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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研究对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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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研究对象论文

统计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统计学的研究对象 一般来说,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客观现象总体的数量关系。正是因为统计学的 这一研究的特殊矛盾,使它成为了一门万能的科学。不论是自然领域,还是社会经济领域,客观 现象总体的数量方面,都是统计学所要分析和研究的。 二、统计研究的特点 统计学研究对象的特点有如下几点: 1、数量性。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领域中现象的数量方面,这一特点是统计学(定 量分析学科)与其他定性分析学科的分界线。数量性是统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点,因为,数字 是统计的语言,数据资料是统计的原料。一切客观事物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事物的质与量总是 密切联系、 共同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没有无量的质, 也没有无质的量。 一定的质规定着一定的量, 一定的量也表现为一定的质。但在认识的角度上,质和量是可以区分的,可以在一定的质的情况 下,单独地研究数量方面,通过认识事物的量进而认识事物的质。因此,事物的数量是我们认识 客观现实的重要方面,通过分析研究统计数据资料,研究和掌握统计规律性,就可以达到我们统 计分析研究的目的。 2、总体性。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领域中现象总体的数量方面,即统计的数量研 究是对总体普遍存在着的事实进行大量观察和综合分析, 得出反映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和资料规 律性。 自然、 社会经济现象的数据资料和数量对比关系等一般是在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影响下形成 的。 在这些因素当中, 有起着决定和普遍作用的主要因素, 也有起着偶然和局部作用的次要因素。 由于种种原因,在不同的个体中,它们相互结合的方式和实际发生的作用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 以,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就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质,而对于有足够多数个体的总体来说又具有相对 稳定的共同趋势,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例如,对工资的统计分析,我们并不是要分析和研究个 别人的工资,而是要反映、分析和研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体的工资情 况和显示出来的规律性。 统计研究对象的总体性, 是从个体的实际表现的研究过渡到对总体的数 量表现的研究的。 3、具体性。统计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领域中具体现象的数量方面。即它不是纯数量的研 究,是具有明确的现实涵义的,这一特点是统计学与数学的分水岭。数学是研究事物的抽象空间 和抽象数量的科学,而统计学研究的数量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实在的数量表现。统计研究对象的 这一特点,也正是统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正因为统计的数量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实在的 数量表现,它才能独立于客观世界,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统计资料作为主观对客观的反 映, 只有如实地反映具体的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 才能为我们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 才能分析、探索和掌握事物的统计规律性。否则,虚假的统计数据资料是不能成为统计数据资料 的,因为它违背了统计研究对象的这一特点。 4、变异性。统计研究对象的变异性是指构成统计研究对象的总体各单位,除了在某一方面 必须是同质的以外, 在其他方面又要有差异, 而且这些差异并不是由某种特定的原因事先给定的。 就是说, 总体各单位除了必须有某一共同标志表现作为它们形成统计总体的客观依据以外, 还必 须要在所要研究的标志上存在变异的表现。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统计分析研究了。 三、统计学研究方法 统计学根据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形成了它自己专门的研究方法,这些基本方法是:实 验设计法、大量观察法、统计描述法和统计推断法。 (一)实验设计 所谓实验的统计设计就是指设计实验的合理程序,使得收集得到的数据符合统计分析方法的要 求,以便得出有效的客观的结论。它主要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统计数据搜集。 (二)大量观察法 大量观察法是统计学所特有的方法。 所谓大量观察法, 是指对所研究的事物的全部或足够数量进 行观察的方法。 社会现象或自然现象都受各种社会规律或自然规律相互交错作用的影响。 在现象 总体中,个别单位往往受偶然因素的影响,如果任选其中之一进行观察,其结果不足以代表总体 的一般特征;只有观察全部或足够的单位并加以综合,影响个别单位的偶然因素才会相互抵消, 现象的一般特征才能显示出来。 大量观察的意义在于可使个体与总体之间在数量上的偏误相互抵 消。 (三)统计描述 统计描述是指对由实验或调查而得到的数据进行登记、审核、整理、归类、计算出各种能反映总 体数量特征的综合指标,并加以分析从中抽出有用的信息,用表格或图形把它表示出来。统计描 述是统计研究的基础,它为统计推断、统计咨询、统计决策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统计描述也是 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化过程。它通过对分散无序的原始资料的整理归纳,运用分组法、综合 指标法和统计模型法得到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 揭露客观事物内在数量规律性, 达到认识的目的。 (四)统计推断 统计在研究现象的总体数量关系时, 需要了解的总体对象的范围往往是很大的, 有时甚至是无限 的,而由于经费、时间和精力等各种原因,以致有时在客观上只能从中观察部分单位或有限单位 进行计算和分析,根据局部观察结果来推断总体。在一定置信程度下,根据样本资料的特征,对 总体的特征做出估计和预测的方法称为统计推断法。 统计推断是现代统计学的基本方法, 在统计 研究中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 它既可以用于对总体参数的估计, 也可以用作对总体某些分布特 征的假设检验。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统计学是在不确定条件下做出决策或推断的一种方法。 四、统计工作过程 一般来说主要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统计预测这样五个阶段。其 中心阶段为调查、整理和分析三个阶段。 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统计的含义 统计一词有着丰富的内涵。一般讲到“统计”,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即统 计实践、统计资料和统计理论。 (一)统计实践活动 统计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统计实 践活动就是人们有目的搜集、 整理和分析实际资料的工作过程, 涉及社会、 经济、 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统计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 据考证,在我国原始社会的末期及奴隶社会形成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统计的萌 芽,“结绳记事”是最早的统计调查活动,并且将所记之事分为“大事”和“小 事”,以“结”的大小来表示。这说明原始人类已经开始有目的积累资料了。中 国奴隶制社会的统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丁口”和“田亩”,即人口和耕地,其 目的主要是为了战争和贡赋。经过漫长的封建社会,统计活动的范围逐渐拓宽, 内容也逐渐丰富,除了人口和耕地统计之外,财产统计、产量、仓储统计、交通 运输统计、矿冶统计、物价统计、军费统计、驿传统计、财政统计、海关统计等 也慢慢产生和发展,并在漫长的岁月里积累了一定的统计资料。但由于封建社会 战乱频繁,灾害连连,因此,积累并保存起来的统计资料连贯性较差,且基本不 具有可比性。民国时期的统计已经逐步按行业进行,具备了一定规模。新中国成 立后,统计实践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如今的统计活动,已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 活的各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资料,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统计资料 统计资料是经过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以后得到的反应社会经济实际的统计 成果,是人类活动各数量方面客观情况的记录,包括数据资料和文字资料,以数 据资料为主。统计数字、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台帐、统计表、统计图等都是统计 资料。例如,汉和帝末年全国总人口 5,300 多万,垦田数 732 万多顷;康熙年间 人口数为 27,355,462 人(公元 1721 年),垦田数达 7,336, 顷;1997 年全国 农业总产出 174,498,000 千元, 工业总产出 615,301,208 千元等等, 都是统计资料。 目前,我们搜集和积累的统计资料已经十分丰富,大量的统计资料多以各种统计 公报、《统计年鉴》、数据库以及光盘等的形式公布和收藏。 (三)统计理论 统计理论是对统计实践活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 是阐述统计实践活动的基本 理论和基本方法,统计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结晶成统计学。统计学目前已经发 展成一个涉及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多彩的学科体系,包括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 学、社会统计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统计学等等。 统计实践、统计资料和统计理论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统计实践是基 础,统计资料和统计理论都是在统计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统计资料来源 于统计实践,没有统计实践就没有统计资料,同时统计资料又服务于统计实践, 没有一定数量的、积累起来的统计资料,新的统计工作将难以做好。统计理论是 对统计实践活动的理论抽象和总结,理论来源于实践,但又反过来指导统计实践 活动,使统计实践活动更科学、更有效,使取得的统计资料更符合客观实际,更 具有使用价值。统计实践的不断发展,不但可以获得更加丰富多彩的统计资料, 也会不断丰富统计理论,促进统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统计一词的三种含 义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将它们分割开来。统计实践与统计学的不断发展和不断丰 富的过程,也是统计不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 二、统计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统计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问题,是我国统计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较多、 分歧较大的问题,本书无意参与这种争论,我们取“统计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 这样的理念,认为统计学主要是研究方法论的,并且,本书将统计学界定在社会 经济统计学这样的框架之内。 在这样的前提下, 我们讨论统计学的研究对象问题。 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将统计的研究对象和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加以区分是有益的。 (一)统计认识的对象 从哲学的意义出发,任何事物都存在质和量两个方面,是质和量的统一,研 究一种事物可以从量的方面进行,也可以从质的方面进行,对事物量的方面的研 究是在对事物的质的方面有所把握的基础上进行的。 统计是从量的方面对社会经 济现象进行观察研究的,即统计的认识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虽然统 计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的, 但它对现象数量方面的研究并不是孤立进 行的,而是在质与量的相互联系中研究量的,如果离开了事物质的方面,为研究 量而研究量,那就不是统计学了。统计研究事物数量方面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事 物量的方面的观察和量变规律的研究, 逐步把握事物的质和对事物质的方面的认 识。因此,统计对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的认识包括量的规模、现象之间的数量 联系、现象数量的变化规律、现象质与量互变的数量界限等,而对事物量的这些 方面的研究,都不是仅对个别事物观察所能得到的,必需通过对现象的大规模研 究才能有效,因此,统计的研究对象具有如下的特点: 1. 总体性。统计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必须是对总体现象的认识, 而非对个体现象的认识。因为,只有通过对总体的数量方面的观察,才能发现现 象存在的共性和规律性。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众多工业企业 的研究,了解工业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和工业品满足社会需要 的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但如果只对该国或该地区的个别工业企业进行观察,则无 论我们的工作做得多么细致, 也不可能得到整个工业产品的结构及其满足需要程 度的信息,因为它不具备代表性。 统计对社会经济现象的研究要求具有总体性, 是基于满足统计研究的目的来 考虑的。但强调总体性的要求,并不排斥统计对社会经济个体现象观察的重视。 事实上,统计对总体事物的研究是从对个体的观察开始的,例如在人口统计中, 如果没有对一个自然人各方面情况的仔细观察和记录, 就得不到对人口总体的总 人数、性别比例、地区分布、出生率、平均寿命等方面的数量认识。因此,统计 对个体现象进行观察的目的,是为了认识总体的数量特征。 2. 社会性。统计对象的社会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统计的认识 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因而统计本身也就有了社会性。二是统计认识 的主体是社会的人,人的阶级性(社会性)决定了认识立场和认识结论上的社会 性。三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和人的利益有关,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利益和利 益关系,因此人们相互间的利益分割和利益冲突,必将在统计上显示出来。统计 为一定的阶级和一定的社会集团服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我们说,统 计具有社会性。 (二)统计学的研究对象 如前所述,统计学是统计实践活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并反过来指导统计实 践活动,因此,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可以表述为:社会经济总体现象的数量特征及 其规律性、统计认识活动过程本身和认识方法。 三、统计学的研究方法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对象,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研 究。 当然, 同一种研究方法可以用于不同的研究对象。 统计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 这里所讨论的是统计学研究中使用的最基本的方法。 (一)大量观察法 大量观察法是统计学(包括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社会统计学、其他统 计学等)中的特有方法。它是指统计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等的数量方面时,必须 对总体现象中的全部或足够多数的个体进行观察, 以达到对现象总体数量特征及 其规律性的认识。社会经济总体现象是复杂性的,它是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影 响下形成的,总体中的个体之间存在着数量上的差异,如果统计仅对少数个体进 行观察,就会失之偏颇,得不出合乎实际的结论来。概率论证明:随着观察次数 (个体)的逐步增多,样本指标和总体指标之间的离差将缩小,样本平均数将逐 步逼近总体平均数,样本的分布将逐步趋同于总体的分布。因此,只有被观察的 个体“足够多”的时候,才能消除偶然因素影响造成的误差,样本对总体才有足 够的代表性,用样本指标推断总体指标时,才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足够多”意 味着样本容量要比较大,理论认为,样本容量 30 以上为大样本。但在实际中, 人们为了确保统计结果的可靠性,往往选取更多的个体进行观察,具体数目可由 抽样原理计算确定。 (二)统计分组法 统计分组既是统计资料整理的方法,也是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之一。根据统 计研究问题的目的不同, 可以选择不同的分组标准对总体进行不同的分组以反映 总体的构成和现象之间的依存关系。例如要研究我国国有企业的有关情况,选择 “企业规模”为标准进行分组,结果可以反映国有企业中大、中、小型企业的数 量和比例;选择“盈亏状况”进行分组,可以观察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及亏损额, 发现问题的严重性,等等。 (三)综合指标法 所谓综合指标法, 就是根据大量观察获得的资料, 计算、 运用各种综合指标, 以反映总体一般数量特征的统计分析法。通常使用的综合指标主要有总量指标、 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变异指标等。这些指标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总体的特征进 行刻划,将其结合运用,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分析社会经济总体现象的数量方 面。 (四)时间数列分析法 这是一种分析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间上发生、 发展情况及变化趋势的统计 方法。一般来说,现象在较长历史时期内,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受多 种因素影响形成的,这些因素有些是可以量化的、可以预期的,有些是难以或不 能量化和预期的,前者可以用统计的方法进行分析,后者则不能。影响时间数列 变化的因素主要有:长期趋势、季节变化、循环波动、偶然性因素等等。通过适 当的方法对这些因素进行必要的测算和分析,是统计研究的重要方面。 (五)指数分析法 现象的总体是复杂的,其发展变动受其构成要素变动的影响,但这些构成要 素往往不可以直接相加, 很难进行直接的观察比较, 因此需要逐个因素进行分析, 分析它们的变化对总体变动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向。 例如多种不同类型商品价格 的总变动受各种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 多种产品总成本的变动受每种产品单位成 本变动的影响, 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受各部门、 各行业劳动生产率变动的影响, 等等。指数分析法就是用来解决此类问题的。 (六)相关分析法 现象是复杂的,同时现象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有些现象相互间存在着确定 的联系,当某一现象变动一定量时,相关现象随之变动,且变动的量是确定的。 比如在价格既定的条件下, 鲜蛋的销售量和销售额之间的关系, 就是确定的联系。 但有些现象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不确定的关系,如施肥量和作物产量之间的关系、 工业品生产批量和单位成本之间的关系、人们身高和体重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 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但却是不固定的。它们相关的程度和方向是视情况不 同而不同的,相关分析就是要研究这些现象之间相互关系的程度和方向,为对现 象之间关系的进一步研究分析奠定基础。 (七)抽样推断法 抽样推断法,是指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择一少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根 据登记结果对总体的数量特征做出有一定正确性和一定把握性的估计的统计方 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难以进行全面调查的场合(如总体规模巨大或总体为无限 总体等)和不宜或不能进行全面调查的场合(如对部分工业品质量性能的破坏性 试验等)。当然在可以进行全面调查或进行其他非全面调查的场合,抽样调查仍 然具有独到特点。比如人口调查,可以用普查的方法取得全面资料,也可以用抽 样的方法推断全面的情况。抽样推断所依据的虽然是少数单位的情况,但其目的 却在于取得总体的数量特征。目前,抽样的方法在经济、社会、医疗卫生、体育、 科研等许许多多的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且在各种非全面统计调查方法中 居于主导地位。 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过程 一、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都是不 同的。例如,美国没有专门的国家统计局,其统计资料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负 责搜集和公布,如有关经济方面的资料由美国商业部提供,劳动工资方面的资料 由美国劳工部负责搜集和公布等。这和中国有别。本节对我国的统计制度和统计 工作做些简单介绍。 (一)统计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内设立了统计处,负责规划全国的 财经统计工作。1952 年,成立国家统计局,领导全国的统计工作。从那时起, 国家建立了由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市、县、区统计局等 组成的政府专门统计系统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大中型企业内设的专业统计机 构,共同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 理体制,政府统计部门受上级统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这基本上保 证了各级政府管理决策及社会各方面对统计资料的需求。 现在我国所有的官方统 计数字一律由政府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搜集、由各级政府统计局公布。这保证 了全国统计数字的权威性和协调统一。 (二)统计调查制度 新中国的统计调查制度是从 1950 年开始的。1950 年 3 月在中财委统计总处 的领导下,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此后全国各种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先后建 立起来,而且多是定期报表,如《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运输邮电统计报表制度》 《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贸易统计报表制度》《农业 统计报表制度》《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文教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各项专门调 查等。在新中国统计调查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问题,50 年代初期滥发统计 报表就是其中的一例。据统计,那时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共发放 各种统计表格 34,993 种。“文革”期间,统计制度受到了很大的破坏,统计报 表到 1975 年才得以恢复。80 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思考统计制度的改革问题,从 统计队伍来说,政府统计部门重新组建了农调队,成立了城调队,90 年代又成 立了企调队。从调查方法制度上来讲,过去实行的全面统计报表制度,已不能满 足经济改革开放对统计的要求,必需进行改革。以定期普查和抽样调查为主、多 种调查方法相结合,是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体系的基本特征。调查方法制度是随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不断改革和完善的。今后,民 间统计机构和统计业务可能会有较大发展,并作为政府统计的必要补充,共同承 担满足社会各方面对统计需求的任务。 (三)统计法制 统计法制是保证统计工作依法进行、保证统计资料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 社会经济现实的必要手段。中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统计文件是 1950 年东北 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东北统计报告暂行规定》。1953 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以命令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它为在全国 有组织、有领导地建立统一的、系统的、科学的统计工作铺平了道路,并对以后 的统计工作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54 年,在治理滥发统计表格的基础上, 颁发了《关于制定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查统计报表制订 送审的几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统计报表制度。1962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在领导上、业务上、组织上加 强统计工作,同一切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作斗争。1963 年 3 月国务 院发布了《统计工作试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统计法规,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983 年 12 月 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公 布,并于 198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统计史上 第一部正式法规,该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真正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现在许多地方政府也已制定了统计法规性的条例, 《河南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 如 等,使得统计工作的法制管理真正切实可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业务越来越多,统计工作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统计主体 也将由“一元”发展成“多元”。在这个过程中,将会不断有新的情况和新的问 题出现,因此统计法制建设须将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完善。 二、统计工作过程 从理论上讲, 一项完整的统计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 即统计设计、 统计调查、 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 统计设计,是根据统计研究对象的特点和研究的目的、任务,对统计工作的 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通盘考虑和安排,是统计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定性认 识的阶段。统计设计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统计是一项需要高度集中统一的工作, 没有预先的科学的设计,没有具体的工作规范,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在 一项大规模的统计活动开始前,必需进行统计设计。 统计调查,是根据统计研究的对象和目的要求,根据统计设计的内容、指标 和指标体系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搜集统计原始资料的工作过程, 是统计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是定量认识的阶段。统计用数字说话,而各种统 计数字都直接来自于统计调查, 管理者和决策者都需要根据大量翔实的统计信息 进行管理和决策,科研工作者也需要根据统计调查得到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调 查是统计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的方式方法主要有统计报表制 度、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 统计整理,是指根据统计研究的目的,将统计调查得到的原始资料(和次级 资料)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汇总,使其条理化、系统化的工作过程,是统计认识过 程的第三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统计分析阶段准备能在一定程度上说 明总体特征的统计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统计整理与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并非 总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它是统计调查的继续,也是统计分析 的开始。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都是一种定量认识活动。 统计分析,是统计认识过程的最后阶段,是在统计整理的基础上,根据研 究目的和任务, 利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 对统计研究对象的数量方面进行计算、 分析的工作过程。统计认识的结论要从分析中得出,因此,这一阶段虽然是对统 计资料的计算分析,但其目的却是要揭示统计研究的对象的状况、特点、问题、 规律性等,所以这是统计认识的定性阶段。 因此,从认识的顺序来看,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这 四个阶段, 是从定性认识开始, 经过定量认识, 再到定性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即定性认识(统计设计)→定量认识(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定性认识(在定 量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统计分析)的过程。 再次重申, 统计认识过程的这四个阶段的划分, 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理论上的, 相对的,实践中,统计工作过程是很难这样分开的。

