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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长寿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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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长寿论文参考文献

现如今,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中医养生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医养生论文的 范文 ,供大家参考。

浅谈中医养生伦理

【摘要】中医养生思想源远流长,自古有之,历经几千年的积淀,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养生 方法 ,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思想。

【关键词】中医;养生;伦理

中医养生思想源远流长,自古有之,是中华 传统 文化 的瑰宝,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医养生思想是在中华传统文化大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传统文化的洗礼和熏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思想。

1中医养生的伦理意蕴

中医养生的内涵所谓“生”,是指生命、生存、生长之意;所谓养,即保养、调养、补养之意。养生一词,源出自《管子》,乃保养生命以达长寿之意。养生就是根据生命的发展规律,讲求天人之和,注重四时之变,保持阴阳平衡,实现培养生机、健康精神、延年益寿的目的,从而将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治未病”的境界。

养生是为了个人的健康和长寿,但健康和长寿从来就不单单是人体本身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每天摄入多少蛋白质这么简单的事情。也就是说养生不能仅仅囿于人体生物模式之下,其与外在客观条件密不可分。

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养生理论就认识到了自然环境与健康长寿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如《吕氏春秋》中论述了水质与健康的关系:“轻水所多秃与瘿人,重水所多�与�人,甘水所多好与美人,辛水所多疽与痤人,苦水所多�与伛人。”[1]《黄帝内经》则提出了地理环境与健康长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认为优美的环境、适宜的水土有利于人的健康和长寿。

中国先哲还认识到了健康长寿与先天遗传有着密切的关联:“先天强厚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夭。”[2]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养生学作为极具生命活力的古老学科,注重客观因素在健康长寿中的作用并不是它的最大特点。事实上,中国养生学所关注的重点完全是如何在已然的客观条件中去努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通过节约、慎用生命的能量,以达到祛病延年的养生目的。明代张景岳认为“后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斫削者夭者更夭”,“后天之弱者常知慎,慎则人能胜天矣”。也就是说一方面先天遗传与健康的关系固然重要,另一方面更为关注人的主观能动性“养”。

中医养生的特征

与现代西方医学不同的是,西医强调“与疾病做斗争”,即用化学方法对人体的干预、对疾病的斗争和除恶务尽的态度,其前提是疾病出现器质性病变。而事实上,人体在出现器质性病变之前,在能量层面已经表现出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功能性失调。现代医学对器质性病变之前的问题却无能为力,而中医养生着眼于“知未病”和“治未病”,其特征是它对生命和健康秉承着顺应自然的信念、阴阳调和的态度以及过犹不及的中庸观。

顺应自然的信念

道家认为顺天者寿。违背自然和生命的天性是人健康长寿的第一大敌人。《吕氏春秋・重己》闪耀着顺应自然的思想光辉,大凡生命长久都是顺应它的天性的缘故。使生命不顺的东西是人的欲望,所以圣人一定首先节制欲望,使之适度。房屋大了,阴气就多了;台子高了,阳气就盛了。

阴气多就会得腿脚行走不便的毛病。阳气盛就会得肌肉萎缩活动困难的疾患。这是阴阳不适度带来的疾病。因此,古代帝王不住大房,不筑高台,饮食不求丰盛珍异,衣服不求过厚过暖。衣服过厚过暖脉理就会闭结,脉理闭结气血就会不通畅。饮食丰盛珍异胃就会过满,胃过满胸腹就会闷胀,胸腹闷胀气就会不通畅。可见,实现健康长寿的路径只能是“道法自然”,而不是“我行我素”,这是已经证实了的人类生存之道的千年智慧和唯一正确的道路。

阴阳调和的态度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阴阳是宇宙中两个最基本的关系。阴阳和谐是万事万物和谐的根本,若根本不和谐,则什么都谈不上和谐了。故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3],说明万物、人事皆以阴阳和谐为存在的条件。所以说阴阳和谐是根本之道,是客观规律。阴阳和谐论影响了中医对健康的看法,如果人体是阴阳和谐的,那就是健康的。“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4]判断人体健康与否的首要条件,就是看阴阳是否处于一种相对平衡和稳定的状态。阴阳平衡便是阴阳双方在消长和转化的过程中,双方谁都既不太过也不太衰,呈现出的一种和谐的状态。这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正常状态。在中医看来,所有的疾病都可以看作阴阳关系出现了不协调,所以对待疾病的态度应该是调和阴阳而非“与疾病做斗争”。

过犹不及的中庸观

中医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完整和最完美的体现,它的生命观、健康观、治疗观等,都是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和具体化。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中庸思想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和最精彩表述。

中庸观反对“过”和“不及”,认为“物无美恶,过则为灾”,因为物极必反也。司马迁在《史记・田叔列传》中指出物极必反是宇宙之道,“月满则亏”,“物盛则衰”,乃天地之常也。《吕氏春秋・重己》曾论述到:从前,先辈圣王修建庭廊园池,只要能够游目眺望、活动身体就可以了了;兴造宫室台榭,只要能够避免干燥和潮湿就可以了;制做车马衣裘,只要能够安身暖体就可以了;备置饭菜酒浆,只要能够适口充饥就可以了;创作音乐歌舞,只要能够娱情养性就可以了。……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并不是喜好节俭,厌恶奢靡,而是要使身心得到适当的调节。不一味地放纵,无过无不及是养生的一个最高境界,也是养生的基本理念。

2中医养生的伦理定位

贵生养生思想根植于道家的贵生思想,只有贵生,才能养生。养生亦即贵生贱物、重生轻物。也就是说生命本身是最可宝贵的,贵于生命之外的东西,即一个人不可以用生命去博取身外之物,诸如功名、利禄、道义和理想等。因为生命高于一切,是最宝贵最有价值的东西,故“死王乐为生鼠”也。一个人如果贵生轻物,那么即使失去了所有的身外之物,得到的却是最宝贵最有价值的东西:健康和长寿。如果一个人贵物轻身,那么即使他得到了所有的身外之物,却可能失去生命。会有谁愿意杀身以易衣,断首以易冠呢? 《吕氏春秋・重己》有云:“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复得。”所以,“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5]

隋唐时期伟大的医学家孙思邈撰写了《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起因就是他认为“人命至重,贵比千金”。在贵生的基础上,人们才会去学习养生。养生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生命的量,也就是如何延长寿命。其次就是追求生命的质,也就是身心健康,要活得好,活得精彩。

