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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会计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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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会计委托代理

本文试图从会计理论体系方面,首先明确“真实的会计信息”与“不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内涵,然后研究基于我国实际国情的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与客观原因,并提出根治问题的措施。 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既是一个重大的实践性问题(会计信息失真已经给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理论问题(会计学界对应的理论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研究会计信息的失真,首先必须明白什么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连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本质特点都不知道,仅仅凭自己主观上的认识和对一些实际现象的理解就来探讨怎样解决会计信息的失真,是轻率的和不负责任的。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与会计规则及其制定权的合约安排密切联系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的合约安排(contractual ar-rangement of rights of determining accounting rules)是指关于会计规则由谁来制定,由谁来监督其执行的制度安排。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的方式一般是:政府享有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right of determininggeneralaccounting rules),企业经营者享有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rightofdeterminingresidua1 accountingrules),由独立、客观、公正的会计专家(即注册会计师或特许会计师)来监督企业经营者对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遵循和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谢德仁,1997)。 会计大师西蒙(Simon)在1997年就提出了“人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 rationality)”的思想,更关键的是他区别出了指导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程序理性(procedural rationality)”和“结果理性(rationality of outcome product)”的重要理念,这就为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了源于会计理论体系自身的“标准”。所谓“程序理性”是指行为是适当考虑的结果,该行为就是程序理性的,因此,行为的程序理性取决于它的产生过程。所谓“结果理性”是指在有既定的条件和限制所规定的范围内,当行为适合于达成既定目标时,它就是结果理性的。 这样,根据西蒙的程序理性观,会计强调的应当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行为程序的理性,所以,会汁信息的真实性并不体现在会计信息本身是多么真实,而在于它是否依照该国公认的会计规则及其合约制度安排权进行加工处理,如果是,那会计信息就是真实性的;如果不是,那会计信息就是非真实性的,就是所谓的“会计信息的失真”。这是从会计理论体系给“真实性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失真”下的定义。 从企业经营管理角度考虑,真实性的会计信息是指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营活动所包含的内容。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没有能够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营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谭劲松,2000)黄世忠(1999)给会计信息失真所下的定义最直截了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真实地反映虚假的经营业务”。 在会计实践中,会计信息失真情况有许多类别,我们从失真产生的方式对其加以归类:(1)从失真产生的过程,可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导致的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导致的失真。前者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讲的“假账真算”;后者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营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这两种情况也有可能同时存在,即“假账假算”。(2)从失真是否由主观所导致,可分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意造假和无意失实。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营活动和会计事项。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营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3)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失真。前者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营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后者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对于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本文重点在其它文章没有涉及的方面进行探讨,主要是从经济学和会计制度两个角度来研究。 (一)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 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能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 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 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做出不同的行为。产权安排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目前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ar。经营者为企业做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就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中可变因素很多,企业内外部各项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能有效实施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经营者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在无形中“鼓励”了经营者的违规行为。 (三)企业中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 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有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代理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代理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代理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四)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内容存在缺陷 会计准则应有长远的适用性,不能经常进行修订,因此会计准则中的定义应力求准确,会计准则的内容规定应力求操作性强而且严密,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在这些方面还有差距,如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和重要事项的规定,没有从质和量的方面对重要性进行说明;对应收帐款只规定可以计提坏帐准备,什么情况下应计提坏帐准备,但什么情况下可直接转销没有做出说明。另外,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的规定也有缺陷。当然,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总是存在的,如同一会计事项在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存在着程度上的不同,因此对其揭示的要求也不一样,对其会计处理就不能提出唯一的要求,必须分别情况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摘要: 本文认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是注册会计师保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前提。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其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会大为降低,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使其做出错误的决策而遭受经济损失。这无疑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 审计 独立性会计信息 失真 公司治理结构

一、审计独立性概述

(一) 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订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任务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的实际影响会怎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与形式上的独立。

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确保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其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员的影响和压力。形式上的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为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密不可分。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现实中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那么审计结果就失去意义。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独立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注册会计师工作、进而决定对注册会计师信赖与否的标准。

(二)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可从以下方面认识:

第一,独立性是相对的概念。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于在独立性上采取二分的方法,即非此即彼,将独立性当成绝对的概念。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与其职业界内部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多种联系。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会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么前文所述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观点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一般理解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观点在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使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这也是造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期望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独立性是一种概率。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主观的概率。当人们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实际上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影响,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其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既然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实质上也就意味着这个概率不可能永远等于1,而是经常地表现为在[0,1]之间取值的客观事实。所以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查处力度,使其在执业中不断克服环境的不良影响,抵制有关利益方施加给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说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限制和执业环境的不完善,出现个别审计意见发生偏差的现象也属不可避免,使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出现审计失败不一定就必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三,独立性是一种风险。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其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即报表使用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做到了相对独立,但这一独立性水平也是其予以认可的,或处在其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报表使用者认定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其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对报表信息的过分信赖就是风险。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分析

