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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人证言真实性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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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人证言真实性研究论文

证人证言的效力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

判定对方是不是在做伪证,第一只要你或者你的代理人,努力寻找证言中相互矛盾的地方,多问证人问题。第二可以向法庭申请对证人进行测谎,就能判定对方是否做伪证。

拓展资料: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书证、物证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验笔录

勘验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以上就是针对“证人证言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和“怎么判定对方是不是在做伪证?”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有诉讼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有的甚至申请了数位证人。如何审查和判断这些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裁判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除了从证人作证的动机、证人证言的来源和形成过程、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人证言之间以及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契合和关联程度等方面综合审查外,我们还应适当地运用一些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来进行甄别。美国加州大学的心理学家一项最新的研究发现,即使最常说谎的人,当他的大脑转换成假装模式时,也会有下意识的信号可以被抓住,下面的一些方法或许对我们有所帮助。1:说谎者不提及自身及姓名。美国赫特福德郡大学的心理学家韦斯曼说,“人们在说谎时会自然地感到不舒服,他们会本能地把自己从他们所说的谎言中剔除出去。比如你问你的朋友他昨晚为什么不来参加订好的晚餐,他抱怨说他的汽车抛锚了,他不得不等着把它修好。说谎者会用‘车坏了’代替‘我的车坏了’。”所以如果你向某人提问时,他们总是反复地省略“我”,他们就有被怀疑的理由了。反过来说,撒谎者也很少使用他们在谎言中牵扯到的人的姓名。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几年前,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在向全国讲话时,拒绝使用“莫妮卡”,而是“我跟那个女人没有发生性关系”。2:反复问说谎者同一个问题。问一个人问题,然后等他们回答。问第二次,回答会保持不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之间留一段空隙。在这期间,他们的身体会平静下来,他们会想,“我已经蒙混过关了。”在所有的生理反应消退后,身体放松成为正常状态。当你趁他们不注意再次问这个问题时,他们已经不在说谎的状态中了,他们不是恼羞成怒,就会倾向于坦白。如果一个人说:“我不是已经和你说过这件事了吗?”然后才勃然大怒,这多半是在欺。也可能对你说:事情是这样的,我还是对你直说了吧。”3:说谎时眼睛会向右上方看。说谎者从不看你的眼睛――他们知道这句忠告,所以高明的说谎者会加倍专注地盯着你的眼睛,瞳孔膨胀。每个人都记得小时候妈妈的批评,‘你肯定又撒谎了――我知道,因为你不敢看我的眼睛。’这教会你从很小起就知道说谎者不敢看眼睛,所以人们学会了反其道而行之以避免被发觉。”实际上,欺者看你的时候,注意力太集中,他们的眼球开始干燥,这让他们更多地眨眼,这是个致命的信息泄露。另外一个准确的测试是直接盯着某人眼睛的转动,人的眼球转动表明他们的大脑在工作。大部分人,当大脑正在“建筑”一个声音或图像时(换句话说,如果他们在撒谎),他们眼球的运动方向是右上方。如果人们在试图记起确实发生的事情,他们会向左上方看。这种“眼动”是一种反射动作,除非受过严格训练,否则是假装不来的。4:说谎者从不忘记。在你的朋友身上试试,问他们两天前的晚上从离开办公室到上床,他们做了什么,他们在叙述过程中难免会犯几个错误。记住一个时间段的所有细节是很困难的。人们很少能记住所有发生的事,他们通常会反复纠正自己,把思绪理顺。所以他们会说,‘我回家,然后坐在电视前――噢,不是,我先给我妈打了个电话,然后才坐在电视前面的。’但是说谎者在陈述时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因为他们已经在头脑的假定情景中把一切都想好了。他们绝不会说,‘等一下,我说错了。’不过恰恰是在陈述时不愿承认自己有错暴露了他们。”5:声量和声调突变,说谎者的声音还会不自觉地拔高。如果你问老公刚刚是谁打来的电话时,他突然开始像喜鹊一样说话,你得警惕了。说谎时音调升高往往是因为说谎者为了掩饰虚弱的内心。6:真假笑说明一切。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杰夫里考恩正在研究测量疑犯接受审问时面部肌肉变化的机器。“我们可以说出每块肌肉动了多少次,它们停留多长时间才变化的,受试者的表现是真实还是伪装的。”他解释说。不过你不需要考恩的机器就可以发现撒谎的男友或者心虚的小姑娘,因为说谎者虚伪的微笑在几秒钟就能戳穿他们的谎言。“真正的微笑是均匀的,在面部的两边是对称的,它来得快,但消失得慢,”考恩说,“它牵扯了从鼻子到嘴角的皱纹――以及你眼睛周围的笑纹。”“从另一方面说,伪装的笑容来得比较慢,而且有些轻微的不均衡,当一侧不是太真实时,另一侧想做出积极的反应。眼部肌肉没有被充分调动――这就是为什么电影中的‘恶人’冰冷、恶毒的笑容永远到不了他的眼部。”7:真实表情闪现时间极短。人维持一个正常的表情会有几秒钟,但是在“伪装的脸”上,真实的情感会在脸上停留极短的时间,所以你得小心观察。一个著名的轶事是,美国保密局提供的胶片中,比尔克林顿说到莫尼卡莱温斯基时,他的前额微微皱了一下,然后迅即恢复了平静。8:说谎时鼻子会变大。你知道说谎时你的鼻子会变大吗?你的身体在说谎时的反应是多余的血液流到脸上。一些人整个面部都变红了。这还会使你的鼻子膨胀几毫米。当然,这通过肉眼是观察不到的,但是说谎者会觉得鼻子不舒服,不经意地触摸它――这是说谎的体现。9:撒谎的人老爱触摸自己。撒谎的人老爱触摸自己,就像黑猩猩在压抑时会更多地梳妆打扮自己一样。心理学家奥惠亚等曾做过这样一项实验:指示被实验者用谎言回答面谈者的提问,并分别记录刚刚下达指示后、撒谎前、撒谎时、撒谎以后等各个时间段里的非语言型行为,与不说谎时的行为加以比较。刚刚接受指示后,被实验者撒谎的时候,回答变得更加简短,而且还伴有摆弄手指下意识地抚摸身体某一部位等细微的动作。

