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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军种协同作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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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军种协同作战研究论文

深入探讨联合作战理论 ●王贺文 编者按:21世纪,新军事变革还将持续发生。在这一变革潮流中,联合作战仍然是前沿性课题。尽管我们对此已作过许多探讨,但理论的创新和清晰度还远远不够。诸如:联合作战的力量建设问题,联合作战的指挥问题,联合作战的战场布势,联合作战与三军联勤,联合作战与信息化战场,联合作战与系统集成,联合作战与联合训练,联合作战是打堂堂之阵吗?联合作战与协同作战的区别在哪里?联合作战是一种固定不变的模式吗?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继续研究和探索。 联合作战,是近几年来一个热门学术话题。 今天,我们讲联合作战,研究联合作战,有着全新的时代背景,有着军事理论变革的潜因。 未来打什么仗、仗怎么打,是军事斗争准备必须搞清的根本性问题。要解决 “打赢”问题,理论上明白是至关重要的。军事斗争准备,固然需要搞好武器装备、战场建设、科技练兵、国防动员等,但核心仍首推作战理论准备。 我军在20世纪50年代,伴随着单一陆军向海空军等诸军兵种的高度合成化发展,以及朝鲜战场上陆空协同作战,一江山岛联合登陆作战的初步实践,把诸军兵种协同作战理论研究提上了日程,并取得了重大成果。但由于历史原因,中间长期停顿。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协同作战研究又掀高潮。1987年全军战役理论讨论中,我军汲取了外军许多新的思想,随之提出合同作战、合同战役理论。1993年,我军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确定之后,经全军将士近10年的不懈求索,我们的战役思想从原来的合同作战走到了联合作战。诸军兵种联合作战是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基本作战样式,整体作战、联合制胜观念已成共识,特别是凝聚着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的《联合战役纲要》和新一代作战条令的颁布实施,以及军委、总部、战区成功组织的历次大规模诸军兵种联合演习,标志着具有我军特色的联合作战理论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更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对联合作战的理论研究,尚有诸多处女地亟待开垦;要把理论成果运用于联合作战建设和改革实践,也需经历艰难的转化过程。 我军发展历程的特殊性,陆军以其光荣的历史和辉煌的建树,当之无愧被尊为“老大哥”。以陆军为主、其他军种处于从属地位的合同作战理论的日臻成熟,创造了一个英雄的陆军和陆军的英雄时代。以陆战和陆军为主的作战思想的惯性,使我们对整体作战、综合制胜的联合作战基本思想缺乏实质性研究。即使军种协同作战,往往也从以陆军为主的合同作战范畴来计划和展开。由于这种“惯性”,我们在一些战役训练和演习中,虽纳入有军种,加进联合内容,但总使人感到与信息时代的节拍不甚协调。在战争形态由机械化向信息化演进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观念不能站在机械化的平台上止步不前。 最早提出和实施联合作战的美军,也曾受到“单一军种”思想的制约,但经过学术争论和一系列战争实践的磨合,最终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联合作战思想和理论体系,并且还在继续发展。相比较之下,我军关于联合作战理论的研究还处于初期阶段,于是,对实际工作的牵引还缺乏应有的力度。 联合作战不仅是未来高技术战争的作战样式,更是一种全新的作战观念。对这一理论研究,应采取开放式,注意从外军的发展中寻找借鉴。目前,美军作战力量的合成编组已从军种内的多兵种合成编组,向跨军种的多兵种甚至全军种的集成编组过渡。在新军事变革中,美军正在加紧组建的陆空一体化地面部队、海陆军机械化部队、陆海空联合特遣队,吸引着世界各国军队的目光。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和难得的机遇,是裹足不前,还是奋起直追、跨越发展,我军必须作出响亮而坚定的回答。

论述高技术战争的特点综合最近几年来爆发的几场局部高技术战争来看,高技术战争的特点主要如下:一、战争可控性强。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所有的政治家都希望战争按自己的设计进行,但以往的战争缺乏可控性。往往是战争机器一运转,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战争的进程和规模难以控制。而高技术武器装备则是杀伤破坏力可以被有效控制战争手段,使战争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成为实现政治家政治目的的有效工具。高技术战争的可控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能有效控制打击目的:随着精确制导武器的出现,精确打击逐渐取代“地毯式”的狂轰滥炸成为战争的最主要打击方式。依靠精确制导武器的高命中精度,以前需要多次轰炸才能完成的作战任务,现在只要一两次的攻击就可以达到目的,可以有效的避免波及周边非军事目标。2、能有效控制战争的规模:高技术战争情况下,高技术武器装备精度高、威力大、作战交通倍增,为了完成一个作战任务无需再像以往那样投入大量的兵力和武器装备,可以有效的控制战争规模;另一方面,精确制导武器的高命中精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在战争中殃及非打击目标,可以有效避免战火外延和战争升级。3、能有效控制战争的进程:由于作战兵器侦察范围广,打击距离远,高技术战争不再像以往战争那样,从战场的前沿到纵深逐次进行,高技术武器已经能够通过对纵深重要目标的打击,直接达成战略目的,这样也就避免了战争久拖不决,缩短了战争的进程,使战争能按计划如期结束。二、战场空间广阔 就战场的空间形态而言,高技术武器装备在战争中广泛使用,极大的扩展了战场空间,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呈现出高立体、大纵深的特点,作战空间空前增大。这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从区域战场向全球战场延伸:高技术战争条件下,高技术武器装备的射程和航程增大,武器装备的远距离作战能力空前提高,洲际导弹的射程可以达到上万公里,美国的B1、B2,前苏联的图160等型号的战略轰炸机,稻种都达到一万公里以上,军队了远程打击能力。虽然一场局部战争交战双方的实际接触面积很小,但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成为战场的一部分。2、从空中战场向太空战场延伸:1903年美国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从此打开了空战的大门。1957年,前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不造卫星,人类又开始把战争的触角伸向了遥远的太空。在数次高技术局部战争中,军事卫星已经发挥了巨大威力。目前,太空已经成为军事争夺最激烈的领域,军事强国都把控制太空看作是赢得未来战争的必要条件。美国和俄罗斯更是成立了独立的太空部队:天军。3、从有形战场向无形战场延伸:随着各种电子技术在武器装备中的应用,电子战场开始走上战争的舞台。电子战是敌对双方利用电子技术设备进行的电磁领域的斗争,它以电子侦察和反侦察、电子干扰和反干扰,电子摧毁和反摧毁为基本内容,其目的是削弱、破坏对方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使其通信中断、指挥瘫痪、武器失摈、雷达致盲、最终推动作战能力,它是现代战场上夺取胜利的神经中枢。三、系统对抗突出 军事对抗从来就是一种系统对抗。在高技术战争中,这种对抗表现得更加突出。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武器系统“一矛一盾”相互制约的状况已经被“多矛多盾”相互制约的新特点所代替。武器战斗交通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其战斗部的杀伤威力,而且还取决于构成点头体系的情报系统、指挥控制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处理系统、机动系统、防护系统等各个子系统的共同作用。整个作战体系的作战效能不再是各个作战系统效能的简单相加,而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各的倍增关系,特别表现为几个关键性系统的效能之乘积。从武器装备方面说,任何一种高技术武器装备,如果没有其它武器装备的配合,无论它技术多先进,都无法完成作战任务。从作战方面说,随着高技术武器在战场的广泛应用,各个战场、军事力量不现形是单一作战,以多军种、多空间一体为特征的联合作战飞跃上战争舞台,单兵种决定战争胜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头了,只有依靠各军兵种和各种武器系统协调一致的行动,才能获得高技术战争的胜利。四、作战样式多样化 历史表明,技术决定战术,有什么样的军事技术,就会有什么样的作战方式,军事技术的进步和武器装备的变革必然推动作战样式的变化。高技术战争中,随着大批高、新技术装备的广泛应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作战方式:导弹袭击式的精确战、外科手术式的点穴战、破坏结构式的瘫痪战、非致命式的软杀战、指挥控制式的信息战、陆海空天电一体式的全维战,此外,还有环境战、太空战、心理战等。五、指挥控制自动化 二战后,由于武器装备构造日益复杂,参战军兵种不断增加,战场日益扩大,战场情况瞬息万变,军事信息量空前增大,作战指挥难度不断增大,在极短的时间内,要对多种作战力量、多种作战方式实施有效指挥,发挥整体威力,没有高度自动化的指挥手段,很难完成作战任务。在这样的要求下,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侦察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军队自动化指挥系统的建立,把军队的指挥、控制、通信和情报联为一体,使军队自动化得以建立。这也是大家所熟悉的C4ISR系统。六、作战消耗巨大 从作战保障角度看,高技术战争呈现出消耗巨大的特点,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1、武器装备费用上升:由于武器装备日益向自动化、智能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一件先进的武器装备,往往集中了大量的科学研究成果,研制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因此研究生产高技术武器装备的费用和购置高技术武器装备的投入明显增加。如M1坦克为200万美元/辆、“爱国者”导弹为110万美元/枚、F15战斗机为5040万美元/架……2、人员培训费用增加:高技术武器装备在操纵使用、维护保养、灵活运用和作战协同等方面日益复杂,需要高素质的军人来驾驭。正因如此,现在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军队人才的培养,使军队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3、战场物资消耗增多:高技术战争也是高能耗战争,纵观二战后的几次局部战争,随着战争的高技术性日愈明显,其消耗也日益增多。以单兵每天平均消耗物资为例,二战时是20公斤,越南战争时是90公斤,海湾战争时已经达到200公斤。 战场消耗巨大这一特点说明,高技术战争是以强大的综合国力作为后盾的。没有强大的综合国力,军队的现代化无从谈起;没有强大的综合国力,就难以支撑高技术战争。 面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高技术战争,必需从现在开始,在教育、经济等各方面提升我们的综合国力,为赢得战争作好准备。

