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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浪汉救助机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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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浪汉救助机制研究论文

根据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工作的特点、要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方法建议等。话说这题目有点大且虚。

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万人扩大到万人,增长了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亿元增加到近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亿元,对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亿元,比2008年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首先你要去了解 社会转型是怎么转。 然后 社会救助工作是什么。有无先进的好的model可以借鉴。这样的选题,是因为社会现状和当今社会问题(具体的还需你自己查)而提出来的(当然也需要文献参考来提供依据)。

归民政局下属的救助站管理,由救助站来帮助街头的流浪汉。对经查实确属生活无着落,流入本县的外籍流浪、乞讨人员(以流浪、乞讨为生财之道的人员除外),由民政部门在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中,给予安排返回原籍车费和途中生活费,其标准为50—500元。对经查实属外籍精神病患者流入县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书面联系县民政部门,送往精神病院治疗。其费用由民政部门承担。对经查实属本县内的精神病患者,其医疗救助办法按正府办法〔2009〕106号文件规定办理。对流落本县城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必须实施救助。由公安部门在查明被救助人员情况后,民政部门应及时救助,并劝其返家,杜绝他们在本县城流浪、乞讨。对本县有家可归的老幼病残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村(居)教育家属认真管好,不得虐待;对负有赡养、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被遗弃在街头流浪、乞讨的,视其情节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赡养、抚养人的法律责任。对离家出走的精神病患者,城管和公安部门要及时联系民政部门送精神病康复医院治疗并暂时救助,待病情稳定查明其家庭住址或单位后,通知其居住所在地有关单位协商处理,留院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其家属或所在地区相关责任部门承担。对经查实确属无家属或单位认领的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医疗救助和交缴医保金。对好逸恶劳,专以乞讨为生或以乞讨为生财之道,违法尚不够治安管理处罚的乞讨人员,民政局应将其讨要的全部收入没收归公,并对此类人员实行建立档案管理。救助站接待救助人员流程:一、救助原则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对求助人员进行甄别,为符合救助条件人员提供暂时食宿,进行管理教育,帮助其返回住所地,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救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自愿救助、无偿受助的原则。二、接待和接收救助站全天24小时接待、接收求助人员。1.对来站求助人员,解释有关救助规定并解答疑问,登记求助人员情况表。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要求填写救助申请表,无能力填写的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在表中注明、由求助人员签字或按指印。三、安全检查和财物管理求助人员受助后,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安全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需由工作人员代管的,填写物品保管表,给予暂时保管,离站时领回。四、询问和联系受助人员进站后24小时内,必须对其进行询问,询问情况在求助人员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根据询问情况作出处理意见:1.对不符合救助规定的终止救助,告知其理由后劝导离站。2.发现受助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报告公安部门处理。3.符合救助条件的,有亲友或单位联系的,帮助联系其亲属或单位;无亲友或单位联系的,与其户口所在地联系。4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查明亲属或所在单位,也无法查明其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上领导研究处理。五、管理1.受助人员入住后,救助站为其提供食宿。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向受助人员发放生活必需品,并告知站内有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全有序。2.对受助人员有伤病的,询问病情后予以登记,根据情况予以诊治。发现朋传染病、精神病的,采取隔离措施及时送指定医院医治。3.助人员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工作人员应及时送医院救助。4.工作人员发现受助人员有自杀、自残行为的应立即制止,详细记录事情经过,做好看护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积极做好疏导工作,使其放弃自杀、自残念头,并及时与他们的亲属、单位或流入地政府取得联系接回。5.工作人员发现助人员打架、闹事的应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报公安部门协助处理。6.受助人员在站内死亡的应立即向站领导及上级科室报告,并报公安部门查实备案,根据情况依法处理。六、离站1.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或根据救助需求结束后,应当及时离站,无正当理由不离站的应当终止救助。2.未成年人、行为能力差的残疾人、或者行动不便的人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经亲属、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领回、无法领回的,站工作人员根据情况送到原籍民政部门协助处理。法律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城市机制研究论文

