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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估价行业改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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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估价行业改革研究论文

朱道林.土地管理学朱道林简介:朱道林,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8#信箱E-mail: 考现任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理事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副秘书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资源与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办公室特聘研究员北京市土地出让地价评审专家研究领域:土地制度与土地行政管理土地经济不动产估价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承担课程:不动产估价(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专业课)土地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专业课)土地行政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专业课)土地资源管理(MPA研究生专业学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方向课)已完成主要科研项目和学术成就:1、2004—2005年,主持完成了“沈阳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沈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04)”项目,该成果已于2005年5月23日由沈阳市政府发布实施;2、 2004年,主持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课题“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在征地补偿制度改革中的应用”。3、 2002—2003年,主持国土资源大调查第三批试点项目“唐山市城市土地价格调查研究”项目。4、2003年,主持完成了“全国土地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方案设计研究”项目,该方案已被“中国土地市场网”()所采用。5、2003年,主持完成“全国土地开发整理战略研究”子课题“粮食安全与土地开发整理战略的关系研究”、“生态环境建设与土地开发整理的关系研究”。6、 2002—2003年,主持完成了“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估价研究”项目。7、 2002—2003年,参加国土资源部专项研究课题“城乡结合部土地价格调查研究”项目。8、 2002—2003年,主持国土资源部专项研究课题子课题“全国基准地价平衡技术规范研究”项目。9、 2002年,参加国土资源部专项研究课题“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征地补偿标准改革研究”项目。10、 2002年,主持完成了全国国土资源大调查试点项目“拉萨市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研究项目。11、 2002年主持完成了“山东省临沂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研究”项目。12、 2001至2002年,主持完成了“土地收购价格内涵界定及测算方法研究”项目。13、2000年至2002年,作为主要参加人,先后完成了“加入WTO后我国土地资产管理政策研究”、“土地流转中的经济关系研究”、“我国土地市场体系与地价体系研究”等项目。14、1999年至2002年,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了“《农用地估价规程》的研究与编制”项目,该规程作为部颁标准已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中实施。15、1999年主持完成了“承德市基准地价修订评估研究”,探讨了城镇基准地价修订的技术和方法,对我国新一轮基准地价修订研究具有重要的探索价值。16、 1994至1995年主持完成了“云南省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课题。17、1995年主持完成了“土地管理系列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课题。该研究成果已编入中国农业大学“125计划”成果汇编,所提出方案已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改中实施。18、于1992年至1996年,先后主持完成了“山东省临沂市基准地价评估研究”、“北京市通县基准地价评估研究”、“海南省临高县基准地价评估研究”等课题,研究探讨小城镇地区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与方法,提出地价分级理论,其中“山东省临沂市基准地价评估研究”项目于1994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主要在研项目:1、 主持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全国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汇总与建库总体方案研究”项目2、 主持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中心专项课题“土地价格内涵研究”;3、 主持德州市平原县、禹城市、临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4、 参加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全国重点城市地价变化及房地价关系研究”项目;5、 主持“沈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05)”项目;6、 主持“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项目。主要著作:1、 朱道林执行主编,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理论方法实践,北京:地质出版社,2004年2、 朱道林著,改革与发展中的中国土地市场,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3、 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估价规程,朱道林(第4完成人),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4、 朱道林编著,土地行政学,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5、 朱道林编著,不动产估价,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6、 朱道林副主编,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7、 朱德举 朱道林等编著,西部土地资源保护基本知识,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8、 朱道林执行主编,土地估价报告选编,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9、 参加编写,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统编教材),北京:地质出版社,2000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1、 朱道林,董玛力,地价和房价关系的经济学分析,中国土地,2005(7),20-212、 朱道林、曲长令、邰志勇,王霞,沈阳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分析,国土资源,2005(7)3、 朱道林. 高延娜. 郧文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概念与构成,中国土地,2005(5)4、 强真、朱道林等,城镇近郊农地征用价格评估方法研究,农村经济,2005(5)5、 张明鸣,朱道林,我国土地出让收益的代际关系分析,农村经济,2005(4)6、 强真、朱道林等,城市基准地价合理性判别方法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05(1)7、 蒋芳,朱道林,基于GIS的地价空间分布规律研究——以北京市住宅地价为例,经济地理,2005(2)8、 强真、朱道林等,农用地转用生态补偿价格评估理论初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5(2)9、 张明鸣,朱道林,浅谈“圈地热”的诱因,乡镇经济,2004(12)10、 王霞,朱道林,地统计学在都市房价空间分布规律研究中的应用——以北京市为例,中国软科学,2004(8)11、 王霞,朱道林等,城市轨道交通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以北京市轻轨13号线为例,城市问题,2004(6)12、 沈飞,朱道林,政府制度性寻租实证研究——以中国土地征用制度为例,中国土地科学,2004(4)13、 Shen Fei,Zhu Dao-li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al Rent-Seekingunder Land Requisition System.In:Lan Hua.Proceedings of 2004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Science andEngineering.Harbin,:Press of Harbin Institute ofTechnology,2004(Collected by ISTP)14、 沈飞,朱道林,毕继业.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对农村集体的经济福利影响.农村经济,2004(8)15、 沈飞,朱道林.政府和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实证研究——以我国土地征用-出让过程为例.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17(8)16、 朱道林,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五大误区,国土资源,2004(6)17、 董德坤,朱道林,城乡结合部农地转用的驱动力分析——以唐山市城乡结合部为例,农村经济,2004(6)18、 朱道林,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研究进展——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土地科学,2004(2)19、 季勇,朱道林,我国不动产税收政策的拉弗曲线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3)20、 董德坤,朱道林,农地非农化的外部性分析,经济问题,2004(4)21、 季勇,朱道林,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研究综述,当代财经,2004(5)22、 蒋芳,朱道林,住宅地价的区位模型研究——以北京市为例,乡镇经济,2004(3)23、 袁弘. 朱道林. 耿春华,由临街地价推算区片价的方法探讨,经济地理,2004(2)24、 朱道林,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理论思考,农村经济,2003(6)25、 柯刚 朱道林,试析“习惯亩”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不合理性——以贵州六盘水市为例,农村经济,2004(2)26、 朱道林,段文技,政府与市场——兼论房地产泡沫的防范,中国土地,2003(3)27、 朱道林,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协议出让——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国土地,2003(7)28、 朱道林,蒋芳,土地整理的产权经济关系与土地价格评估,中国土地科学,2003(2)29、 朱道林,制度变迁理论与我国不动产估价师体制改革,国土资源,2003(3)30、 毕继业 朱道林等,政府内部土地收益分配的博弈分析,中国土地科学,2003(2)31、 毕继业 朱道林等,国内土地收购价格确定方法,中国土地,2003(8)32、 毕继业 朱道林等,建立土地证券化的理论思考,农村经济,2003(9)33、 朱道林,探求风险运行规律——房地产估价行业风险的规避与防范,中国房地产师,2003(4)34、 朱道林 毕继业 董为红,土地收购如何界定价格内涵,中国土地,2002(7)35、 朱道林 董为红,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如何适应WTO,中国土地,2002(2)36、 朱道林 季勇,土地抵押价格内涵及产权经济特征,中国土地,2002(4)37、 朱道林,点土成金的秘诀——浅谈土地投资与土地基金,国土资源论坛,2002(1)38、 朱道林 沈飞,土地征用制度国际比较及其借鉴,研究征地问题探索改革之路,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39、 朱道林 沈飞,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原则与制度需求的矛盾,国土资源,2002(11)40、 张辉 朱道林,土地投资与土地基金,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2(5)41、 Daolin Zhu, Land system reform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afterWTO, Asian real estate society the FifthAnnual Conference, July 27, 200042、 朱道林,土地基金何去何从——我国建立土地基金的有关问题探讨,中国土地,2001(10)43、 朱道林,上市公司土地资产处置与评估等10余篇,中国证券报,1999-200144、 朱道林,我国地产市场如何面对入世,中国国土资源报地产周刊,2001(36)45、 朱道林,利用市场机制发展存量土地市场,中国土地,1997(11)46、 朱道林,土地用途变更机制探讨,中国土地,1997(9)47、 朱道林,论市场机制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中国土地科学,1996(S1)48、 朱道林,试论土地增值,中国土地科学,1992(6) 考研共济网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始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尤其是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土地制度问题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针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有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运用科学抽象法、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纵向比较分析与横向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农地制度创新模式,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 论文的第一部分,通过对各种关于土地制度含义的分析,阐明了土地制度的科学含义及特点,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论文的第二部分,阐述了新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在对其现状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论文的第三部分是国际比较,在分析美国和日本两个不同市场经济国家农地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学习和借鉴,以期得出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启示,从而实现我国现有土地制度改革的创新。 论文的第四部分是对策研究,论述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情况下系统探索、寻找出符合生产力水平,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关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研究【摘要】笔者根据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设想,以建立政府指导下的社会评估体系自律管理体制资产评估在发达国家历史比较悠久,在我国却算是一项新兴行业。我国的资产评估起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最初的目的是评估国有企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活动提供价值评估服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也在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逐渐走向独立和自律。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管理体制上仍存在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现状1993年12月10日,中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由政府管理向行业自律管理过渡。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行业自律组织。1999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通知,要求当时所有挂靠在各地税务局、审计局、财政局及房地产局下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脱钩,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加强行业自律体制建设。2004年初,财政部党组决定并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由财政部企业司具体行使评估行政管理职责。财政部的多次发文,为我国资产评估业从行政管理过渡到行业自律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证明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体制的实践步伐。但是,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目前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中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和现实利益的驱使,中国资产评估业走出了“中国特色”,成为一个多部门干涉、多部门参与的共享性行业。除财政部管理的资产评估业以外,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多个部门都有自己领域内的资产评估业,这些部门的行政权力有扩大化、外延化的趋势,同时赋予自己本领域的评估主管权,评估法规、政策及评估标准的制定权。多部门同时导演“资产评估”这场戏,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一个评估企业整体价值的委托单位,需要委托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至少三个部门来为企业进行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进行价值的评估。这不仅降低了评估效率,而且加重了委托方的经济负担。政府部门的介入,容易导致两种错误倾向的发生:一是权力寻租。政府部门的权力异化为商品和资本。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业内评估人士曾坦言:关联交易、回扣现象在评估业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些政府部门所用的评估公司都是指定的。他们主管的评估项目给任何一家评估公司,都会得到这家评估公司的高额回扣。现在评估市场交易已经成了政府机构主导,不这样做评估公司很难生存。二是非正常竞争。由于资产评估行业生存空间的有限性,行业内部存在一定的竞争性是无可厚非的,而且正常的竞争可以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但各政府部门从本身利益出发,为了抢占中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却扭曲了竞争的含义,竟然不惜利用一切手段。评估业界的一位著名人物曾精辟地概括评估机构的制胜法宝——三板斧,即:人际关系、高回扣和压价。回扣、压价都会相对地增加评估机构的运营成本,这是竞争带来的效应之一——成本增加。但这种竞争的另一种代价是什么呢?—评估师的“偷工减料”行为。他们会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大大简化评估过程,把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用于优化评估报告上。这些非正常的竞争手段扰乱了评估市场的正常秩序。(二)部门分割,资格林立各部门从本管辖领域出发,创造了区别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无所不评的“中国式”评估业。这种无所不评的评估业派生了多样化的执业资格,与评估业行政管理部门相对应,目前评估执业资格大体有三种: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总数近5万人(其中有部分人具备多种资格)。1999年时评估执业资格曾经达到过8种。多种执业资格的并存。表面上看来是一种好的现象,它代表着我们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分工细化,有利于提高资产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这种效果的实现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的存在,那就是这些执业资格人员拥有统一的领导,接受统一的管理。目前我国这种资格林立现象是与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挂钩的,因此.非但不能提高效率和质量,反而对评估师来说是一种压力。评估人员为生计生存,忙于考资格证书而疏于业务求精。