体育统计学是运用数理统计的原理和方法对体育领域里各种随机现象规律性进行研究的一门基础应用学科。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体育统计学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对《体育统计学》教学的思考

摘 要 《体育统计学》属于基础应用学科,在很多体育院校中开设,此课程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用科学方法研究、解释体育领域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但很多学生对《体育统计学》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方法不熟悉,甚至对此课程的开设必要性存在一定偏见。体育运动的发展、创新离不开《体育统计学》的理论支撑,所以有必要对其教学方法、方式进行研究。本文通过调查发现了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学习建议。

关键词 体育统计学 教学

一、引言

体育统计是运用数理统计的原理和方法对体育领域里各种随机现象规律性进行研究的一门基础应用学科。随着体育科学的发展,体育领域中许多问题都需要运用统计学原理、方法来解决。体育系的大学生学习《体育统计学》有助于提高他们科学地研究或解释体育领域中的各种问题。但大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机会较少,运用统计知识的实践机会也很少,造成他们对《体育统计学》的学习目的不明确,且存在一定的偏见。所以,有必要对《体育统计学》的教学方法、方式进行思考与研究,以提高体育系大学生学习《体育统计学》的积极性。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09级的全体学生,共6个班级,237人。

(二)研究方法

运用简单随机抽样法中的随机数表法随机在每个班抽取10名学生,共60名学生进行座谈,并做好访谈记录。访谈内容包括对体育统计学的学习目的及意义、学习方法、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教学的建议等。

三、大学生学习《体育统计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对《体育统计学》课程开设的误解

经访谈发现山西体育职业学院没有学生认为开设《体育统计学》课程非常必要,仅18%的学生认为开设此课程很有必要,82%的学生认为该课程的开设是没有必要的,认为上体育统计学课就像是在上数学课,学习计算一些统计指标,计算步骤及过程,觉得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运用不到。

(二)大学生在学习《体育统计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教学过程中一直强调《体育统计学》是应用性学科,属方法论范畴,重点是掌握方法,但经过与学生访谈后,发现学生在这门课程学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偏重教科书中列举的各个指标的计算过程和统计推断的计算步骤,也仅限学习书中的例题,不会灵活运用到其他类同的实际教学、训练及科研问题中。学体育的学生数学基础比较薄弱,导致学习兴趣低落。

(三)大学生对《体育统计学》教材的看法

《体育统计学》课程在体育院校开设已有二十几年,体育统计教材多达几十本,但适合于教学的却较少。经访谈后,学生认为教材中的例题比较空,且与实际相差较远;还认为教材中统计理论知识较多,介绍的多是统计方法的推导、计算与步骤,太抽象,不是很符合体育院校学生掌握知识的特点。

四、对大学生学习《体育统计学》的建议

(一)摆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

学生不管学什么课程首先要摆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学校开设《体育统计学》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领会体育统计的基本思想、概念、基本思路,并能把体育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运用科学合理的统计思想及方法进行定量解决,并为将来毕业论文设计或从事体育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熟悉常见的基本概念及其统计学意义

体育统计中常见的基本概念有正态分布、平均数、方差、标准差、标准误、误差、相关系数等,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重点掌握这些基本概念及统计指标的统计学意义,而不是去弄清每一个指标的计算步骤,计算过程能看明白即可不需要记忆。

(三)掌握假设检验的基本思想

假设检验的基本思想:统计假设有两个类型H0和HA。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样本统计量之间或样本统计量与总体参数之间一般是存在偏差的,这种偏差存在的原因有两种:抽样误差和非抽样误差。

(四)熟知常用假设检验方法的适用条件

体育统计学中常见的假设检验方法有t检验、方差分析、卡方检验、正态性检验、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不同的检验方法适用的条件是不同的,在进行数据统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适用条件选择正确的统计推断方法。

(五)熟练掌握SPSS软件处理数据的过程

1.在SPSS软件中的数据输入与编辑

SPSS软件是以数据为操作对象,按统计方法要求整理数据格式,是使用SPSS进行统计分析前首先要进行的工作。数据的输入格式要严格按照相对应的统计方法要求进行编辑,不同的统计方法数据的录入格式不同,如果数据录入错误,就不能进行统计分析,甚至统计出错误的结果。

2.在SPSS软件中的统计方法选择及处理步骤

在SPSS软件中提供了很多统计方法,大部分的统计方法在数据编辑窗“Analyze”的下拉菜单中。在保证数据录入正确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研究需要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在打开的窗口中导入相对应变量,并在复选框中选择想要的统计指标,再点击 “ok”,即可得到统计分析结果。

3.正确解释SPSS软件处理数据的结果

对于统计结果的分析,首先要按照假设检验思想进行分析,用小概率水平来控制,其次要联系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从统计结果去估计发生某种体育事件的原因,进而来反映实验或调查的科学性、实践性、合理性,并根据研究结果的实用性投入实践。

参考文献:

[1] 孙芝娟.正确选用体育统计方法的若干思考[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49-50.

[2] 陈红梅.SPSS在体育统计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体育百科,2005(2):54.

[3] 李健.从体育统计误用透视高校体育统计教育[J].体育科技.(1):79-81.