王新平的著作《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介绍了很多诉讼中的证据运用的技巧,其中他结合自己当仲裁员的经验,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判断的论述,读来颇有现场感: 一是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二是审查证人陈述时有无思想顾虑。 三是审查证人感知案件事实的来源,即审查证言的内容是证人直接感知,还是事后听他人讲述,两者的真实可靠程度相差甚远。 四是从证人状况的角度进行审查,包括: (1)审查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自然条件,如当时的天气、光线、距离、方位等。 (2)审查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心理状态,对案件事实的发生,证人是惊恐还是冷静自如。 (3)审查证人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4)审查证人提供证言的时间距案件发生时间的长短。 (5)观察证人在庭上的举止。 五是证人的品格对证言的影响。 六是审查证人证言的内容是否符合常理和逻辑。 (1)证言内容的可能性。 (2)证言内容的合理性。 (3)证言内容的详细性。 七是审查证人证言自身之间是否前后矛盾。 八是审查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 九是看证人有无出庭作证。 如证人不能到庭,则: (1)书面证言是否为证人本人所书写。 (2)书面证言内容有无涂改、添加。 (3)证人在书写书面证言时是否知道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 (4)书面证言用语是否与证人的文化、职业等相适应。 最后,关于证明力的大小,除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7条“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还可以参照: (1)证人就同一事实先后作出不同的证言,顺序在先且及时作证的证明力一般较强。 (2)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3)内容稳定、前后一致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内容不稳定、前后矛盾的证人证言。 (4)生理和心理状态正常、认知能力强、情绪稳定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一般比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证人所作的证言的证明力更强。详见:王新平.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

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

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

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

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通过间接途径获取的信息所形成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论文真实性证明文件模板

证明模板这样写:

用工证明格式模板如下:

证明模板用工证明:

兹证明原(或现)xxxx(单位自)xxx(姓名),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在xxxxxx(单位或地方)做临工(或工作),主要从事xxxxxxxxx工作。

xxxxxxxxx(出具证明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证明格式要求:

1、题目:二号字,字体是方正小标宋或黑体,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正文:三号字,字体仿宋。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3、署名: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4、全文格式:上3、下2.5、左2.6、右2.6。

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

就是论文中引用的数据、文本都是来自真实的文件。做法就是如:1、正文部分中含有:....2000年到2017年,销售量的变化曲线如图。[1].....2、最后部分的参考资料、文献中正确给出资料来源。如[1]xx公司年度报表。3、在论文的附件中给出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或者在数字版论文中给出资料的电子档。如:“xx公司年度报表”复印件。上面应该有xx公司的相关盖章。ps:1、所谓“真实性”证明,就是要让论文中引用的数据、材料看起来有来源。至于是否提供来源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不是一定的。一句话,就是给出来源就可以了。至于“真实性”的验证,即根据你给出的来源,如文献,如实验等等,实地去取证,那就是读者的事了。这一般只在有分量的论文被人引用,或者重复时,引用者去干的事。2、对于本科阶段,甚至国内的硕士,乃至更高级别上不封顶的论文,很多都是“形式上的真实”,即在文本上看起来像是“处处有据可查”,“处处经过实验验证”就可以了。除非你的论文太出色了,否则谁会真的去逐条验证呢?