这背后隐藏着一个深层次问题—— 博而不专,广而不深,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公信力非常值得我们深思。(三)行业协会各自为政,相互封闭我国目前有三个评估行业管理协会,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这三个协会在评估行业管理方面作用都有限。这是因为:其一,市场中介服务行业的自律组织——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只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而实质上的独立性却不完整。它们隶属于相应的政府部门,既是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又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而且编制以事业编制为主,领导由政府部门任命或推荐,职能由政府部门确定。其二,行业协会的自由空间非常小。资产评估行业中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都由相应的政府部门直接负责。例如,评估项目的管理,评估机构的审批,有些甚至还有评估人员的管理。行业协会组织行同虚设,没有机会插手这些工作。其三,行业协会与其相应政府部门是上下级关系,而不是同级关系。其在相应的上级领导下工作,领会上级精神,贯彻上级思想。不得越权。其四,行业协会受上级政府部门领导,工作空间限于纵向传输。而疏于横向沟通。三个协会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特别是在人员资格、机构资质、方法标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评估行业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加重了评估行业分割,阻碍了评估行业的统一。(四)法律法规体系亟待完善资产评估业自诞生之日起,为规范评估师的执业行为,指导评估业沿着正确的道路顺利发展,财政部、国资局以及后来成立的资产评估协会等都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有关资产评估的执业准则和规范,但这些文件都呈现一种共性:滞后性。制定的评估法律法规落后于评估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复杂多样的经济行为对资产评估的迫切要求,至今没有出台一部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专门规范资产评估的法律,也没有出台一部《注册资产评估师法》。我国评估法律法规的另一个特点是:不统一。不同的管理部门制定不同的评估法规、政策及评估标准,对有关评估规定口径不一致,对相关政府部门、评估行业 协会、评估中介机构以及评估师的职责.缺乏必要和统一的法律约束,造成评估行业法律法规不统一、评估人员有法不能依的局面。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一部关于评估行业统一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各类专业评估管理缺乏统一的法律基础,这直接影响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加剧了目前资产评估行业的分割状态。二、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制的改革设想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一个市场中介服务行业.独立、客观、公正是其行业特性,也是其行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为使资产评估工作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必须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模式,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发展。关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不少学者都提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中庸之道,政府协会两者兼具,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改革思路。两者相结合,方案的确不错。但结合的切合点定位在哪?也就是说,在二者结合体中,哪个主体占的分量重一点,哪个主体占的分量轻一点,还是两个主体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这是解决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的一个致命的关键点,如果解决不好这个切合点的定位问题,我们的改革则是徒劳无功,又会绕回到原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出,政府要由“无限”的政府走向“有限”的政府,今后凡是能够由市场自主决定的,政府不再设置行政许可,凡是能够由中介组织解决的,政府不再干预。政府无所不包的管理方式以后要调整。只有那些市场不能自主调节和配置、中介组织不能自律的,政府才能去管。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不妨借鉴一下国外资产评估行业成熟的管理体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各有千秋,但一个共同点就是:政府对评估行业的管理很少,行业自律性管理是主要形式。并且都经历了从分散走向统一的发展道路。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联系的观点,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的社会大环境。笔者认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目前实践证明是成功的,而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因此,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应跟我国的经济体制相联系,顺应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而改革,而不是孤立地改革、发展。综上所述,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应该是政府宏观指导下的社会评估体系自律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中,社会评估体系是其“重头戏”,由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来主演。政府只是起一个指导性的宏观调控作用,保证社会评估体系健康、有序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框架图如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社会评估管理体制中,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直接受财政部领导,对财政部负责。全国只设一个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中心,负责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下设一个派出机构——政府资产评估操作部门,负责以纳税为目的和涉及国家权益的特定目的的评估业务,不负有资产评估管理的职责,仅对资产评估管理中心负责。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是专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的行业管理机构,是整个资产评估体系的重点,可根据需要按行政区划下设若干分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资产评估机构是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基层组织。相关文章证监会:资产评估存在六大问题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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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隐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发送评论时内容自动复制到剪切板二、建议采取的对策1、加强行业管理(1)发挥学会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评估应由行业学会(协会)管理,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从上至下成立估价师学会,建设主管部门或房管部门分层次负责估价师和评估机构的资格管理,其他工作,如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制定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工作由政府委托介于政府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民间机构——估价师学会负责管理。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所有评估的管理工作由估价师学会承担,随着国家机构改革步伐加快上述职能的转换也应加快速度,在转换后过程中要理顺前述五个部门的关系,一方面逐步淡化行政管理职能,一方面将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与从事房地产评估相关的执业资格并轨,在此基础上成立不受部门限制的全国及各地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考虑到相关专业的相容性,也可称其为不动产估价师学会,其成员包含获得各种相关职称和执业资格的估价人员。(2)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行为与评估业务如果混合在一起,评估机构就变成“阴阳脸”,既是行政管理者,又是经营者,大量的评估业务就难以走向市场,房地产评估行业就永远跳不出怪圈。因此要实行政企分开,与房地产评估相关的行政职能,如房地产交易,土地出让、转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或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行使,或由政府委托下属事业单位行使,但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应将行政行为与从事评估的经营行为严格划分,取消管理和评估“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做法。现有的评估所大多数要改为企业走向市场,尤其是赋予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充其量只能从事少量属于行政行为且不收费的评估业务,而经营行为的评估业务只能由独立的评估所进行,这一类评估机构只能是中介单位,不隶属政府任何一个部门,其原有的行政职能要剥离。这就要求加快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并通过立法确定评估机构的中介地位,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业垄断的问题。(3)加强法制建设。在行政管理向行业管理转换的过程中行政职能应该先强化后淡化,尤其是初始阶段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广义地讲是政府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尽快规范评估市场,待市场秩序正常环境净化后行业管理才能取代行政管理。因此现阶段仍然要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首先要加强评估的立法工作,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或地区相比,我们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立法工作任重道远,因此要尽快制定房地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并将一些法规规章上升等级形成法律法规。其次要加强执法监督,现在评估市场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不合格的评估报告屡见不鲜,不正当的经营行业屡禁不止,这就迫切需要发挥行政执法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罚,将上述评估市场存在的问题降低到最低限度。2、严格市场准入(1)“准入”的系列要科学。市场准入应是双重准入,即执业人员和机构都实行三级准入制。首先要完善估价专业人员的系列,根据人才的“宝塔结构”房地产估价师应分高级和中级,初级应为估价员,并设置水电、设备等配套专业的估价师。应建立三个等级的台阶制,即从初级到高级每一个台阶都要有一定的学历和执业时间的限定,跨入第一个台阶以及由低一级台阶向上一级升级,必须经过考核,考试,注册,才能取得资格,并规定每一个等级的估价人员只能做一定范围的评估业务(主要从评估项目的价值和建筑面积上限制)。而且要实行估价人员责任制,评估所所长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估价师,所有评估报告必须经中级以上估价师签字才能生效,其中一级资格的评估所所做评估报告和二级评估所所做的特大或高难度项目的评估报告必须经高级估价师签字生效,涉及到配套专业的评估报告必须有相关配套专业的估价师介入。其次现阶段评估机构的系列设置也应调整,目前临时资格的条件和业务限定含糊,导致一些临时机构随意拼凑一些人就承揽大的评估业务,搅乱了评估市场。随着房地产评估的发展,评估所逐步走向规范,对其要求也应逐步提高。因此要取消临时资格,不具备三级资格的机构不能执业,只能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具备再申报三级。就三个等级而言,对二级机构所评估的项目在建筑面积和价值上限定比地域限定更有制约力,应允许二级机构到外地承接业务,但要有控制范围,要比一级低一个档次。原规定的三级机构的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和万平方米土地面积限制又过宽,应缩小其承接评估业务的范围。总之三个等级机构承接业务范围应是阶梯式的均衡地向上递增。(2)“准入”的标准要严格。一是与三个等级估价人员相适应,要确立非常严格的高级估价师专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条件。要改变现行估价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注册条件偏宽的做法,其中考试条件要增加每一个等级估价人员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和从事评估实务的年限,一般应增加2-3年,笔试内容涉及业务面要宽,要增加面试,注册时要提供2-3份有代表性的评估报告。对有犯罪前科的应不准注册(满五年以上的充其量只能从事估价员工作,但最好不开这个口子),受行政处罚处分的应满五年才准予注册。随着评估业务的发展估价师考试和注册条件要逐步收紧,直至形成非常严格的标准。二是三个等级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偏宽,根据“房地产法”第五十七条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的规定,每一个等级机构有注册资金,估价师人数,总体从事评估人数,机构执业年限以及已做评估业务数量等方面都应提高标准,如三个等级评估机构的估价师人数应增加,尤其要规定一、二级机构必设高级估价师,所有机构执业人数不能以抽象的70%的比例作限定,而应规定每一个等级的机构应有具体数量的专业人员,还应增加评估所硬件设施和信息储存量(将来信息共享,应规定评估所有提供信息的义务)的要求。(3)“准入”要动态管理。一是对估价人员实行分档管理。估价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政府或学会有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责任,因此有关部门或学会应制定不同等级的继续教育大纲和教材,并设法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房地产评估专业或专业方向。还应规定每获得一个等级资格的估价人员都要接受更高一级资格的继续教育,经过一定年限的实践和考试获得更高一级执业资格,因故未能注册的要重新接受培训和考试,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才能注册。二是对评估机构实行跟踪管理,评估机构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在获得某一等级资格后其业务水准、经营实力和职业道德都处于变化之中,有的向上发展,有的走下坡路,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这是正常现象,与此相适应其等级资格要优升劣降,基本做法是一年一次年审,二年一次等级评定,年审不合格的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资格,并在两次年审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根据机构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等级调整,业绩突出进步大的给予升级,反之要降级,坚决不搞等级资格的“铁交椅”。3、强化行业标准(1)制定和强制推行技术规范和规程。出于没有一个权威的房地产评估技术规范和程程,连最简单的专业术语的名称叫法也不同,解释各异,至于评估的方法程序等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孰优孰劣无法评判,尤其对劣制报告,没有一个标准作为否定处罚的依据。为确保房地产估价师为客户所提供的估价服务的准确性、有效性和不至于误导市场,避免给委托单位和有关当事人造成经营损失,有必要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地产评估技术规范和规程,刘洪玉、廖俊平、董黎明等专家都曾撰文论述过,见地很深,本文不再涉及,只希望估价师学会组织更多的专家探讨这一问题,以便尽快制定出这一类标准,对评估原则、评估目的、评估方法;专业术语、技术参数、计算公式、技术程序、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应包含的内容等都作出规范的分类和界定,为估价人员提供一个共同遵循的技术标准。(2)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标准。最近几年出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评估职业道德都有所涉及,但都散落在有关条款中,内容不系统不完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执行。国外对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如估价师守则对估价师行业有详尽的规定。我们应借鉴国外的做法,制定“房地产估价行业职业道德标准”,“房地产估价师守则”等规定,规范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行为,让他们明确应该怎么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错了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从而形成一道“紧箍咒”,凡是不能为的就不敢为,约束估价师的行为,使行业自律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提高评估行业的信誉。4、建立竞争机构(1)开放市场。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房地产评估市场的要求,在前述政企分开的前提下制定市场竞争规则,要取消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的竞争,承接评估业务要由委托单位依据其业务大小和难易程度自由选择相应等级和信誉高的评估机构。尤其是管理部门或有行政职能的评估所不得指定评估机构,不得刁难其他评估所所做的评估报告。特大评估项目可以选择几家相应等级的评估机构投标或议标,将投标单位的等级、业务水准、经营实力、业绩、收费、服务等条件以打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标,高分者中标。(2)机构独立。根据“公司法”和“房地产法”的要求,所有评估机构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介组织,第一步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时可过渡到无限责任公司。现有事业性质的评估机构应与行政部门脱钩,推动评估机构走向市场,让他们独立地承接评估业务,在市场竞争中或生存发展,或落伍淘汰,让强的更强,差的消亡,通过市场竞争促使评估机构及估价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3)责任加大。与评估机构的法人地位相适应要建立赔偿责任和保险制,并应允许注册估价师实行高薪制。如果评估所作业失误给委托单位造成损失,委托单位可以依法上诉要求赔偿损失。评估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追索有关估价人员责任,但是赔偿责任必须以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作为保证。由于估价师个人难以全部承担责任,而评估机构全部承担又不利于估价师责任到位,因此应规定如果评估出现失误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各承担一定比例的保险赔偿,具体比例可商定。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和估价师除完成资格登记和注册登记外,还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签约,而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与未经登记素质不高且经常出错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评估机构及其估价师签约,委托单位也不会委托不投保的评估机构评估,这就迫使估价师提高专业水平,敬职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同时也促进评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水准,约束估价师的执业行为,这就有利于评估机构和估价师整体素质的提升。(4)收费合理。现行收费标准不尽合理,高的太高,低的太低,应作适当调整。一是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再细分档次并提高收费标准,否则面广量大的小评估项目因收费少而导致亏损(有的甚至不够支出交通费),就没有人肯承接。二是2000万元以上尤其是1亿元以上也应再细分档次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否则容易助长相互压价竞争和给回扣,也会给委托单位增加经济负担。三是土地评估费也应参照上述原则作适当调整。四是实行优质优价,即收费标准因评估机构的级别和评估报告的优劣而有所区别,以利于提高评估的质量。

