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我本科10000,硕士3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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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一般为到万字。毕业论文一般为—万字,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出具体要求。关于论文的书写要求:1、摘要:摘要的字数(以汉字计)一般为500字左右,以能将规定内容闻述清楚为原则。摘要页不需写出论文题目,题头“摘要_应居中,加黑2号宋体,然后隔行打印摘要的正文部分,为小4号宋体。英文摘要在中文摘要后另起一页书写。关键词(小4号黑体)空一格,关键词如需转行应同第一个关键词对齐(空4格)。2、目录:题头“目录”应居中,加黑2号宋体,然后隔行打印目录的内容。目录中各一级题序及标题用小4号黑体,其余用小4号宋体。3、论文书写:毕业论文一律要求在计算机输入、以Word格式编排打印。要求正文中文用宋体,标题中文用黑体,英文及阿拉伯数字为TimesNewRoman。毕业论文开本为B5。页边距设置:上下分别为,左侧为右侧为2。正文每页32行,每行35个字符,页码在版芯下边线之下隔行居中放置。摘要目录部分的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排,正文以后的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编排。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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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据学术堂了解,每个学校对于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是不一样的,本科毕业论文最起码要几千字,有些高校要求字数需达到一万字以上,不同的学校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一般而言,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非211、985的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在8000字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但是一些要求较高的学校或者是重点学校则要求论文字数在1万左右或以上。总而言之,各个学校在论文字数上的规定都会有细微的差异。
硕士毕业论文字数一般是3-5万之间,学校不一样,专业不一样,字数也就不一样,一般指导老师都会给出一个大概的字数条件。
扩展资料
要求
1、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2、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
3、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
4、各类参考文献请严格按照“二、各类参考文献写法”中的标点符号写。
一般的本科毕业论文是8000字有的学校要求万字有的2万字,不过最一般的是1万字左右就ok了。(我们这里都是发的纸让写的,写满即可)
这个学校都是有规定的,这个的是要看你发的是什么期刊,每个学校都是不一样的
新时代的建筑已经在全世界高奏凯歌。整个国家都被商业的拥塞和建筑师们所支配——建筑师采用的是过时的技术,于是(我们)发现不可能满足新的客户需求。他们呼唤神圣的传统、优良的品味、美丽的东西——伯里克利时期的或者路易十四时期的,不管你喜欢哪一个。 现代建筑的广阔未来——建筑毕竟是一种新文明的设备,将不得不同各种既得利益掺和在一起。对新建筑来说生活才刚刚开始,而且在它前面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为什么要否认它达到美和伟大的境界的可能性?这种反对的理由是徒劳的,毫无意义的。 仍然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在现代建筑领域里人们也犯了许多错误,特别是那些把现代人的房子想象成肥皂盒的年轻人们。但是所有这些错误里最大的损害是由那些剽窃模仿者干下的,他们只抓住了现代建筑的表面现象并且只是把它们应用到相同的旧模式上。如果说任务还没有完成的话(而多数情况来说它肯定还未完成),那这就是权威们的责任——要去认识到世界是在发展的,并且最终,建筑作为一个时代的表现必须要超前。必须给建筑提供所需的机会来进行应用实验。 从全世界的范围来说我注意到建筑学的,虽然是充满设想,但却常常是杂乱的和肤浅的——有时候明显采用的是旧的鲍扎美术模式(Beaux—Arts),有时候又缺乏任何的审美意义(比如像某些东方国家),有时候又渐渐地变得死气沉沉(像大多数技术上先进的国家,如美国)。 甚至可以看到更为滑稽可笑的东西,即我们的父辈和祖父辈(地方官员,城市议员,等等)对任何现代精神的表达所持有的猛烈的反对态度。城市的未来究竟是为谁设计的?为那些行将就木的人——他们已将习惯牢车地扎根在心窝里,还是为那些还未出生的人?。 建筑为一个文明社会(住区,工作,休闲,流通)提供了框架;因此建筑也是城镇规划。把建筑和城镇规划截然分开已不大可能——它们是一回事,是相同的事物。 不过现代城镇规划的征兆何在?它才刚刚诞生出来——它是一门只拥有很少专家教授的新科学。他们都是年轻人。他们当然值得广泛的重视。 我将会通过难以置信的对智慧的挑战——作为开始。我要坚持一种真实的对建筑的尊重。 雅典的卫城的东西是如何让人感动,以后了解它的卓越伟大。法奈斯宫的壮丽宏大,以及圣彼得大教堂的后殿与正立面之间巨大的精神上的鸿沟作出讲解——它们两者都是用同样的柱式进行了严密的构筑,不过一个是由迈克尔?安吉诺(Michael Angelo)所做的,另一个是由阿尔贝蒂(A1berti)所做的。