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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的安全性评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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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的安全性评价论文

许多人对冷冻有误解。他们认为食品一旦冷冻,其营养价值和安全性就完全不符合要求了。一提到冷冻食品,他们就像一头愤怒的野兽。但如果你让这些人说出冷冻食品的一个具体的坏处——哪里会变得不安全?失去了哪些营养?这些人通常没有任何理由,但他们不认为冷冻是好的,这是不好的,他们尽量不冷冻我很无奈,我在网上写了很多关于冷冻科普的文章,但还是觉得大多数人对冷冻持否定态度。

冷冻只是食品保存的一种手段,适当的冷冻不会导致严重的营养损失和食品安全问题。相反,它可以非常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延长食品保质期。特别是工业冷冻食品是非常安全的,可以说比常温食品安全得多。肉类为例,很多人认为冻肉不如冻肉新鲜,很多人对冻肉有偏见,总是认为冻肉不如冻肉新鲜。事实上,冻肉比冰鲜肉更安全,比没有冷链保存的“鲜肉”更安全。现在的屠宰行业已经非常发达了,养殖、屠宰、细分、冷冻、冷链——销售的一条龙行业,冻肉从屠宰场到餐桌,整个过程都不会离开冷链。

在冷冻、冷冻和室温中,冷冻的安全性最高。冻结时,温度控制在-18℃以下就可以了,简单粗暴,即使偶尔有温度波动,只要不出冻结,问题也不大。而制冷,由于处于非冷冻状态,本身并不能完全防止微生物的增殖,再加上经常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温度波动更难以控制,更容易出现问题而滋生细菌。

而传统菜市场的常温肉摊,甚至没有冷藏设备,这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一些人总是觉得冷冻肉的味道不好,事实上,这主要是因为,在鸡,鸡的品种是快速增长的白鸡,和你在市场买鸡肉,新鲜的鸡,鸡鸡照片运行野鸡,所谓的原生品种,生长周期很长,它们的品种和养殖方式本身尝起来就不一样,而不是因为冷冻的不一样。

你可以从目前国内大量的不正规食品流入市场写起。

冷冻食品通过急速低温(-18℃)加工出来的食品。速冻技术可最大程度保持产品的色泽,口感,组织状态,营养成分。是目前世界最好的食品保藏技术之一。速度技术有效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使微生物处于休眠状态,甚至部分微生物还会因低温而死亡,故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同时,活性动态锁鲜技术使生物酶活性处于低温抑制状态,低温条件下,生物酶分解蛋白,脂肪的能力有效受到抑制,这样可以防止食品变质,所以,速冻食品是安全的。

对于易腐食品,通过冷链对冷藏温度进行监控,以保证其品质的优良性和食用的安全性。冷链在于能控制易腐产品温度,确保其使用的安全性,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时产品仍具有良好的品质。

假如对温度的控制不够准确的话,将会导致产品一系列品质降低,除了一般产品特征有变化外,还包括,组织结构上的改变,颜色的改变,碰撞挤压中的损伤以及微生物的繁殖。冷链的每一个环节,从产品被采摘开始一直到被销售出去,都需要参与控制。

链中的每个环节都会出错而使冷链断裂,或是在仓库的月台上,或在运输途中,或在存储过程中,或是在零售超市里,都很容易产生问题。如果一个环节断裂了,那么便会影响到最终消费者的需求。

由于冷链是以保证冷藏冷冻类物品品质为目的,以保持低温环境为核心要求的供应链系统,所以它比一般常温物流系统的要求更高、更复杂,建设投资也要大很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由于冷藏冷冻类物品的时效性要求冷链各环节具有更高的组织协调性,所以,冷藏冷冻类物品冷链的运作始终是和能耗成本相关联的,有效控制运作成本与冷藏冷冻类物品冷链的发展密切相关。

扩展资料:

常见的冷链产品包括:农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摄影胶卷、化学品,以及药物等。冷链的概念,最早是由冷王(Thermo King)的创办人弗雷德里克·麦金利·琼斯提出,冷王也是国际知名的冷链大厂。

依据温度范围,可区分为冷藏(chilled,2℃)、冷冻(Frozen,-18℃)和速冻(deep-frozen,-29℃)冷链系统。

冷链品质指标(CCQI)是冷链协会(Cool Chain Association, CCA)所订定的统一规范准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冷链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研究论文