(一) 委托代理关系失衡

任何一项审计业务一般都要涉及三方主体,一是委托人,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业务委托,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是财产的所有者;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即审计业务具体执行者;三是被审计人,即受财产所有者委托的经营管理者。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 “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因此缺少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出现委托者出面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身财务数据的现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得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

(二)市场竞争无序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激烈竞争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竞争到较多的客户,是关系到其生存发展的问题。当审计供给市场的竞争加剧时,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和动力都会增加。如果注册会计师意识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也在争夺该客户,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独立性将会减弱。目前在我国存在着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小型的事务所往往采取降低审计收费或屈从客户不当意愿等手段来分得审计服务市场。由于审计市场正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客户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择权和决定审计收费的力量尤为强大。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招股、配股、防止“摘牌”等的必要条件,这会增加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的施压强度。这些不公平竞争状况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同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社会公众利益毫无益处。

(三)审计人员执业水平低下

审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高尚的职业道德,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迁就客户的非法要求,编制虚假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素质偏低,只凭借出资取得相应的资格,缺少相关的能力和职业道德。从“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等案例都反映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审计过程中使用了过多的职业判断,这些判断为注册会计师的非独立性行为埋下了隐患。目前我国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仅占16%,这与国外注册会计中的从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的年龄结构,60%—70%以上大学本科的学历结构存在相当的差距。从事多年会计或审计工作的工作者虽有丰富的经验,但由于我国会计制度近几年的改革力度大,新的会计准则陆续颁发,这些人员对新准则、新制度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另一部分通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审计经验比较欠缺,面对特殊问题可能丧失审计工作警觉性,轻易接受客户解释,可能存在错漏问题。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措施

(一)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机构不明确,股东大会对管理当局缺乏有效制衡机制的现状,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衡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权利、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独立董事的职权包括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这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随意性进行了约束。同时独立董事可下设由其领导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审查审计工作的职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审计的委托机构,通过改善审计委托制度,能够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控制管理当局权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注册会计师受管理人员左右。

(二)建立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受聘制度

一方面,是打破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笔者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参与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选择权仍然在企业但监管机构具有否决权,即可以否决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的上市公司,至少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其再承接大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这样就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不再仅依赖于上市公司,而且还要依赖于监管机构,或者说依赖于其自身的行为,这可从根本上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另一方面,要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业务涉足过深过广的现象,减小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经济依赖性。禁止受聘于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企业同时提供其他非审计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在被审企业兼职,以及被审企业雇员在该会计师事务所兼职;若被审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一年内曾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或即将赴该事务所任职,那么该所也应该被禁止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反之亦然;应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当然该年限也不宜过短,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活动的主体对其道德使命有清醒的认识,发挥道德规范潜移默化的约束作用,强化注册会计师的使命感,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精神独立对其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能的认识,这也有利于加强社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监督。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对于大多数的审计项目而言,审计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预防等大量依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因此必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要求,对其进行风险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培养年轻注册会计师成为骨干,努力提高这些人员的各项技能。要进一步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目前我国已颁布职业道德的基本规则,我国的职业道德建设已经有了初步发展,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还缺乏操作性,建议有关部门加紧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和规范指南的制定,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以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规范指南为基本框架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同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成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在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时,既要有裁决的执行部门又要有相应的执行依据,使职业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四)监管部门规范监管,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一般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准则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会受到处罚。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独立性风险的产生因素、制约因素、独立性风险所造成的社会后果的角度考虑,制定必要的规范进行监管。另外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该机构负责收取审计费用,行使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权力,切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直接经济联系,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这一管理机构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库,对事务所实行分级分类,根据需要从库中随机抽取,根据审计项目大小统一付费,该机构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可由政府出面开征审计税。同时,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财产登记制度,以改善其执业的风险承担机制,限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客户的合作时间及收入,隔断其与各方诸多联系,变“自律”为“他律”,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崔莉:《解决困扰审计独立性的途径》,《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第7期。

[2]刘兴革:《审计独立性的内部因素分析与对策》,《经济师》2005年第7期。

[3]欧阳电平、胡建敏:《审计独立性的制度分析与改革》,《审计月刊》2004年第9期。

[4]魏朱宝:《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弱化:市场缺陷与政府失灵》,《审计研究》2005年第5期。

