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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论文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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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论文的理论意义

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对经营中各环节,如组织结构、内部核算、投资、交易、筹资、产权重组等事项进行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税收筹划及其后果与税法的内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各种职能和功能;它的原则是在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一、税收筹划对企业的意义1、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税收筹划如果做的科学、合理,将会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收益。企业如果能全面地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并且能够合理地运用,将会对企业的税负在很大程序上起到减轻的作用,放大企业利润。在企业的决策方面,税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有这样的情况:两个企业有着相似的成本结构和经营管理条件时,哪个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的科学、合理,将会极大地提高企业竞争力。2、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费用。税收作为企业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代价,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无法逃避的义务。同时,企业的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费用,而税款作为收入的减项,对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通过对经济活动事前的安排,在合法的范围内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不但承担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而且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继续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3、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使整个企业投资行为合理、合法,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税收法律、法规是规范经营者合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的法律性条款,也是保证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有效发展的有力保障。经营者只有依法投资经营,企业才能收到良好的回报。任何违法的经营行为必将受到处罚,企业也就不可能健康长远发展。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总的来说,就是纳税人获得税收最大利益的筹划方法。其意义有:1、节约企业成本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2、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3、降低法律风险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1、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2、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3、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4、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4、有利于税收代理业的发展。希望我有帮助到您,如果觉得太麻烦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

1.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即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筹划的重点。其原因在于: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自主权的日益扩大,企业在逐渐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和主体利益观念日益强烈。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税款支付是资金的净流出,企业的税后利润与税额互为增减,因而,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怎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企业来讲毕竟是既得收益的一种丧失。如何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影响举足轻重,成为现代财务管理面临的紧迫课题。②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大量外资涌入(截止到去年,在我国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已达35万家)的同时,我国企业也大步走出国门。据统计,至1997年底境外投资企业已有5357家,分布在世界上140个国家和地区,中方投资额亿美元。涉外企业的增加不仅引发一系列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而且由于外资企业大都有着强烈的税务筹划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竞争力而进行税收筹划的需求。入世在即,这种需要日益迫切。③税收强制性特点使纳税活动受到法律约束,企业必须依法纳税。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偷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如果采用偷、、欠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纳税人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还将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企业不得不转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来追求其财务目的,即只有在不触犯税法又不违背税法立法意图前提下实现的税负最小化才是有效的。税务筹划,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2.现行税制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经济利益保护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筹划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配套措施作为前提。从理论上讲,只有一部完善而又全面的税法细则并认真的加以实施,才有可能避免或消除纳税人的节税行为。然而,事实上,现代经济条件下,由于税法除了组织稳定的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拥有宏观调控等效应,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者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制定了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使得无论多么健全严密的税制,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对某一应税活动往往有多个纳税方案,这就给纳税人寻找降低税收成本、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和众多的机会。在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复税制中,税收政策差别普遍存在:既有体现政策引导的激励性税收政策(出口退税;外企、高企的税收优惠等)、限制性税收政策(如特殊消费品的高消费税,某些货物的高关税等);又有体现特定减免的照顾性税收政策(如自然灾害减免等),以及涉外活动中的维权性税收政策(如税收抵免及关税的互惠等)等。而且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企业在缴纳税种的选择上并是唯一的。即便同一个税种,其税制要素的规定也不是单一。此外,现行的财务制度中的有些核算方法具有选择弹性,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由税收政策的这些差别所带来的选择性,为我国企业理财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3.开展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自主化,利益独立化,权利意识得到空前强化。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为已的特征,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权利主体双方应是对等的,不能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的资产、收益,亦是其应当享有的最重要、最正当的权利。这一权利最能体现企业产权,属于企业所拥有的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及自保权)中的自保权范畴。鼓励企业依法纳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包括税务筹划。对企业正当的税务筹划活动进行打压,只能是助长企业偷逃税款或避税甚至于抗税现象的滋生。4.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对财务管理意义重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着充分的理论根据,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而言,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其一,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首先,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出正确的决策,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经营活动实现良性循环。其次,筹划活动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第三,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必须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因此,开展税务筹划也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其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增加利润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效益;二是减轻税负。前者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虽有所作为,但潜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企业税务筹划正是在减轻税负、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下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务筹划,可以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税收筹划下的企业有效结构重组,能促进企业迅速走上规模经营之路,规模经营往往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也就是企业财务管理最终目标的有效途径。此外,节税筹划,有助于企业在资金调度上受益,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使企业资金调度更加灵活。

