪名的观点:第一,主犯决定说。这一观点主要是指在判定共同犯罪罪名的过程中要参考主犯的身份。如果主犯具有特定的身份,其他与主犯一同参与受贿犯罪的行为人也应当被判定为受贿罪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如果企业人员是受贿罪中的主要犯罪人员,那么即使其他共同犯受贿罪的成员具备特定身份,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企业人员的身份对他们的社会罪行为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二,分别定罪说。这一观点主要是指,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犯罪主体各自不同的身份以及职务信息判定其所处的罪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即对于有特定身份的按照其身份性质采取处罚措施,对于不具备特定身份的成员按照其本身的身份性质进行处罚。对于社会而言,不同身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有较大差异,因此法律层面应当在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方面针对特定人员确定特殊规定;在罪刑相适应以及犯罪人要承担自己犯罪行为责任的基本原则下,我们需要对在共同犯罪行为中根据主体的身份特征严格遵照法律相关规定判定罪名并采取处罚措施。第三,从一重处断说。这一观点是指不论是何种特定身份的犯罪主体,只要他们在共同犯受贿罪的过程中借助职务之便相互勾结,不论是企业人员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被判定为共同受贿罪的同时,还会被判定为企业人员共同受贿罪,同时被判定两个罪名会在司法实践中按照受贿罪从重处罚。四、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一)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 在审查收受贿赂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判定具备以及不具备特定身份人员是否属共同犯罪,主要考虑各行为人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是否有一起犯罪的行为或者意图。在具备和不具备特定身份人员共同犯受贿罪的案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与相应的家属共同触犯这一罪名。家属在生活过程中清晰的了解请托人向其赠送的财物带有明显的贿赂性质,但是他们却还是收下或者主动向对方索取了财物,但是却不能以共同受贿罪来判定特定身份人员和家属的犯罪行为,而且虽然家属有收受财物的事实,但是由于其没有特定身份因此也很难判断他的收受财物行为是实行行为。只有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借助其工作便利收取或索取请托人财物的案件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以下几项行为均应当按共同受贿罪进行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负责借助自身的职务便利满足请托人的一些请求,而家属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收受请托人财物并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谋划同时在二者之间传递消息的角色,以及他们在事成之后企图为了演示或销毁罪行而转移财物的行为。家属在生活中使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来引导或者强迫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的贿赂,特定身份者在这种背景下受家属的影响开始有接受贿赂的心思,并且在家属的活动下实施受贿罪的犯罪行为,其家属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帮助犯和教唆犯的双重角色。(二)各种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在共同受贿罪犯罪行为的处理中,明确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的罪名与处罚较为困难,因为他们大多在工作过程中有不同的特定身份。共同犯罪虽然能够有效解决具备和不具备特定身份在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多种不同的特定身份,他在工作过程中借助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贿赂的行为应当怎样定罪定罚,是按照一个社会罪名处罚还是不同身份的罪名分别处罚目前还没有具体且统一的法律规定。不过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大多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身份构成以及职务便利的具体内容判定其罪名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 单位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对于单位和具有特定身份的其他人员共同收受贿赂的案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情况一,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他特定身份者进行贿赂以为请托人谋利,其他特定身份者在这一过程中仅收下了贿赂的财物,但是并没有在工作过程中介入住职权便利而为请托人谋利,这种情况根据单位受贿罪进行处罚。情况二,其他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向单位进行贿赂以便为了借助自己的职务便利而为他人谋利,这一过程中单位收下了贿赂的财物,受贿罪之所以成立是因为特定身份人员为了请托人谋利,因此这种情况下受贿罪罪名判定的过程中,对于特定身份人员按照个人受贿罪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单位的直接责任和主管人员的处罚按照其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情况三,其他有特定身份者和单位共同为了收取贿赂财物而借助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这种情况应当根据二者的职权大小判定具体的罪名采取具体的处罚措施,若是在犯罪行为中难以分清二者借助职务之便发挥作用的大小,那么具体的定罪量刑应当按照单位受贿罪来进行。五、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一)通过立法明确不具有特定身份者能够构成受贿共犯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是否是受贿罪共犯的判定还存在争议,之所以存在这一争论主要是因为我国刑事立法方面没有明确相关的规定。一方面,刑法总则只是对共同犯罪的一般内容进行了规定,并没有涉及共同犯罪身份相关的内容。另一方面,受贿共犯和贪污共犯在刑法有区别对待,前者被取消后者却有所保留,司法实践中容易因为这种区别对待而出现疑问。在司法实践中统一对这一争论问题的认识,两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解释性文件。例如2007年他们就颁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用来明确共同受贿犯罪中“特定关系人”的含义。但是不论是从力度还是效果来看这一文件在司法解释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这一文件的性质确定了它只能解释立法层面的内容。所以从立法层面明确共犯问题是解决上述争论的根本方法。笔者认为,国内应当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立法经验,在刑法总则中对于共同犯罪相关的内容添加明确的条文规定,例如受贿罪行为实施由具备和不具备特定身份人共同实施的条件下,应当以共同犯罪来处理不具备特定身份的犯罪成员。(二)实行有限的举证责任倒置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对于受贿案件的共同犯罪行为处理,通常会面临以下窘境:虽然有证据证明国家工作人员家属接受了请托人的贿赂财物,并且联系特定身份家属为其谋求便利,但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却对于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串通一气,国家工作人员坚定地称自己不了解家属收受请托人贿赂的情况,家属也坚持在案件中说特定身份人员不了解自己收他人财物的情况,这在司法实践中就很难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甚至国家工作人员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且没有造成损失,这样就不能判定其犯了渎职罪,在刑事层面很难对其追究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严厉打击受贿罪,防止犯受贿罪的特定身份工作人员借此来逃避责任,实施了有限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三)取消将“为他人谋利”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我国现行刑法中明确规定了“为他人谋求利益”是构成受贿的一个客观要件。但是世界各国与受贿行为相关的立法工作中对于受贿罪客观要件的规定,不再包括“为他人牟利”的内容,只是将这一内容作为后续量刑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六、结论综上所述,共同受贿罪的完善对于打击和禁止受贿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可以逐步开展以下措施,首先明确不具有特定身份者能够构成受贿共犯;其次,推进有限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最后,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剔除“为他人谋利”的内容。对于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研究而言共同犯罪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因为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当前的廉政建设工作,腐败行为的惩治会受到直接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落实打击贿赂犯罪过程中的区别对待政策。