重养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给人类带来的舒适和方便毋庸赘言,但同时也带来了疾病的施虐。也就是说经济和技术并不必然带来健康和长寿,“夫道者年皆百岁。”意思是懂得养生之道的人才能健康长寿。一个“养”字,既是生活方式,也是生存之道,更是获得健康长寿最基本与最巧妙的关键技术所在。

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伦理文化,强调修身养性,甚至把“学道”和“养生”看作“一串事”。

首先,重视养德。在中国,不论儒家、佛家还是道家,自古就非常强调道德修养对人的健康的重要性。在孔子看来,“仁者寿”,“大德必得其寿”。在《庄子》中有“德全而神不亏”的思想;《黄帝内经》继承了道家的思想,认为人的健康长寿和道德相关。孙思邈更是发扬了这个观点,认为“德行不克,纵服玉液金丹,不能延寿” 。

仁者指博爱济众,乐善好施的美好人格形象。“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宁静,心平和而不失中正”[6]。儒家甚至把“养德”看作“养生之根”。“善养生者,当以德行为主,而以调养为佐”。

其次,重视养心。中医认为,心乃“君主之官”,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中医养生强调“重在养心”,养心的核心,就是让心态平和,清心寡欲,减少各种欲望,让气血按正常的规律运行。如果杂念重生,心神动荡不安,就会消耗大量能量;常保持心理平衡的人五脏调顺,气血匀和,阴平阳秘,所以能健康长寿。心理安宁,身体才能健康,才能长寿。

当今世界,利益至上,当思太白先生的“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的境界,才能“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7]

参考文献

[1]《吕氏春秋・尽数》。

[2]《景岳全书・先天后天论》。

[3]《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4]《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

[5]《吕氏春秋・贵生》。

[6]《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7]《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

试谈中医养生之足部按摩

足部按摩:人的双足并拢恰象端坐的人体,各组织器官在双足都有其对应的解剖部位,即反射区。运用物理方法(如手指、按摩工具)在人体双足部相应的反射区上施以按、压、刮等手法,能调节人体各脏腑器官的生理功能,从而达到诊断疾病、治疗疾病、自我保健的目的。这种方法称为足部按摩法。足部按摩是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宝贵的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的发展,足部按摩已成为时尚的、流行的养生方式和社交方式。适宜的足部按摩能够促使足部毛细血管扩张,促进血液循环,促进有毒有害代谢产物的排除,起到安神助眠、解除疲劳、自我减痛、自我救急、增强机体免疫力、延年益寿、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作用。

1足部反射区的分布规律

对称性如果人体的器官成双,则反射区在双足就成对存在,如肾、输尿管、肺、眼、耳等。

整体性人体的两只脚并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全息胚。除了成双的器官外人体还有一些单个器官,靠近人体左侧的器官反射区在左脚上,如心、脾、降结肠、乙状结肠等。靠近人体右侧的器官反射区在右脚上如肝、胆、盲肠、回盲瓣等。

特殊性人体的某些器官如鼻、气管、喉、胃、胰、十二指肠、膀胱等,位于人体中间部位,这些特殊位置的器官在反射区的定位上也呈对称性。在对足部反射区的认知和理解上应有立体感,如两脚并在一起,其形状就是一个端坐的人,并在一起的部位称脚内侧,是人体的正中线脊柱的反射区,也是上述器官反射区的分布区域,两脚外侧是肩、肘、膝等的反射区。

2足部按摩的理论依据

中医经络原理早在《黄帝内经·观趾篇》中就有对足部按摩的记载。中医认为人体的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皮肉筋骨在脚上都有经络相连,在连接人体的十二条经脉中,有六条起止于足部,双脚是足三阴之始,足三阳之终,且分布着六十多个穴位,通过按摩,能够调整阴阳,疏通经络,化瘀止血,扶正驱邪,刺激会通过穴位接收,沿经络传导,对脏腑的生理功能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生物全息论原理全息论是近代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研究的对象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根据这个理论,每一个具有独立功能的局部器官都包含着人体的全部信息,因此叫全息胚。在足部这个全息胚中,有与人体器官相对应的特点,当人体某器官发生变化时,足部反射区首先会出现反应。相比之下足部按摩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因为足部这个全息胚具有发育程度高,最接近整体,足部又是末端的全息胚,神经血管丰富,感觉灵敏,信息传导路径密集,足部的体积和面积比手、耳、鼻等器官都大,便于按摩。

神经反射原理神经反射是人体对外界刺激的一种反应,当人体的组织器官出现异常时,与足部相对应的反射区就会出现气泡状、砂粒状、颗粒状、条锁状、小结节样等改变。按摩这些反射区时就会产生明显的疼痛感。这种痛会沿传入神经向中枢神经传导,再经中枢神经调节并发出新的神经冲动,传导到体内组织器官,从而引起一系列神经体液调节反应,激发人体潜能,调节体内失衡状态。

实践证明由足部反射区传来的触压和痛觉冲动能形成新的兴奋灶。新的兴奋灶叠加,其强度超过有病理的兴奋灶的强度,从而使病理兴奋灶受到抑制,乃至完全消失。

循环学说经测定足部血液流速为12mm/秒,按摩后血流速度可提高两倍,由于心脏有节律的搏动,血液不停地在全身循环流动,成为机体内外物质运输和交换的重要通道。当人体某个器官机能异常或发生病变时,就会产生一些对人体有害的代谢产物沉积在循环通道上。由于足部是处于远离心脏的部位,加之地心引力的影响,这些有害物质就很容易在足部沉积下来,造成局部皮肤组织变异的现象,如皮肤变色、皮下颗粒、索条硬结节等。通过采用足部按摩,可促进局部循环、血流通畅,最终通过肾脏等排泄器官将这些沉积物排出体外,恢复脏腑的功能。

3按摩的手法、和力度及注意事项

按摩的手法拇指按压法、拇指推法、拇指扒法、食指扣拳法、食指钩掌法、食指捏法、双拇指扒法、握足扣指法、双指钳法等。

按摩的力度应有力、均匀、柔和、持久。按摩的手法重则为泻,轻则为补。由足跟向足尖方向为泻,反之为补。顺时针为泻,逆时针为补。一般敏感区按摩时有痛感。指压力度在3-5公斤,而且必须根据个人的忍耐度,在个人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内,取得最好的效果,由轻到重,慢而有规律。

