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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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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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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的选题,供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 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 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 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 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 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 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 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 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 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 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 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 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 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 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 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 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 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 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 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 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 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 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 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 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 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 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 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 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 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 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 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 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 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 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 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 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 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 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 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 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 51.反资本弱化避税 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 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 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 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 财务管理 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 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 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 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 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 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 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 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 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 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 绿色贸易 1.浅谈绿色税收 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 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 4.避税规制研究 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 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 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 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 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14.税收优先权研究 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 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 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 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治理 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 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 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 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 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公司上市 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 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 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 内部控制 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 2、财务策略分析 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 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 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 公司 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 2、企业所得税改革 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 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跨境电商税收问题论文题目

电子商务法论文参考题目1、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2、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现状与未来3、我国实施电子签名法的意义4、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5、域名争议与商标侵权6、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7、发展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8、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9、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10、论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11、电子商务法律主体分析12、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和地位13、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诚信原则14、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监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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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独特的运作方式向现有的商务规范模式提出了技术、财务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挑战,没有法律规范的电子商务将难以正常发展.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20个有关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10、 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财政税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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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奋斗历程后,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1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含二个重要的内涵:一是需要,指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将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指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为限度,通过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活动,对发展进行协调与限制,要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与自然环境容量相适应。没有限制的发展,便不能持续。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人类深刻认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能力基础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环境保护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必须与自然协调才能持续生存。不适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环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维持较高消费水平的需要。工业生产虽然增长了几十倍,但却出现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破坏、贫困加剧和各国发展失衡的社会矛盾。可见经济要持续发展,社会能够和谐发展,保护好环境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类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发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长的消费经济模式,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应用到作为有机整体的人与自然环境系统。满足人类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要求人类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使系统内部在相互协调的情况下,物质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减少自然的负荷,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2环境功能和环境问题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类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种生物基本重要条件。人类从自然地理环境中开采煤、石油、天然气等,利用土地资源生产谷物,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因而环境资源的多寡、优劣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当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自然供给的能力时,便难以维系和持续发展。(2)消纳和同化人类活动产生的产品,同时也会有一些一时未能被利用的副产品排入环境,成为废物。而人类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也产生各种废弃物归还给周围自然环境。当废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环境质量会下降。(3)满足人类生存的精神享受。环境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而且还能满足人们对舒适的要求。清洁的空气和水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要素,也是人们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优美舒适的环境,使人们心情轻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体素质,更有效地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指任何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的变化,产生的原因包括人为、自然两方面。其实质是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1)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2)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①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②环境污染与干扰,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性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环境干扰指的是人类活动所排出的能量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对人类不良的影响。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3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实现,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为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的速度。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环境危机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财政税收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财政税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相关利益者可以通过会计信息来进行经济决策,会计信息是通过具体的会计实践来反映出会计信息的经济信息的,会计信息质量对于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主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我国的税收政策,因此我国上市公司要加大税收政策的重视程度。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质量从实际情况来看在不断的提升,但是个别的上市公司中会计信息质量水平还不够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企业经济信息按照及时性的要求,要进行及时的披露,为了防止内幕人利用不能够公开的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我国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当上市公司。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重大的事件并不能得到及时的披露。

2.会计信息披露不可靠

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之一,同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可靠性,但是一些利用会计报表人为操纵利润和会计舞弊的行为依然存在于上市公司当中。有的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采用了虚构交易事项的方式,导致收入虚列、资产虚增的财务问题。有的上市公司还通过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了会计信息披露不可靠。

3.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信息披露充分性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也可以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起到重要性的作用,可以达到抑制内部交易和抵抗风险的目的。但是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并没有完整的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重点披露的是对上市公司有利的会计信息,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会计信息采用的是轻描淡写的方法,并没有做出客观的披露,这就导致了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4.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要做到认真严肃、规范,利润分配方案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更改,这样更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做出正确的财务分析和评价。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一部分的上市公司不能够在年底做出详细的财务报告,或者披露上存在着漏洞,误导了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会计信息可靠性和可比性的影响

(1)所得税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可靠性影响

企业所得税从原来的33%降低到了现在的25%,相对于原来企业所得税适用15%和24%的企业来说,其税负是有所提升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会影响到企业的税负,企业缴纳税款后的可分配利润也会受到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影响。上市公司税后可分配的盈余在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后,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上市公司的投资,有利于我国上市公司在同一起点上公平竞争,企业所得税实现了统一税率25%,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2)所得税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影响

