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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监管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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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监管论文答辩

听得最多的,货币,其实就是买卖交易的一种媒介或者是载体!流通才能产生价值!不管是之前的虚拟货币也好,还是央行的数字货币也好,都是建立在互联网金融之上,那这个里面就有很多的不可控性,不可追溯性!因为互联网金融可以用做很多不法分子用来XQ的!

看点: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数字货币要来了。

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据新华网消息,目前数字人民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东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也就是说,如果顺利的话,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也许能“一睹芳容”。

其实,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 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钞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 DC/EP)的研发,并于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营;2019 年央行在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 DC/EP)研发步伐 。

那么,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本期的智能内参,我们推荐国海证券和新时代证券关于数字货币的两份研究报告,揭秘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逻辑。

1、数字货币原理及各国发展状况

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 阶段 。货币是人类发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物物交换、金银本位制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交易效率极低,供需耦合难度较大,缺乏统一价值衡量标准,极大限制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贸易范围,因此逐渐被金银等贵金属所代替,这一交易体制在货币发展史上经历的时间较为漫长,由于存在天然损耗、币价不足额、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纸币——纯信用货币开始出现,纸币不仅节约了发行成本,也克服了贵金属货币携带不便等难题,极大促进了近代史的贸易发展,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也成为可能。

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品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 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式,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式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数字货币不是电子货币的替代,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关于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来看,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泛指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的法定货币,它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亦称虚拟货币,是由开发者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一个虚拟社区的成员间流通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等。

广义数字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的货币,如虚拟世界中的 游戏 币;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货币发展形态。2020 年疫情以来,以“新投资、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主要特点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 社会 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而数字经济领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增长16%和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电子商务服务投资同比增长 。

在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考验之后,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提速快速发展时期,亟需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商业、制度等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通过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生产力,而数字货币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是为了迎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是其具体的货币发展形态。

数字货币建立在复杂网络理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充分体现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点,实现底层数字货币,中间层数字金融账户体系,覆盖了央行支付体系、商业银行、非银机构等垂直化总分账户体系,同时实现了各国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的互联互通,顶层数字身份验证体系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传统货币体系向数字货币体系的转变。

最早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 DavidChaum 创立了 DigiCash,同时推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E-Cash 和 cyberbucks,这两种系统均基于 Chaum 的盲签合约建立的,能保持用户匿名且身份难以被追踪。但当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终得以失败告终。

1996 年,著名肿瘤学家 Douglas Jackson 发起了有真正黄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欢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数百个国家吸引超过 500 万个用户。不幸的是,后来平台持续遭遇黑客攻击并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钱交易,该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这一种通用数字货币,能够提供广泛的点对点的付款解决方案,涵盖互联网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数幸存的尚未加密的数字货币之一。时至今日,该货币仍被数百万人广泛的使用和接受。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转换为法定货币,如卢布,美元,英镑,甚至比特币。

2008 年 11 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并发布著名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文中首次出现区块链,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础上,建立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体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币正式诞生。比特币是一种 P2P 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采用开源的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这使得破解网络几乎成为不可能;另外,其点对点的传输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此后,比特币系统逐渐成熟,官方又陆续发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币(ether)诞生,它基于以太坊技术衍生出的一种虚拟加密货币,是目前仅次于比特币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以太币以区块链为基础,跟比特币类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开源智慧合约(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区段链平台,双方达成合约条款就能执行。2010 到 2014 年间,比特币多节点挖矿和点点币( PPcoin)诞生,在采矿方面发挥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虽本质上不具备货币职能,但已对现行的货币与金融体系构成了巨大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央行正在积极研发或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数字货币的概念,英格兰银行( BOE)2014年发布的报告明确以分布式账本技术(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为数字货币的分类标准,一类是加密数字货币,即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生成的数字货币,并指出比特币是史上第一个加密数字货币;

另一类是非加密数字货币,以瑞波币为典型代表;随后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加密货币,根据存在形式是否基于央行账户,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账户和央行数字货币。根据国际清算银行( BIS)提出的“货币之花”模型,明确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即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数字形式的中央银行货币,且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存放的数字资金。

▲“货币之花” 模型

数字货币与政府的关系相当复杂,各国政府既恐惧又好奇。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讨论、实验和试点将持续进行,因为如果有经济体开始使用数字货币,那将在全球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各国经济体都将越来越重视这种新的现象和新趋势。

1、美联储 Fe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可与美元进行等价兑换(即汇率是 1:1)。该货币协议与比特币有诸多相似之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个用户(美联储)拥有特殊权限,能够随意创建和撤销账簿使用权。二是发行数量不像比特币那样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规则,而是可以像现金一样调整发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个基于分布式账簿的大额支付系统, CADcoin 是在这个系统中使用的货币。近日在卡尔加里的内部介绍会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们正在开发的电子版加元—CAD-Coin。这项代号为“Jasper”的创新初衷是帮助央行通过分布式总账 科技 发行、转移或处臵央行资产。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银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 TD 银行及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均参与了该项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项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渐转型为“无现金 社会 ”。数据显示,自 2009 年以来,瑞典纸币及硬币的数量已经下降了 40%,居民更倾向使用银行卡、智能手机和电子钱包来处理日常的各种交易。随着现金使用量持续减少,瑞典央行尝试为民众提供一种不通过零售银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须能够用于小额购买。由于目前尚未确定使用哪种技术, eKrona 有两种可能的形式,一种是存款货币单位(即个人直接在央行开户,而非在商业银行开户),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海外各国或组织数字货币的最新动态

每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体制不同,是否需要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利率这一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海外各国又不想失去在数字货币占得一席之地的机会,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规也是经常变换,时宽时严。

国际清算银行 。2015 年 11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DigitalCurrencies》报告,详细介绍了数字货币作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响等内容;2018 年 3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的报告,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了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17 年 6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 科技 行业发展的报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针对如何有效监管分布式账本技术( DLT)及以其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提出了建议。201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和 20 国集团 G20 共同发布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提出要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

英国 。英国的财政委员会对加密算法进行了评估,认为他们目前不会对英国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然而,加密算法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任何购买加密算法的人都应该准备好丢掉所有的钱。

日本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日本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可谓是非常积极。从去年开始,日本就免除了数字货币交易的消费税,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和货币属性。2017 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厅( 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 FSA 的牌照授权。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 科技 “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的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多家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 WBF EXCHANGE 就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关于支付服务经营牌照的豁免企业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已取得豁免期内的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和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列。

关于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豁免许可,包括币安、 OKCoin、 BitStamp、币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达牌照前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泰国 。为了更好的监管数字货币行业, 2018 年 6 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宣布为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开始实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亚 。由于金融犯罪不断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亚通过了《财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过了《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确了数字货币并不是货币资产,而是价值的电子表现形式。提供数字货币交易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监管牌照与准入许可。交易所应根据反洗钱/CTF框架下的制度标准,对业务进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违规者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镑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镑罚金。

海外央行数字货币实践的启示 :

1)、 央行应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从与现有金融体系的链接中获得合法性的外表,这是其明显的特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央银行的监管应该加强, 将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相分离,确保数字货币没有寄生在实体货币上。

中央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挥“数字前线”的监管作用,禁止商业银行做出充当“比特币自动取款机”的不道德行为,同时,不允许这些数字货币与整个金融体系现有的基础设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统正常运行。

2)、 技术方面需要加强。应适当地采用数字货币的新技术,来改进国家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支付方面。新兴国家中央银行可能会从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实施中获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财务流程和技术系统不是很高效,可以通过实施数字货币或其他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来实现更大的金融包容性,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消费(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层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现金业务完全电子化之后,用户转场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渠道,那么银行之前的硬件渠道建设也将面临转型的考验。

3)、做好应对冲击的准备。数字货币由于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传统的货币,但其一旦全面发行,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难以预测的。因此,央行必须积极做好技术进步对金融冲击的相关准备。同时,披着合法外衣的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机构和基础设施上,可能形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中央银行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做好数字货币带来的各种风险应对工作,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数字货币及相关技术的发展。

2、 国内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人民币作为中国通行流通的央行货币已经历经 71 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已经逐步实现电子化,迈入 时代。流通在银行等金融体系内的现金和存款早已通过电子化系统实现数字化,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大规模普及,让流通中的现钞比重逐渐降低。现在国人日常消费几乎不需要使用现钞。移动支付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快速便捷的支付体验。人们开始畅想未来的“无现金 社会 ”,中国也成为最接近无现金 社会 的国家之一。

但中国的移动支付更多是商业驱动,是一种货币的电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人民币” 。从贵金属到纸币替代贵金属充当货币,再到未来的数字化货币,是经济和 科技 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随着网络通讯技术日益发达、 社会 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与活跃,加上民众购物消费习惯的变化及对货币流通安全性的考虑,人们越来越趋向于使用电子银行、电子支付而不愿携带纸币,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纸币更快捷、低成本的数字化货币媒介工具,是顺应时代发展之必需。