哈哈!正在写呢!老师给了些题目,给你参考下了!房地产论文选题方向1、房地产市场研究以**市为例,分析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选取住宅市场、二手房市场或商用零售物业市场其中之一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市场供求状况、价格走势,分析市场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在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或规范市场发展的对策(重点在市场现状分析,提出建议、对策)可拟题目:A**市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B**市住宅市场发展潜力研究C**市商业地产发展现状、问题与前景D规范**市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对策研究E规避二手房市场交易风险的对策建议。。。2、土地市场研究分析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互动关系(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土地出让制度(包括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土地管理政策(如对闲置土地的处理新规定)和土地税收政策(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意义可拟题目:A地价与房价互动关系研究B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比较研究-以南宁市为例C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的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3、物业管理领域分析物权法颁布后对物业管理领域的影响,或者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作风的影响、物业管理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可拟题目:A当前物业管理纠纷的焦点问题研究(物业公共产权问题、业主委员会的权利问题等)B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对策研究。。。4、小产权房的问题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已是一种趋势,各大城市房价高涨,工薪阶层纷纷选择购买不受法律保障的小产权房,引发了很多问题,所涉及到的深层次问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究竟能否享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还涉及政府如何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热点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探讨可拟题目:A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可能性、障碍及对策研究B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C小产权房的土地产权问题研究D开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拓宽土地一级市场的对策研究E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缓解住房保障压力的可行性、障碍与对策研究。。。。5、住房保障方面的题目:A构建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现实障碍与对策研究B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C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渠道和对策研究。。。6、房地产开发领域A、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前景分析B、 宏观调控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战略探讨论文选题要注意的三个问题(以房地产市场研究为例)首先,确定研究方向,选择一个具体的市场来研究,不要笼统的以“房地产市场”作为研究对象;其次,确定研究的范围。商品住宅市场是研究的最大热点,要注意联系当前的住房保障政策来分析,也不能忽视住房市场的层次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别面向不同收入阶层,要明确所分析的是哪个层次的住房市场。再次,确定研究的立场。如果以分析市场趋势为主,就需要站在房地产市场咨询者的角度,那就写成研究报告一类的文章,这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料;也可以研究市场存在的问题,包括国家政策的影响、市场监管秩序、交易风险防范等,站在为政府建言的立场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本来我想写估价的,结果老师不是估价方面的!估计你可以写几种估价方法的改进和应用呀!哎,论文啊!烦得很!