古今中外,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没有国防,而能够安然无虞地存在下去,国防即使国家的防务,也是全民族的防务.在我国各大高校开展国防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国防教育法》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国防教育让我们每一个高校生懂得了在将来国防事业当中的角色,同时能够维护国家的安全、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从清朝时期开始,我们中国就开始签署了许许多多的不平等条约,这一切的一切就是我国的军事力量落后,国防动员工作没有做到位,而恰恰国防动员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可靠保障,所以在过去的中国,我们往往失去的是战争的主动权.国防是国家的防务,国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所以说,国家的安危与国防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觉得大学生要自觉接受国防教育,认真参加军训,树立爱国主义信念,并切对国家军事有一定的熟悉,了解对国家与邻国,在国际上的军事关系,以便能积极的响应国防动员.同时要认真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掌握过硬本领,强身健体,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贡献力量.再者,大学生正是科技方面的高素质人才,所以生应是国防事业中的第一担当者;同时国防教育可以启发大学生们的忧患意识,使之有动力学好专业课程,让其有对国家无私奉献精神.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人民群众在战争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为了国防事业,我们要坚持把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土壤之中,把国防动员各个方面的工作统筹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协调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打牢人民战争的基础,积蓄人民战争的强大力量;创新发展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紧跟时代变化、技术进步和军事发展步伐,不断研究人民战争的新内涵、新要求,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积极创造参战支前和动员保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人民战争思想在信息化条件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而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对他们更要加强国防教育.我学了《军事理论》后,对国家的国防动员有了深刻的了解,我明白了没有任何国家即使是经济发达国家都无法为了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和侵略,而保持一支满足战争需要的庞大军队,所以在平时里,保持一定数量的常备军是必要的,而战时动员的准备工作则是重中之重,人民群众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力量源泉. 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大国,历来非常重视动员准备,所以他

居安思危 增强国防观念的主题格式也整好了居安思危 增强国防观念论信息化战争在当代战争中的作用【摘要】:进入21世纪,高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了武器装备的发展和作战方式的演变,促进了军事理论的创新和编制体制的变革,由此引发新的军事革命。信息化战争最终将取代机械化战争,成为未来战争的基本形态。信息化战争是指发生在信息时代、以信息为基础、以信息化武器装备为战争工具的战争。在现在战争中发挥主要的作用。【关键词】:信息化 战争 地位和作用【正文】:信息化战争是一种战争形态,是指在信息时代核威慑条件下,交战双方以信息化军队为主要作战力量,在陆、海、空、天、电等全维空间展开的多军兵种一体化的战争,大量的运用具有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海洋技术等当代高新技术水平的常规的武器装备,并采取相应的作战方法,在局部地区进行的,目的手段规模均较有限的战争。 火力、机动、信息,是构成现代军队作战能力的重要内容,而信息能力已成为衡量作战能力高低的首要标志。信息能力,表现在信息获取、处理、传输、利用和对抗等方面,通过信息优势的争夺和控制加以体现。信息优势,实质就是在了解敌方的同时阻止敌方了解己方情况,是一种动态对抗过程。它已成为争夺制空权、制海权、陆地控制权的前提,直接影响着整个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当然,人永远是信息化战争的主宰者。战争的筹划和组织指挥已从完全以人为主发展到日益依赖技术手段的人机结合,对军人素质的要求也更高。从信息优势的争夺到最终转化为决策优势,更多的是知识和智慧的竞争。信息化作战在现在的战争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一 信息化战争是信息化、智能化的战争 战争力量是可直接和间接用于战争的各种力量的统称,打信息化战争,自然离不开信息化、智能化的武器装备和信息化军队。战争最基本、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利用当时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制造最先进的战争工具。信息化武器装备是在机械化装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C4ISR系统、精确制导武器、信息战装备和各种高技术作战平台等。它们都是知识高度密集型的战争工具,因而具备传统战争工具无法比拟的性能、功能、作战能力和效果。同时,它们作战效能的高低和发挥程度,直接受到信息、信息系统和信息能力的制约。信息化军队是指用信息化武器装备武装起来的信息时代的军队。其一体化程度将空前提高,整体作战能力更强大,强调作战能力的优化组合,各军种都只是联合作战力量的一部分。同时,兵力规模将趋于小型化,编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指挥体制也将从垂直树状结构转变为扁平网络结构。即从上下级多层指挥关系改为横向沟通、上下一体的指挥关系,减少层级,把尽可能多的作战单元纳入同一个信息层次,实现信息共享,缩短信息流程,以满足实时划指挥决策的要求。二 信息化战争模式将趋于体系化、精确化技术的发展决定着战术的演变。随着武器装备的发展,战争规模也在日益扩大,突出表现为战场从平面向立体空间扩展:由陆地到海洋再到空中和太空,从有形空间到无形的电磁和信息空间,已形成了陆海空天四维一体、有形空间与无形空间相互交融的新型作战环境。这种网络化战场是大纵深、高立体的,前后方区别淡化,时空观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既有传统的空战、海战、陆战、电子战,更会出现全新的以网络攻击为主的信息战。依靠信息网络的支撑,通过信息的有序流动,所有作战空间内的作战行动真正地融合为一体。 过去,一件新式武器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获得较好的作战效果。但在现代战场上,敌对双方已不再是单一或少数军兵种之间的对抗,更不会是单一武器系统的对抗,而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在信息化战争中,这种体系化对抗的程度更甚,将不再强调坦克、飞机、军舰等单件作战平台的作战性能,而是突出信息化武器装备体系的整体效能,注重发挥多个军种、多种武器装备的综合作战效能。 三 信息化战争进程将是短暂的、可控的 信息化战争的节奏明显加快,战争进程将变得越来越短,但强度却越来越高,而人类对战争的整体控制能力也在显著增强。信息时代的军队更注重质量和效能。由数量制胜转变为质量制胜,是战争发生的显著变化之一。如精确制导武器和高技术作战平台的结合使用,增强了从敌人防区外实施打击的能力,可大大降低己方的作战损失;攻击精度的不断提高,可大大减少武器消耗数量。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要用9000枚普通炸弹才能炸毁一个目标,现在只要1-2枚导弹或制导炸弹就可以解决问题,作战节奏和进程自然会越来越快 层层推进,逐次交战,集小胜为大胜,这种接触式、线式作战是传统作战方法的典型直观反映。而在信息化战争中,脱离接触式、非线式作战将成为主要形式,作战行动将在所有作战空间和战场全纵深同时展开,首要打击目标将直接指向敌人重心。尤其是信息战威力巨大,甚至在敌人毫不知情的状态下,几个黑客顷刻间就有可能令敌国经济和社会陷入瘫痪,从而迅速达成战争目的。四 信息化兵器成为信息化战争的战场主导兵器 看一个战争形态的基本特征,首先要看其主导战场的武器装备水平坦克、飞机、大炮之类的机械化兵器,可以代表着机械化战争的主要作战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因而必然成为机械化战争的战场主导兵器。而信息化战争作为一种新型战争形态,反映其作战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的必然是信息化兵器。 五 信息能成为信息化战争战场能量释放的主要方式 信息化战争作为机械化战争的高级发展阶段, 其战场能量释放方式则不仅是机械能,更主要的是深刻体现人的智能活动的信息能,即各种信息化武器装备的战场探测预警、情报侦察、精确制导、火力打击、作战指挥与控制、通信联络等能力,这是一种新型的战场能量释放方式。 它集中体现了信息化战场上的侦察、预警、决策、指挥、控制、通信、打击、防护、支援、保障等重大功能,支配和主导着信息化战场上的全部作战活动,具有战争制胜的巨大作用。 六 “三大系统”成为信息化战争的主要作战目标 信息化战争作为一种新型战争形态,在战场较量方式上,改变了机械化战争的那种陆海空单元战场、单一军兵种、单一作战领域的单元式战场较量方式,而是以信息化战场为依托,以战场认识系统、信息系统、指挥控制系统、战场打击系统(包括兵力、火力)、支援保障系统等五大分系统构成的作战体系间的整体较量。 在这系统对系统的整体较量中,其中的战场认识系统、战场信息系统、指挥控制系统等三大系统,是构成信息化战场的“眼睛”、“耳朵”、“神经”和“大脑”,主导和支配着战场所有力量和打击行动,作战双方都是紧紧围绕破坏、瘫痪敌人的“三大系统”和有效地保护、屏蔽己方的“三大系统”而进行的系统对系统的整体较量。 七 信息作战成为信息化战争的主要作战形式 信息作战作为新型的作战形式,具有崭新的思想内涵。它与以往作战形式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不同:一是信息作战是敌对双方在信息领域的对抗活动,其对抗的主要关节点有两个:一个是决策对抗。就是作战双方都是竭尽全力地要遏制对方决策者和指挥机关;另一个则是指挥对抗。就是作战双方通过各种信息打击行动,使敌方已经形成的决策难以实施,不能进行实时、有效地正确指挥,难以构成战场现实战斗力。二是信息作战从作战目标讲,它不是以歼灭敌人有生作战力量和重兵集团为主,也不是单纯的只为信息的获取、处理与利用而进行的技术较量,而是以破坏、摧毁对方的信息化战场支柱——“三大系统”为主,即战场认识系统、信息系统、指挥控制系统。三是从作战目的讲,信息作战摒弃了机械化战争中各种作战形式以争夺战场兵力兵器数量优势为目标的作战目的,信息作战是以夺取战场信息优势为目的。 海湾战争中,伊军采的阵地战形式与多国部队的信息作战、联合作战等新型作战形式相抗衡,结果以惨败而告终。这一事实更深刻说明了信息作战这种作战形式在信息化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信息化条件下外军数据链应用研究 》王立强 国防工业出版社《信息化战争中的防御与防护 》 司来义 解放军出版社《高科技十万个为什么---现代武器》 肖叶 昆仑出版社

日军一号作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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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很大多的人力物力却没得到什么好处。