中国人民银行从 2014 年开始成立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至今已有五年。当前央行数字货币( DC/EP)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央行-商业银行/-货币使用者”双层运营、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当前我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处于内测阶段, DC/EP 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投放体系以及“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 DC/EP,“两库”是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 DC/EP 的发行与回笼,之后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三中心”则是 DC/EP 发行与流通的技术保障,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其中,登记中心负责记录发行、转移和回笼全过程的登记;认证中心负责对 DC/EP 用户的身份进行集中管理,这是 DC/EP 保证交易匿名性的关键;DC/EP 的一个关键是在于反洗钱、反偷税漏税和反恐怖融资等做出较大改进,大数据中心通过对于支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利用指标监控来达到监管目的:

▲“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我国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可以说,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不仅是顺应货币演进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人民币主权地位的重要举措。具体来看:

1、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 。由于纸币的发行、运输、存储等各个过程均耗费人力和物力,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币无纸化可以节省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便利。

另外,传统纸币不记名的特点使得监管机构无法掌握纸币的使用流通情况,利用纸币进行偷逃税、洗钱等经济犯罪是现实中无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实行可控匿名,在保证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同时,当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数字货币的来源可追溯。因此,能够有效打击洗钱、逃漏税等违法行为,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数字货币具备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质均是传统纸币所不能比拟的。正如纸质货币最终替代了金属货币一样,货币无纸化也是大势所趋,是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等已经实现了 M2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而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替代传统的纸币,可以实现 M0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当然,所有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货币无纸化也将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漫长过程,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选择推出部分数字货币,替代部分纸币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货币体系的不利影响 。20 世纪 70 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货币发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经济能力使美元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但美元在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过程中,美国获取了诸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能给其他国家经济造成各种负面影响,最明显的例子即美国可以通过发行美元向世界征收通货膨胀税。

而且,当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统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国一家独揽, 不论是美元、欧元、日元还是人民币,美国都可以实时获取各国货币的资金交易信息,美国利用该金系统对许多国家和企业进行制裁的行为屡见不鲜,欧洲与其他国家怨声载道。目前,除了中国之外,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在研究如何构建数字货币支付网络,以推动“去美元化”进程。

3、保护货币主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发布 Libra 白皮书,试图打造一种超主权的“世界货币”。Libra 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以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为储备资产,为Libra 稳定币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币值波动风险,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中,一篮子货币中美元占50%,欧元占 18%,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分别占 14%、11%和 7%,但是没有人民币。

由于 Facebook 在全球拥有 23 亿的用户,若 Libra 成功被广泛使用,Libra 跨境资金流动将不受限制,这也意味着在非储备国家可以随意使用 Libra 进行支付,那么,非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主权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对于中国而言,人民币和外汇管理均会受到冲击,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将受阻。因此,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便是应对 Libra 的重要举措。

如今,各种新的支付手段正在兴起,现金使用量急剧下降、私人发行货币泛滥。为了维护金融稳定、提高支付系统效率、扩大金融普惠性,世界各国央行积极 探索 、评估甚至试行CDBC。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涉及公众、商业银行、央行等多元主体,需满足隐私性、安全性、合规性等多重目标,其设计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需要谨慎研究及评估。CDBC对经济、 社会 和国际关系有哪些潜在影响,存在哪些安全风险;CDBC系统设计中有哪些技术挑战,与新技术又有哪些结合机会;以及如何制定合适的法律政策缓释新技术和金融系统变革的潜在风险,平衡创新和监管要求是各国央行普遍关心的问题。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发布的报告《央行数字货币设计中的政策和技术考虑》为上述问题提供启示。

一、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与风险

CBDC目前尚无统一定义,通常指由中央银行以电子形式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各国央行发行CBDC的动机主要包括提高支付效率、维持货币体系稳定、扩大金融普惠性,以及规避洗钱等非法活动。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和风险包括:

1. 潜在收益

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包括:降低货币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稳定性,如实现即时付款;将更多经济活动纳入税收区间从而扩大税收基数,限制逃税行为;利用数字交易的可追溯性减少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行为;可推出诸如名义负利率等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发展金融普惠,扩大金融服务人群范围等。

2. 潜在风险

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风险包括:加速银行体系去中介化;若政府不当介入将阻碍私营部门创新,但缺少央行统筹,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和不兼容的问题;若缺少配套的监管措施,金融创新可能带来财务风险;存在新数据形式的隐私泄露隐患;系统可能存在技术漏洞影响信息安全;交易汇率波动风险和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可能增加等。

二、 CBDC设计 的主要内容 和 面临的技术挑 战

报告从分类账基础结构、账户和身份管理、数字钱包、隐私和透明度、智能合约、安全硬件六个方面介绍了CBDC设计的主要内容,以及面临的技术挑战和机会。

1. 分类账基础结构

CBDC的设计重点是保证信息安全性,通常包括机密性(不泄露信息)、完整性(正确存储并计算)和可用性(迅速响应)。保证信息安全性依赖于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系统设计。其中,分布式系统主要包括分布式分类账,及使用状态机复制或共识算法来协作维护交易 历史 的一组设备。去中心化系统指不受单个中央机构的控制的复合设备组成的系统,通常包括角色分离(不同角色负责不同流程)、信任分散(一个角色由多个机构担任,每个机构只服务一部分用户)和阈值信任(需多个授权机构集体授权)。基于分布式分类账的中心化程度可将其分为集中分类账、集中但可验证分类账、半集中分类账以及去中心化分类账等几种类型。集中式或半集中式分类账有利于央行管控和故障修复,但可能存在私人篡改和信息泄露,不利于公众信任。报告指出,基于信息安全性及隐私的综合考虑,中央银行应保持控制、改变或重置交易的能力,因此集中但可验证的分类账是一种可行方案。

2. 账户和身份管理

谁负责管理账户和验证身份是CBDC设计中的首要问题。潜在管理方式包括使用加密货币账户的形式避免统一管理,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和央行将管理任务委派给商业银行。数字身份验证方法包括在线视频验证、验证身份代理信息、生物特征识别、通过 社会 信任网络以及自主选择身份证明等。报告比较分析不同的管理者和身份验证方法,指出采用两层体系结构、由中央银行授权商业银行进行账户管理较为合理,但需要提供合适的激励措施以推动管理者在保护账户隐私和安全方面的创新;已有的通过在线视频、生物特征识别、 社会 信任网络以及自主提供证明等进行身份验证的方式在安全性上仍有较大不足,无法应用于CBDC等金融场景。

3. 数字钱包

数字钱包是用户与CBDC交互的软件应用程序,需重点考虑用户认证、交易认证和用户界面三方面的设计内容。目前在克服单点故障、密钥存储管理和保护交易隐私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技术挑战。

4. 隐私和透明度

隐私和透明度之间存在天然对立。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不承担保障金融稳定及预防犯罪活动等职能,但CBDC需要在为用户提供适当的隐私保护的同时,还为审计和执法部门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追踪资金流向、打击犯罪。报告指出,中央银行应基于本国文化环境选择合适的中间立场,构建一个兼顾隐私保护和执行合规性的系统。相关可用技术包括零知识证明、隐私保护监视等,但总体上均有局限性。

5. 智能合约

数字货币可以借助智能合约实现功能扩展,但可能存在编码错误、黑客攻击等潜在风险,在程序分析与验证、实现交易可逆和可修订、处理并发交易等方面存在技术挑战,需要对智能合约语言加以限制。报告指出,采用两层架构的CBDC设计可能较为有效,即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通证,商业银行维护数字钱包并定义智能合约语言。但这涉及链到链的资产转移,因此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致力于制定跨链的互操作性协议。

6. 安全硬件

“安全硬件”通常指旨在保护数据和计算结果的计算环境,可用于执行安全的应用程序,并保护数据和执行过程与其他不受信任的计算平台隔离。报告介绍了可信的执行环境(TEE)、外部安全硬件模块(HSM)等代表性应用,指出目前安全硬件技术存在侧道攻击、物理篡改、必须隐性信任供应商、易被完全破坏等问题,作为其他保护技术的补充和系统增强工具更为合适。

三、 CBDC设计需考虑的法律因素

报告介绍了CBDC设计中应考虑的管辖权、合规性、隐私保护、处理错误或欺诈性交易、留置权、可追溯性、税收等一般法律问题和已有规定。

管辖权方面, CBDC的特定法律要求取决于辖区,须纳入其本国法律体系;

合规性方面, 主要考虑现有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AML)法中的一般禁止条例(如美国《洗钱控制法》)、报告披露要求(如美国《银行保密法》)以及反规避规则是否适用于CBDC,审慎选择弱身份验证、不可追溯等与AML法规不相容的技术设计;

隐私方面, 主要考虑用户隐私和执法需求间的平衡,参考现有隐私法对允许金融机构披露客户信息条件的规定,通常包括目的限制、披露对象限制、数据格式限制等;

