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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终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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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终审周期

截至2014年,该校拥有物证分析、DNA提取、气相色谱、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电子取证、公安数字技术等53个校内实验室,有省级科研基地1个。 省级科研基地:湖南省公安理论与公共安全研究基地校级实验室: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侦查对策研究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恐怖犯罪对策研究所、计算机取证研究所、警务射击研究所、警察公共关系研究所、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研究所、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等 ●图书资源截至2009年8月,学校有纸质藏书万册,生均册,中外文报纸、期刊1548种。 ●学术期刊1989年创刊的《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是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警察学院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律公安类学术理论刊物(双月刊),A4开本。有当代中国农村法治、警学高峰论坛、刑事法学、法制长廊、侦查探索、警学研究、治安纵横、刑事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教育等栏目。该刊系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入网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据化期刊群”入网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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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官学校啊!不过,建议你如果要进这类学校就礼貌些,毕竟教官 们可不是吃素的,开学就让你学礼貌礼节

重点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法律硕士、警务硕士8个硕士学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医学等3个专业。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先后有37个国家的129 名警察官员来我院接受刑侦技术的培训。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铁道警察学院高等院校。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于北京,时名铁道公安学校。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更名为“公安部郑州铁路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和“公安部郑州铁路人民警察学校”。经历北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郑州迁建过程。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升格为“铁道警察学院”。学校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开设有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卫等7个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公安现役部队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培养边防、消防、警卫专门性人才,地处河北廊坊,公安现役武警的最高学府公安海警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是公安边防部队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独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学院实行本科、专科和定向三个层次招生,本科设置航海技术(海警舰艇指挥)、轮机工程(机电技术指挥)、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安机要)、电子信息工程(海警信息指挥)四个专业;专科设置边防船艇指挥、部队后勤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边防通信指挥四个专业;定向设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科专业。其他部级直属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河北保定,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中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等几个时期,2002年5月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其中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作为部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现有监狱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2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主办的《中国监狱学刊》是中国监狱系统代表性理论学术刊物。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江苏南京。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升格为学院。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学(另设有公安情报和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另设有警务管理方向)、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专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治安管理(另设有交通管理和警务管理方向)等专业。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主办国家林业局主管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杂志。地方公安厅直属院校本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全国公安高等教育著名学府——四川警察学院,是我国仅有的四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院校之一。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实战训练基地,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省国内保卫民警教育训练中心,省公安民警心理素质训练基地。学校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学院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与技术学,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1个警务硕士点,建有国家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创新人才基地1个,省级教改专业1个,在公安教育领域均享有较高声誉。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武汉,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广东警官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11月,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步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改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改称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底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开设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犯罪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本科专业均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举办港澳地区警务人员研修班、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教官培训班、各省市公安局长研修班等。学院学报《政法学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广东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等挂靠我院。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云南警官学院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位于济南,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警察学院主要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类学生。