还有很多其它关于建筑的最纯粹最真实的事实,对这些的理解则需要某种知识的掌握。我会强调这种事实——高贵、纯粹、智慧的感知,可塑性之美,以及比例的永恒质量是建筑的基本的乐趣,它可以被每一个人所理解。 我会努力对我的学生反复灌输一种对方案进行控制的敏锐感觉,没有偏见的判断的感觉,以及“如何做”与“为何做”的感觉……。我会鼓励他们将其根植于心一直到死。不过我会希望他们将其建立在一系列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事实根据是不固定的和千变万化的,特别是现在的情况,因此我会教他们不要相信公式,并且会让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你如何造一个门?多大?你把它放在什么位置?你如何造一个窗?不过,顺便要问的是,一扇窗是拿来做什么用的?你真的知道为什么他们要造窗户吗?假如你能这样回答的话,你将能够给我解释为什么一扇窗户会是拱形,正方形,或长方形。我想要你的答案的理由,并且会加上一句:深入想想:我们今天从根本上来说还需要窗吗? 在房间的哪个部位你会设一个门?……也许你有几种解决方案。你是对的,你有多种解决方案,每一种都会给出一个单独的建筑上的感觉。你看——这些解决方案的差异正是建筑学的基础所在。根据你进入房间的路:径和根据墙上的门的位置,你会获得一种特别的印象,’而且你所施压的墙和你所穿破的墙具有独特的特性。你会感到你已经发现了建筑。顺便说一下,我会禁止你在你的平面上画一根轴线——轴线只是一种使粗心大意者茫然的公式而已。 另一点也同样重要你在什么位置设置窗洞?你认识到达要由进入的光线达到你想得到特殊感觉的位置来定,于是你画出了安排窗洞的所有的可能方式,然后告诉我哪一个是最好的。 事实上,为何你要把你的房间做成那种形状?想出其它可用的形状来,然后设置出门窗所需的洞口,你最好买一个大笔记本来做这活儿——你将会需要很多很多页。 现在画出餐厅、厨房、卧室的所有可能的形状,每一个要附上其特殊的设备。做完这个之后,尽量把尺寸削减至最小。厨房,这是城镇规划的一个问题——流线和工作空间。不要忘了厨房是圣地中的圣地。 下一件事是要画一个商人的办公室和他秘书、打字员以及工作人员的办公室。记住房子是居住的机器,而办公室或工厂是在其中进行工作的机器。 你无论对“柱式”还是“1925年的风格”都一无所知;而如果我要让你设计1925年的风格,那我就是在打你的耳光。你完全不必成为一个风格主义者。你只要清楚地表达,明确地设计就行了——不需更多的东西了。 现在试着去解决当今所有问题中最错综复杂的:最低限住宅。 首先针对一个独身男人和女人,然后针对一对已婚夫妇——不要考虑孩子的麻烦。下一步你改变一下房子设计——有两个孩子到来。 然后你必须得设计容纳四个孩子的房子。 由于所有这些都很难,你要从画一根直线开始,围绕它你将以合适的秩序建立起必要的单元——每一个都拥有最小值的区域。 然后根据一种系统关系树谱,你要设计出它们的流线关系,将适合的单元一个接一个地放在一起。 为了最终完成,你将还得把所有这些组成单元集合起来做一个房子——不要担心建造的问题:那是另一回事。如果碰巧你喜欢下棋,那在这里就有用武之地了,而你将不必到咖啡馆去寻找对手! 你将会在建造的过程中不断地去建筑工地,看看怎样造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或是楼板,以及窗户是如何安上去的。画下速写,而且如果你看到任何你认为很白痴的东西,记录下来,然后等你回来之后再提问。不要想当然你可以通过数学计算就可以学到建造。。只需要一点点实践,你就会明白计算的机理,但最重要的是要记住一个建筑的不同部分是如何发生作用的。。所有这些都十分简单明了:把高等数学留给数学家吧。 你的学习还没有结束。你将必须深入研究声音、温度和膨胀的问题。还有供热和冷却的问题。在这个阶段你越是能获得直接的经验,今后你就越是受益良多。 试着画一个有着浮标标识水道的港口,并表示出一个大客轮是如何沿着船坞进来,接着又如何继续出发的。这需要从彩色纸上切下轮船的大致形状,然后在画上表示出其连续变化的位置。这也许会给你带来一些关于船坞码头设计的想法。 现在画一栋带有两百间办公室的大厦,它有一个前面可供停车的广场:找出它能允许停多少辆车,而且,由于附设有蒸汽机,要清楚地表示出它们所有的部署方案。也许你会形成一些想法——用什么样的尺度和形状来作出安全岛和停车空间,以及它们与街道的联系。 这有一个金科玉律:用彩色铅笔。有了色彩,你就可以强调重点。你就可以分类划分,你就可以阐释澄清,你就可以解脱缠结。用黑铅笔的话,你会被困在泥沼中迷失方向。要不断地对自己说:绘图必须易于解读。色彩会把你从困境中救出。 这里有一个城镇里的广场,有数条道路相交。要设计出交通是如何穿行过去的。尽力去思考广场的每一种类型,并推断出哪一个对交通流线来说是最佳的。 给你自己设定问题——(设计)一个有门窗的画室。便利地安排必要的家具。这是另外一种流通形式,也是一种常识,而且很多其它事物亦有类似之处!问一下你自己,是否你的房间像这样满足了任何特殊的用途要求。 现在我布置一个书面问题写出一个比较性和分析性的报告——关于像伦敦、伯明翰、利物浦、赫尔、格拉斯哥这样的城市存在的理由。这对一个学生来说是个很难的任务,不过你会认识到在你记下任何东西之前,你必须要始终清楚地知道你在考虑什么以及它为何存在。这是个发展你辨别能力的极好练习。 有一天,你会手里拿着尺子走向车站,对具有厨房和其它服务设施的餐车车厢进行一个经过严格测量的绘图。给一个卧车车厢做同样的工作。然后下到一个船坞并仔细检查一艘大客轮。画出上色的平面和剖面,表现它是怎么运转的。实际上,你对一艘客轮里面是怎么回事有了清晰的概念了吗?你知道它是一个能容纳2000多人的宫殿,其中三分之一的人过着奢侈的生活吗?你意识到这是一个酒店体系,有着三个分开的和全部独立的等级,一个巨大的机械推进系统,有着工程师和机械师做职员,而且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操作轮船的官员和水手系统吗?如果你想学到东西的话去看看建筑的背面。不要看临街的前面。然后去测量那些建筑——它们在正立面的背后会是相当不错的。为随后的大规模实施建筑起见——也许用钢铁材料(一种预制活动房屋),或者用钢筋混凝土(标准单元的装配组合)——要去研究这种本土语言。 但是建筑是空间、宽度、深度和高度、体量和流线。建筑学是头脑的一种观念。你得闭上你的眼睛,让它通过你的大脑来进行设计构思。只有用这种方式你才能真正地想象出你的设计。图面纸张只是一种记录设计理念并将其传递给客户和承包商的工具而已。所有的东西都在平面和剖面中了。当你已经通过平面和剖面达到了一个工作实体的目标时,立面就迎刃而解了,而且你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设计,你的立面将会是美丽的。比如说,房子一定是用来住人的,但只有当你的立面成功了你才会成为一个好建筑师。比例是够了,但你也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而且越是低调的问题,你越需要更多的想象力。 建筑是具有组织性的。你是一个组织者,而不是图面风格主义者。