注意事项

饭前30分钟、饭后1小时内不可做足部按摩。

足部按摩前后,施受双方须饮水300-500毫升温开水。有严重心脏病、肾病的人及 儿童 、老人按摩前后饮水不要超过150毫升。

女性在怀孕、月经期间不宜做足部按摩。但对月经不调、痛经者按摩时,力度要轻。

各种传染性疾病患者、足部有新鲜或未愈合的伤口,或足部骨折者、足部皮肤有皮肤病,如皮肤上的脓疮、溃疡者、.有出血性或出血倾向的疾病,如尿血、呕血、便血等或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等病者。不宜做足部按摩。

病人在服药治疗期间接受足部按摩不应停药。

老人和儿童按摩时间要适当缩短,对于严重的心脏病、肾病、糖尿病、肝病患者,按摩力度要轻,双足按摩不能超过10分钟。

有资质的按摩师才可以对孕妇和月经期妇女做足部按摩。

足部按摩师操作结束后,须用热水洗手。

4结语

足部按摩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内经》里就有足部经络学说和足部按摩的详细记载。况且几千年来,这种简便、安全的保健方法一直为人们所钟爱。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保持足部的血液循环通畅,对全身的气血正常运行尤为重要,而足部按摩正是一种最佳的畅通足部血液循环的方法。足部按摩具有固养根气、疏通经络和调解神经的作用。通过对足部表面施加压力,还可以启动机体的调节功能,激发各器官细胞潜能,增强免疫力。通过对上述理论的应用,和对实践的 总结 ,足部按摩,是获取健康生活的必要的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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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医学与土家族医学养生保健的比较

摘 要:养生保健是传统中医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土家族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阐述了传统中医学和土家族医学养生保健的原则和方法,探讨饮食起居,精神调养,形体锻炼等在传统中医学和土家族医学养生保健中的地位和作用,比较传统中医学和土家族医学在养生保健方面的异同。

关键词:传统中医学;土家族医学;养生;保健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349(2011)05-0088-03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世界经济和社会生活日益现代化,人类的寿命逐步延长,健康问题层出不穷,如何通过养生保健来预防疾病的发生发展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传统中医学历来重视养生保健,提倡未病先防。土家族医学作为传统医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经验的自然科学”,对以土家族为主的各民族人民的生存繁衍、文明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拟探讨饮食起居,精神调养,形体锻炼等在传统中医学和土家族医学养生保健中的地位和作用,比较传统中医学和土家族医学在养生保健方面的异同。

1 传统中医学中养生保健的原则

中医养生文化历史悠久,在世界文化当中,中国人的养生学与其他民族相比,具有独到之处。中医学从《黄帝内经》开始就把养生防病作为主导思想,提出了“上工治未病”的预防思想。《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指出:“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1],是对养生的精辟总结。养生,又称为摄生、保生,即保养生命之意。“养生”最早见于《庄子•内篇》,所谓“生”,生命、生存、生长之意,所谓“养”,保养、调养、补养、护养之意[2]。中医养生学,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研究人类的生命规律,寻找增强生命活力和预防疾病的方法,同时探索衰老的机理,以及延缓衰老、延年益寿的原则与方法的系统理论。

适应自然规律 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时刻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人类只有能动地适应外环境变化,保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性,才能延缓衰老和避免疾病的发生[3]。《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曰:“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灵枢•邪客》曰:“人如天地相应”指出人的生命活动是遵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而进行的,春养生、夏养长、秋养收、冬养藏,这是四时养生之道[4]。

重视精神调养

避免不良刺激 避免外界致病因素的侵袭,是中医养生防病的一个重要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要尽量避免外界环境的不良刺激对人体的影响。如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中的不良因素等。其二,要积极地治疗躯体性疾患,防止其内源性因素的不良刺激。

提高自我心理调摄能力 《灵枢•本脏》言:“意志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因而要求人们善于提高自我心理调摄能力,通过经验认识及思想活动过程转移情绪感情反应,消除其不良刺激,保持良好的心境。

谨和五味 前人十分重视饮食养生,《备急千金要方》“食能排邪而安脏腑,悦情爽志以资气血。”食养,亦需遵循一定的原则。

平衡膳食 安身之本必资于食,而机体对于营养物质的需求则是多方面的。含有多种丰富营养素的食物可以促进机体的生长发育,推迟衰老的发生,减少因衰老而招致的多种疾病。《素问•藏气法时论篇》记述“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兽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要求食养中膳食的调配要尽可能地全面、合理、互补。

辨饮食之宜忌 强脾胃,节饮食乃第一要务。包括忌过饥过饱和饮食偏嗜[5]。《金贵要略》指出:“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之为害。……若得益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

防止病邪侵害 慎避外邪,是寓于养生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虚风贼邪避之有时。”(《素问•上古天真论》)。其二是注意“避其毒气”,以防止其致病和“染易”。其三是实施药物预防等。《素问遗篇•刺法论篇》中就已有“小金丹…,服十粒,无疫干也”的记载。

2 传统中医学中养生之道的措施

调神养生 “失神者死,得神者生。”(《灵枢•天年》)故养生尤重调神,除四季调神外,还包括以下3个方面。

养静藏神 《素问•痹论》曰:“静则神藏,躁则消亡”。《老老恒言》指出“养静为摄生首务”。养静的关键在乎节欲。如果过分的贪求声名物欲,可导致损正折寿。因而,提出了薄名利,禁声色,廉货财,损滋味,除佞妄,去嫉妒等要求。

动形怡神 动形可促进气血流畅,舒筋活络和协调脏腑功能活动,使人精神焕发,心旷神怡。尤其是人到老年后,通过适当的动形来怡神,静神,就显得更为重要。

移情移性 《临证指南医案》指出“郁证全在病者能移情易性。”如:欣赏音乐,戏剧,歌舞,或读书吟诗,交友揽胜,种花垂钓,琴棋书画等情趣高雅,动静相宜的活动,可以起到培养情趣,热爱生活,陶冶情操,怡养心神的作用。人生际遇遭逢违乐之事再所难免,如能根据自身的素质,爱好,环境与条件,参加上述活动,常可自我解脱,移情易性,从而起到抗衰防老的作用。

惜精养生 包括节欲惜精、节房事及注意房事卫生等措施。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说明性生活是必须的,是顺应自然的。由于性生活要消耗肾精,因此必须节制。《素问•厥论》中更明确提出纵欲是损伤体质的重要因素,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故手足为之寒也”。由于纵欲过度,使之从“质壮”的体质转变为阳气衰于下的体质,充分说明节欲保精对养生的重要性[6]。

饮食养生 食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甲骨文记载看,有禾、麦、黍、稷、稻等多种粮食作物,已能大量酿酒。到了战国时期,终于有了关于食医的理论,标志着食疗的飞跃发展[7]。《周礼》中有食医记载,说明我国古代对饮食健康的关注程度已非一般。《内经》有“药已祛之,食以随之”的治病原则[8]。