《体育统计学》课程改革学生需求的调查研究

摘 要: 对体育统计课程改革学生的需求进行了调查,运用SPSS、Excel等软件对调查数据 进行了统计分析,挖掘了当前学生在《体育统计学》课程目标、教材、教法、评价等方面的 需要,并根据需要提出了该课程改革的建议,对《体育统计学》课程改革和改善教学质量具 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体育统计学;课程改革;学生需求

随着体育事业的迅猛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及学校体育等的研究正逐步趋向于定量化、 科学化,这就要求每一位体育工作者必须掌握定量化、科学化的研究方法。作为体育院系各 专业的基础必修课《体育统计学》课程肩负着该项重任之一,因此,改革体育统计课程体系 、结构、内容就历史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总结起来,以往的对体育统计课程教学的研 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教学形式与手段提出了进行多媒体教学实验改革[1~4];另一方面是对体育统计课程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改革[5~9],其中有的 提出了运用EXCEL软件辅助,有的提出了利用SPSS软件辅助,到底怎么改才是社会和学生所 接受的?根据课程改革的三维理论[10],课程改革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学科的发 展和学生 的发展需要。本研究就体育统计学课程改革学生的需要进行了调查研究,力求将目前该学科 学生的需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来,为体育统计课程的改革提供实证性的参考建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高校体育院系学生中学过《体育统计学》课 程的学生262人。

研究方法

问卷调查法 根据.泰勒的课程理论[11]课程 问题应包含教材内容、课程目标、教 学要求、评价方案等四个维度,问卷按以上四个维度来设计,共15题。发放问卷300张,回 收率为,有效率为100%。利用SPSS对问卷量表进行信度与效度的检验,Cronbach-α系 数为,各维度信度在~之间,KMO为,主因子总变异为,因子载荷为0. 73,说明问卷量表信度较高,效度好。

数理统计方法 问卷数据用统计软件与Excel进行 分析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课程目标我们查阅了相关学校的《体育统计学》教学大纲[12~14],将体育统计课程目标归 纳为 6个分维度:1) 培养学生的统计思想;2) 培养学生的计算机统计能力;3) 培养学生的统计 知识与方法;4) 培养学生的分析和推断能力;5) 培养学生掌握资料收集的方法;6) 培养 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学生按认同的重要程度打分,最重要的为10分,最次要的为1分。学 生对这六个分维度的认同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培养学生的计算机统计能力”平均分最高为分,这说明从一个侧面 反映了学生要求用现代的计算工具处理数值运算的愿望;“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平均分最 低为分,说明在所有目标中,他们对这方面的能力培养要求放在其次,且标准差最大, 说明学生对其看法分歧较大;其中占百分比最高、分值也相对较高(8分)的是“培养学生 资料收集的能力”为,说明大部分学生渴求对统计资料收集方法的学习;从表1还可以 发现,选择6、7、8、9分值的人数相对较多,说明学生对各培养目标认同度都很高。

教材方面学生对《体育统计学》教材[15]重点章节的认同率见表2,“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认同率为3 ;推断统计在首选中占 ,次选占;样本特征数认同率为;说明这 三个章节是体育统计学的最基本的内容,也是体育工作者在实践中应用最多的内容,特别是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学生最常用的统计方法。

教材难度:对于现在所学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统计学》教材,学生反映见图1:“ 难”的占,“一般”的占,“容易”的占,说明我们目前采用的教材难度 适中。在计算机辅助统计运算见图2:认为 “必要”采用计算机辅助统计运算的有 157人, 占总数的,没必要的有 18人,占总数的,说明绝大多数学生认同计算机辅助体育 统计教学。在采用何种辅助方面见图3:选择“计算机语言辅助”的有 93人,占总数的 ,选择“具有统计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的有142人,占总数的;软件辅助选择情况见图 4,认为该用“Excel” 的有138人,占总数的,选用“SPSS软件”的有92人,占总数 的,说明学习者选择Excel软件辅助较SPSS软件辅助的多,用Excel软件辅助体育统计 运算的内容是最受学生欢迎的。

教学方面开课时间见图5:选择在“实习前”的有103人,占总数的;选“大一”的有57人,占总 数的,说明学生对该学科的作用有强烈的用于实践的愿望,希望在实习之前和学习精 力、时间都充沛的大二开设,其原因是学生希望在实习中应用和收集素材,为以后的教学训练和毕业论文的研究打下基础;教学方法见 图6:选择“多媒体理论和事例教学相结合”方式的有73人,占总数的;选择“理论与 计算机实验结合”的有165人,占总数的,说明学生喜欢采用“理论与计算机实验结合 ”的教学方法上课的形式,愿意自己动手掌握计算机统计操作技术,希望能够亲自参与实践 研究,体验研究过程与方法,纯理论的教学是学生最不喜欢的教学方式。课时数见图7:有3 的人选择“54学时”;有的人选择“36学时”;有的人选择“18学时”;有 选择“72学时”。实验教学见图8:有139人占总数的选择有“必要”采用实验教 学来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统计分析数值的能力。

评价评价方式见图9:选择过程性评价的有98人,占总数的;选择终结性评价有39人,占 总数的;选择两者的结合的有117人,占总数的,说明学生喜欢多元化的考核方 式和评价方式的结合;考核方式见图10:选择“课程论文”形式的有88人,占总数的 %;选择“开卷考试”的有53人,占总数的;选择“闭卷考试”的有25人,占总数的9. 2%;选择“平时成绩”的有50人,占总数的;选择“均有”的有22人,占总数的 ;说明学生愿意接受多种考核形式,很认同“课程论文”的形式,较受欢迎的考查方式是“ 开卷考试”与平时成绩。

3 讨 论

本研究发现学生强烈地要求通过体育统计课程的学习能使他们的“计算机统计能力”、“收 集资料的能力”、“分析和推断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

根据统计学定 义“把研究数据的搜集、整理与分析方法的学问叫统计学”[16],因此在课程体系 上应该遵 循“研究设计→描述性统计→推断统计→统计报告”才是体育统计课程完整的体系,这样的 体系才能满足学习者的需求,才能达到他们的愿望和目的。“研究数据收集”的学问由“研 究设计”模块完成,它包括“根据研究的目的怎样明确统计总体、研究的内容与指标、研究 的形式与方法、样本数量的选择与确定、收集数据的方法” 等;“统计报告”是将收集和 统计分析的数据用统计学的方式表达出来,是学生学习体育统计课程获得的知识和能力的综 合体现,是我们《体育统计学》课程教育的最终目标。

而现在的体育统计学课程内容主要是 “描述性统计→推断统计”,强调“数据的整理与统计分析方法的原理”,对数据的整理与 统计分析方法可操作性的能力培养不够;对怎样在实际问题中对“数据的搜集”学生学习的 知识和方法不够;对统计分析的数据处理结果怎样来表达培养不够。因此导致体育统计与实 践问题脱节,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无法体验到运用体育统计知识解决问题的操作性过程,更 无法证明体育统计课程在体育教育与训练中的价值,而往往是在他们读研或在以后的工作中 才发现体育统计课程原来那么有用,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本人认为这与现在的体 育统计学课程体系缺失不无关系。这与其他学者的研究“体育统计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仍 未形 成严密的科学体系,特别是在应用体系方面更加欠缺”[17]一致。所以完善体育统 计学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将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能力,是体育统计课程的最终培养目标。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有形载体,是实施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落实课程计划和实现课程目标的 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18]。学生希望教材中增加计算机软件辅 助运算的 部分,特别是Excel软件的应用;由于Excel是Office的套件之一,任何个人和单位电脑上都 有安装,在课外也容易使用,非常普及,这些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学以致用;

另一方面 它是全中文版,较其它统计软件易学、易用、易得、易懂;所以学生喜欢Excel为统计工具 来辅助统计课程的学习,希望自己学习的知识能和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因此教材改革要顺应 时代变化,符合学生实际,在内容上以实用、够用为原则,选择学生需求的统计知识和统计 技能;在教材内容的表达形式上要符合体育学学生的学习特点,选择操作性强、联系学生的 生活、训练的学习内容,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表达出来,才是乐于他们接受的。

另外,学生喜 欢上机操作,希望通过上机亲自动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其次学生喜欢以计算机为主体的多 媒体与事例组合教学模式,因此开设体育统计实验课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学生发展 的需要;因此体育统计教学需要将原来的纯理论教学模式向体育实际运用、实验型转变;在 教学方面需要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的局面,必须强化实践技能训练,充分利用 现代信息技术,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学环境和有 力的学习工具;

在传授学生统计知识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对统计课程的思想、情感、态 度、价值观,使学生在获得知识与技能的同时形成正确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价值观。再 次,学生大都喜欢采用课程论文的形式;同时学生对开卷和多种评价方式的结合比较也认同 ;课程论文的形式对考察学生利用Internet网和图书馆等途径进行资料查询、提出问题、做 出解决的方案(如何抽样、如何进行统计整理、怎样分析、得到什么样的结论等等)、解决实 际问题、信息处理和分析的能力都十分有效,这与有的研究结果[19]相吻合;学生 最不喜欢的是闭卷考试,一方面统计学闭卷考试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来进行数据运算,而这些数据运 算是完全可以用现代的计算机软件代替的,另一方面闭卷考试不能考察出学生的统计学知识 与能力。

因此体育统计课程评价需要突出考察学生运用统计知识、统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这就需要体育统计学课程评价利用多元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的方式,目的 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体现最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的趋势。

4 结 论

1) 在培养目标上学生需求完善体育统计课程体系以求科学素质全面发展。2) 在教材方面学生需求增加普及计算机辅助的教学内容,特别需要Excel辅助的计算机 统计方法。3) 在教学方面需求教学内容的直观与操作性强的理论与实验结合的教学模式。4) 在课程评价方面学生需求课程评价多元化,考出统计过程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方式。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生活信息化、学习社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体育 统计课程面临着新的挑战,时代需要教育培养的人才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育统计课 程在目标方面、学科体系、教学和评价方式等方面仍然需要改革创新,才能满足学生发展、 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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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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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统计思想及统计工作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本文就统计思想体系及其在统计工作的指导意义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 统计思想;统计工作;影响

在当前我国统计工作中,认清统计的真谛、领会统计思想,对统计本身来讲,有利于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对外界而言,有利于树立别的工作及别的理论不能取代和比拟的统计权威。

一、统计思想简述

统计思想是指统计工作中应树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哲学上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基础,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也是统计工作中应遵守的指南。这里统计思想是指统计不同于别的学科所特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树立统计权威的基础。

统计的总体思想使统计始终要站在研究对象的整体角度来看问题,形成了大量观察法和大数定律等一系列认识规律。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把握大局”也是这种思想的体现。这要求统计工作者在工作中,做到万变不离其宗。因为,总体资料是由作为承担者的个体身上搜集后综合而来的,而个体资料千差万别,有些界限还不好判断。这时就需要站在总体的角度,看哪些符合总体要求,哪些不符合总体要求,避免“旁观者清,当局者迷”,避免偏离统计本身的功能。

二、统计思想的几个方面

1、均值思想。

均值是对所要研究对象的简明而重要的代表。均值概念几乎涉及所有统计学理论,是统计学的基本思想。它告诉我们统计认识问题是从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侧重点不在总规模或个体,体现了数量观和推断观。均值思想也要求从总体上看问题,但要求观察其一般发展趋势,避免个别偶然现象的干扰,故也体现了总体观。

2、变异思想。

统计研究同类现象的总体特征,它的前提则是总体各单位的特征存在着差异。如果各单位之间不存在差异,也就不需要做统计,如果各单位之间的差异是按已知条件事先可以推定,也就不需要用统计方法。统计方法就是要认识事物数量方面的差异。统计学反映变异情况较基本的概念是方差,是表示“变异”的“一般水平”的概念。可以说,均值与方差这两个概念分别起到“隐异显同”和“知同察异”的作用。平均与变异都是对同类事物特征的抽象和宏观度量。

3、估计思想。

估计以样本推测总体,是对同类事物的由此及彼式的认识方法。使用估计方法有一个预设:样本与总体具有相同的性质,样本才能代表总体,但样本的代表性受偶然因素影响,在估计理论对置信程度的测量就是保持逻辑严谨的必要步骤。

4、相关思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在变化中,经常出现一些事物相随共变或相随共现的情况,总体又是由许多个别事务所组成,这些个别事物是相互关联的,我们所研究的事物总体是在同质性的基础上形成。总体中的个体之间、这一总体与另一总体之间是相互关联的。相关概念表现的就是事物之间的关系。

5、拟合思想。

拟合是对不同类型事物之间关系之表象的抽象。任何一个单一的关系必须依赖其他关系而存在,所有实际事物的关系都表现得非常复杂,这种方法就是对规律或趋势的拟合。拟合的成果是模型,反映一般趋势,趋势表达的是“事物和关系的变化过程在数量上所体现的模式和基于此而预示的可能性”。

6、思想。

统计方法总是归纳性的,其结论永远带有一定的或然性,基于局部特征和规律所推广出来的判断不可能完全可信,检验过程就是利用样本的实际资料来检验事先对总体某些数量特征的假设是否可信。

三、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应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应用和发布等D 个环节;而作为统计工作成果的统计资料显然应包括调查的原始资料,整理的系统资料和分析的深度加工资料;统计学研究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研究统计资料的可行性、可信性和可用性。3个涵义之间存在着严密的辨证关系。

统计工作的5个环节中,设计是基础,说统计学是方法论的科学,最主要的就体现在统计设计上;统计工作能否达到目的,关键也在于设计。若把统计工作看作是产品生产过程,统计设计就相当于产品设计,统计调查就是施工,统计整理就是组装,统计分析就是质量检验与分析,统计信息应用与发布就是广告宣传与销售。每一环节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但设计和分析是技术性、理论性最强的工作,统计的特殊功能也主要体现在这两个环节上。统计设计实际上是告诉操作者怎样去调查,怎样去整理;分析与信息发布就是告诉用户统计可以达到什么目的,而这些目的是别的专业达不到的。发达国家为什么对统计如此重视,联合国为什么专门设立统计委员会,关键也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今天的社会,统计已相当发达,无论是资料搜集方法研究,还是统计规律研究,其目的都是为了认识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或者说认识统计总体。统计工作者从调查开始到整理出对外服务的系统资料,这一过程使人们对统计总体的外貌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如果我们能再从数字后面找出内部特征,就能总结出现象发展的规律性,结合社会经济运行的法则,就可以提出管理社会经济的有效建议。统计指标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系统,由统计指标所核定的数量是有科学涵义的,指标之间是有严密分工的。因此,统计分析是别的分析所不能比拟的。

四、统计工作如何改进

统计学虽然在20 世纪已经取得了无可比拟的伟大成就, 但还没有成熟为一个具有完整稳固基础的知识领域, 因为就统计学的研究对象而言, 其所能涉及到的范围是如此之大、我们所面临的未知是如此之多而不得不需要不断夯实和拓展其学科基础, 以保证统计学定量认知的职能与功能。所以, 从人类不断增加和提高的对统计的要求出发,我们要更强调多学科的交叉与相融, 要不断汲取其他相关学科例如数学、复杂系统科学、混沌学、仿真学、计算机学等的最新发展成果来补充、拓展统计学的基础, 否则,统计学的发展就会缺乏生命力, 就会裹足不前。