城市相互作用关系的一种新模式——近域城市整合研究王士君 高 群 王 丹摘要 市场机制下的生产要素流动以及经济发展全球化、区域集团化的走向,改变了近域城市间要么行政协调、要么纯粹竞争的传统相互关系,代之以“整合并共同繁荣 ”这一新的发展模式。以前期实证研究为基础 ,从理论上论述了城市整合的背景、理论内涵和城市不整合的状态特征 指出制度创新、生产要素互补、企业集团化 、统一市场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共享共建是近域城市整合的动力机制和“结节点”同时还提出了“成长三角” 、 “雁行式” 、 “多极式” 、“双核式”等近域城市整合发展模式 。关 健 词 城市 整合 模式1“近域城市整合”的提出及理论内涵城市间距离缩短 ,大城市群崛起并左右区域经济,这是近年我国区域与城市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新特点。目前 ,我 国有 大城 市 万 人 口 以 上个川 ,在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与现代化交通通讯手段的双重推动下 ,形成了诸如京津唐 华北 、沪宁杭 华东 、辽 中南 辽宁 、成渝原 四 川 、深广 广东 、厦泉漳 福建 、青济 山东 、长吉 吉林 、哈大齐 黑龙江 等众多城市群。这些 由地域邻近的两 、三个大城市为主体组成的大城市群—即近域大城市,是区域存量资本和生产要素高度集聚的地区,是区域未来发展的生长点和增长极。然而 ,与城市群崛起的同时, “过分追求局部利益而忽视甚至破坏整体持续发展 ’ , ,也成为当前我国区域与城市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大城市聚集地 区 ,受局部利益驱动 ,城市间相互作用的负面后果更为严重 。在世界经济日益走向区域化 、集团化的今天 ,大城市间这种不整合关系,不但严重制约 了城市 自身的发展 ,也破坏了相关区域的发展。因此 ,探讨区域城市群体的整合机制和模式 ,促进地区合作关系的形成 ,成为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前沿性的问题。“整合”一词 源于 地质学 英文为或者 ’ ,现 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 、经济学的研究。 “社会整合”是指调整社会中不同因素的矛盾、冲突和纠葛,使之纳入统一体系的过程川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各分立而又有联系的单位通过相互适应,遵循相 同的行 为规范 ,从而达到团结一致 ,形成一个均衡的体系 “文化整合”是指相异的或矛盾的文化特质在相互适应以后形成的一种和谐的文化体系 “经济整合”是指对产业结构 、经济的组织结构等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和重组 ,提高产业的集约化程度、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优势互补 ,从而增强竞争力 。而“近域城市整合”则是指地域毗邻的城市间,建立在合作、竞争和控制三维框架下 的动态 的、可调控的可持续发 展过 程。“整”是“合”的前提 , “合”是“整 ”的结果 , “整 ”是开始,“合”是相对的、暂时的均衡。而“整”与“合”所产生的效应即是“发展 ” ,发展是整合的最终 目标。城市是 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的复合体,城市整合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 。 群体中的城市彼此都存在差异 ,差异的存在是整合的内在基础 。基于差异的整合,是城市相互作用从无序到有序、从无机到有机、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最佳方式。城市的整合基于互补和共享 ,是以多元主体和异质性因素的存在为前提的。整合并不抑制多元状态 ,而是增进多元主体和各种异质性因素的交往和联系。整合是拓宽城市生长点和生存空间的切入点 ,是对现存城市关系格局 的一种 突破。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 、彼此联系 、协同作用 ,在空间形态上就表现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点一轴一面系统的融合。通过整合不仅可以改变城市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同时也能够改变和塑造城市自身,整合是形成有序结构和网络化的必要途径 ,是寻求城市间固有的规律性的手段 。 当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每个城市都追求自身利益 ,都想扩大 自己的影响范围。这是整合的障碍 ,也是整合发展的意义所在。也正 因为此 ,整合发展中的宏观调控 、规划或计划协调手段必不可少。无论是区域 ,还是城市,在很大程度上 ,整合是一种政府行为。因为城市 间的排斥、竞争和磨擦需要整体的调控以及必要的约束和限制。 “协调”和“一体化 ”这两个概念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替代“整合”一词 ,但是“整合”比这两个概念更具包容力、灵活性和力度。整合包括被整合者的相互协调 ,但不限于协调 ,它还包括磨合、调控、约束甚至 限制。整合并不排斥竞争,如果整合方式合理 ,合作与竞争都是形成有序的积极因素。在整合过程中,竞争的一般概念必须深化拓宽。 “竞争”一词 的丁文词源意为“共 同追求” ,这一涵义更相似于合作的概念 ,而不是冲突性的对抗行为这一狭隘的概念。合理的竞争能促进专业化和创新发展 ,但是不受控制的竞争 盲 目竞争行为会阻碍协调 ,过多的控制又会抑制创新 ,三者都适度才会在整合中形成 良性循环。2 近域城市整合的动力机制和“结节点”,在经济活动中,城市之间的相互影响或依存关系不是暂时的,而是连续不断的,他们的相互作用动静结合、反复进行。每个城市都会发现他们处于一种类似的“囚徒的困境” ,不整合的发展方式将使各方的整体利益受损。如果存在一个相互沟通的渠道 ,那么对城市群体来说,合作意向是各方的最佳选择 。在无限次“博弈”的过程中,各方都有机会影响竞争对手的行为 ,只要各方都关心未来的收益 ,那么不整合所产生的后果就足以说服各方采取有效的策略,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对待整合,城市群体中的各方就会取得最优效益。各方的着眼点应是他们在整个过程中的总体利益而不是某一阶段的局部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整合的目标是总体利益和各自利益都较大。要实现这一 目标需建立针对 目标的分析评价反馈系统和实施管理协调系统 ,通过这两个系统的引导与制约使 目标与结节点 推动因子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断深化,从而使整合的过程不断深化。在这个大的系统中,会不断的有新的结节点加入整合过程 ,目标也处于经常的更新之中,整合的目标和结节点都是在不断变化 中的要素,分析评价反馈系统和实施管理协调系统也相应的不断升级优化,这其中包含着保证整合进行的触发机制和整体协调机制。近域大城市之间的整合必须构建这样的作用机制才能保证整合的有序进行。这里的“结节点 ”实质是指城市整合的切入点,既有要素含义 ,又有空间区位意义 。因为在现有条件下 ,近域大城市的整合很难 自发形成,必须在制度、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动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凸显整合的结点 ,也就是探索城市间协作、交流 、发展的生长点 ,城市间进行整合的“锲合点 ” 。它们可以是城市之间通过交流而产生的具有进一步扩散价值和作用的推动性政策、推动性产业和特殊的地域。 “结节点”不仅使城市 自身获益 ,也使城市群体的发展水平提高,其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于整个城市群体。如制度上的创新 、生产要素的互补 、企业的集团化 、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共享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从地域上看,城市的边缘区 、城市群体间共享性的基础设施所在地等已经在发挥整合结节点的作用。制度创新制度确定了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则 ,主要包括政策和体制两个方面。我 国的大城市仍 以单位所有制 、就业终身制等传统的社会体制维持社会的运作,社会体制滞后于经济发展。因此 ,应通过职能分工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城市的调控和管理体制、财税体制、户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具有更高运行效率的经济运作机制和社会组织机制 ,来打破城市之间要素流动不畅的局面 ,创造更有力的制度环境,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态势,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期城市间经济关系的整合所必须的,也是首先需要解决的 。生产要素互补在城市群体中,由于资源享赋的差异 ,各城市在生产要素方面往往存在一定的互补,某些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初级生产要素上比较丰富,如 自然资源、初级劳动力资源等 ,某些城市的高级生产要素较有优势,如资本、高级技术人才、科教机构 、现代化的交通通讯网络等。城市间通过推动生产要素的互补 ,加速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合理配置 ,从而使生产要素得到高效利用 。企业集团化改革开放以来 ,企业 已经逐渐成为独立的市场行为主体和区域经济的运行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企业集团可以逐渐发展成为城市之 间连接的桥梁。企业集团可以股权、资金 、技术、销售为纽带 ,统一控制与支配企业的生产经营 ,采取多种联合形式,有效的突破城市 间的行政壁垒 ,解决城市群体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 ,通过存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方式推动国有资产从劣势企业 向优势企业转移,形成跨城市、多方位、多层次的协作 ,促进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和城市主导产业在城市间的相互渗透 ,建立产业间的密切联系 ,构造更为灵活的产业体系,在互动互补 的过 程 中实 现 各城 市 主 导 产业 的共 同发展 。从而达到经济整合发展的目的。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近域大城市群体可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凭借市场机制的作用协调城市间的经济社会活动 ,谋求共同发展。市场发育成熟、市场体系健全 、市场规则合理 ,城市群体内外的资源才能得到优化配置。这个市场体系应包括各种生产要素,其 中最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和人才市场。因为一个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对整合经济条件各异的大城市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有利于城市群体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 ,人才的 自由流动有助于实现各城市在市场上的效率和公平。共享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城市的空间格局具引导作用 ,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都涉及较大的区域范围而不仅仅局限于市区或城市本身。科学、高效率的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设以及 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城市群体的持续 、健康、快速发展非常重要。基础设施与生态的共建和共享使各城市共同分担责任和利益 ,摆脱仅从 自身利益 出发的局限性,避免了不合作的方式使各方的整体利益都受到损害。3 城市间不整合的状态特征城市经济职能趋同,分工不合理 ,产业同构化长期的行政壁垒阻碍城市间的横向联系以及同一区域资源结构的相似性,是造成城市工业结构雷同、产品结构类似、技术结构相同的主要原因。城市之间普遍缺乏合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 ,城市之间重复建设并争原料、争市场 ,从而导致城市分工不明确 在城市开发区建设方面也表现 出专业化不 明显的特征 ,对产业配置缺乏宏观调控 ,各种类型的开发区结构雷同。这些现象总体上导致城市经济职能趋同、分工不合理 、产业 同构化 ,因而整个城市群体的发展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 ,难以发挥整体效应。城市群体内市场屏障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市场体制尚不完善 ,市场的作用 尚未达到理性水平 ,其在生产、管理和流通领域中的基础作用受到 限制 ,实际上各城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封锁和割据。市场的分割使竞争力本就脆弱的国内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提高 ,由此带来 巨大的经济损失。僵硬的行政区域管理系统人为地将经济活动束缚在按行政隶属的条块中,导致经济的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各城市作为独立的行政区 ,为追求 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往往采取行政手段实施地方保护 ,直接干预经济而不考虑整个区域的经济环境 在外 向型经济中各自为战,在吸引外资和引进项 目上竞相低价恶性竞争,从而损害了城市群体的整体利益。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由于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大城市的集聚和迅速扩张 ,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干预大大加强 ,人地矛盾日趋激烈 ,而且各个大城市的经济结构大多 向重型化发展 ,长期以来环境的治理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使本来就很脆弱的城市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尤其是市际的交叉污染相互扩散导致环境污染加剧 ,往往造成区域整体环境质量下降。如辽中南城市群的工业废气排放不仅造成低层大气污染 ,还形成酸雨危及东北地区各省 长江三角洲素以“江南水乡”著称,但京杭大运河、淮河污染和太湖富营养化的问题已经危及城市居民的饮用水,苏州、无锡、常州市内河道早 已鱼虾绝迹 地面水源严重污染 过量开采地下水也造成区域性大面积地下水漏斗和极为严重的地面沉降现象。缺乏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城市规划自成一体各城市的城市规划多以 自身行政区范围为界 ,往往不考虑区域整体发展状态 ,追求 自成体系,各大城市间缺乏应有的整合。这样既难以保持和发扬各城市的特色和优势,也难以形成整体区域经济网络。城市规划着重于条条 ,缺乏有效处理块与块 、条与块之间建设发展问题的协调机制 ,使区域发展 中的许多现实间题得不到解决 。交通网络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大城市的交通通讯情况 比中小城市发达 ,但是由于各地交通网络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仍 旧难以满足城市群体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需求。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体内虽然拥有水运 、铁路、公路 、航空和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 ,交通线网密度和运量在全国同类区域中均为最高,但仍远远落后于本地 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 ,在综合交通运输网建设 中忽视了内河航运的统一规划 ,不但使水运的优势没能充分发挥而且使交通体系整体上难以形成网络。交通设施的建设往往未充分考虑城市群体发展的整体利益 川 。又如湖南黄花国际机场建在长沙市最北端, 增加了株洲 湘潭两市市民共享这一基础设施的难度 。企业规模偏小 ,组织结构封闭大中型企业本应在城市群体中发挥规模优势,组织产业链条和产品链条 ,但是绝大部分企业将科研 、生产 、销售以及社会服务功能都集 中于一体,企业组织结构呈现“大而全 ”的高度封闭性 ,降低 了企业对地方的经济联系和生产的社会化水平 同时 ,受部门和地方利益的制约,企业不同所属关系形成各自的利益群体 ,企业的联系与协作仍然局限于本部门和本地区 ,不注重城市群体内企业的有效和合理的经济联系 。以上这些不整合状态已经构成大城市群体健康发展的突出障碍 ,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4城市整合发展的一般模式“成长三角”整合发展模式”“成长三角”模式下的诸城市群体 ,不仅在结构形态上表现为“三角形 ” ,而且在经济发展上 由于城市规模和实力的不同也形成了以一个主角带动两个副角的稳定结构。典型的“成长三角”整合模式的城市群体有 长沙一株洲一湘潭 ,厦 门一泉州一漳州 ,武汉一宜 昌一襄樊 ,哈尔滨一大庆一齐 齐 哈 尔等。三角结构中,长沙、武汉 、哈尔滨、厦 门等,或为首府城市或为区域的经济中心 ,无论在政治地位还是社会文化发展水平,都远高于其副角城市 ,因此 ,在城市群体的整合发展过程中,主角城市可充分利用科技和人力资源优势发展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 ,对于不适宜发展的产业或基础不好的产业可主动转移向副角。整合的重点在于改变城市功能趋同、城市间分工不明确 、 “大而全 ”的工业发展的历史烙印,通过职能更新 ,树立主角城市的形象 ,重点发展都市旅游业 、信息产业 、金融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较高层次的产业结构 副角城市可通过突 出发展在全国乃至世界居优势地位的专业化部门巩固“成长三角”的产业实力 ‘ 。“雁行 ”整合发展模式 “雁行”整合发展模式的结构是以核心城市作为整个城市群体的“发 展极 ” ,以铁路 、公 路 、海路 、河路 、航空构成交通框架,以其他不同功能和规模的大城市为“协调极” ,形成高层次的、整体的经济网络和新型的地域生产力关系。城市群体共有的文化底蕴和城市间文化的认同与融合对于城市群体社会经济整合十分有利,并且城市之间的经济联合与协作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 “发展极 ”位于城市群体整合发展的“领头雁 ”位置 ,负责引导人流 、物流 、资金流 、信息流在整个城市群体中的互动运行,同时,作为创新区 ,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观念创新等,不断的向其他大城市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观念 发展极 与其他大城市形成一定的分工体系和发展梯度 ,从而在整合的过程中,有利于人流、物流 、资金流、信息流的增值循环 ‘ 。 “雁行”整合发展模式的典型大城市群体有 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体包括包括上海 、南京、杭州 、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此七大城市分属三个省级行政区管辖 以沈阳为核心的辽东半岛城市群体,包括沈阳 、大连、鞍山、抚顺 、本溪 、辽阳 以青岛为核心的山东半岛城市群体,包括青岛、济南 、淄博、潍坊、烟台以郑州为核心的河南城市群体,包括郑州、洛阳、开封 、平顶山、新乡 。“多极式”整合发展模式 “多极式 ”整合发展模式以香港、广州 、深圳 、澳门所形成的珠江三角洲大城市群体最为典型 ,城市之间存在强大的吸引力和制衡关系,是一种多极化的格局。港澳和深穗之 间的合作 已有 良好的基础 ,但“前店后厂”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群体经济发展的需要 ,必须展开全方位的整合。因为港澳地区有大量广东移民,在文化上同深穗存在紧密的血缘联系,四大城市也各有优势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有着较为成熟的市场体制并且拥有大量高级管理 、技术人才 澳门虽地域狭小,但在旅游博彩服务业方面已取得相当成功的经验 ,而且澳门有“欧洲咨讯中心”之称,可双 向传播欧洲与澳门周边地区的经济文化信息 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 中心,虽然与香港相比实力较为逊色 ,但其作为政治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的作用也是香港不可替代的,在基础研究和高科技的研发方面也拥有雄厚的科研力量和专业人才 深圳是群体中的第三大城市 ,虽然基础科研力量并不雄厚 ,但 由于机制灵活和政策的优惠,高新技术产业却相对发达 。所以 ,可在港、澳 、深、穗之间建立协调管理机制 ,协调有关各方的基础设施、环保及产业结构等各种问题 ,特别是各大城市之间的竞争关系。香港、澳门发挥其国际化优势 ,为整个城市群体筹集资金 ,开拓国际市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建设国际化的信息网络为主导 在工业 、科技、文教、国内交通方面以广州为主导 ,发挥广州作为华南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的地理 、历史优势 深圳则致力于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先锋。“双核”整合发展模式在“双核 ”整合发展模式 中,随着高速公路等现代交通通讯的进步 ,城市在空间上距离缩短 ,而且两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也 比较类似 和接近。问题在于各城市的单干思想 比较强烈,整合愿望淡薄。但是面临共同的困境如 资金不足 、资源曦乏 、基础设施滞后等等,单独解决这些问题 ,两市都力不从心。如果整合解决共同性 问题 ,把整合深入到各个层面 、各个环节中,发挥整体优势,两市都将从中受益。因此 ,顺从发展的客观要求,人为地促进整合进程 ,将大大加快城市群体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双核型整合发展模式中,中心和副中心之 间的整合实际上是区域 间的整合,两市的整合可以带动区域的整合。由于两市发展水平接近 ,在这种双核型城市格局中,关键在于打破条块分割 ,促进城市互补 ,特别是 目前相对较弱的城市的具体定位和策略选择 ,正确的处理与中心城市在发展中的优势互补新型合作关系。通过副中心城市的超常规发展 ,促使 “双核牵引”的崭新格局形成 ” 。与其他模式相 比, “双核 ”整合发展的关键在于改变两市孤立发展的状态,使彼此的毗邻状态成为区位的优势 ,而不是制约。从整体角度调整和重组产业的布局 ,逐步确立城市经济综合体中的主导产业群体,形成两市之间多维度的产业转移、传递和互动。 “双核”整合发展模式的典型大城市群体有 北京一天津 ,成都一重庆 ,长春一吉林 ,石家庄一保定等等。参考文献【1】 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 〔 」北京 统计 出版社,【2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 目建议 面对 世纪我国城市化新形势,要重视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国家 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会简报,