处理错误或欺诈性交易方面, 主要考虑如何防止和纠正错误交易,包括委托代理问题、冒名授权问题以及纠正非故意错误,要求CBDC保留管理员的修改权、有适用法律和验证合法命令的接口并能将系统状态及时上报;

留置权方面, 考虑如何将CBDC及相关的数字资产视为抵押品,及如何创建、收回及取消留置权的问题;

税收方面, 主要考虑如何定性CBDC并明确其税收分类,及作为税收基数的CBDC价值评估方式的问题。

CBDC设计需要考虑现有法律的限制,同时特定法律要求需要仔细考虑CBDC中的技术规定,这可能会推动支持性立法。目前,混合两层CBDC设计最容易满足现有法律要求,即商业银行作为用户和CBDC之间的主要接口,为个人和实体管理数字钱包和相关交易,但其无法确保个人账户隐私,并可能存在不同接口不兼容等技术问题。

四、相关实践

报告概述了Libra及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设计,以为CBDC设计提供用例参考。

1. Libra

Libra是由Facebook领衔的Libra协会准备发行的一种尚未得到监管许可的数字货币,对各国构建CBDC起到助推作用。Libra计划生产针对单一货币的稳定币,使用1:1的真实资产作为储备、担保(称为Libra储备资产),有限承诺使用者可以将持有的Libra随时兑换为当地法定货币;Libra协会还将创建一种针对特定平台的加密货币,称为≋LBR,与单币稳定币的组合存在固定比率,通过智能合约进行管理,旨在用于跨境结算。目前其核心技术包括拜占庭容错(BFT)分类账区块链、Move编程语言以及共识协议LibraBFT等。

2. 数字人民币

中国是第一个试验主权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其数字人民币(DC/EP)拟作为替代现金的法币,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两层架构。DC/EP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发行与回笼;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DC/EP还采用“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DC/EP,“两库”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三中心”指DC/EP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此外,中国有关数字货币的专利包括将用户和银行分层设置访问权限的“可控制的匿名”、分级账户命令控制架构以及加入了安全硬件技术的数字钱包等。

报告最后指出,CBDC的潜在收益和风险非常复杂,其设计应综合考虑财务、法律和技术方面的因素,每个国家应考虑本国在这些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初始条件,判断引入CBDC的潜在利益是否超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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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丨 全球经济与发展项目工作论文

发行数字货币的影响论文研究

虚拟货币和BTC这种数字货币是两回事,不管从技术上和信誉上。数字货币可以理解为是个人机构造就出去,并没有国家信用。而虚拟货币并不是造就、是生产制造。由于每一分钱的虚拟货币就相当于一分钱rmb,并且它是由我国政府为融资担保的。这是人民币的另外一种方式而已。现在可以把rmb分为三种方式了:钱币、钞票、电子器件币央行的虚拟货币大特性.双离线支付:

只要你的手机有电并配有数字钱包,不用有数据信号,不用有互联网,所以不管是在公海,或是在飞机上和没有网络的别墅地下室,只需手机上一碰就可以完成付款。数字货币是货币,以国家信用做背诵,因此它不会破产倒闭,但是支付宝钱包,微信和银行业都是有很有可能倒闭的。此外,货币付款,只需开通虚拟货币就不可以回绝。这也是支付宝钱包和微信等支付手段做不到的,

由于店家可以不接纳支付宝钱包和微信付款,如今还能够收现钱,将来就只能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本来就是数子手机银行,可以理解为人民币纸币的智能化,所以不需要关联一切储蓄卡和帐户。支付宝钱包和微信务必银行卡绑定,因为它们的清算最终是通过银行开展完成的。对于弊端,很有可能取决于此数字货币是非区块链技术的,及其主要有以下四点:一、需要大量建设成本方可可以发售在电力利用效率下边时,

付款交易手续费会上升,再加上支付受权被缓解,不能拓展其付款量;跨境交易还需货币交换;对于人民来讲存在很多遗失根据token的虚拟货币或数字货币。汇总: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相对于我国而言,其好处是可以对交易流程精确追溯、对现金流的监管更及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流回现钱、节省印钞成本费、全方位创建社会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对合规管理反偷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跟踪更精准;但对群众而言,是能够开展离线支付、防电信。

央行通过数字货币的发行,预期可能会减少1万亿的纸币发行,可以节约的资源也是很大的。其次,数字货币跟纸币最大的优势在于可监控。央行可以通过分析货币的流通来进行更精准的监控,再想通过现金交易来偷税漏税就会变难,同样通过现金流转洗钱、非法交易都会变难。理论上,有了数字货币,假币也会大量减少。数字货币带来的影响可能会很深远货币数字化带来的影响也是蝴蝶效应层面的,因为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我们可以从反逃税作为一个切入点展开讲讲。在现有货币体系下,如果企业将大部分的交易通过现金进行,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要进行监管需要付出的成本是比较大的。而如果全面数字化后,任何一家企业的所有交易都会被记录在案。也就是说,利用大数据工具,税务部门可以做到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与企业无所遁形。按照目前税改”扩大税基,减少税率“的思路,如果通过数字货币将所有需要纳税的个人和企业都纳入进来,我们的税基就会大幅扩大,单个企业的纳税负担也就会下降。除了税务上的影响,在反洗钱、反非法交易上,货币数字化都能带来不少正面效应,这些效应叠加后,对改进整个社会的运转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2020年4月,央行数字货币在工、农、中、建四大行内测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透露了法定数字货币已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

数字货币测试进度的加快意味着数字货币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正式进入商用,数字货币在改变货币体系的同时,可能对银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本文首先介绍央行数字货币的基本概况,而后探究其对宏观政策机制及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

一、央行数字货币概述

(一)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

央行数字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一种法定数字货币,全称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对应的英文缩写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实际上是一种电子现金,是纸币的数字化形态,其功能属性与纸币完全一样,具有价值特征。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特点

属于流通中现金,而非银行存款

现有货币体系主要可分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现金,M1包括M0和单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储蓄存款和单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纸币一样,对应M0,即流通中现金。

2.商业银行无需为DCEP支付利息

由于DCEP属于M0,并非银行储蓄,故不计利息,DCEP持有人也无法获得利息。

具有无限法偿性,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发行,国家信用背书使其具有官方赋予的价值特征,因而具有稳定性和无限法偿性。

不需要银行账户和网络即可实现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现有的银行卡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采取的是账户紧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采取的是账户松耦合的方式,即脱离银行账户,在双方数字钱包间实现资金转移。DCEP依靠一个公共账本记录持有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公钥地址与数字货币DCEP的对应,数字钱包通过其存储的私钥操作公共账本内的转账。

DCEP可以脱离网络实现终端到终端的支付。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务商的场景下依托网络完成从终端到远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数字钱包间直接实现DCEP互转,本质只是记录操作指令,最终仍需在触网后上传到账本上执行才算完结。

具有可控匿名性

银行和商家需要经过客户允许才有权限查看用户的交易记录及信息,这种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护了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笔货币交易的流转信息,打击洗钱、匿名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

1.减少纸钞发行成本

由于数字货币只是一串数字代码,无论是生产还是流通,都不会再产生任何费用,并且具备较强的防伪功能。

2.移动支付普及,现金使用频率大幅降低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交易场景,均已实现了移动支付,挤占了传统现金的使用空间。DCEP与其它移动支付方式相比并无本质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异化特点。

3.有利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

传统的现金交易的匿名化,给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带来诸多麻烦,而数字货币的唯一标识性,方便监管部门回溯整个资金融通链,以便进行更有效的监控。

4.维护货币主权和法币地位

国内外一些金融中介机构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私人数字货币,严重影响了我国主权货币的使用,正在渗透和分流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发行DCEP能够在中央银行层面形成统一的基于国家信用的数字货币,既实现了纸币时代国家信用的延续,也顺应了货币数字化的潮流。

5.优化现行货币支付体系,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通过发行数字货币,可减少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赖;同时,使央行可以全程监控货币的流转信息和投放领域,提高货币流通市场监测-统计-评估-政策制定的效率,减少货币政策传导滞后性。

(四)央行数字货币与传统支付方式的区别

与传统纸质现金相比,DCEP具有 无需找零、易保存、易统计计算、不易丢失 等优势;与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还具有以下特点:

信用保证

银行账户

离线支付

结算主体

消费记录

央行数字货币

国家

可无银行账户

央行货币结算

可控匿名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备付金

需要银行账户

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

容易追踪

乘公交车扫码、乘地铁扫码、支付扫码……人们的生活已进入电子支付时代,但这些软件都是不通用的。这一点在未来数字货币推行后,将有极大改观。另外,目前的移动支付会留给商家一些“痕迹”,购买后商品后,商家会依据大数据向消费者智能推荐相关商品。而DCEP所具备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费者在付款后,除经货币当局授权外,商家、银行、第三方平台均难以追踪其消费记录。这样既能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也能减少商家对客户的不当营销。

从本质上看,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仅仅是对目前人民币结算方式的电子化改进,而央行数字货币是对人民币现钞的替代。