在市场经济时期,全面系统的统计工作却需要具有一定统计业务基础、专业技术和相对固定的统计人员来完成。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企业管理做出更大、更快捷的贡献。如果责任心不强、上进心不足、业务素质低下,势必贻误正常工作。统计人员要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同时,企业单位,行业系统,尤其是企业集团需要具有责任心、富有时代感,并有开拓创新精神与较高业务素质,能带领同事一道学习与工作的统计负责人。

在这种情况下,统计人员应自尊,要自信、自强,方能自立。统计人员务必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创新,多出成果。与此同时,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也应为统计人员创造机会,组织他们学习统计知识及相关的业务知识、法律制度和微机知识,支持他们参加统计工作会议,鼓励统计人员参加业务水平和技术职称的考试,引导他们积极提供统计资料,主动参与企业管理,对工作积极并有较大贡献或较快进步者,应该及时给予表彰。

随着社会的发展,统计学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受重视,统计思想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的统计工作将会不入更高的一层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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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源鸿。统计学的普及及应用[j]。经营管理者,2010,(01)

[摘 要] 本文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和鞍山天力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出发,通过对目前国内外对人力资源统计的研究现状分析,应用人力资源经济学原理,建立了“人力资源统计学”的框架体系,以期促成“人力资源统计学”的发展。

[关键词] 人力资源统计学研究

一、人力资源统计学研究

统计作为一种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的活动,必须服务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新经济时代统计遇到了强大的挑战,同时新经济也为统计的新领域——人力资源统计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难得的时机。

人力资源统计学是关于如何描述、衡量、跟踪、预测人力资源状况,并对人力资源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论学科。对于人力资源统计学研究,将对人力资源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向定量化和精确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而目前国内对人力资源统计研究体系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未能建立一套完整的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衡量的指标体系和统计研究方法体系,国内外对人力资源统计的研究也涉及较少。目前,国外对人力资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人员聘用与人员流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职业生涯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建设及领导者开发等方面。

通过我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研究发现,目前国内学者对于人力资源统计的研究主要围绕概念、内容、指标体系、计量方法等方面展开,旨在丰富和完善人力资源统计学体系。概念方面,我对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做了区分,其中,我认为二者不仅概念不同,而且所研究的视角和分析的内容也不同,并将人力资本理解为人力资源质的方面。在内容方面,将人力资源投资统计、人力资源产出统计和人力资源投资效益统计以及人力资源供求统计纳入人力资源统计研究范围。而认为人力资源统计应包括人力资源现状统计、人力资源投入与产出统计、人力资源供求情况统计。

针对指标体系的设置,我认为本企业人力资源统计指标应围绕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开发、利用来设置;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结构指标、动态指标、效能指标五个方面构建了人力资源统计指标体系。

以上的研究给人力资源统计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的形成,提供了多种思路,起到了奠基作用。但是,这些研究成果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关于人力资源的描述统计,而在结合统计推断理论对人力资源未来趋势进行预测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统计分析上还比较欠缺。总之,系统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统计学学科体系尚未形成。

二、建立人力资源统计学框架体系

建立人力资源统计学重点在于如何反映人力资源数量特征,从而来构建人力资源统计学的理论与方法论框架。因此,需在首先界定人力资源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及基本范畴;以此为出发点设计考察人力资源的综合指标体系,如人力资源的存量、流量、投入、产出及效益等统计指标;进而进入统计分析阶段,介绍一系列的统计研究方法对人力资源的总量、结构、未来趋势、配置等情况展开研究。

1。人力资源统计学理论基础

包括人力资源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统计学基础,人力资源统计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基本范畴、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等。

2。人力资源统计数据调查、整理与显示包括人力资源数据获取的主要调查方法,如,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进而介绍数据整理方法,如统计分组、统计图表等。

3。人力资源综合指标设置

人力资源统计指标体系的建立,从宏观和微观分为国家、部门、企业、个人,从时间上分为静态和动态,从空间分为国家、地区、行业、职业,从范围分为群体和个体,包括设定人力资源存量指标、流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变异指标等五大板块,并确定各指标计算方法。

4。人力资源回归与相关分析

包括人力资源总量和结构分析、人力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分析、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主成分分析、因子分析及人力资源发展趋势预测等。

5。人力资源统计制度的系统设计

包括人力资源统计制度的内容,在人力资源统计指标体系的应用以及人力资源统计分析中的作用,对现有人力资源统计范围、方法、调查方式、资料完整性等方面的反思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统计制度的初步设想,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各行各业,各级经济活动单位对人力资源统计研究的需要,规范数据来源渠道,保证人力资源统计数据的权威性、统一性、准确性。

三、结语

通过我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研究,我发现人力资源统计指标体系是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多层次、多角度反映人力资源状况和规律的指标群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比单一指标、综合指标等能提供给人更多更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更强的功能。它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人力资源统计数据,可以反映事物的各个方面及其发展变化的整个过程。利用这些统计数据,进而界定、统一人力资源的范围、统计口径、统计方法,提高人力资源统计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了解人力资源的现状和供求状况,客观地反映人力资源的数量、结构、投入、配置等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和规律。由于人力资源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难以数量化,使得对人力资源价值计量的难度远远超过物力资源,国内外研究了几十年,但至今尚未解决这一难题。

人力资源是国家财富,人力资源统计是了解掌握和监控人力资源规模、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根本手段。但通过我的研究,我发现目前我国的人力资源统计无论是从理论方法还是实践活动上都缺乏系统规范的研究成果,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完善人力资源存量统计指标,建立人力资源流量统计指标,并加快建立一个对人力资源数量、质量、投入产出及效益等进行跟踪监控和辅助决策的长效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统计调查体系,实现人力资源统计信息共享,为国家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支持。