研究纳税筹划的理论意义论文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1、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2、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3、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4、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4、有利于税收代理业的发展。希望我有帮助到您,如果觉得太麻烦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

税收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论文

税收筹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企业的会计处理工作中税收筹划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应该在会计处理中积极运用税收筹划,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做好税收筹划分析,从而争取实现纳税最晚、纳税最少以及税后财富最大化、税收负担最低化的目的,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的重要作用

促进企业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企业必须进行高效的会计管理和精准的会计核算,才能顺利地进行税收筹划。因此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处理和核算会计信息,并能够深入地了解当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尤其是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要对当前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充分的了解,才能在当前的法律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从而保障和提高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也相应地推动了企业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在企业的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不仅能够使企业减免一部分税收费用,还能够延长企业资金流出的时间,企业也能够因此获得一部分免利率资金,使企业的资金利用价值得到极大的提高,并使现金的流出量得到减少和控制。因此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使现金的净流量得到提高,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

提高企业纳税意识

税收筹划强调在合法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纳税途径和手段来减免纳税金额。因此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不仅能够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还能够使企业的纳税意识得到提高,避免企业使用逃税、抗税、漏税和偷税等不合法的.方式,以免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必须不断提高纳税意识,了解税收法律法规,能够正确使用合法的纳税途径和手段来进行税收筹划。

对企业制度进行完善

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减少成本,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进行税收筹划。这样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也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应用税收筹划,能够对我国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的原则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能够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但是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一些原则。企业不仅要考虑成本问题,还要考虑自身财务管理的目标,才能将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出来。首先,要遵循合法原则。税收筹划必须符合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这就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其次,要遵循事先筹划原则。只有事先筹划才能有效的降低成本,按照税法中的相应内容事先筹划企业的经济活动。第三,要遵循结合实际原则。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当前的财务系统状况进行考虑,选择合适的筹划途径。第四,要遵循风险防范原则。企业要对税收筹划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绝不允许偏离当前税收政策以及非法纳税行为的存在[2]。

3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税收筹划的具体策略

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重视

企业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以当前的税收政策为依据,结合企业的财政管理目标,对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各项纳税事项进行规划,将最优纳税方案制定出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理财手段,绝非偷税漏税。

对企业活动中的税收工作进行合理筹划

企业组建层面上的税收筹划。①企业投资组织形式方面的筹划工作是选择子分公司。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必须与总公司合并计算盈亏;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必须与总公司进行分别纳税。因此在组建公司时如果建立子公司,则要保障公司建设初期就能够盈利,从而能够享受当地优惠政策。如果公司组建初期不能盈利,为了进一步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费用,就应该使用分公司的形式。②企业投资区域方面的筹划。在投资时要对投资区域进行考虑,不同地理位置的税收政策有很大的不同,同一地区的税收政策也有所差别。因此要慎重的选择合适的投资区域来降低税收负担。③企业投资行业方面的筹划。国家对于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一些需要限制发展的行业会提高税收,对于一些大力支持的行业会采取减税或免税的行为,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行业时也要进行充分的考虑。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①应税收入层面的筹划。要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可以推迟纳税的时间。首先,由于当前的会计收入确认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也就是以业务是否发生作为财务确认的依据,如果一些调减项目的收入在会计上得到了确认,但财务却没有确认,那么在对应纳税收入进行计算时就应该进行调减。其次,公司在对应税所得进行计算时可以对减记收入项目、加计扣除项目进行调减。②准予扣除成本项目方面的筹划。首先,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以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如果物价具有较大的波动,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可以使用加权平均的方式。如果物价降低,为了标高销售成本而减少纳税所得额,可以使用先进先出的方式。其次,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企业可以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来提高初期的折旧,从而使所得额降低。再次,对发票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购置设备时开具的发票进行妥善的保管,以此抵扣一定税费[3]。