(五)数字钱包

数字钱包是容纳数字货币的“容器”。尽管央行对数字钱包的解说少之又少,但从目前网传的截图看,该APP包括“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碰一碰”(类似于NFC的近场支付功能)几项功能。用户可以很方便地将银行资金兑换为数字人民币,所兑换的数字货币还会显示出来源银行,以便用户进行资金动向管理。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宏观影响

(一)对货币派生机制的影响

DCEP的投放,类似于纸币的投放,采用“央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营体系,即由央行向商业银行投放,商业银行再向 社会 公众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众和企业,不参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

DCEP采用双层运营体系,意味着DCEP下的货币体系符合传统的信用货币派生机制。货币创造主体依然是银行和实体部门,央行只是起到调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传统基础货币的投放,对现金、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而言没有本质区别。

DCEP延续传统货币派生机制的同时,或在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两个方面对其产生影响:

将重构基础货币结构

(1)央行或将开设新的细分科目记录央行数字货币。 传统模式下央行基础货币结构分为两部分,一是货币发行,即央行印制的现钞;二是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缴存备付金后,央行将基础货币开设一个分项,即非金融机构存款。央行数字货币作为M0,既可以作为现金使用,也可作为存款准备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缴存的备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测,未来央行基础货币科目或将开设新的细分项来专门记录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备金、非金融机构存款科目下分别再设置DCEP子科目。

(2)或将对货币流通模式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对于银行间市场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着金融机构同业结算选择使用传统支付方式的倾向下降,而使用DCEP进行同业清算/结算的倾向提高。其次,对于企业和零售业务而言,由于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将以现金的形式保存在企业和个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现金将增加,而商业银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结存资金将减少。

将从正反两方面影响货币乘数

(1)银行持有超额准备金的动机下降,导致货币乘数提高。 由于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减少了在途资金量,用DCEP进行清算可以降低对清算账户资金的依赖,从而导致货币乘数提高。

(2)现金漏损率增大,导致货币乘数降低。 现金漏损指客户从银行提取现金,从而使一部分现金流出银行系统,现金漏损与存款总额之比称为现金漏损率。出现现金漏损会减小银行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于保存的特性或将提高企业和个人持有现金的可能性,从而提高现金漏损率,导致货币乘数减小。

DCEP大规模推广后,货币乘数到底是提高还是下降取决于上述两种力量的对比。

(二)对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

可以提供新型价格工具

理论上商业银行无需对用户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对用户持有的DCEP计息,则DCEP利率可作为新型价格工具,特别是若央行对DCEP 计负 息,甚至可用来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对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准备金利率,对个人持有的现金则无法付息。DCEP推出后,可以对个人手机中持有的“现金”进行计息。例如,对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DCEP支付利率,该利率类比于超额准备金利率;对个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为DCEP详细记录了持币所有者的“现金”,逻辑上央行可以针对不同持币者进行差异化的利率定价,这提供了一种类似于定向降息和定向降准的新型价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现金总是资产配置中一个备选方案,而现金在传统货币体系下名义利息为零。因此,在当前货币体系下,即使货币当局制定了负利率的货币政策,人们也总是可以通过持有现金来规避负利率政策带来的影响。而一旦数字货币这类现金的名义利率为负,则人们将无法通过持有此类现金来规避负利率政策的影响,这将提高负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规模应用后,若央行对用户持有的DCEP负向计息,人们也不得不持有DCEP,这使得负利率成为可能,从而达到央行通过负利率政策刺激经济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只是阐述了DCEP作为实施负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实施负利率,取决于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及所处经济状态。

有助于提高调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踪并控制资金流向,有助于央行开展更有效的结构调控。

传统的现金体系下货币政策侧重于总量调控,结构性调控功能较为薄弱。央行的宽货币政策向宽信用传递,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传导中介。央行对信贷投放的结构调控往往效率较低,若市场定价机制失灵,则信贷结构往往偏离最优状态,即信贷不能有效的传导至需要的企业和个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资金流向。基于DCEP这一特征,央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可达成更具灵活性的资金定价,从而激励银行在信贷结构上回归最优状态。例如,央行可针对不同的银行信贷资金流向,根据其风险情况制定不同的流动性价格,从而规避银行因无法追踪资金流向而产生的风险考核激励问题,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测性和效率。

可以降低监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对于央行而言,对客户交易信息的记录更为便利,从而降低央行监管成本。

传统监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如果需要获取统计指标、财务报表数据,通常采用现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成本较高、时效性较弱。尤其是追踪一笔特定资金的具体流向,则必须获取资金流转途径的所有账本。DCEP全面记录了交易信息,意味着央行DCEP系统记录了数字货币权属、交易流水等详细信息,无需再额外获取账本即可了解资金流向,从而大幅降低了监管成本。

三、央行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

(一)DCEP将影响银行活期存款规模、增加吸储成本

对居民而言,不论是定期存款、理财产品,还是货币基金,赎回和提取总是面临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业和个人始终愿意持有一定数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规模推广后,企业和个人有可能将银行活期存款兑换成DCEP,将部分资金沉淀在数字钱包中。换言之,有可能是DCEP对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仅对现金形成替代。由于DCEP是央行的负债,而非银行负债,DCEP的推广可能导致银行活期存款“脱媒”。此外,银行存款与DCEP的转换较为便捷,可能导致存款的稳定性降低。银行为了稳定活期存款来源,负债端存款利率或将上行。

(二)DCEP将影响支付结算业务规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机构侧重小额零售支付服务,银行经营的清算结算业务中,为银行同业及企业间提供的大额支付清算业务,可能是其具备一定优势的领域。若未来DCEP仅替代小额零售支付,则商业银行大额支付清算结算规模不会受到太大影响。然而根据目前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数字货币也可应用于大额支付清算场景。例如,银行可在DCEP业务库之间转移资金,业务库发挥了同业清算账户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广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规模。

(三)DCEP数字钱包将提高客户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时代,银行APP的应用场景较少,使用频率较低,DCEP的推广或将改变这一现状。在双层运营体系下,DCEP数字钱包的推广,将提高银行客户使用银行APP的频率,从而提高客户黏性。同时,银行可以通过建立开放平台,聚集合作伙伴,让最终用户可以通过不同介质、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费中使用数字钱包的服务。商业银行可以抓住该机会获得活跃流量,增加客户数量,发展开放银行服务。

(四)DCEP将有助于提升银行运营效率

数字货币减少了纸质货币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银行的运营效率。一方面,DCEP作为电子化交易手段,将大幅降低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为电子化贮藏手段,将大幅降低商业银行在现金整点调运以及保管环节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没有折旧,不需要物理空间储存,也不需要空间上的调运,将大幅降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成本,提高商业银行运营效率。

四、结论

总体来看,央行发行DCEP的潜在影响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从宏观层面来看,DCEP或将改变央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一方面,央行在负债端的“基础货币”科目中或开设新的细分科目记录央行数字货币;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广后或对传统的M0、超额准备金、第三方机构备付金规模产生影响。同时,DCEP可以作为一种新型价格工具,提高宏观调控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从微观层面来看,DCEP对银行经营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过数字钱包提高客户黏性,借助DCEP的电子化贮存手段提高运营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负债成本,降低支付结算业务规模。

(李峰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胡浩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作者介绍:芝加哥大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

看点: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数字货币要来了。

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据新华网消息,目前数字人民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东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也就是说,如果顺利的话,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也许能“一睹芳容”。

其实,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 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钞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 DC/EP)的研发,并于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营;2019 年央行在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 DC/EP)研发步伐 。

那么,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本期的智能内参,我们推荐国海证券和新时代证券关于数字货币的两份研究报告,揭秘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逻辑。

1、数字货币原理及各国发展状况

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 阶段 。货币是人类发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物物交换、金银本位制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交易效率极低,供需耦合难度较大,缺乏统一价值衡量标准,极大限制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贸易范围,因此逐渐被金银等贵金属所代替,这一交易体制在货币发展史上经历的时间较为漫长,由于存在天然损耗、币价不足额、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纸币——纯信用货币开始出现,纸币不仅节约了发行成本,也克服了贵金属货币携带不便等难题,极大促进了近代史的贸易发展,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也成为可能。

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品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 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式,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式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数字货币不是电子货币的替代,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关于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来看,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泛指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的法定货币,它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亦称虚拟货币,是由开发者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一个虚拟社区的成员间流通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等。

广义数字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的货币,如虚拟世界中的 游戏 币;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货币发展形态。2020 年疫情以来,以“新投资、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主要特点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 社会 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而数字经济领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增长16%和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电子商务服务投资同比增长 。

在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考验之后,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提速快速发展时期,亟需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商业、制度等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通过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生产力,而数字货币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是为了迎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是其具体的货币发展形态。

