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 老舍与其京味小说研究论文

老舍与其京味小说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老舍与其京味小说研究论文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独树一帜。老舍小说的幽默艺术与鲁迅、张天翼、钱钟书和林语堂等现代文学名家的幽默艺术互有异同.喜感因素和悲感因素相交织,构成了老舍小说幽默艺术的独特景观。含蕴丰富,独具一格的幽默感。老舍的幽默,是温暖的北平的幽默,简朴、利落、善良、生气勃勃。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是逐渐成熟的,早期是“为幽默而幽默”,《二马》显示出他的幽默风格趋于形成,《离婚》则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老舍笔下的幽默以悲喜剧交融的形式,讽刺与抒情的渗透,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艺术魅力。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幽默小说家。论“京味小说派”与老舍作者:许自强来源:《北京老舍文艺基金会年鉴》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2000年5月一、 何谓“京味”? “京味”就是北京味。它应当包括北京的环境和人文两方面,即北京的风土习俗和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具体说大致由三种因素所构成:—曰乡土味。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墙,天桥的杂耍,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二曰传统味,或者可以称做“古味”、“文化味”。这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国是文明古国,守仪之邦,北京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为历代王朝的故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这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记,从古老的礼仪风俗,到传统的伦理道德,都积淀于北京人的心灵之中,体现出北京人独有的那种精神气质,如人际交往中重礼节、讲规矩,比较宽容、谦和,也较豁达,善于自我解嘲,有某种幽默感,比较重视文化素养等。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方面对北京人的思想束缚也较重,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封闭性,接受新事物、新风气比较缓慢,封建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的残余较浓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旗风对北京人的心态习俗的影响不可低估,它使上述传统中的长处和短处得以强化表现愈加鲜明。这一切使北京笼罩着一股比较浓厚的古气,其中有古雅、古朴、古老,也有陈旧、迂腐种种味道。三曰市井味。这是指下层市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气质。这种下层市民,大体属于小城市中的半无产阶级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例如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职员以及主要以体力谋生的洋车夫、搬运工、街头艺人、匠人、佣人等,即旧社会所谓“引车卖浆之徒”。他们的生活环境比较简陋,谋生条件又较艰苦。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劳动人民的一些素朴美德,如勤劳、善良、宽厚、克己;同时又受到统治阶级思想的侵染和传统规范的影响,下层市民的许多弱质、缺陷,如自私、狭窄、虚荣、平庸等所谓“小市民”习气也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今天,我们所谓“老北京”,多半属于这一阶层。以上三股味是互相渗透,融会一气的。这三种味共同熔铸成北京人传统的心理习俗、精神气质。当然,就具体环境和人而言,他们的侧重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中上层的官绅之家所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四合院里,传统味就更浓些。而且往往被官气、洋气、书生气等冲淡了原有的“乡土味”和“市井味”。在京郊农民身上,“传统味”、“市井味”就相对淡化,“乡土味”显得更浓。唯独在北京市内,钟鼓楼下,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市井味”最浓,而“乡土味”、“传统味”也以种种方式程度不同地表现出来。所以“京味”在这部分人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突出。京味的表现不但因人而异,还要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从历史上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京味,同民国以后就大为不同,解放前后的京味又不一样(这从老舍的《茶馆》可见一斑)。至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新思潮、新风气的涌人,久京味变化更大,不可—概而论。二、“京味小说”与老舍。我同刘颖南同志在《<京味小说八家)后记》里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一)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这是最起码的题材合格线。(二)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三)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其实,这三条里最主要的是第三条。甚至可以说主要就是第三条。只有第一条的作品,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了第三条,写出了北京人的神韵、气味,北京人的魂,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我认为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三、“京味小说派”已经基本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的形成,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有一二位杰出的、众所公认的著名作家为核心、为代表。(二)有一批艺术特色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代表作家的外围或后继。(三)产生出一批题材、风格相近的、有影响的优秀作品。倘若这三个条件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以为,“京味小说派”作为当代文学中的一个流派是基本形成了。理由很简单:(一)“京味小说派”已有一位响当当的、卓越的代表作家——老舍。(二)近十年来,在当代文坛上已涌现出一批擅长于描写“京味”的优秀作家。他们有的自觉地师从老舍,有意识地学习老舍(如苏叔阳),有的吸取了老舍的神韵,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作品(如邓友梅、韩少华、陈建功),还有的因写出过一些题材相近,京味特色浓郁的作品,而扩大了“京味小说”的影响(如汪曾祺、刘绍棠)。尽管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和艺术追求,对“京味小说”也许存有不同看法,但都同老舍创作中表现的“京味”,有密切联系。人们有权利把他们结集在一起,看成一个流派。因为从文学史看,除了那些有纲领、有目的的自觉结成的文学流派外,大多数流派是由读者和后人来归并的。(三)以老舍为代表的“京味小说”作家们,已经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优秀作品。除了有老舍的一批奠基作品外,这些年又产生了像邓友梅的《那五》、《寻访画儿韩》,韩少华的《红点颏儿》、《少总管前传》,陈建功的《找乐》、《辘轳把胡同9号》,苏叔阳的《傻二舅》等优秀作品。老作家汪曾祺的擅长固然在于描绘他家乡苏北一带的风情,但他在北京生活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北京生活的熟悉和把握不亚于自己的家乡,因而他写北京生活的作品,像《安乐居》、《云致秋行状》,无不具有浓郁的京味。热衷于“乡土文学”的刘绍棠,一向以写京东运河风情著称,京郊的“乡土味”本身就染有京城的“传统味”和“市井味”,所以刘绍棠笔下的乡土风情其实也是京味的一种扩张。如果再扩大一点说,浩然的某些作品如《弯弯绕的后代》也属此类。除此之外,显示京味特色的优秀小说还很多,像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不一而足。其实,“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一是“京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如前所述,像北京这样具有鲜明的民族标记、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地域风貌的城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京味”本身就有着独树一帜的光彩。再借助于它作为首都的权威性,影响所及岂止于中国,实可谓名扬中外。二是“北京话”的权威性和魅力。现今推广全国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作为基础的,二者大同小异,这使北京话本身就有了走向全国的便利。北京话虽有一些方言土语,但大多是普通话稍加变化,如儿化韵、双声词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即便偶然在小说中使用几个生僻的俚词(如“敢情”、“找乐子”之类),往往正是体现京味色彩最浓之处,最富有乡土气息,作者必然会加以解释说明,并巧妙运用,一般只会增添语言的魅力,“烧”出京味的香气。所以,从总体来看,运用纯熟“北京话”写出的作品,在全国推广是没有多大障碍的。三是北京有着一支强大的作家队伍。当然,北京的作家未必都写“京味”,但至少他们写京味要比其他地方作家容易得多。可以说:“京味小说派”的后备队伍是阵容强大的,这是“京味小说”的出现和繁荣的前提。当然,所谓“流派,流动之派”也。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世长存,文学史上的任何流派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直至消亡的过程,有的寿命还较短。有人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京味”将越来越淡泊以至消失,“京味小说”前途堪忧。其实,只要有北京存在,“京味”仍会存在,即便有一天“京味”完全融化于时代新潮中,那么,“京味小说”作为一种历史,仍将有它存在的价值。像邓友梅的《那五》之类,写的就是历史,并不有损于它的审美光彩。还需说明,我们认为“京味小说派”基本形成,并不意味它已经十分稳定、成熟,因为流派的发展趋向是难以预测的。文学史上的许多流派除了少数几个代表人物外,大多数是不稳定的;有时甚至于主将都可能脱离(如闻一多之于“新月派”)。“京味小说派”也有两种可能:或许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会持续不断,日趋增多,蔚为大观,使这一流派日益壮大;或许会逐渐冷落下来;但即从当前的情况,把它看作一个流派是完全够格的。老舍与“京味小说”老舍与“京味小说”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北京人生活中掀起的“京味文化热”的背景下,“京味小说”以其朴拙大雅的风貌登上北京文坛,引起了京城内外、乃至海内外人土的关注和厚爱。“京味小说”作为一个具有鲜明独特审美内涵与审美外观的文学品类,并非始于今日,那些“旧京小说”,如林语堂《京华烟云》不能说没有一点北京味,然而,真正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京味小说”却是在老舍手中创立的。老舍说过:“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老舍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匠心独运地开创了“京味小说”这一文学品类,并不断地从其题材范围、人物形象、语言韵味、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文化意识与美学意蕴等多方面深入开掘,精心淘沥,使得这独具北京风味的艺术佳酿品味更正、更浓、更醇,从而日臻完美,获得了独具特有的美学风格和跨代传世、超越国界的艺术生命。老舍生前虽然没有把自己的作品自封为“京味小说(戏剧)”,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也没有将老舍的小说冠之以“京味”的头衔,然而,在人们的审美感受与审美判断中,“京味”与“老舍味”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甚或是可以画等号的。如果我们从研究“京味小说”的艺术特征出发去追溯它的起源便会发现,老舍的小说正是“京味小说”的滥觞。京味小说家是老舍风格的继承人。他们写的“京味小说”,或成为京味小说家,应该说是有意为之,是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使然,或者干脆说就是师承老舍的结果。这些作家中的许多人都谈到过,自己曾有意地、自觉地以老舍为师,追求老舍作品的艺术风韵,学习老舍作品的语言风范。北京文坛上这种以老舍为宗师、效老舍之遗风的文学现象,已充分引起了文学评论界的重视,从中可看出“京味小说”与老舍关系的一斑。