关于建筑概论的论文篇2 试谈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的问题及防治措施 引言: 从当前我国不同城市的经济状况来看,建筑发展速度已经表现出十分迅速的景象,而建筑消防给排水的施工发展速度显然不能与建筑发展速度相比,这无形中让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出现一些问题,从而影响到建筑消防后期投入使用的安全可靠性,那么从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着手,及时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消除,是一项很有必要的工作。 一、 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概述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本身会牵涉到多个专业方面,像电气专业施工、暖通专业施工、装饰装修专业施工以及给排水专业施工等等,而建筑消防给排水其实质就是给排水专业中的另一个方面。具体来说,建筑消防给排水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后期投入使用安全、火灾等意外情况下安全逃生及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在建筑中进行消防专业的相关施工,而对于现代技术水平来说,用水进行灭火或消除烟雾是其采取的主要手段,因此从这个方面出发,在建筑中进行消防方面的给水及排水施工,从而达到相应预期的效果,即为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 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其主要目标是在火灾等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将水输送到火灾地点,及时将火熄灭。从近几年来的一些资料的统计数据来看,每年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因为疏忽等原因发生失火事件不在少数,而后期调查中存在一部分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不完善,不能真正发挥及时补救效应,从而导致经济财产与生命的损失。由此可见,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在建筑整个施工中属于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的施工质量安全监控不容忽视。 二、 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存在问题 1. 消防给排水管网方面 从我国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的有关设计标准及验收规范来看,建筑消防给排水管网应在最终施工完成后施工布置成环状行路,具体来说,环状管网的进水管应布置为两条或两条以上,但至少应存在两条管网,对于管网源头引入应为不同的两条市政给排水管网,这样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在火灾发生的危急情况下,当两条管网中的一条发生故障而无法及时供水时,另一条管网能够确保供水正常。在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设计中,设计图纸及设计规范都对这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要求,但在其实际的施工中,施工单位往往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或其它原因,最终出现只有一条给排水管网,有的施工单位虽然施工了两条供水管网,但其管网引水源头实则为统一市政接口,这样会无形中降低进水的可靠性,为后期留下安全隐患。 同时在消防给排水管网中,还存在着施工中没有严格依照设计方案及有关要求进行功能性试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进入施工下道工序。在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给排水管网一般需要进行严密性试验与强度试验检测,其目的是确保在强大的水压力作用下,管网不出现渗漏与不会发生爆裂状况,而实际上,部分施工单位走关系不进行管网试验,有的仅仅进行了严密性试验,而未进行强度试验检测,这让管网后期安全运行状况无法预估。 2. 消火栓系统方面 从当前建筑消防给排水的室内施工来看,大多数情况下都采用组合式消火栓箱盒并嵌在墙体内,这样设计及施工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往往因为忽略了箱盒洞口设置过梁的重要环节,在其受力作用下使得箱盒体发生变形,严重导致箱盒体门开启不灵活或无法开启。同时消火栓系统方面还存在擅自改变消火栓预留孔位置,导致消防栓出水口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从而对水带出水量造成极大的影响。