数字货币建立在复杂网络理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充分体现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点,实现底层数字货币,中间层数字金融账户体系,覆盖了央行支付体系、商业银行、非银机构等垂直化总分账户体系,同时实现了各国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的互联互通,顶层数字身份验证体系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传统货币体系向数字货币体系的转变。

最早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 DavidChaum 创立了 DigiCash,同时推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E-Cash 和 cyberbucks,这两种系统均基于 Chaum 的盲签合约建立的,能保持用户匿名且身份难以被追踪。但当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终得以失败告终。

1996 年,著名肿瘤学家 Douglas Jackson 发起了有真正黄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欢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数百个国家吸引超过 500 万个用户。不幸的是,后来平台持续遭遇黑客攻击并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钱交易,该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这一种通用数字货币,能够提供广泛的点对点的付款解决方案,涵盖互联网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数幸存的尚未加密的数字货币之一。时至今日,该货币仍被数百万人广泛的使用和接受。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转换为法定货币,如卢布,美元,英镑,甚至比特币。

2008 年 11 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并发布著名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文中首次出现区块链,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础上,建立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体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币正式诞生。比特币是一种 P2P 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采用开源的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这使得破解网络几乎成为不可能;另外,其点对点的传输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此后,比特币系统逐渐成熟,官方又陆续发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币(ether)诞生,它基于以太坊技术衍生出的一种虚拟加密货币,是目前仅次于比特币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以太币以区块链为基础,跟比特币类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开源智慧合约(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区段链平台,双方达成合约条款就能执行。2010 到 2014 年间,比特币多节点挖矿和点点币( PPcoin)诞生,在采矿方面发挥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虽本质上不具备货币职能,但已对现行的货币与金融体系构成了巨大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央行正在积极研发或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数字货币的概念,英格兰银行( BOE)2014年发布的报告明确以分布式账本技术(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为数字货币的分类标准,一类是加密数字货币,即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生成的数字货币,并指出比特币是史上第一个加密数字货币;

另一类是非加密数字货币,以瑞波币为典型代表;随后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加密货币,根据存在形式是否基于央行账户,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账户和央行数字货币。根据国际清算银行( BIS)提出的“货币之花”模型,明确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即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数字形式的中央银行货币,且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存放的数字资金。

▲“货币之花” 模型

数字货币与政府的关系相当复杂,各国政府既恐惧又好奇。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讨论、实验和试点将持续进行,因为如果有经济体开始使用数字货币,那将在全球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各国经济体都将越来越重视这种新的现象和新趋势。

1、美联储 Fe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可与美元进行等价兑换(即汇率是 1:1)。该货币协议与比特币有诸多相似之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个用户(美联储)拥有特殊权限,能够随意创建和撤销账簿使用权。二是发行数量不像比特币那样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规则,而是可以像现金一样调整发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个基于分布式账簿的大额支付系统, CADcoin 是在这个系统中使用的货币。近日在卡尔加里的内部介绍会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们正在开发的电子版加元—CAD-Coin。这项代号为“Jasper”的创新初衷是帮助央行通过分布式总账 科技 发行、转移或处臵央行资产。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银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 TD 银行及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均参与了该项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项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渐转型为“无现金 社会 ”。数据显示,自 2009 年以来,瑞典纸币及硬币的数量已经下降了 40%,居民更倾向使用银行卡、智能手机和电子钱包来处理日常的各种交易。随着现金使用量持续减少,瑞典央行尝试为民众提供一种不通过零售银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须能够用于小额购买。由于目前尚未确定使用哪种技术, eKrona 有两种可能的形式,一种是存款货币单位(即个人直接在央行开户,而非在商业银行开户),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海外各国或组织数字货币的最新动态

每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体制不同,是否需要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利率这一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海外各国又不想失去在数字货币占得一席之地的机会,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规也是经常变换,时宽时严。

国际清算银行 。2015 年 11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DigitalCurrencies》报告,详细介绍了数字货币作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响等内容;2018 年 3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的报告,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了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17 年 6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 科技 行业发展的报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针对如何有效监管分布式账本技术( DLT)及以其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提出了建议。201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和 20 国集团 G20 共同发布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提出要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

英国 。英国的财政委员会对加密算法进行了评估,认为他们目前不会对英国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然而,加密算法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任何购买加密算法的人都应该准备好丢掉所有的钱。

日本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日本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可谓是非常积极。从去年开始,日本就免除了数字货币交易的消费税,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和货币属性。2017 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厅( 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 FSA 的牌照授权。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 科技 “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的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多家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 WBF EXCHANGE 就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关于支付服务经营牌照的豁免企业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已取得豁免期内的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和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列。

关于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豁免许可,包括币安、 OKCoin、 BitStamp、币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达牌照前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泰国 。为了更好的监管数字货币行业, 2018 年 6 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宣布为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开始实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亚 。由于金融犯罪不断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亚通过了《财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过了《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确了数字货币并不是货币资产,而是价值的电子表现形式。提供数字货币交易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监管牌照与准入许可。交易所应根据反洗钱/CTF框架下的制度标准,对业务进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违规者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镑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镑罚金。

海外央行数字货币实践的启示 :

1)、 央行应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从与现有金融体系的链接中获得合法性的外表,这是其明显的特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央银行的监管应该加强, 将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相分离,确保数字货币没有寄生在实体货币上。

中央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挥“数字前线”的监管作用,禁止商业银行做出充当“比特币自动取款机”的不道德行为,同时,不允许这些数字货币与整个金融体系现有的基础设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统正常运行。

2)、 技术方面需要加强。应适当地采用数字货币的新技术,来改进国家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支付方面。新兴国家中央银行可能会从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实施中获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财务流程和技术系统不是很高效,可以通过实施数字货币或其他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来实现更大的金融包容性,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消费(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层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现金业务完全电子化之后,用户转场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渠道,那么银行之前的硬件渠道建设也将面临转型的考验。

3)、做好应对冲击的准备。数字货币由于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传统的货币,但其一旦全面发行,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难以预测的。因此,央行必须积极做好技术进步对金融冲击的相关准备。同时,披着合法外衣的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机构和基础设施上,可能形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中央银行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做好数字货币带来的各种风险应对工作,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数字货币及相关技术的发展。

2、 国内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人民币作为中国通行流通的央行货币已经历经 71 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已经逐步实现电子化,迈入 时代。流通在银行等金融体系内的现金和存款早已通过电子化系统实现数字化,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大规模普及,让流通中的现钞比重逐渐降低。现在国人日常消费几乎不需要使用现钞。移动支付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快速便捷的支付体验。人们开始畅想未来的“无现金 社会 ”,中国也成为最接近无现金 社会 的国家之一。

但中国的移动支付更多是商业驱动,是一种货币的电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人民币” 。从贵金属到纸币替代贵金属充当货币,再到未来的数字化货币,是经济和 科技 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随着网络通讯技术日益发达、 社会 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与活跃,加上民众购物消费习惯的变化及对货币流通安全性的考虑,人们越来越趋向于使用电子银行、电子支付而不愿携带纸币,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纸币更快捷、低成本的数字化货币媒介工具,是顺应时代发展之必需。

中国人民银行从 2014 年开始成立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至今已有五年。当前央行数字货币( DC/EP)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央行-商业银行/-货币使用者”双层运营、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当前我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处于内测阶段, DC/EP 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投放体系以及“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 DC/EP,“两库”是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 DC/EP 的发行与回笼,之后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三中心”则是 DC/EP 发行与流通的技术保障,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其中,登记中心负责记录发行、转移和回笼全过程的登记;认证中心负责对 DC/EP 用户的身份进行集中管理,这是 DC/EP 保证交易匿名性的关键;DC/EP 的一个关键是在于反洗钱、反偷税漏税和反恐怖融资等做出较大改进,大数据中心通过对于支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利用指标监控来达到监管目的:

▲“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我国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可以说,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不仅是顺应货币演进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人民币主权地位的重要举措。具体来看:

1、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 。由于纸币的发行、运输、存储等各个过程均耗费人力和物力,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币无纸化可以节省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便利。

另外,传统纸币不记名的特点使得监管机构无法掌握纸币的使用流通情况,利用纸币进行偷逃税、洗钱等经济犯罪是现实中无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实行可控匿名,在保证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同时,当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数字货币的来源可追溯。因此,能够有效打击洗钱、逃漏税等违法行为,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数字货币具备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质均是传统纸币所不能比拟的。正如纸质货币最终替代了金属货币一样,货币无纸化也是大势所趋,是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等已经实现了 M2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而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替代传统的纸币,可以实现 M0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当然,所有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货币无纸化也将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漫长过程,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选择推出部分数字货币,替代部分纸币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货币体系的不利影响 。20 世纪 70 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货币发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经济能力使美元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但美元在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过程中,美国获取了诸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能给其他国家经济造成各种负面影响,最明显的例子即美国可以通过发行美元向世界征收通货膨胀税。