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辽宁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位于大连,学校创建于1960年,历经辽宁省公安厅劳改干部学校、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85年5月,在“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同时保留中专教育。1986年3月,原“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劳改专业从“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分开,成立“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8年7月,“辽宁省警官学校(原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整体并入。2001年8月,“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整体并入“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辽宁警察学院。1995年4月,学校独立试办侦察、痕迹检验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到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监狱学等6个专业。。现已建成“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网络安全辽宁实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江苏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82年10月,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警察管理、侦查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置治安学、侦查学、警察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现代警务研究机构,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是公安部全国公安局长(政委)首任培训基地、商务部援外培训点和浙江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承担了浙江省的教育援藏项目,办有西藏班。每年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每月举办“浙江公安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为公安机关开展高层次警务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与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安保与爆炸物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福建警察学院学院坐落在福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5年,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三个必训”教材研发基地。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6年,学院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学院为公安部举办了多期“全国公安民警战术师资培训班”、“全国公安局长战术指挥班”、“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培训班”、“香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班”。江西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创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昌,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开设普通本科专业4个,其中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学公安类专业3个,普通专科专业15个,其中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类专业6个,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摄影与摄像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会体育公安相关专业类6个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其他专业类3个。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地处长沙,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被誉为“三湘警官的摇篮”。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之一。吉林警察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吉林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首批设置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在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亚洲冬季运动会、东北亚贸易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中出色地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广大师生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一支可靠的机动后备力量。《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连续8年被评为省一级期刊。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2010年3月18日,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2010年5月4日,正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北京警察学院创建于1984年1月,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4月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学院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虎峪风景区内,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其建筑面积、设施、设备在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领先优势。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科专业紧贴首都公安实际,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学院现设有3个系和5个教研部,开设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公安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专科专业。学院还是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承担对首都公安民警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重庆警察学院原名“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注:但学院贴吧并未更名,仍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吧),于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招收本科提前批学生,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石桥铺校区和松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60亩。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升格而成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六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职业素质教育,锐意开拓进取,为新疆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族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学院占地面积亩,校舍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拥有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专科学生35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专科院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是上海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2007年11月12日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公安院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和熔炉”。2000年,学校首创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机制,组织民警分期分批至学校培训基地参加封闭式集训,同时作为市局的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整治任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源于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对内称广西公安学校)旧址位于桂林市,1984年10月广西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1997年开设普通专科班,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位于南宁市,被誉为壮乡警察的摇篮。