大学生论文查重账号被盗屡禁不止,这种情况频繁出现主要是因为有利可图,当然还有着一些毕业生对自己账号使用的不谨慎。

前两天翟天临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了一些关于毕业论文的言论,当时就有很多网友都在骂翟天临,但是翟天临在自己学术不端被查两年多过去以后,现在心境很明显,已经比当初获得了许多直接就在网上安慰着,因为论文查重不过的学生。由于翟天临的讨论引发了热议,同时正逢毕业季,所以大学生论文查重的事情也就被很多人关注了。

其实毕业生论文查重账号被盗是一个正常的事情,毕竟有利可图,再加上有一些学生着实是不太谨慎。众所周知,毕业论文查重一般一次都要几百块,而且一般论毕业生论文查重的时候学校都会给予1~2次的查重权限,这时候查重权限是需要学校下发一些账号和密码去进行登录检测的,有很多人的账号和密码基本上都是比较简单易理解的,再加上有一些大学生拿了账号以后根本就不更改密码,所以这也就给了许多人可乘之机。

其实我们这么多人现在都在关注毕业论文查重账号的问题,主要还是现在正是毕业季,再加上之前翟天临关于毕业生论文又发了一些言论引发了争议上的热搜,所以现在才有这么多人一直在关注着毕业论文查重的事情。不管怎么说,这个事情有人关注是挺好的,现在大学生论文查重账号被盗屡禁不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很明显需要学生自己去对自己的账号做一些防护。我们很多大学生应该在学校下发账户和密码的时候,就应该对这些密码做一个改动,否则很容易就会被一些有心人利用并且最终盗用,毕竟盗用还是有利可图的。

综合以上种种,由于盗用大学生论文查重账号有利可图,再加上有一些毕业生对自己账号的使用有一些不谨慎,这导致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很容易就可以盗用他人账号,这时候被盗也就成了正常之事了。

主要是因为论文查重一般都是要付费查重的,很多人为了想省那几块钱,就会想方设法盗用别人的查重账户,当然也有人是为了盗取别人的论文。

大学如何避免论文查重时被盗用

怎样的论文降重方法才有效呢?

1、插入图文表格

通过截图的方式将文字转换成图片,或者将文字转换成表格,插入到论文当中。现阶段大部分的查重系统都不会对表格和图片进行检测,所以这部分内容也就不会被标红。这种方式对知网查重效果不理想,其他论文查重系统不影响。

2、调整顺序,适当删除

在文献综述部分,最容易出现大片大片的重复,再怎么【复述】都会重复,一直【复述】语句都不通顺了,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可以在不影响前后的逻辑下,适当调整引用文献的顺序,如果发现有啰嗦冗长的地方,可以适当精简与删除。

3、用自己的话复述一遍

随着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发展,“自然语言处理”水平也是越来越高,而论文查重系统使用最基本的技术就是“自然语言处理”,这也让论文查重系统越来越智能,越来越不好“”。不光能通过句子、词语识别来判断你论文的重复率,还能够通过语义分析进行判断,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小看现在的论文查重系统。