老舍是使"京味"成为有价值的风格现象的第一人,"京味小说"这名目,却只是在新时期的当下才被叫了开来。老舍小说的北京色彩虽人所共见,如若没有后起诸人,那不过是一种个人风格而已。应当如实地说,"京味小说"作为一种风格现象获得了研究价值,固然因有老舍,却更赖有新时期一批作家有关的实绩,因有如《那五》、《烟壶》、《红点颏儿》、《安乐居》等一批质、量均为可观的作品出世。这里自然也有城市魅力的当代证明。当代京味小说作者中,邓友梅、刘心武、韩少功、苏叔阳、汪曾祺、陈建功诸家;不断新起而令人不暇搜集的其他家;以及林斤澜、张辛欣的某些作品--岂不也略近于洋洋大观?我不倾向于把后起轻率地指?quot;老舍传人",更愿意相信他们都是由北京所养育的。幽默作为创作过程中的作者心态,通常正是一种非激情状态,其功能功能即应有对于激情、冲动的化解。老舍曾被称为"幽默大师",因此而被捧也因此而被批评。鉴于新文学的严肃、沉重的性质,不妨认为老舍式的幽默出于异秉,尽管这幽默也不免有《笑林广记》的气味。幽默作为一种智慧形态,在专制社会,通常属于民间智慧。北京市民中富含这种智慧。帝辇之下的小民,久阅了世事沧桑,又比之别(在封建或半封建的中国,"帝力"所及,并非无远不能至)承受了更直接的政治威慑。有清一代北京市民中大大发展了的语言与幽默才能,一方面出于对上述生活严峻性的补偿,另一方面,如上所说,也由于历史生活固有的幽默性质。满清王朝的覆没,带有浓厚的喜剧色彩。大凡一个王朝终结,总要有种种怪现状。清王朝由于极端腐败,更由于其腐败在近代史特殊的国际环境中,更增多了荒唐怪诞?quot;福大爷刚七岁就受封为'乾清宫五品挎刀侍卫'。他连杀鸡都不敢看,怎敢挎刀?"(《那五》)事情就有这么可笑,可笑得一本正经。北京人以其智慧领略了历史生活的讽刺性,又以其幽默才能与语言才能(幽默才能常常主是一种语言才能)解脱历史、生活的沉重感,自娱娱人。幽默也是专制政治下小民惟一可以放心大胆地拥有的财产。老舍不无幸运地承受了这份财产。他的幽默,他的文字间的机趣,的确大半是源自民间的,其表现形态不同于开圆桌会议的大英国民的那一种。一旦以幽默进入创作,幽默即统一于总体的美学追求;到当代京味小说,更出于自觉的风格设计。在京味小说作者,幽默中包含有他们与生活特有的审美关系。他们敏感于极琐细的生活矛盾。人性矛盾,由其中领略生活与人性现象中的喜剧意味,以这种发现丰富着关于人生、人性的理解,和因深切理解而来的宽容体谅,并造成文字间的暖意,柔和、温煦的人间气息。这里有智者心态。由于所见极平凡细微,他们写的自然不会是令人哄然大笑的喜剧(《钦差大臣》或《悭吝人》之类)。这只是一些人生极琐屑处的通常为人忽略的喜剧性。作为创作心态,幽默节制了对生活的理性评价与情感判断的极端性,其中,包含着有利于审美创造的距离感,却又不是淡漠,不是世故老人或哲人的不胜辽远的目光,而是浸润在亲切体贴中的心理距离,以对象为审美对象同时意识到自己的鉴赏态度的距离感。在一批极其熟于世情、深味人生的作者,这儿自有世事洞明后的人生智慧。 30年代一时并出的小说大家中,茅盾是最能代表主流文学的认识特点和艺术思维方式的一家。他对中国社会的全景观照,对中国社会结构、阶级关系的全面呈现,都体现了一时的文学兴趣。纵然在较短的篇制中,那时的作家也力争较为准确地再现已经认识的社会阶级关系及其动态发展。巴金的创作是主情的,他以自己的方式呼应着革命文学中的社会批判倾向。较之巴金,由表面看来,老舍在艺术方法上更接近主流文学,差异也正在这看似相近中显示出来。最触目的差异是,老舍并不注重阶级特征与阶级关系。较之主流文学以现实社会的阶级结构作为作品艺术结构的直接参照,老舍作品或以人物命运为线索,作纵向的时间性铺叙(如《骆驼祥子》、《我这一辈子》、《月牙儿》),或依呈现世相、人生相的要求而进行空间铺排,在与主流文学相近的结构形态中,透露的是对于生活教材的不同选择,以及艺术结构与生活结构不同的对应关系。如上文所说,他的作品是讲求行当齐全的,但着眼常在出场人物的个性分布,文化风貌的差异,人物职业门类?quot;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伦理层次的老中幼(如《骆驼祥子》中的老车夫老马,中年车夫二强子,顺而下之的祥子、小马等;再如《四世同堂》中的四代,其他作品里的父与子)--是这样的生旦净末丑。其中《骆驼祥子》的创作最能见出普遍文学风气的影响。即使是在《骆驼祥子》里,也并非偶然地,老舍并不着力于车厂老板刘四对车夫祥子的直接经济剥削,将祥子的悲剧仅仅归结为阶级矛盾的结果。用了《我这一辈子》中主人公的说法,他强调的是"个人独有的事"对造成一个人命运的作用,如与虎妞的关系之于祥子,也如《我这一辈子》中"我"家的婚变之于"我"。这使得小说世界内在构成与构成原则,与一时的流行模式区分开来。老舍非但不强调较为分明的阶级,甚至也不随时强调较为朦胧的上流、下层。小羊圈祁家无疑是中产市民(《四世同堂》),牛天赐家(《牛天赐传》)、张大哥家(《离婚》)也是的。在小羊圈胡同中,处于胡同居民对面的,是汉奸冠晓荷、蓝东阳,洋奴祁瑞丰,以至于在"英国府"当差而沾染了西崽气的丁约翰。至于其他胡同居民,"倒是因同仇敌汽而见出平等的。不惟一条小羊圈,在老舍的整个小说世界中,作为正派市民的对立物、市民社会中的异类的,主要是洋奴、汉好、西息式的文人或非文人:仍然是文化上的划分。上述特征在当代京味小说中也存在着。即使现实感较强的刘心武,对于他笔下人物众多的那条胡同(《钟鼓楼》),也更乐于表现作为胡同文化特点的和谐、平等感--包括局长及其邻居之间。老舍长于写商人,那种旧北京"老字号"的商人,所强调的也非阶级(商业资本家),而是职业(所营者"商")。他甚至不大关心人物具体的商业活动。吸引他的兴趣的是人物的文化风貌,德行,是经由商人体现的"老字号"特有的传统商业文化。在这种时候他对人物的区分,也同样由文化上着眼:以传统方式经营的,如祁天佑(《四世同堂》)、王利发(《茶馆》),以及《老字号》、《新韩穆烈德》诸作中的老板、掌柜;站在这一组人物对面的,则是以凶猛的商业竞争置"老字号"于绝境的洋派商人。他并非无意地忽略了上述商人共同的商人本性(阶级属性),而径自专一地呈现其不同的文化面貌、商业文化渊源与背景。上述总体构思下的人物关系,自然不会是如左翼文学中通常可以分明看到的阶级关系,这里构成人物生活世界的,是街坊邻里,以及同业关系,也即胡同居民最基本的生活关系。其中尤其街坊、邻里关系,往往是京味小说中描写最为生动有味的人物关系。老北京的胡同社会,主要由小生产者、中小商业者、城市个体劳动者构成。生产活动、商业活动的狭小规模,经济层级的相对靠近,都不足以造成充分发展的阶级结构与阶级对立关系;东方城市中素来发达的行会组织,也强调着人的职业身份,人与人之间的行业、职业联系。当代北京胡同情况虽有变动,仍在较为低下的生活水准上保留着居民经济地位的相对均衡(这种"清况近年来才有变化"。这正是构成胡同人情、人际关系的生活依据。京味小说作者的选择在这一点上,又出于对北京生活的谙悉,而不全由形式的制约。来自生活世界的与来自艺术形式、艺术传统、艺术惯例的多方面制约--或许要这样说才近于完全?

老舍文学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京味”,用自己独特的艺术笔触栩栩如生的描绘出老北京的人文风貌、文化底蕴和文化心理。对于“京味”的理解需要有不同的层面。1、就地理上和实物上而言,最典型的北京的胡同、四合院、杂耍和庙会等;2、就心理而言,北京是历代王朝的首都,有着一种雍容和大气,积淀着千百年的传统,因为市民们也有着独特的豁达和幽默。就如祥子在生活困境的时候,仍然会对未来抱着美好的幻象。3、反映小人物命运。“京味”还有一点会经常透过小商贩、车夫等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人,他们的生活风貌来反映那个时代,那些文化特征和心理。4、语言上,也经常会用到北京方言,很有地方特色。因为这些,是的“京味”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树一帜。

可以涉及到人的心理学角度(比如骆驼祥子里的一句经典名言,你懂的)

老舍京味儿论文文献

学信网学历查询

可以涉及到人的心理学角度(比如骆驼祥子里的一句经典名言,你懂的)