兄弟 下面的 全过程 要想了解历史 那就耐心的看完吧日本的海空军,这时候已经在太平洋地区遭到美军猛烈的打击,扩张与反击已经是不可能了。由中国华南基地起飞的盟国轰炸机,更对日本绝对国防圈之运输通路造成重创,特别是陈纳德指挥以华南为基地的美军第十四航空队,与中国空军密切合作,非常有效的攻击日本的战略运输船队(由南洋经台湾海峡到其本土之航线),造成日本运输船队每年高达一百万吨以上的损失。在这种状况之下,日本的军备与工业生产,由于缺乏原料与能源的供应而面临全面停工之危机。这是威胁日本绝对国防圈安全运作,最为严重的问题。日本的整个作战武器军火的生产,以及民生必需品,供应上都开始发生严重的困难。因此日本政府若要确保其绝对国防圈内运输线的安全,就必须要在中国以及缅甸战区,同步进行孤注一掷的大反扑作战,作战核心的目标,就是消灭中国战区内的战略空军基地及补给线,以确保日本绝对国防圈的安全。在缅甸战区的攻势,是要切断驼峰运输的通路;而在中国战区的攻势,则是彻底破坏中国华南地区的盟国空军基地。1 规模空前的“一号作战计划”为了发动一号作战计划,日军可以说是设法将明治维新以来,所有累积的陆军战力,都要孤注一掷地投入。日大本营决定,中国派遣军在执行一号作战计划中,所有的兵力与支援要求,都给予最优先的配合。在兵力动员上,日军决定再动员五十一万部队,优先补足中国派遣军所有的缺额;尽量将原先在中国战区的乙种师团与丙种师团,调升为甲种师团(使得日军甲种师团再加上所有补充、特种作战单位之后,作战的兵力达到三万两千人)。此外大本营并且还抽调日本本土与关东军的部队,进一步支援中国派遣军的一号作战。日军对于一号作战计划的先期后勤准备,周全到几乎难以想象的地步。先是改组了整个在中国战场的航空兵团,单是空军作战的油料,就有半年的储量,弹药的储量多达两年。并特别派出从未在中国战场上使用过的装甲师团,参战各军的粮弹后勤支援,都有半年以上使用量的准备;马六万七千匹,运输汽车一万三千辆,运输补给船艇一万艘。并且调动日本全国所有的道路、桥梁工程支援人力与器材,投入战线后方道路的维修。日军在一号作战计划所有的作战需求,上至野战医疗设备,下到士兵军靴的修理,都一应俱全,它成为日本皇军成军以来,历史上空前的全面出击作战,其动员规模,超过了明治时期日俄战争的两倍以上。2 中国面临的内忧外患但此时的中国守军,却正处在战力严重空虚的阶段。由于中、美为了军经、援助的问题,爆发了严重的摩擦,双方关系几乎濒临破裂;在史迪威的运作之下,中美之间的合作关系更是遭到全面的破坏,不但所有援华的陆军装备、物资(以中国战区华军的需要来说,由驼峰空运输入的美援物资在数量上仅只是杯水车薪而已),百分之九十都用到史迪威的缅甸作战准备之中,而且中国最精锐的八个军的部队,被抽调去参与缅甸作战。史迪威在这时一再强调,日军根本无意对中国军队发动任何的作战攻势,最多只是破坏与劫掠的“军事演习”罢了;所谓日军即将在中国战区发动全面攻势的情报,只是蒋介石藉口来“勒索美国”的援助物资而已,同时蒋不愿派遣接受美援装备的华军,参加缅甸作战。因此中国战区的最高统帅与参谋长,不仅存在着严重的摩擦与政治斗争,在最为重要的关键时刻,对于日军的作战动向与情报判断,看法也几乎是南辕北辙。史迪威这时掌控着一切的美国援助物资,以及中国的战略预备队兵力。他一心一意只想动员华军,早些帮他完成反攻缅甸的作战;同时他还有一个更大的野心,就是希望蒋介石的部队在中国本土能够遭到一败涂地的打击,这样他才能有机会全面地接受中国部队的作战指挥权。因此史迪威故意漠视日军集结的情报,不断向华盛顿报告蒋介石根本无法作战,日军在中国战区其实没有威胁。但这些问题并不是最糟的,因为中国还要优先抽调精锐的部队支援缅北作战。虽然根据日军大量集结与 演训的情报,蒋介石认为敌军极有可能在一九四四年年中,发动全面的反扑,而在二月以后,重庆方面对于日军准备打通平汉与粤汉铁路的攻势,也掌握了更为清楚的情报,无奈参谋长史迪威只全心全意地在缅甸野人山进行作战,对于日军准备在中国战区发动新攻势的情报,根本不加理会,而造成部分华军将领也跟着附和,因此华军无法集中力量,准备迎战日军空前的重大攻势。日军是倾全国、全军之力,在中国战场进行决死大反击,中国则是外源未到,内争先起,这样如何能够挡住日军充分准备而发起的空前攻势?3 日军打通平汉铁路日军的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大将,对于华北日军负责打通平汉路,捕捉河南华军汤恩伯主力的作战任务,原是有着不同的意见。因为他认为,这次日军大本营能够发出如此强大的兵力给中国派遣军,与其进行大陆交通线的打通,不如让他执行西攻西安,截断重庆左翼的作战计划,但是日大本营并不同意他的观点(幸好日本大本营没有同意这个作战计划,否则中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大本营下令由关东军调出精锐的第二七师团、铁道联队、汽车兵团等特种部队,以支持华北方面军的一号作战任务,务必全力打通平汉线,捕捉在河南的华军主力。华军河南阵地的防务是由蒋鼎文与汤恩伯负责。由于日军在中条山会战之后,将近三年都没有在华北发动攻势,使得华军失去作战的警觉与士气;加上河南连年天灾,民生困苦到了极点,军队的补给不足,兵员补充又以远征军优先,因此战力已经降到空前的底点。在日军发动攻势之前,蒋介石与驻华美军的将领,对于日军的作战企图,缺乏共识与掌握,由于史迪威坚持认为,日军的攻击只是例行出击的演习,根本无意深入华军阵地与进行长期的占领作战,当前华军应该以静制动,故将拥有美式装备、员额充足的华军部队,调入缅甸原始山区进行作战。所以汤恩伯奉命以静态防御,在嵩山以东的密县、巩县一带阵地布防。而刚好河南发生严重的大旱灾,几百万以上的中国百姓九死流离,粮食供应非常缺乏,物价上涨已经是七七事变当年的五百倍。社会的困苦、人心的不安,加上重庆的内争浮现,美国介入中国内部的政治斗争;军力上补充兵员的严重不足,美援武器更是纸上谈兵的迟迟没有到手,这一切都使军心更为涣散。而刚好河南发生严重的大旱灾,几百万以上的中国百姓九死流离,粮食供应非常缺乏,物价上涨已经是七七事变当年的五百倍。社会的困苦、人心的不安,加上重庆的内争浮现,美国介入中国内部的政治斗争;军力上补充兵员的严重不足,美援武器更是纸上谈兵的迟迟没有到手,这一切都使军心更为涣散。蒋介石企图抽调接受美军装备的远征军回来参战,不但遭到史迪威拒绝,而且在罗斯福亲自介入的压力下,于四月二十五日,蒋介石被迫下令远征军由云南出动,渡过怒江,参与缅北的作战。这时候日军刚攻陷郑州,开始击溃华军在河南的防线,蒋介石却只能眼看着中国战区受到日军攻势无情的蹂躏。在盟国的眼中,装备中国的军队,只是为了英国在缅甸与印度的利益而战。日军南下的攻击,很快又恢复行动。十二军攻陷许昌之后,日军第十一军横山勇,同步派遣一个旅团北上夹击,于五月八日南北两军在遂平会师,日军在中日全面战争爆发的七年后,才终于勉强的打通平汉铁路。于是一场推诿责任的内部攻防战,立刻就在华军、美军之间展开。史迪威以及一些美国记者,当然乘机发表他们的“证据”,指出蒋介石的部队根本不战而退,却完全不提自己情报判断的严重错误,导致中国战区没有预先做好准备,以及在作战期间,整个后勤支援迟迟未到,与空中掩护严重不足的责任。事实上,以中日双方当时在河南的兵力部署与作战准备而言,华军由谁去指挥,结果都不会好到那里去。华军若是不退,只有遭到歼灭。有谁问过,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认为日军只是演习的情报判断,让中国军队无法得到战前的补充与准备,应该负起多少的责任?4 日本十一军发动长衡会战横山勇决定在五月二十六日,也就是日军在对马海峡大破俄罗斯“波罗的海舰队”的历史光荣纪念日,在湖南发动对华军全面的攻势作战。装备充足的三十六万日军,在优势火力的支援之下,分成七路扑向华军阵地,来势之凶猛,远远超过华军的预估。日军精锐的第三、十三师团以及二十七师团,从左翼(东线)先攻,一举深入地插进平江,再突进浏阳,直捣薛岳预控的反击部队基地。这时候在缅甸原始丛林指挥作战的史迪威,在看到华军全线溃败之后,才“想起”了他还是中国战区参谋长。他于六月八日突然出现在重庆,幸灾乐祸的宣布“中国陷入危机”,接着立刻派员督导美军从桂林的训练中心进行撤退,同时不断设法干预陈纳德的空军后勤支援,并且开始推动接掌华军指挥权,以及寻找可以推翻蒋介石军政领袖的活动。史迪威完全不管这个中国战区作战惨败的灾祸,是谁作出严重错误的情报判断,以及致命的错误作战部署?到底是谁仍在制肘空军出击日军的任务?史迪威居然认为,只有他接掌华军的指挥权,才能在中国地区击败日军,而其他任何对于战场的补救与支援措施,根本无济于事(这种完全疯狂与违背常理的行为,也只有史迪威这种人才做得出来!)。日军作战计划的另一步棋,就是同时奔袭衡阳。横山勇在日军在还没有攻陷长沙之时,就已经下令第六八师团与一一六师团,绕过长沙外围,马不停蹄的沿着湘江两岸,直接扑向衡阳华军阵地。此时薛岳所指挥的主力部队,则向江西方向败退,根本无法拦截日军的长驱直下,整个第九战区的防卫系统为之瓦解。这时湖南前线的作战陷入危机状态,蒋介石无法把拥有美式装备以及员额充足的八个军部队,调回东线作战,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手下战力不足的部队,在湖南遭到致命的打击。事实上,日军指挥官横山勇最为担心的,就是蒋介石会把这八个军调回,在湖南与日军决战。横山也担心美军会调动一切的空军,支援华军作战,对自己脆弱的补给线进行全面切断的空中攻击。但是这两个担心都没有发生。因为中国战区的参谋长史迪威,极力阻止中国战区进行反击,并且抬出罗斯福总统与马歇尔助阵,主张当前反败为胜的要务是,由史迪威接掌华军指挥权,最好能够顺带推翻蒋介石政权。由于华军接连在河南与湖南战场的惨败,史氏又早已在重庆政府中,进行各种掺砂子、挖墙脚工作,使得前线部队急于等待后方明确的指挥,以及派军援助之时,后方却陷入全面的权力斗争、指挥系统混乱、以及后勤失控的状况。这时候,拼命为华军出力的,还是指挥美军第十四航空队的陈纳德将军。他设法透过管道向华盛顿反映中国战区所面临的危机,以及史迪威利用机会夺权的真相,无奈当时华盛顿与全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诺曼底登陆战的胜利,因而对于中国战区的恶化逆转,产生极大的轻视与厌恶。西方主流意见于是认定:“果然是史迪威有远见,早就说蒋介石的华军不堪一击,现在得到证明了吧!不仅如此,还要连累美军替蒋介石收拾残局。”5 鬼泣神嚎的衡阳保卫战日军以为在长沙会战中,已经将华军第九战区的防御系统,予以彻底的击溃,虽然没有围歼中国的主力兵团,但是华军在受到重挫之后,已失去再 战的能力,对于日军进行长距离奔袭衡阳的作战,横山勇更以为把握十足。事前衡阳在日机猛烈的轰炸之下,衡阳市区已成一片焦土,因此横山认为,日军可以出其不意地迅速攻占衡阳。但是横山没有想到,由方先觉所率领的中国第十军,却在衡阳进行一场惊天动地的阵地保卫战,差点把横山的完胜攻势,搞成凄惨的大败仗。由于薛岳把第九战区的残余的部队,集结在湖南与江西交界的一带,企图等日军深入之后,反击日军的侧后。但是薛岳的这个布阵,却遭到日军主力兵团向东旋转的多路围攻,因此不但无法发挥侧翼包抄日军的效用,反而让南方的衡阳阵地,出现兵力支援分配不足的危机。日军在攻占长沙的同时,横山勇对衡阳发动长距离的奔袭突击,日军第六八师团(佐久间为人)与一一六师团(岩永汪),沿着湘江东西两岸,分途包抄衡阳;第六八师团的决死突击队,在六月二十六日半夜,攻占了美军在华最大的空军基地衡阳机场,得到了日皇亲自的传令嘉奖。到了一九四四年七月,衡阳之战,不但是中日主要战场的决战,更是发展成为中日两国内部的政治战。对于蒋介石与东条英机而言,衡阳作战的胜负,都关系到自己最高军政领导权的掌控。因为在七月七日,美国总统罗斯福,亲自向蒋介石提出,要求蒋介石将华军指挥权,交给史迪威的信件,以挽回中国战场的败局。因此除非蒋介石能够证明,他能指挥华军击败日军攻势,否则蒋介石将要面临美国孤立、外援中断,以及部属叛变的危机。而日本首相东条的情况,同样需要战胜的消息来支持,否则日本的军政领袖,已经对于他的领导与政策失去信心,东条将会被迫辞职。但是在争取这场决战的指挥上,蒋介石无法把最有战力的部队,从缅甸战场调回,因为这是史迪威争取华军指挥权的本钱。史迪威使用优势兵力,在缅甸获得胜利;而同一时候,蒋介石在华南却遭到日军猛烈的打击,所以罗斯福认为,这足以证明蒋无法应付日军的攻势,而史氏有能力指挥华军打败日军。在日本方面,东条则是将所有的军力,包括抽调关东军的二十军,以及日本本土的四十七师团,都投入了湖南的战场。可是日军仍无法在七月攻下衡阳,同时日本又在缅甸与塞班岛遭到惨败的打击,日皇裕仁已经对于战局感到震动,东条在元老重臣集体的施压下,只有被迫辞职下台。但日军在衡阳的作战,也遭到极其严重的损失,迫使横山一度也在考虑,是否值得在此继续打下去。因为即使日军的作战力量,也到了极限。但是这场作战的胜负,已经成为中日两国军力对抗的荣誉之争了,说什么横山也不能放弃,何况关东军的战将坂西一郎,已经到达湖南,接掌长沙的指挥权,假如自己不力拼下去,最后的结果恐怕不妙,连职务都会有变数。最后横山勇决定,将日本十一军的全部军力当赌注,完全都押在衡阳,再增调十三、五十八师团,参加衡阳决战。他并且不惜代价的运送威力强大的巨炮,到达衡阳阵地,准备给孤立无援的方先觉部,最后致命的一击。八月二日,日军对衡阳发动最后一波的攻势,横山勇带病亲自前往衡阳前线指挥作战,而四个参战的日军师团长,当然更是不敢怠慢,全都陪着横山,准备拿出老命一搏。各师团纷纷组织敢死队,对华军阵地进行冒死攻击。日军的巨炮再度轰平华军的每一个阵地,日军的敢死队对华军的据点,一个接一个地展开攻击,守军只能做到寸土寸血的力拼。日军五十七旅团长志摩源吉少将,更是由自己担任敢死队的队长,亲自带兵冲锋华军阵地,结果战死衡阳。有受城市作战特别训练的五八师团,师团长毛利末广中将作战负伤,却不肯就医,躺在担架上亲临战场指挥作战,可见战况之激烈(不知所谓国民政府自武汉会战之后,就没有与日军决战的历史抹黑说法,看到长衡会战的这种打法,还有没有良心造谣下去)。此时衡阳的决战,其惨烈程度已使阵地成为了人间地狱。蒋介石在最后时刻,仍然设法派军队救援第十军,连第五军的坦克车部队都派到战场。但是此时中国战区的华军,已经无法将士用命的拼力作战了。因为有了国际力量的介入与刺激,内部派系的猜疑正在死灰复燃,而更加恶化了军队人员不足、装备后勤严重缺乏、军心动摇、士气低落的情况,因此无法动员军力突破日军层层包围的防线。第十军方先觉部,在坚持血战四十二天之后,最后在八月八日,终于失去了抵抗的能力,日军也损失惨重,无力再进攻下去。因此双方经过交涉之后,在日军允许保持军队建制与荣誉,以及救助受伤官兵的条件下,结束了孤军拒敌的抵抗。中国第十军在衡阳的保卫战事实是以交涉之“终战”而结束,而非投降日军。衡阳终于陷落,史迪威理所当然的开始进一步地向蒋介石逼宫。蒋眼见自己部属们的战志出现动摇,并且开始私下运作而向史迪威靠拢。在强大的压力之下,他也只有同意,向美国的要求让步,准备交出华军的作战指挥权给史迪威。当时中国上下,独立奋战的信念已失,企图依赖美军直接的介入,能够给中国的抗战,带来起死回生的力量。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危机时刻。