开设有: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2年)、安全保卫(3年)、防火管理等专业。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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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高中三年白费,就不要报长沙师范,不要被长沙这个地方所迷惑,因为它并不在市区,学校很小,宿舍卫生很差,六人上下床,没有热水,没有空调,没有防盗门。你所向往的大学生活长沙师范一定会给你一记大嘴巴子,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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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长沙师范学院前身为毛泽东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徐特立先生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2013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名师荟萃,英才辈出。汇聚了杨昌济、朱剑凡、周谷城等学者名流,涌现了柳直荀、罗学瓒、陈昌等20多位革命先烈,培养了以田汉、许光达、廖沫沙、刘英等为杰出代表的大批国家栋梁之材。 学院现有校园面积1100余亩,两个校区(星沙校区和安沙校区)毗邻风景秀丽的松雅湖,隔水渡河而相望;设有10系6个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建有16大实验中心,设有湖南省学前教育研究中心、9个研究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00多万元,纸质图书50余万册。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在职教职工近600人,正、副教授140余人,博士30余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学院是国家动漫游戏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西藏学前师资培养基地,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首批实施单位,全国学前教师专委会理事长单位。 学院现有学前教育、动漫设计与制作、玩具设计与制造3个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7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举办的《学前教育研究》杂志,是全国学前教育领域惟一理论核心刊物、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会刊、CSSCI来源期刊;学报《徐特立研究》在全国有特殊影响。 学院校风、教风、学风优良,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誉为“长师”现象。近年来,学院被评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评估优秀单位、“书香校园”高校、信息化工作“优秀”高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西藏学前师资培养工作“优秀”高校。

广东警官学院是国家二本大学。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地处于广东省广州市,共建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开设了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有8个。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对于企业来说,资本结构是影响企业走向的血脉,也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之一。资本结构直接影响到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和企业发展。为了对我国医药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背景进行了剖析,概述了医药行业发展史;结合国内外医药行业发展研究现状总结出了其未来多元化融资方式的创新思路;分析了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所存在的负债比率低、流动负债比率大、权益资本比重较高以及存在股权融资等问题;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资本市场和医药行业两个层面出发,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关键词:医药行业 资本结构 对策研究一、引言医药行业是永不没落的朝阳行业。纵观人类发展史,不论是四大古文明时期,还是现在的互联网+时代,医药产品一直与人类休戚相关。上个世纪70年代到上世纪末,全球医药产业总产值不断提高,其年均增长率达到,实现了30年来的持续增长。如今,随着生物医药制造技术不断进步,更是为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袤无垠的空间。从2016 年初开始,为了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拉开了建立健康中国的序幕。从政策上完善和规范了医药市场的发展秩序,保障了国民医药用品质量。2017年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从文件上提高了医药行业管理的门槛,规范了医药电商市场秩序,尤其是对于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来说,从政策上规范了资本结构的走向,有利于推动我国医药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本文对我国医药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二、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现状是本文关注的问题,前面主要是针对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的研究。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特点明显,通过阅读有关文献查询众多医药行业上司公司信息,总结出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一)资产负债率现状从医药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出发,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低于50%。根据西方学者的研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位于60%左右是最佳的,可见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距此还很远。根据现代信息网发布的我国2016年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都位于45%左右。下图为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每年排名前十位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数,主要有东阿阿胶、云南白药、同仁堂、天士力等。由图可知,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数低于35%,说明了我国医药行业负债水平低且没有发挥好抵税杠杆的作用;从另一个角度又可以看到我国医药行业的负债潜力很大,由于现阶段负债比例低,要发挥抵税效应时发挥空间很大。根据修正的MM理论,当提高企业的负债总额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就会提高,企业的价值也会随着增加。(二)融资偏好现状医药行业企业的融资来源主要由内源和外源构成,内源指的就是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带来的收益,比如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未分配利润等;外源指的就是向外部的融资方式,比如上面讲的债券融资,还有股权融资。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就融资偏好来说大多数企业都是偏向于外部融资。这就是说,企业的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外部筹集,会提高公司的运营风险,并且企业的规模大小是受很多因素共同影响的,如果过于偏好股权融资和债由图可知,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融资比例这五年来一直存在外源性融资偏好,五年的外源融资平均数达到了,但是从总体来看,外源性融资占比在逐渐缩小,不过降低幅度很低,直到2016年仍然高达。这将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三、影响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原因(一)国家对融资政策有所侧重国家政策是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不论是资本市场的结构还是金融体系的健全,以及上市公司的市场环境,都是由宏观的政策背景来管控的。从之前的市场走向可以分析出,国家对资本结构的融资政策有所侧重。例如,目前资本市场的政策监管就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不规范。监管完善才能让企业的融资行为有序得当,减少不当融资带来的风险。但是政策上过于侧重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会倒逼医药行业上市公司扩大其股权融资比例,增加企业的融资风险。再者目前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融资门槛过低,也影响了医药市场的规模与秩序。