老舍的作品中极少提到皇城大户人家、上流社会的富贵安逸生活:在自家戏园子喝茶听戏,大摆筵席;出入风花雪月之地,躺在大檀木床上抽两口大烟;牵条京巴在中山公园里溜达一圈儿,坐回游船,看场电影;拎着个鸟笼逛逛琉璃厂,或是抱只猫咪躺在槐树下的摇椅上晒晒太阳。这些毕竟是属于极少数非富即贵人家的精英贵族文化,只是北京文化中极小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是通常以城市下层贫民的视角来看北平市民社会,通过对北京市民日常生活的风俗描写,构筑一个广大的市民世界,这个市民世界才是最能体现北京文化或者说是京味儿的核心文化载体,有一种极强的象征意义。两者相比,就像五星级酒店之于地摊夜市,巍峨皇宫之于窄小胡同,但这种市民文化却是俗中带雅,看似朴素老旧,却含着些有年头的文化底蕴,那些略显粗俗的言行总透着那么一股子亲切与热乎劲儿,那一碗豆汁儿、一张烙饼都散发着浓浓的京味儿,置身其中,我们不会感到陌生,更不会有一丝的尴尬与别扭,反而有一种宝玉初见林妹妹时的熟稔,因为这就是老百姓自己的生活,有发自心底的喜爱和依恋,不然祥子怎会在屡遭变故与磨难后虽然痛苦万分,也绝不肯离开北平呢。老舍小说最大的特点是独具北京特色的语言,这几乎成了一种标志性的东西,在《骆驼祥子》里更是有淋漓尽致的展现。像洋车夫的“拉晚儿“,就如同现今北京的的哥跑夜班车;将腰带”杀进腰“,就是紧紧裤腰带,打起精神头儿,好去卖力的拉车;“车口儿上”就是停车处,好比现在火车站外边出租车拉客的地方;还有什么再凑个块儿八角,一百元便可打住,管饭食叫“嚼谷”;当然也不乏一些粗俗的言语,如“来吊棒”便是调情之意,称娼主为“老叉杆”。书中诸如此类北京方言俗语数不胜数,这种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的文字,极富有市井色彩,充满通俗的趣味,像白居易的诗歌那样,语言浅近晓畅,老妪也可听懂,正所谓“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但却能做到用常得奇,平易中见精辟。读来如喝路边的大碗茶,解渴消暑又畅快,给人一种亲切之感,在这种语言环境下,好像你已置身于拥挤热闹、人声鼎沸的老北京扬着黄尘的街道上,蹲在皇城根儿下啃个硬面饽饽,乞蹴在茶馆门口喝一壶十个铜子儿的好茶······提到北京话,我们通常会想到“吃了吗,您呐?”、“劳驾”、“回见”、“哥们儿”、“今儿个”这些熟悉的日常用语,北京话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融入了大多数人的话语系统、语言习惯,说起这些个词儿感觉 特有范儿,带着谱儿,有那么点儿潇洒、随意、自在的意思。从中不难看出京腔或是京片子的一些特点:带有明显的儿化音,爱用象声词,有“唏里呼噜”、“七嚓咔嚓”之类,爱打比方,爱说歇后语,如“羊上树”“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也有些俏皮话,什么“肝儿颤”、“老头钻被窝”,还有一些词尾读轻声,比如“大爷”的“爷”就读轻声。书中的主人公祥子是生活在二十年代北平的洋车夫,按说这个职业是靠卖力气挣钱的,也算是吃青春饭,像祥子这样勤恳卖力一天也就挣个七八毛,只够顾上自己的嘴。但不管怎样,洋车与洋车夫已然被打上旧中国的时代烙印,浓缩了那个时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老北京的一个文化符号,成为我们共同的文化记忆,它没有只定格在泛黄的黑白照片上,泛着模糊的微光,现在的北京街头、城门楼子下依然能见到他们的身影,只是已经成为旅游观光与拍照的工具罢了。还记得我最初从父亲口中听得的一个名词“黄包车”,这是南方人的叫法,北方叫胶皮车。不知为什么,这个词总给我一种历史变迁的沧桑感,民国时特有的气质,和老北京颇具魅力的文化特质。中国的人力车来源于十九世纪后期的日本,日本当时被称为东洋,所以叫洋车。在缺乏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末民初,是中国城市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书中的祥子是乡下来的农民出身,事实上车夫里以落魄旗人居多;许多车夫都明白娶妻生后子的巨大压力与艰辛,车夫最好是光棍一人,但历史记载洋车夫已经结婚在家住宿的占62%,其余的38%没有结婚,大多寄宿于车场子。对于他们的收入铜子儿、银元我也深感好奇,具体是个什么概念知之甚少。据记载,1924年,北京的洋车夫平均每天每人能挣130铜元,其中经营性洋车的97%的车夫都是从车场子赁车,所以要交30枚铜元的车份。这样还剩下100枚铜元。20年代北京物价上涨,洋车夫家庭生活困苦,不得不典当借债应付家庭需要,无奈之下,有些车夫的妻子儿女因生活所迫不得不去粥厂或者成为乞丐。正如书中所写二强子把女儿小福子卖给军官,又逼她去卖淫,两个小儿子出去拾废品。每个行当都有一整套约定俗成的行规,书中写到北平车夫有许多派:年轻力壮、腿脚麻利的,赁漂亮的车;二十以下四是以上的车破,跑得慢,得钱少;跑长趟儿的拉一趟是一趟;东交民巷的高等车夫仗着会一套外国话,吃洋饭,神气!车夫这圈子里的文化也是很有几分味道的,跑两趟喝壶品质低劣的茶,闲着时大家伙聚一块抽几支烟,咂二两白干,赌几把钱,就算解闷解乏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北京都是文化中心,吃喝玩乐样样齐活儿,特别的有吸引力,现在去北京旅游更是如此。我们从来就是一个会吃的民族,吃早已不局限在填饱肚子的层面,几千年的发展使饮食成为一种深厚的文化。关于老北京的吃食,书中有不少描写:祥子从军队里跑回来,便吃了两碗老豆腐,浇上点醋、花椒油、韭菜末,顶香!和虎妞吃熏酱肉、喝白干,小摊子上来碗馄饨,就着个热烧饼夹爆羊肉,那叫一个美味,看着这些文字就流口水。又想到另一位京派作家汪曾祺的文字,写风俗,谈文化,述掌故,虫鱼花草、瓜果食物无不入其散文,饶有兴味。在我看来最具北京风味的当数冰糖葫芦,酸甜适口、老少咸宜,尤其是冬季,街巷胡同里都回响着一声声响亮、悠长的叫卖:“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庙会、厂甸的人潮间四处穿梭着冰糖葫芦的身影。现如今也成了老字号、金招牌。要说这糖葫芦还跟宋光宗皇帝有关系呢,他张榜请来的江湖郎中就是用冰糖与红果煎熬做药救了其爱妃的性命。北京的小吃就是民生化,胡同化,平民化,日常生活吃的马蹄烧饼、扒糕、凉粉、糖炒栗子、落花生、炸酱面之类,都充满浓郁的市井氛围,带给人一种家的温暖和生活的满足感。从老北京这些传统美食的制作与食用方式可以看出北京人特有的审美意趣,而时间也为它们涂抹了一层厚厚的历史意蕴,人的思想智慧凝结在美食的内核中,不管是食物的起源传说、造型艺术还是对食物的命名以及饭桌上交际、用餐礼仪,处处都散发着文化的气息。所以说美食作为一种全面彰显色香味之美的独特文化,已经上升到一定的哲学高度。北京作为历史悠久的古都,历史遗迹、自然景观当然是数不胜数,书中就提到不少:颐和园,万寿山、雍和宫、天坛、孔庙,还有青年男女们爱去的南、北海,划着船在嫩荷间嬉游,去崇效寺看牡丹,在积水潭、西郊的白石桥垂钓,都给人以欢欣蓬勃之感。不由的想起郁达夫曾在《故都的秋》一文中写到“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一处处景,一段段情,一页页历史,在落花流水声中,在亭台院落佳处,在笔墨馨香境里,在诗人吟咏唱叹时,我们流连忘返,沉醉其间,不知归路。我们是在历史与现实间游走,在典雅而古老的文字间观游,厚重的沧桑变迁、无限感慨与轻松地纯美宁静、欢愉畅达在内心交织、融合、升华。要说最受老百姓喜爱,最具逗乐消遣功能的地方还要数天桥,天桥是旧时代老北京练把势的地方,是百戏杂练的市井喧嚣之地,成为数百年来最能体现京城民俗的地方。附近茶馆、酒肆、饭馆和卖艺、说书、唱曲的娱乐场子应有尽有。天桥杂耍项目繁多,而且技艺高超,是为一大特色,尤以“天桥八怪”最为著名。常见的有拉硬弓、耍大刀、抖空竹、崩铁链、硬气功等等。他们先要在地上“画锅”,有了场子就有了饭吃,喊两嗓子我们耳熟能详的“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祥子就好去卖艺场子看看,说相声的、耍狗熊的、变戏法的、数来宝的、唱秧歌的、说鼓书的,虽是市井玩意儿,却富有艺术技巧与美感,文化传承的恒久意义,现在说来都是无比宝贵的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传统的破坏遗失与消亡总是让人痛心的,其中凝结的智慧技艺和曾经给人带来的发自内心的快乐需要延续和发扬。建筑是凝固的艺术,在满足实际的居住需要外,更多的是为人展现立体直观的艺术美感享受,代表一段历史文化风格。北京城里除了故宫天安门之类雄伟的皇家建筑,最具风味的当属四合院与胡同。每每提到四合院,脑子里就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安详的午后,阳光温柔的在老槐树下撒上一片斑驳的树影,躺在摇椅上闭目养神,响晴的天空中飞过一群洁白的驯鸽,呼啦啦一阵扑翅声响过,飞过院里的屋檐,在整个城市上空盘旋、俯瞰。四合院文化内涵深刻,营建讲风水,结构繁复严谨,雕饰精美,布置典雅,只是文革时代的大肆破坏和当下城市建设的拆迁对其造成了极大损害,令人惋惜。胡同看似灰墙灰瓦,一个模样,其实每条胡同都有说头儿,自己的名称,自己的故事,自己的传奇。烟花巷陌自古有之,秦淮河畔,贡院彼岸,丹青屏障、偎红倚翠,延绵成含蕴悠长的青楼文化,对于中国的文学、艺术都产生及深远的影响。古时章台装饰华丽讲究,甚有雅趣,多是风流才子去处。书中小福子所在的“白房子”,是低级的脏乱差,藏污纳垢之所。也有转运公司给介绍女学生、大家闺秀,则是门路高用钱大了。说起那时北京城最负盛名的风月场要算八大胡同,多为头等或二等,有较为高尚的清吟小班的女子擅琴棋书画,吟诗作对,在历史上颇有名气的赛金花、小凤仙便是出于此地。不少名流士绅、权贵富商都是趋之若鹜,也包括一些现代著名作家,其魅力可见一斑。老北京人都有一种文化心理:官样、气派、讲排场,重礼仪,就算是社会动荡、外患频仍、经济不景气的时候,红白事情在大体上还保存着旧有的仪式与气派,出殡用的松鹤松狮,纸扎的人物轿马,娶亲用的全份执事,依旧显出官派大样。刘四爷过大寿,要热热闹闹的办回事,搭个体面地棚,可着院子建,伞面挂檐三面栏杆三面玻璃,玻璃隔扇,挂画屏,画的三国战景,见木头就包红,可真够气派!老舍在另一部作品《四世同堂》里也写道无论战事如何紧张,祁家人也不能不为祁老人祝寿,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这种高雅精致的趣味追求有美的一面,可一旦陷入一种过于苛求死板的状态,必定是不合时宜,且成为文化的弊端与桎梏。北平城里的不管是小市民还是底层贫民,身上都不可避免的散发着猥琐、卑贱的痞子气,暂且不说世代居住的市民,他们的恶习是从小浸染出来的,在大杂院里嚼舌根子,肆意传播谣言,或撒泼骂街,在这一点上,上海弄堂的小市民更加典型,他们尖刻、吝啬、排外、小家子气,锱铢必较。像祥子这类在农村实在无法维持生计才进城干活的破产农民,他们的本性善良、淳朴、实诚,由于他们没有任何资本、没文化、没一技之长,只能在城市里扮演最低贱的角色,做最累最脏的体力活,或拉车,或乞讨,或收废品,或挑担子做小买卖,收入微薄不说,还处处受白眼、欺负、压榨,在肮脏的社会底层必然会沾染恶俗习气。单就车夫来说,他们会偷懒、耍无赖,故意挡汽车的路,随处停车,打骂巡警,欠钱不还,横切别的车,拐硬弯,别扭着后边的车,抽冷子搡前边的车,绷大价儿,中途倒车,死等好座儿,使假铜子儿等等。即使是祥子这样要强、正直、体面的人最终也在腐败的环境里堕落了。从虎妞的死我们看到他们的愚昧无知,还在相信巫医神婆可治百病,这不禁让我想到鲁迅父亲的死,还有他那篇《药》。从最后全城男女老幼争相观看阮明游街枪毙,将大街围的水泄不通,甚至起哄叫好。爱看热闹、麻木不仁、不辨善恶、对于同类的斩杀感到痛快,这已不仅仅是北平市民独有的丑陋阴暗心理,而是整个中华民族文化心理上的一大块毒疮。这正是老舍作品中对文化的批判与民族性的关注。北京文化厚重深邃,兼有雅俗,又不乏亲切可爱,像磁石深深的吸引着我。沈从文笔端流泻出的淳朴湘西,明净自然,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鲁迅记忆里的故乡绍兴,生动有趣,却有着淡淡的哀愁;梁实秋心中的飘渺之乡青岛,还有在戴望舒诗行间徘徊的江南雨巷,都让我们有强烈的归属感,获得心灵的安稳和愉悦,文化永远是我们栖息的乐土。