注意饮食卫生 其一是防止饮食不洁。其二是不要摄食腐败变质的食物或自死、疫死的六畜肉类,以免“饮食中毒”。(《诸病源候论》)

提倡饮食有节 食养中主张饮食有节制,提倡定时定量,防止饥饱失常。中医内科许多疾病的发病因素都和饮食无节制有关,这里的节制是适量的意思,不能吃的过多,但也不可过度节食 [9]。认为“食能以时,身必无灾”。(《吕氏春秋•尽数》)食量则因人而异。

克服饮食偏嗜 克服饮食偏嗜是谨和五味以养生的重要内容,反应了平衡膳食,提倡全面合理营养的食养思想。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克服偏寒偏热。二是克服五味偏嗜。五味养脏,各有其亲和性。如果长期 偏嗜某种食物,易致脏气偏胜而功能失调,或形成“膏粱”之变;同时,会导致其它营养物质的匾乏而使机体失养,继发产生种种疾患。《保生要录•论饮食门》中指出:“所好之物不可偏嗜,偏嗜则伤生疾;所恶之味不可全弃,全弃则脏气不均。”

传统健身术养生 传统健身术养生,如太极拳、五禽戏、易筋经、八段锦等拳术及各种气功和武术运动等,以此来炼形、炼意、炼气,使身体“形与神俱” [10]。运动养生是中医养生的一个重要内容,但要求运动适度,做到“形劳而不倦”。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方能收到运动以养生的功效。

药物养生 药物养生是养生保健的重要方法,它是通过服用或外用天然中药并借助其补养或通泻作用,调和气血、平衡阴阳、调和脏腑、通畅经络,达到益寿延年、祛病强身的目的 [11]。补益扶正是药物养生的基本法则,调补肾脾是药物养生的中心环节。从保健防衰的益寿方剂来看,如《世补斋医书》中的首乌延寿丹,《外台秘要》的延年茯苓饮等诸方,其重点亦多在补益肾、脾两脏。我国现存最早的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所载上品药物120种,注明久服“耐老”、“增年”、“长年”、“不老”、“不夭”等即达85种,其中包括人参、地黄、枸杞、女贞子等著名补养药 [12]。

推拿、针灸养生 推拿养生是通过各种手法作用于体表的特定部位,以调节机体生理、病理状况,达到治疗和保健强身作用。主要体现在生物信息的调整和纠正解剖部位的异常等方面。《素问•遗篇•刺法论》中记载了预先针刺五脏六腑的原穴,可预防邪气侵犯脏腑,并认为:“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养和神也。”预先针刺使“补神固振,神气不散,神守不分”,从而达到预防疾病发生的目的 [13]。

3 土家族 医学中养生保健的原则和方法

土家族聚居在武陵山区,总面积约10万km?2,北起大巴山,中经巫山,南过武陵山,止于南岭,是一条 文化沉积带。“土家族正好分布在这条文化沉积带的中部,所保存的古代文化信息特别丰富 [14]。”土家族医学以“三元学说”及气血精为理论基础框架,以毒气学说为病因学基础,以气血失调与冷热失衡为病 理学基础,以“五诊法”为诊断学基础,以“七法”、“八则”为 临床基本治则,具有别于传统中医学及其他民族医学的独特的医学学术特点 [15]。其中包括丰富的养生保健知识,这些养生保健内容与土家人民的文化娱乐,体育运动,饮食,生活起居等密切相关,是民俗文化,民族气质,生产劳动等有机的结合,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卫生保健体系 [16]。 具体体现如下。

歌舞怡情

民族舞蹈 土家族人能歌善舞,土家山寨也多为歌舞之乡。在土家民间流传的舞蹈种类颇多,这些舞蹈多是在生产劳动中慢慢形成,其舞蹈形式及表达内容与农事活动、日常生活、祭祀等活动密切相关。如摆手舞,就是随着时代的 发展和外来文化的渗入,以土家原生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交融的多元化风貌。其主要文化特征有:原生性、祭祀性、征战性、审美性 [17]。

民族歌曲 歌也是在劳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民俗文化,其内容十分丰富。如劳动山歌、情歌、哭嫁歌等。哭嫁作为一种传统的婚俗文化,素有“中国式咏叹调”之称。以哭诉为主要形式,“哭”中有“歌”,“歌”中有“语”,形成了哭嫁歌中“哭、歌、语”三种元素相结合的独特音乐风格 [18]。

运动健形 土家人的健身运动,是土家人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逐渐认识,创造的一种身心锻炼的养生方法。在劳动中讲究有度有节,反对蛮干闲散,以免伤神损形。其传统体育活动如武术、气功、踩高脚马、爬树等。这些方法能促进气血运行,经脉强健,三元协调,从而达到防治疾病,延年益寿的目的。

药食调补 土家民间食物种类繁多,土家人民也素有食疗的习惯。在土家族聚居之地,山中盛产野果,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尤其是人体必须的稀有元素,如猕猴桃、板栗、核桃、交藤等。土家医常根据不同的时节,合理调配膳食,选用既有营养价值又有预防保健作用的食物进食,促进人体气、血、精生机旺盛,三元脏腑功能健全,从而增强机体抗病能力,达到延缓衰老的目的。

土家族聚居地区是茶叶盛产之地,喝茶养生也是土家人的习惯,常在茶中加入一些药物,对多种疾病有治疗和预防作用。如七叶参茶能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油茶香味独特,极具营养价值,多用来招待贵宾。

起居有常 主要指起卧作息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一定的规律性。土家人在起居上注重早睡早起,以日出日落为期,与昼夜相伴,与四时相应,以保证睡眠,怡养心神。心神得养,则形体亦健,抗病之力亦强。

4 传统中医学与土家族医学养生保健的异同

传统中医养生学深受道教、《周易》 哲学及《内经》的影响,从而创造了中医养生学的独特体系,为中华各族人民的健康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19]。而土家族医学的养生学形成深受山地文化、土家族以“良心”为基本特点的道德观、精神文化及泛神崇拜与梯玛文化的影响 [20],同时又结合了土家先民与大自然不断斗争的结果而形成。但是作为一门 经验学科,土家族医学也深受民族文化的影响,尤其是传统中医学。在养生保健方面,土家族医学是以传统中医学理论为指导,结合该地区的特点而发展起来的。虽然与传统中医学理论大体原则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如强调运动、饮食、情志养生,但有其独特之处,强调以古朴的哲学思想为指导;医药一家;医护一体;药食同源;口耳传承;疗效可靠,尤擅蛇伤、骨伤科等。通过文体娱乐及生活起居等方面,把民俗 文化,民族气质,生产劳动等有机结合。传统中 医学养生强调“未病先防” [21],如传统的针、灸、按摩、药补等均可成为“治未病”的妙计良策。宋代太医窦材云:“人于无病时,常灸关元、气海、命门、中脘,虽未得长生,亦可保百年寿矣。”