企业股利分配方面的税收筹划

企业可以使用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的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股票股利的方式有利于减少税费,规避股东收到现金时需要缴纳的所得税。

4结语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在会计处理中积极运用税收筹划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也体现了企业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合法的范围内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1.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即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筹划的重点。其原因在于: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自主权的日益扩大,企业在逐渐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和主体利益观念日益强烈。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税款支付是资金的净流出,企业的税后利润与税额互为增减,因而,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怎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企业来讲毕竟是既得收益的一种丧失。如何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影响举足轻重,成为现代财务管理面临的紧迫课题。②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大量外资涌入(截止到去年,在我国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已达35万家)的同时,我国企业也大步走出国门。据统计,至1997年底境外投资企业已有5357家,分布在世界上140个国家和地区,中方投资额亿美元。涉外企业的增加不仅引发一系列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而且由于外资企业大都有着强烈的税务筹划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竞争力而进行税收筹划的需求。入世在即,这种需要日益迫切。③税收强制性特点使纳税活动受到法律约束,企业必须依法纳税。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偷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如果采用偷、、欠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纳税人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还将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企业不得不转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来追求其财务目的,即只有在不触犯税法又不违背税法立法意图前提下实现的税负最小化才是有效的。税务筹划,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2.现行税制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经济利益保护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筹划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配套措施作为前提。从理论上讲,只有一部完善而又全面的税法细则并认真的加以实施,才有可能避免或消除纳税人的节税行为。然而,事实上,现代经济条件下,由于税法除了组织稳定的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拥有宏观调控等效应,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者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制定了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使得无论多么健全严密的税制,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对某一应税活动往往有多个纳税方案,这就给纳税人寻找降低税收成本、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和众多的机会。在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复税制中,税收政策差别普遍存在:既有体现政策引导的激励性税收政策(出口退税;外企、高企的税收优惠等)、限制性税收政策(如特殊消费品的高消费税,某些货物的高关税等);又有体现特定减免的照顾性税收政策(如自然灾害减免等),以及涉外活动中的维权性税收政策(如税收抵免及关税的互惠等)等。而且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企业在缴纳税种的选择上并是唯一的。即便同一个税种,其税制要素的规定也不是单一。此外,现行的财务制度中的有些核算方法具有选择弹性,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由税收政策的这些差别所带来的选择性,为我国企业理财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3.开展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自主化,利益独立化,权利意识得到空前强化。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为已的特征,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权利主体双方应是对等的,不能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的资产、收益,亦是其应当享有的最重要、最正当的权利。这一权利最能体现企业产权,属于企业所拥有的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及自保权)中的自保权范畴。鼓励企业依法纳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包括税务筹划。对企业正当的税务筹划活动进行打压,只能是助长企业偷逃税款或避税甚至于抗税现象的滋生。4.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对财务管理意义重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着充分的理论根据,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而言,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其一,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首先,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出正确的决策,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经营活动实现良性循环。其次,筹划活动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第三,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必须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因此,开展税务筹划也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其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增加利润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效益;二是减轻税负。前者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虽有所作为,但潜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企业税务筹划正是在减轻税负、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下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务筹划,可以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税收筹划下的企业有效结构重组,能促进企业迅速走上规模经营之路,规模经营往往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也就是企业财务管理最终目标的有效途径。此外,节税筹划,有助于企业在资金调度上受益,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使企业资金调度更加灵活。

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一、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抑制纳税人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三、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四、税收筹划有利于、有助于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五、税收筹划有利于普及税法及财务法律知识六、税收筹划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七、税收第划有利于国家逐步完善税制八、从长远和整体角度来看,税收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收入总量,税收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纳税筹划论文研究的意义

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与会计水平;有利于纳税人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有利于提高竟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完善税制

企业为什么要做税务筹划?