城市形象的整合营销沟通。2003年底,韩国广告学会向汉城市政府提交了《21世纪一流城市的汉城城市营销战略研究规划方案》,被汉城市政府采纳。从2004年开始,汉城的城市营销,重点是城市形象营销,开始逐步进入规范的整合营销沟通阶段。规划方案对目标受众的媒体接触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诸如城市品牌推广、汽车使用制度宣传及清溪川复原工程的宣传等方面,都设计和实施了成功的整合营销实践。值得一提的是,除常规的公关、广告、推销、促销等沟通手段的整合,汉城还发展了城市宣传大使这一城市形象营销新手段,使城市整合营销沟通更具活力和效果。2003年1月15日,汉城市聘任13位著名人士为汉城市宣传大使。 节事营销。创造或利用节事开展城市营销,是汉城城市营销的一大特色。汉城的节事活动主题多样、举办频繁,市民的参与热情也很高。节事活动包括汉城文化节、汉城市民月、清溪川庆典等。 会展营销。会展业是汉城市政府着力培养的新型产业。汉城致力于打造世界级国际会议举办城市的形象。从国际会议举办次数来看,2001年汉城市名列世界第8位。到2012年,还约有100余场次大型国际会议已确定或协商在汉城召开。 广告与公关宣传。汉城在广告和公共关系方面积极投入,在国内外媒体也有一定的广告投放。同时,在公共关系方面也很重视,如每年举办“汉城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面向市民和外国人展开,获奖作品集结出版,成为宣传汉城的重要资料。汉城的城市营销还特别注重海内外的媒体公关宣传。如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赞助专栏,定期播出有关汉城正面形象的报道等。 文化体育合作营销。主要举措有汉城市与职业足球队“FC汉城”的合作,“Hi Seoul”城市品牌与汉城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营销以及其他体育合作营销。如2003年9月,李明博市长被接纳为汉城职业篮球队“三星Thundus队”的球迷队名誉队员。 网络城市营销。目前,汉城具有典型营销功能的网站就是汉城特别市弘报规划局所建设和维护的汉城在线网站和“数字汉城”。值得一提的是汉城的网络服务基础设施。2003年2月,历时3年、投入92亿韩元预算的汉城市电子网络正式开通,标志着汉城已建成世界领先的城市专用高速信息网。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5]王志勇.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06,(05).