统计学的研究对象论文

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现象总体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它是通过搜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认识客观现象数量规律性的方法论科学。由于统计学的定量研究具有客观、准确和可检验的特点,所以统计方法就成为实证研究的最重要的方法,广泛适用于自然、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各个领域的分析研究。配第在书中使用的数字有三类:第一类是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和经验观察得到的数字。因为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书中通过严格的统计调查得到的数据少,根据经验得出的数字多;第二类是运用某种数学方法推算出来的数字。其推算方法可分为三种:(1)以已知数或已知量为基础,循著某种具体关系进行推算的方法;(2)通过运用数字的理论性推理来进行推算的方法;(3)以平均数为基础进行推算的方法”;第三类是为了进行理论性推理而采用的例示性的数字。配第把这种运用数字和符号进行的推理称之为“代数的算法”。从配第使用数据的方法看,“政治算数”阶段的统计学已经比较明显地体现了“收集和分析数据的科学和艺术”特点,统计实证方法和理论分析方法浑然一体,这种方法即使是现代统计学也依然继承。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必需的数学、物理的基础知识,学习力学基础理论及某一专业方向的专门知识,加强实验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训练,注意培养理论分析能力和力学应用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应用的初步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通过学习,将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掌握数学、物理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和演算能力;2.掌握系统的力学基本理论知识,初步掌握力学的基本实验技能和实验分析方法;掌握一定的工程背景知识,初步学会建立简单力学模型的方法;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4.对该专业范围内科学技术的新发展有所了解;5.了解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统计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统计学的研究对象 一般来说,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客观现象总体的数量关系。正是因为统计学的 这一研究的特殊矛盾,使它成为了一门万能的科学。不论是自然领域,还是社会经济领域,客观 现象总体的数量方面,都是统计学所要分析和研究的。 二、统计研究的特点 统计学研究对象的特点有如下几点: 1、数量性。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领域中现象的数量方面,这一特点是统计学(定 量分析学科)与其他定性分析学科的分界线。数量性是统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点,因为,数字 是统计的语言,数据资料是统计的原料。一切客观事物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事物的质与量总是 密切联系、 共同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没有无量的质, 也没有无质的量。 一定的质规定着一定的量, 一定的量也表现为一定的质。但在认识的角度上,质和量是可以区分的,可以在一定的质的情况 下,单独地研究数量方面,通过认识事物的量进而认识事物的质。因此,事物的数量是我们认识 客观现实的重要方面,通过分析研究统计数据资料,研究和掌握统计规律性,就可以达到我们统 计分析研究的目的。 2、总体性。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领域中现象总体的数量方面,即统计的数量研 究是对总体普遍存在着的事实进行大量观察和综合分析, 得出反映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和资料规 律性。 自然、 社会经济现象的数据资料和数量对比关系等一般是在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影响下形成 的。 在这些因素当中, 有起着决定和普遍作用的主要因素, 也有起着偶然和局部作用的次要因素。 由于种种原因,在不同的个体中,它们相互结合的方式和实际发生的作用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 以,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就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质,而对于有足够多数个体的总体来说又具有相对 稳定的共同趋势,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例如,对工资的统计分析,我们并不是要分析和研究个 别人的工资,而是要反映、分析和研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体的工资情 况和显示出来的规律性。 统计研究对象的总体性, 是从个体的实际表现的研究过渡到对总体的数 量表现的研究的。 3、具体性。统计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领域中具体现象的数量方面。即它不是纯数量的研 究,是具有明确的现实涵义的,这一特点是统计学与数学的分水岭。数学是研究事物的抽象空间 和抽象数量的科学,而统计学研究的数量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实在的数量表现。统计研究对象的 这一特点,也正是统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正因为统计的数量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实在的 数量表现,它才能独立于客观世界,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统计资料作为主观对客观的反 映, 只有如实地反映具体的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 才能为我们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 才能分析、探索和掌握事物的统计规律性。否则,虚假的统计数据资料是不能成为统计数据资料 的,因为它违背了统计研究对象的这一特点。 4、变异性。统计研究对象的变异性是指构成统计研究对象的总体各单位,除了在某一方面 必须是同质的以外, 在其他方面又要有差异, 而且这些差异并不是由某种特定的原因事先给定的。 就是说, 总体各单位除了必须有某一共同标志表现作为它们形成统计总体的客观依据以外, 还必 须要在所要研究的标志上存在变异的表现。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统计分析研究了。 三、统计学研究方法 统计学根据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形成了它自己专门的研究方法,这些基本方法是:实 验设计法、大量观察法、统计描述法和统计推断法。 (一)实验设计 所谓实验的统计设计就是指设计实验的合理程序,使得收集得到的数据符合统计分析方法的要 求,以便得出有效的客观的结论。它主要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统计数据搜集。 (二)大量观察法 大量观察法是统计学所特有的方法。 所谓大量观察法, 是指对所研究的事物的全部或足够数量进 行观察的方法。 社会现象或自然现象都受各种社会规律或自然规律相互交错作用的影响。 在现象 总体中,个别单位往往受偶然因素的影响,如果任选其中之一进行观察,其结果不足以代表总体 的一般特征;只有观察全部或足够的单位并加以综合,影响个别单位的偶然因素才会相互抵消, 现象的一般特征才能显示出来。 大量观察的意义在于可使个体与总体之间在数量上的偏误相互抵 消。 (三)统计描述 统计描述是指对由实验或调查而得到的数据进行登记、审核、整理、归类、计算出各种能反映总 体数量特征的综合指标,并加以分析从中抽出有用的信息,用表格或图形把它表示出来。统计描 述是统计研究的基础,它为统计推断、统计咨询、统计决策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统计描述也是 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化过程。它通过对分散无序的原始资料的整理归纳,运用分组法、综合 指标法和统计模型法得到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 揭露客观事物内在数量规律性, 达到认识的目的。 (四)统计推断 统计在研究现象的总体数量关系时, 需要了解的总体对象的范围往往是很大的, 有时甚至是无限 的,而由于经费、时间和精力等各种原因,以致有时在客观上只能从中观察部分单位或有限单位 进行计算和分析,根据局部观察结果来推断总体。在一定置信程度下,根据样本资料的特征,对 总体的特征做出估计和预测的方法称为统计推断法。 统计推断是现代统计学的基本方法, 在统计 研究中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 它既可以用于对总体参数的估计, 也可以用作对总体某些分布特 征的假设检验。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统计学是在不确定条件下做出决策或推断的一种方法。 四、统计工作过程 一般来说主要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统计预测这样五个阶段。其 中心阶段为调查、整理和分析三个阶段。 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统计的含义 统计一词有着丰富的内涵。一般讲到“统计”,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即统 计实践、统计资料和统计理论。 (一)统计实践活动 统计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统计实 践活动就是人们有目的搜集、 整理和分析实际资料的工作过程, 涉及社会、 经济、 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统计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 据考证,在我国原始社会的末期及奴隶社会形成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统计的萌 芽,“结绳记事”是最早的统计调查活动,并且将所记之事分为“大事”和“小 事”,以“结”的大小来表示。这说明原始人类已经开始有目的积累资料了。中 国奴隶制社会的统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丁口”和“田亩”,即人口和耕地,其 目的主要是为了战争和贡赋。经过漫长的封建社会,统计活动的范围逐渐拓宽, 内容也逐渐丰富,除了人口和耕地统计之外,财产统计、产量、仓储统计、交通 运输统计、矿冶统计、物价统计、军费统计、驿传统计、财政统计、海关统计等 也慢慢产生和发展,并在漫长的岁月里积累了一定的统计资料。但由于封建社会 战乱频繁,灾害连连,因此,积累并保存起来的统计资料连贯性较差,且基本不 具有可比性。民国时期的统计已经逐步按行业进行,具备了一定规模。新中国成 立后,统计实践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如今的统计活动,已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 活的各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资料,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统计资料 统计资料是经过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以后得到的反应社会经济实际的统计 成果,是人类活动各数量方面客观情况的记录,包括数据资料和文字资料,以数 据资料为主。统计数字、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台帐、统计表、统计图等都是统计 资料。例如,汉和帝末年全国总人口 5,300 多万,垦田数 732 万多顷;康熙年间 人口数为 27,355,462 人(公元 1721 年),垦田数达 7,336, 顷;1997 年全国 农业总产出 174,498,000 千元, 工业总产出 615,301,208 千元等等, 都是统计资料。 目前,我们搜集和积累的统计资料已经十分丰富,大量的统计资料多以各种统计 公报、《统计年鉴》、数据库以及光盘等的形式公布和收藏。 (三)统计理论 统计理论是对统计实践活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 是阐述统计实践活动的基本 理论和基本方法,统计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结晶成统计学。统计学目前已经发 展成一个涉及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多彩的学科体系,包括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 学、社会统计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统计学等等。 统计实践、统计资料和统计理论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统计实践是基 础,统计资料和统计理论都是在统计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统计资料来源 于统计实践,没有统计实践就没有统计资料,同时统计资料又服务于统计实践, 没有一定数量的、积累起来的统计资料,新的统计工作将难以做好。统计理论是 对统计实践活动的理论抽象和总结,理论来源于实践,但又反过来指导统计实践 活动,使统计实践活动更科学、更有效,使取得的统计资料更符合客观实际,更 具有使用价值。统计实践的不断发展,不但可以获得更加丰富多彩的统计资料, 也会不断丰富统计理论,促进统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统计一词的三种含 义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将它们分割开来。统计实践与统计学的不断发展和不断丰 富的过程,也是统计不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 二、统计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统计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问题,是我国统计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较多、 分歧较大的问题,本书无意参与这种争论,我们取“统计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 这样的理念,认为统计学主要是研究方法论的,并且,本书将统计学界定在社会 经济统计学这样的框架之内。 在这样的前提下, 我们讨论统计学的研究对象问题。 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将统计的研究对象和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加以区分是有益的。 (一)统计认识的对象 从哲学的意义出发,任何事物都存在质和量两个方面,是质和量的统一,研 究一种事物可以从量的方面进行,也可以从质的方面进行,对事物量的方面的研 究是在对事物的质的方面有所把握的基础上进行的。 统计是从量的方面对社会经 济现象进行观察研究的,即统计的认识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虽然统 计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的, 但它对现象数量方面的研究并不是孤立进 行的,而是在质与量的相互联系中研究量的,如果离开了事物质的方面,为研究 量而研究量,那就不是统计学了。统计研究事物数量方面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事 物量的方面的观察和量变规律的研究, 逐步把握事物的质和对事物质的方面的认 识。因此,统计对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的认识包括量的规模、现象之间的数量 联系、现象数量的变化规律、现象质与量互变的数量界限等,而对事物量的这些 方面的研究,都不是仅对个别事物观察所能得到的,必需通过对现象的大规模研 究才能有效,因此,统计的研究对象具有如下的特点: 1. 总体性。统计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必须是对总体现象的认识, 而非对个体现象的认识。因为,只有通过对总体的数量方面的观察,才能发现现 象存在的共性和规律性。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众多工业企业 的研究,了解工业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和工业品满足社会需要 的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但如果只对该国或该地区的个别工业企业进行观察,则无 论我们的工作做得多么细致, 也不可能得到整个工业产品的结构及其满足需要程 度的信息,因为它不具备代表性。 统计对社会经济现象的研究要求具有总体性, 是基于满足统计研究的目的来 考虑的。但强调总体性的要求,并不排斥统计对社会经济个体现象观察的重视。 事实上,统计对总体事物的研究是从对个体的观察开始的,例如在人口统计中, 如果没有对一个自然人各方面情况的仔细观察和记录, 就得不到对人口总体的总 人数、性别比例、地区分布、出生率、平均寿命等方面的数量认识。因此,统计 对个体现象进行观察的目的,是为了认识总体的数量特征。 2. 社会性。统计对象的社会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统计的认识 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因而统计本身也就有了社会性。二是统计认识 的主体是社会的人,人的阶级性(社会性)决定了认识立场和认识结论上的社会 性。三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和人的利益有关,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利益和利 益关系,因此人们相互间的利益分割和利益冲突,必将在统计上显示出来。统计 为一定的阶级和一定的社会集团服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我们说,统 计具有社会性。 (二)统计学的研究对象 如前所述,统计学是统计实践活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并反过来指导统计实 践活动,因此,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可以表述为:社会经济总体现象的数量特征及 其规律性、统计认识活动过程本身和认识方法。 三、统计学的研究方法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对象,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研 究。 当然, 同一种研究方法可以用于不同的研究对象。 统计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 这里所讨论的是统计学研究中使用的最基本的方法。 (一)大量观察法 大量观察法是统计学(包括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社会统计学、其他统 计学等)中的特有方法。它是指统计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等的数量方面时,必须 对总体现象中的全部或足够多数的个体进行观察, 以达到对现象总体数量特征及 其规律性的认识。社会经济总体现象是复杂性的,它是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影 响下形成的,总体中的个体之间存在着数量上的差异,如果统计仅对少数个体进 行观察,就会失之偏颇,得不出合乎实际的结论来。概率论证明:随着观察次数 (个体)的逐步增多,样本指标和总体指标之间的离差将缩小,样本平均数将逐 步逼近总体平均数,样本的分布将逐步趋同于总体的分布。因此,只有被观察的 个体“足够多”的时候,才能消除偶然因素影响造成的误差,样本对总体才有足 够的代表性,用样本指标推断总体指标时,才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足够多”意 味着样本容量要比较大,理论认为,样本容量 30 以上为大样本。但在实际中, 人们为了确保统计结果的可靠性,往往选取更多的个体进行观察,具体数目可由 抽样原理计算确定。 (二)统计分组法 统计分组既是统计资料整理的方法,也是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之一。根据统 计研究问题的目的不同, 可以选择不同的分组标准对总体进行不同的分组以反映 总体的构成和现象之间的依存关系。例如要研究我国国有企业的有关情况,选择 “企业规模”为标准进行分组,结果可以反映国有企业中大、中、小型企业的数 量和比例;选择“盈亏状况”进行分组,可以观察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及亏损额, 发现问题的严重性,等等。 (三)综合指标法 所谓综合指标法, 就是根据大量观察获得的资料, 计算、 运用各种综合指标, 以反映总体一般数量特征的统计分析法。通常使用的综合指标主要有总量指标、 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变异指标等。这些指标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总体的特征进 行刻划,将其结合运用,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分析社会经济总体现象的数量方 面。 (四)时间数列分析法 这是一种分析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间上发生、 发展情况及变化趋势的统计 方法。一般来说,现象在较长历史时期内,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受多 种因素影响形成的,这些因素有些是可以量化的、可以预期的,有些是难以或不 能量化和预期的,前者可以用统计的方法进行分析,后者则不能。影响时间数列 变化的因素主要有:长期趋势、季节变化、循环波动、偶然性因素等等。通过适 当的方法对这些因素进行必要的测算和分析,是统计研究的重要方面。 (五)指数分析法 现象的总体是复杂的,其发展变动受其构成要素变动的影响,但这些构成要 素往往不可以直接相加, 很难进行直接的观察比较, 因此需要逐个因素进行分析, 分析它们的变化对总体变动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向。 例如多种不同类型商品价格 的总变动受各种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 多种产品总成本的变动受每种产品单位成 本变动的影响, 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受各部门、 各行业劳动生产率变动的影响, 等等。指数分析法就是用来解决此类问题的。 (六)相关分析法 现象是复杂的,同时现象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有些现象相互间存在着确定 的联系,当某一现象变动一定量时,相关现象随之变动,且变动的量是确定的。 比如在价格既定的条件下, 鲜蛋的销售量和销售额之间的关系, 就是确定的联系。 但有些现象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不确定的关系,如施肥量和作物产量之间的关系、 工业品生产批量和单位成本之间的关系、人们身高和体重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 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但却是不固定的。它们相关的程度和方向是视情况不 同而不同的,相关分析就是要研究这些现象之间相互关系的程度和方向,为对现 象之间关系的进一步研究分析奠定基础。 (七)抽样推断法 抽样推断法,是指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择一少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根 据登记结果对总体的数量特征做出有一定正确性和一定把握性的估计的统计方 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难以进行全面调查的场合(如总体规模巨大或总体为无限 总体等)和不宜或不能进行全面调查的场合(如对部分工业品质量性能的破坏性 试验等)。当然在可以进行全面调查或进行其他非全面调查的场合,抽样调查仍 然具有独到特点。比如人口调查,可以用普查的方法取得全面资料,也可以用抽 样的方法推断全面的情况。抽样推断所依据的虽然是少数单位的情况,但其目的 却在于取得总体的数量特征。目前,抽样的方法在经济、社会、医疗卫生、体育、 科研等许许多多的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且在各种非全面统计调查方法中 居于主导地位。 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过程 一、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都是不 同的。例如,美国没有专门的国家统计局,其统计资料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负 责搜集和公布,如有关经济方面的资料由美国商业部提供,劳动工资方面的资料 由美国劳工部负责搜集和公布等。这和中国有别。本节对我国的统计制度和统计 工作做些简单介绍。 (一)统计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内设立了统计处,负责规划全国的 财经统计工作。1952 年,成立国家统计局,领导全国的统计工作。从那时起, 国家建立了由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市、县、区统计局等 组成的政府专门统计系统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大中型企业内设的专业统计机 构,共同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 理体制,政府统计部门受上级统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这基本上保 证了各级政府管理决策及社会各方面对统计资料的需求。 现在我国所有的官方统 计数字一律由政府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搜集、由各级政府统计局公布。这保证 了全国统计数字的权威性和协调统一。 (二)统计调查制度 新中国的统计调查制度是从 1950 年开始的。1950 年 3 月在中财委统计总处 的领导下,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此后全国各种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先后建 立起来,而且多是定期报表,如《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运输邮电统计报表制度》 《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贸易统计报表制度》《农业 统计报表制度》《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文教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各项专门调 查等。在新中国统计调查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问题,50 年代初期滥发统计 报表就是其中的一例。据统计,那时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共发放 各种统计表格 34,993 种。“文革”期间,统计制度受到了很大的破坏,统计报 表到 1975 年才得以恢复。80 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思考统计制度的改革问题,从 统计队伍来说,政府统计部门重新组建了农调队,成立了城调队,90 年代又成 立了企调队。从调查方法制度上来讲,过去实行的全面统计报表制度,已不能满 足经济改革开放对统计的要求,必需进行改革。以定期普查和抽样调查为主、多 种调查方法相结合,是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体系的基本特征。调查方法制度是随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不断改革和完善的。今后,民 间统计机构和统计业务可能会有较大发展,并作为政府统计的必要补充,共同承 担满足社会各方面对统计需求的任务。 (三)统计法制 统计法制是保证统计工作依法进行、保证统计资料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 社会经济现实的必要手段。中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统计文件是 1950 年东北 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东北统计报告暂行规定》。1953 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以命令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它为在全国 有组织、有领导地建立统一的、系统的、科学的统计工作铺平了道路,并对以后 的统计工作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54 年,在治理滥发统计表格的基础上, 颁发了《关于制定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查统计报表制订 送审的几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统计报表制度。1962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在领导上、业务上、组织上加 强统计工作,同一切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作斗争。1963 年 3 月国务 院发布了《统计工作试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统计法规,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983 年 12 月 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公 布,并于 198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统计史上 第一部正式法规,该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真正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现在许多地方政府也已制定了统计法规性的条例, 《河南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 如 等,使得统计工作的法制管理真正切实可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业务越来越多,统计工作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统计主体 也将由“一元”发展成“多元”。在这个过程中,将会不断有新的情况和新的问 题出现,因此统计法制建设须将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完善。 二、统计工作过程 从理论上讲, 一项完整的统计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 即统计设计、 统计调查、 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 统计设计,是根据统计研究对象的特点和研究的目的、任务,对统计工作的 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通盘考虑和安排,是统计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定性认 识的阶段。统计设计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统计是一项需要高度集中统一的工作, 没有预先的科学的设计,没有具体的工作规范,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在 一项大规模的统计活动开始前,必需进行统计设计。 统计调查,是根据统计研究的对象和目的要求,根据统计设计的内容、指标 和指标体系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搜集统计原始资料的工作过程, 是统计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是定量认识的阶段。统计用数字说话,而各种统 计数字都直接来自于统计调查, 管理者和决策者都需要根据大量翔实的统计信息 进行管理和决策,科研工作者也需要根据统计调查得到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调 查是统计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的方式方法主要有统计报表制 度、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 统计整理,是指根据统计研究的目的,将统计调查得到的原始资料(和次级 资料)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汇总,使其条理化、系统化的工作过程,是统计认识过 程的第三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统计分析阶段准备能在一定程度上说 明总体特征的统计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统计整理与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并非 总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它是统计调查的继续,也是统计分析 的开始。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都是一种定量认识活动。 统计分析,是统计认识过程的最后阶段,是在统计整理的基础上,根据研 究目的和任务, 利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 对统计研究对象的数量方面进行计算、 分析的工作过程。统计认识的结论要从分析中得出,因此,这一阶段虽然是对统 计资料的计算分析,但其目的却是要揭示统计研究的对象的状况、特点、问题、 规律性等,所以这是统计认识的定性阶段。 因此,从认识的顺序来看,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这 四个阶段, 是从定性认识开始, 经过定量认识, 再到定性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即定性认识(统计设计)→定量认识(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定性认识(在定 量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统计分析)的过程。 再次重申, 统计认识过程的这四个阶段的划分, 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理论上的, 相对的,实践中,统计工作过程是很难这样分开的。