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生活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这画卷所充溢着的北京味儿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京味”作为小说的风格氛围,又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方面。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了帝辇之下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迥异于有更浓厚的商业气息的“上海文化”。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抚幼的老“规矩”,生活态度的懒散,苟安,廉和,温厚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于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作品处处写到礼仪,礼仪既是北京人的风习,亦是北京人的气质,“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北京人多礼,《二马》中老马赔本送礼;《离婚》中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同事们要送礼,张大哥儿子从监狱中放出来也要送礼;《骆驼祥子》中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更需送礼;《四世同堂》则直接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濡目染跟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这不仅是一种习俗,更表现了一种“文化性格”。《四世同堂》第一章就这样写到:无论战事如何紧张,祁家人也不能不为祁老人祝寿:“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就连大字不识一、二的车夫小崔也熏染了这种北京“礼节”:他敢于打一个不给车钱的日本兵,可是女流氓大赤包打了他一记耳光时,却不敢还手,因为他不能违反“好男不跟女斗”的“礼”!这种“北京文化”甚至影响到中国市民知识分子,《四世同堂》里的祁瑞宣就是这样一个衰老的北京文化在新思潮冲击下产生的矛盾性格。小说写了一个细节,当台儿庄大捷的消息传到北京后,作为一个“当代中国人”,他十分振奋,但他没有“高呼狂喊”;“即使有机会,他也不会高呼狂喊,他是北平人。他的声音似乎是专当吟咏用的,北平的庄严肃穆不允许狂喊乱闹,所以他的声音必须温柔和善,好去配合北平的静穆与雍容。”祁瑞宣因此而感叹自己缺乏那种新兴民族的英武好动,说打就打,说笑就笑,敢为一件事,不论是为保护国家,还是为试验飞机或汽车的速度去牺牲了生命。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描写,是牵动了他的全部复杂情感的:这里及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及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致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 “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衰败而惋叹不已。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老舍作品中的“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北京市民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的客观描绘的统一。老舍性情温厚,其写作姿态也比较平和,常常处于非激情状态,更象是中年的艺术。他的作品追求“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的影响,同时也深深地打上“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老舍说“北平人,正像别处的中国人,只会吵闹,而不懂什么叫严肃”,“北平人,不论是看着一个绿脸的大王打跑一个白脸的大王,还是八国联军把皇帝赶出去,都只会咪嘻咪嘻的假笑,而不会落真的眼泪。”老舍的幽默带有北京市民特有的“打哈哈”性质,既是对现实不满的一种以“笑”代“愤”的发泄,又是对自身不满的一种自我解嘲。总之,是借笑声来使艰辛的人生变得好过一些。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幽默看成是生命的润滑剂。老舍作品中的幽默具有两重性:当过分迎合市民的趣味时,就流入为幽默而幽默的“油滑”,有点类似北京“京油子”的“耍贫嘴”,这主要表现在老舍的早期作品中,老舍曾为此而深深苦恼,以致一度“故意的停止幽默”;经过反复思索、总结,从《离婚》开始,老舍为得之于北京市民趣味的幽默找到了健康的发展方向:追求更加生活化,在庸常的人性矛盾中领略喜剧意味,谑而不虐,使幽默“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可不是从文字里硬挤出来的”;追求更高的视点,更深厚的思想底蕴,使幽默成为含有温情的自我批判,而又追求艺术表现上的节制与分寸感。老舍创作逐渐失去了初期的单纯性质,产生了喜剧与悲剧、讽刺与抒情的渗透、结合,获得了一种丰厚的内在艺术力量,读其小说往往不仅使人忍俊不禁,更令人掩卷深思。老舍作品中的“京味”还表现在他的语言艺术上。老舍的语言艺术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和熟悉。他大量加工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烧出白话的“原味儿”来;同时又在俗白中追求讲究精制的美,写出“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这也是“京味”的重要表现。

老舍京味论文答辩稿

总得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的生平、著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以及贡献什么的,有个概括性的评价,然后就他性格的几个方面逐个剖析(能引用他作品中的原话更好)。最好能把自己写进去(你看的第一部老舍作品?你那时的感想?之类的)。写之前一定要看点他的作品(不会完全没看过吧?)。另外要突出老舍的特色,少用(不用有点难)万金油似的话,老舍有他与众不同之处(光出生就不同,是满族人,家世有些凄凉,但是有充满乐观、热爱生活的精神等等),如果把老舍改成巴金,演讲稿照样通顺,那就是失败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何写好论文答辩陈述词呢?一、熟悉论文参加论文答辩,首先必须对自己所着的论文有深刻、全面、准确的理解;其次,还要对论文内容有横向把握,即理解从论文主题伸出的概念;此外,近期发生的、和论文有关的新闻时事、学术热点等最好多了解一下。二、想好“台词”在答辩前要事先规划好自己的论文陈述都说什么。一般来说应该涵盖这些方面:1、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2、写作目的是什么,为解决什么问题;3、全文的基本框架、结构、行文逻辑是什么;4、通过研究发现了什么;5、论文在选题、观点、方法等方面有什么创新之处;6、论文有什么不足之处(但注意不要把论文的硬伤说出来)。 注意陈述一定要概括、将重点有所总结,而不是记流水账一样地说“第一章写了……第二章写了……”,因为这些内容老师完全通过翻阅纸质档论文了解。三、做好PPT1、内容:每页不超过10行字或一幅画,只列要点,避免放大段文字;2、配色:力求文字清晰、简洁易看,字体颜色要和背景形成鲜明反差,避免过多颜色、过于花哨繁复配色;3、图表:可以适当地在PPT中穿插使用一些能说明论点的图表,不仅能吸引观众注意,还能更形象地表达你的观点。四、练习控制时间一般答辩现场都对学生的陈述时间有限制。在正式答辩前一定要多计时演练几遍自己的陈述,学会控制掌握时间。这样到时显得你对答辩内容的掌握和控制较熟练,给答辩老师一个准备充分的好印象;否则,很可能会刚讲了一半时间就到了,造成尴尬达到结果。五、拿上必备材料1、论文纸质版:自己手上必须有一份,可以不加封面,但页码一定要与送交答辩的论文一致,方便老师提问时自己查找相应页面; 2、纸和笔:有些答辩老师提问较多,或者每个老师分别提问、学生最后一起回答,有纸笔方便在老师提问时记下题目,或在准备回答时简单做思路笔记。六、注意演讲技巧1、控制语速:很多学生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一致答辩老师听不清楚,影响答辩效果。因此一定要注意语速,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2、目光移动:无论是否脱稿,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要时常望一下答辩老师和其他同学,这样可以避免观众分神;3、体态相辅:答辩过程中一成不变地站着或低头,很容易使答辩变得单调;而适当地运用体态,尤其是手势语言,会显得更为自信、有力。七、调整心态1、保持自信:面对几位学术水平显然高于你的答辩老师,不要过于紧张,要相信只要准备充分,一般老师是不会为难你的;2、心态谦虚:如果老师指出了你论文中明确的错误,最好就大方承认,不要试图再反复辩驳了;或者如果老师提出的问题论文中已经写出来了,也不要说“我论文中某某页已经写了答案”,只要再复述一遍答案就好。

呵呵 我大一 正在写 写好了

论“京味小说派”与老舍 一、 何谓“京味”? “京味”就是北京味。它应当包括北京的环境和人文两方面,即北京的风土习俗和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具体说大致由三种因素所构成: —曰乡土味。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墙,天桥的杂耍,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 二曰传统味,或者可以称做“古味”、“文化味”。这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国是文明古国,守仪之邦,北京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为历代王朝的故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这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记,从古老的礼仪风俗,到传统的伦理道德,都积淀于北京人的心灵之中,体现出北京人独有的那种精神气质,如人际交往中重礼节、讲规矩,比较宽容、谦和,也较豁达,善于自我解嘲,有某种幽默感,比较重视文化素养等。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方面对北京人的思想束缚也较重,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封闭性,接受新事物、新风气比较缓慢,封建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的残余较浓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旗风对北京人的心态习俗的影响不可低估,它使上述传统中的长处和短处得以强化表现愈加鲜明。这一切使北京笼罩着一股比较浓厚的古气,其中有古雅、古朴、古老,也有陈旧、迂腐种种味道。 三曰市井味。这是指下层市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气质。这种下层市民,大体属于小城市中的半无产阶级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例如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职员以及主要以体力谋生的洋车夫、搬运工、街头艺人、匠人、佣人等,即旧社会所谓“引车卖浆之徒”。他们的生活环境比较简陋,谋生条件又较艰苦。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劳动人民的一些素朴美德,如勤劳、善良、宽厚、克己;同时又受到统治阶级思想的侵染和传统规范的影响,下层市民的许多弱质、缺陷,如自私、狭窄、虚荣、平庸等所谓“小市民”习气也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今天,我们所谓“老北京”,多半属于这一阶层。 以上三股味是互相渗透,融会一气的。这三种味共同熔铸成北京人传统的心理习俗、精神气质。当然,就具体环境和人而言,他们的侧重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中上层的官绅之家所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四合院里,传统味就更浓些。而且往往被官气、洋气、书生气等冲淡了原有的“乡土味”和“市井味”。在京郊农民身上,“传统味”、“市井味”就相对淡化,“乡土味”显得更浓。唯独在北京市内,钟鼓楼下,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市井味”最浓,而“乡土味”、“传统味”也以种种方式程度不同地表现出来。所以“京味”在这部分人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突出。京味的表现不但因人而异,还要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从历史上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京味,同民国以后就大为不同,解放前后的京味又不一样(这从老舍的《茶馆》可见一斑)。至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新思潮、新风气的涌人,久京味变化更大,不可—概而论。 二、“京味小说”与老舍。我同刘颖南同志在《<京味小说八家)后记》里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 (一)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这是最起码的题材合格线。 (二)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 (三)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 其实,这三条里最主要的是第三条。甚至可以说主要就是第三条。只有第一条的作品,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了第三条,写出了北京人的神韵、气味,北京人的魂,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我认为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三、“京味小说派”已经基本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的形成,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一二位杰出的、众所公认的著名作家为核心、为代表。 (二)有一批艺术特色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代表作家的外围或后继。 (三)产生出一批题材、风格相近的、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倘若这三个条件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以为,“京味小说派”作为当代文学中的一个流派是基本形成了。理由很简单: (一)“京味小说派”已有一位响当当的、卓越的代表作家——老舍。 (二)近十年来,在当代文坛上已涌现出一批擅长于描写“京味”的优秀作家。他们有的自觉地师从老舍,有意识地学习老舍(如苏叔阳),有的吸取了老舍的神韵,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作品(如邓友梅、韩少华、陈建功),还有的因写出过一些题材相近,京味特色浓郁的作品,而扩大了“京味小说”的影响(如汪曾祺、刘绍棠)。尽管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和艺术追求,对“京味小说”也许存有不同看法,但都同老舍创作中表现的“京味”,有密切联系。人们有权利把他们结集在一起,看成一个流派。因为从文学史看,除了那些有纲领、有目的的自觉结成的文学流派外,大多数流派是由读者和后人来归并的。 (三)以老舍为代表的“京味小说”作家们,已经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优秀作品。除了有老舍的一批奠基作品外,这些年又产生了像邓友梅的《那五》、《寻访画儿韩》,韩少华的《红点颏儿》、《少总管前传》,陈建功的《找乐》、《辘轳把胡同9号》,苏叔阳的《傻二舅》等优秀作品。老作家汪曾祺的擅长固然在于描绘他家乡苏北一带的风情,但他在北京生活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北京生活的熟悉和把握不亚于自己的家乡,因而他写北京生活的作品,像《安乐居》、《云致秋行状》,无不具有浓郁的京味。热衷于“乡土文学”的刘绍棠,一向以写京东运河风情著称,京郊的“乡土味”本身就染有京城的“传统味”和“市井味”,所以刘绍棠笔下的乡土风情其实也是京味的一种扩张。如果再扩大一点说,浩然的某些作品如《弯弯绕的后代》也属此类。除此之外,显示京味特色的优秀小说还很多,像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不一而足。 其实,“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 一是“京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如前所述,像北京这样具有鲜明的民族标记、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地域风貌的城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京味”本身就有着独树一帜的光彩。再借助于它作为首都的权威性,影响所及岂止于中国,实可谓名扬中外。 二是“北京话”的权威性和魅力。现今推广全国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作为基础的,二者大同小异,这使北京话本身就有了走向全国的便利。北京话虽有一些方言土语,但大多是普通话稍加变化,如儿化韵、双声词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即便偶然在小说中使用几个生僻的俚词(如“敢情”、“找乐子”之类),往往正是体现京味色彩最浓之处,最富有乡土气息,作者必然会加以解释说明,并巧妙运用,一般只会增添语言的魅力,“烧”出京味的香气。所以,从总体来看,运用纯熟“北京话”写出的作品,在全国推广是没有多大障碍的。 三是北京有着一支强大的作家队伍。当然,北京的作家未必都写“京味”,但至少他们写京味要比其他地方作家容易得多。可以说:“京味小说派”的后备队伍是阵容强大的,这是“京味小说”的出现和繁荣的前提。 当然,所谓“流派,流动之派”也。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世长存,文学史上的任何流派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直至消亡的过程,有的寿命还较短。有人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京味”将越来越淡泊以至消失,“京味小说”前途堪忧。其实,只要有北京存在,“京味”仍会存在,即便有一天“京味”完全融化于时代新潮中,那么,“京味小说”作为一种历史,仍将有它存在的价值。像邓友梅的《那五》之类,写的就是历史,并不有损于它的审美光彩。 还需说明,我们认为“京味小说派”基本形成,并不意味它已经十分稳定、成熟,因为流派的发展趋向是难以预测的。文学史上的许多流派除了少数几个代表人物外,大多数是不稳定的;有时甚至于主将都可能脱离(如闻一多之于“新月派”)。“京味小说派”也有两种可能:或许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会持续不断,日趋增多,蔚为大观,使这一流派日益壮大;或许会逐渐冷落下来;但即从当前的情况,把它看作一个流派是完全够格的。