所得税实际税率通常可以表示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也可以用ETR来表示所得税实际税率,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税率促进会计信息披露可比性的提高,但是企业名义所得税负担和实际所得税负担存在着差异性,ETR与公司名义税率不同,上市公司所得税负担不能够通过法定税率来真实的体现,同时在不同税制的下的税率之间的可比性较差。企业所得税税率越高,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的难度就越大,提高了上市公司操控非应税项目损益的机率,这就会降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2.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会计信息可靠性和可比性影响

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可比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上:

(1)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

一方面,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对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将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要求取消,对符合技术转让条件的所得,可以享受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有利于上市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在科研产品的开发上,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在两税分制的情况下,在投资公共项目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采用了“三免三减半”的政策,这就代表了内资企业在投资这样的项目的同时也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样的税收政策会减少上市从事的企业所得税,提高上市公司的利润,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以有效的降低上市公司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2)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

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有以下特点:①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对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将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要求取消。②税收优惠方式存在着差异,有的实行减半征收,有的实行减税或者免税,有的实行的是减按15%的税率征收。③上市地点存在着差异,在1993年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在香港上市的9家企业,可以按照15%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虽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中得到提高,但是从以上差异来看导致了企业税收负担的差异性,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信息和企业所得税费用信息的可比性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政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所得税会计核算政策对会计信息质量可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大量采用应付税款法,降低了会计信息决策的有用性,首先在应付税款法中损益表的收入和费用配比性较差,其次应付税款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应付税款法中并没有考虑到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再次在应付税款法可以导致在财务报告中的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不一致;最后应付税款法不能够反映出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金额的影响,造成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够根据会计信息来预测企业未来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另一方面方法的多样性,导致了信息质量的可比性下降。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所得税会计已经与国际惯例向接轨,纳税影响会计法和应付税款法是可以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上使用的方法,多种方法的选用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

四、增值税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增值税对会计信息可靠性与可比性的影响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了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一些相关的不得抵扣购进设备进项税额的规定在增值税条例中进行了修改,修改后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样的修改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一定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其中主要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对可靠性影响

一方面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转型之前,其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但是在转型之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将其进行全额抵扣,当销项税额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就会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在保持初始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会受到增值税支付的影响,即会随着增值税支付的减少而上升,并且也降低了以后年度现金流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影响程度也会逐渐提高,现金支出在投资当年会有很大提升。

(2)增值税对可比性影响

在增值税刚开始转型的时候,上市公司的投资受到了消费型增值税的影响,上市公司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可以得到一次性全额抵扣,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有所上升。但是上市公司日后的利润受到增值税的影响很小,而是受到了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投资回报与财务费的影响。上市公司新增规定固定资产的每期提取的折旧额在消费型增值税的影响下有所下降,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营业利润,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上市公司最终的净利润也会得到提高。上市公司利润表会受到增值税转型的影响产生很大波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较差。

2.增值税会计核算政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在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是却导致了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增值税会计核算政策对会计信息质量主要有以下影响:

(1)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从存货方面来看,当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实际支付的是货物的买家、增值税以及采购费用,按照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存货成本包括了货物的买价和采购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记录了购买货物的增值税,从中只可以反映出存货实际成本中的一部分,由此看来企业购入存货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存货成本中剔除,这显然不符合历史成本计价的原则。

(2)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首先有的企业存货是按照价税合一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是按照价税分离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的,这显然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其次当一般纳税人在购入存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其成本可以按照价税分离的方法进行核算,然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是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的是价税合一的方法,这就导致了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存货计价方法的可比性较差。

五、上市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从上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会受到税收政策的变化的影响,因此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方面上市公司要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之一,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可以对内部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降低员工徇私舞弊问题发生的机率,避免发生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发生,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另一个方面要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的手段,其中内部审、权责划分、实物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企业各部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进一步实现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收集、整理、记录、汇总的完整性,促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的提高。

六、总结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利用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信贷决策和投资决策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到管理当局的利益动机、会计规范体系,更要考虑到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不断的在实践过程中调整信贷决策和投资决策,这样才能在我国税收政策日益成熟的条件下,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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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进行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调节财政收支平衡。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财政与税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在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能够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另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当前最为主要的财政改革,虽然在改革的十几年时间内我国非税收入种类得到增多,规模得到扩大,但是从整体角度探析,非税收入管理仍旧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加强分析。

一、现阶段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非税收入属性的认识

当前,伴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深入发展,非税收入已经在我国各个部门中得到应用,但是却没有落实到位。现阶段很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散落在各个部门之间,如此一来则会导致非税收入管理主体变得比较模糊。甚至有部分人对非税收入的基本性质以及属性缺乏认识与了解,认识本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可以自由支配使用,应该属于自有资金,对将资金上缴给政府部门存在抵触心理。