统计学是一门涉及范围非常广的学科,它是通过搜索、整理以及分析数据等手段,来尽可能精确地推测研究对象的本质,甚至是预测研究对象未来的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几乎覆盖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统计学方面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统计学方面论文篇1 试谈统计学在会计专业中的教学创新 统计学这一学科是各个学校内管理类专业以及经济类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它主要是研究数据之间的内在规律,进而对数据进行合理的整理与搜集。由于它有较强的使用价值,所以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工业以及商业中,它用来控制程序,对一些重要的决策提供数据讲解;在生产领域中,它用来进行产品开发,管理财务等;在第一产业方面,它可以通过计算各种农业产品的实际需求量,来对生产进行正确合理的指导。等等。它在会计专业中的作用更是非常可观,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贡献。本文就针对统计学在会计专业中的教学创新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与研究。 1.统计学在会计专业中的教学的现状 教材缺乏指导性和专业性。现今的统计学教材中,拥有很多的有关数理统计的公式,以及一些相关的推理过程,这就使得教材无法吸引学生的兴趣,可读性非常差,不能真正体现出统计学这一学科在实际生活中使用价值。教材中一些较常规的统计知识已经被减化甚至是删除,这就使部分学生的统计学基础无法达到要求,部分企业并不很重视统计工作,算上工资的原因,一些会计人员甚至要一身兼很多职,还要收集数据,又要设计统计 表格。 2.统计学在会计专业教学中的创新教学 自主探究教学 审计学是统计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由于在这一部分中拥有许多结论性的知识,但是只由教师口头上的分析与讲解,学生并不能很好的掌握其中的知识,这就需要教师进行一定的引导,帮助学生自主探索,让学生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发现结论,这样,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审计抽样是指从被审计的总体中,抽出一定数量的样本,对样本进行合理的统计,再由样本推断出总体的基本特征。教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就可以让学生在自主探索,这样有助于他们对审计抽样的过程更加了解。 举一个例子,在审计抽样的教学时,教师可以先为学生大至讲解一下抽样审计的过程,再将某一公司的第一季度的各种产品的销售总量,以及商品的种类为学生展示出来,让学生自己运用审计抽样的方式,对公司整年的销售进行估计。在学生面对众多数据的时候,就会逐渐理解抽样审计的过程,在学生计算与统计的过程中,就会自觉地运用很多种统计的方式,最后,当学生计算完之后,由学生讲解自己运用到的统计方式,以及最后所估计的总体特征,再由其他学生进行点评,等到学生都发完言,教师就可以做一个总结,再将这节课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强调,这种让学生自主探索的教学方式能够大大提高学生对于课堂的自主性,发散学生的思维,有助于他们对课程有更深的理解。 统计报表的强化练习 在统计学中,统计报表可以说是各种统计分析的基础和前提,为了使学生在今后的统计数据的过程中,更加顺利,教师就应该强化统计报表的练习,帮助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这就需要教材中对统计报表知识的增加与重视,有关统计报表知识越多,学生才会更加重视这部分知识,同时,教师还要在学习方法上进行改革与创新,使学生在意识到统计报表重要的同时,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统计报表的学习当中,只有学生充分的重视,才会使学生对知识掌握得更加深刻,在今后的生活中,才能够更加顺利的运用知识。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加强统计报表的练习,全面提高学生的能力,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众所周知,学习知识就是为了能够在实际的生活中合理的运用,同时,由于统计学的有很强的实用价值,这就使得教学中的实践尤为重要。教师应该设置一些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进行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就能够了解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它也能够使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状况有一个充足的认识。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实践,还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起到巩固的强化的作用。 举一个例子,在实际的教学当中,例如在学习数理统计的时候,教师就可以组织学生运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操作,由于现今是高科技社会,电脑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为了使学生对统计学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更加合理的进行运用,教师就可以让学生将自己近几个月的学习成绩运用Excel表格记录下来,再通过表格进行数据的分析与总结,这种与多媒体相互联系的教学能够高效的提高学生上课的兴趣,进而就能够大大的提升课堂的效率,这种教学方式还有助于学生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更加顺利的运用计算机软件,为今后的顺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打造学生更好的未来。 结束语:通过研究,可以得知统计学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学科自身的特点,注重挖掘统计思想,将思想传递给学生,塑造学生的思维能力,塑造他们的统计能力,要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让学生能够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合理的运用知识。教师也要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深入的与学生沟通,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要进行合理的改革,适当加入一些有关统计报表的练习,引导学生自主探索,进而提高教学效率,加强学生的能力。 关于统计学方面论文篇2 论经济统计学如何适应新核算体系的改革 一、前言 我国的国民经济统计学当中,国民经济核算的内容是其必然包括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国民统计学以及国民经济的核算关系的内容。国民经济统计学与国民经济核算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站在五大核算系统的角度上来看,国民经济核算属于国民经济统计学的内容,相关学者认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宗旨是及宏观统计之大成。其次,国民经济统计学必须要建立在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否则将会无法很好的满足国民经济管理对统计的要求。 二、现代方法的统计化问题 对于国民经济的统计,主要是能够引入各种现代化的统计方法,在各个学术领域吸收相关的知识,以此来促进国民经济统计学的发展,并且以此来使其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的经济统计学的要求[1]。对于现代化方式的选择,不能够仅仅是模仿现代化的方式,必须要能够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研究,在国民经济统计学中,必须要重视应用理论的研究,这能够很好的利用现代化的方法将经济统计中的问题阐明,如此一来,现代方法也就属于统计化的内容了。 要想使统计工作更好的完成就离不开对相应的统计指标的利用,但是目前对于指标的问题,其规定还不够明确,无法对其进行完整的探讨分析。指标是客观社会经济现象的一种反映,但是客观的现象是不断的变化的,因此,其指标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对于统计学的发展与研究,一定要能够对各项指标进行完整的确立,同时也要进行全面的解释,以此来满足国民经济统计的工作。 三、经济统计学的内容设计 (一)以社会再生产的环节来设计局限性 经济统计学,主要是按照再生产的基本环节进行内容的组织与安排的,首先是对相应的社会产品进行生产统计,然后是对社会产品的流通性进行统计,尤其是要对其的分配以及使用进行明确的统计[2]。但是这种方式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中主要的困难是难以对各个环节中的界限进行明确,以至于在价格方面以及金融统计的内容方面,无法对其进行定位,仅仅是按照再生产的环节进行安排,那么很多的内容是无法归纳到相应的学科体系中,这样只能将其归纳到相关的综合统计分析中,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导致这一模块中的内容越加的复杂与庞大。 (二)以国民经济核算系统位置的设计需要深究 近年来,很多的学者都是对国民经济核算的五大系统进行研究,并且以此来对经济统计学的内容进行设计[3]。首先是对国名经济的总量进行核算,其中包括资金流量、国际收支核算以及资产负债核算等,这样的安排会导致现代化的内容逐渐增多,但却也十分简单明了,能够满足宏观调控对于经济统计的要求。与此同时,这种核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无法容纳一些国民经济中的动态统计内容。 (三)将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与统计认识过程相互结合 要能够将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与统计认识过程相互结合,根据近年来宏观经济管理对于统计的要求,要把其中的动态统计、结构统计以及相关的国际经济比较统计等内容进行全面的补充,将其相互结合,对于国民经济统计学来说,必须要能在量化的基础上反映出国民经济运行全过程的高度,对统计方式进行研究,不能够仅仅是局限于再生产的四大环节。 对于国民经济运行全过程的统计研究,必须要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全面的认识,其中主要是包含了国民自愿的统计、国民经济总量的统计、国民经济过程的统计、国民经济动态的统计、结构的统计、国民经济关系的统计、国民经济效益的统计以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方面。对于这些方面的研究,必须要坚持先存量统计,后流量统计的形式,在流量的统计中,主要是按照总量的指标进行统计,但是对于指标的统计,要能够遵循着先总量统计、然后再进行分部的统计,最后进行动态统计以及结构统计。通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人们能够迅速掌握到国民经济运行的概论。 (四)结构设计是动态的以及相对的 通过相关学者对于经济统计的不断研究,可以发现,在经济统计的内容上,属于一个相对优化的问题,很多的专著中都是主要讲经济的存量统计,并且能够在进行经济存量统计时候,将其中的存量以及流量的关系进行全面的阐述[5]。一些学者则是先讲流通统计或者是分配统计,很多学者的阐述都是不相同的,并且内容的安排不是有序的,必须要能够根据教材的内容进行一些设计。 四、国民经济统计学中的内容 首先,是国民经济资源的统计,其中主要是包含了劳动力资源的统计、自然资源的统计以及国民财产资源的统计等,在国民经济运行的时候,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源,这样才能够保证正常的生产活动,各项生产以及生活服务才能够得到有序的展开。其次,是对于国民经济总量的统计,主要是在一定的时期之中,通过对经济运行总量进行统计,能够使人们充分的掌握到相关的国民经济水平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其中国民经济的发展主要包含了生产、流通、分配以及使用的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其中社会生产是主要的基础,生产成果则是国民经济统计学的核心内容。然后,对于国民经济的过程进行统计,主要是指能够在完整的国民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将一些若干项目运行的子过程进行统计,对其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对国民经济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 另外,是国民经济的动态统计,主要是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数量进行科学的分析以及预测,尤其是对其中的动态指标进行分析。对于国民经济结构的统计也要进行分析,主要是对国民经济的内部组成进行分析。最后,还包含了国民经济关系的分析、国民经济效益的分析以及国民经济的核算分析等方面。 五、结语 国民经济的统计必须要能够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结构进行完整的说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不断的完善,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要能够不断的对其进行研究,从而选择出适当的方式使其能够适应新核算体系的改革。 猜你喜欢: 1. 关于统计学的论文 2. 浅谈统计学专业相关论文 3. 浅谈统计学论文论文 4. 关于统计学的论文 5. 统计学论文范文

统计总体是根据统计任务的要求,由客观存在的,在同一性质基础上结合起来的许多个别事物的集合。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统计总体是根据统计任务的要求确定的; 第二,统计总体是客观存在的; 第三,统计总体中的所有个别事物具有某种同一性质。

会计对象研究的论文

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深入应用,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控制手段也都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以下是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摘要: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属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及管理领域,因而存在一定差异。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固定资产;财务会计;会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上,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无异,区别仅仅在于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差异,如会计制度与增值税法中对于固定资产内涵的规定不同。而会计制度与税法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其具有各自不同的最终目的以及遵守原则,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其会计处理的不同。鉴于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金融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对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进行详细地了解及掌握,现进行如下分析。

一、会计处理差异原因分析

1.重视实质的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法定性

随着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其中一项新的会计核算总则为实质重于形式,此项规则表明当交易的实质与法律形式之间存在差别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质情况进行核算与反映,而不是依靠法律形式。但是在税法中,对于此类状况的会计核算则遵循的是法定性原则,因此在企业纳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核算中,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如,在企业会计处理中,除了在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外,对于各项计提减值资产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但是在对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进行处理时,必须在经过企业的申报以及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将其作为税前列支。我国会计工作人员在对两者之间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要采用的是会计制度与税收分离的方式,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则存在差异的情况时,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主要以会计制度作为参考,在纳税处理时再根据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谨慎性的会计制度及税法据实扣除

企业会计人员在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力以及谨慎性,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损失,也就是说既不能不高估资产收益,也不能过于低估负债或费用情况。会计处理中的谨慎性原则主要指的是,当会计人员对各种不属于资产所作的计提减值准备,并且按照会计制度中计提的资产来对准备金进行控制,从而便会减少企业收益,但是若按照谨慎性原则所提取的减值准备金,在税法制度中不得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主要原因在于税法中所遵循的原则是据实扣除,简单地说就是所产生任何损失与费用只能是真实发生的,若对于损失与费用在无法确认的情况进行申报扣除则可能被认为是偷税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处理中所进行的各种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定,由于此判断不属于真实发生的事件因而在税法中不得扣除。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简单的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中可知,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根据自身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与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地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但在税法中,除了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的最低年限进行了如下规定:其中对于房屋等建筑物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20年;电子设备折旧计提最低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10年,而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计提最低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家具、工具等,计提最低年限为5年。这些规定则表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于折旧计提年限不同。除此之外,我国行业财务制度为了能够对利润进行调整,会限制企业利用折旧年限的长短,且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强制性对折旧年限进行统一规范。从而便导致企业在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确定时不得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与客观需求作出利于企业的会计处理。近年来,企业为了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改变人类生态环境以及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并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大部分企业加快对相关设备的更新速度,尤其是淘汰落后过时设备速度加快,因而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远远提前于行业标准。因此,这就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以此来激活企业的主动性与责任心,使其尽快地摆脱行业对于折旧年限的限制。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中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与发展条件,同时在环境、技术以及地域的条件下,对企业折旧年限进行公平公正的制定,旨在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企业成本及折旧。

三、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

对净残值进行预计主要指的是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主要指的是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与基础值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之间的比例。该企业的实际残值率在1-2%之间,远远低于预计残值率。同时对于不同固定资产的类别其残值率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别,例如电子设备与电缆。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对于环境要求的增加,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设备进行处理时会显著地增大其处置成本。其中低于带放射源的设备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出现绝对值成负数。因此,企业在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处理时应该根据实际处置不同类别进行会计估计,在处置的过程中即便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也会存在很大差别,因而就需要谨慎地把握资产所占比例、收入差别以及影响程度。除此之外,当固定资产全寿命使用周期结束时,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使得在会计处理中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但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调节,使会计处理方法不仅能够满足我国税收法规与国际化接轨,也能有效地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对财务会计处理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利于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真正地做到内外统一。

参考文献:

[1]刘冬梅.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3,(17):32-33.