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 在建筑消防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是依靠感受火灾时的温度而出发其喷水指令,在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过程中,常常存在喷头与楼板距离过大,导致感温部件不能及时做出反应,而使得火势得到进一步蔓延而难以控制。或者存在进行建筑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的时候,不能依照建筑房间本身的功能及格局合理施工,而形成喷水死角,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 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存在问题防治策略 1.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维修以及养护机制。很多施工单位技术施工结束之后,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以保证给排水设施性能的发挥,这使得很多设施因为长期的使用逐渐呈现老化的状态,但是有因为没有及时维修,这种老化的状态越来越严重,到关键时刻,这些给排水设备根本不能发挥作用,耽误灭火时间,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结束施工之后,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维修以及养护的机制,定期对给排水设施进行维护,尤其是一些经常使用的灭火设备,比如灭火器,要保证其有效期,定期对其进行更换。 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依照设计及有关要求组织施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质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管理能够排除不利因素,进一步消除问题。建筑消防给排水阶段性施工完毕后,应聘请专业且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或专业人员进行检验,这样能够及时避免二次检验形式化、不能检查到重点部位等。检测应采用多种形式的结合,像眼观、尺测、借助仪器进行检测、破检等等,这样才能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从而保证了建筑消防给排水设施性能的安全可靠性。 3.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搞好维护保养。一套完整的消防设施在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要想使其正常投入使用,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从领导到维护管理人员都要制定专职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保证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到位。确立的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系统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的处理等知识。 四、 结束语 从以上可知,鉴于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对其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依据设计规范及实际环境情况,合理制定其防治策略,对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猜你喜欢: 1. 房屋建筑概论论文 2. 有关智能建筑概论论文 3. 关于土木工程概论论文范文 4. 关于传统建筑的论文 5. 房屋建筑学概论论文
论文关键词:生态建筑 研究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对我国生态建筑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指出我国生态建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生态建筑的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生态化的思想是人类的取向和必然选择,城市和建筑设计的生态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牛态工程是既古老又年轻,既通俗又深奥的一门学科。研究内容涉及到农业生态工程、生态,及生态城镇建设、节水与废水处理及利用、山区小流域治理与开发等众多领域。生态建筑作为其中的一个领域引起建筑界的高度重视,其作为一门学科诞生至今不过40多年的历史,20世纪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尔把生态学Ecology和建筑学Architecture两词合并成为Arcology,即生态建筑学。此后麦克哈格、吴良墉等建筑师开始了生态建筑的研究,经过几十年的探索,生态建筑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一、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的研究现状在20世纪80年代顾孟潮就提出了“未来的世界是生态建筑学的时代”的观点,1994年5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锄,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后,我国环境保护运动日益扩大和深人,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的绿色革命蓬勃展开。