上市公司在寻找自我发展模式时,缺乏政策的正确引导,很难寻找到自身的特点和适合的融资方式。因此资本结构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指导。(二)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目前医药行业整体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盈利能力较弱、过多的依赖于外部融资、忽视内部融资等,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低。多数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获取到相当可观的利润,导致企业的利润率也越来越低,甚至濒临破产。判断盈利能力指标主要有六项,通过六项指标来评判一个企业的获利能力大小。比如对于成本费用的控制来说,当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得很好时,盈利能力自然也会受到积极的影响。再比如对于融资来源来说,过于依赖外部融资也会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所以在整合融资结构时要内外兼顾,这样做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采用内源融资就可以解决融资问题,从而推动资本结构的融合性。盈利能力往大了说就是营运能力,当下行业内部许多企业的营运能力较弱,其资金的周转速度就会较慢,不利于企业资本结构的管理。显然,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反映出了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目前艰难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四、优化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建议(一)资本市场层面的政策建议1.完善政策制度,规范融资行为。“十三五规划”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医药行业的发展,《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明确的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一方面,可以利用法律规范医药行业融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可以推动我国医药行业的自我创新和改革。例如医药供给侧改革,通过需求来供应所需产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助力优秀企业发展。第一,调整股权结构,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这道关卡必须严格把好,应该在政策上落实到位,加强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和监管,防止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出现资金利用率低和违规控股行为。第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构建信号传导机制。对于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给予专业性的规范和统一披露,不仅对公司的经营内容、生产技术进行有关的具体披露,还要通过建立信号传导机制进行追责。从股权融资整体出发,整合融资中介行为,奖罚并行,严惩不贷。2.发展债券市场,平衡资本市场。着眼于国际市场,企业债券融资已经发展成为了推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调整资本结构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放眼于我国,可以明显地看到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存在很大的空白,其发展空间还很大。因此,为了优化资本结构组成,应该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适当放权,减少行政上的干预,给予债券市场足够的发展空间,取消对其发行数量和价格的规模控制,由市场主导债券的发行方式,不能一味地要求低风险却还幻想拥有高的收益。因为在债券市场上,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信号,如果债券无法体现收益和风险的对等,那么会导致医药行业市场失去应有的市场价值。第二,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合理评估企业债务风险。在债券市场上企业的信用等于是透明的,不但可以让投资者进行参考是否信任该企业,也会让许多合作企业进行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有效性,因为这个信号是客观可见的。在市场上信用等级的高低会影响一个企业的债务选择和投资决策。只有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完善市场评级体系,债券就可以以较低的利率进行发行,从而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二)医药行业层面的具体建议1.完善内部监督,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健全的内部监督可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这样不仅可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还可以提高企业经营利润。企业内部建立一套集中程度较高的管理模式和程序,在制度的范围内规范公司管理人员、股东、投资人员的各种市场行为。具体的措施可以有以下几点:首先强化监督功能,这里的监督可以是员工之间的监督,可以是股东之间的监督,也可以是互相监督,起好约束性工作;其次是降低代理成本,优化股权结构,给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方式,增强外部对公司的监督;最后是对企业管理人员给予最大程度的长期鼓励和激励,比如给予在本公司长期担任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股权奖励,这样不但可以留住人才,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挂钩,还可以提高企业内部向心力。2.提高盈利能力,扩大内源融资比例。医改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医药上市公司只有在这个时代抓住发展的机遇扩大企业的融资比例,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就必须增加自己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由于我国的医药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单一,且与盈利能力呈现负相关的态势,所以起步阶段就要求企业自身做好管理工作,利用科学技术,提高核心技术,把握核心竞争力。立足于整个行业发展,也为了改变外源融资偏好,扩大行业的内源融资是必经之路。五、结论总的来说,我国医药行业乃至医药事业都有广袤无垠的生存发展空间。立足我国,随着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视,医药行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展。本文重点是立足于医药行业的整体,分析了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并从资本市场层面和医药行业层面提出了优化资本结构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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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本结构优化是指通过对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使其资本结构趋于合理化,达到即定目标的过程;2.对于企业实行资本结构优化战略管理,使企业能够在资本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企业在产权清晰基础上形成的企业治理结构,对企业改革的成败具有重大的意义;3.对于股份企业上市公司,在资本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建立一种使约束与激励机制均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促使企业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对于我国刚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的发育与完善而言,也是相当重要的。