摘要: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笔者试着从两种制度双轨并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

历年来,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核算通常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各单位均单独设置基本建设财务账套,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明细会计科目的设置与核算。2014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但依然保留基本建设账套的独立核算,以双轨制维持现有的两种会计制度的模式。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且日益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

一、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双轨制下的问题

(一)关于银行账户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下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单位指定的银行开设的单一零余额账户中,因此,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基建项目必须要与单位大帐套合并使用,进行统一的收入与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核算。目前,事业单位一般建设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账核算,按规定程序批准使用。国库零余额额度下达后根据项目进行分解,归集到各自项目的预算额度中,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财务账分开独立核算。由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账套没有独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基本户的银行账户也因根据规定进行银行账户被清理销户。单位的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源于事业单位自筹,但是,基本建设账套的银行基本户已经不存在,其自筹资金只在单位大账套进行会计科目的形式核算,资金并没有真正拨付,但是在基建账中,这部分资金又作为事业单位的自筹拨款计入资金来源中,导致一定程度的“账账不符”。此外,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实行后,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结算,需要单位大账户进行挂账、还款冲销的结算,同时,也须在基本建设账套同步反映,造成财务工作的重复劳动。

(二)关于会计核算

基本建设账套与所财务账套各自独立,在基本建设账套内根据实际承担的建设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按规定将决算情况合并纳入单位账簿和相关财务报表。基本建设设置独立账套,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均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根据项目特点及财务管理要求,自定义部分末级明细科目细化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基本建设账套核算的同时,需将财务事项在单位的大账套里同步反映。事实上,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账套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这一会计等式核算的会计内容与行政事业单位账套内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科目并不匹配,需要手工调整合并后才能填报。另外,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经常有自筹资金,其资金的核算一般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这一科目进行列支,然后再转入基建账,但是这样的核算方法势必造成资金的重复性列支,具体的会计操作中,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也经常会使财务人员产生困惑,容易导致账务混淆。

(三)关于会计报表

由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会计报表的格式也不一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表、基建借款情况表、投资包干情况表。2014年起,财政部将基本建设会计报表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保留了资金平衡表,另外设置了投资项目表、资产基本情况表、项目统计分析表。单位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也必须将基本建设账套合并纳入一并反映。由于会计等式、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对应性不够强,即便合并账也会给会计报表的填报造成很大困惑,无法真正将基建项目的会计信息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实时反映,不利于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完整的、科学的、合理的分析。

(四)关于财务内控

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能够有效约束单位的主要经济行为和关键岗位人员,确保项目执行和管理行为在良性轨道上良好的运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第81号令)及单位内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各单位基本都实行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制、监理制管理,单位内部严格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由于基本建设账套与单位本级财务账套的相对分离,其财务内控相应实施不同的内控制度和规程。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内控可能会出现思路不清晰、目标不集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相容岗位的设置、关键控制点的具体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决策等环节。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内控的设计,在层次上一样涵盖单位领导班子、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甚至单位全体职工。在流程上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而选准关键控制点是规范内控制度的核心,只有抓住关键控制点,才能有效避免内控真空。

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的必要性

(一)取消基本建设独立账套,合并至单位法人账套

目前,基建会计核算采用独立账套核算,会计科目也是单独设计,会计恒等式为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相对于其他会计制度有较大的区别,对会计人员工作“兼容性”有更高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要求基建并账,避免基建账“游离大账”。但频繁的并账工作,造成了重复的工作,多次并账也容易造成核算上的差错。此外,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支付额度统一按项目预算下达,但按照现行银行账户管理要求,涉及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其自筹资金是在单位基本结算账户,无法拨付转到基本建设银行账户(原基建银行账户已撤销),容易造成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核算交叉混淆,不易统一管理。因此,建议撤销基建项目独立账套核算制度,统一合并至单位账套内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既满足了基建项目独立核算的要求,又实现了法人账套对单位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整体反映,还减少了合并基建账带来的财务重复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与质量。

(二)对相关会计报表进行优化合并

目前,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年末需要填报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报表为《部门决算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两套报表相互交叉,数据重复统计部分较多,差异在于统计口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由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修订调整而来,总共4张表,分别为资金平衡表(01表)、投资项目表(02表)、资产基本情况表(03表)、项目统计分析表(04表),其中资金平衡表与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口径一致,但投资项目表与资产基本情况表为近年来调整报表统计口径后新增填报的。笔者认为,该套报表与《部门决算表》统计内容基本重叠,尤其投资项目表,将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所财务账形成的固定资产混在一起,无实质意义。另外,资产基本情况表与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统计内容基本一致,但统计口径不同,只需细化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即可。因此,建议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合并到部门决算表中,并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除资产情况表外的单表各自单独反映。

主要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令,

[2]《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部,

[3]做好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李国荣、陈加丽、曹国强,中国农业会计,.

破产清算已经超出了持续经营的会计基本假设,因此你可以着重讨论研究在这种破产清算情况下应当适用哪些原则,如何构建起一套合理严谨的原则框架。

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研究【摘要】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会计要素不同,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受破产法思想和持续经营会计理论思想的束缚严重,对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准确。然后在研究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变化及其对会计要素影响的基础上,重构了破产清算会计要素体系:清算资产、清算负债和清算净损益。【关键词】破产清算 会计要素 清算资产 清算负债 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会计方法研究的起点,一直受到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破产清算的大量出现,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研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注。然而,由于破产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以及相关制度环境的不完备,目前关于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的研究不仅论著较少,而且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在分析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变化的基础上,重构了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体系。一、目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一)受破产法思想的束缚严重1.直接引入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等法律概念,作为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概念(钟传家,1996)。会计学与法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由于目的不同,会计学上的概念与法律上的概念出发点是不同的,其结果也当然不同。会计学简单地使用法律概念会导致:(1)会计要素涵义的不规范。会计要素,西方亦称作财务报表要素,是为了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而设置的,因此,其概念必须规范和准确。如会计上的资产概念是严密的,而法律上的财产概念则过于笼统,不能简单地用法律上的财产概念来代替会计上的资产概念。(2)违背会计主体假设。破产债权与破产债务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将破产清算企业会计主体的“破产债务”认定为“破产债权”,显然是站在法院或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待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其结果不仅违背会计主体假设,而且很容易导致与破产清算企业本身的债权债务相混淆。(3)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不完整。破产财产与破产债务(权)并不能囊括破产清算企业的所有财产和债务。破产财产只是企业破产时清算财产一部分,清算财产还包括担保财产、抵销财产等非破产财产;同理,所谓的破产债务(权)也只是企业破产时清算债务的一部分,清算债务还包括担保债务、抵销债务等非破产债务(权)。2.照搬破产法的逻辑思路。破产清算会计理论的构建必须以破产法为指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特征和历史局限性。会计学者如果过于迷信破产法就会将破产法的缺陷带人会计领域。如根据笔者的研究,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对破产财产的前后定义就存在如下逻辑缺陷:第一步,将破产企业拥有和控制的所有财产定义为破产财产(破产法第28条);第二步,使用排除法,将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财产(如担保财产等)、依破产程序不能分配的其他财产(如福利财产等)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认为这两类财产都是非破产财产(破产法第28条、破产法第29条);第三步,得出结论,认为从第一步的破产财产中去掉第二步的非破产财产,剩余财产就是破产财产(破产法第37条)。用公式表示如下:破产财产(第一步)-非破产财产(第二步)=破产财产(第三步)可见,法律上的破产财产显然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严密的定义。与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前后定义极为相似,许多会计学者照搬破产法的逻辑思路,仅仅简单地用破产资产来代替破产财产,其结果必然也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用公式可简单表示为:破产资产(第一步)-非破产资产(第二步)=破产资产(第三步)(二)受持续经营会计理论思想的束缚严重主要表现为简单地套用持续经营会计要素的构建思路,如持续经营会计有六大会计要素,破产清算会计也相应地构建为六大会计要素,只不过在原有会计要素的基础上加上清算两字,甚至直接简单套用。其代表性观点有: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损益等六项构成(佟玉凯等,1996)。该观点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1.将资产、负债会计要素照搬下来,忽略了企业破产清算业务活动的特征对破产清算会计要素的影响,也抹煞了持续经营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资产、负债等要素的本质区别。2.将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直接保留下来,会导致如下问题:(1)无实际意义和与法律事实不符。在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的投资者①被视为企业的所有者,所有者权益也被专门用来核算其权益。然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一方面,清算组接管了企业,投资者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这时如果仍称企业的投资者为企业的所有者显然与实际不符;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破产清算企业早已资不抵债,这时仍然保留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就会出现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现象,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在企业承担的义务以其投资额为限,投资者权益为负数显然与公司法的精神不符。(2)不利于反映破产清算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当企业资不抵债时,如果仍然保留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收益增加,似乎给人一种投资者权益仍要增加的感觉,而实际上,收益增加的应该是债权人权益;同理,费用损失发生,好像给人一种投资者权益仍要减少的感觉,而实际上,费用损失发生,减少的应该是债权人权益。因此,保留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会造成投资者权益虚增虚减的幻觉,不利于反映破产清算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3)会计要素的不必要增多。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分类,这种分类应该是比较大的分类,不应该过细。如果保留了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势必要增设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清算净损益等反映破产清算企业资产变现损益、费用支付等清算成果的会计要素,这样必然导致会计要素的不必要增多,增加会计人员的工作量。3.设置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损益会计要素,容易让人得出清算收入与清算支出之间具有配比关系,清算损益就是清算收入与清算支出之间配比的结果,而实际上在破产清算企业,清算收入与清算支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用说存在配比关系。(三)对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准确主要表现在目前学者对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的研究,仅注意到了与持续经营条件下会计要素的区别,但没有对此作进一步的研究,从而导致对相关会计要素未能准确定义。其代表性的观点有: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应分为六项: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损失、清算利得(唐国平,2003)。该观点虽然注意到了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会计要素之间的衔接与区别,有较大的创新,但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1.该观点认为“清算资产是清算企业所拥有的用来清偿债务的全部资产”,然而破产企业的有些资产,如专用资产(包括福利资产、企业社团组织的资产等)和不具备变现或清偿债务能力的资产(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借项等)是不能用来清偿债务的,将这些资产排除在清算资产之外,显然不符合破产企业清算资产的实际情况。按此定义,清算资产难以核算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2.该观点认为“清算债务是清算企业所承担的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务”,然而破产企业的有些债务,如未申报及逾期申报的债务、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递延所得税贷项等是无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将这些债务排除在清算债务之外,同样不符合破产企业清算债务的实际情况。按此定义,清算债务同样难以核算破产企业的全部债务。3.该观点认为“清算净权益是清算企业投资者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然而,破产清算企业绝大多数已资不抵债,也就是说,其净资产为负数,投资者在企业已没有权益,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归企业债权人所有,此时的“清算净权益”已不再是企业投资者在企业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4.该观点认为“清算损失是清算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减少”,将清算费用也包括在清算损失之中,显然没有注意两者的区别。为了便于分清破产清算中的责任,考核清算组的工作成效,不宜把两者混在一起。二、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对象是指破产清算企业的资金运动。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企业资金运动具有循环性和资金增值性的特点不同,在破产清算状态下,企业资金从短暂的冻结状态开始运动,经过接管、变卖、清偿、分配过程,从非货币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用以偿付债务、分配剩余资产后,资金运动就终止了。可见,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企业资金运动具有非循环性、一次性和不能增值等新的特点。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的变化,必然引起会计要素的变化。会计要素设置的目的不再是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破产清算,会计核算也由动态变为静态。具体而言,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六项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都将发生如下变化:1.资产扩张停止,货币资金流量增加。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资产扩张失去了主体的内在驱动力。由于清偿债务是破产企业的主要目标,企业的各种有形与无形资产都必须尽快变现,因此,企业的货币资金流量会随着资产变现而迅速增加。2.负债额成为清算时间的减函数。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一般会保持一定的负债规模,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企业一方面由于终止经营一般不可能产生新的债务;另一方面将按照偿债顺序归还原有的债务。因此,负债规模便会随着清算时间递延而逐渐减少以至最终消失。3.“所有者权益”转变为“投资者权益”,不再具有保值增值特征而是最后一次实现或自动消失。破产清算企业的“投资者权益”是指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投资者在企业享有的经济利益,在数量上等于破产清算企业清算资产与清算负债的差额。如果清算资产小于或等于清算负债,则投资者权益为零。4.收入转变为清算收益,费用转变为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利润转变为清算净损益。持续经营条件下,收入、费用、利润等项目都是在相关性、配比性和权责发生制等原则指导下按会计期间动态核算的。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后,会计核算不再受这些会计核算原则的约束,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收入转变为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算收益,费用转变为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利润转变为清算净损益。三、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重构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该包括:清算资产、清算负债、清算净损益,其中清算净损益下再设置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和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子会计要素。(一)需要设置清算资产、清算负债会计要素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界定企业可用于偿债的资产和待偿的债务,因此需要设置清算资产与清算负债会计要素。清算资产是指破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所有资产的集合。在企业破产宣告这一时点上,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企业资产(清算资产)在数量上等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企业资产。清算资产应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其他资产、破产资产。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是指不经破产程序就可以优先分配的资产,包括担保资产、抵销资产和取回资产;其他资产是指依照破产程序不能分配的资产,包括其他专用资产和不具备变现或清偿债务能力的资产两种,其他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是企业的资产,但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由于不能用来清偿债务,所以应转作清算损失(清算净损益);破产资产是指破产企业依破产程序顺序分配的资产。破产资产依破产程序顺序分配给企业的破产负债,如有剩余,分配给企业的投资者,破产资产在数量上等于清算资产减去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和其他资产后的余额,用公式可表示为:破产资产=清算资产-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其他资产。清算负债是指破产企业所有负债的集合。在企业破产宣告这一时点上,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企业负债(清算负债)在数量上等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企业负债。清算负债应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的负债、其他负债和破产负债。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的负债,是指破产企业享有不经过破产程序优先获得清偿权利的负债,包括担保负债、抵销负债和取回负债;其他负债,是指依破产程序不能受偿的负债。其他负债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是企业的负债,但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由于不会导致企业现金流出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减损,所以应转为清算收益(清算净损益);破产负债,是指依破产程序顺序受偿的负债。破产负债按受偿顺序及破产法对其保护程度的不同,又可分为有优先权的破产负债(应付职工工资等)和普通破产负债两种。破产负债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资产中顺序受偿,前一顺序的破产负债没有受偿完毕,后一顺序的破产负债不得受偿,破产资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破产负债的,按照比例清偿。(二)需要设置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破产清算企业在界定了清算资产和清算负债后,就要变卖清算资产以清偿债务。一方面,清算资产在变现过程中会形成变现收益或损失,并要支付相关费用;另一方面,为债权人共同利益,经人民法院许可,破产企业有可能继续生产经营,这又会产生新的收益或损失。此外,投资者在破产清算企业中也可能存在权益。对这些收益、损失、费用和权益,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设置“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进行综合核算。清算净损益是指企业自破产宣告日起至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清算成果,在数量上等于破产清算企业清算资产与清算负债的差额。清算净损益下再设置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四个子会计要素。清算收益是指清算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和清算债务重新确认时以及由于其他原因而发生清算资产价值的增加和清算负债金额的减少;清算损失是指清算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和清算债务重新确认时以及由于其他原因而发生清算资产价值的减少和清算负债金额的增加;清算费用是指企业清算过程中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是指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的转入。通过设置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不仅可以全面反映和监督破产清算企业的收益、损益和费用,而且可以根据清算净损益来反映和监督破产清算企业的投资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如果清算净损益大于零,则清算净损益就是投资者权益;如果清算净损益小于零,则清算净损益就是债权人权益的减少数额。需要说明的是,清算净损益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破产清算企业的清算成果,但清算净损益与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的经营成果有着显著的区别: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经营成果全部归投资者所有,经营成果会导致投资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与企业债权人无关;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清算净损益的归属则需要根据其数额的大小进行判断:如果清算净损益大于零,则投资者享有清算成果,清算净损益会导致投资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如果清算净损益小于或等于零,则投资者不再在企业享有权益,清算净损益就是债权人权益的减少额。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重构清算资产、清算负债和清算净损益三大会计要素,其中清算净损益下再设置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和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子会计要素,对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通过设置清算资产、清算负债、清算净损益三个会计要素就可以完成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达到了既简化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又能全面反映和监督破产清算企业的清算活动全过程的目的。2.清算收益、清算损失可以反映清算资产处置过程中获取的损益,促使清算组在处置清算资产时尽可能多和快地收回资金,减少损失浪费。3.清算费用可以考核清算费用发生情况,促使清算组节约开支,降低清算成本。4.清算净损益可以明确责任,考核清算成果。因为在进入清算后,清算净损益的高低与清算组工作成效有一定的关系。为了明确责任,应该单独考核“清算净损益”,从而避免与原经营成果混同,监督、评价清算组的工作成果。注释:①此处的投资者专指股权投资者.不包括债权投资者。主要参考文献曹思源.1986.谈谈企业破产法.第1版.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葛家澍,余绪缨.1995.高级财务会计.第1版.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唐国平.2003.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研究.第1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钟传家.1996.破产会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唐国平,孙贤林.1993.会计要素及清算会计对象要素.会计研究,3佟玉凯.1996.企业清算财务会计概论.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57唐国平.2003.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研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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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毕业论文是指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会计学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学生选定课题后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可以按照以下不同标准进行划分:1、按研究对象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宏观会计论文和微观会计论文;2、按会计论文的功能划分,可分为基础理论型、应用研究型、学术争鸣型和调研报告型;3、按论文的体式不同,可分为纯理论探讨性论文、历史考证性论文、经济实证性论文、方法研究性论文、调查报告性论文、案例分析性论文和争鸣性论文。