一、GMF发展概况 1994年,第一例进入市场的GMF(转基因番茄)在美国诞生。现在至少有13个国家种植了GMF,其中美国的种植面积最大,达3030万公顷,68%;其次是阿根廷1000万公顷,23%;加拿大300万公顷,7%;我国50万公顷,占1%。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确定的GMF品种达43个,有60%以上的加工食品有转基因成分,GMF的销售额达百亿美圆;有调查显示,美国、加拿大两国的消费者大多接受了GMF,仅有27%的消费者我食用GMF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 我国已批准了6种GMF的商品化,其中食品3种:抗病毒甜椒、抗病毒番茄、延迟成熟番茄。随着我国对GMF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的GMF品种会越来越多。目前,研究重点是开发转基因水稻、转基因鱼等食品。 根据GMF的来源可以将GMF分为植物源GMF、动物源GMFH和微生物源GMF。现阶段的主要是植物源GMF,涉及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包括: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番茄、转基因油菜、转基因马铃薯等。全球转基因种植中,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最大2580亿公顷,占全球GMF的58%。 二、转基因食品的特点 GMF与传统的食品比较:传统食品是通过自然选择或人为的杂交育种来进行。虽然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以及新近发展的亚种间杂交技术相比,在基本原则是并无实质差别,但生产GMF的转基因技术着眼于从分子水平上,进行基因操作(通过重组DNA技术做基因的 修饰或转移),因而更加精致、严密和具有更高的可控制性。人们可以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变生物的遗传性状,并且可以创造自然界中不存在的新物种。比如,可以杀死害虫的食品植物,抗除草剂的食品植物,可以产生人体疫苗的食品植物等。其具有如下特点: (1)成本低、产量高。成本是传统产品的40%60%,产量至少增加20%,有的增加几倍甚至几十倍。 (2)具有抗草、抗虫、抗逆境等特征。其一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其二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2000年的GMC达4420万公顷,其中抗除草剂的有3280万公顷,占74%;抗虫性状的有830万公顷,占19%;抗虫肩抗除草剂的占7%。 (3)食品的品质和营养价值提高。例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以提高谷物食品赖氨酸含量以增加其营养价值,通过转基因技术改良小麦中谷蛋白的含量比以提高烘焙(bei)性能的研究也取得一定的成果。 (4)保鲜性能增强。例如,利用反义DNA技术抑制酶活力来延迟成熟和软化的反义RAN转基因番茄,延长贮zhu藏和保鲜时间。 三、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1998年,英国苏格兰研究所的Arpad Pusztiai 教授用转基因马铃薯喂老鼠,1998年秋在电视上宣布大鼠食用后,引起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和器官重量减轻,免疫系统受损。此事引起国际轰动。这是对转基因食品提出的最早的,有所科学证据的质疑,并在英国及全世界引发了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大讨论。虽然,英国皇家学会于1999年5月宣布此项研究“充满漏洞”,从中不能得出转基因马铃薯有生物健康的结论。 1998年3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批准了一项由美国农业部和DPL(Delta and Pine Land)公司联合申请的所谓“终结者”技术(terminator technology)专利,“终结者”技术获得专利后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因为该技术不是一般性技术,利用这个技术可以使作物第一年种植获得的种子不育,在第二年种植时,种子会自动死亡。“终结者”技术是将一种终止子基因插入到作物基因组中得到转基因作物种子,种子公司在种子出售前,在种子表面喷上一种诱导剂,农民播种后,种子可以长成正常的植株,结出成熟的种子。但是在诱导剂的作用下,插入的终止子基因会在种子成熟时激活启动,产生毒素杀死种子胚胎,因此收获的种子在第二年再种植不能正常发芽,但这种种子在油脂、蛋白质等方面完全正常。 美国农业部发言人声称,“终结者”技术是为了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的知识产权。1998年10月,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CGIAR)在华盛顿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禁止“终结者”技术,理由主要有:外观上不能辨认终结者技术生产的种子,易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通过花粉非故意传播造成生物安全风险。 1999年5月,康奈尔大学一个研究组报告,一个斑蝶食用了转苏云金杆菌的杀虫蛋白基因(bt)玉米花粉后44%死亡,表明GMF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此事引起科学家对GMF的广泛争论。Bt玉米中的杀虫晶体蛋白CryLA是特异毒杀鳞翘目害虫,斑蝶属于鳞翘目昆虫,自然会受到bt蛋白的影响。事实上,Science、Nature拒绝发斑蝶的文章,审稿人认为,这并不反映田间的情况,最后在Nature上以简讯的形式报道。但该事件却成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报刊的头版消息。最后,该事件被科学界否定。 2001年7月9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承认,GMF可能会破坏生态平衡,它们可能把自身的基因传递给相关物种,产生超级杂草,也可能会对其他植物或动物产生意想不到的有害影响。有关GMF和GMC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性的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才能下结论。因此,对GMC和GMF的种植于市场化要慎重,否则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虽然目前没有发现GMF对人类健康有害的案例,并不表明没有危害,因为它进入人类的时间还太短,其潜在危害在短时间内不会表现出来。直到目前为止,人类长期食用是否安全仍然成疑,而科学界对这些食品是否安全也没有共识。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及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国际权威机构都表示,人工移植外来基因可能令生物产生“非预期后果”。即是说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足够的科学手段去评估转基因生物及食品的风险。国际消费者联会(成员包括全球 115个国家的250个消费者组织)表示“现时没有一个政府或联合国组织会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 目前大量的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仍可以看出,转基因食品目前还没有可以评估的安全性,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时间上的验证。 参考文献: [1]徐宗良,刘学礼,翟晓梅.生命伦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沈铭贤.生命伦理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公务员之家独家首发2010年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探讨论文,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公务员之家。 转载2010年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探讨论文请务必注明来自公务员之家。 详细参考资料: 麻烦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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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都不安全性,远离转基因食品。