(二)收支单位不同步,利益分配不均衡

目前在资金安排上经常会出现多收多支与少收少支的现象,将资金上缴的时候因缺乏比例分成的方式,导致出现执法不严的严重现象,这种情况不仅会阻碍我国财政体系的完善,并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秩序整顿造成制约与阻碍。

(三)征缴环节漏洞颇多

众所周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票据的种类呈现出多样化,在使用的时候比较繁琐以及复杂,因相关部门缺乏监督与管理,或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单位在征缴的过程中会出现诸多漏洞,比如出现转借、转让以及丢失的现象,还有部分员工在填写票据的时候不仔细,内容不齐全,甚至出现私自印刷非法票据的现象。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地区的单位虽然依据政府要求设置过渡性账户行坐支行为,但是却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导致少征与漏征现象层出不穷。

二、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非税收入占据财政总体收入的30%以上,部分地区所占据的比例更多,非税收入的作用十分明显,能够推动地方经济的建设,弥补事业单位资金所存在的缺陷等,但是因为非税收入管理具有行政性,缺乏法制性,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出现混乱现象。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所依靠的法律法规仅为《预算法》,无法真正将非税收入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

(二)受到部门利益的驱使

在诸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因受到财力的限制便会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导致部门人员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胡乱征收费用、坐支收支、私自设立过渡账号,这种情况不仅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呈现出无序性,并且也会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三)缺乏有力的监督与检查

当前,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得到应用,并且财政、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检查,但是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违纪现象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还有一种情况便是财政部门在处罚的时候仅仅局限在罚款等方面,正是由于处罚力度较轻,才会导致诸多不合规现象的发生。

三、非税收入管理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工作

我国财政部门作为主要的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宣传工作,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进行宣传,让人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征收机关等部门的宣传与培训,让政府人员可以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有所了解,并明白非税收入不是自有收入,是一种统一管理的形式。

(二)实施以票控费

相关部门需要在自身发展基础上积极构建以票据为手段的检查、核查制度,保证实现票据与项目、收入、检查的有机结合。另外在对票据监督管理的时候,需要督促各单位能够及时将资金上缴给国家。除此之外,还需要积极构建财政票据使用、核销的管理体系,尽可能的将以票控费的作用进行发挥。

(三)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

积极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是当前财政部门的主要内容,可以构建“金财工程”平台,积极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将各项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整合,比如项目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等,如此一来能够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化发展。当然,还要依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传统模式下所形成的收费征缴模式,加强财政部门、银行以及各单位对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性,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监督与管理

我国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物价部门需要将日常管理与年度检查相互结合,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并依据违规现象制定合适的处罚,保证检查工作不会流于形式。另外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收费秩序进行管理,保证收费秩序的稳定性,保证监督检查的整体质量,只有真正做到如此,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的完整性。

(五)加大清费治安工作

现阶段各个地区财政部门依据上级文件将非税收入管理列入重点管理范畴之中,但是仍旧会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尤其在改革的不断深化下,我国已经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在此发展背景下需要取消“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减轻企业与社会的负担,尽可能的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非税收入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在改革中我国财政部门需要将自己的工作作风进行转变,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进行落实,积极落实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取消“按照比例返还”的传统做法,保证非税收入能够上缴给政府部门,如此一来,才能真正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管理朝着科学化、法制化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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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保护税论文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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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区别。正名叫《环境保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关于中国环境税法的论文题目

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

环境法 论文 题目

1、环境保护的法学理论(法理学)问题研究

2、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研究

3、环境行政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4、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5、危害环境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6、比较环境法研究

7、国际环境法研究

8、《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怎么修?

9、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简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10、低碳视野下我国页岩气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1、关于构建海洋环境保护中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思考

12、美国页岩气立法定位民生化的启示

13、我国核电监管领域的法律真空

14、树线矛盾法律风险防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16、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关于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的思考

18、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9、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20、论上海自贸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21、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研究

22、我国环境保护NGOs的发展困境及展望

23、海洋污染法律规制

2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2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26、关于完善防治雾霾天气法律制度的思考

27、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

28、完善水权水市场建设法制保障探讨

29、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的不足及完善

30、《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背景、问题及建议

31、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32、印度环境法庭的制度考察及启示

3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34、环境污染犯罪中证据问题的实证分析

35、瑞典环境许可制度的特点分析及启示

36、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7、关于修订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38、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39、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40、论环境资源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4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42、论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与完善