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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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素质较高的行政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高效率完成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1

浅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首先论述了我国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然后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改革;行政管理;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速发展,我国政府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实意义

1.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金投入和自然资源投入的外延式粗放型增长方式,这造成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资源耗费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地区间及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以及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

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低消耗、高效率和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基本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政府不应当也不需要继续扮演经济建设主体的角色,

而且应当适应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需要,退出对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干预,减少对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和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将更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发展领域,转移到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上来。

4.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面对全球化和信息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国政府不断推进本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因此,当今世界的竞争,不仅是各国企业和生产力的竞争,也是各国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竞争,只有管理规范、办事效率高、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才能集聚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

当前,我国已结束加入WTO后的过渡期,正面临着更多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形势,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更加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更加规范和透明、更有效率,才能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竞争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低,存在资源资金短缺、人口众多、对外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加上两千多年封建文化传统,制约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应该做好如下的几个问题: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

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行政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

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我国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搞政府机构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也很难积极发挥作用。

只有制度的更新,只有解决好政府行政公开化、民主化、法制化,才能提高政府效率,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机构设置合理的政府系统并确定合理的人员编制。

政府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行相应的改革,解除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各级政府要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政方式,构建为社会服务的政府。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府做好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客观上进一步调整、改革、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

中国正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换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的迫切要求。

政府职能转换不彻底、不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就不是健全、完善的。

此外,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为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走向国际、参与世界提供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商机。

加快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好政府的服务工作。

3.政府改革中应该注意强化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现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在设计政府构架、调整政府职能时,要体现权力监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科学设置监督机构。

权力的运作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必须分离。

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政府内部决策与执行的分离。

分离决策和执行是对行政权力本质上的限制。

要积极探索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子。

通过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首先实现部门内部决策审批和行政执法的适当分离。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跨部门的综合执法体制,使执行和决策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积极转变政府行为方式。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增强政府行为的公益性。

政府行政的目的,不是向社会、企业和公众直接提供价值,而是为他们追求、实现价值提供必要的环境。

政府必须以社会的共同需要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绝不能把公共权力用在个别团体和部分人的需要上。

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的事项,政府必须以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依法行政、合理处理;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行为,政府必须采取长期的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

政府要避免与民争利,凡是有利益的,社会能够承担的,政府都要最大限度地退出。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科学性。

政府重大决策都应该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政府内部要实行重大决策表决制度,决不能强行实施有重大分歧的事项;政府各项重要工作应制订相应的时间表,并以合适的方式向全社会披露,以利于建立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合理预期。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规范性,不仅包括成文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形成不成文的政府行为惯例。

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预案、细化措施,使政府在各种灾害面前从容应对,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董瑞华:《经济全球化和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创新》,载《学术探索》,2002(5)。

[2]樊瑛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当议》,西北木冲寸科技大学学报,2004(1)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2

浅谈学院行政管理效能

一、学院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规范运行

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要想做到良好的运行,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办公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

行政管理,是指某些机构为了达到机构教育的目的,往往需要依靠一定的制度,利用一些手段和措施,发挥行政和管理职能,我整理的行政管理的论文范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一

国有企业中的人性化行政管理研究

摘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其行政管理方式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传统的管理方式需要适应以人为本的时代潮流,实现国企的人性化行政管理。

一、国企管理理念的变革

管理理念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以追求财富和社会地位为代表的基础型管理理念、以科学规划追求效率的理性管理方式和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型管理方式。

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分别对应着不同时期的管理理念,同时也是一次思想不断开放的历程。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国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国企的管理者也开始把这一理念引入到企业的管理中,具体体现就是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

国有企业从最初的基础型管理理念转变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际上是更加注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与培养。

员工们不再只是把国企的工作当作“铁饭碗”,而是在发展自己的同时把自己的特长投入到公司的企业的发展,带来企业与员工的共同进步。

二、国企人性化管理的内涵

人性化管理顾名思义就是以人的个性化发展为管理目标,是人的人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以及尊严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观念层面。

观念层面的含义主要是指从观念的层面为员工谋福利,首先必须要认识清楚管理者是谁,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是什么,决策者能为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这几个基本问题。

从这几个基本问题出发,顺应时代的发展,把员工的发展纳入到公司我企业文化中来。

(二)组织层面。

组织层面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为员工提供个性化发展和学习的组织部门,这类部门会根据员工的需要做出灵活的调整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从组织的层面顺应员工的个性化发展。

(三)行为层面。

一是充分满足公司员工的需要,从需要出发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这种需要更多的是指高层次的需要,如满足员工的人生追求、人生理想、实现自我价值等;二是发挥员工的主体性,在国有企业中员工才是企业的主体,因此应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性。

三、人性化行政管理的内容

(一)依靠人的力量。

有些国有企业过分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和各种自然资源,其中对企业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的力量。

因为人是一个企业文化的传播者,是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者,更是一二企业不断前进的动力。

因此,国有企业应该改掉传统的发展方式,法发展的重点放在人上。

(二)开发人的潜在能力。

人的潜力是巨大的,国有企业应该一方面培养员工的各种能力,提供给员工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各种建立措施,对优秀员工予以一定的奖励,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把员工的潜力看成是企业增长的重要支撑点。

(三)尊重每一个人。

对员工的尊重是一个企业优秀文化的体现,试想一个企业整天对员工进行加班、克扣工资,福利待遇又少,这种企业怎么能留得住员工呢?国有企业对员工的尊重不仅是表现在硬件待遇上,对员工的培养与个性化发展也是对员工充分尊重的体现。

(四)提升员工的素质。

高素质的员工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国有企业在招募员工时其实就已经对人员的素质进行了层层筛选,有的国有企业不仅有初试复试、还有面试等。

但是很多国有企业把员工招收到企业后就对其放任不管了。

如果企业不注重这方面的员工的素质培养,那么员工的素质很可能出现下滑,这对整个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五)推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有些企业为了发挥出员工最大的价值,只是对其负责的工作进行培养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培养,这种培养模式就好像是把员工放在了流水线上,下了流水线员工就什么都不会了。

而且企业其他方面的素养如果缺失的话长期来讲对企业发展也是不利的,例如有的国有企业在花了大价钱使员工的工作能力得到锻炼与提升后,员工跳槽到其他企业去,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企业不注重员工的全面发展,忽视对员工企业文化的培养,导致企业归属感不够。

国有企业人性化的行政管理方式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本文分别从人性化管理的内涵、人性化管理的特点、人性化管理的内容对国有企业中人性化的行政管理进行了介绍。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二

内容摘要: 摘要: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的权利对社会上发生的各类事物进行管理,也可以指代企事业单位内的管理工作,其属于系统性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基础。

传统的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单一性、封闭性等诸多缺点,因此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本文即是对法治视野下的行政管理方法进行研究,探讨了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策略

行政管理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以及重要推动力,党和领导人均对其予以了高度关注。

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

就行政管理体制而言,在对其实施改革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也就是必须在基于我国的国情的情况下确定改革目标,这样才能使行政管理体制更具中国特色,改革才能取得相对较好的成绩。

本文将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内容以及具体的实施策略,以此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内涵以及特征

(一)行政管理体制概述。

长久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在改革中逐步加快发展速度,党和领导人特别重视全面改革,这其中以政治体制改革为重点,行政体制改革一直是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这与我国政治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就做了很多调整,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且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效果,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弊端。

从目前来看,十八大背景下,党和领导人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新的要求,对其实施全面改革,且力度较大,作为本次改革的重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构建社会行政管理体制必须有相关的理论作为支撑,这次改革主要是以社会主义作为理论指导思想,继而对行政管理体制实施改革,使其不断趋于完善。

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马克思列宁主义起到了非常关键性的作用,我国将其与国情相关联,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而提出的,它深刻地反映了马列主义的精华,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备强大的理论基础。

十八大的顺利召开以及完美谢幕,促使会议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得到了进一步落实,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其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第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

在建国之初,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基本依赖于苏联,照搬其发展模式,但是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两国的国情存在极大的区别,一个体制不可能适用于多个国家,我国应发展具有本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在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时需要结合本国国情,构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体制,而不是直接引用他国模式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

