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的意思很多种
编辑,用物质文明设施和手段,组织、采录、收集、整理、纂修、审定各式精神产品,使之传播展示于社会公众的工作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编辑的古义,是顺其次第,编列简策而成书。编辑二字,即从收集编连简策而来,以后书写材料变化,沿用未改。
编辑是一种工作类别,也是一类职业身份。指对作品等进行编写。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称为“编辑”或“修改”,编辑属于一种职业,其对应英文词汇为Editor。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编或总编辑(总编)。研究编辑基础理论、编辑活动规律及编辑实践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属于人文科学范畴。编辑工作是现代出版事业的中心环节
作者 编辑文字 是一种职业
电脑输入文字的时候 鼠标的编辑状态是 【|】 一竖 是一个计算机状态
编辑释义:1.在出版部门专门处理稿件的人 2.收集资料,整理成书 3.采集串连
查重的意思:全称为论文查重,是把自己写好的论文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资源库的比对,得出与各大论文库的相似比。简而言之,就是检测抄袭率,看你论文的原创度,是不是抄袭的论文。
无论是毕业论文还是职称论文,只有通过论文查重才能算是一篇合格的论文,所以说,论文查重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论文查重率合格标准为5%~30以内算做合格,通常在20%以内。
查重的重点内容:
一篇完整的论文由封面、摘要、目录、原创声明、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等组成。在论文查重中,目录、原创声明、参考文献、脚注、图片等不在查重范围内。所以在提交论文查重前,先把这些部分内容删除。
查重结果的重要指标是“文字复制比”。这个指标直观反映了论文“抄袭”部分所占整篇论文的比例,是衡量论文质量的重要指标,如果这个比例越高,所以抄袭剽窃的部分也就越多。
你的某一段话正好跟某发表制作重合。我们学校要求不高于30%.自己写的也会被查重的。
论文查重从字面意思理解,即主要指查询论文当中的重复率问题,这个就是论文查重的关键所在。论文查重也称之为论文检测,是一种为了应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和学术论文抄袭复制而推出的计算机软件系统。这里推荐一款不错的查重软件,学客网免费查重软件,可以试试,非常好用。
任何一位大学毕业生想要顺利毕业,但是在这之前首先要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和论文查重。很多同学在写毕业论文时感到手忙脚乱,更不知道怎么去查论文。为什么要对论文进行查重么?究竟什么是论文查重。 论文查重也被大家称之为学术不端论文查重行为,主要是让我们养成严谨、诚实的写作态度,打击那些剽窃、抄袭的不良风气,为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所以论文查重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论文查重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就无法顺利毕业。 学校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查重也就是保证学生所写的论文不会被他人抄袭,学生的论文也是具有“专利权”的。假如一个人在写毕业论文时抄了别人的论文,结果没被发现,那么这对于那些将论文完成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今天和大家说这些都是想告诉大家,进行论文查重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为了偷懒而想些邪门歪道,这样的做法很不可取。目前的论文查重制度都很严格,你们的抄袭内容不能通过检查,肯定会被查出来,所以我们还是要尽量原创,写出自己的毕业论文。
编辑部一般是负责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市场调研,选题开发,选题列选,选题报批,约稿,出版合同,审稿,成本开支估算,发稿,审读校样,签发付印样,审读样书,结算稿费等事务的部门。根据出版方针任务和媒体的播放任务,结合本编辑部所承担的专业,提出长远的选题规划,近期的发稿计划,联系作、译者,组稿,审稿,加工修改稿件,按期发稿,同时还要经常注意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学术界情况,了解播放内容、出版动态,听取作、译者和读者的反映,培养和提高室内编辑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修养。因此,编辑部既是贯彻本社出版方针、保证出版物质量的关键部门,也是培养有专业特长的编辑人员的培训部门。编辑部是媒体和出版社内编辑、出版、发行三个环节中最关键的一环。编辑部力量的强弱,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媒体和出版物的质量,甚至影响到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兴衰。
意思是:撰写的文章在专家初审阶段质量过关了,接下来转交到那些专门刊登论文期刊的编辑手里,可能论文被录用,也可能退改或者是退稿,作者要做好心理准备。责编也就是责任编辑,如果责编决定录用作者的文章,那么会主动联系作者,商量排版和版面费等相关问题,也会发出详细的用稿单才表示真正录用,否则只是说明通过审核,如果过了常用的三个月期限后仍未刊发,就表示不予录用了。具体期刊的录用时间有多久?大家也可以询问专业老师。责任编辑工作流程:论文的责任编辑由期刊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论文的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稿件交来后,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而且都是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期刊责任编辑职责与工作范围如下:1、责任编辑主要负责期刊的编排,定稿,送主编终审,刊后审读等工作,是当期期刊编辑出版质量的主要责任者。2、责任编辑负责所在期刊稿件内容的审核和编排;政治性错误检查;规范的检查和统一,栏目的确定;中英文目录的编定;封面和版权页的核准;校样的审阅,统编,统校,核红,付印;录用通知名单确定等工作。3、责任编辑接受主编签发的稿件后,即应着手对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或与负责该稿的同志共同协商解决。4、责任编辑要按规定日期发稿,做到"齐,清,定",稿件处理流程如下:月刊:每月初1日前将该期稿件交主编,4日前核阅后交技术编辑排版,9日前出版社印刷。双月刊:双月20日前将该期稿件交主编,25日前交出版社印刷。季刊:出刊10日前将该期稿件交主编,18日前交出版社印刷。年刊:稿件齐,清,定后每年6月30日前出版。5、校样排出后,责编即将校样分发给有关编辑校阅,编辑对校样的修改如有不妥或因版式需要,责任编辑有权删改,但尽可能征得原编辑的同意。7、 负责当期杂志出刊的质检即刊后自检工作,填写质检报告后并同当期杂志报送中心存档。8、负责原稿,作者校样的整理存_。