总之,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人类寿命的逐步延长,我国老年化越来越严重,健康问题层出不穷,如何通过养生保健来预防疾病的发生 发展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本文探讨了传统中医学和土家族医学在养生保健方面的异同,以期达到强身健体,预防早衰、保健防老的效果。在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养生保健,值得进一步挖掘与提炼,为新世纪的人类健康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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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寿期刊

长寿杂志没有停刊了。长寿杂志是由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省级期刊,是一本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月刊。2022年11月杂志还在出刊,所以长寿杂志没有停刊了。

飞碟探索?奥秘?

中老年喜欢看《中国老年》、《老人天地》、《旅游》、《健康人》、《法制报道》、《文物天地》、《中华诗词》、《中国旅游》一类的杂志:

是<<科幻世界>>,,,有很长的历史了,最开始由于中国政治风气影响一度改名叫<<科学文艺>>,在中国是最正统的科幻类杂志,影响力也比较广泛,经常与国外同行接触,,,,,,,,,,相较之下<<奥秘>,<<飞碟探索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幻杂志.是属于科普成分较多的杂志.

国寿参考文献论文

不用问这些问题,我只有三秒钟记忆!

这个就有很多了我就说几个人吧,比如西汉末年的刘秀他自己以匡扶汉室为己任经历了十几年的努力把风雨飘摇的大汉王朝重新建立起来成立了东汉,为大汉王朝续命两百年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厉害了要不然大汉王朝只有两百年的国寿。还有就是明末清初的时候也就是在1644年镇守山海关的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率军投靠关外的满清政权与李自成在山海关大战,清军趁两军疲惫不堪之时攻袭李自成占领北京城,从此大清王朝建立大顺政权再无机会走向灭亡。以上都是我的个人见解希望能帮到你。