一句话,节省你5分钟时间,日本打通了他们14年来都没打通的南北战线,但一年不到就成了无用功

俄罗斯特种作战战例研究论文

特别的厉害,而且这些人的战斗能力都比较强,所以在战场上面都比较拼命,而且也保护了自己的首领。

说到俄罗斯特种部队,由于历史问题,俄罗斯特种部队不仅让恐怖分子感到害怕,也让人感到害怕。2004年9月1日,别斯兰一中被车臣恐怖分子占领,俄军派出信号旗特种部队营救人质。经过三天的围困,突然响起了爆炸声,无奈之下,信号旗特种部队发起猛攻,最终造成7名特种部队成员死亡,326名人质遇难。

这一事件对俄罗斯特种部队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打击。毕竟如此巨大的伤亡摆在大家眼前。突然明白了普京之前说的话。“对于恐怖分子来说,在机场被抓会在机场被打死,在厕所被抓会淹死在厕所里。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我的任务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有三支老俄罗斯特种部队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的格鲁特种部队在苏联时期的阿富汗战争中损失了191人,而他们的对手损失了5000多人。格鲁特种部队是俄罗斯军事情报总局的简称,主要为俄军搜集情报信息。阿尔法特种部队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隶属于俄罗斯反恐中坚力量俄罗斯联邦安全局。

信号旗特种部队,大部分时间在国外进行特种作战,是俄罗斯反恐的“利剑”。俄罗斯虽然有三支特种部队,但这三支部队在作战体系和作战装备上对俄罗斯不满。SSO于2013年正式成立。其实早在2009年,俄罗斯就开始采取一些行动,但毕竟可以组建特种部队。SSO是与西方体系一起打造的特种部队,一开始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直到2017年俄罗斯参加叙利亚内战,SSO才在一战成名..

SSO在叙利亚证明了自己叙利亚爆发内战,呼吁俄罗斯支持。当时叙利亚危机重重,政府军基本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俄罗斯的强大存在几乎瞬间扭转了战局。一个由16名成员组成的叙利亚特种部队战斗小组在叙利亚执行任务时被300名武装恐怖分子包围,没有得到猛烈的火力支援。这支队伍的命运可想而知。但是,这个SSO团队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训练攻击恐怖分子。在呼吁空中支援后,16人利用地形和空中火力支援彻底击溃了300人的围攻。这种对抗让SSO在一战成名。

据说还有一名SSO特种兵成员,在执行任务时被恐怖分子围攻。他决定牺牲自己,要求战斗机空袭他的位置,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此事公之于众后,这名球员被命名为俄罗斯蓝宝,俄罗斯为交换他的尸体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或许SSO之所以能成名,不仅仅是因为它超强的战斗能力,更是因为“战斗民族”的超级爱国情怀。SSO在叙利亚可以说是战无不胜,四年内歼灭恐怖分子多达3000人。但SSO在叙利亚的大部分行动都是秘密作战计划,几场著名战役都是刻意隐藏的。哈桑是叙利亚政府军精锐部队“老虎师”的创始人。他目前是叙利亚常胜将军老虎师的师长,也是叛军和恐怖分子的最大目标。他的存在吓坏了叛军和恐怖分子,被称为“巴沙尔之剑”。

叙利亚内战期间,别说叙利亚政府的将军们,就连俄罗斯的将军们也没能逃脱被恐怖分子斩首的噩梦。

SSO在叙利亚的记录证明了他们的实力。保护受到普京高度重视的哈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毕竟虎师在叙利亚内战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据说SSO是普京组织的特殊力量,普京的产品一定是优秀的产品。

这个只能说各有所长毕竟各特种部队不会全部公开媒体也会添枝加叶,说的神乎其神个人喜欢以色列的野小子和前苏联信号旗

哥们 有个部队你忽略了啊中国人民城管军

工作协同育人机制研究论文

员工激励是企业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员工的素质和活力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激励问题作为人力资源的核心已成为决定企业成败的重要因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激励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现代 企业管理 ;激励机制;核心员工;薪酬管理

论文摘要:核心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最关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能力的根本来源。激励机制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企业人力资源工作。 文章 对企业核心员工激励机制进行了探讨。

现代企业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一个组织内部的效率取决于员工特别是核心员工的努力水平,企业管理实践的需求、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建设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

一、建立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从经济学角度上来分析,单纯的物质激励的效益要远低于精神激励。这是因为金钱的边际效用是遵从递减规律的。精神激励,主要是满足人的尊重、成就、自我实现等高水平的需要,是一种主导的、持久的激励形式,具有持续的内驱动力作用。