多年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在改革中逐步符合我国国情,在改革中基本以如下战略思想作为指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理论基础相对较为健全,同时也具备实践经验教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行政管理体制实施了多次改革,在此过程中,以实际情况为基准,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立足于我国国情,改革实践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绩,这也能展现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也能体现出我国独有的价值取向。

二、社会保障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建设策略探究

摘要: 当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梦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强调要优化结构。最近召开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又专门研究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由此可见,当前深入研究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是刻不容缓、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以往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也注意到了要改革组织结构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常常做出一些错误的举措,结果不仅未优化组织的结构,反而使组织难以跳出精简一一膨胀一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一、以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往行政改革中割裂了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 政府职能是政府适应社会环境的需求而发挥的职责和功能.而政府的组织结构则是实施政府职责的载体.由此可见,政府组织结构与政府职能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在以往的历次改革中,人们往往割裂了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后,每次改革都把政府职能转变喊得展天响,但却一直却未落到实处,其要害就是忽略了职能的载体。历次改革到最后的硬任务就是精简机构,而这彬精简唯往是简单地合并一些机构,改革风声一过,一些撤销的机构又死灰复燃,因此,政府职能转变离不开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同时,组织结构优化又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依据。也只有这样,才能把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 2、以往行政改革中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创新管理模式割裂开来 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这种机构设置是每一级政府都是大而全,职能配罗上下一般粗,上下对口。其结构形式是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权力才能得到制约。 在以往的改革中,对这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组织结构形式触动不大,往往是在承认这种结构的模式基础上进行改革。这就把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与创新管理模式割裂开来了。西方发达国家在改革中普遍探索出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开的分权体制。我国虽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但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者适度分权的管理体制则势在必行。 3、以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关于组织结构改革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较低 所谓组织结构改革的规范化、法制化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政管理组织改革有完备的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二是具备了对行政权力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经过6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是,组织结构改革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并不高。比如,徊务院组织澎等极其简约,不便操作;部门组织法尚不成型;行政程序法的出台正在千呼万唤之中。由于缺乏严密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又出现了大量临时机构的设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某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以指挥部,办公室等名义设立了大量的临时机构。这些毫无法律根据而设立的机构,不仅进一步影响了组织结构的合理性,而且加大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4、我国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政府职能的内容和结构往往取决于其所在的行政环境及社会的公共要求。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迫使各国政府从统治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转变,接着,再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是人类社会政府职能结构发展演进的总体趋势。但是,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影响服务能力提升。西方发达国家适应国际竞争和社会变迁的豁要,特别注重转变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将人力资本投资、就业公共服务摆在政府职能的首位。以英国为例,1997年布莱尔任首相以后,主张重构福利国家,采取一系列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和鼓励就业的政策,使英国到2005年3月失业率降到2. 6%,同时建立了11年至13年的义务教育制度。 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转变,但从总体上看,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还比较薄弱,政府职能转变缓慢。与发达国家相比,突出表现是政府存在‘越位,和‘缺位’现象。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仍在主导市场经济。政府专注于招商引资,投资于私人产品领域,见效快,GDP增长明显,政绩好看。而投资于公共产品见效慢,没人愿意干。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至今在乱收费、搞集资、乱摊派,远远超出政府的职权范围,而在市场经济秩序和制度建设方面功夫下得不够,这是典梦越位’写‘缺位’钓并存。 第二,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目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的高峰、人口总的高峰、就业人口总量的高峰与走向老龄化的高峰迭加时期,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需求呈快速增长之势,对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按照2050年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初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中国的城市化率到 2050年必须达到70%至80%,这意味着在今后50年的时间内,每年约1000万至1200万人从乡村转移到城市,这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极为迫切的要求。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看,从全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来看,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 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现在我国的公共服务状况存在着四个不适应: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②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的要求不适应;③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要求及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要求不适应;④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要求不适应。 第三,中国不少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起公共财政体制。西方发达国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大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 中国许多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起来,因此,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远不到位。目前我国的公共支出格局还带有很浓厚抒建设财政哟特点。公共支出被大量地运用于政府没有比较优势的用途上,过多地进入了那些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的领域,特别是竞争性和营利性的领域。我国政府用于经济建设的费用明显偏高,而用于社会服务的费用明显偏低。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公共支出的范围,把生产投资性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性财政。 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党的十七大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伪了全面贯彻这一精神,革除行政管理组织结构的种种弊端,在今后的改革中要从多方面、多渠道优化行政组织结构。 1、调整组织架构,完善行政组织管理体系 优化行政管理组织结构,首先要理顺层级关系,减少行政层级。据目前世界上191个国家和地区的初步统计,地方行政层次多为二、三级,约占67%,超过三级的只有21个国家,占11%, 如印度,实行邦一县一区三级制;美国国土面积与我国相近,也只是实行州一市二级制与州一县一镇三级共存制。 借鉴国外优化行政组织的成功经验,适当减少我国行政组织层级,由目前的四级制逐步过渡到三级制,可谓势在必行.调整的目标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在条件具备时,逐步将现行的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架构,恢复为宪法规定的省、县、乡三级架构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当前需进一步建立好中央与地方分权体系。 第一,要扩大中央对省级政府的直管面,适当缩小省级行政区规模。服胃扩大中央对省级政府的直管面,即增加省级政府数量和缩小省级政府管理规模。省级政府管理规模和幅度太大已不适应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缩小省级规模势在必行。以美国为例,其国土面积与我国大约相同,但人口规模只有我国1/4左右,设50个州。我国却只有34个省级区域。按国际上的标准,6000万人口的规模属于大国的范围,我国的一些省仅就人口来说,在世界上属于大国的规模。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不利于省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福利等各方面的发展。从理论和现实考虑,我国的省级政府数量应在50个到80个之间为宜,每个省级政府管辖的人口不应超过2000万.目前运行的地方政府四级行政管理体制,致使中央政府管理链过长,其结果是中央对地方的两个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公共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很难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越到基层就越变形走样;财政转移支付更是经常不能正确到位,被娜作他用。因此,我国可在条件成熟时将现有的省级区域扩展到50个。这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而且为取消市管县,实现省直管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逐步撤销市管县,形成中央和地方三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格局。撤销市管县体制,逐步实行省直管县可谓势在必行。近几年来,由浙江省率先发起的强县扩权活动,已在全国各地‘泛开展起来了,从2002年始各省纷纷开展了“强县扩权哟试点改革。“强县扩权隋三点好处:一是可减少行政层级,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二是可克服市管县体制的弊端:三是有利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可有效地解甜三农问题;可见,“强县扩权畴为省直管县打下坚实的基础。扩权强县后,省对县财政实行直管,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下一步,县、市将实行分治,市、县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各自均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然后,对市级行政区进行改革。要合理扩大市辖区,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具备条件的市变成省直辖市,否则降为县级市。撤销市管县,实现省直管县。 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就可形成中央和省、县、乡四级政府的局面,真正建立起高效率、高灵敏度的行政网络体系.这样,才能把金字塔式的行政组织逐步改造成扁平型的组织结构。 2、按职能模块设置大系统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公共行政体制 为了把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行政管理组织机构结合起来,要切实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往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步解决了政府与市场边界划分的问题,但是,却忽视了政府职能在机构间的配置。由此造成了政府部门设置过细、综合协调困难、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从而影响政府职能在深层次上的转变。 当前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公共行政体制,这就要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与优化政府结构的原则,注重政府职能在政府间与政府部门间的的二次配置,将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科学地配置到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能统一与机构统一的原则,按职能模块设置大系统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公共行政体制,推布尹宽职能、少机构"大部门体制。具体地讲,就是要建立、健全以大部制和执行局为甚础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体系。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要求,创造条件,推行大部制。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按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要求,推行大部制。西方国家中央政府机构普遍在14个至21个左右,如美国内阁部为14个,日本政府内阁为1府12省厅,英国政府中央机构大体保持在17个左右,德国政府中央机构大体保持在15个左右。这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管理,即大产业、大行业、大社会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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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中的问题探讨

刘耀林 刘洋 焦利民 邓念超

(武汉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学院,武汉,430072)

摘要:通过分析现阶段研究方法的优缺点,结合湖北省城镇基准地价平衡工作实例,对现有方法进行了改进。首先提出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分区片统一还原利率和容积率的方法,然后对现有的分段线性插值的平衡方法进行了改进,并提出了以分段线性插值方法为主导,分段回归分析和空间插值方法为验证的技术路线。

关键词:城镇基准地价平衡;还原利率

1 引言

城镇基准地价平衡的目的和意义

城镇基准地价平衡,是为了协调区域地价,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使其能客观地反映出不同城镇间真实的经济差异和地价水平,促进土地市场的均衡发展。由于各城镇所处区位不同,政府培育土地市场的力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不同等,必然造成部分城镇地价水平或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与其土地质量相背离,不匹配,因此对城镇间地价水平的平衡分析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区域间地价协调,培育、发展城镇土地市场,使其地价水平能客观地反映当地实际水平。