著有《反暴临战学基础》、《警察查缉战术》、《犯罪控制与警务改革》、《绑架犯罪案件的侦查与处置要略》、《反劫持谈判与战术》等专著5部,主编《犯罪学》、《人质解救术》、《犯罪现场勘查》等教材、文集多部,在《法学》、《法学杂志》、《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一、著作、译著、教材及文集: 《刑事侦查学总论》,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主持翻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犯罪现场勘查》,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反劫持谈判与战术》,专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绑架犯罪案件侦查与处置要略》,专著,群众出版社,2004; 《警察查缉战术》,专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刑事侦查学》,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犯罪控制与警务改革》,专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人质解救术》,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犯罪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反暴临战学基础》,专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 《侦查中的隐性知识:专家观点与典型案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侦查论坛》,主编,从2002年以来已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连续出版14卷。 《论数字化时代侦查活动的演进》,载《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年1期。 《公安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教材建设的几点思考》,载《公安教育》2014年1期。 《如何科学地认定犯罪事实——《犯罪重建》译序》,载《犯罪研究》2013年5期。 《提升公安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问题刍议》,载《公安教育》2012年10期。 《行为证据浅探》,载《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5期。 《公安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应注重“三个兼顾”》,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5期。 《同一认定理论地位新探》,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4期。 《侦查学逻辑起点探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3期。 《侦查学原理研究30年探要》,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1期。 《警方主导下的自杀干预及流程和要领》,载《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08年3期。 《论视频监控系统在侦查中的运用》,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5期。 《论虚拟侦查》,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1期。 《侦查破案的基本规律》,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1期。 《论命案防范》,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3期。 《论劫持人质案件处置指挥职责与体制》,载《公安研究》2006年3期。 《中国社会转型期侦查工作的演进轨迹》,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1期。 《劫持人质案件的前期处置》,载《中国刑事警察》2006年2期。 《论劫持人质案件的特点》,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载2006年3期。 《论并案侦查条件的科学运用》,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4期。 《犯罪现场勘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理论化——〈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评介》,载《犯罪研究》2006年6期 《第五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侦查系主任论坛综述》,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3期(第一作者)。 《刑侦改革的考量》,载《人民公安》2006年12期。 《侦查理论与实务几个问题的探讨》,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1期。 《论侦查信息化》,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6期。 《处置劫持人质案件有关问题研究》,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2期。 《侦查与侦查学若干基本问题探讨》,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1期。 《警察出庭作证若干基本问题探讨》,载《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2期。 《论犯罪现场勘查的原则》,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6期。 《谈判现场的锦囊妙计》,载《人民公安》2004年5期。 《论侦查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6期。 《志愿反扒面面观》,载《人民公安》2004年6期。 《侦查讯问改革与发展构想》,载《法学》2004年5期。 《恐怖性劫持人质事件处置方略》,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年4期。 《论犯罪现场重建》,载《犯罪研究》2003年4期。 《杀人犯罪动机的系统推断》,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1期。 《警察出庭作证应对策略》,载《人民公安》2003年4期。 《正确认识、评价和推进刑侦改革》,载《人民公安》2002年5期。 《论模拟现场勘查教学的规范化、系统化与现代化》,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1期。 《论犯罪现场的构成》,载《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4期。 《浅谈侦查模式的变革》,载《人民公安》2002年11期。 《论人质谈判的类型》,载《公安研究》,2002年7期。 《警察查缉战术若干基本问题探讨》,载《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2期。 《犯罪现场分类的新视角及其意义——中美犯罪现场分类之比较研究》,载《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5期。 《盘查战术浅探》,载《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3期。 《对峙性缉捕战术研究》,载《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5期。 《追缉战术浅探》,载《政法学刊》2001年2期。 《评英国犯罪预防的理论、政策与实践》,载《公安大学学报》1998年1期。 《劫持人质案件的概念、特点和类型》,载《政法学刊》1998年3期。 《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和地位》,载《公安大学学报》1996年6期。 《淫欲型系列杀人犯罪的特点和侦察途径》,载《山东公安丛刊》1995年8期。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暴临战学的构想》,载《公安大学学报》1992年2期。 《犯罪时空论(上)——论犯罪空间》,载《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4期。 《犯罪时空论(下)——论犯罪时间》,载《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5期。 《我国刑事侦察学史略》,载《法学杂志》1987年5期。 《论刑讯逼供产生的历史根源》,载《政法学刊》1986年6期。 《对侦查和侦察的不同见解及处理意见》,载《法学杂志》1986年3期。 《论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及其意义》,载《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4期。 《重大暴力性案件的侦察和指挥体系初探》,载《公安大学学报》1985年2期。 《视频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及其发展前景——从伦敦地铁爆炸案谈起》,载《证据学论坛》2008年辑刊。 《美国的实践导向型证据分类法及启示》,载《证据学论坛》2010年辑刊。三、报纸论文: 《侦查程序改革中如何体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载《人民公安报》2007年11月3日版。 《警方实施自杀干预的基本流程及要领》,载《人民公安报》 2006年7月28日版。 《劫持人质案件处置指挥问题新探》,载《人民公安报》2005年9月7日版。 《以科技推进侦查模式的根本性变革》,载《人民公安报》 2005年11月30日版。 《刑事侦查工作方针修改再探讨》,载《人民公安报》2005年12月28日版。 《刑事司法改革:兼顾人权保障与侦查效率》,载《人民公安报》2004年3月10日版。 《处置劫持人质案中如何引导新闻舆论》,载《人民公安报》 2004年12月8日版。 《解决警力不足的途径探讨》,载《人民公安报》2003年8月5日版。 《确立适应时代需要的刑侦工作方针》,载《人民公安报》 2003年10月8日版。 《WTO时代的刑侦工作方向》,载《人民公安报》2002年10月16日版。 《新刑诉法施行与侦查办案能力的提升》,载《人民公安报》2012年07月29日版。 《数字化侦查异于实体侦查的七大特点》,载《人民公安报》2012年07月15日版。 《数字化时代侦查工作应把握好“十个统筹”》载《人民公安报》2010年10月25日版。 《侦查阶段错案的成因及治理对策》,载《人民公安报》2010年7月25日版。 《行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大有可为》,载《人民公安报》2013年5月5日版。 《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和原则》,载《人民公安报》2011年8月21日版。 《刑事错案原因哲学探源》,载《人民公安报》2013年8月11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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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一般来说,论文的开题报告不需要查重的,只要最后写完了论文需要用查重系统来进行查重,但是如果论文的开题报告进入论文,那么论文的开题报告将被查重,主要是因为重新检查将在全文选之后进行。

5000字-5500字。毕业论文每个高校的要求都不一样,湖南警察学院毕业论文字数在5000字-5500字之间,以学校老师公布为准。湖南警察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湖南基地。学校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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