[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杨保军:我国城市化概述杨保军:大家好,今天借这个机会,利用一点时间跟大家一块探讨一下中国的城市化。 一、城市化的概念。 什么是城市化?这个问题跟在座各位有关,因为我们房地产开发实际上是要提供住房给大家住的,并且主要是给城里人住,在农村还不存在房地产市场。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不同的学科是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城市化的,比如社会学更关注城市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人口学家关注的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经济学主要研究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集聚过程;地理学关注经济区位向城市的集中过程。综合起来看,城市化应该体现四个方面特征:第一是人口和非农活动向城市的转型、集中、强化和分异;第二是城市景观的地域推进;第三是城市的经济、社会、技术变革的扩散;第四是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城市价值观念的扩散。说到这,我们就可以想一想,事实上我们房地产商提供的产品是什么?我觉得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个建筑产品。 城市化用什么来度量它?就是城市化水平,它的计算就是城市人口除以总人口,城市化在推进过程当中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是城市化水平在30%以下,这个阶段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中期阶段是城市化水平在30%至70%,这是一个加速的阶段,我们中国目前就处在这样一个加速的阶段;后期阶段就基本上稳定了,城市化水平在70%至90%。 回顾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历程,从政府的态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0年以前,基本上就是抑制,当时我国走的是一条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建国以后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政府努力推动工业化,但是我们的工业化不是和城市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工业虽然发展了,但是城市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到1980年代,学界在积极探讨、推动,而政府持一种观望的态度,当时的红头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城市化这样的术语;1990年代,转变为推进和积极的支持。目前我们国内的基本状况是,从1978年以来到现在,城市化水平从%提高到2001年的%,到去年是39%。当然我们国家的城市化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大家通常说到的问题有:城市化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阶段;城市体系的宏观布局、规模、结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缺乏在全球经济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性大都市;城镇密集地区各类城市功能分工不明确,结构趋同;广大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不足,现有城镇的要素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弱;城镇质量和管理水平不高,小城镇数量偏多、规模偏小。 城市化进展快慢跟动力机制有关。改革开放前我们国家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主要是政治因素为主导,政治因素没有办法提供连续的、强大的动力。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发生了变化,国家超经济强制因素的减少以及市场因素的增加,导致城市化快速发展,其动力因素有四个方面:一个是农村工业化,一个是比较利益驱动,一个是农村剩余贡献,一个是制度变迁促进。 二、城市化道路 针对国家城市化道路,学术界曾经有过许多争论,归纳起来有主张走小城镇的道路,这主要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第二种是主张重点发展中等城市,因为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毛病,小城市有小城市的不足,这属于折衷的思路;还有一种就是主张搞大城市,这主要是从聚集经济角度出发;还有就是大中小城市共同发展;此外,还有主张重点发展中小城市,主张重点发展大城市与小城镇等观点,各种观点都有各自的若干理由。从模式上有提出要走持续发展的道路,有提出来要把区域经济与城市化融合,有提出来要根据地域的特征来确定自己的不同模式,也有提出来要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因为大中小不是我们说了算的。 尽管有很多争论,但是最终国家制定的政策在16大报告当中表述得十分清楚,16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们选择的道路一定是要符合中国国情的。我们的国情是什么?就是农村人口规模大,经济相对落后,资源相对贫乏,地区差别大。在这种国情下,照搬国外的模式显然行不通。这个政策有几个含义,第一就是要适度城市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第二就是大城市是作为骨干的,中小城市是作为主体的,小城镇是作为基础的。在推进方式上,则强调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有机结合,要多渠道、多元化、多模式地推进。 经过论证,我们认为这条道路是可行的。总的来看,适当加大大城市的发展,增加大城市的数量,是完全可行的。中小城市数量已经很多了,但是平均的规模不大,应该控制数量、扩大规模、提高素质。中西部城市有所不同,它主要是大中小这三者之间脱节,另外城和乡之间也脱节,所以它应该关注中等城市的发展,通过完善大和小之间的过渡环节,来健全城镇体系。 有几个关于城市化方面的误区需要在认识上加以澄清。第一个误区就是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城市发展必然就会引发“城市病”。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城市认识的加深,如果规划得当的话,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防止或者缓解城市病的;第二就是认为必须要控制大城市的发展。第三就是均衡论,认为城市化结果应当均衡分布。事实上均衡是一种理想的追求,城市化更应该考虑地理基础、发展阶段和生态条件的差异性。 三、世界城市化特征与趋势。 二战以后,世界城市化表现为四个特征:第一,发展中国家是世界城市化的主动力;第二,城市化水平最高的还是欧美发达国家;第三,大城市的规模和数量增长明显,而且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非常突出;第四,出现了多个大都市连绵带,也出现一些全球性的城市。 发达国家的城市在这个阶段又有哪些特征呢?第一,城市经济已实现制造业向服务业的转变,在这个阶段它的办公、写字楼的需求会显著增加;第二,第三产业当中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就是传统服务业下降,但是生产性服务业上升;第三,城市人口增长不再是自然增长,而主要是来自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和国际移民;第四,世界资源向发达国家的城市集中,纽约、伦敦、东京成为世界经济中心。 我们看看这张图,这是全球夜间景象,越亮的地方说明城市经济越发达。从全世界范围内看,出现了六个大都市连绵带,这也是经济最具有活力的区域。记得潘石屹曾经说过一段话,多年前他在北京选择地块开发楼盘,很久拿不定主意,开着车满北京选地。晚上也开车转,突然发现东边晚上灯光最亮,就决定在那里盖楼,这就是后来的现代城。这种决策是有一定道理的。世界城市越来越重要,根据学者研究认为目前有6个:东京、洛杉矶、伦敦、巴黎、芝加哥。 在这个阶段,发展中国家具有什么特征呢?第一,仍是世界城市化的主要动力;第二,一批全球性城市将可能出现,并成为世界经济重要中心;第三,知识和技术资源的意义更为关键;第四,一些传统的发展因素的状况和变化,仍然继续影响着城市形态的演变,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新经济因素左右一个城市的发展,传统的一些要素还在发挥作用;第五就是政府的财政能力较低,这将继续制约着城市解决其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 我们看一下国外两种城市化演进模式,一种是欧美模式,属于市场主导型城市化。它的城市化与市场化、工业化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是工业发展、社会分工和市场细化的自然结果。从城市的规模结构看,各国因资源条件不同而有差异,如英国、美国、日本以大城市为主,而德国、荷兰、奥地利以中小城市为主。在其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突出,值得我们吸取教训。还有一种就是墨印模式,属于政治主导型城市化。由于实行赶超战略,在政府主导下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城市化推进速度过快,城市发展缺乏经济基础,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应吸取国外经验教训,以市场为主导,同时加强政府引导。 四、我国城市化轨迹与特征 我国城市化轨迹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1949年至1957年是起步期,比较正常,平缓上升;1958年至1965年是动荡期,大起大落; 1966年至1978年基本上是停滞期;1978年至1984年是恢复发展期;1985年至1992年是平稳发展期;1993年以后是加速发展期。 动力机制的演变也发生一些变化:首先,改革开放前农业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城市化的最基本因素;其次,在特定的发展环境下,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经历了一个与国际经验相偏离、后来又慢慢接近的过程;第三,城市化滞后和第三产业低水平互为因果;第四,政策因素对城市化的影响非常大;第五,改革开放以前,市场机制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长期受到抑制。 我国城市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第一,已经进入加速阶段;第二,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从省一级来看,城市化水平在50%至70%的有广东、辽宁、黑龙江,40%至50%的有吉林、内蒙、江苏、浙江、福建、湖北,30至40%的有山东、陕西、山西、宁夏、重庆、青海、新疆、海南,30%以下的有河北、河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甘肃、西藏(这是前两年的数据,现在都有所提高)。第三,各类城镇均得到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城镇体系。第四,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珠三角就有1741万外来务工人员;第五,小城镇发展迅速,积极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第六,国家、民间、外资共同推动,呈现出动力主体多元化特征。第七,区域经济发展优势显现,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密集区逐步形成并扩大,形成区域联动之势。 目前需要关注的一些问题是:制约城市化的制度障碍仍然存在;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重视数量、规模,轻视质量和内涵;包括一些形象工程、盲目扩大行政区等不恰当的行为;小城镇有贪多、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倾向;城市发展缺乏区域整体协调,横向联系比较薄弱,区域经济的一体化程度比较低;准城市人口数量大,市民化任务十分艰巨。 五、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关系。 新型工业化有别于传统工业化。在今后的发展中,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将互为前提,相伴相随,共同构成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两条主旋律。城市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又是一个发展动力。工业化要有效促进城市化,应该有四个条件:第一就是工业化水平要不断提高;第二是产业结构要递次升级,就是由轻到重、再到第三产业;第三是企业的规模化与专业化发展;第四是大众的广泛参与。具备了这四个条件,二者之间就会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回忆一下我们国家从解放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我们走的是非城市化的工业化道路,如山、散、洞,结果,工业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城市化依然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后到1990年代中期,我们实际上做的是产业结构补足性的调整期,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始实现初步结合;1990年代中期以来又重新进入了新一轮重工业化过程中,正如我们看到的,许多钢铁、炼油项目都在上马。 加快城市化还需要我们的制度创新。比如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口流动制度,这个制度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始推动;第二是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落实9年义务教育;第三是完善城市土地市场机制;第四是建立适应于创新社会的政府职能框架;第五是关注城市贫困,减少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矛盾积累。 六、城市化与区域经济的关系 可以肯定地说,两者呈现正相关关系,或者呈同步增长趋势。看看这张国内的夜间景象图就会发现,越亮的地方就是越发达的地区,大面积的亮块就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育程度较高。由于地理条件、资源环境、历史文化、发展基础和阶段等的差异,我国不同区域的发展模式也有各自的特点,目前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大区域有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这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将比单个的城市更具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我们可以看到东部沿海一带这种区域经济的优势比较明显,而西部地区往往是以点带面的形式,所以若在西部投资,一般来说就是选择中心城市的多,而它下面的中小城市市场需求和经济实力就明显要弱得多。 以制造也为例,我国有16个工业增加值超过千亿元的城市,其中长三角占7个,珠三角占3个,东北占1个,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的城市榜上无名。 第七,城市化发展预测。 国家制定“十五”计划时,有关部门曾做过研究,预测到2015年左右,我们国家设市城市将达到800个,建设镇数量则略有减少,转移亿农村人口,百万人口城市的集中度提高。规模结构将会发生一些变化,超大城市从11个增加到20个,特大城市由23个增加到35个,大城市由44个增加到60个,中小城市由588个增加到650个;城市群也将出现较大的发展,其中珠三角、长三角是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就是京津塘、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厦漳泉,长株潭,河南中部、四川盆地、长江中游等城市群。从城市化质量方面说,将出现社会稳定、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 不久前,中国工程院的一项研究表明,1978年至2002年,城市化率与工业增加值线性相关系数为%,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系数为98%,因此选择后者来建构预测模型。根据第三产业和城市化的相关模型预测,到2010年城市化率为53%(误差为正负个百分点),年均增加至个百分点;2020年城市化率为64%(误差为正负个百分点),年均增加至个百分点。这里我们不妨对照一下国际经验,在城市化加速期,日本年均提高个百分点,韩国年均提高个百分点。 八、城市化战略的政策着力点 适度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着力:第一,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二,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公民的迁移和择业自由,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合理的有序流动。比如说珠三角有近两千万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想留下来,但是由于制度障碍,难以本地化,所以只能回到农村。如果政策障碍得以消除,他们能合法地转变成市民,则会促进城市化进程,也会带动市场需求。第三,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排除农民变市民的障碍;第四,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第五,引导产业、就业结构重组;第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条件;第七,加紧编制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引导要素合理有序流动;第八,多元化筹资,探索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机制。网上还有很多,很容易搜到的,呵呵。