城镇基准地价平衡的技术流程

城镇土地分等是基准地价平衡的前导工作,因此首先应进行城镇土地分等,然后界定基准地价平衡的统一内涵,对参与基准地价平衡的城镇基准地价进行开发程度、期日、还原利率、最高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修正,对前次评估基准日之后地价发生较大变化的城镇还要进行基准地价更新,以保证不同城镇之间基准地价的可比性,对各城镇修正后基准地价进行标准化,接着开展基准地价平衡和成果验证工作,最后广泛征求专家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定城镇基准地价。

国内城镇基准地价平衡方法的研究现状

由于我国自从开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以来,多偏重于本城镇内部土地的基准地价评估,而对于城镇所在区域缺乏宏观调控土地价格的基准地价平衡研究,因此城镇基准地价平衡工作在全国范围来说才刚刚起步。2002年山东省作为试点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城镇土地分等和基准地价平衡研究,随后福建省和江苏省也相继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他们提出了以序位比较法或分段线性插值法为主导,回归分析法、土地市场交易样点资料和专家论证为验证的技术路线。这些方法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具有较好的效果和可操作性。但同时也存在以下缺点:①统一基准地价内涵时,全省采用统一的容积率和还原利率没有考虑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发展的区域差异,缺乏严密性;②现有的平衡方法和验证方法均是从城镇属性(分等总分值)和基准地价的关系入手,平衡和验证基准地价,没有结合区域发展的特点验证平衡后基准地价空间分布的合理性。

2 分区片统一界定还原利率和容积率——以湖北省基准地价平衡为例

容积率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规划限制、房地产投资强度等因素有关,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土地还原利率本质上是城镇土地的投资收益率,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投资收益率紧密相关,也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在全省对这两个参数设定统一的值不太合适。因此考虑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发展的区域差异,在湖北省基准地价平衡工作中划分了5个均值区片,对每个区片确定统一的还原利率和容积率。

区片划分的原则是:根据各个城镇的等别及基准地价信息,把等别相近且地价水平相当的城镇划分为相同的区片。由于湖北省其他城镇与武汉市均没有可比性,因此武汉市可单独作为一个区片,仍然采用其原来的还原利率和容积率。对于湖北省的其他城镇,可以按照较发达城镇、中等发展水平城镇、欠发达城镇、不发达城镇划分4个区片。区片分布如图1。

图1 湖北省城镇土地区片图

划分区片之后,区片容积率可通过计算区片内所有城镇容积率的平均值来确定,而还原利率的确定则通过调查区片内各城镇的租售比来实现。湖北省基准地价内涵基本参数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湖北省基准地价内涵基本参数

3 分段线性插值方法为主导,分段回归和空间插值方法为验证的基准地价平衡方法——以湖北省基准地价平衡为例

对分段线性插值方法的改进

现阶段常用的基准地价平衡方法主要有序位比较法[1]和分段线性插值法[2],笔者认为前者在数学上缺乏一定的逻辑严密性,而后者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法,并在福建省基准地价平衡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效果[2]。

但该方法存在一个显著缺点:由于城镇土地分等时,把每个城镇作为一个点来考虑,其分等总分值反映的是城镇综合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但不能很好地反映城镇的特性。例如在湖北省城镇土地分等和基准地价平衡中,黄石市城区的总分值为88,荆州市城区的总分值为82,它们均为2等。在商业地价和住宅地价方面,等别及总分值能够较好地反映两者地水平关系。然而在工业地价方面则不理想,黄石是重工业城市,工业比较发达,工业地价水平较高(最高地价574元),而荆州以商业、农业和轻工业为主,工业处于中等发达水平,工业地价中等偏低(最高地价262元),此时等别和总分值不能很好地反映两者工业地价的水平关系,这主要是城市的特点和性质引起的,即城镇的商业、工业、住宅的地价水平并非都是与分等总分值成正比。

因此,将全省各城镇分别按照土地分等综合分值和某用途的基准地价高值进行排序,选择二者序位的吻合程度较高的约占总数15%的城镇作为控制点,然后生成分段线性插值折线来进行基准地价平衡的方法会造成个别城镇平衡后地价的失真。例如黄石市城区平衡后的工业地价高值为574 元,与实际水平符合较好,而荆州市城区平衡后的工业地价高值为462 元,则与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方法:

(1)在城镇土地分等时,就商、住、工三种地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分等因素因子体系和权重,计算出三种地类的总分值,然后根据城镇性质设定其商业、住宅和工业的权重,加权求和计算出城镇综合总分值,以此进行分等。基准地价平衡时则根据各地类城镇总分值和标准化基准地价高值的序位关系来选择控制城镇。此方法有两个缺点:①分等因素因子的数目庞大,指标体系确定的任务繁重;②与城镇土地分等是将城镇作为点目标,从宏观上对城镇进行分类排队的思想相违背。

(2)在基准地价平衡时根据城镇分等总分值和标准化后综合地价高值的序位关系来选择控制城镇。首先对综合地价平衡,然后根据城镇性质,设定商业、住宅和工业地价对综合地价的影响权重,最后对各地类地价进行平衡。此方法思路清晰,操作简单。因此本文采用第二种思路对现有的分段线性插值方法进行改进。

如果黄石市城区平衡后综合地价高值为X,假定平衡后商业地价高值为X1,住宅地价高值为X2,住宅地价高值为X3;根据商业、住宅、工业在城镇GDP中所占的比例,设定它们对综合地价的影响权重为W1,W2 和W3;而且根据刘伟等人的研究[3],各城镇合理的商、住、工地价水平应具备一定的比例关系,这可以在各用途土地市场交易样点资料和各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水平中得到反映,假定黄石市城区平衡后商、住、工地价高值的比例关系为P1∶P2∶P3,则有:

X=X1×W1 +X2×W2 +X3×W3

X1∶X2∶X3=P1∶P2∶P3

由上面两个式子可求得黄石市城区平衡后商、住、工地价的高值,然后由平衡前后地价的比例关系求得平衡后商、住、工地价的中高值、中值、中低值和低值。

分段回归分析方法对平衡结果的验证

以城镇分等总分值为X轴,标准化后的综合地价高值为Y轴,做出散点图,然后根据散点的分布趋势和聚集特征进行回归分析或分段回归分析并获得回归方程,以此进行城镇基准地价平衡。然后将上述两种方法的平衡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结果符合程度较高的城镇和差异较大的城镇。

图2 回归分析界面

图3 两种结果的对比分析

空间插值方法对平衡结果的验证

核心思想

上述两种方法均是基于属性(城镇总分值和基准地价的关系)方面的考虑来平衡基准地价,并没有结合区域发展的空间结构考察结果的合理性,因此有必要从空间分布的角度验证平衡结果。由于影响基准地价的因素主要有繁华程度、交通条件、人口状况、基础公用设施状况、城市规划、环境状况以及产业聚集规模,从性质上看这些因素属于区位条件因素和城镇内部条件因素,而区位条件因素对地价的影响较大,同时区位条件因素在空间上也具有很强的辐射性,因此笔者认为城镇的基准地价水平与其周边有影响力的高级中心城镇的基准地价是密切相关的,故可采用空间插值的方法对平衡结果进行验证。

主要思路如下:根据区域发展的空间结构特点,选择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级中心城镇为控制点,参考土地市场交易资料,上述两种平衡结果以及专家意见确定控制城镇平衡后基准地价;然后确定各控制城镇的影响范围;最后根据城镇引力模型和地价的衰减规律计算各城镇的平衡后基准地价。

中心城镇影响范围的确定

本文采用类似于确定商服中心作用半径的方法来计算各控制城镇的影响范围。假设控制城镇中一等中心地的个数为N1,二等中心地的个数为N2,三等中心地的个数为N3…,则各等别控制城镇的影响范围为:

土地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土地科学技术发展:2006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式中,R为某等别控制城镇地影响范围;S为区域总面积;N为高于或等于该等别地控制城镇数目。

因此有:

土地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土地科学技术发展:2006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R1,R2,R3——一等,二等,三等控制城镇的影响范围。

各城镇平衡后基准地价的计算

首先选择影响地价的6个因素为指标,计算出各城镇的规模指数[4]。假设城镇D位于控制城镇A、B和C的影响范围内(如图所示),城镇D的规模指数为Md,控制城镇平衡后的综合地价高值为Pa、Pb、Pc,规模指数分别为Ma、Mb、Mc,城镇D到控制城镇的最短时间为Ta、Tb、Tc。则根据城镇引力模型[4]可计算出各控制城镇对城镇D的吸引力Fa、Fb、Fc:

土地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土地科学技术发展:2006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式中,k为引力常数;r为距离摩擦系数,按惯例一般取2。

根据吸引力的大小可确定各控制城镇对城镇D地价的影响权重W1∶W2∶W3=Fa∶Fb∶Fc,然后根据各控制城镇地价的衰减特性(线性衰减或指数衰减),计算出各控制城镇地价随着时间距离[5]衰减到城镇D时的地价水平P′a、P′b、P′c,最后加权求和得到城镇D平衡后综合地价的高值Pd。然后采用中的方法计算出各地类平衡后基准地价。