编辑部就是一个大家庭,主编和小编们负责写书给大家看。编辑部就是一个展示自我的地方。
1、编辑部的工作内容一般是负责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市场调研,选题开发,选题列选,选题报批,约稿,出版合同,审稿,成本开支估算,发稿,审读校样,签发付印样,审读样书,结算稿费等事务。编辑部既是贯彻本社出版方针,保证出版物质量的关键部门。2、电视台(televisionstation)指的是通过无线电信号、卫星信号、有线网络或互联网播放电视节目的媒体机构。是制作电视节目并通过电视或网络播放的媒体机构。它由国家或商业机构创办的媒体运作组织,传播视频和音频同步的资讯信息,这些资讯信息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为公众提供付费或免费的视频节目。更多关于编辑部是做什么的,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说明收稿已经到末尾了
还要做栏目策划的。如果写手不够,也可能要自己写
工作内容:
1.确定编辑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策划选题;
2.组织和预约相关稿件;
3.对来稿或资料进行整理、修改和润色;
4.负责文稿或资料的校对及审核工作;
5.安排文稿的版面位置;
6.与作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培养自己的作者队伍;
7.阅读读者来信,收集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任职要求:1.掌握良好的语言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敏捷灵活的反应能力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2.掌握新闻学、传播学和商务管理学专业的相关知识;
3.掌握在战略规划,资源分配,人力资源建模,领导技术,生产方法,以及人与资源的协调涉及的业务和管理的原则的知识;
4.掌握媒体制作、传播与宣传技巧与方法的知识;
5.掌握显示、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原则和方法的知识;
6.掌握文字处理,文件管理和记录,速记和转录,设计形式,以及其他办公程序和术语的行政和文书的程序和系统的知识;
7.掌握良好的写作能力;
扩展资料:
杂志社的文字编辑有以下职业发展路径:
路径一:熟悉业务、积累一定的经验以后,可以发展为资深编辑或者主编;
路径二:如果文字编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可以发展为新闻评论员;
路径三:如果文字编辑具备丰富的人生阅历或者文笔很好,可以发展为专栏作家。
文字编辑值得注意的是,刊物排版时候,版面格式前后统一,图、文一致,字体、字号、颜色搭配协调,各个模块具有节奏感,也有内在呼应结构。
有时可突破常规(比如斜放、出血版、文压图等)。最重要的是版式要有创意,当然不是每期都变化。
一、指出版机构内从事美术工作的编辑人员,泛指搞封面装帧设计、插图、画册的编辑人员。美术编辑分四个档次:编审(美术)、副编审(美术)、编辑(美术)和助理编辑(美术)。 二、专指美术编辑职务、职称系列中的编辑(美术)。编辑(美术)为中级职务。美术编辑的任职条件,除与文字编辑在学历、年资、外语、著译要求相同外,还要求具有扎实的美术基础理论知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文字编辑
这个状态表示该篇文章正在有杂志社委派的专家审核,评审专家回复意见如果没有争议,那么该文章就会被杂志社接受,届时该状态会相应改变,比如显示接受。在这个过程中,一般杂志社会根据专家意见,要求你进行修改。修改符合专家意见后,就会被接受。修改不恰当,就会被拒稿。
测绘概论测绘是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核心,将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子信息,供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 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测绘学研究测定和推算地面点的几何位置、地球形状及地球重力场,据此测量地球表面自然形状和人工设施的几何分布,并结合某些社会信息和自然信息的地理分布,编制全球和局部地区各种比例尺的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理论和技术学科。又称测量学。它包括测量和制图两项主要内容。测绘学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有广泛的应用。在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 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土地测量和测绘各种地图,供规划和管理使用。在地质勘探、矿产开发、水利、交通等建设中,必须进行控制测量、矿山测量、路线测量和绘制地形图,供地质普查和各种建筑物设计施工用。在军事上需要军用地图,供行军、作战用,还要有精确的地心坐标和地球重力场数据,以确保远程武器精确命中目标。测绘学主要研究对象是地球及其表面形态。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大地测量学、普通测量学、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海洋测绘和地图制图学等分支学科。大地测量学:研究和测定地球的形状、大小和地球重力场,以及地面点的几何位置的理论和方法。大地测量学是测绘学各个分支的理论基础,基本任务是建立地面控制网、重力网,精确确定控制点的三维位置,为地形图提供控制基础,为各类工程施工提供依据,为研究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以及变化,地壳形变及地震预报提供信息。普通测量学:研究地球表面局部区域内控制测量和地形图测绘的理论和方法。局部区域是指在该区域内进行测绘时,可以不顾及地球曲率,把它当作平面处理,而不影响测图精度。摄影测量学:研究利用摄影机或其他传感器采集被测物体的图像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和分析,以确定被测物体的形状、大小和位置,并判断其性质的理论和方法。按距离分可分为:航天摄影测量、航空影测量、地面影测量、近景影测量和显微影测量:按技术处理方法不同可以分为:模拟法影测量、解析法影测量和数字影测量。工程测量学:研究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和管理各阶段测量工作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为工程建设提供精确的测量数据和大比例尺地图,保障工程选址合理,按设计施工和进行有效管理。在工程运营阶段对工程进行形变观测和沉降监测以保证工程运行正常。按研究的对象可以分为:建筑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矿山工程测量、铁路工程测量、公路工程测量、输电线路与输油管道测量、桥梁工程测量、隧道工程测量、隧道工程测量、军事工程测量等。海洋测绘:以海洋水体和海底为对象,研究海洋地位、测定海洋大地水准面和平均海面、海底和海面地形、海洋重力以及海洋磁力、海洋环境等自然和社会信心的地理分布及其编制各种海图的理论饿技术的学科。为舰船航行安全、海洋工程建设提供保障。地图制图学:研究地图及其编制的理论和方法。分支众多,不一一列举。 [编辑本段]测绘仪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gps接收机、超站仪、陀螺仪、求积仪、钢尺、秒表等 [编辑本段]测绘小知识看似陌生的一个专业名词,但却是和我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小到目测距离,判断方向的日常生活经验,大到国家建设,武器制导的重要科技手段,无一不与测绘联系紧密。