社会救助精准化机制研究论文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时期推动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把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主要矛盾,把生活宽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支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已基本解决。而生活宽裕是农民一直向往但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说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试点中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仅覆盖约20% 的人,而且筹资水平低。其三,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 以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型社会。而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处于过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是国家针对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采取应急措施。在对待贫困户方面, 国家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帮助发展生产。同时,为解决贫困者的生活问题,部分地区开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但全国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参差不齐,如北京、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虽然也在部分地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但还没完全实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2004年我国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为488万人,不到需要保障人口总数的3%。二是五保供养制度。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予以法规确认的制度。到200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万人、敬老院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万人。从保障的程度上来看, 五保老人年平均五保金1200元,但因各地财力不足, 实际到位一般只有800元左右,三是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早在1986年前后,各地就陆续展开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全国基本上都已开展此项工作,由于社会及制度等多方面原因, 在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是很完善。几经起落,在经历了试点、全面推广和整顿规范几个阶段后,目前又处于试点阶段,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42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其总体覆盖率还不足10%。农村医疗保险方面,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乡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缺位状态。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缺乏监督保证机制,法律层面制度设计不完善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在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参加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明确规定 :“本公约缔约国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但是,我国《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资金的管理不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就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农村现有的社会保障立法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现行的法律依据大多是准法律与相关文件,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保障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机构的的建设等,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再加上执行中的不到位,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受益缺乏信任感。 (二) 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机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把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就知道我国投入的力度是偏小的: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而我国只有10%左右,且这10%的投入也基本给了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可以说主要是资金缺乏的问题。应该说,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职责。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来安排养老及医疗保险,农民也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兼业等,因此收入状况比较理想。但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很多地方是吃饭财政,即使是略有余额,地方政府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也首选见效快的投资领域,吸引外来资金,而不是将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因此,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少,大多是救济性质,而工伤、生育、养老等意义重大的项目大多尚未全面开展,有的地方即使有所涉及,也存在运作不规范的问题。近几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趋缓,扣除必要的生产生活开支,大部分农民实际无力承担各类保险所需费用,即使部分农民有实力缴纳,却由于对社会保险制度认识不清等因素,而不愿参加保险。从集体投入这部分看。大部分县乡政府均是财政开支,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这导致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同时,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比如根据某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民缴费可以自由选择,因为收入水平低,不少人选择最低档次每月2元,这样,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在缴费l0年后农民也只能每月领到不到5元,缴费15年后每月也只能领到l0元。 这样的养老制度安排,对农民的养老问题的解决无法起到多大的作用。(三)考评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低下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由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卫生部门(农村合作医疗)、社保部门(养老保险)等各管一块,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因此,在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不少机构均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相互扯皮,挪用、委托不当或基金保值增值混乱的状况。有的地方基金管理不规范,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掌管基金的便利挪用基金、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存在。

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万人扩大到万人,增长了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亿元增加到近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亿元,对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亿元,比2008年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新农村建设以来 我国农村的人均生产生活上有拉很大提高,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发展起来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这也仅仅是部分地区。在全国范围内,仍有很多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处于一个低水平的运作状态。具体表现如下::1 据资料显示:与城市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30亿元,其中,用于城市人口的977亿元,占全国的89%,而用于农村人口的仅126亿元,占11%。城市人均社会保险费413元,农村人均才14元,前者是后者的30倍。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11%。2003年,据最新统计,全国社会保障支出总数约为1300亿元。和1990年相比,相差200亿元,就算把这两百亿全部放入农村的社会保障中,和城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 2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项目有:社会救济(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灾民救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等项目。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养老、医疗保险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医疗保险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险则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社会保障基金调剂的范围却是相当有限的,大部分是由政府来提供,这就使农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和家庭来负担。如果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非常有限,一旦有家庭成员生病,严重的便不再治疗。像这样的情况,在我国的农村是很普遍的。 当然也有部分地区成立了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这种合作的方式在农民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农民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是,像这样的合作社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普及,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地区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东部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区水平高,范围也广,而相对的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保障水平就较低了。 3(三)社会参与程度不高 农民在参与社会保障时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经济原因,二是政府的支持方面。我们的调查中,在医疗、养老方面,农民不是不愿意进行这方面的投资,而是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没有条件去投保。还有部分即使是投保了,档次也是较低的,时间也较短。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迫使他们无力承担叫高的投保资金。另一方面,政府政策的影响。在事业保险方面,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保险范围,只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包括农村失业人员。但是在中国,农村人口占多数,劳动力剩余严重,大部分失业或无业人员都在农村,而这部分人的失业保险却无法满足。政策的倾斜性使农民的利益的不到保障。在社会救助方面,国家也投资了大量的资金(1990—1999年,共投入了亿元),但由于农村所需要救助的人数太多,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也就少了。所以国家虽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队伍,那也是杯水车薪。 4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匮乏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另外便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较小。对于城市大众型企业,没有政府政策上的支持,自愿投身于这种公益事业的就更少了。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农村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建设(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互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事实上,广大农民的要求也不高,他们的基本愿望就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只有保证农村的社会稳定,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才能促使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社会的稳定。基于以上几个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基础 (二)推广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三)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

根据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工作的特点、要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方法建议等。话说这题目有点大且虚。

城市发展机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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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的出现以社会生产力除能满足人们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产品为其基本条件。下面是由我整理的关于城市规划的论文范文,谢谢你的阅读。

浅论城市规划

摘要:在当今世界,城市是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的发展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城市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并在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合作协作的催化作用下,各种经济迅速发展,从而带动了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可以看出,做好城市的规划对发展经济有很大的帮助。

关键词: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生态环境

Abstract: In today's world, the city is a concentrated expression of the modern civiliz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plays a vital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a region. The city is like a giant magnet, attracting a variety of factors in production agglomeration.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scap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起源的原因和时间及其作用,学术界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城市的出现以社会生产力除能满足人们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产品为其基本条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飞跃。

一、城市规划的任务

我国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各国城市规划的共同和基本任务:通过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确保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通过信息提供,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健康的运作。

二、城市规划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是人类居住环境不断演变的过程,也是人类自觉和不自觉地对居住环境进行规划安排的过程。在中国陕西省临潼县城北的新石器时代聚落姜寨遗址,我们的先人就在村寨选址、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间的开辟以及防御设施的营建等方面运用原始的技术条件,巧妙经营,建成了适合于当时社会结构的居住环境。可以认为,这是居住环境规划的萌芽。要实行规划区范围内全覆盖规划,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上,重点突出中心城区职能、空间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合理确定和强化各组团产业依托,切实改善城镇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村屯用地结构性调整。规划期内,逐步实现退宅还耕、退宅还林,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城镇集中;逐步缩小城镇与中心城区的差距,促进小城镇由数量型向质量性转变;逐步发展壮大组团,与中心城区形成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市空间。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共生的城市发展格局。突出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合理的级配体系;发挥公共投资导向性作用,促进规划区空间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省会服务职能,加强现有城市中心的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促进以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南部新中心的形成;结合市级文化、会展、体育等专项服务中心的设置,带动分区级中心形成与发展;以建设文化名城为目标,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兴旺,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面提高社会文化生活质量。

三、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城市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盲目争建国际化大都市;盲目争建中心商务区;盲目追求高层建筑;盲目建设大量城市雕塑等,以上盲目的做法其实是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成熟的表现。明确城区发展方向,促进分区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区、开发区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开展大量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各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使用清洁能源的比重,发展集中供热,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治理,综合整治大气污染。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大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保护好已有植被和各组团之间生态防护绿化带,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城市景观规划的具体做法

城市景观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人文历史。所以,城市景观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设计和计划。要有选择,有目地,有侧重点的进行建设。具体的做法有以下几点:

1、确定景观的活跃元素

在分析了景观的基础上,寻找此景观的特色,最具历史意义的景观风貌,作为此景观的主角。这也是创造文明城市的根本所在。

2、划分特色景观区

要根据城市景观的特色和地理位置的功能进行建设,并渐渐的强化它的特色,从而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化。

3、组织轴线景观

这要通过城市的主要干道来决定。

4、控制景观视廓

景观视廓就是为了使各个景观处于通透的状态,在各个方向都能欣赏到,而建立起来的景观走廊。

5、勾勒城市天际线

城市天际线是指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物等形成的轮廓线。天际线轮廓应和景观视廓相配合,相协调。

五、城市景观要素

城市景观要素包括人工景观要素和自然景观要素。其中人工景观要素包括广场、建筑物、集贸市场、园林绿化、艺术小品、文化遗址。那么,自然景观有,大小山丘,石头、湖泊、海洋、古木名树。这些景观为文明城市做了重要的贡献,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陶冶了人们的情操。

六、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关系

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七、结语

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快,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城市规划成了社会的追求。城市研究任务艰巨而纷繁,这也说明它丰富的活力。城市永远在发展,城市问题也总是相伴而生,但人类必将更为自觉地运用广泛的知识与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发展城市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规划工作从最初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起,最终要落实到物质建设上,形成供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形体环境。

城市规划是建筑和园林建设的前提,并为所需的空间准备条件,城市规划研究的进展也为建筑学和园林学的开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规划师与建筑师、园林设计师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三学科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创造,势必将形体环境的建设推向更高的境界。

参考文献:

俞孔坚《景观、文化、生态与感知》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98

陈易《自然之韵――生态居住社区设计》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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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内陆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主要原因就是城市发展落后,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是边疆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起点。边疆地区不能步发达地区城市化道路的后尘,而应在发挥比较优势和加强产业特色的基础上,走培育中心城市、构造个性鲜明的中小城市及发展边贸口岸城镇三结合的城市化道路。关键词:内陆边疆;城市化;边疆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开始加快,但由于地区之间社会经济、文化的差异较大,加之改革开放后采取倾斜发展战略,使得东部沿海地区获得了超常发展。目前,这一地区已经形成了城市群及城市带的发展格局,并出现了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势态。相比之下,内陆边疆省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无论在城市规模和功能上,还是在城市效应及布局上,都还需要极大地提升和加强。一、内陆边疆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化现状及成因分析所谓内陆边疆是指既有法定国界,又有直接国土相邻的国家,且位居国界线内侧并包括一定内腹地的经济社会区域。我国的内陆边疆地区是特指我国沿边的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新疆、甘肃、西藏、云南、广西,这9省区在地缘上同俄、哈、吉、塔、蒙、朝、越、老、缅、印、不、锡、尼、巴、阿15个国家国土直接相邻。辽宁和广西因兼有陆地边境和海岸线,又属于东部地区,故不在此文研究范围内。1.边疆地区经济发展及城市化现状从经济状况来看,根据1999年统计数据,7个边疆省区的固定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外资投资额占全国外资总额的。虽然在上个世纪末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及2003年开始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行动,但从全国经济发展的总量与结构来看,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普遍状况是经济总量较小,国有企业比重偏大,非国有企业比重偏小,合资及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三次产业的比重除西藏以外,基本上呈现出“二、三、一”的结构,并以传统工业为主体,同全国其他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相比较,这些地区的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第三产业比重过小,第二产业中附加值高的工业产品所占的比重较低。从城市发展状况看,该地区城市化水平较高的省有吉林、黑龙江和内蒙。这其中主要是农垦、林区、矿区人口比重大等原因及“县改市”、“乡改镇”等行政区划变动导致城镇人口增加。从城市数量和规模看,见下表:从表中可见,人口超过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只有2个,城市稀缺,大中城市过少。与沿海地区相比,小城市数量较少,规模过小。这种大、中城市过少,城镇布局松散、规模过小的状况,使得城市的聚集效益低,对经济的拉动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强,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得不到有效的积聚和合理流动。2.影响内陆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从历史上看,中国的近代工业大多产生在东部地区。解放以后,由于历史、国际国内政治态势的种种原因,人们总是把边疆等同“边境”、“边防”、“国防线”,其着眼点仅仅是它的政治方面,强调“屯垦戍边”、“巩固边防”、“保卫边疆”等政治的和军事的地位,而把经济价值放在极其次要的位置。加之地处边缘、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信息缓滞等客观因素,就使我国广大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长期陷于落后境地。从政策上看,解放后,中央政府出于平衡布局的考虑,力图改变过去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格局,更由于战备的需要,加强了在中西部地区的工业投资,形成了一批内陆工业基地,如“一五”期间的156项工程和694个项目中,在甘肃就有16个。在106个民用工业企业中,东北有50个。然而,由于这种倾斜投资大多是重工业和军事工业项目,缺乏辐射力以致未能形成区域经济增长的中心,其吸收就业和带动经济整体发展的功能较弱,以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发展的功能差距一直没有消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央政府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战略,东部地区依靠特殊政策和率先改革的优越条件加速增长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却相对落后了。从所有制结构上看,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是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经济,而东部地区历史上本来就是具有较好的乡镇企业基础,对外开放的特殊政策又为这一地区引进外资和港澳台资金,以及建立三资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基础。而边疆省区的经济主要是以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为主体,所有制结构改革滞后,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较低,没有出现东部地区国有经济、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三足鼎立的增长局面,与东部地区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差距。二、东部沿海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道路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对这两个地区城市化道路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探索和把握不同地区的城市化发展规律。长江三角洲城市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1/10,特大城市有上海、南京和广州,大城市5个,中等城市11个,小城市25个。从整体而言,该地区城市密度大,大中小城镇分布比较合理,彼此形成了密切的社会、经济、生活、文化联系,呈现城市带的雏形,空间布局上已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城镇主群。该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加快了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实现了农村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农民市民化的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转化。另一方面,就是大城市的拉动作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协作区,正在构造上海国际金融、贸易和信息中心的大部分都市面貌,而把传统产业、传统产品转移到了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岸地区,形成物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交流的互补、互利、互动的统一市场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乡镇企业成为城市工业的配套与补缺,改变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有力支援了农业生产,并为中小城镇的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长三角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身的力量筹集资金,与大中城市的经济、科技、文化辐射相结合,促进城市化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城市在人口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方面都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强,其城市化运行机制属于内发式。另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15个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和沪、浙、苏三省、市的常务副省(市)长的沟通渠道和机制已初步形成,从而该区域一体化进程将进入快车道。改革开放前,珠江三角洲是典型的农业地区,城市化水平很低,发展速度也很慢。1978年,珠三角只有5个城市和32个建制镇,城镇密度很低,每万平方公里只有9个城镇。目前,该地区城镇体系包括特大城市广州、大城市深圳、中等城市5个、小城市18个,以及建制镇401个。城镇星罗棋布,密度达到100个/万平方公里,城镇间的平均距离不到10公里,有些城镇的建成区已连成一片。该区面积占珠三角的总面积不到1/3,但却集中了珠三角一半以上的总人口和3/4的城市人口,以及超过3/4的GDP。与长江三角洲不同的是,珠三角城市化的动力不是来自区内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与扩散,而是由大量外资快速推动。这些流入的外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投资者由于成本因素区位选择倾向于小城镇,不仅有效推进了小城镇的发展,而且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联度大大提高,市镇之间通过地理毗邻、产业关联等一系列因素而形成都市区域。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出口导向型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由75%左右迅速下降到30%左右,不仅本地农业剩余劳动力为非农产业全部吸收,而且还吸纳了2 000万外地劳动力,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外资主导型区域非农化过程中,珠江三角洲这种自下而上的、以农村城镇化为主导的城镇化模式是建立在港澳台及外资推动下的产业结构升级和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三、边疆内陆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可行道路我国东部地区城市群及城市带的形成和发展,从本质而言就是市场化和工业化的过程。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工业化的发展要求要素在一定的空间聚集以形成规模效应,而城市就是这一重要的载体。城市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财富生产效应。众所周知,21世纪的经济集中表现为城市经济,经济竞争集中表现为城市竞争。提高城市化水平,提升城市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我国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等方面的发展与东部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可以说,边疆地区的落后就是城市经济的落后,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就成为边疆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起点。首先,以培育优势产业带动区域中心城市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在一个区域内总有一二个增长极的超常规发展,从而带动了周边地区的联动发展,如深圳、珠海的迅速发展对珠江三角洲以及整个华南地区的带动效应;上海浦东的崛起对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带动效应;厦门对闽南三角洲的带动效应。我国边疆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但物质技术基础薄弱,交通不便,城镇化水平低,缺乏具有辐射能力的产业和中心城市。根据区域经济理论,中心与外围地区的发展关系在现实经济中也就是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联动的关系。因此,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必须沿着中心地与外围地的发展逻辑,以现有的中心城市为发展极,培育支柱产业,重点投入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要素。如何吸引这些要素流入边疆地区呢?一是借助发达地区的传统产业向中部和西部地区转移的机会,采取跟进策略,向发达地区让出来的产业扩展。边疆地区有资源、人力、市场、工资成本低等优势,而东部沿海一带有资金、技术、人才的优势,目前正在寻找出路,让出原来的主导产业,向更高的主导产业转移。要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与发达地区的产业合作,发挥资源、技术、工业基础等综合优势,利用“后发优势”,使边疆地区在东南沿海地区目前的水平上起步。二是利用边疆地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发展与邻国的互补经济。边疆地区不可能“克隆”东部地区已走过的发展之路,如广东的外向型加工业;苏南的与城市大工业协作配套的产业;温州模式等城市发展道路。边疆地区只能因地制宜地对外开放,而与邻国发展互补贸易是当前一种有效方式。例如,北部边疆地区包括黑、吉、内蒙,面对的是俄罗斯远东、蒙古共和国及朝鲜,因其具有一定的工业基础,重点应建设农、副、土特产品的生产基地及加工工业基地。同时,可以充分利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周边国家广泛开发经贸往来;西南边疆地区包括西藏、云南,面对的是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特别是云南省要抓住湄公河开发的机会,与东南亚各国开发多种经济形式的往来;西北边疆地区包括新疆、甘肃两个省区,面对的是独联体的中亚和西亚地区。这两个地区工业基础都比较薄弱,应利用新欧亚大陆桥的陆路通道带动经济发展。三是借助西部大开发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在实现外开内联双推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党中央提出的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两大战略机遇。随着西部重点工程的全部实施和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激活西部地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存量向西部流动,从而有利于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同时,又带动包括云南、甘肃等省在内的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要借助国家政策及资金倾斜,抓住机遇,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及城市功能的转换,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振兴东北地区的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其次,以边贸带动边境口岸城市的发展。外向型经济一直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珠江三角洲是利用外资的海外销售关系,长江三角洲地区是利用其成本和质量优势,打开海外市场。那么,边疆地区必须发展边贸经济,以口岸城市为切入点,建立贸易网络及产业带,大力发展外向经济。在我国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发展边境贸易,至少拥有地缘上的、资源上的和口岸上的得天独厚的三大优势。如黑龙江省边境开放城市以边贸为突破口,以贸促工,以贸促农,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开发资源,建立起黑河、绥芬河等各具特色的、不同规模的外贸出口体系和生产基地。最后,以地域经济带动特色中小城市。一个城市可以构筑多种产业功能,但从城市本性来看,只能突出一两项主功能,形成一两项强势产业。今日的城市经济竞争,其实是城市优势产业并由此而衍生出来的品牌的竞争。“大而全,小而全”就会缺乏鲜活个性与特色。城市的经济建设必须走特色化发展之路,这样才能形成“名城效应”,才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的竞争力。边疆地区经济不仅具有边贸性,而且还有浓厚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因而,应该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包括旅游业、民族手工制品、民族土特产品等,这些产业应成为各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支柱产业。边疆地区的城市化还应该走上发展个性化城市或者特色城市的城市化道路。纵观世界上知名城市,无论大小无一不是产业特色显耀、城市个性鲜明的功能城市。可见,城市的魅力不在其大而全,而在于其特色和强项。总之,边疆地区不能步发达地区城市化道路的后尘,而应根据本地区的特点,走培育中心城市、构造特色中小城市及发展边贸口岸城镇三结合的城市化道路,形成相互关联的产业带及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在地区之间乃至全国的流动机制。避免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方的产业结构趋于雷同化,没有能够完全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正如一些城市问题专家所指出的,中小城市的城市化在于做精,重点是城市的特色化和专业化,也就是在特色化的产业和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的规模效应及综合功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与大城市及周边地区在产业链上的整合。参考文献:[1] 蔡昉,等.制度、趋同与人文发展——区域发展和西部开发战略思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 宋栋.中国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证研究——以珠江三角洲为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3] 牛德林,等.全方位对外开放与边疆经济的超常发展[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4] 陈振光,宋平.城市化进程中的区域发展与协调[J].国外城市规划,2000(5).