而且,当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统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国一家独揽, 不论是美元、欧元、日元还是人民币,美国都可以实时获取各国货币的资金交易信息,美国利用该金系统对许多国家和企业进行制裁的行为屡见不鲜,欧洲与其他国家怨声载道。目前,除了中国之外,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在研究如何构建数字货币支付网络,以推动“去美元化”进程。

3、保护货币主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发布 Libra 白皮书,试图打造一种超主权的“世界货币”。Libra 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以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为储备资产,为Libra 稳定币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币值波动风险,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中,一篮子货币中美元占50%,欧元占 18%,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分别占 14%、11%和 7%,但是没有人民币。

由于 Facebook 在全球拥有 23 亿的用户,若 Libra 成功被广泛使用,Libra 跨境资金流动将不受限制,这也意味着在非储备国家可以随意使用 Libra 进行支付,那么,非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主权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对于中国而言,人民币和外汇管理均会受到冲击,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将受阻。因此,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便是应对 Libra 的重要举措。

国际货币监管问题研究论文

现行国际货币体系被称为:牙买加体系,或“不成体系的体系”。相对于金本位或金汇兑本位制,其特征在于黄金非货币化、储备资产多样化、自由汇率合法化等。牙买加体系的缺陷:(1)储备货币管理复杂,而多种储备体系又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在多元化国际储备格局下,储备货币发行国仍享有“铸币税”等多种好处,同时,缺乏统一的稳定的货币标准,这本身就可能造成国际金融的不稳定;(2)汇率纪律荡然无存。汇率大起大落,变动不定,汇率体系极不稳定。其消极影响之一是增大了外汇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活动,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负面影响尤为突出;(3)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并不健全,各种现有的渠道都有各自的局限,牙买加体系并没有消除全球性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目前国际收支调节任务多落在逆差国家,牙买加体系并没有吸收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教训,建立制度来约束或帮助逆差国回复国际收支平衡。(4)由于储备货币多样化和汇率安排多样化,货币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来源点也多样化,但牙买加体系缺乏有效地主观或客观危机预警指标,从而使防范危机无从下手。牙买加体系自成立开始,国际市场上的大大小小危机此起彼伏,改革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不断,各种主张也都处于探讨阶段。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起源于国际金融过度创新及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监管。在牙买加体系下,老牌资本国家利用混乱的货币体系,发展出了一套利于自身、远离实体经济、发达的金融体制。美元利用其国际货币的地位,大征铸币税,捆绑全球经济。鉴于此,对于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主张有一部分方案认为应在现行的牙买加体系上进行调整和改造,增加其他币种的份额和SDR的作用;实施地区性检测和政策协调;建立有效的债务处理方案,防止债务危机等。也有一部分方案认为应成立新的更具约束力的国际金融协调机构,回归严格的汇率和国际收支纪律。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论文答辩

一、引言对于货币我们都不陌生,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货币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存放在银行的各种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如在途款项、本票,汇票等等。它也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了解了有关企业货币资金的概念,那么如何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进行管理呢?我认为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关键在于确定货币资金的预算及控制货币资金的收支。下面就具体的谈一下看法。我们都知道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业务都需要通过货币资金的收支来实现、完成。如销售产品、提供服务、购买材料、支付工资、开支费用、交纳税款、分配利润等等。所以说对于一个企业来讲货币资金是非常重要的。货币资金在企业的各项资金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正是由于货币资金的重要性。企业才应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二、确定货币资金的预算确定货币资金预算就是根据企业的产品生产、商品销售的计划与预测及其他有关活动的计划,客观合理地进行货币资金的预算。在确定货币资金预算时,一方面要尽可能准确地预测货币资金流量,合理安排存量,另一方面要科学管理货币资金的流量。(一)预测货币资金流量合理安排存量货币资金流量,包括货币资金流入量与流出量。在一定时期,企业货币资金流入量与流出量是不可能同时等量发生的,如果货币资金流出量大于流入量货币资金不足时,企业支付能力将很弱,难以保证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如果货币资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货币资金剩余时,企业支付能力将增强,但却会丧失部机会利润,由此而失去潜在的收益形成机会成本的上升。因此,企业应尽可能准确地预测货币资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编制货币资金预算,从而确定较为合理的货币资金余额,并及早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使用多余的货币资金或弥补货币资金的不足。一般而言,货币资金结余时采用有价证券投资的策略,资金短缺时采用短期融资策略,以充分发挥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一般情况下,企业几乎不可能做到实际货币资金存量总处于所定的理想水平。那么要合理地安排好存量,可以采用区域控制法。区域控制法实际上是将背离所定标准的差异分为正常差异与异常差异。对正常差异可不加调控,而对异常的差异则需采取一定措施加以调控。(二)科学管理货币资金流量企业尽管可以通过货币预算的编制来预测净流量,但仍然很难确定货币资金流量计划与实际的差别。因此,必须提高货币资金管理的效率,而这又要通过正确的控制货币资金流入与流出的方法来达到。尤其应当强调的是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消除一种有关货币资金的陈旧观念,即认为一个企业货币资金越充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就越有保障,从而企业的财力就越充沛,按照这种观念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虽然能保证所需的资金,但是生产的经济效益并未达到最佳水平。所以,企业在管理收入时在不影响未来销售的情况下,尽量加快收款的速度,从而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三、控制货币资金的收支控制货币资金的收支就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各项计划与预算时,控制好货币资金的收入与支出。要做好这方面,就要首先做好货币资金的日常控制,其次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也是十分重要的。(一)加强货币资全的日常控制1、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库存现金限额及现金收支的规定(1)遵守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是: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授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凡不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经济业务收支,都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用谎报用途的手段套取现金。(2)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企业附属单位也须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现金的,也应该定其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商业和服务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须根据日常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内。凡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一般不得从本企业收入中直接支付有关支出,也不能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和保存帐外公款。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即保证了企业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需要,又减少了库存现金的数额。此项规定对控制社会货币量的投放,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有一定的作用,所以应严格遵守此规定,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3)遵守现金收支的规定企业单位收入的现金,应在当日工作结束之前送存其开户银,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单位用于日常零星需要支付的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直接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也称坐支。之所以规定单位不准坐支现金,是因为单位擅自坐支将打乱现金正常的收支渠道,使银行无法了解单位现金收入的来源和支付的用途,不能对单位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2、做好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银行存款的管理关系到企业日常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正确及时地反映货币资金的周转状况,确定保证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根据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业务特点,采用适当便利的结算方法。制订相适应的手续和规定,是银行存款管理的重要工作。经办银行存款收付结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结算纪律,执行结算各项规定,保证结算业务按正常程序进行。银行存款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日常资金需要量作好预测,合理使用资金,既保证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又应极大地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其次,加强对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审核收付的合理合法性,掌握银行存款的结存情况,杜绝签发空头支票。在执行银行存款和结算业务的制度管理上,要从组织体制上落实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银行信贷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二)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企业应当强化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切实防止挪用、贪污、盗窃货币资金的行为发生,所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就显得比其他财产物资更为重要。1、加强以现金的内部控制对现金的内部控制一般要从对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和对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两方面着手。(I)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企业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经营业务,如产品销售或劳务提供。因此应当健全的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内部控制制度作为现金收入内部控制的基础。现金收人内部控制的主要关键在于现金结算与库存现金。主要应该控制以下几个要点:①签发收款凭证应与收款的职责分开,由二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②控制收据和发票的数量和编号应定期核对未使用的空白收据发票防止短缺。③建立收据发票的销号制度,将开出收据发票的存根与已入帐的收据发票的记帐联按编号,金额逐张核对注销,确保收入款项的入帐。④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收据给交款人,以分清经办人员与收款人员的职责⑤邮汇的收款应有专门的登记簿登记其汇款来源、金额、转支和签发等事项。⑥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帐⑦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内,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当在当天最迟在第二天上午存入银行。⑧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相符。⑨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抽查。(2)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企业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关键在于应建立一定的审批手续。只有经过审批的款项才能支出。所以应注意以下几个控制要点:①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现金。②任何一项付款业务都应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签字证明分管负责人员审核同意,并经有关会计人员审核认可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③有关凭证付讫后,应盖上付讫图章,以防重复付款。④出纳、记帐、采购三方面的工作应分别由不同的经办人员分工负责,不能由一人同时兼任数职。⑤签发支票和付款应有二人分别盖章,相互监督。⑥对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定期清理核对,及时销帐处理。2、加强对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对银行存款进行内部控制的关键,在于控制银行存款收付款项的结算凭证与传递手续,所以应注意以下几个控制要点:(1)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银行结算办法。(2)及时编制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3)建立结算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有关手续。(4)不能将空白的结算凭证交由业务人员外出办理结算业务自行填制各项栏目。(5)应建立结算凭证的签发制度。(6)不能一人同时兼二职或三职。(7)结算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8)建立结算凭证的销号制度。(9)有关印章与空白结算凭证由不同人员保管。(10)有关凭证付讫后应盖上付讫图章,以防重复付款。(11)应及时正确地登记银行存款日记款定期与银行核对帐目。(12)定期对银行存款帐目进行检查,防止资金被挪有与侵占。四、总结通过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可以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使企业能维持较好的财务状况,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同时又可使企业能抓住机会获得较高的收益。所以本人认为要实现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一定要确定好货币资金的预算和控制好货币资金的收支。.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答辩不用担心的,老师不会为难你的!老师一般会就你论文的相关内容问一些问题,比如说你提到了一个专有名词,但在论文里却没有说明是什么意思,那么老师就有可能会问到!还有的问题是论文里有的,你就照论文念也可以!