会计对象,是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四大前提,1会计主体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

会计学,是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应用学科,可以说会计学是社会学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 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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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研究对象论文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反思与发展【内容摘要】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来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类关系,一类是法律和法律制度内部的关系,另一类是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随着知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理学受到相邻学科的冲击,因此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结合是重新认识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全新视点。【关键词】法理学 研究对象中图分类号:D920. 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 9106(2004) 03 - 0073 - 02一、我国学者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我国法理学近20 年的研究在许多问题上都取得较大进展,但在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上却基本上没有变化。从能反映这一问题的教材中可以看到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认为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和最一般规律的法学学科。例如:(l)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 、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4 月第1 版,第3 页。(2) 法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一般的法律”和“一般的法律现象”问题,包括法律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发展、形式、法律运用、权利与义务等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理。———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年6 月第1 版,第14 页。(3) 中国的法理学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民主与法制、法的制定、实施、实现、法律监督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张贵成、刘金国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8 月第1 版,第11 页。(4) 法理学当以法为研究对象,其主要内容是研究法的一般概念、范畴与原则,包括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的功能、法的类型、法的形式、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的效力、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法律意识、法治思想等,还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现等等的一般原理。———王果纯著《: 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湖南出版社,1995 年9 月第1 版,第3 页。(5) 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卓泽渊主编《: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 年11 月第1 版,第3 - 6 页。(6)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6 月第1 版,第5 页。(7) 法理学是以法的普遍适用的原理、范畴、原则、规律、价值等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8 月第1 版,第4 页。(8)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具体来说,是法律起源、本质、历史类型、法律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制定、形式、规范、作用、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律实施保证、法律的发展规律等。———刘瀚、刘兆兴、刘翠霄编著《: 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指南》,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 年1 月第1 版,第5 页。(9) 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它要研究有关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与知识。———沈宗灵主编《: 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1 月第1 版,第28 —29 页。(10)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哲学方向,法社会学方向和法的理论方向。———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1 月第1 版,第10 页。(11) 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张文显主编《: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 年10 月第1 版,第12 页。归结这些观点,对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实际有如下几种: (一) 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二) 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三) 以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 、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为研究对象;(四) 以法哲学为研究对象; (五) 以法为研究对象,其具体内容包括法律起源、本质、历史类型、法律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等。从上述罗列的几种略有不同的观点看,我国学者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有如下五种:(一) 一般法; (二) 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 (三) 法的一般理论; (四) 法律的本质和一般规律; (五) 法律的最一般规律。在这五种观点中,有三种表述谈到了法理学研究对象是法律的规律,有两种表述没有谈到规律问题,这一点可能是我国法理学者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认识有其不同之处。当然,这几种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与西方法理学流派相比较,有其突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有较为一致的认识,这就是法的共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第二,这种定位目标高远。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那么,究竟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 从宏观来看,法理学一词有着多种含义。一般来说,作为一个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它进行界定:第一,它作为“法律知73识”或“法律科学”的同义语,是在最广泛的程度上使用的,它包括法律的研究和知识;第二,它是最一般地研究法律的一门学问,即法律科学的一个分支,有别于某一法律制度的制定、阐述、解释评价和应用,是对法律的一般性研究,着重于考察法律中最普遍、最抽象、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由于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性,使得法理学的内容变得极为庞杂。正如英国法理学家哈里斯(J ·W·Harris) 风趣地指出:“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的东西。关于法律的各种各样的一般思辨都可以投入这个袋中。法律是干什么的? 法律要实现什么? 我们应重视法律吗? 对法律如何加以改进? 可以不要法律吗? 谁创制法律? 我们从哪里去找法律? 法律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赤裸裸的武力,有什么关系? 我们应遵守法律吗? 法律到底为谁服务? 等等。这些就是一般法理学所包括的问题,人们可以不管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却并不消失。”①当代美国著名的法理学家波斯纳(Richard·A·Posner) 则认为法理学是关于法律这种社会现象最基本的、最一般的和最理论化的分析。他认为法理学的问题通常包括法律是否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客观的(确定的、非个人的) 和自主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和个人的( Personal) ,法律正义的含义是什么? 法官的恰当的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司法中裁量的作用;法律的来源是什么;法律中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的作用,传统在法律中的作用;法律能否成为一种科学;法律是否进步;以及法律文本解释的麻烦②。从以上引文,我们可以看出,法学家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为两类关系,一类是法律和法律制度内部的关系,另一类是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正如美国已故法学家帕特森( E·Patterson) 所说:法理学是由法律的(of law) 一般理论和关于法律的(about law) 一般理论构成的。用这样两个命题,人们可以表明有两类法律理论和分析。一类关于法律的内在方面(internal) ,一类关于法律的外在方面(external) ③。当然,这种概括是就整个西方法理学而言的,并不是指个别法理学家体系。可以这样说,在西方国家,有多少法理学家就有多少法理学体系。因此,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水平来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法”,这是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一层次。所谓“一般法”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即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及其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的综合研究,它的结论应能解释法的一切现象。其二是指法的整个领域或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从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法理学应当以各个部门法和部门法学为基础,应是对各个部门法的总体研究,是对整个部门法学研究成果的高度概括。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是(法定) 权利。如前所述,法学的基本问题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现代法学则以权利为本位。作为法学体系最高层次的法理学应以(法定) 权利为其研究对象。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层次中,第一层次是基础,第二层次是核心。确定第一层次可以使法理学的研究在面上有个范围,以使它与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如伦理学、政治学等) 及法学其他学科(如宪法学、行政法学等) 相区别,确定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可以在点上有个中枢,使在面上所研究的对象具有一个中心。这两个层次的结合构成了完整的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发展法理学在历经上世纪的百年的演进之后,已经走向新的发展之路。从时代的世界背景看,法理学的研究兑现也要有所发展:我们当下所处的是一个整合时代,学科之间的渗透与合作成为科学发展的一个总趋势。因此,法理学在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遭受到相邻学科的入侵,学科之间的边际界限变得有些模糊,这就给法理学造成困境———难以确定纯粹属于本学科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④。或者说,传统上专属法理学研究的问题(如“法律是什么?”) ,可能会成为一个哲学、社会学或人类学探讨的问题;而一个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如“进步与代价”) 或部门法学的问题(如“犯罪与刑罚”) 也可能会纳入法理学研究的视野。以问题为中心来选择研究的方法和理论的姿态已是学科发展的一个方向,加强学科与学科之间和本学科内部的交流显得愈加重要,不同法理学流派和学说之间的渗透、吸收成为必然。法理学家们也已感受到:单靠某一学派的方法和观点,不可能完成法理学所应完成的任务。当今的法理学所需要的就是把分析法学(关于法律的概念、渊源、形式、效力的解释) 、社会学法学(关于社会和文化事实的社会学解释) 以及自然法理论中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安全、人类幸福等) 分析统一起来,建立一门联合诸法学流派的“综合法理学”。而从整个法学体系来看,法理学又居于一种非常独特的地位: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这种研究对象与人类的生活式样、理念、价值和人文的总体精神息息相关。因此,法理学总是要站在法学学科发展的最前沿来追踪、吸纳入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成就,反思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从法学的角度对各种人文思潮做出回应。在一定意义上,法理学(尤其是法哲学) 也属于研究人类精神的学问(人文科学) 之一种,与那些专注于法律的应用与操作的学科(应用法学) 是存在较大区别的。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它是建立在诸应用法学(部门法学及其应用学科) 之上的具有普遍意义、属性和职能的法学学科,其内容具有基础性、根本性、一般性、普遍性和抽象性,从而对各种应用法学给予理论上的指导,法理学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法学发展的水平。法理学研究的不发达,必然会对法学其他学科的研究产生不良的后果。因此,强化法理学的基础地位,深化法理学的研究,对于建立一国法学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发展必然所在。法理学是一门开放性的学问,这不仅是指它的对外的开放(即法理学与整个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结合) ,而且也指它对内的开放,即在法学体系之内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不断从其他学科中获取理论和方法上的资源,以丰富和完善法理学自身的理论。例如,法律制度史的研究,国内部门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等) 的研究,在某些方面有各自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它们对历史上的法和现实的法所进行的实证考察,是法理学所不可替代的。而且它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对法的本质和现实问题所作的结论,对于法理学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法理学若不与法律史、国内部门法学结合,很可能会陷入空泛和游移无根的窘境,也不能起到前导学科的作用,不能对法学其他学科予以理论上的指导。然而,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决不意味着法理学可以完全照抄、照搬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的理论,将别的学科的东西据为己有。否则,也就失去了法理学自身的特色。注释:①[英]J·哈里斯著:《法律哲学》,伦敦Butterworth 公司1980年版,第1 页。转引自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2 —3 页。②[美]A·波斯纳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序言第1 —2 页。③[美] E·帕特森著:《法理学》美国Foundation press 公司1953 年版,第2 页。转引自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 年版,第2 页。④舒国滢《: 战后德国法哲学的发展路向》《, 比较法研究》1995 年第4 期。不知道符不符合你的要求,希望有所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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