1、节约成本获取利润

对企业而言纳税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而税务筹划是通过提前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合法合理的利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同时也履行了企业纳税义务,从而减少了纳税成本,进而增加了企业利润。

2、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前提下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与漏税偷税行为是不一样的。税务筹划除了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压力,还可以降低企业税务风险,避免出现漏税等违法行为。

3、优惠政策

企业依靠政策优惠导向进行业务结构调整、投资结构调整的,在客观上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行业方向,有利于企业获取更好的发展空间。

4、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

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的财务经营管理活动,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企业要达到合法优税的目的,必须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只有如此,才能在和税务筹划团队对接中,将筹划方案更好地落地执行。

“税收筹划”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具体的可以找专业的机构比如北智。

一、税收筹划对个人的意义1、有利于降低税收额度,增加纳税人的可支配资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高收入群体通过选择纳税最少的方案进行实施,一方面可以减少纳税义务人当期的现金流出或是延长纳税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纳税义务人当期或未来的实际收益,从而增加个人实际所得,提高个人实际收益,维护个人经济利益。2、有利于普及个人所得税税法知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需要以学习并掌握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财政税收知识为前提,并在国家财政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开展。这样就有利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普及,同时也增强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3、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实施和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的反馈行为。因此,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能够不断促进我国税务部门改进、完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同时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制度。二、企业税收筹划意义1、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税收筹划如果做得科学、合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减少纳税支出,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这即是说,通过企业税收筹划地开展,能够使企业达到减轻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的目的,从而使企业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2、节约企业成本费用,增强企业竞争实力。进行企业税收筹划,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前安排,能够达到在合法的范围内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标,这样不仅使企业承担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而且还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支出,为企业继续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3、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税收法律、法规是规范经营者合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的法律性条款,也是保证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有效发展的有力保障。税收筹划能够使整个企业投资行为合理、合法,同时也能够使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从而更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因此,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可以说,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不仅有利于个人和企业关注税收筹划工作地开展,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个人和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水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思路一、消费税税收筹划概述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税务部门对需要调节的特殊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双层调节模式。其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纳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其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税收筹划不仅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要降低生产成本。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纳税人可以通过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消费税税收筹划的方法(一)在做投资决策的初期应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引导消费方向和保护环境,但我国消费税课税范围还存在“缺位”的问题,例如在对高档消费品征税方面并未涉及高档家具电器、古玩字画、装饰材料等;在高消费行为方面未提及卡拉OK、桑拿、按摩、电子游戏等娱乐业;在保护自然生态方面未对毛皮制品、珍奇异兽的消费征收消费税。除此之外,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电池及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都是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东西。