Pd=P′a×W1 +P′b×W2 +P′、P′c×W3

获取上述三种平衡结果之后,还应参考土地市场交易调查资料和当地专家的意见,对3种结果进行调整,取其平均值或较优值作为最终的平衡结果。

通过提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分区片统一界定还原利率和容积率的方法,对现有的分段线性插值的平衡方法进行了改进,并提出了以分段线性插值方法为主导,分段回归分析和空间插值方法为验证的技术路线。其中改进后的分段线性插值方法和分段回归分析方法在湖北省城镇土地分等和基准地价平衡工作中得到了应用,具有很好的效果和可操作性。空间插值方法中关于控制城镇影响范围的确定,城镇吸引力的计算以及控制城镇地价衰减模型的确定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的研究并得到实践的检验。

参考文献

[1]王庆改等.城镇基准地价平衡研究[J]·地理科学,2004,24 (1)

[2]徐慧等.基于区级城镇土地分等成果的宏观调控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5)

[3]刘伟等.区域城镇土地比价体系研究[J]·资源科学,2000,22 (1)

[4]李新运等.基于曲边Voronoi图的城市吸引范围挖掘方法[J]·测绘学院学报,2004,21 (1)

[5]陆大道.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结构[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117~124

[6]王远飞等.GIS和引力多边形方法在公共设施服务域研究中的应用[J]·经济地理,2005,25 (6)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问题研究论文

5月1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的一则消息称,当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则消息的正文,连同座谈会日期和标点在内,总计93个字符。但正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官方发布的消息,文字越简短,重要性越大。比较常见的解读是,这是在向社会释放房地产税开征的信号,房地产税迟早都要开征。而且,很有可能会提前在几个城市进行试行,然后慢慢推向需要开征的城市。

房地产研究机构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向《证券日报》表示,目前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技术手段并不存在太大问题,但如何找到合适的时机出台,以保证政策出台后不会对市场预期造成过大冲击是关键。

那么,什么是房地产税,开征房地产税对市场会有什么样的冲击?为什么这项改革已经动议多年仍难有实质性推进?

从房产税和地产税到房地产税

所谓房地产税,在中国亦称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城镇中的房屋和土地按照其价格或租金向房地产所者或承典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新中国成立之初,房产税和地产税是分开的。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在全国统一设立14个税种,其中就有房产税和地产税。房产税是仅对房产征收,不包含地产价值,后来在实际执行中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房产征收房产税,对土地征收地产税;对房价、地价不易划分的,征收房地产税。这时的房产税和地产税,属于一个税种中的两个税目。

改革开放后,1983年和1984年,我国进行了两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1986年10月1日起,《房产税暂行条例》开始实施,上述《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对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停止使用,但仍适用于外资企业等涉外单位。这样,一套“内外有别”的房地产税制度成形。

1994年,我实施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制度。房地产税收体系也初步确立,其中与拥有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直接相关的税种有五个: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间接相关的税种有六个: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2001至2010年间,我国的税制进一步简化、规范,税负更加公平。房地产税制方面,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元旦起废止),将对内征收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改为内外统一征收,消除了“内外有别”的藩篱。(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物业税是房地产税的别称,但这一改革一直未能进行。)

2010年起,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收入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支出责任错位等问题愈发突出,亟须推进以提高直接税比重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为方向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制改革成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引擎。

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开始实施房产税改革试点, 对个人部分住宅征收房产税。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税收法定原则”,指明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方向。

基于上述房地产税制的演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在与其合作者的研究中认为,房地产税的概念范畴由窄到宽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对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房产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收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房产税改革以及2011年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对特殊对象即个人拥有的住房开征的房产税,或称住宅房产税。这属于小口径的房产税,仅对房屋价值征税,对地产不征税。

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是中口径的房产税,其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这里的“房产原值”,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等。这即是说,中口径的“房产税”,是把房产和地产放在一起征税,计税依据中包含了房价和地价。

大口径的房地产税概念, 指的是房地产税收体系, 包含了与拥有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地产建设、开发、流转等多环节的直接和间接的十多个相关税种和收费。

为什么要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至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官方的十余份重要文件中对房地产税改革的表述经历了从“开征物业税”到“推进房产税改革”,再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改变。

安体富教授与其合作者在上述研究中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房地产税”概念,与“房产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

征税范围却从单纯的房屋扩大到房屋和土地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重复征税问题迎刃而解。原来对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房屋价值或租金征房产税,但一些学者指出,房屋价值中含有使用土地的成本即土地出让金,对土地既从量计征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又从价计征了房产税,出现重复征税问题。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合一,对整个房地产按照市场价值征房地产税。这一方面与《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的“房地一致”原则保持一致,另一方面,“重复征税”的疑惑可迎刃而解。

其次,税制设计将与经济发展更为协调。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是对房地产评估后,以房地产市场价值(按人均面积或价值做扣除)为计税依据征收,这可避免现在的房产税按照原始价值为计税基础,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面积从量计征,土地的增值和房屋的溢价跌价均无法在税收收入中体现,与房地产发展现状极度不协调,与国际惯例不接轨,弱化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的问题。

第三,政府公共支出在居民房地产中的资本化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收”。房地产的增值主要体现为土地的增值,而土地的增值一方面源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用途管制,另一方面源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人,如修建地铁、公园、学校、医院等使得周边的房地产价值增值。但依现有房产税条例,居民住房保有环节是“零税负”的,这使得有房者比无房者、多房者比少房者享受了更多公共服务,却没有尽到更多纳税义务,违反公平原则。对房地产保有环节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则是对居民对辖区内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购买”,是对政府公共支出资本化到居民房地产价值中的“回收”。

最后,开征房地产税将使房地产税收体系更为合理。作者强调,在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负的同时,必须降低开发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这既可稳定税负,有利于取得民众对税制改革的支持,又可鼓励房屋流转、经营和出租,减少房屋和土地的闲置,还可在房地产市场处于“卖方市场”时,不单纯因房地产税的开征而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从而抬高房价。

以上所述,实际上解释了房地产税的一般功能,即:

取得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调节收入分配

所谓取得财政收入,是指房地产税分别从房地产开发、转让和持有三个环节征收,相较于我国目前不在持有环节征税,将征税扩大至持有环节,无疑将提供新的税源。

所谓调控经济运行,主要是指房地产税影响房地产价格,从而直接影响房地产供求,间接影响整个市场供求的功能。

所谓调节收入分配,主要是指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实行有财产者纳税、无财产者不纳税、财产多者多缴税、财产少者少缴税的原则。这有利于公平收入分配。

房地产税的负面效应

但亦有研究指出,贸然开征房产税对宏观经济存在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

基于银行是否能区分企业贷款是投入实体经济还是房地产业两种情形,一项分析了将房产税(对家庭存量住房征收)引入住房市场前后对宏观经济影响效应的研究发现:

首先,房产税开征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房价和新住房生产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由于房产税增加了房产的持有成本,住房市场会承压。

其次,房产税开征对实体经济投资具有双重效应: 一方面产生正挤入效应,增加实物投资; 另一方面因企业家财产净值的下降而产生负抵押效应,减少实物投资。

第三,在长期,因实体经济投资需求减少的负抵押效应大于实体经济投资需求增加的正挤入效应,总实物资本减少导致产出下降。

第四,在短期,当银行无法区分贷款是投入实体经济还是房地产业时,因前期的负抵押效应大于正挤入效应,总实物资本减少,产出下降; 当银行可清晰区分二者时,因银行可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前期的负抵押效应变为小于正挤入效应,总实物资本增加,产出上升。

第五,在短期,当银行无法区分贷款是投入实体经济还是房地产业时,随着杠杆率的上升,总实物资本前期下降得更少,后期上升得更多,因而产出前期减少得更少,后期增加得更多; 当银行可清晰区分二者时,随着杠杆率的上升,总实物资本增加得更多,因而产出增加得更多。

第六,在短期,当银行无法区分贷款是投入实体经济还是房地产业时,随着回报份额的上升,总实物资本前期下降得更多,后期上升得更少,因而产出减少得更多; 当银行可清晰区分二者时,随着回报份额的上升,总实物资本前期增加得更少,后期增加得更多,因而产出前期增加得更少,后期增加得更多。

如上文所述,房地产税的功能之一是调控房价,从而直接影响房地产供求,间接影响整个市场供求。但一项利用家庭微观数据和地区宏观数据,区分房地产税推出后的短期和长期影响的研究发现:

房地产税推行之初,将带来存量房供给的一次性释放,短期内供需失衡将造成房价回调,但随着市场供需达到新的均衡,在房地产税平稳运行后,地方政府将成为影响房价长期走势的关键因素,随着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财政依赖程度进一步加强,房价长期内反而会被推高。