(二)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可把激励(即强化)划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所谓正激励(正强化)就是对员工的符合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以使得这种行为更多地出现。所谓负激励(负强化)就是对员工违背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惩罚,以使得这种行为不再发生。显然正激励与负激励都是必要的且有效的,但鉴于负激励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产生挫折心理和挫折行为,应该慎用。因此,笔者认为领导者在激励时应该把正激励与负激励巧妙地结合起来,坚持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三)按需要激励原则

建立激励机制的起点是满足员工个人的需要。经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们的行为动机是由其优势需要所支配、决定的。运用到管理上,就是要求企业建立激励机制时要考虑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并为每一层次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激励 措施 。在激励上并不存在一劳永逸的解决 方法 ,更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宝,因而企业的激励方式应该因时而变,因人而异,更有针对性,才能更具成效,才能提高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的目的。因此,建立激励机制首先就是要考虑员工的需求,特别是员工的优势需要。

(四)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激励机制的长远目标是使组织的行为目标与员工的行为目标更趋一致。建立激励机制必须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相联,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以推动组织目标的完成的同时,组织给予相应的回报,以便帮助其实现自己的目标。

(五)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任何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制度首先应遵循的原则。缺少两个要素中任何一个因素的激励机制都不是一个很好的机制。

二、不同生态位层次核心员工的激励机制设计

对企业核心员工的有效激励措施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必须针对不同层次的核心员工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

第一类核心员工是低生态位的基层核心员工。他们因为有着高超的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个人能力而成为基层员工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基层核心员工主要是那些有着高学历、深厚专业知识的年轻员工。他们在企业中工作的时间不长,因而处于基层,但他们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有理想、有抱负,是企业准备重点培养的未来栋梁。所以他们在近期内结婚、买房、抚养子女的需求最为迫切,对金钱的渴望程度较高。可见,他们的需求还处于最基础的生存需求层次上。

第二类核心员工是中生态位的中层核心员工。他们由于突出的技能和能力而上升到了企业中层岗位上,如:财务主管、部门经理等。这类员工已经在企业工作了较长时间,年富力强,虽然仍然有经济压力,但是与基层核心员工相比,他们的生活质量已经大为改善,于是开始享受生活,因此,中层核心员工的需求层次已经超越了基本的生理生存需求,应处于中间的安全需求和社会需求层次上。

第三类核心员工就是高生态位的高层核心员工。这类核心员工的职位、事业都达到了顶峰状态。他们占据企业金字塔等级的最高层,他们衣食无忧,他们还有着广阔的社会圈子,经常是众星捧月、高朋满座。对于企业的高层核心员工来说,其需求处于尊重和自我实现的最高需求层次上。

三、激励对策

(一)报酬激励

1.薪酬。薪酬管理是现代 人力资源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薪酬激励仍然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激励方式。薪酬给核心员工提供了物质生活保障,是核心员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代表了企业对核心员工工作成绩与能力的认可,也代表了社会对该员工的人力资本的衡量,也是显示其社会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志。所以薪酬激励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激励,它既属于物质激励范畴,能基本满足核心员工的生理需要,但它不单是物质激励,它又暗含着成就的激励、地位的激励等精神方面的激励,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员工的成就感。

2.福利。福利是指为了吸引员工到企业工作或维持企业核心人员的稳定而支付的作为基本薪资的补充项目,如失业金、养老金、午餐费、医疗费、退休金以及利润分红等。福利作为内容丰富且有激励效用的薪酬成分,在整个薪酬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好的福利往往是为了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它体现企业对员工生活的关心,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加员工对企业忠诚度,有助于员工同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福利可分为强制性福利、菜单式福利和特殊性福利。 (二)精神激励

在激励核心员工方面,薪酬体系固然重要,但它并非万能。对核心员工起长期激励作用的是社交、受人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他们非常看重周围人的认可和尊重,以及自己能否实现更大的成就,能否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所以为了得到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就应该更多地采用精神激励的方法,在较高层次上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其激励深度大,维持时间长。我们可以从下几个方面来实施企业核心员工的精神激励。

1.目标激励。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强调激励员工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且具体可行时才能进行衡量和采取适当的强化措施。同时还要将目标进行分解,分成许多小目标,且完成每个小目标都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

从核心员工个人的角度来看,当员工明确了行动目标,并把自己的行动与目标不断加以对比,明白自己前进的速度并不断缩小达到目标的距离时,他行动的积极性就能持续。人的努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目标对他的吸引力,取决于目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员工的需要。所以需要对核心员工个体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目标,目标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跳起来能摸着可视为最为合适。在使用目标激励过程中,必须使核心员工清楚地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要实现个体的目标,就需将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结合起来,这样个体目标才有可能实现,才能够充分地激发每一个核心员工为企业的整体目标而奋斗,激发他们的潜能。

2.工作激励。核心员工更关心的是自我发展、工作自主和工作成就等方面的需要,这些需要其实都可以归结到工作中去,是其重要的激励因素。如果核心员工能够从工作本身感到趣味、意义、责任、发展及成就,则工作本身就会成为激励员工最主要的动力源。企业中的激励性工作设计具体表现在:工作扩大化、工作丰富化、以及工作轮换等,这些工作方法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提高工作绩效起着积极的作用。

3.尊重无价。首先,要信任核心员工。信任是尊重的基础,是与核心员工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保证。常言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是习惯相信自己,放心不下他人,经常干扰下属的工作,往往是管理者的通病。其次,要理解核心员工。“士为知己者死”,可见理解获得的回报是多么的丰厚。而实际上真正做到理解并非容易,关键之处就是管理者要学会换位思考,只有真正从核心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真正地理解员工,才能明白他们真正的主导需要是什么以及需要的合理性。最后,核心员工参与管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和实践 经验 表明,核心员工都有参与管理、当家作主的要求和愿望,因此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员工参与管理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有效方法。

四、激励核心员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激励时要考虑需要层级。层级不同,激励的方式就不一样。相对而言,层级越高,越重视精神方面,层级越低,越重视物质方面。激励时应注意激励的频率与强度,激励的次数不可过多也不可过少,强度不可过大也不可过小,否则,都起不到激励效果。

五、评估激励对策并反馈信息

在对核心员工进行激励后,应考察激励成本与核心员工在这种激励下的努力程度和绩效,并于激励前的努力程度和绩效加以对比,及时反馈对比信息,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并建立激励档案,为以后优化激励措施提供借鉴,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在对核心员工的激励中做到有的放矢,充分调动每个核心员工的工作热情。

综上所述,激励贵在有效激励,无论是物质激励还是精神激励,关键是对企业核心员工量身定制,以核心员工为导向,“没有万能的激励制度,只有合适的激励制度”。所以,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应采用适合自己的有效激励机制模式。

[摘要]任何想长久发展的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有效激励机制,这不仅是企业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和经济体制改革现状下的中心环节之一,也是企业日常工作的任务之一,更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迫切需要。激励机制运用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企业兴衰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运用好激励机制也就成为各个企业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企业管理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对人的管理尤为重要,而如何有效地使用激励机制又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激励是一种精神力量或状态,是一种原动力,是用人艺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领导者的一项主要职能。员工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许多管理者都希望在公司中实施有效的激励政策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效率。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激励也是一种投资,投资的回报是工作效率的提高。任何想长久发展的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有效激励机制,这不仅是企业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和经济体制改革现状下的中心环节之一,也是企业日常工作的任务之一,更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迫切需要。面对全球一体化、高度整合、激烈竞争的时代,人才和科技成为竞争的焦点。自从“人力资源”这个名词由外企进入中国以来,中国企业的“人事部”纷纷改头换面,挂上了“人力资源部”的牌子,然而,仅仅换汤不换药是不够的,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做,如何激励员工,如何建立适合本企业的激励机制。

一、激励的概念及含义

“激励”一词,作为心理学的术语,指的是持续发展的动机的心理过程。通过激励,在某种内部或外部刺激的影响下,使人始终维持在一个兴奋状态中。将“激励”这一概念用于管理,就是通常所说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问题。一个有效的激励手段必然是符合人的心理和行为活动的客观规律的;反之,不符合人类心理活动客观规律模式的激励措施就不会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

激励是管理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广义而言,激励就是激发鼓励,即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目标的心理活动过程。具体而言,激励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理解:(1)从诱因和强化的观点看,激励就是将外部适当的刺激(诱因)转化为内部心理动力,从而强化(增强和减弱)人的行为。(2)从内部状态来看,激励即指人的动机系统被激发起来,处在一种激活状态,对行动有强大的推动力量。贝雷尔森和斯坦纳给激励下定义为“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愿望、动力等等都构成人的激励。它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状态”。(3)从心理和行为过程来看,激励主要指由一定的刺激激发人的动机,使人有一股内在的动力,朝向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和待业过程。未满足的需要的激励过程的起点,由此而引起个人内心(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激奋,产生目标导向与目标行动,导致个人从事满足需要的某种目标行动,达到了目标,需要得到满足,激励过程也就宣告完成。然后新的需要发生,又引起新的行为和新的激励过程。

二、设定激励机制模式应采取的原则

1.激励形式应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员工的需求

“激励理论”可以简单地概括为:需要引起动机,动机决定行为。员工的需要使员工产生了动机,行为是动机的表现和结果。也就是说,是否对员工产生了激励,取决于激励政策是否满足员工的需要。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了解员工的需求。在需求理论中,最著名的要数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该理论运用到管理上,就是要求管理者要考虑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并为每一层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激励措施。而且管理者还要考虑每个员工特殊的需要,要了解员工现在哪一层次的需要占主导地位,从而相应地为该层次需要的满足提供条件。具体来说,从纵向上看,不同层次的员工(知识层次、薪酬层次)处于不同的需求状态,如对于薪酬较低的员工,则要侧重满足他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即提高他们的生存水平);对薪酬较高的员工,更需满足他们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从横向上看,对于同等层次的员工,由于他们的个性和生活环境不同,他们的需求侧重也有不同,如有些员工很看重物质待遇,有些员工则喜欢娱乐和消遣,还有些员工以钻研某项技术为乐,工作需求强烈。员工的需求是复杂和多样的,企业的激励方式应该因时而变,因人而异,更有针对性,才能更具有成效。

2.应采取物质与精神兼顾,实施全面薪酬激励机制

“全面薪酬战略”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薪酬支付方式,也是基于员工各方面需求而制定的一种比较科学的激励机制。它将薪酬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大类,两者的组合,被称之为“全面薪酬”。外在的激励主要是指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货币性价值。比如:基本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薪酬,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薪酬,失业 保险 金、医疗保险等货币性的福利以及公司支付的其他各种货币性的开支。内在的激励则是指那些员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价值。比如对工作的满意度、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种顺手的工具(比如好的电脑)、培训的机会、提高个人名望的机会、吸引人的公司 文化 、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以及公司对个人的表彰和谢意等等。