这些存在的问题已经被大家意识到,因此,以上所列的项目都有可能要调整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势。这是从源头上节税的一种方法。(二)企业利用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节税消费税是单环节征税,即对生产环节计税,对流通环节和终极消费环节则不计税。因此,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但又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独立核算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以较低的计税依据计算出来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也较低;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则不交消费税只交增值税。这样可以起到节税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的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这也就是企业利用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节税的前提条件。(三)利用纳税临界点节税纳税临界点就是税法中规定的一定的比例和数额,当销售额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这一比例或数额时就应该依法纳税或按更高的税率纳税,从而使纳税人税负大幅上升。反之,纳税人可以享受优惠,降低税负。利用纳税临界点节税的关键是必须要遵守企业整体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不应过分地强调某一环节收益的增加,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所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1.利用企业整体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下面用此方法以卷烟的消费税临界点举一例:我国税法规定: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比例税率为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比例税率为36%.例:(1)某卷烟厂每标准条卷烟对外调拨价为68元,现销售一标准箱,其成本为85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忽略不计。则此时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50+68×250×36%=6270(元)企业税后利润:(68×250-8500-6270)×(1-25%)=(元)(2)若产品供不应求,厂家决定将每标准条卷烟价格提高至76元。其他均不变。则此时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50+76×250×56%=10790(元)企业税后利润:(76×250-8500-10790)×(1-25%)=-(元)在此例中,卷烟每标准条卷烟的价格从68元提高至76元后,从表面上看销售收入增加了2000元(76×250-68×250=2000),但由于提升后的价格超过了临界点(70元),计算消费税时的税率也随着计税依据的提高而相应的提高,使得卷烟整体税后利润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以致达到了负值。当然,本人举的这个例子有些极端,但可以充分的表现出纳税临界点对企业成本效益的重要性。2.将纳税临界点与设置独立于企业的销售机构结合起来使用继续用卷烟来举例。如果某卷烟厂的卷烟市场直接售价为每标准条70元,并且不设置独立于企业的销售机构,那么销售一标准箱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150+70×250×56%=9950(元);如果该企业设置独立销售部门,企业以每标准条68元的价格出售给该企业依法设立的独立销售机构(目前普遍设立销售公司),那么销售一标准箱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150+68×250×36%=6270(元)。这样计算的应缴纳消费税前后差额为9950-6270=3680(元)。当然,正如前文所述,企业销售给独立核算机构的价格应该参照销售给其他商家的平均价格,如果明显偏低,税务机关将会做出相应调整。此方法实际上进行了两次叠加的方法节税。由以上论述可知,在价格与税率同时变化时,在临界点附近纳税负担变化比较大,会出现纳税负担的增加大于计税依据增加的情况。当然这只出现在价格与税率同时变化时。如果价格变动后税率不变,就不需要考虑纳税临界点的问题了。除了卷烟税目,利用纳税临界点节税还可以应用在小汽车、摩托车和啤酒这三个税目中。(四)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的税收筹划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此外,对于粮食白酒除了要征收20%的比例税还要征收元/斤的定额税。因此,当与之相比税率较低的应税消费品与其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时,不仅要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而且还要按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与白酒类似的还有卷烟。所以,企业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时最好独立核算以降低税负。对于组成套装的销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销售量,进而对销售额有较大影响的,也就是说成套销售消费品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因此而增加的消费税及其他成本的情况,可以采用套装销售方式。否则,可以采用变通的方式,即先销售再包装,先将套装消费品分开按品种销售给零售商,分别开具发票,再将消费品重新包装成一套。在账务处理环节对不同产品分别核算销售收入,以降低应税消费品的总体税负,或者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成套产品销售。(五)这款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税收筹划在市场商品日趋饱和的今天,许多厂家和商家为了保持其商品的市场份额纷纷采取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方式,尤其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会给出极大的折扣比例。折扣销售实质是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是仅限于货物价格的商业折扣。这种方式往往是相对短期的、有特殊条件和临时性的。比如批量折扣、一次性清仓折扣等。由于折扣销售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处理。此外,税法也规定,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检出折扣,因此就会多交消费税。实物折扣是商业折扣的一种,以上税法对折扣销售的规定是从价格折扣的角度来考虑的,没有包括实物折扣。而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计算征收消费税。由此可见,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就可以减少税负,即在销售商品开具发票时艘实际给购货方的商品数量填写金额,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实物折扣件数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实物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消费税。