你可以去看看(城镇化与集约用地)上的文献,自己去找下这类的资料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论文

首先你要去了解 社会转型是怎么转。 然后 社会救助工作是什么。有无先进的好的model可以借鉴。这样的选题,是因为社会现状和当今社会问题(具体的还需你自己查)而提出来的(当然也需要文献参考来提供依据)。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综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约为9亿。妥善解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农村地区推广"低保"制度,体现了政府在积极承担更多的公共职能,但相应资源需求的扩张与地方财政困境之间也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农村"低保"任重而道远。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 当前农村贫困的现状与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也是能否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保障制度的关键。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1、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使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解体,农村传统的以土地为基本手段的生活保障体系被削弱,农村的传统家庭和社会关系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养老、医疗问题以及部分农民的贫困问题日趋严重。尽管1995年民政部为了帮助农村的贫困户解决衣食之忧,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但仍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相当部分贫困居民得不到救济和补助;二是标准偏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民政部门的救济经费不足,根本满足不了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需要。所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尽快建立起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改革本身是经济利益在全社会的重新分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人会受益,一部分人会受损;或者一部分人的受益高于另一部分人的受益。因此改革蕴含社会风险并形成对社会成员的压力。但是,全社会每一个人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显然弱势群体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当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受到威胁时,贫困就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产生严重的社会矛盾。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缓和社会矛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即农民只有在温饱问题解决后才有可能投保参加,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农村全体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的保障,不仅经济发达地区需要,经济欠发达地区更需要。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其它各项制度都不能直接、及时、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惟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做到这点。因此,尽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各项制度都很重要,都需建立起来,但相比而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1] 我国农村扶贫战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解决普遍贫困的阶段,把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亿减少到1985年的亿;第二是区域性的开发式扶贫阶段,其目标是通过政府努力,直接投资于具体的开发性项目,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并通过地区经济增长,增强贫困人曰的"造血"能力,实现减贫的目标。特别是通过"八七"攻坚计划,在上个世纪末贫困人口减少到了3000万。在目前遗留下的2820万贫困人口中,约1/5为五保户,1/3强为残疾人口,超过1/4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这意味着,现有的农村贫困人口已经严重边缘化,用传统的区域开发的方式进行扶贫已经不能奏效。 鉴于与20世纪相比,农村贫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首先,以普遍的增长为目标扶贫方式已经不适用于这些边缘化的贫困人口。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虽然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减贫效果,但也扩大了收入差距,只有收入最高的20%的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平均增长率。其次,区域性开发式扶贫的效果也日益减弱。2001-2002年年均扶贫投入分别为"八五"和"九五"时期的倍和2倍,而每年减贫的效果不到这两个时期的一半和1/3。每年人约300亿元的扶贫资金主要投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但这些县所覆盖的贫困人口不到62%, 因此,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为此,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农村贫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国的农村贫困,不单是农民收入低、县乡财政底子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它还包含了农民现有知识和文化的短缺、法制信息的闭塞、教育和科学的落后、卫生和保障的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即人文贫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报告1997》中给人文贫困所下定义为:人文贫困是指人们在寿命、健康、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而限制了人的选择。 1、从收入上分析。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1997年的1: 2. 47扩大到2003年的1: 。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连续7年没有超过5%,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目前,7亿多农村居民在全国消费品市场所占份额仅为,而不到全国人口40%的城镇人口却占有全国60%以上的消费品市场。持续较长时间的农村市场低迷,消费不振,事实上已经构成我国经济整体运行质量提高的重要制约 2、缺乏金融支持已成为农村发展的制约瓶颈。(1)自1978年到2001年,我国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从151亿元增加到1516亿元,年均增长;同期,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下降到8%。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扣除农、林、水等行政部门的事业费用后,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已所剩无几。(2)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都是存多贷少,金融机构就像水泵一样,把农村聚集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抽取到非农部门,致使本来干涸的农村市场存贷倒差突出,发展生产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近几年,在全社会贷款余额中,农业和乡镇企业的比重一直分别只占5%左右。1998年-2002年,全国银行系统存贷差导致农村资金外流达3000亿元。 3、从公共产品在城乡的分配来看。(1)从总体上比较,城乡之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有20年以上的巨大发展差距。我国农村家庭的人均收入仅相当于城市家庭人均收入的2/5,却要交纳比其所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多得多的税收,农村贫困和非贫困人口来自国家或集体的转移收入分别占收入来源的和。然而,相比之下,城镇居民则长期享受国家财政提供的公共产品,并直接得到各类财政补贴。(2)农村教育投资占全社会教育投资总量的23%,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导致农村的知识贫困。 (3)农村卫生方面的状况也不乐观。农村卫生投资占全国卫生投资总量的15%。据有关部门对湖北、江苏、广东三省的农户典型调查,"因病致贫"占贫困户的比例高达30%。(4)农村获得信息的渠道极其狭窄。就全国来看,目前网络用户中只有的用户是农民。 4、社会保险在农村的匮乏。到2001年底,全国有5462万农村居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占全部农村居民的;以四川省为例,截止2003年底,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有万人,占全省农村居民的18-86%。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也刚刚起步,失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率接近于零。 5、土地产权残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用,即土地市场被政府垄断,而垄断所得的"超额利润",农民则得之甚少。由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支配权,加之农业比较效益低,导致土地粗放经营、掠夺性经营乃至撂荒现象频频出现。据四川省的典型调查显示,农地撂荒比重已达到10%左右。 6、从社会政治地位上分析。农民与城镇居民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普遍面临组织化程度低,保护利益弱等突出矛盾。近一亿的农民工更是生活在城市边缘,低收入、低福利、被拖欠工资、超强度劳动、无安全保障、不签定劳动合同等利益被侵犯现象相当普遍。特别是收入问题和社会歧视以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日益严重。 7、扶贫资金力度虽大,但收效甚微。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府在农村减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按照官方贫困线标准,1978- 1999年,农村贫困人口由 亿人减少到3412万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在扶贫资金和扶贫人力方面,均加大了农村扶贫的力度,但减贫的效果却不甚明显。[3] 在农村,传统的社会救济是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实行不定期、不定量的临时救济,这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困难,但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随意、临时性。特别是对优抚对象的老弱病残和无劳动能力的人,一年一度的年关临时送温暖难以解决他们长期生活困难的问题。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农村低保实施半年多来,出现三大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家庭收入具体计算办法尚需规范。各地反映在审查、审核低保对象时,对困难家庭的收入计算虽有统计局提供的计算农村家庭收入办法,但在实际执行时把握和确切计算还有难度;个别地方还存在人户分离,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而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2、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五保户数量与部分地方实际"五保户"人数有偏差。去年福建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对五保户供养采取省级专项支付补助办法。由于多年来各乡镇未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对象的评定和发证工作没有正常开展,致使调查摸底人数偏少,影响了五保户的准确核定。 3、县、乡(镇)负担资金能否持之以恒按时足额到位,还有待今后加强督促。这次调查了解,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县、乡负担的保障金,仍有部分地方可能难落实。[4] 目前,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认识上的误区。①德政工程论。目前包括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许多人对低保工作的法制性认识不足,认为低保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现行的工作方式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随意性较大,钱多了就多保一点,钱少了就少保一点,因钱定人。②经济决定论。也有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认为低保工作固然重要,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资金不足,所以爱莫能助。就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言,经济和资金实力的确是一个重要条件,但绝不是决定因素。③城市优先于农村论。不少人认为,同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前者最起码还拥有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而城市三无人员、下岗人员等,失去工作,就失去了任何经济来源,因此,城市低保工作比农村低保工作更迫切、更重要。在实践中重视城市低保工作,忽视和轻视农村低保工作 2、农村低保对象界定标准上的困难。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由于农村养老金制度远未普及,那些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口其生活、就医、子女求学等方面的困难加大。 3、低保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主观层面上,部分基层政府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资金的挤占挪用;客观层面上,低保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完全依赖财政投入。不少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支状况尚属"吃饭财政",依靠财政解决城市低保问题已勉为其难,对面更广、量更大的农村低保工作,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难以弥补,这是制约农村低保工作整体推进的一个客观问题。 4、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的变迁。在户籍制度放开、人口流动频繁的新形势下,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地相对分散,而基层民政部门人员配备较少,由乡村两级逐一调查核实的工作量较大。[5] 在当前,一些国家级贫困县、偏远山区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正常劳动力家庭、在正常的年份所获收入都只能勉强维系基本农业生产、生活的需要,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家中有人生病、有孩子上学,那就会入不敷出,生活艰难;如果是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则常年生活得不到有效保证。虽然地方上会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但是每个月几十元对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很多农村特困家庭经常借米下锅。 因此,在城市低保制度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建议有关部门把农村五保户、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畴,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额:对五保户最好能办理农转非户口,实行集中供养,执行城镇的低保标准;对特困群众则依据困难情况,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定向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他们的基本生产、生活。也许有些地方要说财政困难啊,没有钱啊等等。事实上,很多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们如果能少开几次兴师动众的大会、少买些高标准豪华轿车、少进几次宾馆娱乐场所,这点钱还会省不出来?关键是领导同志们心目中有没有装着老百姓的利益,有没有把百姓的冷暖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6] 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讨论 第一种观点认为,很多地方的城市都对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低保制度却忽视了农村的特困群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确立,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农民国民待遇的重要举措。 1、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由于农业本身的特殊性,加之受各种因素影响,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极为缓慢,有的甚至呈现负增长。而我国其他非农行业近几年都发展迅猛,由此导致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也因此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适当增加部分低收入者的收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缓解社会矛盾将发挥积极作用。 2、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发达国家经验证明,要建立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面向的是城镇人口,这是不够全面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及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面临国际竞争的压力,同时农业由于受科技落后、种植模式和管理模式落后等因素的影响而处于不利位置。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适应市场,就显得尤为迫切。 3、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从农民角度看,他们不仅上缴农业税以及名目繁多的费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大量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交税费的农民。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也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服务。结合我国各级财政实际状况,目前应先建立农村人口低保制度为宜。[7] 第二种观点认为,具有最低生活保障作用的土地保障功能日趋弱化。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土地在充当农业家庭经营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同时,也成为包括从事非农产业活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农村居民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主要依托。这也是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持反对观点的主要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以及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农村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出现日趋弱化的态势。主要原因是:(1)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农产品价格指数持续下降的走势,农民得自于土地的经营性收入大幅下降。 (2)农村土地的税费负担过重。以1999年为例,未扣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但人均农业各税却增加了。日趋沉重的税费负担,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视土地为包袱,出现严重的土地"抛荒"或无偿转让现象。(3)根据现行土地政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因而不能凭借出售土地的收入来为自己提供保障,因而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主要体现于就业保障,即保障自己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然而一旦农民由年老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保障功能将随之消失。[8] 第三种观点认为,能否在农村真正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大的难点在于资金的筹措。资金缺乏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的关键原因。原则上这部分资金应该来自于财政,通过各级政府来筹措,因为开办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享受社会保障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和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立意。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够普遍建立起来,关键就在于政府的全力支持,并在资金上给予保证。但是这种主要靠政府、靠各级财政筹措资金的办法,在经济条件尚好的地方才有可能维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靠各级财政筹措资金难度很大,这直接影响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基金。 征收社会保障税是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且这种税已成为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类,在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我国实际看,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必要和可行的。[9] 第四种观点认为,亚洲开发银行发布了一份建议书,建议中国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来从根本上解决2820万人均年收入在627元以下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他们认为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比开发扶贫投入少,而且更见效。 这份题为《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面解决农村温饱问题的建议》指出,中国政府从1986年以来启动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有组织的开发性扶贫计划。未获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亿减少到2002年底的2820万。剩下的未获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是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或最终需要搬迁移民的。剩下的未获温饱人口中,有相当大部分也是患有长期慢性疾病或体弱多病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对这几部分人口继续沿用开发性扶贫方式,不仅成本很高,而且也很难根本解决问题。 基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出现的新形势和特点,中国应该通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解决农村未得温饱人口的贫困问题,而且中国政府已经完全具备这样的财力与能力。 第一,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2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的农村人口为2820万人,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为531元。如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为627元,以2002年的口径计算,这仅需要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支出的%。国家财政完全有能力承受这部分支出。 第二,目前中国农村绝对贫困标准(人均627元)是根据满足普通农村人口的最低生存需要的食物和非食物消费需要制定的,食物支出部分占全部支出83%。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来看,农民人均收入达到这一标准,平均来说,应该能维持最基本的温饱水平。这一标准低于人均1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但是事实上各国的最低保障线也往往是低于国际贫困线的。 第三,由于各地的物价水平与相对生活水平不同,627元的最低标准,对于沿海发达地区,甚至于部分中部地区来说是低了一些。在具体发放农村低保时,中央财政可按统一标准向各地支付低保资金。而各地可根据地方的财力与具体情况调高本地的农村低保标准。 "建议书"认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意味着当前的开发式扶贫工作可以放松。事实上,以人均收入1天1美元的国际标准衡量,除了这2820万人之外,中国还有约6000万纯收入介于627到869元的低收入人群。他们刚刚跨过温饱线,极易返贫。但是与上述的2820万人不一样,这部分人是有生产能力的,开发式的扶贫方式对他们更为适宜。[1 第五种观点认为,在"保障待遇"上,农村"低保"标准应由县级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农村工作、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每年由民政部门提出保底指导标准。标准的确定和调整,还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当地农村年人均实际生活水平;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 对于同一地区的"低保"对象,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不同待遇"。如把"低保"农民分为"失地农民"和"非失地农民",给予不同的"低保"资金。土地实际上一直承担着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拥有土地的农民在土地上尚有一定的收入,而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重要的生活来源。所以对两者的"低保"资金也要制定不同的标准。 从工作发展情况看,经济较发达地区条件比较成熟,已基本建立起了标准、办法有别的农村"低保"。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农村社会救济任务繁重和地方财政困难等因素,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难度相对较大。农村'低保'资金筹措多是由县(市区)、乡(镇)、村(居)按比例承担。但县、乡财政紧张,村级财政没有稳定的来源。因此,农村"低保"大面积推广,还存在不少难题。 新出台的政策应将享受"低保"视为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政府对他们的一种施舍,不得设定各种附加"条件"和"义务",让更多的困难群体有尊严有保障地拿到"活命钱"。[11] 第六种观点认为,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环节。表面上看,农村有8亿人口,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在财力上会承受不起。这也是很多人对农村建"低保"持消极态度的最主要的原因。其实,只要标准适宜,操作得当,建立农村"低保"的财政负担并不重,在财力上是可行的。 目前,每年中央扶贫资金总量超过300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0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每年近140亿元。如果这些资金用于建立"低保",甚至可以把"低保"标准提高到目前的绝对贫困线之上。此外,目前民政部门每年支出近亿元,已经在为2289万农村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而这些人口中有很大部分是与贫困人口重合的。将现行的农村社会救济与新建立的全面"低保"制度统筹起来,财政上的负担可以进一步减轻。另外,由于实际支付的低保资金是补足家庭人均收入和贫困线之间的差额部分,因此,实际的支付数额将低于按贫困线支付的数额。 每年需要投入的财政资金和资金所能覆盖的贫困人口。在财政投入和城市低保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低保制度解决现有的农村贫困问题。很显然,如果降低低保标准,仅仅利用现有的公共扶贫资源,就可以覆盖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 需要指出的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主要是对现有扶持农村脆弱群体的公共资源进行结构调整,而不会对财政资金的总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从政策的延续性角度出发,应该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看作是现有的专项扶贫计划的延伸和完善,是将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化的过程。由于改变以往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会提高社会救助的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将以前的扶贫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中财政投入的部分,转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不仅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建立农村社会救助的长效机制。[12] 第七种观点认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责任重点应当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进一步强化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责任。与社会保险制度强调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不同,社会救济制度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单纯依靠自身力量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甚至生存。因此,国家对于社会救助对象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性制度的职责。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包括五保户制度、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等制度,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际通行的普遍化的社会救济制度,也是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继续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政策,使农村贫困人口既真正得到救助,又有利于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其次,政府有责任强制性推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医疗保障是目前广大农民最迫切的需求之一。政府有责任在广大农村逐步建立"(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制度以保大病为重点,并兼顾公共卫生保健。再次,在完善家庭保障的基础上适当扶持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考虑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赋予农村土地"永佃权",使地租成为农村老年人口的重要收入来源。[13] 三、对策建议 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而国家财政目前又无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非常必要而且可行的。