财务会计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其诞生之日起至今,财务会计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会计的发展都体现出不同的特点。那么财务会计专业的论文选题应该怎么选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财务会计 毕业 论文题目_会计专业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专科会计毕业论文题目

1、论稳健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其实际应用

2、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3、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比较探讨

4、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5、关于资产减值会计的探讨

6、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7、对加强会计监管的思考

8、试论会计的管理职能

9、关于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协调的思考

10、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11、试论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

12、论税收与会计的关系

13、浅议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4、论内部会计控制与社会监督

15、新准则下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研究

16、新旧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比较研究

17、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问题的探讨

18、浅论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

19、新形式下会计人员必备的素质

20、剖析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问题

2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在存货计价中的应用研究

22、对无形资产价值确定的探讨

23、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

24、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认识

25、论会计人员的后续 教育

26、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

27、探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新思路

28、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初探

29、浅议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30、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设定问题研究

31、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和对策研究

32、河南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对策

33、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

34、河南上市公司现状及趋势分析

35、关于研究与开发成本核算的探讨

36、统计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运用情况分析

37、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及对企业的影响

38、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39、无形资产会计制度变迁及经济影响

会计学毕业论文选题题目

1、基于KPI的ZG研究院会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

2、我国高等院校会计信息系统的改进研究

3、上市公司股权性质政府补助与会计稳健性研究

4、分析师关注职业声誉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研究

5、会计稳健性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影响的实证研究

6、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创业板高管减持信息优势的影响研究

7、政府会计改革目标定位及路径选择--基于公共受托责任视角下的系统动力学分析

8、会计稳健性对民营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影响研究

9、基础会计考试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0、R&D支出会计行为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证据

11、基于治理环境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分析

12、政府关系法律环境与会计稳健性

13、会计稳健性对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成本影响的研究

14、中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重构初探

15、中职学校职业指导实践研究--以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会计专业为例

16、企业反向购买间接上市的会计处理研究

17、反倾销视角下我国企业会计预警体系研究

18、创始人更迭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研究

19、租赁会计准则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2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线学习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1、中国制造2025对管理会计的影响与启示

22、财会规范化管理途径探析

23、收入确认之税会差异分析

24、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的应用与发展

25、从财务工作的见微知着做 财务管理

26、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电力企业内部控制

27、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探讨

28、论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应解决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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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全面预算管理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应用

31、工程预算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研讨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题目

1、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特点分析

2、对提升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探讨

3、高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探讨

4、关于道德、信托责任与利益冲突的思考

5、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透视与思考

6、关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探讨

7、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思考

8、关于绿色会计理论的思考

9、关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控制

10、关于委托代理机制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治理

11、关于学历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

12、会计诚信、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13、会计诚信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14、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

15、会计道德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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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会计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

18、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

19、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浅析

20、会计人员的从属性特征与会计职业道德

21、会计职业道德的两个悖论

22、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与重塑

23、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与重塑

24、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

25、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与职能探析

26、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的设想

27、会计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与建设要点

28、会计职业道德培养研究

29、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及完善对策

30、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及治理对策

31、会计职业道德中的诚信问题研究

32、会计制度公共领域与会计职业道德

33、基于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下的会计环境建设

34、基于全球性诚信危机背景下的新思考

35、基于心理契约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研究

36、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思考

37、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38、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

39、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之我见

40、加强企业会计诚信的探讨

41、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对经济效益的有益启示

42、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43、论会计诚信的法理研究

44、论会计诚信研究

45、论会计价值观

46、论会计 文化 的最高境界

47、论会计与金融的道德问题

48、论会计职业道德

49、论会计职业判断

50、论会计中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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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委托代理论文