节税网123的灵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业务流外包,由节税网123管理中心分配业务给用工人员。企业管理中心采取灵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务给用工人员,也将税负大幅度降低,企业也无需为用工人员上社保。企业通过在节税网123威客平台发布内容,零散用工人员接任务,达成交易并线下完成任务。公司和零散用工人员线上达成合作,用工人员直接为公司服务降低了税负.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消费税是我国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它与增值税相互配合,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特殊调节的功能,形成双层次调节。为了达到必要的调控力度。消费税的税负水平较高,最高的税率达到45%,其税收负担不仅足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费行为,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

一、征税范围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比较窄,仅仅局限在五大类14个税目商品,这14个税目应税消费品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如:高档摄像机、高档组合音响、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目投资,也可以达到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到,我国已加入WTO,随着经济的发展,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过去认为是奢侈品的商品,现在已经不是奢侈品了(包括洗发水、护肤用品和金银首饰等),而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同时,又有一些高档消费品和新兴消费行为出现,例如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今后像酒店会所、俱乐部的消费等,都有可能要调整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向。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现行制度规定: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方法。进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时,在计税依据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一)包装物押金的筹划

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包装物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使用,仅仅收取包装物押金的话,只要此项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年)退回。就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因此,企业可以在情况允许时采用出借包装物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减少计税依据,降低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归还押金之前,企业可以占有这部分押金的利息。例1,某企业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售价500元,其中含木质包装箱价款50元。如果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50 000元。若消费税税率为10%,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000(50000×10%=5000)元。如果企业不将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而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法。规定要求购货方在6个月内退还,就可以节税[50×100÷(1+17%)×10%=元,实际纳税()元。此外,企业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这5000元押金所生的利息。

(二)先销售后包装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例2,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舍税。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应纳消费税=(30+10+15+25+8+2+10+5)×30%=(万元)。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注: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应纳消费税=(30+10+15)×30%=(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元)。

(三)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当今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采用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方式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往往会给出极大的折扣比例,以吸引消费者。因此,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销售额,少交消费税。要避免因发票开具不当而增加的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另外,在现实中还会经常出现“买二送一”等类似的实物折扣销售方式,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按视同销售中的“赠送他人”处理,计算征收消费税。因此,企业如果将“实物折扣”变换成折扣销售,就可以按规定扣除。例3。企业要销售200件商品。要给予10件的折扣。在开具发票时,可以按210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开具,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单独注明折扣10件的金额。这样,实物折扣的部分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不用计算消费税,从而节约了税收支出。

三、税率的筹划

(一)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这就要求企业健全会计核算,按不同税率将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如果为达到促销效果,采用成套销售方式的,可以考虑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成套销售。如可以将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套装销售,而如果将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为0)和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组成一套销售,就会大大增加企业应纳的消费税。同样,将税率为20%的粮食白酒和税率为10%的药酒组成礼品套装销售也是不合算的。除非企业成套销售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因此而增加的消费税及其他成本,或者企业是为了达到占领市场、宣传新产品等战略目的,否则单纯从税收角度看,企业应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分开销售。

(二)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

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若货物为应税消费品,则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和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都是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如摩托车生产企业既向客户销售摩托车。又负责运送所售摩托车并收取运费,则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如果将运费同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运费部分只纳3%的营业税,而无需按应税消费品的高税率纳消费税,则可以减少销售额,少纳消费税。现在由于客户日益重视售后服务,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专业服务中心等来为客户提供各种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将取得的各种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以避免因消费税高税率而带来的额外负担。又如,白酒生产企业就可以成立专门的运输中心来运输所售白酒,所收运费缴纳3%的营业税,而不用按20%缴纳消费税,这样就节约了纳税支出。

四、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赞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因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可以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五、消费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虽然已有效实施了税务筹划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和违规之处。要搞好税务筹划,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在实践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筹划时应把握好“度”

不应把税务筹划演变为避税、逃税。避税虽然不违法,但却违背了国家立法意图和道德,钻法律空子。逃税则是明显违反了税收法律规定,是国家不允许的。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使企业承担较小的纳税成本。必须在税收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及地点纳税。税法规定了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地点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否则就要接受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惩罚,甚至应税消费品还有可能被保全和强制执行,这样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对企业经营极为不利。