1996年3月,中国国家环保局推出两大举措:一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二是实施“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在九五期间重点治理淮河、海河、辽河等的污染。199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将“绿色建筑体系研究列为九五重点资助课题”,1998年又将“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人居环境研究”列为重点资助项目。2000年我国颁布了《建筑节能技术政策》;2001年,建设部通过雄录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贝邸首次明确提出了绿色生态小区的概念、内涵;2001年开始实行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1年我国第一部生态住宅评估标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删出台,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节约资源、防污染、保护生态为主题,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推进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我国生态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1、缺乏对生态建筑的正确理解生态建筑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核心的内容是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运用建筑学、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合理安排组织建筑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使建筑物与其周围环境成为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同时具有良好的室内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的自我调节能力,并具有节地、节水、节能、减少污染、延长建筑寿命、改善生态环境等优点。但是有人认为只要将建筑物周围加一些绿化就是生态建筑,在建筑物内部点缀一些植物就是生态建筑,建筑物单纯的节能就是生态建筑,还有人认为建筑的平面将来有重新划分的可能就是生态建筑等等。但这些观点只停留在生态建筑的表面,对生态建筑的理解是不全面的。2、缺乏对农村生态建筑的系统研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生态建筑的系统研究不平衡,其中城乡的差别较大。目前各个学科研究的重点大多局限在比较发达的城市,缺乏对农村居住环境的系统研究,特别是东北地区。大部分的研究都从本学科(生态学、环境学、城市规划学、建筑学、农业建筑学、能源学)的专业角度出发,虽然研究的内容较为丰富,但是各个学科之间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进行深人的研究,特别是如何在特定地区将人居环境与植物环境工程结合起来是函待解决的课题。3、缺乏生态建筑的广泛实践目前,我国建筑界发表了许多关于生态建筑的论文,这些论文对于宣传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推动生态建筑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绝大多数的论文都停留在关于生态建筑设计的理论框架、设计原则及生态学理论对建筑学的指导、国外先进生态建筑的经验介绍,缺乏实际工程实践模式、计算机模拟、环境效果的测试分析。三、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的发展思路与对策从本质上讲,生态建筑设计是一种由生态伦理观、生态美学观共同驾驭的城市建筑发展观。在实践中的生态建筑设计思路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文原则。 国际建筑师联合会第十四次会议宣言指出:“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应当是探索并满足人的各种需求”。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不仅是建筑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且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在未来建筑设计中,要充分认识和确定人的主体地位和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关系,强调把关心人、尊重人的宗旨具体体现在城市空间的创造中,以适应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市民的多样化需求。2、善于因地制宜,尊重环境属性。根据生态学的进化论,生态建筑设计包含着资源的经济利用问题,其中首要的是土地的利用问题。今后城市的发展,势必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内展开,为了节省有限的土地,必须建立高效的空间体系,如在地面上建立亲和大自然、充满人情味的低层高密度建筑;利用生态技术建立起巨构城市,向地上空间要效益;充分开展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研究等,使城市地面、地下、空中连接为有机协调的立体网络。生态建筑设计强调与环境具有最佳关系,对环境破坏最小,一并充分发挥环境效益。