摘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和监督的机会主义等问题,导致政府采购中委托代理失灵。本文通过引用信息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运用委托-代理模型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政府采购合谋行为进行了研究,最后从法规体系建设、采购人员考核以及监督机制健全三个方面提出了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失灵的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委托代理;监督 一、政府采购中的委托代理链 政府采购所涉及的关系人主要有:纳税人、缴费人、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供应商。在集中采购运行机制下,上述关系人形成以下几种委托代理关系,在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委托代理链:(1)在这个委托代理链的最上方是委托人———政府采购资金的供给者(纳税人),纳税人通过法律程序将公共资金委托给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机构———政府。这样就形成了纳税人———政府的一级代理关系。(2)由于政府公共管理的领域十分广泛,它不可能事事包揽,于是根据事权进行职能划分,进一步将理财职能委托给财政部门。这样就形成了政府———财政部门的二级代理关系。(3)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供应商的资格标准的制定和审查,采购官员的培训和管理,采购信息的发布,采购统计和公布等等。财政部门也不可能包揽一切,于是对政府采购进行分权管理,在其内部设置专门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将人大审议通过的采购预算项目委托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其进行招标性或非招标性采购。这样又形成了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的三级代理关系。(4)最后,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政府采购官员来执行的,从而形成了专门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官员的四级代理关系。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过程中一般会形成“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这样一条长长的四级委托代理链。在这个委托代理链的最上方是纳税人,它是政府采购资金的供给者,采购官员是最终代理人。然而,作为初始委托者的纳税人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并无相应的决策与管理权力,它既不能在市场上进行采购决策,签订契约,也不能从中获得利润。因此,在这一链条中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实际上是具有专业知识、具体负责采购活动的政府采购官员,由他与供应商发生买卖交易行为。政府采购官员是理性经济人,他同样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与委托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不可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不折不扣地保证政府采购职能的实现。正是由于政府采购中多级代理关系形成的委托代理链的存在,每一级代理关系都会因代理人与委托人效用函数的不一致而发生委托代理问题,天然地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激励不相容的问题。 二、政府采购中委托代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政府采购中委托代理问题实质上就是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失灵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在公共权力的委托代理运行中,谁对公共权力运作拥有的信息多,谁在这种隐含的委托代理契约及其执行中就拥有潜在的优势。由于政府采购的专业性很强,代理人特别是政府采购官员,他们作为政府采购方案的提出者,一般拥有比委托人更多的私人信息,而委托人要获得专业性很强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付出比代理者高很多的成本。另外,对代理人之间的合谋,委托人很难观察到,即使可以观察到,付出的成本也很大。因此,在政府采购中委托人的决策往往受制于作为信息提供者的代理人,采购的范围、采购的方式以及采购的限额标准实际上都是由代理人最终决定。可见,这种信息不对称为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委托目标提供了可能。 (二)契约不完备 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可以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来规范双方的行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采用长期契约的形式,而长期契约是不完备的,它不可能预料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也不能规定各种情况下各方的责任。而且职能机构的官员不可能像企业生产产品那样程序化和有规则地重复,因此必须给官员以充分的自由处置权。比如,在政策执行的每一阶段都需要有人解释一些法规,但法规不可能十分精细,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会与原始法律意图发生偏差。在政府、财政部门、专门采购机构、采购官员及供应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代理人可以通过掌握的信息,利用不完备的契约和政府采购中的机动权去谋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从而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三)委托人监督的机会主义与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失灵 为了保证政府或采购官员不折不扣地按他们的意愿来执行采购权力,委托人就必须对采购权力的委托代理运作进行监督。然而,由于这部分委托给采购官员的采购权力已经从私有产品变为公共产品,所以,采购权力的委托代理运行产生较大的外部性,造成委托人对采购权力代理人的监督不力。其原因如下: 1.监督成本大 在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的采购权力委托代理之间,由于采购权力是多层委托代理下来的,随着委托代理的链条增大,相应加大了采购权力执行监督的成本。 2.监督者的机会主义行为 由于采购权力的委托人是广大的纳税人,并且每个人置于公共领域的私有权利也是有限的,所以每个委托人都没有监督的积极性,主要原因如下:首先,采购权力委托代理运行失灵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巨大,但平均分摊到每个委托人身上就比较小。其次,每个委托人监督采购权力执行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等,而这部分的机会成本对自己来说则非常大,并且即使他监督得好,或者保证采购官员按全体委托人意愿执行采购权力,或是查处了采购官员腐败,但他因此而获得的利益非常小。这对于符合理性经济人本性的每个委托人是得不偿失的。这样监督者就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就不会想尽办法去降低或改善监督成本。所以,每个人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而希望别人来监督,自己“搭便车”坐享其成,而导致无人监督。最后,在多重委托人的情形下,不同的委托人之间享有的信息不同,而且多个委托人很难在合作利益的分配上达成一致,因此在广大委托人之间采取监督的选择性激励政策是非常困难的。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和监督的机会主义,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就会产生代理失灵问题,使得采购官员追求个人财富的需求与供应商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相结合,以寻租的方式来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存在了现实可能性。