【一、什么是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就是指科学家在实验室中,把动植物的基因加以改变,再制造出具备新特征的食品种类。比如,在普通西红柿里加入一种在北极生长的海鱼的抗冻基因,于是这种深受大家喜爱的食品,在冬天就能保存更长的时间,从而大大延长保鲜期。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话题,迅速分解成两大阵营,赞同它的人认为科技的进步能大大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而反对它的人们认为,转基因食品会产生预期不到的中毒或者过敏反应。] “转基因食品”(GM FOOD)如今已经在世界上多个国家成了环境和健康的中心议题。并且,它还在迅速分裂着大众的思想阵营:赞同它的人认为科技的进步能大大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而畏惧它的人则认为科学的实践已经走得“太快”了。 那么,什么是“转基因食品”呢? 转基因食品,就是指科学家在实验室中,把动植物的基因加以改变,再制造出具备新特征的食品种类。许多人已经知道,所有生物的DNA上都写有遗传基因,它们是建构和维持生命的化学信息。通过修改基因,科学家们就能够改变一个有机体的部分或全部特征。 不过,到目前为止,这种技术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并且没有一种含有从其它动植物上种植基因的食物,实现了大规模的经济培植。同时许多人坚持认为,这种技术培育出来的食物是“不自然的”。 世界上第一种基因移植作物是一种含有抗生素药类抗体的烟草,1983年得以培植出来。又过了十年,第一种市场化的基因食物才在美国出现,它就是可以延迟成熟的番茄作物。一直到1996年,由这种番茄食品制造的番茄饼,才得以允许在超市出售。 为什么一些人认为转基因技术或许对人类健康有害呢?批评者认为,目前我们对基因的活动方式了解还不够透彻。我们没有十足的把握控制基因调整后的结果。批评者担心突然的改变会导致有毒物体的产生,或激发过敏现象。 另外还有人批评科学家所使用的DNA会取自一些携带病毒和细菌的动植物,这可能引发许多不知名的疾病。我们应该相信我们所吃的食物吗?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维持信心,所有食品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检测管理程序。检测程序的目的是在食品上市前就发现问题。如果消费者不幸因为所吃的食品而得病,这往往是因为食品生产线存在问题。【二、转基因食品的危害】中科院《科学新闻》发表的一篇文章,将转基因食物“可能”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总结为三点:一,转基因作物中的毒素可引起人类急、慢性中毒或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二,作物中的免疫或致敏物质可使人类机体产生变态或过敏反应; 三,转基因产品中的主要营养成份、微量营养成份及抗营养因子的变化,会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使其营养结构失衡。 中国大豆的50%是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它们主要来自于美国和阿根廷,这些大豆主要用来榨油。“我们吃的豆油、豆腐、豆浆等等,其实都是转基因的,我们一直在吃。”陈章良说 事实上,中国是世界第四大转基因作物播种国。2001年,全世界的转基因作物播种面积超过5000万公顷,中国为60万公顷。 《商务周刊》从农业部获知,目前,中国已批准商品化的转基因作物有4种:棉花、西红柿、甜椒、矮牵牛花。其中食品只有西红柿、甜椒两种。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理事长朱鑫泉告诉记者,由于甜椒缺乏优良品种,并未播种,但全国确实有几万亩转基因西红柿。 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薛达元认为,转基因棉花也应该算是食品,因为棉籽可以榨油。在部分农村,农民吃的就是棉籽油。农业部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转基因棉花达到150万公顷,已经占棉花产量的1/3。 此外,在全国各地,特别以北京市郊为最密集,还分布着大量的“转基因试验田”,总面积有100万亩左右。 同时,中国每年从国外进口的农作物中,也有不少含有转基因成份。据农业部公布的信息显示:2001年,中国进口油菜籽万吨,绝大部分来自于加拿大、澳大利亚,而加拿大是世界上转基因油菜籽种植面积超过2/3的国家。 不过,比起大豆来,这还不是一个惊人的数字。2002年1月至9月,中国进口大豆458万吨,进口对象高度集中,主要依赖于美国、阿根廷和巴西,三国分别占到进口总量的41%、36%和23%。美国大豆的70%为转基因大豆,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占90%(只有巴西政府禁止播种转基因大豆)。由此可推算,中国约80%的进口大豆为转基因大豆。这些大豆主要都被用来榨油(食用油)。