印花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印花税在税法中属于小税种,征收比例非常的低,很多公司不重视小税种,平时都忽略不交。别看税率低,征收基数大,如购销合同,基本是销售金额为基础的。与企业的类型没有关系,不管你是制造企业还是商贸企业。 如果长期不交是有税务风险的,现在税务部门对小税种也开始关注了。我们不但要给企业降低成本,又要降低税务风险,下面看一个大家都明白的小例子。 飞鸟公司与白云公司长年合作单位,2019年1月1日签订合同,飞鸟公司的一批货物放白云公司的仓库保管一年,约定的保管费为200万元,另外约定飞鸟公司向白云公司购买包装箱子100万个,每个5块钱,合计500万元。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分别记载金额,仅仅规定合计付款700万元。 根据印花税的条款规定,如果两项交易没有分别记载金额,应该按照较高的税率合并计算印花税。购销合同印花‰,仓储保管合同印花税率1‰。 从高征收印花金额=700*1‰=万元。 如果在合同中分别说明金额,购销合同500万,仓库保管200万,分别计算印花税=200*1‰+500*‰=万元 节省了万元。 尽管金额不大,如果从高征收,增加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从低征收长期这样是有税务风险的。正确征收,降低成本与税务风险,还体现了财务人的专业水平。 小税种不缴纳,被税务稽查到,同样需要补交以前年度的,还要需要征收滞纳金,尽管罚款可以谈判,但是滞纳金一分都不能少。 总之,上面的小技巧看起来非常的简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你是否真的能灵活运用呢,这就需要自己平时知识的积累。别一看就会,一听就懂,自己一实操就两眼发晕。

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探析论文

【摘 要】 本文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在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根据不同专业岗位能力分析的结果设置课程,同时对税收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 财经专业; 税收; 课程; 教学

税收作为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方面,一直受到各类企业的重视。掌握一定的税收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税收法规制度,正确进行各种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对涉税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乃至采用合法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等,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财经专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通过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税收知识的相对欠缺是很多财经类专业学生的通病。近年来,各高职院校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在财经类专业中增开了税收方面的课程,继《税法》或《国家税收》之外,《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纳税理论与实务》等也屡屡被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之中。然而,这些课程无论是在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安排,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一、课程设置

据笔者了解,目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中税收类课程设置存在两种趋向:

(一)相关课程开设不足

有些院校仅仅只开设一门《国家税收》或《税务会计》课程。从市场上通行的教材来看,《税务会计》涉及的知识模块通常是税费计算与涉税事项会计处理,而《国家税收》则仅涉及税费计算知识模块。课程体系不能满足相关专业所面向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学生税收知识欠缺现象依然突出。

(二)相关课程开设过滥

许多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是税收或财政专业,均在《国家税收》或《税法》之外加开《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等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

如,各税种的计算既是《国家税收》课程里的主要内容,又在《税务会计》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两门课程同时开设则必然造成学生相同的知识学两遍;“所得税会计”是许多高职院校《财务会计》或《高级会计》教材中的重点章节,而《税务会计》教材中往往也有大量篇幅介绍,税务会计老师通常都会把暂时性差异的确定,递延所得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等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造成两门课程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又如,税法教师在讲解相关税种的计算时,由于受课时限制,会将某些内容省略,认为学生在《税务会计》课程里还会学到;而税务会计教师则认为各税种的计算是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无须重复讲授,这样就造成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相关税收知识欠缺。

针对上述现状,笔者认为各高职院校应深刻反思当前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设置情况,在准确定位各专业所面向岗位群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分析,进行相应的职业能力分解,重新构架各专业所需要的税收知识体系,据此为各专业设置相关课程,既要避免开课不足、应有知识的欠缺,又避免了盲目贪多求全,更避免了各专业课程开设一刀切。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要求与财政、税务专业的学生应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也应有别于会计专业。根据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应是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笔者认为,高职会计专业应将《税务会计》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取代《税法》或《国家税收》课程;同时开设《税务筹划》作为选修课,以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较之会计专业有所延伸,其核心岗位能力还应包括筹资管理,进而可细化到减轻企业税务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应将《税务筹划》也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税务、财政专业则不必开设《税务会计》课程,税务专业可将《税法》与《税务筹划》作为必修课,财政专业仅需开设《国家税收》课程即可。同一专业开设的各门课程应按照知识的递进性依次开设,如会计专业,应由《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到《税务会计》,及至《税务筹划》,并要严格区分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准确把握课程特色,力求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