你要我来说的话,还可以完善下62

湖南人身保险市场新险种销售情况分析 2004年至2005年1季度,湖南省寿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亿元,新单保费收入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湖南人身保险市场在销产品500个,其中2004 年起首次在湖南市场销售的险种72个,新险种保费收入亿元,占寿险新单保费收入的。新险种中,有46个险种无保费收入。 一、新险种销售基本情况 (一)险种间保费收入不平衡。《平安聚宝盆两全保险(A)》、《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太平洋红利发两全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鸿丰两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等7个新险种保费收入为亿元,占全省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其他新险种保费收入较少,部分新险种无保费收入。 (二)公司间新险种保费收入不平衡。新险种保费收入主要集中在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两家公司。其中,中国人寿湖南分公司新险种保费收入万元,占全省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平安人寿湖南分公司新险种保费收入万元,占全省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 (三)健康险产品适销不够对路。健康保险是目前社会需求较旺的业务领域,但新推出的23个健康保险产品中,有22个产品的保费收入在40万元以下,有7个新产品无保费收入,11个产品保费收入不足5万元。 (四)分红型产品热销。新推出的5款分红型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万元,占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尤其是《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两个险种保费收入累计达71355万元,占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81%。 二、新险种销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推广新险种的力度不够。不同保险公司间的新险种销售业绩相差很大,除了险种本身原因外,公司对新险种推广的支持力度、推广策略不同是导致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公司推出的新险种虽多,涉及健康险、意外险、年金保险、定期寿险、分红险等业务,但由于销售策略、推广力度、宣传方法等方面存在差距,销售业绩不好,有的险种甚至 “养在深闺无人识”。 (二)产品开发的针对性不强。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没有细分市场,产品开发的针对性不强。一是对人群的针对性不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对老年人的关注日益提高,这里蕴含着巨大的保险需求,而湖南省内新开发的72个新险种中,没有针对老年人设计的产品。二是对地域的针对性不强。首先,新险种没有一个是针对县域保险设计的。其次,新产品的开发权归总公司,产品开发后在全国销售,忽视了地域之间在风俗习惯、保险意识、消费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经济发达程度等方面的差距,同一产品在全国各地销售的情况大相径庭。三是险种的针对性不强,新险种中有3个是针对少儿开发的,其中2个长期健康险,1个传统寿险,而在意外医疗、教育、婚嫁、就业等方面则没有开发新险种。 (三)热销产品的保障功能不明显,偏离了保险本意。《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两个分红型产品占新险种保费收入81%,但保险期限较短,最长期限为10年,且均为保费趸缴型。这类产品对于公司冲击保费规模有较大作用,但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费习惯。最重要的是,其内含价值低,保障责任不突出,实际上是储蓄替代品,偏离了人身保险的本意,不能发挥寿险应有的优势。 (四)销售渠道有待进一步理顺。从新险种保费收入的渠道看,个险销售和银邮代理仍是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团险销售呈萎缩之势,专业中介的作用远未得到发挥。其中,团险保费收入仅万元,在新险种保费收入中占比不到万分之三。团险业务萎缩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国家政策调整,禁止党政机关用公款投保商业保险,企业为职工投保团险要交个人所得税;二是企业年金政策出台导致许多企业持币观望;三是公司对团险管理乏力,如有的公司全省团险销售队伍不到20人,公司在费用上对团险业务支持力度不够。银邮代理渠道保费收入约4亿元,绝大部分集中在人寿湖南分公司。由于保险产品雷同,公司在争夺银邮代理渠道时只能靠价格竞争,以低价格来吸引消费者,提高保费规模,为支付代理手续费提供依据。另外,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与银行自身的储蓄产品相似或相近,公司只能靠提高手续费、支付各种形式的激励费、报销费用等措施来调动银行、邮政积极性,在银行和邮政冲刺自身揽储任务的时段,银邮代理保险的保费规模便迅速下降甚至无保费收入。此外,专业中介作用远未发挥,除《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有部分专业中介保费收入外,其它保险公司没有来自专业中介的保费收入。一些保险公司并不将专业中介列为销售渠道,有的甚至认为专业中介是在与公司抢生意;有的保险公司任意拖欠专业中介公司应得的手续费,导致双方代理关系恶化或终止,既阻碍了中介公司的发展,也影响了自身销售渠道的拓展。 (五)健康保险的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2004年以来,有23个健康保险新险种上市,占新产品的。这些健康保险产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附加险多,主险少,有15个附加险,8个主险。因为附加险不能单独出售,因此限制了健康险的销售面。二是一年期的短险多,长期险少,有18个短险,5个长期险。就公司而言,短险便于管理,风险易于控制,且效益较好;但对客户而言,保险意识较强、有一定经济实力且目前身体健康的人大多选择购买长期健康险,且重视保险计划的完整性;而保险意识不强的客户总认为短期险“不划算”,要么不买,要么已有患病迹象才购买,加上误导现象,理赔引发纠纷较多,影响了保险业整体形象。三是重大疾病保险多,一般疾病保险少,有13个重疾保险,3个住院医疗保险,7个一般疾病保险。一般而言,一个人患重疾的机率并不大,尤其当人在青壮年时期,没有人会为了预防重疾去购买多种重疾保险,保险意识强的人买上一种保险有所防备也就够了,一般疾病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六)与全国新险种销售情况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产品数量的差距。各人身保险总公司开发的大部分新产品未在湖南保险市场销售。2004年以来,全国寿险行业共开发新产品800多个,在湖南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共开发新产品428个,但只有的新产品在湖南销售。二是经营理念的差距。健康保险新的管理理念还未进入湖南保险市场,如2004年出现的“第三方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只为投保团体提供医疗费用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用,不承担保险风险,采用账户式管理,单独建立个人账户、公共账户或是同时建立两个账户,但这些产品均未在湖南销售。 三、关于推动新险种销售的建议 (一)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公司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一是要营造良好的新产品开发环境。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种形式的新产品推介活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人们的保险意识,开展行业性新产品开发竞赛活动,扩大保险企业和产品的影响,树立保险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形成公司品牌特色。二是要加强对计生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的收集,引导公司适时开发新的养老保险产品。三是要引导有条件的保险公司针对农村、农民的消费特点、收入状况、保险需求开发适合的保险产品。应有行业协会牵头,整合行业资源,加强针对“三农”的基础研究,为保险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支持。同时,将农村营销员资格管理与农村新产品开发挂钩,根据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特点对农村营销员资格实行差异化管理。另外,还要专门设立针对农村产品开发的精算资格考试,促使保险公司加大针对农村新产品开发的队伍建设。 (二)建立新产品开发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一是通过立法建立保险新产品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二是建立行业保护机制,对新开发的保险产品实施一定年限的保护期。 (三)改善对健康保险的管理。一是集中行业资源,编制健康险疾病发生率表;二是鼓励数据收集,加强市场细分等基础性建设;三是积极推动医院与公司合作,共同防范风险;四是协调地方政府,加强对健康保险的管理。 (四)关注保费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如果过度集中于几个险种,会带来较大的风险:一是容易造成阶段性的给付高峰,带来资金流压力,影响业务的稳定性。二是如果在销售过程中,展业行为不规范,存在误导、欺诈现象,或是因选择客户群不当,引起集中退保,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稳健经营,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如果公司保费集中于几个期限短、保费趸缴的分红产品,将直接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甚至动摇保险业的根基。因此,应密切关注保费高度集中于几个险种的公司,必要时出具监管建议书予以提示。通过灵活运用风险评估、内含价值评估、新闻评论等手段,引导公司注意控制风险,推进险种结构调整。 (五)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对团险的管理。一方面要促使公司自身加强管理,适时开发新的团险产品,加大对团险业务的费用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团险营销队伍的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规范团险业务时要考虑如下问题:一是团险业务的定位,究竟什么是团险业务,团险业务与个险业务之间的标志性界线是什么;二是监管部门对团险业务的监管重点究竟是什么;三是行业代办团体业务中,如何解决借助行政权力开展保险业务与无资格代理的矛盾,如保险公司借助交警部门销售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借助建设主管部门销售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等。其次,支持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一是政策支持,降低专业中介的准入门槛,使专业中介公司在竞争中成长。打击保险公司恶意拖欠中介代理费的行为,在规定专业中介公司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划转保费的同时,还要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期限。二是改革营销员的管理体制,促使保险公司的职能逐步转向产品开发、核保核赔、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而将展业、勘查等职能交给专业中介公司,以促进中介市场的繁荣。 (湖南保监局)【作者: 黄老师】【访问统计:4】【2007年01月30日 星期二 22:01】【注册】【打印】