与环境互选共生、共同增长是生态建筑设计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的选择做到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与周围的环境特点以及当地的地理与气候特征相适应,做到“因地制宜”。3、增强使用者与自然环境的结合和协调。建筑物作为联系使用者与自然环境的桥梁,应尽可能多地将自然的元素引人使用者身边,这也是生态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人是自然环境的一分子,人的活动必须建立在生态化的基础上,必须与环境建立起一种新的结合和协调关系。从建筑设计到建筑建造、使用、报废的全过程中,生态建筑对环境的破坏影响最小。与以往建筑设计相同,生态建筑应致力于为人类提供品质最佳的空间和环境,即使建筑本身对环境污染很小,极为节能,但如果人们的各项活动无法在建筑空间中顺利展开,其空间的存在与人的功能需求格格不人,这样的建筑无疑是失败的。生态建筑的功能应更趋合理,空间更加宜人,更有助于使用者与自然环境间的交流。它应该具备更良好的物理环境,尽可能地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并具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4、增加“绿色”面积,保护生态平衡生态建筑外部与自然相呼应,内部空间的设计也应绿色化,即通过精心的室内设计,将室外的绿色引人室内环境。绿色植物可以制造氧气,吸收各种有害气体、虑尘、调节湿度、温度、减少噪音等。生态建筑的兴起为绿化环境开辟了广阔天地。通过建筑设计,可以使室内空间室外化,运用绿化、水面等划分空间,这些设计手法在建筑创作上最为常见。如建筑物内的共享大厅、内庭院,在其上部加一个可调节的开启式屋顶,根据时间季节的变化,由计算机或人工控制,达到室内温湿度的调节,又可使室内外空间连成一体。另一种设计手法也被建筑师经常应用:屋面绿化。不仅美化了环境,获得了良好的景观,而且对屋面刚性防水有维护作用。生态建筑在保护生态平衡、提高人居的自然度方面大有作为。根据以上发展思路,生态建筑设计对策可以在以下几个具体环节上进行操作。首先,在宏观环境方面,城市规划设计要根据生态原则了解城市发展的自然过程,用它来指导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建设,同时协调好城市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在空间利用方式、强度、结构和功能配置等方面与自然生态系统相适应;区域规划,则要与城市整体环境所设立的系统相衔接,研究探讨城市改造、更新过程中的复合生态问题等。其次,在微观环境方面,如单体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建筑与自然因素的关系。由于微观环境方面极具广泛性和灵活性,所以,其具体途径和式、法非常丰富,蕴含着广阔的创造性生机。另外,要完善生态建筑设计法律和规范。法律规范是建筑设计的基本依,直接影响我国生态建筑研究的战略方向。在生态建设方面,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仲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M-)、《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Z}、佚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R113等法律法规,对我国节约建筑能耗,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通过立法对建材选择、每平米能耗标准,对生态技术研究、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等进行规范,不仅使建筑设计中采用的生态策略具有法律依,而且限制不利于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建设行为,鼓励有利于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建设行为,从而推动生态建筑的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结束语生态化的思想是人类的取向和必然选择,城市和建筑设计的生态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它契合了“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识;另一面它为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发展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生态建筑理论的发展将导致建筑科学技术内容的极大丰富与建筑艺术创造的相应发展,推动整个建筑学不断向前发展。
论文标准格式1、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论文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5、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6、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提供一篇论文正常格式例文,供写作参考。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应用——以Z公司为例(正常格式)文摘英文文摘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会计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有什么写作技巧一、写作原则(1)超前性。在论文选题前,要选择具有前瞻性的题目,即对我国职能部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题。(2)实用性。