三、政府采购中委托代理模型分析 (一)代理人行为分析 假设采购官员的正常收入为S1,和供应商合谋取得的额外收入为E(t),t表示采购官员的权力,假设权力越大,合谋带来的额外收入越大(即E′(t) ≥0)。采购官员和供应商合谋被发现的概率为q,被发现后的惩罚为C1.采购官员发生合谋的期望收益为: (1-q)[S1+E(t)]-q(S1+C1) 采购官员不发生合谋的正常收入为S,使采购官员不与供应商合谋的约束条件为: S1 ≥(1-q)[S1+E(t)]-q(S1+C1) 解得:S1 ≥E(t)[(1-q)/2q]-C1/2 (二)寻租者行为分析 假设供应商的正常收入是S2,和官员合谋可获利Y,供应商向官员支付的成本E(t),发生合谋被发现的概率为q2,被发现后的惩罚为C2.我们假定供应商合谋活动被委托人发现的概率与上述官员合谋被发现的概率相同,当然现实中二者有可能会不相等,但由于我们进行的是定性分析,并不是具体的数量计算,即使具体区分为q1和q2,也只是改变定量结果,对本问题的讨论并无实质影响。供应商发生合谋的期望收益为: (1-q)[S2+Y-E(t)]-q(S2+C2+E(t)) 供应商不发生合谋的正常收入为S2,因此供应商不发生合谋的约束条件为: S2≥ (1-q) [S2+Y-E(t)]-q(S2+C2+E(t)) 解得: S2 ≥Y[(1-q)/2q]-E(t)/q+C2/2 (三)委托人行为分析 代理人、寻租者在合谋中付出的惩罚应当是政府相应的监督成功的收益,政府的监督收益由两部分构成,政府采购官员部分为C1,供应商部分为C2,而监督没有成功的情况下,政府的损失应当是政府采购遭受代理腐败、寻租腐败的损失E(t)和Y.此外,还有监督所耗费的社会成本Kq,它是委托人进行监督的社会净损失。显然,发现合谋的边际成本是随着q的加强而递增的。因此,委托人的收益为: q(C1+C2-Kq)-(1-q)(E(t)+Y-Kq) 政府监督的约束条件为收益必须大于0,否则监督就不值得了。政府监督的约束条件为: q(C1+C2-Kq)-(1-q)(E(t)+Y-Kq) ≥0 解得:q ≥(Y+E(t)+Kq)/(C1+C2+E(t)+Y) 即q ≥1-[(C1+C2-Kq)/(C1+C2+E(t)+Y)] 通过对以上模型的分析,政府对采购官员和供应商发生合谋行为的约束办法有三种:1)提高S1,即提高代理人(采购官员)的正常收入,实行高薪养廉,从而使寻租者不得不付出更大的成本,一旦寻租成本大于寻租收益,便会自动消除寻租的产生;2)增大C,即增大惩罚的力度,使其合谋的风险和机会成本加大;3)提高q,即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全方位监督,使代理人一旦有合谋行为,就会被查处。提高变量S1,属激励机制设计理论研究的问题。由于政府采购官员属于国家公务员,高薪要受国家预算约束,不能超出国家和纳税人的承受力,因而难以通过大幅度提高其正常收入进行激励,其作用是有限的。变量C和q,属于监督机制讨论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重点探讨的。变量C和q是相互联系的,增大C需要通过提高q(即强化监督)才能得以实现。代理人的道德风险源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委托人监督不力,这只能加大信息的不对称性,加大道德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提高委托人的监控效力,以降低政府采购代理人对其委托人的行为偏离程度。 四、应对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失灵的对策 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失灵的原因以及对委托代理模型的分析,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解决政府采购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法规制度,加快监督法规体系建设 首先,要加强《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工作,使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了解有关的权利义务,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事项的公示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便于当事人及公众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其次,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严格执法。当前,我国寻租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因而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将十分重要。再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原则,公开采购计划、采购程序、招投标过程、申诉途径,彻底杜绝暗箱操作,使供应商展开充分竞争。最后,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法规,规范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编制以及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规则法律体系,并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立法的经验,尽快实现政府采购与国际的接轨,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做好充分准备。 (二)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考核 首先,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把政府采购人员的薪酬和考评与采购政策执行的好坏紧密联系起来。可以签订绩效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执行的对象、目标以及采购人员的责任绩效考核办法等,通过合同来约束和限制政府采购人员的行为,使他们最大限度地与采购政策保持一致。其次,实行聘任制。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状况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任。在实践中培养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的政府采购人员。最后,加大处罚的力度。代理人之所以要做出违背委托人意志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他能够获取额外的好处而不被委托人发觉。因此,除了实行绩效合同制度和聘任制,还要提高代理人产生寻租行为的法律成本和政治成本等,加大对行政和刑事方面的处罚力度,减少其由于合谋而获取的额外收入。 (三)完善政府采购规程,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机制 首先,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操作机构的分离,明确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其次,要完善政府采购救济机制,建立通畅的以供应商为主体的质疑、投诉渠道的监督。政府采购救济机制是保证以供应商为主的采购当事人利益的制度,也是发挥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监督者行使监督权的制度保证。再次,必须采取多元化监管的方式,即由财政部门、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等共同参与评估、监督,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的均衡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效益的评估和跟踪检查。最后,要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要公开曝光。同时还要强化公众的公共监督意识,对寻租行为进行举报和检举。总之,应充分调动各方面监督力量的积极性,对政府采购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这样才能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产生威慑力,从根源上有效防范寻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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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发表就是通过中介代理机构发表。写作发表,那是一些代写论文的机构。建议论文自己写最好。在某种意义上,代理发表是合法的。代理写作却是不合法的。当前发表论文缴纳版面费,是个公开的行业信息,新闻出版局曾有个各杂志社版面费统计活动。各中介通过自身关系向杂志社推荐稿件或代理论文发表,就像代理注册公司一样,不存在法律道德争议。属于正当中介行为。代理发表论文唯一的优点是速度快。从审稿到安排发表,都快。但代写,无论从各个角度,都不合规,对学术研究来说,是个毒瘤。随着我们国家这个行业的越来越正规化,代写,将像卖假钞一样被严打。