这样的调控结果短期内造成房价“硬着陆式”下跌的波动风险,不符合中央“房地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调控原则,长期内则会通过加重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财政依赖度倒逼经济的房地产化,同样与中央政府“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治理初衷相背离。

简言之,这样的调控效果不符合中央治理初衷和政策预期。

有效开征房地产税的时机

考虑到房地产税效应的复杂,一些学者强调有效开征房地产税需要时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本贵认为,只有当城镇化水平趋于平稳,个人住房在个人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下降到一定程度,个人可支配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对个人自用住房普遍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才有社会和经济基础。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员周文豪也认为,有效开征房产税或者说房产税生成的前提和条件是一国城市化完成或者接近完成。

具体来讲,如果一国城市化率达到70%,意味着该国城市化接近完成; 而当这一数字超过75%时,通常认为该国已经完成城市化。只有当城市化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投资与建设结束,各类数据信息的时间序列以及空间排列都呈现出规律性,住房不再是普通居民家庭生产生活资料而升格为“财产”,直接税征税基础形成,房产税才能水到渠成。

或许是因为诸多约束因素的存在,虽有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将近八年前明确提出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房地产税改革的推进依旧“断断续续”。

比如,在近五年(2017年到2021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仅2018年和2019年提及“房地产税立法”,其余年份均未提及。

按照监管部门确定的“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立法是房地产税的关键性节点。早在2015年,房地产税法就被写入当年的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此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2017年、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法均列为当年的“预备项目”。但2019年以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当中,均未涉及房地产税。

今次座谈会之前,今年官方有四次提及“房地产税”。3月13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其中。4月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将“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5月6日,财政部长刘昆在财政部官网发表的《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做了同样的强调。此外,今年3月的财税工作座谈会间接提及这一工作。

关于财政部于5月11日召开的座谈会,多个受访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座谈会透露的信息表明,房地产税已从制度设计阶段进展到试点推进阶段,并将在部分城市试点。

不论有多么困难的现实约束,我们都希望,至少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能尽早展开,毕竟有了试点,我们才能具体了解这项改革的利弊,才能确定今后的进一步取舍。

参考资料

(只列出学报论文):

李本贵:《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税务研究》,2021年第1期

周文豪:《试析中国现阶段是否具备有效开征房产税的前提和条件》,《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20年第11 期

刘建丰、于雪、彭俞超、许志伟:《房产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效应研究》,《金融研究》2020年第8期

刘金东、杨璇、汪崇金:《高房价、土地财政与房住不炒:房地产税能抑制房价吗?》,《现代财经》2019年第1期

胡怡建、范桠楠:《我国房地产税功能应如何定位》,《财政研究》2016年第1期

安体富、葛静:《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几个相关问题研究》,《财贸经济》2014年第8期

你可以就争对税收展开。

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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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一

国有企业中的人性化行政管理研究

摘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其行政管理方式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传统的管理方式需要适应以人为本的时代潮流,实现国企的人性化行政管理。

一、国企管理理念的变革

管理理念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以追求财富和社会地位为代表的基础型管理理念、以科学规划追求效率的理性管理方式和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型管理方式。

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分别对应着不同时期的管理理念,同时也是一次思想不断开放的历程。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国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国企的管理者也开始把这一理念引入到企业的管理中,具体体现就是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

国有企业从最初的基础型管理理念转变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际上是更加注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与培养。

员工们不再只是把国企的工作当作“铁饭碗”,而是在发展自己的同时把自己的特长投入到公司的企业的发展,带来企业与员工的共同进步。

二、国企人性化管理的内涵

人性化管理顾名思义就是以人的个性化发展为管理目标,是人的人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以及尊严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观念层面。

观念层面的含义主要是指从观念的层面为员工谋福利,首先必须要认识清楚管理者是谁,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是什么,决策者能为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这几个基本问题。

从这几个基本问题出发,顺应时代的发展,把员工的发展纳入到公司我企业文化中来。

(二)组织层面。

组织层面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为员工提供个性化发展和学习的组织部门,这类部门会根据员工的需要做出灵活的调整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从组织的层面顺应员工的个性化发展。

(三)行为层面。

一是充分满足公司员工的需要,从需要出发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这种需要更多的是指高层次的需要,如满足员工的人生追求、人生理想、实现自我价值等;二是发挥员工的主体性,在国有企业中员工才是企业的主体,因此应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性。

三、人性化行政管理的内容

(一)依靠人的力量。

有些国有企业过分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和各种自然资源,其中对企业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的力量。

因为人是一个企业文化的传播者,是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者,更是一二企业不断前进的动力。

因此,国有企业应该改掉传统的发展方式,法发展的重点放在人上。

(二)开发人的潜在能力。

人的潜力是巨大的,国有企业应该一方面培养员工的各种能力,提供给员工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各种建立措施,对优秀员工予以一定的奖励,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把员工的潜力看成是企业增长的重要支撑点。

(三)尊重每一个人。

对员工的尊重是一个企业优秀文化的体现,试想一个企业整天对员工进行加班、克扣工资,福利待遇又少,这种企业怎么能留得住员工呢?国有企业对员工的尊重不仅是表现在硬件待遇上,对员工的培养与个性化发展也是对员工充分尊重的体现。

(四)提升员工的素质。

高素质的员工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国有企业在招募员工时其实就已经对人员的素质进行了层层筛选,有的国有企业不仅有初试复试、还有面试等。

但是很多国有企业把员工招收到企业后就对其放任不管了。

如果企业不注重这方面的员工的素质培养,那么员工的素质很可能出现下滑,这对整个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五)推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有些企业为了发挥出员工最大的价值,只是对其负责的工作进行培养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培养,这种培养模式就好像是把员工放在了流水线上,下了流水线员工就什么都不会了。

而且企业其他方面的素养如果缺失的话长期来讲对企业发展也是不利的,例如有的国有企业在花了大价钱使员工的工作能力得到锻炼与提升后,员工跳槽到其他企业去,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企业不注重员工的全面发展,忽视对员工企业文化的培养,导致企业归属感不够。

国有企业人性化的行政管理方式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本文分别从人性化管理的内涵、人性化管理的特点、人性化管理的内容对国有企业中人性化的行政管理进行了介绍。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二

内容摘要: 摘要: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的权利对社会上发生的各类事物进行管理,也可以指代企事业单位内的管理工作,其属于系统性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基础。

传统的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单一性、封闭性等诸多缺点,因此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本文即是对法治视野下的行政管理方法进行研究,探讨了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策略

行政管理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以及重要推动力,党和领导人均对其予以了高度关注。

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

就行政管理体制而言,在对其实施改革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也就是必须在基于我国的国情的情况下确定改革目标,这样才能使行政管理体制更具中国特色,改革才能取得相对较好的成绩。

本文将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内容以及具体的实施策略,以此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内涵以及特征

(一)行政管理体制概述。

长久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在改革中逐步加快发展速度,党和领导人特别重视全面改革,这其中以政治体制改革为重点,行政体制改革一直是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这与我国政治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就做了很多调整,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且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效果,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弊端。

从目前来看,十八大背景下,党和领导人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新的要求,对其实施全面改革,且力度较大,作为本次改革的重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构建社会行政管理体制必须有相关的理论作为支撑,这次改革主要是以社会主义作为理论指导思想,继而对行政管理体制实施改革,使其不断趋于完善。

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马克思列宁主义起到了非常关键性的作用,我国将其与国情相关联,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而提出的,它深刻地反映了马列主义的精华,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备强大的理论基础。

十八大的顺利召开以及完美谢幕,促使会议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得到了进一步落实,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其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第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

在建国之初,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基本依赖于苏联,照搬其发展模式,但是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两国的国情存在极大的区别,一个体制不可能适用于多个国家,我国应发展具有本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在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时需要结合本国国情,构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体制,而不是直接引用他国模式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

多年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在改革中逐步符合我国国情,在改革中基本以如下战略思想作为指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理论基础相对较为健全,同时也具备实践经验教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行政管理体制实施了多次改革,在此过程中,以实际情况为基准,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立足于我国国情,改革实践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绩,这也能展现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也能体现出我国独有的价值取向。

二、社会保障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建设策略探究

行政管理方面的,如果是对于选题没有特别的要求的话,还是比较容易完成的,我们可以向你传授经验的。

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研究行政审批制改革探索——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问题浅析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思考论以能力为基础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矛盾及其对策科举制与公举制的比较及其启示论西部地区城镇化的阻碍因素及路径选择论政府调控对缩小区域几经差距的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我国公共体育场管理的创新研究我国中小企业实施绩效考核问题探析城市社区中贫困人口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利弊分析浅析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政府职责改善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私营企业论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研究论转型时期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困境及路径分析电子政务发展困境的行政学分析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困境及对策初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探讨家族经营与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研究转型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过程中的政府责任研究现阶段我国的城乡贫富分化及对策探析创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的思考论和谐社会视野中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论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理论及其在中国的适用:以宁波市为例的分析论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地方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功能分析当前城市农民工权益保护探析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探析试论贫富差距扩大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及对策政府在网吧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分析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论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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