证明材料可以简单理解为,要表明或判断某一事物的真伪必须借助于某一特定的载体。(1)单位证明信格式:证明居中,二号黑色加粗字体另起一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期间,在我校任教,担任某职,爱岗敬业,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得到同事、家长和学生的好评。另起一行,特此证明。另起一行,右靠齐,校名另起一行,右靠齐,年月日盖学校公章:压年盖月(2)如何写作证明信证明信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标题。“证明信”,写在第—行正中位置。第二部分,正文。开头顶格写送达机关名称;接着写要证实的具体事实,说明材料来源等。 第三部分,结束语。一般用“特此证明”。有的开头没写送达机关名称的,可用“此致XX单位”。第四部分,落款。证明制发机关、日期,加盖公章。总的说来,证明信的写作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要有明确的结论,用词证明材料格式范文篇一:XXX大学:XXX同志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我院工作,曾任基础部主任。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成绩突出,xx年、xx年两次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 特此证明。XX学院(盖章)证明材料格式范文篇二:工作证明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 部门任________职务。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公司名称:宿迁分公司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证明材料格式范文篇三:收入证明兹有我公司 _____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 ,在我司工作 _____年,任职 _____部门 _____(职位),年收入为人民币_____ 元。特此证明!本单位承诺本证明是真实的,正确的,仅限于申请办理信用卡事宜。(加盖公章)年 月 日

实证性研究论文内容

实证研究 是基于事实和证据的研究,强调的是用科学的方法,获得科学的数据,得出科学的结论,接受科学的检验。 实证研究具有多种类型和不同层次,针对实验研究、调查研究、访谈研究、案例研究、观察记录等都可以做出高水平的实证研究。 目前,实证研究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研究的缘起 :引言,研究问题的发展,包括问题的历史渊源和研究的目的。 文献综述 :从文献中找出证据 研究设计 :包括研究问题与假设、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设计与实施 研究结果 :又名研究结果与讨论或者研究发现。 结论与讨论 :对结果的总结、解读以及对涵义的陈述或对于研究的归纳总结和提升。

案例1:网络同侪互评活动设计与应用研究 1.思维导图

3.研究方法

4.研究过程

如何写实证性研究论文

要写实证分析,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进行案例的调查、分析。2、发现一个证据,可以证明别人已经提出但的尚未被别人证明过的理论。3、用大样本的数据来证明一种理论。4、进行历史分析或者比较分析。5、研究结论及政策含义。6、论文写作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扩展资料 在写论文的时候,实证分析已经成为写作和选题的重点。因为理论创新很难,而实证分析可以体现论文写作过程中付出的工程量,使论文更容易通过。实证分析的内容包括:1.案例的分析调查。可以划分为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案例分析,具有现实意义的社会调查和在一个新的领域内做的调查(别人没做过或者很少做过)。如结合自身情况对大学生借贷状况进行的调查,当前有关“三农”问题的调查。2.发现一个证据,可以证明别人已经提出的但尚未被人证明过的理论。如林毅夫2000年发表的文章就检验的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Sen的理论,属于实证分析中的创新。3.用大样本的数据来验证一种理论,或用一种新的方法和理论。虽然同样的数据别人也使用过,但是自己使用的数据更多,周期更广、论证更有效率、更具说服力的情况下,创新价值会比较高。4.进行历史分析或比较分析,收集的资料比别人更全,或发现新的证据、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或有第一手的`资料(直接进行外文文献的翻译或主动调查得到的数据),这样的论文实证会更加出彩,具有记忆点。5.研究结论及政策含义大约占论文整体的5%,是根据论文各部分得出结论的总结和总结的自然延伸,一般一两句话就可以写完。6.写作时要注意有自己的观点,注意创新,引用时要注明出处,不能抄袭。

1、提出假设。提出两个或多个变量间的因果关系,不是随便提出的,那这个假设模型该如何提出,不是随便建立的,而是根据前人的研究总结优化出来的,需要根据一些定性的变量转化为定量的指标来说明问题。同时变量间还要进行相关性的分析。