我们在做论文写作时切忌空谈,切忌重复已过时的东西,要选择工作中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现实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新的见解。(3)时间性。特别提醒撰写会计方面论文的同学,由于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现行会计制度,因此,我们在进行论文写作时要注意参考2001年以后刊物发表的文章。如:写会计信息失真方面的文章同学注意。自从现行制度颁布后,从制度层面已将会计信息造假问题杜绝了,建议这方面的论题就不要再选了。(4)观点正确。论文写作时,其观点不要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相违背。(5)论题要严格限定在会计、财务、审计和会计电算化方面;或写财务会计专业与其他学科交叉方面的论题。如:“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活动的影响”等。其主旨必须体现出财务会计专业的内容。否则就离题了。二、构思1、选题(1)不是所有刊物发表的题目都适合我们写。因为会计专业本科论文完成字数要求在8000至10000字之间,而有些发表的论文题目写作字数达不到我们规定字数要求,故并不适合我们选用。(2)若写与会计专业实践相结合方面论文时,要突出所学财务会计专业理论与方法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离开这一指导作用,论文将变成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3)要注意审题。有的同学为了追求题目新颖,确定题目时,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如:有的同学把题目定为“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创新”。我们知道,对于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完整的规定,该题属于探讨性问题,更无从在此基础上创新了。(4)论题要有探讨价值。论文的写作要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定或解决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对象,如:“浅谈我国的财务分布报告”。该题针对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对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分布报告》征求意见稿有一定参考价值。相反,有一些同学《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类题目写起来很空,又没有实际内容。因此,建议同学们不要选择这些题目作为论文来写。2、写作过程一旦确定题目后,就要开始写作了,写作的时候要注意:第一,确定题目;围绕题目搜集有关资料;第三,对相关资料进行筛选;第四,根据筛选后的资料确定论文提纲,在提纲中把自己的观点融入其中;第五,依据详细提纲开始论文写作。同学们在收集资料时,可以到图书馆查找一下刊物:《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务与会计导刊》、《财会通讯》、《财会月刊》、《中国农业会计》、《现代会计》等,还可以参考各财经院校学报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文章。三、应注意的问题(1)题目和内容要一致。如:有的同学在写“试论企业内部控制”一题时,夹杂了许多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内容,表现出题目与内容相脱节,从而消弱了主题。(2)论文结构要严谨。论文提纲确定后,要看看其结构是否合理。举例说明:“试论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一般结构应为:审计风险的定义。进行各国审计风险定义比较,通过比较得出结论;审计风险的特征。对特征进行详细说明;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对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审计风险的控制。主要把控制审计风险的步骤写出来;审计风险的防范。把防范的主要措施写出来。举例:例如,在防范审计风险方面,现行会计制度中那些不够规范的方面还需改进,怎样改进。国际上成功范例给我们的启示。(3)文章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4)论文写作要能够反映出当前我国财务会计领域关注的问题,要看近几年的相关刊物。(5)语言精炼,文笔流畅,标点正确。如果是有一定文笔基础的考生再加上自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相信是不难写出好的论文的,所以,平时的学习积累很重要,千万别想着临时抱佛脚,有侥幸心理。自考论文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10月自考04741计算机网络原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 2018年04月自考01178电视艺术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会计类专业毕业论文提纲范例