1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2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3 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4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比较研究5 “城中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6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问题研究7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8 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生存保障问题研究9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研究10 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11 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研究12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3 关于构建我国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研究14 农村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5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研究16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7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18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19 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研究20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差异化研究21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22 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风险及其控制23 “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企业年金研究24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25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与对策36 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37 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38 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39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40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研究41 构建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研究42 转型条件下中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研究43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44 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养老保障功能研究45 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46 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研究47 东亚国家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48 新时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问题研究49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研究50 中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研究51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模式研究52 城镇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初探53 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的政府责任54 农村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构建路径研究55 制度边缘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研究56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57 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58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59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研究60 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及其控制61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62 河南省医疗保险运行状况分析及对策研究63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64 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65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66 我国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控制对策研究 67 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研究68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研究69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探究70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研究71 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政府责任72 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3 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4 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缺失与对策研究75 城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6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7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8 我国城市反贫困问题研究79 我国城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80 建构城市贫困大学生统一社会救助体系81 构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82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83 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84 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研究85 城镇灵活就业问题研究86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87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88 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8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90 家庭功能变迁中养老模式的选择91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92 人口迁移中农村养老问题研究93试析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问题94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刍议95论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96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机制97论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98论我国工伤保险的预防职能 99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100论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101论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102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103医疗保障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104养老保险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105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06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障107论医疗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108 我国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09 对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110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111 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思考112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113 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114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现状(一)农村养老保险压力巨大 (二)农村合作医疗取得较快进展,但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三)农村社会救助区域不平衡,存在较大的应保未保人员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 (二)扩大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加大覆盖面 (三)多元化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 (四)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内容就不一一列出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很多,但归根到底就是制度的问题。关于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的论文研究的内容太过广泛。希望楼主能主要强调体制,多找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资料。也可以在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某一单个问题下手。比方说农村的医疗,如何去建设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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