内控是目前较热的企业风险管理中重要环节,象前一位回答你的一样,老师会尽量问你自己论文中的相关问题, 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流程 筹资 资金、筹资与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 资金、筹资与担保管理流程 采购 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与付款管理流程 存货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流程 销售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路程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手册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管理流程 预算 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财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本费用 生产成本内控制度 生产成本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工具箱 风险识别与评估工具箱 保值增值分析模型 风险识别词典 二维多因素风险评估模型 风险组合频谱图 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综合风险指标 业务循环风险指标 资源管理风险指标

数字货币立法研究论文

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张涛

编者按:

近期,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新闻层出不穷,显示中国人民银行预期发行的DC/EP相关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8月6日有媒体报道,国有大行多位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规模测试数字钱包应用,为数字货币正式落地进行测试准备。目前,部分大行内部员工已经开始使用,用于转账、缴费等场景。

本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张涛2020年3月19日在伦敦经济学院发表的主题演讲及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6月刊的内容整理而来。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简称CBDC),是“可以广泛使用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国际清算银行对中央银行的最新调查显示,有80%的银行正在 探索 CBDC。

CBDC的有益之处

第一,更有效的支付系统。在某些国家/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管理现金的成本可能非常高,并且在那些没有银行服务地区的农村人口或贫困人口可能无法使用支付系统。CBDC可以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

第二,加强金融包容性。CBDC可以提供公共的数字付款方式,而无须个人持有银行账户。

第三,支付系统的稳定性更高,新公司进入门槛更低。在某些国家(如瑞典和中国),有越来越多的支付系统集中在一些非常大的公司手中。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中央银行将拥有自己的数字货币视为增强支付系统弹性和增强该行业竞争的一种手段。

第四,加强货币政策。一些学者认为,CBDC通过促进金融包容性也可以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此外,在现金使用成本高昂的程度上,CBDC可以用来收取负利率,从而有助于减轻“有效下限”对货币政策传导的限制。

第五,一种对抗新数字货币的手段。由受信任的政府支持的国内发行的数字货币以本国账户为单位,可能有助于限制私人发行的货币(如稳定币)的使用。这些稳定币可能难以监管,并可能对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传导造成风险。

CBDC的风险

尽管有潜在的好处,但来自CBDC的风险还是会出现,需要采取措施,通过正确设计CBDC来降低风险。

一是银行业部门间的去中介化风险。个人可以将钱从商业银行的存款转移到CBDC持有的账户内;反过来,银行可能会感到压力而增加存款利率或者获得更昂贵(且波动较大)的批发资金,这对银行的获利能力造成压力,并可能导致向实体经济提供更高成本或更少的信贷。可以通过不付息的CBDC(至少在正存款利率的环境中)以及对CBDC持有量的限制来缓解这种脱中介风险。

央行DECP模式下相关资产负债变化示意

二是所谓的“挤兑风险”。在危机时期,银行客户可能会从持有存款转而持有CBDC,这可能被视为更安全的方法,流动性更强。但是,可靠的存款保险可发挥继续阻止挤兑的作用。另外,如果发生挤兑,中央银行将更容易通过CBDC来应对银行的流动性需求。此外,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银行挤兑通常与货币挤兑一致。因此,与本地货币CBDC的存在无关,储户可能会寻求外币避难。

三是CBDC会对央行资产负债表和信贷分配有影响。如果对CBDC的需求很高,那么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可能会大幅增长。另外,中央银行可能需要向经历快速大量资金流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结果,中央银行将承担信用风险,并且必须决定如何在各银行之间分配资金,从而为政治干预打开了大门。

四是CBDC也暗示了中央银行的成本和风险。中央银行提供CBDC的成本可能很高,并且可能对其声誉造成风险。要提供完全的CBDC,要求中央银行在支付价值链的多个步骤中保持活跃,这可能包括与客户进行交互、构建前端钱包、选择和维护技术、监控交易以及应对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和反恐融资(Counter Financing of Terrorism,简称CFT)问题。由于技术故障、网络攻击或仅仅是人为错误而无法满足这些功能中的任何一项,可能会损害中央银行的声誉。

一种综合版本的CBDC

考虑到各国自身的情况,世界各地的决策者都在积极考虑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方法。在所有选择中,中央银行在提供安全替代现金的同时减轻某些成本和风险的一种潜在方法是与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以提供综合版本的CBDC(或Synthetic Version of CBDC,简称sCBDC)。私人部门将在中央银行的监督下发行完全由中央银行储备金支持的数字货币。

相对于完全的CBDC而言,sCBDC的优势包括保留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的比较优势,私营部门可以进行创新并与客户互动,公共部门可以进行监管并提供结算服务和信任。这将是一个两层系统,与当前的安排不同,即银行向客户提供支付服务,但以中央银行的货币结算。

此外,sCBDC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可能成本更低、风险更低。考虑到中央银行不必进行客户尽职调查,也不必直接负责AML / CFT合规性。而且,中央银行将不负责技术故障、设计用户界面或回答客户问题的服务。

但是,sCBDC将需要中央银行方面的额外监督,并建立明确的标准以获得sCBDC许可证并访问中央银行的储备金。

相对于私人发行的稳定币(包括全球稳定币),sCBDC也具有优势。稳定币寻求通过以资产(包括全球使用的法定货币)作为储备支持,或通过使用算法管理其在市场上的供应来使价格波动最小化。全球稳定币是那些可以通过利用现有的客户网络来提供其他服务或商品而迅速扩展的币种。受到中央银行的储备支持并由中央银行直接监督,sCBDC可能比稳定币更安全。

CBDC及国际影响

以上都与CBDC 的国内影响有关,但也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也非常感兴趣。一方面,将CBDC用作国际交换手段可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而跨境支付目前是昂贵、缓慢且不透明的。另一方面,跨境的CBDC可能会在通货膨胀率高和汇率波动大的国家/地区提高货币替代(美元化)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中央银行实施独立货币政策的能力。此外,跨境使用的CBDC也可能对资本流动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国际货币体系产生影响。

CBDC的 探索

纵观各国在 探索 数字货币的程度及发行此类货币的距离上有很大不同。

一些国家最近启动了试验,以 探索 CBDC的经验。一些国家已经运行或正在准备试点项目,以探讨CBDC的可行性和影响。为此,它们增加了在中央银行分配给CBDC和金融 科技 研究的资源,有时与私营部门顾问合作。还有几个国家正在审查和修订立法,为发布CBDC提供支持。它们正在积极研究竞争性CBDC设计的潜在影响。一些主管部门也在与公众及其立法机关合作,讨论发行CBDC的可能性。最后,还有部分国家没有立即发布CBDC的需要。相反,它们专注于改善现有的支付设计和加强监管。一些人正在 探索 合成的CBDC,而另一些人则在考虑完全不发行CBDC的其他方式来改善支付系统(例如快速支付)。

小结

CBDC已经形成趋势,由中美为代表的国家正在积极推进CBDC的落地, 探索 其可能对未来全球金融系统造成的影响。与此同时,国内部分私营企业、组织也正在积极参与央行数字货币落地相关试点工作。杭州近期发布“六新”发展十大示范场景,鼓励杭州企业积极争取和率先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的结算试点,这对于在杭区块链企业未来参与央行数字货币相关的衍生场景提供了支持。

关于复杂美

复杂美成立于2008年,拥有撮合交易系统低延时、高并发的核心技术。2013 年启动区块链、智能合约的研发与创新,2014 年申请第一个区块链发明专利:钱包找回功能,并在2017 年 12 月获得授权。5年来,复杂美始终重视技术的自我研发与创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显示,复杂美目前已累计申请了400多项区块链技术的发明专利,13项已经获得授权,另据国际权威知识产权机构——德温特专利家族数统计,复杂美与阿里巴巴、IBM同列全球前五。

如今,各种新的支付手段正在兴起,现金使用量急剧下降、私人发行货币泛滥。为了维护金融稳定、提高支付系统效率、扩大金融普惠性,世界各国央行积极 探索 、评估甚至试行CDBC。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涉及公众、商业银行、央行等多元主体,需满足隐私性、安全性、合规性等多重目标,其设计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需要谨慎研究及评估。CDBC对经济、 社会 和国际关系有哪些潜在影响,存在哪些安全风险;CDBC系统设计中有哪些技术挑战,与新技术又有哪些结合机会;以及如何制定合适的法律政策缓释新技术和金融系统变革的潜在风险,平衡创新和监管要求是各国央行普遍关心的问题。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发布的报告《央行数字货币设计中的政策和技术考虑》为上述问题提供启示。