当前建立中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摘要:中国税收信用缺失是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税收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保护守法纳税人的权益。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当前税收诚信立法缺位与不足,权利义务观念错位,税收执法诚信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信用的建设和发展。据此,应从立法、执法等各环节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关键词:税收;信用体系;纳税人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打乱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呼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税收信用体系。虽然中国的税收信用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构建科学的税收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税制健全及税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国发展诚信经济、提高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一、中国税收信用现状分析近几年,税务部门普遍开展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民主评税、税务公开、执法责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税务队伍的信用形象。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整个税收领域信用缺失依然较为严重,可以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还是用税人,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诚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税收诚信立法缺位或不足虽然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门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失信者惩处不力,也使得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受到很大制约;二是税收立法时对有关信用方面的规定明显缺位,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考虑不够甚至没有考虑,不利于和谐税收环境的营造;三是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破坏了征纳之间诚信的法律基础。(二)权利义务观念错位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相互的,比如纳税人既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都片面地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使得纳税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违约失信进而偷逃税行为。对征税人和用税人而言,则过于强调其拥有的权利,而忽视了其应尽的义务,这不仅不能为纳税人所认同,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阻挡了政府在税收与其关系问题上的视线,导致在纳税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征税和用税中的行为扭曲现象频繁发生,使纳税人的契约观念和诚信意识日趋淡化。(三)税务机关执法诚信不足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有违信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甚至内外勾结,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如国税部门查完了地税部门又查,甚至税务稽查人员调账检查时,一查就是几个月,检查缺乏效率,给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影响;三是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在税收执法程序、执法尺度、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四是由于目前评税标准、“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标准均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一些税务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捞取个人好处,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信用环境。二、建立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一)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税收信用,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另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努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做到诚信纳税。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需要税收信用体系既包括纳税信用,又包括征税信用。从纳税信用看,纳税信用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度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把精力集中在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身上,强化征管力度,从而节约了征管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从征税信用看,要求税务机关规范纳税服务,文明执法,诚信地履行对纳税人的承诺,为纳税人诚信纳税创造条件。同时还要公平执法,使诚信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些都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提高。(三)纳税人提高和维护自身信用的需要诚信意识就是财富意识,社会经济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可以使经济交换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对方真实的信息资料,减少信用调查核实方面的费用、开支,防止因对交易者资信怀疑而减少的社会经济交往。守信者也会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经济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税收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制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这种职能。三、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的政策建议(一)建立征税信用的政策建议严执法、讲信用、践承诺、优服务是对税务部门的基本要求,征税信用主要体现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严格执法是税收工作取信于纳税人的关键所在,在严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纳税人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要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奖惩有别和严格的责任制,建立失信于纳税人的惩罚约束机制。在干部管理体制上,要建立充分体现奖优、罚懒、惩贪、治庸的管理机制。工作人员具体到每个人应定岗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2.优化税务服务,抓好办税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在硬件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网络服务,统筹建设专业性税务网站并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二是积极推广电话服务。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注重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础上嫁接现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赋予税收征管新的时代内涵和特色。特别是要加强税源监管和税务稽查两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二)加强税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议加强税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转化政府职能,使政府由经济建设者的角色转化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而弥补市场失灵。1.调整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要争取与市场机制建设协调进行,市场能做到的事放手让市场做,其中首要任务是加快财政资金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将政府由经济建设型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将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2.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主要表现在将支出重点放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结构上压缩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加社会科文卫、社会保障以及支援农业和农村的支出。3.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编制预算时,在大的分类下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目级科目,将支出项目细化,增加预算的透明性和监督性。(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针对失信纳税人追逐眼前经济利益,不惜损失信用的短期行为,应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诚信收益,促使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者诚信纳税。这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CTAIS) 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重点稽查和监督;二是对待上述“纳税信不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划转为正常有信用的企业,在此期间再次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要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对纳税信息不实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与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税收信用信息共享。(四)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花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价值、非劳动成本和支付给税务顾问的费用。税收遵从成本越高,纳税人负担越重,也就越可能相应地选择应对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因此,征税人在依法办税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使纳税人遵从成本最小化,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额外费用,给予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纳税援助等。(五)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03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评定内容、评定标准、激励与监控措施、评定组织和程序等内容,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一是对不同级别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给予不同待遇,实行差别管理;二是关注个体经营者、小型企业,尽快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三是国税、地税应尽快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实现共享,做到统一标准,给纳税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评定。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可行,属于新方向和内容,但是建议论文写成熟的内容,且选题不要太大,要聚焦,这样好写,收放自如。你可以搜索一下环保税相关的资料和文献,比起其他税种,是比较少的。如果确定还是想选择环保税,除了环保税本身以外,引申税收的调节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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