老舍相关研究论文

论“京味小说派”与老舍 一、 何谓“京味”? “京味”就是北京味。它应当包括北京的环境和人文两方面,即北京的风土习俗和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具体说大致由三种因素所构成: —曰乡土味。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墙,天桥的杂耍,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 二曰传统味,或者可以称做“古味”、“文化味”。这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国是文明古国,守仪之邦,北京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为历代王朝的故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这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记,从古老的礼仪风俗,到传统的伦理道德,都积淀于北京人的心灵之中,体现出北京人独有的那种精神气质,如人际交往中重礼节、讲规矩,比较宽容、谦和,也较豁达,善于自我解嘲,有某种幽默感,比较重视文化素养等。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方面对北京人的思想束缚也较重,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封闭性,接受新事物、新风气比较缓慢,封建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的残余较浓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旗风对北京人的心态习俗的影响不可低估,它使上述传统中的长处和短处得以强化表现愈加鲜明。这一切使北京笼罩着一股比较浓厚的古气,其中有古雅、古朴、古老,也有陈旧、迂腐种种味道。 三曰市井味。这是指下层市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气质。这种下层市民,大体属于小城市中的半无产阶级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例如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职员以及主要以体力谋生的洋车夫、搬运工、街头艺人、匠人、佣人等,即旧社会所谓“引车卖浆之徒”。他们的生活环境比较简陋,谋生条件又较艰苦。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劳动人民的一些素朴美德,如勤劳、善良、宽厚、克己;同时又受到统治阶级思想的侵染和传统规范的影响,下层市民的许多弱质、缺陷,如自私、狭窄、虚荣、平庸等所谓“小市民”习气也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今天,我们所谓“老北京”,多半属于这一阶层。 以上三股味是互相渗透,融会一气的。这三种味共同熔铸成北京人传统的心理习俗、精神气质。当然,就具体环境和人而言,他们的侧重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中上层的官绅之家所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四合院里,传统味就更浓些。而且往往被官气、洋气、书生气等冲淡了原有的“乡土味”和“市井味”。在京郊农民身上,“传统味”、“市井味”就相对淡化,“乡土味”显得更浓。唯独在北京市内,钟鼓楼下,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市井味”最浓,而“乡土味”、“传统味”也以种种方式程度不同地表现出来。所以“京味”在这部分人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突出。京味的表现不但因人而异,还要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从历史上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京味,同民国以后就大为不同,解放前后的京味又不一样(这从老舍的《茶馆》可见一斑)。至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新思潮、新风气的涌人,久京味变化更大,不可—概而论。 二、“京味小说”与老舍。我同刘颖南同志在《<京味小说八家)后记》里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 (一)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这是最起码的题材合格线。 (二)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 (三)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 其实,这三条里最主要的是第三条。甚至可以说主要就是第三条。只有第一条的作品,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了第三条,写出了北京人的神韵、气味,北京人的魂,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我认为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三、“京味小说派”已经基本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的形成,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一二位杰出的、众所公认的著名作家为核心、为代表。 (二)有一批艺术特色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代表作家的外围或后继。 (三)产生出一批题材、风格相近的、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倘若这三个条件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以为,“京味小说派”作为当代文学中的一个流派是基本形成了。理由很简单: (一)“京味小说派”已有一位响当当的、卓越的代表作家——老舍。 (二)近十年来,在当代文坛上已涌现出一批擅长于描写“京味”的优秀作家。他们有的自觉地师从老舍,有意识地学习老舍(如苏叔阳),有的吸取了老舍的神韵,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作品(如邓友梅、韩少华、陈建功),还有的因写出过一些题材相近,京味特色浓郁的作品,而扩大了“京味小说”的影响(如汪曾祺、刘绍棠)。尽管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和艺术追求,对“京味小说”也许存有不同看法,但都同老舍创作中表现的“京味”,有密切联系。人们有权利把他们结集在一起,看成一个流派。因为从文学史看,除了那些有纲领、有目的的自觉结成的文学流派外,大多数流派是由读者和后人来归并的。 (三)以老舍为代表的“京味小说”作家们,已经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优秀作品。除了有老舍的一批奠基作品外,这些年又产生了像邓友梅的《那五》、《寻访画儿韩》,韩少华的《红点颏儿》、《少总管前传》,陈建功的《找乐》、《辘轳把胡同9号》,苏叔阳的《傻二舅》等优秀作品。老作家汪曾祺的擅长固然在于描绘他家乡苏北一带的风情,但他在北京生活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北京生活的熟悉和把握不亚于自己的家乡,因而他写北京生活的作品,像《安乐居》、《云致秋行状》,无不具有浓郁的京味。热衷于“乡土文学”的刘绍棠,一向以写京东运河风情著称,京郊的“乡土味”本身就染有京城的“传统味”和“市井味”,所以刘绍棠笔下的乡土风情其实也是京味的一种扩张。如果再扩大一点说,浩然的某些作品如《弯弯绕的后代》也属此类。除此之外,显示京味特色的优秀小说还很多,像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不一而足。 其实,“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 一是“京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如前所述,像北京这样具有鲜明的民族标记、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地域风貌的城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京味”本身就有着独树一帜的光彩。再借助于它作为首都的权威性,影响所及岂止于中国,实可谓名扬中外。 二是“北京话”的权威性和魅力。现今推广全国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作为基础的,二者大同小异,这使北京话本身就有了走向全国的便利。北京话虽有一些方言土语,但大多是普通话稍加变化,如儿化韵、双声词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即便偶然在小说中使用几个生僻的俚词(如“敢情”、“找乐子”之类),往往正是体现京味色彩最浓之处,最富有乡土气息,作者必然会加以解释说明,并巧妙运用,一般只会增添语言的魅力,“烧”出京味的香气。所以,从总体来看,运用纯熟“北京话”写出的作品,在全国推广是没有多大障碍的。 三是北京有着一支强大的作家队伍。当然,北京的作家未必都写“京味”,但至少他们写京味要比其他地方作家容易得多。可以说:“京味小说派”的后备队伍是阵容强大的,这是“京味小说”的出现和繁荣的前提。 当然,所谓“流派,流动之派”也。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世长存,文学史上的任何流派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直至消亡的过程,有的寿命还较短。有人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京味”将越来越淡泊以至消失,“京味小说”前途堪忧。其实,只要有北京存在,“京味”仍会存在,即便有一天“京味”完全融化于时代新潮中,那么,“京味小说”作为一种历史,仍将有它存在的价值。像邓友梅的《那五》之类,写的就是历史,并不有损于它的审美光彩。 还需说明,我们认为“京味小说派”基本形成,并不意味它已经十分稳定、成熟,因为流派的发展趋向是难以预测的。文学史上的许多流派除了少数几个代表人物外,大多数是不稳定的;有时甚至于主将都可能脱离(如闻一多之于“新月派”)。“京味小说派”也有两种可能:或许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会持续不断,日趋增多,蔚为大观,使这一流派日益壮大;或许会逐渐冷落下来;但即从当前的情况,把它看作一个流派是完全够格的。