食品安全论文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关注,成为各国政府和消费者谈论的焦点。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食品的科技论文30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食品的科技论文3000字篇一 重视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要素。在任何一个国家,食品质量及其安全性都是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百姓共同关注的一个永恒主题。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还涉及到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国家的声誉[1]。由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还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国际间的合作。为此,笔者简要论述了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性。 1食品质量 食品质量,是指食品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包括食品的外观、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安全卫生等[2]。食品质量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食品的特性 食品特性指食品本身固有的,可以相互区分的各种特征,如外观特性、内在特性、适用性、质量特性等。外观特性包括大小、粗细、长短等形态,黑白、黄绿、青红等颜色;内在特性包括老嫩、口感、纯度等;适用性包括使用范围、食用方法、食用条件等;质量特性包括营养成分、保健性能、保质期限、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食品特性有些可以通过人的感觉,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听觉等识别,有些只能通过仪器设备检测才能发现,如对人的生理影响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有些食品特性通过定性描述就很清楚,有些则需要定量说明。为表示食品质量,食品包含的一些成分不仅要说明有无,而且还要说明多少。 对食品的要求 消费者和社会对食品的要求,包括明示的要求和隐含的期望,可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明示的要求是指在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要求,如社会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及其食品本身的安全、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法律、规章、条例等规定;国家、行业或者地方关于食品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市场对食品的要求,如市场准入条件、标识包装特点。隐含的要求或期望是指社会、消费者和其他相关方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隐含的要求或期望,是人们的意愿和期盼,是消费者对某类或某种食品长期形成的理解和要求,没有文件规定。如消费者一般认为,芹菜是绿色、细长具有特有清香气味、多纤维素的一种蔬菜,否则就不是芹菜。生产者为市场提供的芹菜不能脱离消费者对芹菜的这些基本理解。 满足消费者的程度 食品满足消费的程度,指食品满足明示要求和隐含期望的情况,它既包括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水平,也包括消费者对满足预期使用目的主观评价。质量是一种客观状态,其本身既不表示人们在主观上所做的优良程度评价、在定量上所做的技术评价、在效果上所做的适用性能评价,也不表示人们的主观质量要求。食品满足明示的要求,达到标准,说明食品质量合格。 2食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性是食品质量的基本要素。食品的安全性,就是要求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的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的食品,不应造成对人体的危害[3]。对它的充分理解应该注意2个方面:一是对危害人体的界定。这种危害应包括消费者急、慢性毒害、感染疾病,危及消费者及其对后代的隐患。二是对无毒无害的界定。这是一种会对食品产生潜在危害健康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或状态。随着人类社会和现代科学的发展,一方面新的有毒有害物质不断被发现,另一方面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发现原本被认为“清洁无污染”的食品中也广泛存在着极微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从食品安全性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食品的安全性越来越不是一个能够简单、明确判断的事情。 美国学者Jones建议应该区分绝对安全性与相对安全性2个不同的概念[4]。绝对安全性被认为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也就是食品应绝对没有风险。不过,由于在客观上人类的任何一种饮食消费,甚至其他行为总是存在某些风险,绝对安全性或零风险是很难达到的,尽管这是当代环境威胁加剧条件下普通消费者追求的目标。所谓相对安全性就是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量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任何食物成分,尽管是对人体有益的成分或其毒性极低,若食用数量过多或食用条件不当,都可能引起毒害或损害健康。如食盐摄入过量会中毒、过度饮酒伤身体等。饮食的风险不仅来自生产过程中人为施用的农药、兽药、添加剂等,还大量来自食品本身含有的天然毒素。过度偏食可能使食品中某些化学成分在人体超量积累达到有害程度。某些食品的安全性又因人而异,如鱼、蟹类水产品经合理的加工制作及适量食用,对多数人是安全的,但对少数有鱼类过敏症的人可能带来危险。食物中某些微量有害成分的影响,也往往在对该成分过敏的人群中表现出来。以上说明,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取决于制作、食用方式是否合理,食用数量是否适当,还取决于食用者自身的一些内在条件。 食品绝对安全性与相对安全性的区分,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一方面是消费者,另一方面是管理者、生产者和科技界主流派对什么是安全食品在认识角度上的差异。前者要求对他们提供没有风险的食品,而把近年频繁发生的安全性事件归因于技术和管理的不当。后者从食品构成及食品科技的现实出发,认为安全食品并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食品,而是在提供丰富营养和最佳品质的同时,力求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可以认为,这2种不同的概念既是对立的,又是互补的,是人类对食品安全性认识发展与逐渐深化的表现,从需要与可能、现实与长远的不同侧面,概括了食品安全性比较完整的含义。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吃的放心、吃的安全、吃的健康,这是公众的强烈愿望和共同的健康追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而倡导和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正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是公共卫生工作的根本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食品工作者和食品消费者,要正确认识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性,确保消费者吃的放心、吃的安全、吃的健康。 参考文献 [1] 陈丽华,李光宇,王世琨.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1):47-49. [2] 王薇.食品质量安全分析[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2):80-81. [3] 石毓梅.浅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及控制体系[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6):38-40. [4] 张则钦.推行农业标准化确保食品质量安全[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8(7):41-44. 关于食品的科技论文3000字篇二 浅析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当今已然成为社会焦点问题。食品添加剂是促进食品工业生产最活跃的因素,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食品添加剂按其原料和生产方法分为化学合成添加剂和天然食品添加剂。现代食品工业的安全生产离不开食品添加剂,它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但若不科学地使用也会带来很大的危害,近几年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所以,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才能保持它的安全性,使之更好地有助于食品工业的发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本文详细介绍了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发展趋势与食品的检测方法。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安全性食品质量安全 一、前言 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s)是构成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因素,它对于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增加食品营养,提高食品品质,改善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食品添加剂工业,在食品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工业就不可能有现代食品工业。但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直接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食品添加剂简介 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通常是人们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和保持或提高营养价值,在食品加工或贮藏过程中添加的少量天然或合成的物质。它们具有某些特定的功能,既可以是单一成分,也可以是混合物。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世界各国也有所不同。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附则中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食品添加剂按其原料和生产方法可分为化学合成添加剂和天然添加剂。一般说除了化学合成添加剂外,其余的都可纳入天然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还可按安全性评价来划分,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CCFA)曾在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讨论的基础上将其分为A、B、C三类,每类再细分为两类。 A类 JECFA已制定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T和暂定ADI者; B类 JECFA曾进行过安全性评价,但未建立ADI值,或者未进行过安全性评价者; C类 JECFA认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和应该严格限制作为某些食品的特殊用途者。 由于食品添加剂功能各异,所以按其用途分类,世界各国至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据统计,目前国际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已达14000余种,其中直接使用的约4000余种,其中香精、香料占80%以上,目前我国在GB2760-2007中已公布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1812种(含食品用香料)。国外的食品添加剂更加普遍,美国已有25000多种食品添加剂应用在近20000种食品中,日本使用的有2000多种。 3.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发展趋势 我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近二十年来食品工业发展迅速。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加工业的水平,缩短和世界食品工业发展的差距,开发新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有了新的要求,营养食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等已成为食品消费市场的主流,而食品添加剂对生产这些产品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提高食品安全性 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并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添加剂在食品领域立下的功劳是不可取代和,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不可以没有食品添加剂的。 1.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利于食品的保藏,防止食品败坏变质 除少数食品(如食盐)以外,各种生鲜食品若不能及时加工或加工不当,就会腐败变质,带来很大损失。防腐剂可以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食物腐败变质,延长食品的保存期,同时它还具有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的作用;抗氧化剂则可阻止或推迟食品的氧化变质,以提高食品的稳定性和耐藏性,同时也可以防止可能有害的油脂自动氧化产物的形成。这对食品的保藏具有一定的意义。 2.使用食品添加剂能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 食品的色、香、味、形态和质地等是衡量食品质量的重要指标。食品加工后有的退色、有的变色,风味和质地等也可有所改变。适当使用着色剂、护色剂、漂白剂、食用香料以及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可明显提高食品的感官质量,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 3.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能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食品加工往往可能对原食品造成一定的营养损失,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适当添加某些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可以大大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这对防止营养不良和营养缺乏、促进营养平衡、提高人们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4.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能增加食品的品种和方便性 食品超市的货架,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各种食品,这些食品除主要原料是粮油、果蔬、肉、蛋、奶外,还有一类不可缺少的原料,就是食品添加剂。各种食品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品种的不同、口味的不同,一般都要选用正确的各类食品添加剂,尽管添加量不大,但不同的添加剂能获得不同的花色品种。它们大部分都是防腐剂、抗氧化剂、乳化剂、增稠剂以及不同的着色剂、增香剂、调味剂乃至其他各种食品添加剂配合使用的结果。正是这些方便食品的供应,才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5.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利于食品加工操作,适应工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 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消泡剂、助滤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等,可有利于食品的加工操作。例如加工豆腐时使用卤水、葡萄糖酸内酯作为凝固剂,大大提高了豆腐生产的效益。 看了关于食品的科技论文3000字的人还看 1. 科学饮食健康生活论文2000字 2. 关于饮食与健康的论文 3. 有关食品微生物论文范文 4. 食品安全与健康论文3000字 5. 浅谈食品安全研究论文范文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