外在的激励与内在的激励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它们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据不久前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的统计,当代大学生择业的主要考虑的因素依次为:个人发展前途、薪金水平、公司的实力、公司的管理水平、职位、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可见,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激励都是需要的,我们在制定激励政策时,要兼顾员工这两个方面的需求。

3.要考虑个体差异来制定激励机制

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激励制度,而且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个体差异。例如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而男性则更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在年龄方面也在差异,一般20—30岁之间的员工自主意识比较强,对工作条件等各方面要求的比较高,因此“跳槽”现象较为严重,而31—45岁之间的员工则因家庭等原因比较安于现状,相对而言比较稳定;在文化方面,有较高学历的人一般更看重自我价值的实现,既包括物质利益方面的,但他们更看重的是精神方面的满足,例如工作环境、工作兴趣、工作条件等,这是因为他们在基本需求能够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而追求精神层次的满足,而学历相对较低的人则首要注重的是基本需求的满足;在职务方面,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这间的需求也有不同,因此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这样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三、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途径

1.突破常规体制,实行人才动态管理

所谓人才的“动态管理”,就是要在企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以人为本、用人唯才的用人机制,使得到提升的员工产生强烈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其他员工树立更远大的进取目标,更使原有的干部产生危机感,从而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动态管理机制中,一方面要破除传统观念,大胆起用优秀人才,另一方面还在注重保持适度的下岗率。首先,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更要彻底打破论资排辈,构造全新的人才晋升 渠道 。大胆启用年轻人,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对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才,要定向培训和培养,破格提拔,为他们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的空间,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其次,结合本企业实际,实行“末位淘汰制”。建立劳动用工置换机制,通过竞争上岗、二次竞岗,形成螺旋式提高队伍素质的用工、培训和再就业方式,逐步增加高素质的在岗职工。所有干部岗位在全体员工中公开竞聘,一经聘用,到岗任职,落实待遇。不称职者下岗培训,再上岗后仍不能胜任者,易岗易薪,降职使用或解聘免职,空余岗位再行招聘。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竞争淘汰机制,增强了职工的危机感,从而促进了员工学习业务、提高素质的积极性。

进行动态管理,还可以在一些岗位实行换岗制。比如一些日常管理工作,通常分工较细,且多是事务性的工作,不具备太大的挑战性,而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使职工产生懈怠心理,影响职工积极性的正常发挥,但是如果在职工熟悉原工作之后,给他另换一个新岗位,面对新的工作、较为生疏的任务,任何人都会有一种精神一振的感觉,从而以充盈的斗志迎接挑战。这样既可提高员工的才干,又可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可谓一举两得。

2.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对员工进行晋升、聘任、奖惩及调整工资待遇都要有一定的依据,这就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员工绩效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检查和评定员工对职位所规定的职责的履行程度,以确定其工作成绩的管理方法,其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员工全面综合的评估,判断其是否称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科学、公平的绩效量化考核体系要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业绩,使各项考核奖惩有本可依,同时为进一步开展减员增效提供依据。绩效量化考核激励机制能进一步加大内部分配的激励职能,适应现代企业减员增效工作的需要。同时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不仅在物质分配上体现,还在非物质分配方面,如培训机会、各项荣誉、晋升机会、下岗分流等方面进行体现,从而更有效地发挥绩效量化考核的激励作用,激发每一位职工的潜能,是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3.加强 企业文化 建设,以远大的目标激励职工

人的需求多种多样,即有物质方面的,又有精神方面的。过于强调物质利益,会使自我极度膨胀,自私自利,工作积极性更是无从谈起;然而,过于强调精神方面的内容又会形成望梅止渴的现象,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此,在满足员工的物质利益的同时,还应大力提倡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讲牺牲、讲贡献的良好企业氛围,以精神内容的引导升华职工的各种劳动行为,充实员工的思想和生活,给他们以强大的精神力量,使之有目标可奔有方向可寻。

4.注重经营管理变化。随时改变激励方式

由于人的需求是多变的,同时当低层次的需要满足后,就会上升到较高层次的需要。因此激励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随着员工生活水平、收入的提高有所变化。这样激励政策才能保持持续的有效性,员工积极性才能不断提高,创造力不断挖掘,使企业永葆生机和活力。除此之外,激励方式还应因人而异。应为人的层次不同、生活水平不同,需要自然也不一样。尤其是高学历人才与一般职工的需求相差很大。一般来说,高学历人才的需要偏重于晋升、有挑战性的工作、长远的发展等精神方面的追求,而一般员工则偏重于物质方面的鼓励或短期的利益。因此,对于不同人员的激励应有所差别,即所谓看人下菜碟,这样才能实现各取所需,达到提高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及企业长远发展的目的。

5.建立立体化、精确化的激励机制

企业要让团队有激情,只在企业内部设立激励机制,创造激情的工作氛围是不够的,还要有愿意接受挑战和对工作满腔热忱、富有激情的员工。否则,即使公司文化氛围再浓,如果一个员工本身不具备这样的性格,再培养也是徒劳无功。因为从本质上讲,员工的激情更多是带有天生的综合素质的一种表现,是自身品质、精神状态和对事物认识程度的一种外化表现,如果没有这些作后盾和基础因子,仅凭企业对该员工的培训也不一定能行。