呵呵 我大一 正在写 写好了

篇幅多长 时间

1、论文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研究老舍语言论文

今年,是“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诞生105周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老舍先生的名剧《茶馆》,感到很荣幸。 一,“葬送三个时代”的写作目的 3幕话剧《茶馆》是老舍1956至1957年间的作品。它是作家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共和国建立之后的17年里,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写《茶馆》之前,1955年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1956年写了话剧《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1958年写了《红大院》、1959年写了《女店员》和《全家福》……《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其实,老舍写《茶馆》,本来也是想要配合时政宣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在1954年公布,作者抚今追昔感慨不少,觉得该写个说明新宪法得来不易的戏,用来教育青少年。于是,1956年他动笔写了一个4幕6场的话剧,戏里人物众多,由光绪年间一直写到解放前夕北平学生“反饥饿、反迫害”运动,戏里的主要人物是兄弟3人。老舍把初稿,拿到北京人艺,读给院长曹禺、总导演焦菊隐等人,征求意见。曹禺他们感觉,这部作品,最精彩的,是第1幕第2场发生在一家旧茶馆里的戏,觉得应当以这场戏作基础,另起炉灶,写个描绘旧时代社会面貌的戏。老舍挺痛快地接受了这个建议,当即表示:3个月后交剧本!期限一到,《茶馆》新作果然有了。经过跟导演、演员们的切磋磨合,这部新作真的大功告成了。剧本的最终完成稿,彻底放弃了正面展现革命斗争的场景,成了一部由往昔岁月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 剧本发表后,老舍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答复有关〈茶馆〉的几个问题》,他写道:“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这出戏虽只有三幕,可是写了五十来年的变迁。在这些变迁里,没法子躲开政治问题。可是,我不熟悉政治舞台上的高官大人,没法子描写他们的促进或促退。我也不十分懂政治。我只认识一些小人物。这些人物是经常下茶馆的。那么,我要是把他们集合到一个茶馆里,用他们生活上的变迁反映社会的变迁,不就侧面地透露出一些政治消息吗?” 这段话证实,老舍写这个戏,拿定了“躲开政治问题”的主意,他想用这个戏专门来写中国社会“五十来年的变迁”;作家说,“躲开政治问题”,是因为自己一向“不十分懂政治”,所以,能达到的最佳效果就是可以用小人物们“生活上的变迁反映社会变迁”,“侧面地透露出一些政治消息”。 写《茶馆》,老舍把写作题材重新转向他熟悉的旧时代,他说,这出戏只可能“侧面地透露出一些政治消息”,——这点儿设想,如果放在文艺路线很“左”的时候,恐怕是要被扣上“政治帽子”的。不过,社会发展恰好在这时候给了老舍一个机会:1956年,国家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由发动疾风骤雨式的大规模阶级斗争转向相对稳定的经济文化建设,为促进科学、文化、艺术事业,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文艺界也出现了一段时间比较宽松的创作环境。《茶馆》就是在这种气候下面问世的。之前和之后,社会条件都不行,他也就只能写一些《春华秋实》、《西望长安》、《红大院》、《女店员》类的作品。 《茶馆》共3幕,每幕戏都取用同一个场景——都发生在旧北京城一家叫“裕泰”的大茶馆里。从时间上看,3幕戏的故事,彼此相隔很长的时间:第1幕发生在晚清光绪朝的戊戌年;第2幕戏,发生在第1幕十几年后的北洋军阀割据时期;第3幕戏,发生在距第2幕三十多年、抗战结束后的国民党统治时期。作者调动了自己对旧中国社会生活的极厚实的观察和积累,利用“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的巧妙构思,把三个时代的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招之而来挥之而去,不但高度提炼而且活灵活现地演示了旧中国的基本国情,活画出那个时代的病态现实。 写作《茶馆》的时候,老舍对旧时代已经有了足够的思考,他提高了运用唯物史观来反思旧中国大千世相和社会演变的能力,对深埋在历史过程中的社会发展规律,也有了精深的体会。这就保障了他能以大气魄大手笔,纵横捭阖地扫描旧中国社会变迁的全息图像,一针见血地击中历史本质。 不过,写好这个戏,不仅需要有一种穿透历史的眼光,还得找准社会生活的恰当部位,开凿一个便于形象展示历史画面的艺术窗口。这个窗口,也被老舍探囊取物般地找到了,那就是戏里的“大茶馆”。社会上不分身份、地位、行当的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出入的老式茶馆,是个最能叫人号准社会脉搏的敏感点;茶馆好比五行八作的精神纽带,自然而然地就能显示出芸芸众生的生存状况。老舍依仗着茶馆在浓缩社会生活焦点方面的关键位置,把这个不可多得的人生舞台,艺术地叠印到话剧舞台上,让它从容地承载历史再现历史,这样的创意谋划,真可谓是超凡脱俗、空山足音。 要用短短3幕戏精到地表现3个历史时期,对作者是个严峻的挑战。惜墨如金的老舍,使出一般作家不具备的看家绝活儿,仅用了大约 3万字,就把这出戏写得神完气足。处在3个历史过程社会横断面上的一个个人物和一桩桩事件,经过过细的筛选,都极富典型意义,这些人和事营造出一种合力,阐释着一个统一的答案,也就是:那个不堪回首的旧制度,早已腐朽、荒唐和肮脏到了极点,那样的世道,是绝不能容忍它再回来的。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总性质下面,曾经交织着纷纭复杂的多种矛盾。而这么多的矛盾,在老舍这里,却游刃有余地被提炼成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人生素描。 3幕戏的历史侧重面各有不同。第1幕,重点描绘 “大清帝国”寿终正寝前夜病入膏肓的社会场景,稍带着,也交代了在急剧下滑的社会面前,有志革新者和爱国者,以及一些本能地怀着生活期待的小市民,心间尚存的一丝追求;到了第2幕,清王朝已经瓦解,虎狼般作恶的封建军阀,却用洋人给的枪炮,造成了连年战争和社会动荡,但求过几天安生日子的老百姓,都备感恐惧,尽管时代更迭了,所有丑陋、反动的力量,照旧像清末一样,肆无忌惮地横行,也让大众躲之不及;到了第3幕,场面最凄凉,人们好不容易摆脱了“亡国奴”的生活,反倒一头栽进了空前黑暗的现实,一向都怀着良好期待、一刻都不敢放松苦苦挣扎的中国人,竟然都走到了命运的尽头,连优秀的传统文化也难逃被断送的危机。——整部《茶馆》就这样,忠实地描绘出了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半个世纪间每况愈下的社会现状。 在历史大脉络的下面,这出戏的全部情节,都以人物和事件的剪影形式出现。就以第1幕来说吧,前后包括着这样一些相对独立的情节单元:第一段,“鸽子”之争——京城大宅门为争一只鸽子,差点打起群架来,旗人常四爷发了几句感慨,招来善扑营打手二德子挑衅,反倒被“吃洋教的”马五爷一句话就给压下去了;这段戏,表现了清末豪门骄奢、流氓狂妄,而顶有势力的却得数跟洋人勾结的“二毛子”。第二段,农民卖女儿——饥荒年景,破产农民康六无奈要卖15岁的女儿,人贩子刘麻子趁机牟取暴利,一旁卖小物件的贫民老者偶然得见,一语说中要害:“这年月呀,人还不如一只鸽子呢!”是用对比手法,反衬出贫富分化的严重程度。第三段,秦常异见——茶馆房东秦二爷来了,他踌躇满志地要拢起本钱办实业、救国难,可是他对眼前讨饭的穷人态度很冷淡,古道热肠的常四爷慷慨施舍,二人于是对是不是该周济穷人一碗烂肉面,表达了不同意见;这段戏写了国难当头,还有些中国人良心未泯,要力所能及地救助黎民,可是秦二爷和常四爷的两种热诚,都历史局限性。第四段,秦庞斗嘴——朝廷上顽固派的代言人、大内总管庞太监来到茶馆买农家女儿,正撞上有维新倾向的秦二爷,二人唇枪舌剑,各不示弱,说到被镇压下去的戊戌变法,引起茶客们一通议论,这些人对改良变法要吗麻木不仁,要吗痛恨诋毁;这段戏写出了顽固派嚣张的气焰,也让人看到维新运动脱离民众,底气不足。第五段,常四爷被捕——常四爷目睹卖儿卖女的惨状,长叹一声:“我看哪,大清国要完!”被暗探盯上了,两个暗探借庞太监到场,把常四爷和一道喝茶的旗人松二爷抓走了,理由是“旗人当汉奸,罪加一等!”这个情节勾画出黑暗世道下边特务密布、善良人稍有不慎就要遭殃。第六段,太监买妻——老迈昏聩、心理变态的庞太监来相看刘麻子替他买下的农家女,他又老又丑,当场把农家女康顺子吓昏过去,这时候,耳边突然响起正在下棋的茶客一声断喝:“将!你完了!”这是这一幕的结尾,意思是,封建末世虽然还挺唬人,却早就枯朽到家了。第1幕大致就是由这么6个环环相扣的情节组成,中间穿插了王掌柜对眼前这些事儿的微妙态度,穿插了唐铁嘴、黄胖子等社会渣滓的丑恶表现。整幕戏,内容充实,故事此消彼长,生活气息非常浓重,每一步剧情都见出深刻的历史内涵,戏虽然简短却含意无限,整个清末社会的矛盾、黑暗、荒唐、无奈,都被一股脑儿地体现出来。 剧中所有乌烟瘴气、令人窒息的社会现状,全都依赖暗无天日的旧制度而存在,这是《茶馆》的观众一看就明白的事理。老舍写《茶馆》,尊重观众的头脑,他丢弃政治说教,专靠活生生的艺术形象说话,把想要表达的政治见解,轻而易举地就送到了观众心里。第2幕开头,茶馆老伙计李三,在清朝灭亡了十几年之后,还是不肯剪掉他的小辫子,他有自个儿的“说道儿”:“改良!改良!越改越良,冰凉!……哼!我还留着我的小辫儿,万一把皇上改回来呢!”这就是社会最底层一无文化、二无政治觉悟的小人物嘴里道出来的“政治消息”,眼瞧着皇上是没了,可世道比前清还糟糕,当权的越是高喊“社会改良”,也就是平头百姓遭殃的时候又快到了,他以朴素的经验判断,没准儿哪一天就把个旧朝廷给改回来了呢,自己不如护着这点儿“先见之明”的好!这三两句不能再平常的平民闲聊,叫人越咂摸越有味儿,中间“侧面透露”的“政治消息”,不是既沉重、深刻,也很有说服力么?第1幕,被暗探宋恩子、吴祥子抓走的常四爷,在第2幕又跟这俩人撞上了,他发现这两个家伙居然又给军阀当了特务,有点儿意外,特务们可是大言不惭:“有皇上的时候,我们给皇上效力,有袁大总统的时候,我们给袁大总统效力;现而今……”“谁给饭吃,咱们给谁效力!”常四爷逼问了一句:“要是洋人给饭吃呢?”特务们也不含糊:“告诉你,常四爷,要我们效力的都仗着洋人撑腰!没有洋枪洋炮,怎能打起仗来呢?”这一番对话,也“侧面透露”了相当重要的“政治消息”:封建王朝倒是没了,封建势力却照旧主宰一切,洋人的枪炮照旧派着大用场——这不就等于是告诉观众,中国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一点儿都没变吗!话剧《茶馆》里类似如此这般从“侧面透露”政治信息的地方,比比皆是。老舍把政治学家写到教科书里的理论,化成社会下层小人物们脱口而出的街谈巷议,化成戏里头一个个信手拈来的细节,潜移默化地注入到观众的欣赏活动中间,收到的效果假如跟政治教科书相比,起码是有异曲同工之处的。 与一般戏剧作品两样,《茶馆》不是要讲具体故事的戏,它要表现的,是由3个历史时代代表着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总体形象。用老舍的话说,写这出戏的目的,就是要“葬送三个时代”。3幕戏里,扎扎实实地写进去了老舍对历史深刻的回眸和反思,这让与作家同时代的人,以及一代又一代比他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们,看看戏,心灵就会受到震撼。一部作品能达到这样的作用,它的思想价值就是不可低估的。 《茶馆》刚上演的时候,有人认为它的故事性不强,建议用康顺子的遭遇和她儿子康大力参加革命,去发展剧情。老舍谢绝了这个建议,说:“这样一来,我的葬送三个时代的目的就难达到了。抱住一件事去发展,恐怕茶馆不等被人霸占就已垮台了。”(《答复有关〈茶馆〉的几个问题》)50年代,中国的作者和读者和观众,几乎无一例外地觉得,凡是写旧时代,惟一任务就应当是表现尖锐的阶级斗争,歌颂革命的胜利,不这样可不成。老舍委婉地解释,旧茶馆假使都成了革命堡垒,它的日子就延续不了几天了,又何谈让它来见证3个黑暗时代呢。至于为什么可以不以反映革命斗争作为艺术作品的主题,老舍在当时不愿意深谈,也不可能深谈。 话剧《茶馆》因为创意上别出心裁,还没到“文革”开始,已经引来了一些指责。有人写文章,认为《茶馆》“怀旧”,宣扬了“今不如昔”,“没有揭示出惊天动地的时代巨浪,”“没有指出人民的必然胜利和远大的理想”,“归根结底还是跟作家的世界观、阶级立场和创作方法密切联系着的。”到了“文革”期间,《茶馆》更成了老舍被诬陷成“反动作家”的“罪证”。现在,我们没有必要再去一一反驳对《茶馆》的指责。让人们不禁想起来的倒是,《茶馆》第3幕,王利发莫名其妙地问了句:“‘罢课’改了名儿,叫‘暴动’啦?”特务小宋恩子马上揪住这句话,劈头盖脸地,说王利发跟罢课的学生们“是一路货!”久经人生阵仗的茶馆老掌柜,没让他唬住,只是嘀嘀咕咕地对付他:“我?您太高抬我啦!”看来,靠指鹿为马来陷害人,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历来就不难遇到。 几十年后的今天再想想,许多和《茶馆》同时问世的所谓好作品,早已经灰飞烟灭。《茶馆》却像是一枝傲霜的腊梅,历尽考验,越开越茂盛。70年代末到现在,北京人艺多次重排《茶馆》,这出戏演出已有500场之多,创造了中国话剧史上最受观众喜爱的许多记录;《茶馆》还代表中国的话剧艺术,去德、法、瑞士、日本以及香港、台湾演出,为不同人种、不同经历、不同价值观的观众所赞赏,被称为“东方舞台上的奇迹”。 二,用写文化来写社会 《茶馆》要把旧中国的社会变迁演给观众看。可是,老舍对政治不大熟悉,这限制了他直接写社会政治变迁的能力。于是,作家避生就熟,用他了如指掌的社会文化变迁,来折射社会政治变迁的幽微。我们都清楚,一个时代的文化和政治,都从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社会的政治性质总会或明或暗地作用于它的文化,而形形色色的文化世相,也常常能把暗含着的种种政治信息,传递给人们。所以,通过写一个时代的文化现象来反映这个时代的政治面貌,就成了艺术作品反映社会可行的途径。《茶馆》恰恰体现了老舍选择了这一创作途径所获取的艺术优势。 《茶馆》要表现旧中国的黑暗,表现身处黑暗社会中的大众,为了求生存、求正义、求发展而无法逃避的痛苦挣扎和悲惨结局。老舍没有把这个沉重的主题,放到某一个具体故事里头,他决定用社会上“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个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谈〈茶馆〉》),来表达自己厌恶和唾弃整个旧时代的思想倾向。病态的社会,畸形的文化,怪异的人生……组成了《茶馆》里面光怪陆离的社会画面。老舍的笔,就好像外科大夫手里的一根探针,每挑破腐朽社会的一块疮痂,都教人们看到一股污浊的脓血涌出来,社会从外到内的溃疡到了这样可怕的地步,用大变革来教它脱胎换骨,当然是最合理不过的了。 《茶馆》的观众,不得不随时睁大了眼睛,来直视舞台上的荒诞世道:那位据说是“侍候着太后,红的不得了,连家里打醋的瓶子都是玛瑙作的”庞太监,老态龙钟女声女气,却面对大庭广众不知羞耻地宣布自己就要完“婚”的消息;人贩子刘麻子,心狠手辣,又不怕人们看穿他倒卖一个农家女就赚190两昧心银子的劣迹,他大言不惭,宣传自个儿的逻辑:“我要是不分心,他们还许找不到买主呢”;两个逃兵,钱不够,又想满足生理需求,不得不凑钱托人贩子买个合用的老婆,组成不可想象的“三个人的交情”;战火连天,军阀割据,市民们人人自危、怨声载道,却会有人“感谢这个年月”,对专靠卖卜人为生的唐铁嘴说来,“年头越乱,我的生意越好!这年月,谁活谁死都碰运气,怎能不多算算命、相相面呢!”这一桩桩一件件带着反常滋味,也带有几分滑稽色彩的小情节,全都是荒唐年头生出来的稀奇景致,被剧作家陈列到一起,就证实了一个全没有社会公正的年代,必然要把正常社会无法理喻的咄咄怪事,层出不穷地变幻出来。这就像《红楼梦》所说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样,《茶馆》里面这些教人“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让观众每一想起,都免不了要慨叹再三。 《茶馆》表现了世风败坏,江河日下。作品采取让丑类人物在职业上大多父子间“世袭罔替”的身份安排,在3幕戏里,人口贩子刘麻子和小刘麻子,卖卜装神的唐铁嘴和小唐铁嘴,干侦探的宋恩子和小宋恩子、吴祥子和小吴祥子,地痞打手二德子和小二德子,都是父一辈、子一辈地连续着,透过这伙社会渣滓不但无耻而且又略微有所变化的言行,观众可以看出一些社会变化来。第1幕,刘麻子利用社会贫富差异,倒卖人口,混得挺得意;可到了第2幕,他神气不起来了,不是贫富分化的社会有了好转,倒是更糟糕的现实叫他倒了运,他发牢骚:“这么一革命啊,可苦了我啦!现在,人家总长次长,团长师长,要娶姨太太讲究要唱落子的坤角,戏班里的女名角,一花就三千五千现大洋!我干瞧着,摸不着门!”做老式昧心生意的刘麻子,眼光、魄力,都撵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乱世枭雄们成了社会新贵,恶行远远超出了前清的权贵们,他们选姨太太的标准和一掷千金的气度,让刘麻子这路纤场老手只剩下干瞧着的份了,世风日下于此可见一斑矣。到了第3幕,轮到小刘麻子这个纤场新人露脸了,他总结父亲“一辈子混得并不怎样”的教训,迎时代浊流而上,勾结横行霸道的国民党官僚,要创办把北平全城的舞女、明娼、暗娼、吉普女郎和女招待全都组织起来的“包圆儿”公司,为美国兵和官僚们服务。小刘麻子的野心和狡诈,真可以叫他那死去的父亲小巫见大巫了,人贩子行当花样翻新、登峰造极,更证实什么样的岁月,自然就有什么样的世风。再看看唐铁嘴父子:前两幕,唐铁嘴招摇过市,虽说有兵荒马乱的年头帮衬着他卖卜行,他终归没能发迹,白喝了一辈子茶馆里的残茶,连王掌柜都敢挤对他;可是,到继承衣钵的小唐铁嘴这一辈,被封成了邪教“三皇道”的“天师”,小唐铁嘴说:“我跟小刘麻子……我们是应运而生,活在这个时代,真是如鱼得水!”在丑恶透顶的浊世,除去小刘麻子、小唐铁嘴这伙儿市井无赖、社会渣滓,肯定再也不会有什么正经人“如鱼得水”,一个社会是个什么社会,只要瞧瞧其中净是些何等样人“如鱼得水”便可以了然,这也是所谓“适者生存”吧。刘麻子爷儿俩和唐铁嘴爷儿俩,其实都是时代的一种“文化符号”,他们代表着最见不得人的哪种“文化”,只有在最见不得人的社会里才能吃得开。 一方面,丑陋的东西四处滋生蔓延。另一方面,民族传统文化里头有价值的东西,在那样的年头当中却活不出来,甚至要走向毁灭。第3幕,评书名角儿邹福远、京剧演员卫福喜和饭庄名厨明师傅,各自述说自己如同性命般珍惜的艺术和技艺,都是朝不饱夕,岌岌可危。明师傅是一个人能“办一、二百桌满汉全席的手儿”,到头来,为生计所迫,变卖了所有的厨具家什,给监狱里犯人蒸窝窝头去了,因为“现而今就是狱里的人多呀!”邹福远道出了这些艺人和手艺人的极度苦闷:“这年头就是邪年头,正经东西全得连根儿烂!” 人的精神危机是时代文化危机的一部分。《茶馆》对旧社会民众精神危机的刻画,主要是借助剧中三个关键人物——王利发、秦仲义和常四爷来完成的。 “裕泰大茶馆”的掌柜王利发贯穿全剧。他父亲死得早,二十多岁就独立应付生活,他懂得,“在街面上混饭吃,人缘顶要紧”,所以按着老辈儿留下来的老办法,以为“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岔子”。他每天满脸堆笑逢迎来自官僚权贵、外国势力、恶霸、地痞、特务、警察多方面的敲诈滋扰,他心地不坏,却因为地位比赤贫阶层高出一截,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希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常劝茶客们“莫谈国事”。世间兵荒马乱,城区别的大茶馆都破产歇业了,他还苦撑着,时不时第想出些个小招数,抵挡街头商业全走背字儿的潮流,晚年,眼瞅着茶馆撑不下去了,他不嫌丢人,打算添女招待。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国民党党棍创办的“三皇道”要砸他的茶馆,特务们也来勒索,要他交出根本拿不出来的金条换老命,流氓们开办新式妓院,在当局怂恿下要霸占他的铺面……王利发一筹莫展,走到了人生尽头,这才明白,几十年来的小心谨慎苦撑苦熬,全算白饶,面对死的诱惑,他到底喊出了从来没敢喊出口的话:“人总得活着吧?我变尽了方法,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是呀,该贿赂的,我就递包袱。我可没作过缺德的事……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王利发的这点儿心理危机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生活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身份地位稍稍高于一般平民的小商人王利发,力求小康而不得,最后结局这样凄凉,生活在那个世道下面的贫苦市民,就更没指望了。王利发走到人生最后一站喊出来的几句话,也正是萦绕在社会底层小人物们心头的一致的困惑和愤懑。 秦仲义是个民族资本家。第1幕登场的时候,只有二十几岁,戊戌变法失败后国势衰落,他凭着一颗报国之心,变卖祖业创建工厂,想实业救国。他耗尽40年的心血办起不小的企业,觉得这样就足可以“富国裕民”。他错了,抗战刚结束,他的产业就被政府没收了,当局不但没有接着好好办厂,还把机器当成碎铜烂铁给卖掉了。眼看着工厂的废墟,秦二爷痛心疾首,怨气冲天:“全世界,全世界找得到这样的政府找不到?”他的人生结论比王利发的还惨:“……应当劝告大家,有钱哪,就该吃喝嫖赌,胡作非为,可千万别干好事!”秦仲义有过比王利发大得多的生存能力,他立志变革中国现实,可是,他的人生也没能逃脱世道的钳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制度,帝国主义、封建寡头和官僚买办共同控制的国家经济形势,没给他留下一丁点儿施展的空间。何况,他自视高人一头,跟大众无法沟通感情。他在黑暗岁月里单挑独斗了一辈子,终于惨败下来,也是必然的。 常四爷,在《茶馆》这出戏里,是最少受到挖苦、批判的一个形象,这跟他特定的身份、经历——由老北京旗人中间走出来的自食其力者——有相当的关系。满族出身的作家老舍,毕生写了许多带有满人性格特征的人物,可是,直到年近花甲,才破天荒头一回明明白白、理直气壮地写了一个正派、淳朴、刚直、勤恳的满族人!作者写常四爷的主要用意,一是要写出旗人下层的确有一批忠肝义胆的爱国者,二是要写出满族文化精神中也存在一些极有价值的东西,三是要反映出从清末过来的满族人,并不都是些坐吃等死的“窝囊废”。常四爷的身上体现了直到晚清时节八旗将士的多数人仍在坚守的爱国情操,打清朝末年他还吃着钱粮、坐得起茶馆的时候,就很瞧不上“吃洋教”的马五爷,瞧不上崇洋媚外的国人“一个人身上有多少洋玩意儿”,看到鼻烟壶也从外洋进口,他心疼“这得往外流多少银子啊!”尤其是感觉到了国不国民不民的惨状,他能冲口喊出:“我看哪,大清国要完!”当局的侦探以他说这话为理由要逮捕他,他据实相告:“我爱大清国,怕它完了!”还是没用,被抓去坐了一年多大牢。出狱就赶上了义和团运动,为护卫国权,他跟洋人刀枪相对地打了几仗。后来大清国到底亡了,他也并不意外,认准了这是历史的惩罚:“该亡!我是旗人,可是我得说句公道话!”他一生保持着满族人耿忠、倔强的脾气,不向恶人低头,不向命运让步,在民国初期到处排斥满人的时候,就像松二爷说的:“谁愿意瞪着眼挨饿呢!可是,谁又要咱们旗人呢!”哪怕是靠担筐贩菜、挎篮子卖花生米,照样活得腰板挺直。那么,像常四爷这么一条硬汉子,是不是能有好一点的命运呢,不是,他也照样逃不掉人生悲剧。七十多了,他还是一贫如洗,这才弄清楚:“我爱我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他预感到,这么下去,“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他“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喽”。常四爷,一个多么希望依靠奋斗来换取国家和个人好前途的中国人,他的悲剧不是来自胆怯、懒惰,而是来自他的落伍了的观念,属于旧时代也属于满族传统的人生观,叫他总以为凭着一身正气和不服输的精神,就可以在铺天盖地的社会黑暗间闯开一条生路,这样天真的愿望根本没法实现,邪恶社会永远张着血盆大口,毫不留情地吞食着贫寒的个体的市民小人物,即使你再豪横再不肯屈服也罢。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 《茶馆》作品刚发表,就有剧评家批评过:“这个戏……对旧时代的某些旧人却有过多的低回凭吊之情。”这部作品融入了老舍相当程度的“低回凭吊之情”,应当说是事实,问题是,这种情感是否就是多余的或者不健康的呢?剧作家“凭吊”了不为丑恶时代所容的优秀文化,“凭吊”了苦苦挣扎而终于落败的善良人物,我们只要尊重历史,是不难体会老舍对这些凭吊对象的价值认定的。优秀的民族传统被恶劣文化环境无情地剿杀,当然是需要凭吊和鸣不平