为什么要禁止 先把食堂卫生搞好吧 再说了 什么算是垃圾食品 面包吃多了也不好啊 难道要搞成生鲜市场啊

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不用很远,仅仅在今年年就发生了很多骇人听闻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我们毛骨悚然。例如双汇瘦肉精事件,速冻食品细菌门,可口可乐中毒事件,牛肉膏事件等等,这些与我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都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经常看到报道。 中新网8月4日电 双汇火腿肠日前又曝质量问题,其所产的“Q趣儿”火腿肠被曝未过期即发臭,导致一名成都14岁少年食用后上吐下泻,入院治疗。尽管在“瘦肉精”事件后,双汇誓言将系统化的保障食品安全,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其各种不大不小的质量问题仍频见报端,各种不大不小的负面消息不断传出,虽然不排除有经销环节方面的原因,但双汇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真正做到其承诺的严把质量关,值得深究。其实抛开别的社会问题不说,单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是不是可以说中华民族到了危险时刻呢?肯定的回答应当说并不为过。因为,中国已经到了有毒食品全民皆吃、概莫能外的地步,甚至哪怕无论是高官,还是大款,都几乎无法摆脱有毒食品的毒害。更可悲的是那些可怜的孩子,不定准吃了什么食品就可能成为“大头娃娃”或“早熟儿童”。那么,一个民族,而且在人类早已进入文明社会的今天,连安.全食品都吃不上,是不是很可悲? 有人戏称,如今中国已进入了一个全民“互相下毒”的时代,虽言辞过激,但却颇有一定道理。事实上,当市场化的恶风席卷中国之后,犹如打开了中国人私欲的“潘多拉魔盒”,从此,人们唯利是图,不择手段。而在新型私欲面前,中华民族所拥有的5000文明史,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似乎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不堪一击。今日之食品,不仅形形色色的中间倒卖商、运输商、囤积商等均为下毒专家,就连一向憨厚质朴、老实巴交的农民甚至都成了下毒高手。 无疑,这是一场悲剧,一场中华民族的悲剧。而此悲剧,还将持续多久,无法估计。但这种悲剧,却是古今中外、古往今来所罕见,可谓史无前例,绝无仅有。如果说,一个社会,科技落后,经济不景气,也许原因多多,情有可原。但是,涉及全民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成灾,愈演愈烈,甚至人们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牺牲他人健康和生命,而将道德、良知抛之九霄云外,而且这还成为全社会不得不接受的常态,岂不太荒唐了?其实近2百年来,西方列强始终对中国忽视耽耽,亡我之心不死。然而,敌人先进的飞机,大炮,战舰……甚至鸦片,都未能征服中国。不过这下好了,中国人天天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饮着污染的水,吸着有毒的空气,如此这般,何愁自己毁不了自己! 古人有云:“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而当“民”一日三餐都不得不以吃有毒食品为生的时候,这“天”还可靠吗?如果说,对于像矿难之类的事故,有人视而不见,无动于衷,那毕竟尚属局部,那么对关乎全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甚至民族命运和未来的大事,还能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吗?不过,近日有报道称,“因为忧虑食品安全,国家机关自建农场雇人种菜成风潮。”该情况是否普遍,不太清楚。尤其不知北京上层是否也有粮菜种植和禽畜养殖基地或专门绿色食品渠道?如果有,说明既认同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又等于告诉大伙:“不好办了,各顾各的吧”,那就麻烦了。“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所有的百姓都增加食品安全意识,让百姓在注重吃得美味的同时,更注重吃得放心。