一、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与风险

CBDC目前尚无统一定义,通常指由中央银行以电子形式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各国央行发行CBDC的动机主要包括提高支付效率、维持货币体系稳定、扩大金融普惠性,以及规避洗钱等非法活动。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和风险包括:

1. 潜在收益

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包括:降低货币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稳定性,如实现即时付款;将更多经济活动纳入税收区间从而扩大税收基数,限制逃税行为;利用数字交易的可追溯性减少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行为;可推出诸如名义负利率等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发展金融普惠,扩大金融服务人群范围等。

2. 潜在风险

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风险包括:加速银行体系去中介化;若政府不当介入将阻碍私营部门创新,但缺少央行统筹,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和不兼容的问题;若缺少配套的监管措施,金融创新可能带来财务风险;存在新数据形式的隐私泄露隐患;系统可能存在技术漏洞影响信息安全;交易汇率波动风险和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可能增加等。

二、 CBDC设计 的主要内容 和 面临的技术挑 战

报告从分类账基础结构、账户和身份管理、数字钱包、隐私和透明度、智能合约、安全硬件六个方面介绍了CBDC设计的主要内容,以及面临的技术挑战和机会。

1. 分类账基础结构

CBDC的设计重点是保证信息安全性,通常包括机密性(不泄露信息)、完整性(正确存储并计算)和可用性(迅速响应)。保证信息安全性依赖于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系统设计。其中,分布式系统主要包括分布式分类账,及使用状态机复制或共识算法来协作维护交易 历史 的一组设备。去中心化系统指不受单个中央机构的控制的复合设备组成的系统,通常包括角色分离(不同角色负责不同流程)、信任分散(一个角色由多个机构担任,每个机构只服务一部分用户)和阈值信任(需多个授权机构集体授权)。基于分布式分类账的中心化程度可将其分为集中分类账、集中但可验证分类账、半集中分类账以及去中心化分类账等几种类型。集中式或半集中式分类账有利于央行管控和故障修复,但可能存在私人篡改和信息泄露,不利于公众信任。报告指出,基于信息安全性及隐私的综合考虑,中央银行应保持控制、改变或重置交易的能力,因此集中但可验证的分类账是一种可行方案。

2. 账户和身份管理

谁负责管理账户和验证身份是CBDC设计中的首要问题。潜在管理方式包括使用加密货币账户的形式避免统一管理,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和央行将管理任务委派给商业银行。数字身份验证方法包括在线视频验证、验证身份代理信息、生物特征识别、通过 社会 信任网络以及自主选择身份证明等。报告比较分析不同的管理者和身份验证方法,指出采用两层体系结构、由中央银行授权商业银行进行账户管理较为合理,但需要提供合适的激励措施以推动管理者在保护账户隐私和安全方面的创新;已有的通过在线视频、生物特征识别、 社会 信任网络以及自主提供证明等进行身份验证的方式在安全性上仍有较大不足,无法应用于CBDC等金融场景。

3. 数字钱包

数字钱包是用户与CBDC交互的软件应用程序,需重点考虑用户认证、交易认证和用户界面三方面的设计内容。目前在克服单点故障、密钥存储管理和保护交易隐私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技术挑战。

4. 隐私和透明度

隐私和透明度之间存在天然对立。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不承担保障金融稳定及预防犯罪活动等职能,但CBDC需要在为用户提供适当的隐私保护的同时,还为审计和执法部门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追踪资金流向、打击犯罪。报告指出,中央银行应基于本国文化环境选择合适的中间立场,构建一个兼顾隐私保护和执行合规性的系统。相关可用技术包括零知识证明、隐私保护监视等,但总体上均有局限性。

5. 智能合约

数字货币可以借助智能合约实现功能扩展,但可能存在编码错误、黑客攻击等潜在风险,在程序分析与验证、实现交易可逆和可修订、处理并发交易等方面存在技术挑战,需要对智能合约语言加以限制。报告指出,采用两层架构的CBDC设计可能较为有效,即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通证,商业银行维护数字钱包并定义智能合约语言。但这涉及链到链的资产转移,因此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致力于制定跨链的互操作性协议。

6. 安全硬件

“安全硬件”通常指旨在保护数据和计算结果的计算环境,可用于执行安全的应用程序,并保护数据和执行过程与其他不受信任的计算平台隔离。报告介绍了可信的执行环境(TEE)、外部安全硬件模块(HSM)等代表性应用,指出目前安全硬件技术存在侧道攻击、物理篡改、必须隐性信任供应商、易被完全破坏等问题,作为其他保护技术的补充和系统增强工具更为合适。

三、 CBDC设计需考虑的法律因素

报告介绍了CBDC设计中应考虑的管辖权、合规性、隐私保护、处理错误或欺诈性交易、留置权、可追溯性、税收等一般法律问题和已有规定。

管辖权方面, CBDC的特定法律要求取决于辖区,须纳入其本国法律体系;

合规性方面, 主要考虑现有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AML)法中的一般禁止条例(如美国《洗钱控制法》)、报告披露要求(如美国《银行保密法》)以及反规避规则是否适用于CBDC,审慎选择弱身份验证、不可追溯等与AML法规不相容的技术设计;

隐私方面, 主要考虑用户隐私和执法需求间的平衡,参考现有隐私法对允许金融机构披露客户信息条件的规定,通常包括目的限制、披露对象限制、数据格式限制等;

处理错误或欺诈性交易方面, 主要考虑如何防止和纠正错误交易,包括委托代理问题、冒名授权问题以及纠正非故意错误,要求CBDC保留管理员的修改权、有适用法律和验证合法命令的接口并能将系统状态及时上报;

留置权方面, 考虑如何将CBDC及相关的数字资产视为抵押品,及如何创建、收回及取消留置权的问题;

税收方面, 主要考虑如何定性CBDC并明确其税收分类,及作为税收基数的CBDC价值评估方式的问题。

CBDC设计需要考虑现有法律的限制,同时特定法律要求需要仔细考虑CBDC中的技术规定,这可能会推动支持性立法。目前,混合两层CBDC设计最容易满足现有法律要求,即商业银行作为用户和CBDC之间的主要接口,为个人和实体管理数字钱包和相关交易,但其无法确保个人账户隐私,并可能存在不同接口不兼容等技术问题。

四、相关实践

报告概述了Libra及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设计,以为CBDC设计提供用例参考。

1. Libra

Libra是由Facebook领衔的Libra协会准备发行的一种尚未得到监管许可的数字货币,对各国构建CBDC起到助推作用。Libra计划生产针对单一货币的稳定币,使用1:1的真实资产作为储备、担保(称为Libra储备资产),有限承诺使用者可以将持有的Libra随时兑换为当地法定货币;Libra协会还将创建一种针对特定平台的加密货币,称为≋LBR,与单币稳定币的组合存在固定比率,通过智能合约进行管理,旨在用于跨境结算。目前其核心技术包括拜占庭容错(BFT)分类账区块链、Move编程语言以及共识协议LibraBFT等。

2. 数字人民币

中国是第一个试验主权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其数字人民币(DC/EP)拟作为替代现金的法币,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两层架构。DC/EP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发行与回笼;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DC/EP还采用“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DC/EP,“两库”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三中心”指DC/EP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此外,中国有关数字货币的专利包括将用户和银行分层设置访问权限的“可控制的匿名”、分级账户命令控制架构以及加入了安全硬件技术的数字钱包等。

报告最后指出,CBDC的潜在收益和风险非常复杂,其设计应综合考虑财务、法律和技术方面的因素,每个国家应考虑本国在这些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初始条件,判断引入CBDC的潜在利益是否超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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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丨 全球经济与发展项目工作论文

论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作者:杨延超摘要:自提出比特币概念至今,数字货币已被广泛应用.数字货币是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支持,具有去中心化,可编程性,以密码学原理实现安全验证等特征.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总体上有非货币财产说和货币说,其中非货币财产说又有商品说,证券说,数据说等学说.具有代表性的商品说,证券说,数据说等均具有无法逾越的理论困局和现实障碍.回归货币的本质,其作为普遍认可的记账符号,国家或私人银行发行仅是构建货币信用的手段,而非必要条件.相比较传统货币,数字货币正是依赖区块链技术,完成了去中心化的货币信用构建.如此,在数字货币货币说的基础上产生了新货币说,一方面,它为建构数字货币的准货币属性提供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也为渐进完善数字货币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可以先确定其为准货币的法律属性,在时机成熟时再确认其货币的法律地位.有必要在立法中确认数字货币作为准货币的法律地位,以此作为逻辑起点建构其作为准货币的系列法律制度.数字货币容易被用于犯罪或者逃避金融管制的工具,必须确定监管主体,构建监管规则.展开关键词:数字货币 比特币 法律属性 监管制度 金融监管年份: 2020……(详细全文见学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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