浅谈老舍《骆驼祥子》中的语言特色 老舍是我国“五四”以来文学史上著名的作家,他以勤奋的创作和特有的艺术才华为中国现代文学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是杰出的语言艺术大师,在他的作品中,有浓重的地方色彩和浓厚的北京味。 《骆驼祥子》的一大特色,就是鲜明突出的京味儿。骆驼祥子及其周围各种人物的描写被置于一个老舍所熟悉的北平下层社会中。从开篇对于北平洋车夫门派的引言,到虎妞筹办婚礼的民俗的交代,从对于北平景物的情景交融的描写到骆驼祥子拉车路线的详细叙述,都使小说透出北平特有的地方色彩。小说写祥子在混乱的军营中顺手牵走几匹骆驼,卖得了一些钱而后走到北平城郊的时候,对故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很好地衬托了祥子此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雨下拉车的檐子,对瞬间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情况,又与祥子这个特定人物的身份相一致,表现出作者对故乡了如指掌的熟谙和驾轻就熟的描写技巧。 京味儿还强烈地体现在小说的语言上。老舍的语言艺术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和熟悉。他大量加工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烧出白话的“原味儿”来;同时又在俗白中追求讲究精制的美,写出“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老舍融化了狄更斯、契呵夫、莫泊桑、欧•亨利等小说语言的幽默、洗练、优雅,形成了他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独具文化热色的语言,他那通体光润圆泽中透露出民族文化的智慧和外观。老舍采用经他加工提炼了的北京口语,生动鲜明地描绘北京的自然景观和社会风情,正确生动传神地刻画北平下层社会民众的言谈心理,简洁朴实,自然明快。文字“极平易,澄清如无波的湖水”又“添上些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儿”,这是老舍在《我怎样写〈骆驼祥子〉》中的话。老舍来自平民,他对学习中国民间通俗艺术保持浓厚的兴趣,并写了鼓词、戏曲、掌握了许多民间艺术精华。据黄杰俊等《利用微型电子计算机对〈骆驼祥子〉进行语言自动处理》一文,利用计算机统计,《骆驼祥子》全作近11万字,只用了2400多个汉字,出现频率较高的都是常用字.他还善于有选择地使用北京口语,增加语言的地方风味。在这里,不仅冷僻字眼一个也没有,就连常用的“时”,老舍不是写成“时候”,就是写成“那阵子”,如果单说一个“时”,显得文绉绉的,不合普通话的口语习惯。比如写祥子身体的“挺脱”、“硬捧”,写刘四是个“放屁崩坑儿的人”,祥子穷途末路,病体炎炎地为人家作丧事时,“在马路边缓缓的蹭”,曹先生家的女佣称赞祥子是“老实巴交”,都是取自北平人的唇舌,又符合人物的身份、个性和教养。虎妞引诱祥子时的一番话,更是闻其声如见其人,使虎妞这个老处女,这个车厂女儿的泼辣、粗俗而又工于心计的性格跃然纸上。可以说《骆驼祥子》中的人物语言,都是个性化了的。作品的叙述语言也多用精确流畅的北京口语,既不夹杂文言词汇,也不采用欧化句法,长短句的精心配置与灵活调度,增加了语言的音乐感,在老舍手里,俗白、清浅的北京口语显示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光彩。作品在情节交代和人物介绍时,笔墨俭省,表现力强。在写到刘四这个流氓无赖的经历时和性格时,小说里叙述道:“年轻的时候他当过库兵,设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在前清的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以结构相似而长短不一的句式,每句话里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又都极为平易俗白,不假雕饰,为人物勾画出一副精彩的画像。客观叙述与主观剖白的水乳交融,使《骆驼祥子》在平静的外界景物衬托下写活了人物的内心活动、心理波澜。与虎妞结婚以后的祥子,渐渐地连拉车也厌恶了:“原先,他以为拉车是他最理想的事,由拉车他可以成家立业。现在他暗暗摇头了。不怪虎妞欺侮他,他原来不过是连个小水桶也不如的人。”像是作者的叙述,又像是祥子心中的思量,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小说中那段关于烈日和暴雨的描写,也同样可以说就是祥子心中的感受。 他善于运用纯熟的北京话来描述富有地方特色的风俗人情,刻画人物的性格,叙述故事,褒贬事物,他的语言是经过提炼了的北京口语,其特点是平易然而不单调不俗气。特别是儿化的运用,作家从容地调动口语,给平易的文字添上了亲切、适当、活泼的味,在活的北京口语的基础上锤炼纯净的文学语言。全书一共用了641处儿化,有的篇章多达40多处。还有很多词汇都是地道的北京话。如“拉晚儿”,“嚼骨”,“胶皮团”,“杀进腰”,“谱儿”,“耍个飘儿”等等,全是很纯熟的北京口语。他非常熟悉北方劳动人民的口头语言,他的作品中的语言以北京话为基础加工锤炼而成的,没有矫揉造作的知识分子腔,俗白、凝练、生动、纯净,的确是“宛转如珠,流畅似水”,活泼有趣,雅俗共赏。无论是刻画人物或是叙述故事,都那么生动形象,妙趣横生,然而又看不到丝毫雕琢的痕迹。这对于中国文学语言艺术的丰富和发展是个突出的贡献。 老舍的作品远离二三十年代的“新文艺腔”,其中的北京味儿、幽默风,以及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老舍是“京味小说”的源头,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可概括为“白、俗、俏、深”。他在现代白话文学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突出的贡献。老舍创作的成功,标志着我国现代小说在民族化与个性化的追求中所取得的巨大突破。