论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问题研究

(一)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促进村级会计行为规范化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推进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签订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实施代理服务,维护村各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纪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深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地开展,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并做好村报账员和村民理财小组的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由“形式代理”走向“实质代理”。同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应扮演好监督角色,监督各村按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要求,做好重大财务决策和费用开支的民主决策,对于大额付现、违规列支和违反民主理财要求的支出事项应坚决予以抵制,引导农村会计行为向着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的民主理财机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在保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签订代管协议,实行资金和核算的双代管。这一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村级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但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模式,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农村财务收支和会计工作方面存在的“两委”主要成员操纵会计行为,会计信息透明度差,以及监督机制落实形式化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民主理财机制。审计中发现,虽然每个村都设立了理财小组,也根据要求建立了村重大、重要财务决策和支出的民主决策制度,但从实施来看,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其职能被“两委”取代,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村财务收支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两委”主要成员手里。为了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理财作用,一是村民理财小组应实行一年一轮换,并且“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二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回避制度;三是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重大、重要事项的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的全覆盖,并形成书面决议。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支出申请一律拒绝受理。(三)加强村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其目标是合理保证委托方与代理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设置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二是代理机构内部应明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记账凭证的传递、归集与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工作职责,并落实到岗位;三是村民委员会应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收益分配、票据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等制度,确保村级财务收支有制度可依;四是定期进行村级财产清查,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派人参加,对资产的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发生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要及时按照规定的报批程序、权限妥善处理;五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切实扮演好外部监督的角色,对于村级内部控制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四)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借才理财”策略在深入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人才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实施“借才理财”策略,推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健康发展。一方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审计监督,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另一方面除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农村集体组织的账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外,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年度财务决算等定期审计,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工作代理制,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基础上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水平,预防和遏制村级组织的腐朽,推动村级组织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有利于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缓解紧张的党群干群关系。这一举措顺民意、得民心,政治意义重大。为了真正实现这项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目的,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巩固并扩大村级会计代理制的实效,结合农村会计代理制实施的现状和实践,在实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遵循“五权不变”

村级财务代理制从法律上讲,是一种委托行为,就是会计服务机构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代村集体记账、做账及进行财务管理。因此,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要在“五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即村民组织的财务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财产处置权不变、委托双方要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二、明确委托方与代理方的权限

村级财务代理是在村民委员会授权下的财务管理。在《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基础上村民委员会与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方及代理方的权利与义务,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代理村级进行会计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等。

三、设置必要的账户及工作岗位

代理中心要在银行开设村级代管资金账户,并设置审核员、记账会计、资金会计三个工作岗位,资金会计最好由零户统管的资金会计兼任。对各村实行审核报账代理制,各村不设专职的会计岗位,从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委员中指派1人担任村报账员。

四、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

(一)账务处理程序。各村报账员每月定期到代理中心报账,将合法的收支凭据交代理中心审计员审核盖章,填制《××乡(镇)村级财务报账单》两份,双方各持1份。除按规定应发放给村民的专项资金外,村级报账原则上只允许使用税务发票、财政票据、农经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白条和花名册等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据。代理中心记账会计依据各村报送的凭据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村级报账员只登记明细账和辅助账,由代理中心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一式三份,代理中心、村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各持1份。年度终了,代理中心将各村财务会计档案集中管理。

(二)资金收支划拨程序。村级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开支计划下拨。各村的收入一律先到指定的银行填写《现金进账单》,缴入村级代管资金专户。支出由村月初编制用款计划报乡(镇)政府审批后,再由报账员填写《村级用款申请表》,经代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由资金会计办理划拨手续。每月核定每村的备用金,以便日常开支。