关于食品安全的作文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人,从出生开始,就懂得饿了就要吃东西。吃,是大自然里所有生物都会做的一件事情。我们所吃的东西就叫做食品。而我们,就是靠吃东西才能活着的。如果人是河流,那么食品就是河流的源泉。假如源头受到污染,那么整条河流也将同样受到污染。而近期,我们的“源头”就开始越来越不干净,陆陆续续检测出多种状况,导致我们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最近几年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吧:三鹿奶粉里有大量三聚氰胺、日本的毒“鲜饺”、酸奶里面添加了大量的增稠剂、麦当劳里吃出了蛆虫、瘦肉精、食品添加剂、激素抗生素等多种食品安全问题。短短几年内就查出了大量不合格的“安全食品”!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增加了这么多不安全的“安全食品”,有毒的“安全食品”!这在说明一个怎样的问题?这在说明人类对食品的安全隐患的意识不高,喜欢拿生命开玩笑。更加说明了人类的素质在下跌,人们的安全意识在下降,不道德的人越来越多。现在能供给人们吃的食品,又有多少呢?馒头不能吃,酸奶不能喝,猪肉牛肉吃不得,可乐不能喝,姜也不能用,就连矿泉水也不能让人放心地喝......总之,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什么心里都没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在进步,社会在进步,科技在进步,可是为什么偏偏只有最主要的食品在退步呢?这些生产不合格的食品的人的思维,也是不合格的。他们有没有想过,假如有一天,受害者是他自己,或是他的子女,他会开心吗?他用到这种违背良心赚回来的钱,还会幸福吗?食品的安全是要靠食品部门检测出来的。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等到食品出问题了才来检查呢?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来检查呢?但光靠食品部门来检查也是没有用到,俗话说得好“斩草要除根”!光斩草还是不行的,最主要的是要靠生产食品的所有企业,拿出良心来生产,做既营养又安全的食品来给大家食用。那些不道德的生产企业,也自己反省一下,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伤及无辜很开心很幸福吗?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为了一个字“钱”。按照他们的想法就是“幸福”。人不是只有依靠钱才能幸福的!有家人的陪伴,也是幸福。而靠自己的本事,凭真本事,挣来的钱,才能用得放心开心。这样不是更幸福吗?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大家的幸福,我希望:政府能深入检查,食品企业能凭良心做生意!我们期盼那一天——没有不安全食品的那一天!【扩展阅读篇】作文是决定语文考试成绩的“半壁江山”,因此作文的成败往往决定了整个语文考试的成败。那么怎样让考试作文得高分呢?我觉得以下几点必须注意。1、题和立意凡考试作文必须审题,原因是考生要在同一环境下,作公平的竞争。审题,就是要对试题展现的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审读和理解,把命题者的意图读出来,把题目的各种限制审清楚,明确要我写什么,怎么写,写到什么程度,真正做到全面领会,深刻把握,不偏不漏、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写作文。高考作文评判明确规定,凡审题有问题的试卷最后得分一般都不超过二类卷最低分。由此可见,审题的准确与否是作文成败的关键因素。立意,就是要作者站在时代的高度,去观察、认识生活,提炼主题,使主题体现时代的精神,既反映时代,也作用于时代,跳动时代的脉搏,推动着时代的前进。文章的“意”, 其实就是作者在体验生活中逐步孕育而成的一种思想,是作者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撞击”的产物,它反映作者的思想水平、认识水平以及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近两年的作文教改提倡学生写真实生活、真实自我,有些同学忽视了对文章思想倾向的把握,看问题不全面,观点偏激,更有甚者由腐败现象而怀疑党的领导和党的政策。尽管当今的中国社会政治清明,言论自由,话说错了不会追查什么政治问题,但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正确的是非观还是应该有的。这一点必须注意。2、标题和段落标题是文章的眼睛,也是阅卷老师对文章的第一印象,特别是自拟题目写作,阅卷老师很看重考生所拟的标题。俗话说:“秧好一半谷,题好一半文”,可见题目的重要性。有些考生先写正文再拟标题,文章写好后也许是没有时间写标题,也许是忘了补写标题。虽然评分规定无标题扣2分,但实际结果却远非2分。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实验,将几篇写得较好的作文,按保留标题和隐去标题两种类型请两组老师分别予以阅卷,其分数差别一般都在5分以上。这是因为阅卷老师对无标题作文产生了一种心理距离,不知不觉便降低了分数等级。至于如何拟题,我觉得应做到这样几条:①确切。指符合文章内容,也指遣词造句符合规范)。②精练。指标题字数恰当。③生动。指题目能体现出一种活力,具有可读性,饶有情趣。④新颖。指有新视角、新思路、新感悟,能够给人一种新鲜感。⑤有意蕴。指有内在的含义。拟题方法多种多样,可以运用修辞拟题,可以引用俗语拟题,可以化用古语拟题,可以借用成语拟题,可以套用流行语拟题,也可以巧用其他学科公式或符号拟题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运用。段落:考试作文最忌首、腹、尾三段式的结构。把文章分为几段更好?千字以内的作文,我觉得分为5-8个自然段就可以了。因为自然段分得越自然,越显得你成熟老练。另外,要把每一段的首句写好。每一段的首句犹如人的眉目,把首句写好,“眉清目秀”,整个段落都显着精神。3、文体和内容高考作文试题对文体的要求有两类:一类是规定必须写某种文体,如“写一篇议论文”;另一类是排除写某种文体,如“除诗歌外,其他文体不限”。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文体去写。近几年高考作文题中“文体不限”,让考生自由选择文体,这里要特别注意,文体不限不是不要文体,而是要你在选择了一种文体后,一定要按这种文体特点写作,要写什么象什么。不可随心所欲,写成不伦不类的“四不像”文章。文章内容方面:不假思索就能想到的东西,绝对不要写;稍加思索想到的也不要写;花上几分钟,想别人想不到的内容来写。记叙文最好将主人公设定为自己,用第一人称入文,让“我”的激情在文章中闪光,情真意切,引起共鸣。议论文切忌大话、套话、废话,要避免空发议论,无病呻吟,滥提口号,乱发号召,空表决心等等。作文可以虚构,“允许”编写故事,但不等于提倡“编写故事”,编写故事要做到“大胆想象,自圆其说”。滥编、胡编,绝对不会得高分。4、开头和结尾应试作文的开头结尾,就是文章的刀刃。平时在课内外所学的各种开头结尾的方法完全可以用在应试作文上。不管你使用什么方法开头和结尾,必须做到开头起笔入题,结尾点明主旨。为了给评卷老师一个好的印象,开头结尾千万不要涂抹。有道是: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可有些考生犯“入题慢”的毛病:有的把大段的原材料全部照搬;有的把本来简洁的原材料进行扩展;有的开篇摆材料,古今中外,慢慢道来。开篇松散,占去了大量的篇幅,后面的真正应该说的内容却“千呼万唤不出来”,有的只是一笔带过,草草收兵,比例严重失调,使老师难以衡量其实际写作水平。古人写文章讲究“凤头”、“猪肚”、“豹尾”,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可有些考生作文来不及刹尾,或用一句话硬断,或点上一串省略号,这样即使你雕出了“凤头”,壮大了“猪肚”,也会因为没有“豹尾”而不成其好文章,得不到高分。阅卷老师衡量一篇文章的好坏,首先是看其整体。所以,考生交给老师的无论如何也应是一篇完整的作文。5、语言和字数考试作文语言要规范准确,具有个性和活力。不要文白夹杂;不要使用别人看不懂的方言和词汇;少用长句多用短句;可引进部分时代新词汇,引用名言警句,引用流行的通俗歌曲歌词,引用百姓口头民谣,但取向一定要积极向上,真正让语言亮起来。照理说,文章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似乎不应有字数的限制。但考试作文,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作文,为了达到一定的考查目的,并考虑到考试时间等因素,一般对字数都作了规定。我们必须按照规定去做。限最低字数的,一定要写够数量或稍微超过50—100字才好。如果字数不足,虽然评分标准规定,不足字数的,每少50字扣1分,但实际情况是,字数不足往往被认为文章内容单薄,分数很难上档次。限最高字数的,不要超过。否则,给人一种臃肿的感觉,再说,作文写得长,花的时间多,解答前面的题用的时间少,必定会受到影响。如果没有限最高字数,一般就是以作文纸为限,即要在作文纸格子内行文。千万不要自作多情,超出作文格子,以免出力不讨好。6、书写和卷面近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中,书写都占相当的比分。一般不要求写得好看,但要求书写整齐易辨认,一笔一画清清楚楚,不写草字。标点符号书写也要规范,特别是格式要正确,句号、逗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不要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前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可以在这些符号后面挤着写一个字;引号、括号、书名号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可以把这些符号挤在上一行之末。省略号、破折号占两个格,不能断开,写不下时挤在一行之末。至于作文的卷面,正如人的容貌一样,给人的印象是重要的,尤其是高考作文,卷面整洁与否直接影响着阅卷老师的心理和情绪,书写工整,卷面清洁,让人一看心中先喜三分,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7、检查与修改考试作文试题和其他试题一样,做完后也需要认真检查,看有没有笔误的错别字,有没有不通顺的句子,有没有需要调整的内容。审查发现了错别字、错用了词语一定要修改过来,对于句段该删的要删掉,该增的要增补,只是要改得清楚、整洁,使人一目了然。不能因为修改而影响了卷面的整洁。