毕业论文中国人寿

我是985大学的大四学生,正在写毕业论文。不知您的这篇什么性质,可继续交流。假设是最正规的学术论文要求,先提几点建议。1.你缺了很重要的一章节:寿险行业的简介,代理人制度的简介,中国市场的特点等。因为你先要把题目涉及的重要内容定义明确,让人知道你讨论的什么。2.第三章到底是流失原因还是影响?要是两个内容建议分章节。3.如果是分析原因,不是光自己拍脑袋想,要有工具证实,比如大量的访谈数据,等等。总之要让人看到你研究的过程和方法。退一步,即使只是单位文章,也要把研究过程和方法讲清楚,不然人家如何信服。还有什么问题,我会回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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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 一般要有这样几部分组成:提出问题,阐明基本概念和基本观念;分析问题,说明为什么要坚持你的观点;解决问题,拿出解决问题方案,至于顺序,你可根据你的文章去定。也就是说论文由论点、论据、引证、论证、结论等几个部分构成。1、题目题目应恰当、准确地反映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文题目应不超过25字,并不设副标题。2、 摘要与关键词摘要:摘要是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摘要应包括本设计(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避免将摘要写成目录式的内容介绍。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关键词一般列3~5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3、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中国保险产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性发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产业奠基阶段,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系统。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1 浅析新华保险营销策略 一、引言 中国经济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现今保险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的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大保险公司也随之不断涌现出来,保险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以下通过对新华保险营销现有策略进行分析,提高大家的保险意识。 二、简介 (一)商业保险定义 商业保险(Business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新华保险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专门的大型寿险企业,有多家子公司。2011年,上市,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5年,入围百万精英俱乐部260人,较2014年提升210%,MDRT入围人数年增长超七成。 (三)新华保险特点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产品开发理念,“唯德才兼备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 2、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理赔渠道。 3、为全球的客户提供多种电子化服务手段,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分析 (四)P理论下的新华保险营销分析 根据麦肯锡的4P理论,新华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险营销策略: 1、保险产品策略。虽然在品牌效应上不及其他公司,但在产品上胜于其他公司。其中的分红类寿险,按保额分红的方式深受大众喜爱。新华产品营销种类丰富,主要采用的是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险和开发新产品。 个人险中,就新华保险的“美满人生”、“祥和万家”来讲期限都为一年,每年的保费都是100元,年龄16-65,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均可购买。“健康无忧“A、B、C三款产品保障全面,能保60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价格实惠,期限灵活。这三款产品主要是利用产品开发策略,根据现今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的险种。 现今最受欢迎的企业险是旅游险,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 2、保险定价策略。新华保险产品价格定位主要有规定价格策略和新型的自主定价策略,就“健康无忧”其中两款产品来讲: A款,以25岁女性来看: 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30年40万元10年4640元 交费期短,保障时间长,价格合理,非常值得购买。 B款,30岁男性来看: 产品简称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健康无忧B款两全 附加健康无忧B款30年20万元20年 2440元 2260元 年交保费合计4700元 “健康无忧”两款产品,根据客户实际,坚持固定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费,对客户提供保障。 3、保险销售渠道策略。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元销售渠道,实行了直接和间接的销售渠道策略。如与银行合作推出了“惠福宝”首款自主定价固定收益保险产品。就眉山来看,在新华保险眉山支中下面乡镇还设立了多个点为客户服务,放电影、开学发传单、网站销售、续收团队进行及时有效管理。 4、保险促销策略。使用网络促销策略,同时还有现场搞活动签单送礼、广告促销、人员现场推销、公共关系、营业推广、赞助等形式。在新春节前,开展“回家路?爱相随”活动,特别推出“i相随”活动。长期与4S店合作,买保险送保修,买车送保险。团购优惠购保险活动。 (二)新华保险营销SWOT分析 1、新华保险营销优势分析:(1)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实施战略转型。(2)保费快速增长。(3)新华保险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入围福布斯百强。(4)客户群庞大,到2015年6月,约有2660万个人寿险客户和约6万企业客户。(5)制定实施一系列五年发展计划。(6)销售人员长期都要以《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7)分销网络渠道多,许多大中小城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与多家银行合作。(8)设专门的续期收取团队,更好的维持了与客户的长期有效关系。(9)拥有一直强有力的管理团队。(10)理赔速度快,与国际SOS实施全面战略合作。2015年11月13日在法国巴黎发生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新华保险实施紧急援助服务,将伤痛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11)对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晋升制、旅游奖等,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新华保险营销劣势分析:(1)公司业务、转型、文化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2)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3)品牌知名度不高,时间短大家对其认识不够。(4)销售人员相对较少。(5)总资产排名方面新华保险也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营销机会分析:(1)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举办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3)国家和政府对保险行业的重视。“十一五”时期提出了保险事业的发展思路,2015年《保险法》修订草案,青岛市政府与新华保险签订战略协议。(4)天灾人祸不断发生也为保险事业带来机会。(5)保险公司对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TOP2000培训,世界华人保险高峰会。 4、新华保险营销威胁分析:(1)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利润也随之减少。(2)保险事业发展越强,市场竞争越激烈各方面都会面临严峻挑战。(3)监管危机、退保危机存在。 5、基于SWOT分析的营销战略选择。在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基础上,建立新的SWOT营销战略选择矩阵,如下表: 表2新华保险营销战略选择矩阵 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优势(Strengths)SO战略ST战略 劣势(Weaknesses)WO战略WT战略 SO战略: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自身优势,把握好外在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利用政府和国家的支持,树立新华保险的品牌形象,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ST战略:降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威胁,充分利用新华保险公司现有的优势,降低各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资金、产品、服务、各方面的提入,不断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保险事业。 WO:运用好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利用好保监会和各大保险公司对现今保险行业的支持,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市场占有率。 WT:退避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新华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应该主要采取SO和ST战略为主,发挥好自身优势,把握好有利的机遇,降低风险和威胁。 三、新华保险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发展方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由于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电商时代、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模式以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在同行业竞争。 2、营销渠道不够完善。营销渠道是打开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很多企业都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更多有利的信息,新华保险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保险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主要,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销售人员素质和销售能力技巧有待提高。 4、品牌知名度不够。品牌知名度是形成品牌形象的先决条件,新华保险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在大家心中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品牌知名度上就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5、产品体系和服务质量不够完善。现今事故发生率在不断提高,原有制定的投保计划就无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应该及时调整。作为服务行业的新华保险主要讲求的便是服务质量,对于客户而言最能体现服务质量的便是出险后保险公司对该项保费的理赔,客户长期不能得到理赔款项,大大降低了公司信誉度。 6、保险意识不够。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对这些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刻,特别是对于商业保险而言,还有许多人存在一种疑问“保险公司垮了怎么办,买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用”。 (二)解决对策 1、经营模式。坚持传统模式与新模式的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资源使用效率,努力解决客户问题。通过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掌握海量客户,同时以最低成本完成交易。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重点建设六大平台。 2、销售渠道。使营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优化传统营销渠道的同时建立新型的电子营销渠道,为客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网络投保、理赔和售后。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挖掘新的商机。现今银行存款已经实行存款无息政策,顺势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华销售新渠道。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企业现状,为客户解决问题,制定最完美的发展计划。销售人员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 4、加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新华保险需要加大促销力度,优化促销策略,变换广告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加强竞争力。(1)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增强险种的组合性、多样性、实用性、适用性。(2)实施差异化的机构战略,具体落实和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新技术,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组合匹配,增强客户获取的重要推动力。(3)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加强网络服务。(4)实现一对一的服务,建立续期客户服务专员,建立客户关系管理。 6、增强保险意识。政府、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开保险座谈;销售人员要多去为大家讲解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做到最全面的有问就必答。 四、结论 通过利用SWOT和4P理论对新华保险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让我们了解到,在利用各种优势和机会不断飞跃发展,问题和威胁也在不断被解决,虽然与其他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就意味着潜力,挑战就意味着机遇。相信新华保险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发展自己,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2 浅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运行环节较多,社会保险事务关系复杂,社会保险服务提供者与受益人易于形成利益结盟,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乏、监管经验不足,导致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现象不仅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甚至从根本上腐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指行政机关、法人、公民或其他主体在参加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过程中,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是指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因其实施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由以下要件组成: (一)主体是具备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 社会保险欺诈主体是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抑或不行使社会保险法定权利,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秩序遭受破坏的行为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投保人及受益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协助实施行为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欺诈人实施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隐瞒、捏造事实,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给付社会保险费用。但若只是工作人员疏忽,社会保险投保人理解错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不属于社会保险欺诈。 (三)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从客观上来说,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比如持伪造身份信息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投保人串通伪造资料等。 二、社会保险欺诈实证分析 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有经办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权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基金的挪用,有社会保险供方和需方各种的违规行为等等。在此笔者没办法一一罗列,只能通过分析一些主体的主要欺诈行为以及典型案例,与读者共同探讨学习。 案例一:2011年天津市社保中心在对永胜太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监控时发现,该药店对药品申报结算的数量远超实际药品销售量。药店还存在以药品换取其他物品,录入系统的药品与参保人购买药品不符的情况。社保局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双方签订的《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了处罚,责令退回全部违规金额,停止该药房医保联网结算和医保定点资格一年。 案例二: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肖丕志、肖丕洪等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上述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解释草案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取社会保险行为已不仅仅以罚金等行政处罚形式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者,刑法已参与规制,可能处以监禁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三、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并无必要 虽然将此种欺诈行为专门入刑的做法呼声很高,也有学者支持《刑法》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但笔者认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此举没有必要,因为对于目前已有的刑法体例以及社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可以加以规制。 (一)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不符合刑法的最后性和补充性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不言而喻,正是这也决定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补充性和最后性。平野龙一认为,“即使犯罪侵害或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可能的话,采用其他社会统制手段不充分,或者其他社会统制手段过于强烈、有代之以刑罚的必要时,动用刑法。”我们应当注意部门法之间的运用。 民法、行政法等第一防线的法律能发挥重要作用时,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第一防线的法律不像刑法那样,采用刑罚方式压制某种行为的发生,而只是以财产处罚、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评价某种行为,主要采用鼓励和轻微制裁两种方式。当然,现在的第一防线法律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用鼓励和制止双管齐下的方式,规定更加严厉的赔偿责任,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做法。 (二)针对法律责任竞合,现有《刑法》亦能规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的原因是目前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规制出现的日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来说,对于出现的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况,也是可以分情况处理的。在此,笔者也就几类情况加以说明: (1)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取社保基金的,应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为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为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之用,应当以共犯处理。 (3)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 社会保险行为应当得到进一步的规制,无疑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保险法》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后果规制较轻,社会保险监管薄弱,社会反欺诈力度不够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事实证明,在任何国家,单靠经济、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解决领社会保险金等福利的问题,必须把刑罚手段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立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不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对现行法律修改,仅通过出台法律解释的形式,是最为实用的做法。 同时,也应完善对于防止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执法对策。例如,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的毕业论文 2.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5.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 6.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人寿保险论文文献参考