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的基本目的是从大量的、可能是杂乱无章的、难以理解的数据中抽取并推导出对于某些特定的人们来说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数据。 数据处理对数据(包括数值的和非数值的)进行分析和加工的技术过程。包括对各种原始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编辑等的加工和处理。比数据分析含义广。随着计算机的日益普及,在计算机应用领域中,数值计算所占比重很小,通过计算机数据处理进行信息管理已成为主要的应用。如测绘制图管理、仓库管理、财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技术情报管理、办公室自动化等。在地理数据方面既有大量自然环境数据(土地、水、气候、生物等各类资源数据),也有大量社会经济数据(人口、交通、工农业等),常要求进行综合性数据处理。故需建立地理数据库,系统地整理和存储地理数据减少冗余,发展数据处理软件,充分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数据管理和处理。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出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三)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四)对互联网出版机构实行前置审批;(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出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者进行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机构,是指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第六条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机构依法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止和破坏。第七条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第九条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二)机构章程;(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四)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五)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第十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一条互联网出版业务经批准后,主办者应当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文号。第十三条互联网出版机构改变名称、主办者,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据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应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第十四条互联网出版机构终止互联网出版业务,主办者应当自终止互联网出版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同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第十五条互联网出版机构自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同时,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通报。第十六条互联网出版机构出版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依照重大选题备案的规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出版。第十七条互联网出版不得载有以下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八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互联网出版内容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十九条互联网出版的内容不真实或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条互联网出版机构发现所登载或者发送的作品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登载或者发送,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抄报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十一条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当实行编辑责任制度,必须有专门的编辑人员对出版内容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出版内容的合法性。互联网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当记录备份所登载或者发送的作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二十三条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应当标明与所登载或者发送作品相关的著作权记录。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责令停止登载或者发送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撤销批准。第二十七条互联网出版机构登载或者发送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禁止内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撤销批准。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依据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裁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