质量——是一种物品的安全保证。它与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吃的食物,穿的衣物,用的各种各样的物品都有着质量安全保证,特别是我们吃的食物。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它永远生活在我们的身边,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是的,如果没有质量,我们将无法生存。因为没有了质量,就等于没有了物品的安全保证,一没有了安全保证,我们的健康、幸福、生命将也没有保证。 食品质量的安全的确很要好,但做得到这些标准的食品公司有多少呢?我敢说:“绝对很少!”我真想对那些没有质量安全保证的食品公司的人好好说说:“你们的所作所为对人类的伤害大得是难以言表,你们知道吗?你们能不能不要为了拼命的挣钱而忘记了生命的价值,好吗?你们制造出的、生产出的这些伪劣产品害的人还不够多吗?那你们还想害多少人呀?”我曾经看过的那次新闻联播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一个、3岁的小弟弟,因为妈妈在超市里买了几包打特价的“学生奶粉”,喂给了那个小弟弟喝,没过多久,那个小弟弟的头竟变成了长方形,这是一件多么害怕的事情啊!据医生检查,才发现是吃了什么坏东西,吃了什么呢?就是天天晚上坚持喝得那几包奶粉——伪劣的“学生奶粉”。“奶粉也有坏的呀!”有人会情不自禁的感叹道。我可要告诉你,这伪劣产品不仅使这个小弟弟受害,一个5岁的妹妹也因此而付出了代价。这是一篇2005年10月12日的报道:一位小女孩——化名萌萌,她从1岁开始就一直喝“雀巢奶粉”,而她现在已经5岁了,就是经常的脾气烦躁、怕热、夜间睡眠不安稳、吵闹、多汗等症状,身体也日渐消瘦,身高 115 公分体重却不足 17 公斤。李女士和其丈夫为此咨询了很多的医生却一直都找不着原因。今年 4 月,李女士发现萌萌又出现心慌、呼吸急促、心动过速,医生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可是经过仔细检查后,才发现萌萌的心肌没有任何问题。后来长期从事儿童临床医学的李女士母亲提醒李女士,萌萌可能是患上甲亢。经过认真地检查过后,医生们断定萌萌确确实实是患上了甲亢,据分析,这是因为“雀巢奶粉”碘超标,他们却一点儿也不知道,让萌萌坚持喝了4年半,所以患上了甲亢。这些被害者们多可怜呀!这都是伪劣奶粉的错,都是生产这些伪劣产品的人的错! “雀巢奶粉”公司虽然一次赔了萌萌家33000元,但金钱是无法弥补它给小女孩带来的伤害的。 不光是奶粉,我国的许多物品都没有质量安全保证,所以,我们用东西就始终放心不下来。我提议:为了让大家能够放放心心的使用各种物品,我们不要制造伪劣产品,让大家健康的生活在这个可爱的地球家园里!这是我的一个提议也是我写的一封信,希望我有一双美丽的翅膀,飞上高高的蓝天,把这封信放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让大家都能看到。 质量在召唤 在这金色九月,气爽宜人,丹桂漂香的日子里,一年一度的质量月悄然而至。 普天之下,质量至上。打造质量基石,创造高品质的生活,是人生的至高,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语言和心愿。质量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对于一个企业,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我们每天都在努力奋斗着。 有一次,我陪妈妈逛街,在一个商店看见两件看上去完全一样的衣服,但标价差异却非常大,于是向营业员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两件衣服虽然相似,却有着天壤之别。它们的布料完全不一样,从而穿上去给人的舒适感也就不一样,好的那件也不易变形掉色。 像这样的事情,细想一下,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地方都存在着,当家里装修时,看似相同的木板,看似相同的铝合金,看似相同的地面砖,在质量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就连我们吃的,看似熟透了的苹果,你用指甲一刮,苹果表面就出现一层薄薄的腊,这些都是对人身体有害的。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我们无不处在质量的环境中,例如:食品质量,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空气质量,睡眠质量,产品质量,生活质量等等。 先从食品质量说起吧! 我们学校门口就有许多小商小贩在摆摊,有的同学经不住诱惑,便买来吃。有的食品过期了,,同学们也没在意。可回到家,症状全都出来了,一下是肚子疼;一下又拉肚子;吃多了,可能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所以,我要告诉大家,在买东西时,要认准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地址产品的合格证等。如果发现过期了,你可以投诉,或者退还。 我在来说说空气质量的问题吧! 我们人类不爱护环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砍伐山上的树木,使地上的白色垃圾增多了。最重要的是,人类无休止地砍伐树木,他们可曾知道,树木可以吸收二氧化碳,供给人们氧气。使人们能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他们也许不知道,每一棵树都是一个氧气发生器和二氧化碳吸收器。一棵椴树一天能吸收16公斤二氧化碳,150公顷杨、柳、槐等阔叶林一天可产生100吨氧气。城市居民如果平均每人占有10平方米树木或25平方米草地,他们呼出的二氧化碳就有了去处,所需要的氧气也有了来源。瞧:这是一些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以前,我们武隆有一个政策:退耕还林。意思是说,原来用来种庄稼的不是很好的地,现在用来种树。看,这个政策都是为了让我们周围的空气更好,不是吗?我向全县人民高呼:爱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同学们,质量无时不刻的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吃穿住行,都和我们的平常的生活息息相关。 质量关系着健康,质量关系着幸福,质量关系着生命。同学们,让我们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社会吧!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论文