2、搜集变量指标的数据。这个往往涉及搜集资料的能力,这种一般难以学来,更多的需要靠自己花时间摸索。如果是通过问卷建立的指标,那主要就通过李克特量表等进行量化转化,进而搜集到样本数据。如果搜集公司的某些账目数据就需要通过大量搜集整体,基本每个方向,每个点,能否有指标数据,是否需要自己建立指标标准都需要考量。

3、进行数学归纳。这里主要就是考察数据间的相关性,这个是我们初高中有一种基础的线性回归关系中就已经涉及到,通过描点找到一条趋势线,进而通过趋势线求导公式,而这个公式中的变量系数就是相应的回归关系。而这个目前有大量的数据软件,常见如Excel、Spss、Stata、Origin、Eview等。

注意事项:

论文写作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论文的写作是建立在他人已有研究基础上的,肯定涉及他人的观点、资料(包括外文资料),但引用时均应注明出处,切忌抄袭。

论文不要写成说明材料或教科书,而应有自己的观点,因为论文是给导师以及这个领域内的专家看的;也不要将论文写成领导报告或政策建议,论文的重点在于其创新之处。

实证性论文和案例研究

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实证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实证研究方法包括数理实证研究和案例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与案例研究区别有以下几点。

1、定义的角度不同。实证研究是相对于规范研究而言,是指利用已有数据对过去经验状态的一种研究方法。而案例研究,是以解释某一案例的方式来获取我们自身所需要的信息。例研究可以用到实证研究这一方法工具。

2、研究方法不同。实证性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是实地研究的一种。研究者选择一个或几个场景为对象,系统地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深入地研究,用以探讨某一现象在实际生活环境下的状况。

3、起源不同。

案例研究乃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创始。1870年,兰德尔出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法律教育正面临巨大的压力。

其一是传统的教学法受到全面反对;其二是法律文献急剧增长,这种增长首先是因为法律本身具有发展性,其次是在承认判例为法律的渊源之一的美国表现尤为明显。

兰德尔认为,“法律条文的意义在几个世纪以来的案例中得以扩展。这种发展大体上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案例来追寻。”由此揭开了案例法的序幕

实证研究的产生: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产生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伽利略的自然科学研究。法国哲学家孔多塞(1743-1794)、圣西门(1760-1825)、孔德(1798-1857)倡导将自然科学实证的精神贯彻于社会现象研究之中。

他们主张从经验入手,采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会现象的研究达到精细化和准确化的水平。孔德1830到1842年《实证哲学教程》六卷本的出版,揭开了实证主义运动的序幕,在西方哲学史上形成实证主义思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_实证研究

百度百科_案例研究法

实证论文就是实证研究论文,是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其实证研究方法包括数理实证研究和案例实证研究。

它与非实证论文的区别只有一个,就是两者基于的研究方式不同:实证研究依靠对研究对象的系统观察来获得研究本质;非实证研究则是基于思想(idea)、框架(framework)或者思索(speculation)。

实证研究包括两类:

1、数理实证研究

数理实证研究比较适合研究较为复杂的问题。社会经济制度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而运用数学计量工具可以将有关影响因素予以固定,从而把握复杂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变量内生性、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问题。

但数理实证研究对于数据质量相对要求较高,数据录入和操作错误往往会导致错误的分析结果。这就需要研究者在数据录入中保持高度警觉,有意识地避免操作失误。

2、案例实证研究

案例研究可以分为单个案研究和多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不仅有助于积累不同广泛而深入的个案资料,形成对于问题的实感,也可以为调查者获得第一手资料,从现实获取灵感源泉。

扩展资料:

实证论文的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法的基本步骤:

1、确定所要研究的对象,分析研究对象的构成因素、相互关系以及影响因素,搜集并分类相关的事实资料。

2、设定假设条件。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对象的行为是有其特征所决定,试图把所有复杂因素都包括进去,显然是不现实也不可能的。为此,必须对某一理论所使用的条件进行设定。

当然,假设的条件有一些是不现实的,但没有假设条件则无法进行科学研究。运用实证研究法研究问题,必须正确设定假设条件。

3、提出理论假说。假说是对于现象进行客观研究所得出的暂时性结论,也就是未经过证明的结论。假说对研究对象现象的经验性概括和总结,但还不能说明它是否能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

4、验证。在不同条件和不同时间对假说进行检验,用事实检验其正确与否。检验包括应用假说对现象的运动发展进行预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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