6.企业家的行为是影响激励制度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企业家的行为对激励制度的成败至关重要,首先是企业家要做到自身廉洁,不要因为自己多拿多占而对员工产生负面影响;其次是要做到公正不偏,不任人惟亲;要经常与员工进行沟通,尊重支持下属,对员工所做出的成绩要尽量表扬,在企业中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后是企业家要为员工作榜样,即通过展示自己的工作技术、管理艺术、办事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意识,培养下属对自己的尊敬,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总之企业家要注重与员工的情感交流,使员工真正在企业的工作得到心理的满足和价值的体现。当然在激励中也不能忘记对企业家的激励,最近国家出台对企业家的年薪制就是要充分调动企业家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三位一体”协同育人 “双导师前美国师范院校联合会主席古德莱德指出,任何一种不是通过与周边学校协作而建立或实施的教师教育课程都是有缺陷的。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哈兹班教授认为,伙伴合作代表着全球最知名的对教师专业化进行重新定义的方法。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改进教师培养机制、模式、课程,探索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为了规范引导高校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育部在2014年经过试点,在2017年10月出台了系统的师范生认证标准。在师范生认证标准“合作与实践”的指标中明确提出协同育人的理念,要求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创新了教师培养模式,将各方资源整合起来,建立学习共同体,互利共赢,推动了教师专业发展职前职后一体化进程。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值得深思。一、“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特点与优势(一)“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特点1.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在合作主体上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高校、中小学与政府建立的是持久、稳定、深度、长效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的主体成员主要有地方高校的管理者、教师、行政人员,政府机构的管理者与行政人员,中小学的管理者及一线教师,其他联络成员以及师范生等,这些参与人员各司其职,共享资源,共建平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协同培育师范生。此外,合作主体必须充分获取社会生态系统各因素的支持,考虑的因素除了已有的物质与人力资源、便利的地域环境与交通工具、先进的教育理念、共同的发展目标、可行的合作内容与项目,还要获得国家与地方政策的支持,有充足的财政资助、科学的评估体系与完善的运行机制保障。2.合作的目标体现“志同道合”与“互惠互利”“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是在“志同道合”与“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大学与中小学之间以“志同道合”与“互惠互利”为前提,形成新型合作关系,即平等共生、互利共赢、健康稳定、持久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模式旨在促进大学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革新,推动学科建设与课程开发,给师范生的职前教育提供更多实践的场所与资源,帮助他们在实践中转化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从而提高职前教师培养质量。这种模式还有利于转变在职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水平。大学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致力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大学教师借助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平台,检验、修正与升华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学术研究成果;而中小学教师则借助大学的平台进修、培训、共享资源、共同研修,提升专业素养与教科研水平,达到职前教师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同时,在校际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平台协同育人的过程中,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资源整理、规范管理、监督落实等发挥主要职能。3.突出“临床实践”与“真实情境”合作指导“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倡导“临床式现场实践”,在真实教学情境中对师范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根据师范认证标准对师范生实践性课程的要求,突出“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特点,高校对实践课程的数量设置、课时的比例、教育见习、教育观摩与教育实习的时间与内容、实训室的建立、实习基地的选择以及相关指导与管理的要求都有详细规定,师范生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实践,在大学教师、中小学教师、政府联络员的合力指导下,参与一线教学实践活动与各类研讨会,经过合作讨论、反思调整,在实践中获取新的知识与经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同时,实习生全程参与课程开发与评估、案例写作与分析、编制教学档案袋、撰写教学日记等,旨在让师范生在这个过程中提高教学反思能力。(二)“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优势1.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该模式下,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对学生指导采取“双导师”制,这种育人模式起点更早、时间更长,给师范生职前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机会,学习的手段与合作的方式也更加丰富,学生得到教师的指导与帮助也更多。具有深厚理论知识的大学教师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对师范生进行双重指导,包括指导他们开发和拓展中小学课程、观摩与教学、做案例分析与课堂实录、调查与反思等,再根据他们的学习与实践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将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让他们对工作对象和教学活动有更深刻的认识、理解和体会。2.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在“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下,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遇到问题,可以与大学教师一起研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与大学教师一起进行项目研究与课程开发,则有助于拓展思维与视野,提升教科研水平。大学教师学科理论知识虽然深厚,但也需要借助中小学的一线真实教学情境进行转化,向实践经验丰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习,才能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此外,大学教师的研究成果需要通过中小学的实践平台进行检验。“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大学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自为营、相互隔离的状态,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合作的机会,也为他们创建了教学反思、行动研究以及专业发展的理想平台。二、“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所面临的困境(一)协同育人机制尚未完善教育部发布了系列师范认证标准之后,协同育人模式的推行成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的重头工作。师范认证标准中要求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目前,参与主体在建立合作共同体的过程中,尚未形成科学的合作机制。一是合作过于形式化。参与主体在合作过程中权责不明晰,制定的目标不明确,合作的内容过于宽泛,指向不明,执行过程监管与保障体系也不完善,表面化与形式化严重,导致双方合作关系不牢靠,合作效果差强人意。二是无论是政府还是院校,都存在宏观统筹缺失、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和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参与主体对合作项目的重视程度及落实效果,而资金的紧缺与不稳定性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持续发展。(二)缺乏健全的“双导师”制目前一些地方院校,如笔者所在的院校,没有制定或落实“双导师”制,“双导师”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稳定性差、责权不明确,难以达到协同育人的目的,学生在实践中得到的指导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聘任指导教师的门槛低,教师指导水平有限。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的指导教师,高校理应对他们的学历、职称及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一线教育教学技能和科研能力有一定的要求,但目前由于高校师资有限、学生数量多、实践基地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聘请的指导教师水平整体差强人意,如有些校内指导教师是行政管理人员,有些是刚参加工作的教师,有些校外指导教师没有职称。这些教师都欠缺指导学生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第二,指导教师缺乏相关培训,职责划分不明确。校内外指导教师只有做到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学生才能通过实践不断进步,不断成长。但由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前缺乏系统培训,他们对自身的指导职责并不清楚,对指导工作的内容、范围感到模糊不清。第三,指导教师忙于各种事务,指导工作不到位。校内指导教师平时忙于常规教学工作、课题申报、论文撰写、教学比赛和各种会议,空余时间少,很多时候只能对学生进行远程监控和指导,真正深入一线课堂听课、评课的不多,对学生的课堂管理及参与教研活动的指导远远不够。而一线教师同样忙于完成教学任务和参加各种评估、比赛,少有时间指导“准教师们”,师范生摸着石头过河,得到针对性的指导不多。(三)参与主体短时间内难以走出“各自为营”的局面师范生认证标准提出应建立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但这种机制还在探索当中,主要是因为高校教师“走出去”和一线教师“走进来”都有一定的难度,导致校内外教师联合授课比率不高,协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共建课程资源与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及评价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合作效果差强人意。究其原因:一是经费有限,参与主体共建的项目(如课题、课程、实训室)不多,缺乏合作的目标、方式和内容;二是参与主体工作繁忙,难以抽出时间开展其他工作,特别是一线教师,每个岗位几乎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配备,常规教学工作、“双减”等新政策及各种评估工作让他们分身乏术;三是观念问题,在自身获利不明显的情况下,一些教师安于现状,不愿意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承担新任务,接受新挑战。总体而言,参与主体双方合作的意愿不强,动力不足,机会不多,效果不佳。三、“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困境的破解(一)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协同育人机制,通过政策制定、经费拨款、统筹协调等方式,给予改革全方位支持。一是国家或地方行政机构应推出一系列能促进协同育人的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为高校、中小学、教研机构、社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构建协同育人平台和开展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保障,提高他们开展协同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只有双方均成为受益方,才能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近年来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加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构建,每年推出大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主动对接行业企业,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培养专业人才。但其中多为针对高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共建的项目不多,经费投入有限,合作的平台及机会较少。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增加类似校企合作的“校—校”协同育人项目,经费可用于实践基地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培养、教学团队组织、培养目标制定、教学研究、培养质量评价,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二是政府通过政策干预,明确政府、高校、地方中小学的职责和权利。协同育人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使每个参与主体充分发挥作用,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政策和制度保障至关重要。政府有关部门可制定协同育人相关政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资金分配政策,明确参与主体协同育人的职责和权利。通过签署协同育人协议,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约束各方的行为,使合作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如根据项目的内容和经费情况,合理分配合作方经费使用的数额及内容,项目的开展既能保证双方受益,又能达到协同育人的目的。政府在合作过程中应承担统筹兼顾与协调组织的责任,充分发挥推动协同育人合作、协调各方利益、资源整合、规范管理、实施监管任务、评估成果等重要职责,形成高校、政府、中小学等多方共同合作、监管、评估,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效机制,保障协同育人工作长期、有效进行,实现各主体的互利共赢。(二)健全“双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落实指导工作“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推行和持续发展,需要完善各方面的工作。师范生认证标准中提到,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一线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对此,高校要健全“双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落实指导工作。首先,择优聘任校内外指导教师,建立培训和考核制度。指导教师的能力素养对师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效果有很大影响,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择优聘任校内外指导教师。要求校内外指导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他们的专业基础理论、教育理论应扎实,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对校内指导教师在学历、职称、理论素养和科研能力方面可适当提高要求,校外指导教师则侧重选择那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熟悉新课程改革并乐于参与师范生培养的教师。此外,学校还应针对校内外指导教师建立相关培训及考核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指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或召开交流研讨会,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制定“双导师”管理与考核细则,对“双导师”进行动态管理,特别是对学生指导过程的管理,对他们的履职、指导工作内容、指导工作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则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可计入教学工作量,校外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课酬或给予奖励。其次,明确导师职责,落实具体的指导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由于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的差异,他们有各自的优势领域。比如,高校教师具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擅长对问题的反思;基础教育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青少年的发展特点,积累了丰富的教学与班级管理案例资源。根据他们各自擅长的领域,可以进一步明确他们的导师职责,分工指导学生的实践工作。校内指导教师的职责包括:一是引导师范生生发教育情怀,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扎实的教学理论;二是重视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的训练,做好学生教学设计、试讲、评课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训练指导,并做好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三是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课堂参与听课、说课和评课,指导学生实践工作,丰富自身的案例资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四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与教研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教研论文;五是发挥连接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进程。校外指导教师的职责包括:一是以身示范,对师范生进行师德养成教育和专业认同教育,使学生成为有专业情怀的人;二是给师范生上示范课,指导实习生备课和进行教学设计,积极参与听课和评课,带领实习生参与班级管理,对实习生的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提高实习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三是和校内指导教师一同帮助师范生开展教学案例和课程资源开发,组织和指导师范生参加基础教育教研活动,培养他们的教研意识和教研能力;四是熟悉师范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校内教师一同为师范生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如和校内指导教师联合授课,指导师范生进行各项教育教学技能训练,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等。(三)教师应转变观念、克服困难,通过合作研究提升自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通过学习、交流、研究、合作等方式推动“双师型”、骨干教师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高校教师和基础教育的教师有各自专业发展的优势,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可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研究实现互利双赢,因此应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深刻理解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涵,顺应教育改革的潮流,克服各种困难,形成新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学习、交流、研究、合作等方式,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拓宽思维视野,更新专业知识,增强专业技能,全面提高专业素养。“校—校”合作的途径有很多。第一,双方共建项目,共享资源。合作双方从熟悉的学科出发,共同探讨学科规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共建实训室和实践基地;共同申报课题,合作开展项目研究;共同指导学生教育实践、学科竞赛、教研活动;共享设备平台、教育教学设施、图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通过建立合作互动机制,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共赢。第二,鼓励高校教师“走出去”。师范生认证标准要求高校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至少有一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具有指导、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应鼓励教师到一线挂职实践。此外,教师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课堂观摩课程或现场授课,主动参与听课、说课和评课,获取更多的案例资源。第三,邀请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走进来”。他们“走进来”可以利用高校的教学设施和图书资源开展学习研究;可以和高校教师联合授课,开展各种主题讲座;可以参加高校各种学术沙龙、学术讲座;可以和高校教师共研教学、课程及学生发展。师范专业认证是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师范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是师范认证的标准之一。当前各地方高校在构建“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参与主体应本着“志同道合”“互惠互利”“共生平等”的原则,构建新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项目合作、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寻求共同目标,共谋发展,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有深度的、可持续的、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只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才能实现校校联盟、协同创新、实践育人、共同发展。注:本文系2020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大概就是这样哦。

我国司法协助制度研究论文

根据目前现存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以及各国国内法的规定,有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在狭义范围内可大致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文书送达是指一国主管机关应另一国主管机关的请求向处于本国境内的关系人送达由请求方发出的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如送达起诉书、传票、拘捕通知书等。 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是国家寻求刑事司法协助的重要形式之一,许多司法协助公约及协定均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1959年《在刑事案件中互相协助的欧洲公 约》规定,在另一缔约国送达司法文书,如果请求国没有提出特别的要求,被请求国将简单地把司法文件送交收件人本人。文件的送达应有收件人的收据,或由被请 求国发表的关于文件已经送达的声明予以证明。如果文件无法送达,被请求国也应将无法送达的理由通知请求国。被请求国可能要求请求国在开庭六十天前将传票或 文件送交有关当局。请求国在委托外国主管机关代为送达文书的请求书中应当注明:请求和被请求机关的名称,收件人的姓名、国籍、职业、住所或居所,请求提供 司法协助的具体案由、该项请求涉及的犯罪事实的说明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被请求国的主管机关应将送达文书的执行日期和地点通知请求国主管机关,并附送达回证。在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送达文书只是一般的司法行为,并不涉及实体的执行部分。文书送达的标准是固定的当事人,而不能是当事人所 在地法院的司法人员或司法助理人员(在有些国家律师被视为司法助理人员),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才能视为已经送达,在这个程序上极为严格,只要在特殊情况下 有双边协定条件才有例外的规定。在送达文书的方式上,根据各国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外交送达、使领馆送达、法院直接送达、委托外国法院送达、 委托外国主管部门送达、邮递送达等。不管送达的方式,总的原则要求应当是适用被请求国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因为送达文书被国际上普遍认为是行使国家司法权的 行为,因此应选择受送达国法律所允许的方式送达。关于司法外文书的送达,也要求按送达司法文书同样方式进行。由于各国对司法外文书的概念存在 不同理解,规定也不一致。尽管如此,但一般认为,司法外文书应具备两个特点:其一,它与诉论案件本身并不相关,这一特点使之区别于司法文书;其二它需要有 某一“当局”或“司法助理人员”的介入,这一特点又使之区别于纯粹的私人文书。符合上述特点,均属于司法外文书。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涉外刑事诉 讼文书送达制度,但在同外国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已开始涉及刑事司法协助的送达文书问题,如1987年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于民 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22条规定,缔约双方应根据请求,在刑事方面相互代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今后,送达文书的事务将会越来越多,本着尊重 “政府间的请求”的国际礼让原则,我国应在互惠的基础上协助外国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凡是外国请求我国代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一律由主管部门予以审核,确 定给予或不给予协助。 诉讼国通过被请求国的主管机关传唤处于外国境内的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也 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协助活动使诉讼国主管机关有可能直接听取有关证言,对于客观全面地查清案件真相具有重要意义。在各国刑事诉讼中,有关 证人或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则各不相同,特别是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出国作证涉及到诸多棘手问题,如公民出入境护照和签证的申领、往返旅费、作证期间生活费 用、翻译证词、证人人身安全等等。1959年欧洲公约规定,如果请求国认为证人和鉴定人的出庭是特别必要的话,被请求国应允许他们出庭,一切费用由请求国 负担。如果证人和鉴定人拒绝出庭,他们不能因此而受到处罚,除非他们后来自愿进入请求国的领土并受到传唤。巴西奥尼教授在他编撰的《国际刑法典 (草案)》中也对证人出庭作了专款规定,这一规定吸取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经验,虽然在实际中尚无法律拘束力,但对各国的刑事诉讼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该法典在尊重各国的双边条约有关国际公约的前提下,对证人出庭的条件,拒绝协助的合法性理由、证人的人身安全等有关问题均作了原则性规定。我国对于证人和鉴定人出国作证和外国人应邀来华作证尚缺乏健全而系统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在逐步走向国际化。1987年签定的《中波司法 协助协定》把传唤证人、鉴定人出庭纳入了刑事司法协助范围之内,并规定,对通过被请求的缔约一方通知前来出庭的证人或鉴定人,无论其国籍如何,提出请求的 缔约一方不得因其入境前犯的罪行或其证词、鉴定或其他涉及诉讼内容的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和以任何形式剥夺其自由。如果证人或鉴定人在接到无须继续留在提出 请求的缔约一方境内的通知后次日起十五日,有出境的可能而仍不出境的,即丧失前述所言给予的保护,实际上可以推定被传唤人自愿放弃享受国际条约所给予的法 律保护。这一规定的内容实际上与1959年的欧洲公约关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一致的,反映了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已经开始注意采取国际通告规则进 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同时在遵守我国的国内刑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一些灵活性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作出特殊处理的方式。 物的引渡是指被请求国应请求,将自己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犯罪物品或其它扣押物品交给请求国于诉讼中使用。一般来说,在移送文书和卷宗材料时,被请求国只移送其复制件,如果请求国明确要求得到原始材料,被请求国也可以考虑接受此要求。被请求国引渡的物证应当是在本国诉讼中暂时用不着的材料和物品,如果本国的诉讼同时需要使用这些物证书证,被请求国可以决定推迟移送。同时,请求国应当 承诺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归还被移送者的物品和材料,除非被请求方明确表示不要求归还;被移送的物品只能用来作为证据材料,请求国不应用之去满足某些民事当事 人提出的返还或赔偿的请求。以上我们对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从概念、途径及基本内容作了一番剖析,由此可见狭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一斑, 许多原则性的通则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反观我国的司法协助现状,则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建立我国健全的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应当早日提上日程,特别是狭 义的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一些制度应通过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的签定或加入逐步使之走向成熟,以利于全面开展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合作,从而推动国际刑法的发展;与此同时,要对现行的国内有关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典进行全面的修改和调整,使今后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作者单位: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注:(1)该公约全文请参见:米勒与怀斯合编的《国际刑法》一书,1965年伦敦英文版。(2)参见韩德培主编的《国际私法》1990年版,第437页,武汉大学出版社。(3)参见《国际司法协助与区际冲突法论文集》一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2页。