从“瘦肉精”喂大的猪到“嗑药”的多宝鱼,从苏丹红“美容”的鸡翅到矿物油“抛光”的大米……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数量增多,频率加快,导致不少人对食品安全感到忧虑与恐慌。那么,我们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究竟怎样昵?其实,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党和国家一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把保障食品安全视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标准化能力大大加强,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部分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型企业普遍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同时,一套基本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一套各部门联合行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也已建立起来,基本覆盖了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的各个环节。但是,保障食品安全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由于从食品种植到消费的环节多,各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涉及的行业发展水平不一,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因此,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近期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表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尚有不少亟待完善,提高之处。首先,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工业化的进程中,虽然农业和食品工业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仍有两亿多农户进行分散生产,还有数百万个分散的小型加工企业,大多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环境较差。对这些准入门槛极低的生产经营者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统一管理难度很大,需要一个过程,还难以完全杜绝化肥、农药残留量超标,抗生素、激素滥用,食品加工过程中病原微生物污染等现象。此外,工业化的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使得工业废水、城市污水与未妥善处理的垃圾中的有害物质进入农牧业生产环境,造成农作物、水产品和禽畜产品的污染。这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性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其次,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还存在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即每个部门落实一份责任,如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由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等等,这从道理上讲是可以齐抓共管的,但实际上很难进行协调统一行动。一方面会出现监管空白;另一方面会由于责任不明,导致相互推诿,一些部门对有利的争着去管,没利的相互推诿。比如, “三鹿事件”中,最为关键的奶站居然没有人监管。这种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弊端在总体上削弱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最后,与当前食品安全严峻的形势相比,我们的监管与执法水平较低、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食品安全标准严重落后于国际标准和现实需要,而且标准本身还分很多种,由于缺乏协调而经常“打架”,导致监管执法人员无所适从;行政执法的形式往往是“集中整顿”的短期式检查,整顿过后,一些问题企业仍我行我素,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摆脱“泛滥——打击——暂时缓解——再度猖獗——再打击”的怪圈;现行法律法规对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较轻,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个别地方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为由,对取缔非法企业不坚决,甚至阻挠执法,充当“保护伞”;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监管职责不到位,检查走过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这些都是亟待改进和加强的。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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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 :《中国食品安全:挑战、问题、认识和办法》 胡楠:《 中国食品业与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谢建华,申明月,李昌:《我国食品安全分析及对策研究[J].2010年第3期》 [1] 张奇志,邓欢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j].中国食物与营养, 2006,(05) . [2] 高仰山.食品安全重在治本[j]中国保健营养,2004, (07). \[3] 高桂铭.科学发展观与食品安全[j].上海商业, 2004, (07). [4] 吴澎,王明林.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 (04). [5] 向晓冬,赵兵,简桂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 2006,(02) . 五、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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