二、课程内容体系

纵观当前税收类教材,无论是《税法》、《国家税收》,还是《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抑或是《税务筹划》,其内容编排体系大多是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这样安排,讲求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对宏观的《税法》或《国家税收》教材来说也许没问题,对研究型的本科、研究生学习来说也是适宜的,但对于要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高职学生而言,其实有着致命的缺陷。现实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各类涉税事项往往不只涉及单个税种,如购销产品就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或者资源税等,房地产销售业务,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同的涉税事项可能还要进行不同的所得税纳税调整,这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税收知识才能进行正确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而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这样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作出圆满的处理。在教学实践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学生对单个税种的涉税处理都掌握得较好,可一遇到综合性的题目就丢三落四,在以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为背景的会计综合实训中要完成所有纳税申报就更难了。用人单位屡屡反映学生涉税处理能力较差,课程内容体系的编排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影响因素。

因此,笔者认为,在安排税收类课程内容体系时,同样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在岗位能力分解的基础上开发课程标准,依据岗位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内容。具体而言,《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税务筹划》等课程内容应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编排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专题的方式。比如《税务会计》课程,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可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起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起来。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工作过程衔接,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如《税务筹划》,分税种讲授税务筹划的技巧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以企业投资、筹资、日常经营以及资产重组等各主要经营活动类别为主线排列知识或许会让学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而分制造类企业、流通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服务行业等等行业大类讲授税务筹划的方法可能更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满足高职学生实践应用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免)税的申报、会计处理或筹划,在很多院校税收课教学中都被忽略了,教师们在教学实践中很少深入讲解,有的.甚至完全遗漏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业务,熟练掌握出口退税的程序、退税的计算与申报及会计处理或出口退税筹划同样应是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代理等人员要具备的重要岗位能力。

三、课程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培养的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以面向岗位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因此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践教学并重,两者互相融合,交替进行。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类课程普遍存在实践教学偏弱的现象,实践课时很少,更没有系统科学的对应实训教材,有的学校课程计划里甚至根本就没有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有的学校实践条件简陋,实践形式单一。比如《国家税收》课程,其实践课可能就是象征性地填几张纳税申报表,时间既短,内容也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学校把《税务会计》的实践课与《财务会计》合并在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当中,手工会计模拟在实验室进行,共用一套财务会计资料,完全没有突出税务会计应集中训练的内容,以上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许多院校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至于《税务筹划》,出现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当中还是近几年的事,其理论教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实践教学更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此外,笔者在对财经专业高职毕业生进行调查时发现,很多学生因在校期间没有接触过电子报税软件,当工作中需要利用报税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时产生极度不适应感。事实上,大多数职业院校都没有配备这类实训设施,也没有进行过类似训练。   由此,笔者认为高职教育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亟待改善,实践教学形式亟待改进。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作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其在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税务会计》、《国家税收》及《税务筹划》等税收类课程实践性极强,更应广泛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任务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去自主学习和探索,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在税费计算与申报知识模块的学习中,应在实践课中为学生提供多税种纳税人企业的、包含了各项涉税业务在内的资料,将其细化成具有独立工作任务的多个小单元,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判断,正确进行税费计算并填制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同时,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的今天,税务会计课还必须增加模拟电子报税的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除实践课教学以外,税收类课程在理论课教学中同样应注意深入把握职业教育的特点,避免空洞的理论讲授,应大量采用学生乐于接受也易于接受的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在选择教学方法时以任务驱动为导向,教师根据所讲授的理论知识精心选择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的案例,组织学生分析和讨论,直至解决问题,将复杂的、抽象的理论知识简单化、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实现理论教学向实践教学的平稳过渡。

总之,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而税收类课程又有其特殊性,在组织教学时应牢牢把握两者特色并实现有机结合,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满足市场对财经专业学生税收知识结构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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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胡晓东.工商管理大学科中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2):101-104.

如果详细的讲恐怕要一两天了,简单的讲:纳税主体有原来的纳税主体法,向法人实体法转变。现在总分支机构统一申报、就地交税。总机构先交所得税50%,分支机构再交50%。这样的话如果总机构亏损,分支机构盈利,合并后还是亏损那么就一分钱都不要交。所以只要总机构适当做亏就能达到避税效果。

国税:增值税地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国地都有可能征收的:企业得税(企业类型、企业成立时间)、印花税(大部分是地税、特殊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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