(三)资金开支审批程序。代理中心对村级开支执行先收后支、先批后用、先审后入账的办法。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村主任、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的审批权限,村级的公益事业集资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重大经济决策,要由村民代表大会审批通过后依照有关决议和上级政府有关“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规定执行。

(四)资金管理约束程序。取消村级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的所有资金账户,由代理中心为各村开设一个村级代管资金专户进行核算。各村应在资金会计处预留付款印鉴,划转资金需在申请单上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报账员印章,不得透支资金。

(五)民主理财程序。各村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办公,监督村级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审批资金开支。收支单据需经过“四签一审”的程序方可入账,即所有收支凭证先由经办人签说明性意见,然后由与收支有关的人(可以见证收支事项的其他人)签证明性意见,村财务主管领导签肯定性意见,村民主理财小组签监督性意见并盖民主理财章,交代理中心审核入账。

(六)财务公开程序。代理中心每月同村级报账员对资金余额进行对账签证,在《村级财务公开栏》上公布各村资金余额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各村监督。各村每季度末依据代理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编制《××乡(镇)××村财务公开工作底稿》,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在公开栏上公开。

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推行村级代理制应当把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各村应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认真审查财务收支账目,对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施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乡镇主管部门反映。二是加强代理中心会计监督。代理中心审核员在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都要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单据,退回补办或不予报销,每月对村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县(区)、乡镇纪检监查、财政、农经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或检查,并监督代理中心履行职责。六、制定有效的代理考评制度

代理考评制度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代理是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二是是否把村级所有资金纳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是否分村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了保管地点、保管人,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是否遏制了农村的“三乱”。五是是否有利降低行政成本,化解村级债务。六是是否有利于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加强规范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确保会计监督有理有据。应以乡镇为单位,结合本地实情,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制度中应明确开支审批权限,如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有的可视经济情况,采取如村干部工资、通讯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定额包干制;有的可在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上推行考核制,实行量入为出,严格执行标准。重点要抓好货币资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建设。特别是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发放要有专人进行监管,保障农民的收益分配权。(二)加大代理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委托代理工作可持续开展。将实施委托代理工作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投入,落实好会计代理中心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硬件设施,解决电算化推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就调查的情况看,90%的从业人员因长期从事电脑操作,不仅视力有所下降,更不同程度地患有肩周炎、颈椎病等职业病,对这部分同志可否考虑适当地给予特殊岗位津贴,以提高记账会计的报酬和待遇,使他们安心工作。(三)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我们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要加强会计人员工作实绩的考核培训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应确保其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多措并举使从业人员能按《会计法》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村级各项经济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四)加强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确保代理会计核算的质量。经村委托授权,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除了做好资金监管、账务处理外,各记账会计在对所代理村进行完当月的会计核算后,要及时做好与报账员各科目总、分类账的核对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如果发现余额不符,应帮助村里查明原因,及时做出调整。(五)加强财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村级财务安全运行。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财务管理的检查督办。一方面要完善中心对所代管资金户的定期自查的监督机制,抓好资金监管的防控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避免村级资金体外循环,一旦发现私设“小金库”,挪用集体资产等违规违纪行为,应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六)加强委托代理工作的创新,确保代理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目前,我区已建立起区、乡“三资”监管网络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业务互通、科学高效。下一步,可否探索创新财务信息模式。将现有的网络平台向村级延伸,在有条件的村设立服务终端,与区级平台联网,确保区、乡、村三级都能实时监控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解决“双代管”后财务查询不便、账务核对不充分、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毕业论文代签字委托书

可以,但最好不要代签。理论上在别人的毕业论文上签字,如果被发现会受处分的,但是你可以咨询老师后再做决定,一个是你答辩之后看情况马上就去找你老师,请老师签字,另一个是咨询老师,是不是可以第二天把资料拿给同学让同学找老师签字。如果需要代签或者替别人代签,最好把对方同意你签字的证据(说话的录音,或者微信/短信的截屏)保留好,就没有问题了。因为这些证据相当于对方的委托书,你就是受委托人。