老舍笔下人物生活在北京或以北京为中心。他的写作语言同时具有鲜明的京味,善于以北京小市民的诙谐方式,调侃一件件平凡的事。他的批评是尖刻的,但他是根深人民大众的,骆驼祥子的苦难被他放大,使读者不由叹息命运的无偿。这就弱化了反动势力虎妞老爹的丑恶。老舍的讽刺小说叙事角度,还想在于人物对话,如《月牙儿》,使读者感到作者就像月牙儿本人,不然为什么月牙儿的悲惨遭遇如此感人。但老舍的叙事角度,调侃诙谐又好像在与读者对话,小说侵染北京味,拉近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不由自主读者也走进了作者的虚拟世界。显然,老舍的讽刺小说的叙事视角是既包含隐含读者又包含叙述者的。因此,老舍小说的讽刺是靠隐含作者、叙述者及人物之间复杂变化的关系实现的,作品中讽刺的实现与隐含作者和叙述者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 即使是婚恋题材,老舍也有着明显的启蒙情结,以其《离婚》与张的“红白玫瑰”来 比较,《离婚》应是老舍作品中较写实的一部,可是通过描写城市中、下层知识分子苦 决闷人生,探讨的还是民族性格优劣的消长,并将之纳入其一贯的文化批判主题……虽 然也有“婚姻就是凑合”这样形而上的感悟,但主要还是限于伦理道德的批判,如老李 和小赵的精神状貌的对比;“丁大爷”式由一个英雄侠客的仗义来解决问题的社会出路 的探索;对张大哥的灵魂剖析和对其中庸思想的讽刺,并最终将这种普遍的苦闷归于社 会黑暗和旧式婚姻制度。即使这样,老舍还认为《离婚》的笑声太弱了,“说真的,哭 与笑更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的微笑却是两头儿都不站,《离婚》的笑声太弱了。” (注:《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32页。)老舍似乎觉得还 应该将讽刺的调子更显豁,更突出些。同样是关于婚姻的苦闷和夫对妻的不满,“红白玫瑰”中的振保就不同于《离婚》中 “哈姆莱特”式的老李了,他是有“铁的意志”的人,可以自己造出一个世界来,至于 他没有成为自己世界的主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 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 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那不是一个社会的原因,而是一切社会的困惑,是人类所面临 的永恒的精神困境:人类永远的欲望和对欲望的永远不满足,不管我们如何心心念念、 孜孜不倦,我们得到的永远不是我们想要的,我和我追逐的梦擦肩而过,永远永远。

舍笔物北京或北京写作语言同具鲜明京味善于北京市民诙谐式调侃件件平凡事批评尖刻根深民众骆驼祥苦难放使读者由叹息命运偿弱化反势力虎妞爹丑恶舍讽刺说叙事角度想于物《月牙》使读者作者像月牙本月牙悲惨遭遇舍叙事角度调侃诙谐像与读者说侵染北京味拉近读者与作者距离由自主读者走进作者虚拟世界显舍讽刺说叙事视角既包含隐含读者包含叙述者舍说讽刺靠隐含作者、叙述者及物间复杂变化关系实现,作品讽刺实现与隐含作者叙述者间关系密切相关即使婚恋题材舍着明显启蒙情结其《离婚》与张红白玫瑰比较《离婚》应舍作品较写实部通描写城市、层知识苦决闷探讨民族性格优劣消并纳入其贯文化批判主题……虽婚姻凑合形悟主要限于伦理道德批判李赵精神状貌比;丁爷式由英雄侠客仗义解决问题社路探索;张哥灵魂剖析其庸思想讽刺并终种普遍苦闷归于社黑暗旧式婚姻制度即使舍认《离婚》笑声太弱说真哭与笑更事两含泪微笑却两都站《离婚》笑声太弱(注:《舍与创作自述》民文版社1982第32页)舍似乎觉应该讽刺调更显豁更突些同关于婚姻苦闷夫妻满红白玫瑰振保同于《离婚》哈姆莱特式李铁意志自造世界至于没自世界主--娶红玫瑰久久红变墙抹蚊血白‘床前明月光’;娶白玫瑰白便衣服沾粒饭粘红却口颗朱砂痣社原切社困惑类所面临永恒精神困境:类永远欲望欲望永远满足管我何念念、孜孜倦我永远我想要我我追逐梦擦肩永远永远

  • 索引序列
  • 老舍与其京味小说研究论文
  • 老舍京味儿论文文献
  • 老舍京味论文答辩稿
  • 老舍相关研究论文
  • 研究老舍语言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