人身保险论文范文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伤残、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人身保险论文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摘 要: 保险利益是保险中经常强调的重要原则。在新保险法中做了相应的修订,添加了新的内容。我国保险利益的确定在利益原则基础上加入了同意主义的内容,以适应成文法国家的需要。此外,在与财产保险进行对比中发现人身保险利益的要求时效有所不同,是适应人身保险特点的体现。在人身保险时效的问题上进一步探讨了一个在案例中比较常见的离婚事件中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与否,以及作为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键词 :保险利益 保险法 时效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个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新增雇主与雇员间保险利益

在与旧保险法的对比中可以看到,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新增内容,认可了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保险利益。同时又在三十九条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此项规定在肯定了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之后又对它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进行了限定。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来源于雇员对企业的价值,雇员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一旦雇员死亡,则其工作必然要停止,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遭受损失。但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似乎不应对保险的受益人进行如此硬性的规定。但是保险法的立法似乎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对受益人的限定上来看,雇主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是雇员的一项福利,在其死后由其近亲属获得,类似死亡赔偿金。

二、关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

在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上,还有值得强调的一点是:人身保险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因为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而具有其特殊性。首先,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要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受益人的确定也规定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其次,是对保险利益要求时效的分析。人身保险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这是因为

(1)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合同,所以不必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一定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规定其目的在于防范道德风险和赌博行为,如果签约时做了严格控制,道德风险一般较少发生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2)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基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血缘、婚姻、雇佣等关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极易由于人们的某些行为而消失,而寿险合同多为长期合同,因此此项规定有助于维持寿险合同的继续进行,既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有利。而且寿险合同多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权利不能因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保险利益的丧失而被剥夺,否则,有违保险宗旨,也有失公平。

2.下面就由于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的保险合同以及保险利益的问题做几点说明。首先,保险利益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发生了变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再具有保险法上规定的保险利益关系。又由于保险法在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问题上强调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所以合同可以继续有效,但是相应的又会出现关于财产分割等一些的问题。而人身保险虽然带有一定的储蓄性,但却不同于银行的储蓄存款,可以随意进行分割。2003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因受益人的不同进行区别对待:

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在投保人解除合同时被保险人可以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对投保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在以子女为受益人的问题上,不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也不需要返还现金价值,因为夫妻双方即使离婚对子女仍然具有无限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

投保人以共同财产投保,以其配偶为被保险人而以自己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保险合同解除,应返还对方一半的现金价值。投保人以自己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在离婚后不存在保险利益,易引发道德风险,危及被保险人生命,保险合同应解除。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以夫妻共有财产来投保的,所以应返还被保险人一半的现金价值。

当投保人以共同财产投保,以其配偶为被保险人并且以对方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被保险人可以继续缴纳保费,要返还投保人一半的现金价值。在以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中,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离婚也不至于存在危及被保险人生命的道德风险,因此保险合同可以继续维持,在被保险人要求继续缴纳保费的条件下,应返还投保人一半的现金价值。

3.法律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规定时遵循了几个方面的原则:首先,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人身保险必须不能存在危及被保险人生命的道德风险。其次,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了合理分配:该不该返还;谁来返还;返还多少等问题。保单现金价值可以看作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负债,是保单解除时返还投保人的那部分价值。离婚时需要进行分配的财产当然也包括人寿保单中的这部分价值。因为保单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寿命,对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所以投保人中途解除保险合同只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现金价值,而不能觊觎数额较大的保险金。至于以子女为受益人的情形可以看作遗产的继承,因而不需要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的返还是由离婚后保单的持有人来进行返还的,因为他拿到了之前的保单现金价值,理应对投保一方作出补偿。至于返还多少,则应视原投保人对保单的贡献而定,若以其自己的财产投保,则应全部返还;若以双方共同财产投保,则应返还一半的现金价值。最后,这些规定的实施,均可以降低保单的失效率,维护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人的利益。若一味地强调保险利益,而在保险利益丧失后只得结束保险合同,这将不利于保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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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尝试去百度文库搜索关键字是保险的文档,也可以找一些具体的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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