毕业委托书内容如何写?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毕业委托书内容:1、委托人和受托人个人信息;2、委托原因;3、委托事项;4、委托期间法律责任;5、委托期限;6、双方签名以及日期。毕业委托书范文篇1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的毕业证书等毕业材料,本人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等毕业材料。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档案材料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特此申明。委托人: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毕业委托书范文篇2本人___(姓名),学号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班学生,因为(原因)不能按时回校领取毕业证及相关东西,现委托_________(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二上名字一样)帮忙代领毕业证和(具体内容填写分下面2种情况,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清楚还要领什么)。如代领后毕业证及相关资料如有遗失,后果有本人自行承担。学校不予补办。委托人: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毕业委托书范文篇3本人______级________专业____班_________同学,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____年___月_____日毕业典礼,兹授权委托______级________专业____班___________同学代我领取我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毕业照等一切与我有关的物品,我已同意。如果发生丢失,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辅导员老师和学校无关,特此声明。委托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委托书范文篇4委托人:姓名:,个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附复印件)被委托人:姓名:,性别:,专业:,学号:,个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附复印件)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领取毕业证书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签名):__年___月__日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代签字式的委托书如下:

毕业学位论文代领委托书

代领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叫委托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委托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代领委托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所在学院:

学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特委托 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均予以认可,此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所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本人因 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毕业材料。由XXX代为领取,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档案材料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委托人姓名: 学号: 学院: 年级专业: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托人签字: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人因 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特委托_________(学号: )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签字:

日期:

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下:

正面图:

反面图:

以上委托内容需亲笔手写(手写完成扫描后打印亦可),不可电子版。

xx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委托(身份证号:)在工作期间,代为领取每月全部应得工资及津贴费用。委托签字领取工资款,或者你公司将工资款直接转入其银行账户,均视为亲自领取,产生与亲自领取工资相同的法律后果。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发放我的工资的时候,亲自来领取本人工资,特委托代为领取。请公司将我的'工资共X元,交由,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年月日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我是琼州学院 专业毕业生,由于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回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特委托(身份证号:)携带此委托书,凭其身份证原件为我代领毕业证书。毕业证领取后,一切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到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办理个人失业登记及失业金的首次申领手续,兹授权委托本人现离职单位: 公司,代办此事项,本人确认已办理了开发区农行金穗社保卡,因本人提供的农行金穗社保卡信息错误导致失业金无法正常发放时,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时承诺重新就业并确认新单位为本人上保险之前,按照规定到开发区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办理终止领取失业金手续。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金穗社保卡相关信息: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社发卡复印件粘贴处:

注:农行金穗社保卡2年之内无交易或委托企业批量办卡的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农行金穗社保卡到南海路23号农行金融超市办理激活手续。

本人对以上信息签字确认:

xx有限公司:

xx(身份证号:)

委托xx身份证号:

在工作期间,代为领取xx每月全部应得工资及津贴费用。委托xx签字领取工资款,或者你公司将工资款直接转入其银行账户,均视为xx亲自领取,产生与xx亲自领取工资相同的法律后果。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特委托 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 )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如果出现遗失或损坏等问题,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概不追究贵校责任。

特此申明。

委托人姓名:

学 院:

专 业: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下:受托人签字: 年xx月xx日

代领承诺书

本人姓名: 李伊青 学号: 专业: 。 因 无法亲自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特委托 代为领取,并代替本人核对证书上的信息为无误。代领后如出现遗失、损坏后果自负。

年 月 日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购有商品房一套,所购商品房信息及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如下:房屋出卖人: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屋买受人:XXX

房屋坐落位置: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幢XXXX室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接事宜及其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现授权受托人,全权办理与此相关的各项事宜。受托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验收房屋、领取房屋钥匙、缴费、及领取炕房资料和所发物品等其他所有交房相关事宜。

2.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手续抵押;代表委托人结算该房屋面积差异款项;签署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相关文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领取该房屋面积测绘结果及相关办证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做出的行为以及签署的法律文书,委托人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关系,自本委托书经公证后生效;受托人完成委托人授权办理的各项事宜后,双方的委托关系自动解除。

本委托书壹式伍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右手食指指印)

年月日

兹有装配车间员工xxx,性别,女,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发放我的工资的时候亲自来领取本人工资,特别要求公司在统一发工资时,将本人本月工资由龙金环代领,视为李雪丽亲自领取,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产委托。

xxx

20xx年xx月xx日

特委托 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 )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如果出现遗失或损坏等问题,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概不追究贵校责任。

特此申明。

委托人姓名:

学 院:

专 业: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委托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

受托人签字: 年xx月xx日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下:

xx医保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医保中心办理等事宜,今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

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年月日

本人因 原因,无法亲自来自考办领取本人的毕业证书等毕业材料,现本人特委托 XXX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等毕业材料。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

特此申明。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书

证领取处:

本人 (身份证号为: ),于20xx年5月在校申请并通过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审核。现因在家工作无法亲自到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委托 (身份证号为:)代领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如本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后遗失,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法律分析:本人因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毕业材料,本人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代领本人的毕业(学位)证书等毕业材料。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档案材料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级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请委托人亲自填写空白处,并务必附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在同一页上的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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