毕业论文是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教学环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撰写达到相应水平的学术论文的一般程序和方法。下面是我整理的会计类专业毕业论文提纲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原则: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选题应尽力结合有关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的具体业务活动,优先选择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应用课题,力求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二、毕业论文工作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做到:
1、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论文力求做到观点正确,方法科学,技术先进。
2、围绕毕业论文主题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收集必要的数据资料,查阅和使用有关技术资料工具书,通过计算、绘制图表等工作提高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的能力以及编写文件的能力。
3、领会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理论和实践的正确关系,培养严格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
4、论文内容杜绝抄袭。如果论文中需要引用其他论文的观点 、理论、方法、流程等内容,必须在论文中注明参考文献,文责自负。
5、论文遵守国家安全保密条例,注意技术、方法、模式等涉及专利的保密。特别是应用类论文,论文内容应当获得合作单位的许可。
6、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得到指导教师的确认。
7、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论文内容有抄袭的一律取消答辩资格,做不合格记录。不能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的作不合格处理。凡是不合格者在下一学年重作毕业论文,参加下一学年的论文答辩。
三、毕业论文的组织过程
撰写毕业论文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
毕业论文的选题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定,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在任务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1、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
(1)确定调研单位和调研内容
(2)确定应查阅的参考书及文献
(3)确定应深入研究的2~3个专题的`内容
2、毕业论文的进度计划
3、其他注意事项
(二)准备工作
学生根据毕业论文任务书的要求与计划安排,首先要了解、熟悉选定的课题的内容和范围,应积累的原始资料及数据,要求解决的问题,然后围绕选题查阅收集有关资料、文献或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测试采集有关的数据。
(三)检查与指导
为确保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分期分批的组织2~3次报告会。
1、调查报告会和读书心得报告会(第4~5周)
2、专题研究报告会(第8~9周)
其中,专题研究报告会的成果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对解决本专题有新的见解,新的论点或思路;
(2)对本专题的问题进行了新分析、新论证或新预测;
(3)对解决某项问题提出了新建议,新方案或新举措。
报告会的目的在于交流学生心得及经验,考察学生的毕业论文进度与质量,培养与选拔优秀毕业论文,激发学生分析与思考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报告会由指导教师与相关教师组成评议组,评出报告阶段的成绩,有关负责人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四)撰写阶段
在调研和深入研究分析课题的基础上,根据总体撰写方案的要求完成论文的结构布局、段落层次等,运用有关素材写成初稿。
论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课题名称、目录及页次;
2、中英文内容提要。扼要叙述内容与要求、原理方法,要求文字精练;
3、正稿。包括问题的提出、原理论述和论点说明、研究方法及成果、绘制图表等;
4、结论。总结本文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指出特色和新见解,得出结论;
5、参考文献。所有参考文献应注明资料的名称、作者、日期、页码、出版社等。
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论文,论文观点正确,论据充分,阐述清楚,文字简洁,书写工整。穿插必要的插图、表格和图纸,并装订成册。
(五)定稿阶段
初稿撰写后,送交指导教师审阅定稿。然后按规定格式,用A4 纸打印。最后送论文指导小组。
四、 时间及阶段安排
毕业论文全阶段需要12周。
毕业论文时间进程表
阶段 内容 时间(周)
1 熟悉课题 1
2 调研、收集资料、翻译资料 4
3 确定写作方案 1
4 写初稿、包括计算、绘图、并修改 3
5 送审、修改 1
6 定稿、调整 1
7 准备论文答辩
8 论文答辩与评定成绩
合计 12
五、毕业论文的内容
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最终应完成下面几部分内容:
1、毕业论文 约万字
2、调研报告 约3千字
3、读书报告 约3千字
4、资料综述 约3千字
5、外文资料翻译 约万个英文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