如果你有大段内容重复的话,可能简单调整语序、被动句改主动句、更换部分关键词、关键句子都不一定有用。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在读懂原文的基础上,使用自己的话再复述一遍,说白了,就是重写。这,可能就有点考验我们的文字功底了。不过,大家也不必太紧张,口水一点也没有关系,只要能降重就可以。

4、词语近义词替换、句子语序替换

对于个别重复的语句,改起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我们可以采用同义词替换,只留下关键的专有名词等,然后我们还可以进行语序调整,比如句子分割、改被动为主动等方法。

每年一到毕业季,论文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为什么自己写的毕业论文在论文查重后发现重复率高得有些异常,有很多学生问我,自己的毕业论文是否被泄露了。一篇毕业论文毕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完成,同学们也不甘心自己写的论文被泄露,一旦被泄露,那么这么久以来的努力完全白费了。现在有很多情况都有可能会导致论文查重被泄露,我们该怎样避免这个问题呢?现在大四的学生一边是就业压力,一边是毕业论文带来的压力。一篇论文写作有可能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同学几个星期就写完了,但是没有写过论文的同学都知道,论文内容真的无从下手,一篇重复率合格的论文都是靠自己的一字一句写出来的,而最后的结果却被别人泄露了,导致所有的付出付诸东流。为了避免论文泄密事件的发生,小编建议同学们尽量选择大品牌的论文查重系统:知网论文查重、维普、万方等,在论文查重的时候一定要支持平台进行真伪检验。不少学生可能因为经济压力大,初稿检测会选择免费的论文检测系统。毕竟知网查重价格不是很便宜,但是市面上有很多仿冒的论文查重软件,这些查重软件通过低价换取流量,很有可能出售提交检测的论文,所以大家在选择论文检测系统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随便找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另外,现在个人网站非常多,这类网站都是以个人名义注册域名,建立的论文检测系统,个人名义建立的网站,完全没有信誉和安全性的保证,建议同学们对于这类查重软件还是少用为妙。

努力写成千上万字的毕业论文,如果被论文查重系统检测较高的查重率,会被推迟毕业,对学生来说绝对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那么,毕业论文怎样避免查重?今天paperfree小编 给大家讲解。 1.研究毕业论文的查重软件。 我们应该知道,每所学校论文查重软件是不同的。为了避免查重率,我们必须首先知道我们学校使用的论文查重软件是什么。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弄清楚哪些句子和观点是重复的,哪些应该被引用,哪些必须转述为我们自己的语言。我们要知道怎么避免查重,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降重。 2.写毕业论文时,把别人的观点转化为自己的话。 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如果不是最后的手段,就不要引用太多。过多的引用,无论哪个版本的重复检测,重复率都太高了。这时候我们需要用自己的话语重新进行表达。最好的方法是在阅读论文和作品后用自己的话来表达它们。在写论文时,必须有必要的表达和描述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别人的观点 提出我们自己的新观点,这样就不会跟别人论文重复。 3.将写好的毕业论文放入查重软件中检测,根据查重报告修改。 论文初稿写完后,不要着急提交论文给学校。你可以提前找一个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检查你的论文查重率,看看你是否符合学校要求的毕业标准。此外,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看看哪些部分是高重合率,我们必须关注修改。即使在论文查重范围内,也需要相应地调整和修改高重复部分。防止被抄袭。

最好的方式是释义。

一、常见的引用方式有这三种,直接引用,释义,综述。

1、直接引用,不同多说就是一字不改。根据引用长短不同分为短句引用,直接写在段落里,或者太长的就要单独列一个段落,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被知网查重标红的,不建议用太多。

2、释义,也就是说你要转述文献,但你要用自己的话讲出来,不能只是换几个词或者换顺序,这都是属于抄袭,释义一般来说与原文长度差不多,知网大部分情况下也不会对其内容进行标红。但是,释义其实还是很考验功底的,如果做不到,就换成直接引用,那样安全,只是论文质量不高。

3、综述,这种一般来说需要很简略地概括一下好几页文献的内容,并不需要太多累赘的引用原文,只需要把它的意思概括一下。有时候甚至用一两句话概括一本书,这种情况下知网对你的引用是不会标红的,也是最推荐的一种方式。

扩展资料:

一、论文题目拟定技巧

1、论文题目中要有限定语,不然写死也也不完,保命策略,标题不要超过两行。题目中的名词小于四个,同时要体现关键词,要有一个偏动词的词语。

2、举例,《明清时期眼镜诗歌和文人文化研究》名词:明清时期,限定词;名词,眼睛诗歌,文人文化;动词,研究。

3、名词很关键,因为要在之后进行名词解释。

  • 索引序列
  • 如果论文查重时被盗能毕业吗
  • 如果毕业论文被盗用了
  • 论文被盗用查重能过吗
  • 论文查重时被盗可以报警吗
  • 大学如何避免论文查重时被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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