二)刑法部分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四)民法学部分 (1)民法 1、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 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4、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 5、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 6、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 7、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8、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9、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0、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 11、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12、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 13、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14、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5、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 16、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17、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8、论意思表示 19、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20、论物权行为 30、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1、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和诉权的理论与实践 3、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4、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5、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裁判的抗诉 6、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 7、关于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 8、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研究 9、对我国破产制度的探讨 10、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探讨 11、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现状展望 12、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 13、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 14、试论法院调解 15、督促程序之研究 16、公示催告程序之研究 17、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8、论普通程序的基础性 19、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20、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题目自选,自己还可以选自己感兴趣的民事诉讼法学的问题作为论问题指导教师自选 十)司法鉴定学部分 侦察与司法鉴定部分 1、刑事侦查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论刑事侦查的法制原则 3、证据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4、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5、论现场勘查中的临场分析 6、论现场分析的辩证法 7、论侦查实验 8、影响证人证言的心理因素 9、审讯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10、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初审的意义 11、论审讯中政策攻心的策略 12、论审讯中利用矛盾的策略 13、论审讯中出示证据的策略 14、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分析评断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论文范文篇1 浅谈死刑存废 死刑是生命刑,是当代中国最为严苛的刑法方式,它的存留问题一直饱受争议,是我国当前刑法改革最具现实意义的重大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限制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国际潮流,随着这股潮流,我国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原则上废止老年人犯罪死刑和取消13种经济性、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罪名。但这只是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权关注的升温,我们还有很多要做,以应对步入深水区的中国死刑改革之路。 一、目前中国可否全面着手废除死刑 当前,限制、减少最终废除死刑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刑法界的共识,但该不该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废除死刑,则意见不一。 (一)相关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就当前的中国国情而言,全而废除死刑为之尚早。我国当下的刑事犯罪发生率特别是涉及公民生命的刑事犯罪发生率仍处于较高范围,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彻底全而废除死刑无从谈起。而另一种观点则觉得,我国目前就应着手废除死刑。如有人认为,死刑与道德伦理相悖,而且也不能对刑事犯罪行为起到吓阻作用,为保障死刑犯生命权,应立即废除死刑。 (二)基本立场 客观的说,从目前的中国国情来看,各方而社会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司法实践上还没有过停止适用死刑,也相应缺乏对公众死刑观念的必要引导,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全而废除死刑。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少杀、慎杀,将死刑的适用控制的更为严格,但不可一下就彻底废除。 二、死刑改革的根据 不管上而任何一种观点,要想对现有的死刑政策进行改革,都必须有根据的制订出一套相应的解决方案,那我们进行死刑改革到底是该从功利上考虑,还是人道,或是其他?我们现价段应从法理入手,兼顾人道功利,制订出一套符合当下社会基础,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死刑改革方案。 我们制定刑法,规定死刑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假设我们现在仅考虑人道全而废除死刑,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社会基础,则在侧而助长了那些暴躁乖戾的不安定分子为图私利杀人越货的邪恶心思,增加犯罪数据,威胁公民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而只考虑私利,即杀人偿命,一起凶杀案,结果双方都失去生命,笔者觉得这并不是个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样只会将损失扩大化,对双方都不利,我们应考虑具体情况比如杀人动机、方式、杀人者个人情况等,再决定是否采取死刑。 所以,我们应该进行死刑改革应从法理入手,兼顾私利和人道。 三、死刑改革措施 就目前而言,司法控制是我国死刑改革的有效可行措施。现行刑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是模糊的,这就为不合理的配置死刑打开了方便之门。“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是死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因人而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测查主观恶性,是判定死刑立即执行或者缓期执行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需因人而异。立足国情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精神,对“罪行极其严重”标准应予“严加”把控,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尺度适当“放宽”掌握,通过公正司法达致“罪行极其严重”可判死刑的“犯罪分子”被限制到极少数。 (一)“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 就危害后果而言,危害后果的性质及其程度的不同是决定适用死刑与否必须考虑的因素。基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极刑,因此,对犯罪人适用死刑应以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具有相当性为必要,即只有出现致命性结果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结果时,才能考虑适用死刑;特别是在选择死刑立即执行时要尤其慎重。 2011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指出:“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对死刑适用标准解释的指引作用,充分发挥了司法控制对立法不足的弥补作用,彰显了我国死刑的慎杀政策。 (二)“罪行极其严重”:考查主观恶性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主客观统一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在适用死刑时强调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并且该原则在刑法中应当明确加以规定。“罪大恶极”一方而指犯罪人主观恶性很深,不堪改造;另一方而指罪行严重,给国家和人们造成重大损害。 司法过程中,充分了解犯罪分子的罪前、罪中、罪后情况,可以得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和人身危险性深浅,从而决定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否缓期执行。如果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不大,即可判处“死缓”。 刑法论文范文篇2 浅谈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 一、经济犯罪中死刑废除的现状 目前全球有117个国家废除死刑制度,只剩下78个国家依然保留死刑制度,我们国家是这78个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死刑存废越来越多地与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水平、法制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文明程度联系密切,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的人权、法制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作为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经济类犯罪,是1982年全国人大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在我国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侵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的特征:第一,经济犯罪的贪利性。一些经济犯罪只要能得到钱,就会肆意践踏法律,不把道德和法律放在眼里。第二,经济犯罪主体有较高的智能性。经济犯罪的主体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或者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反侦察的能力。第三,经济犯罪的可变性。第四,经济犯罪的复杂性。首先,经济犯罪主体的复杂性。其次,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复杂性。最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犯罪的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 随着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试图论述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刑罚的公正性。公正性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也是历来立法、司法、执法所追求的原则与精神,而判断一个刑罚是否公正,就是要看到其是否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第二,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国已经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必然是现代法治社会,健全、理性、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现代法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刑事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义、平等、自由、安全、秩序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现代刑事法治内在的核心价值。第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违背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在首次提出废除死刑时曾经说过:“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第四,死刑的配置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在我国虽然不断有犯罪分子因贪污、受贿、伪造货币等被判处死刑,但是经济犯罪屡禁不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死刑的适用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这需要从产生经济犯罪的深层社会经济因素来分析。 第五,废除经济犯罪死刑有利于遏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体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其他部门约占,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中国1988年至2002年,资金外逃额共亿美元,年均亿美元。 第六,经济犯罪的死刑问题是影响我国国际司法协助的重大障碍。西方国家以人权保障为由不向中国引渡或移交外逃经济犯罪的嫌疑人,需要加以研究。虽说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禁止死刑的客观条件,而西方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极少使用死刑。面对大量经济分子一旦被引渡回国就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西方国家也会因此而难以与我们合作,这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立法完善 第一,及时废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从立法上及时废除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以及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复核当前我国刑法立法趋势。第二,在条件成熟时废除贪污贿赂中的死刑。贪污贿赂行为时以权谋私,用国有财产来满足其个人私欲的行为。第三,加强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既然应从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那么就应该对于仅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予以加强。以便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第四,完善罚金刑的适用。罚金刑作为我国一个刑种,在惩治经济犯罪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应当从刑罚手段上加以完善,即:采取高额罚金刑与易科处罚金刑相结合的手段。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宜采取用罚金易科自由刑的制度。 四、结语 冯亚东教授在其著作《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中谈到:“对于个人的邪念,我们防不胜防,但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一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剥夺人的生命,这是考虑人类生存的根本利益,根本价值作出的明智选择。”我国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当在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同时,完善经济犯罪立法和刑罚适用,使经济犯罪得到适当的处罚。这样可以使我国刑法更加健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猜你喜欢: 1.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2. 刑法毕业论文 3.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4. 浅谈刑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5.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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