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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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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一般申请后一个月左右,有的地方可能会延迟,具体留意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会有公告。

中南大学论文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用纸规格为A4,页面上边距和左边距分别为3 cm,下边距和右边距分别为 cm。页眉:奇页页眉为“xxxx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偶页页眉为论文题目(不包括副题目),居中,5号宋体字,页边距为2c。页脚:需设置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开始编写,用阿拉伯数字编排,正文以前包括摘要的页码用罗马数字,一律居中。

(1)“目录”二字,中间空2格,小2号黑体,段前段后行距;

(2)主体部分用小4号宋体,左对齐,段前段后为0,倍行距。

扩展资料:

论文撰写英文题名的注意事项

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

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

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 。

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

你这种属于小自考的。只要通过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过就可以了。再者,小自考我没有听所12月申请毕业的。我们这边的按期和统招一起毕业发证的。学校有几个发证的日期,一般是3月 6月 9月

中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我是中南大学社会学专业出来的....怎么说呢....法学是不怎么样,本科就业率比社会学差,但出来找工作考公务员要的多点....如果你能力强就不怕...法学现在有博士点....社会学现在是公共管理学院的了....还没有博士点...但是有博导,目前挂在别的学院而已...建议还是随你的兴趣来吧...只要有能力一样不差的....我们专业毕业的现在有在英国读博的啊\\有当公务员的啊\\\有在康佳那些大公司工作的\\\有进报社的\\\当然也有混的不好的...别管学什么,好好学习保证不会错的....再说现在本科也没什么用,硕士都一堆堆的了...

中南大学的法学是很厉害的,中南大学法学教育创办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法学专业师资力量强大,学科体系完整,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了解:

1、专业历史。1993年原中南工业大学创建法律系,并正式开设经济法本科专业。2000年,原中南工业大学与原湖南医科大学、原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大学。2002年5月,学校整合原三校资源组建法学院,著名经济法学家、时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漆多俊教授担任首任院长。

2、师资力量。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0余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7人、讲师16人。1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担任教育部高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

3、学科建设。法学院学科体系完整,成果丰硕。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扩展资料:

中南大学的法学院以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为目标,率先启动“双千计划”,先后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合作设立了30家左右的“中南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聘请一大批资深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参与课堂教学、 指导学生实践、联合培养研究生,实现校内外联合培养;

率先形成理论和实务深度融合的“双师同堂”教学品牌,逐步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的教育大格局。法学院秉持学生的个性化精英培养为理念,注重对学生潜力的充分挖掘。

参考资料来源:中南大学——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简介

1、法学院在湖南来说非常不错的,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得了,一级学科博士点也有,博士后流动站也有,而且还承办湖南每年最大的法学年会“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原来都说湘潭大学的法学好,但现在连湘潭大学法学院的资深副院长胡平仁教授都加盟中南大学法学院了,可见中南法学院的发展。2、南校区的法学楼是比较旧3、法学院的所有本科生都住在升华公寓

中南的文科类专业都比较没影响力,想去中南就学理工吧,如果对文科类专业有兴趣,去湖南大学比中南强多了,有能力力的话建议考湖大。而且法学对社会求职更实用一些,社会学专业的工作比较抽象,好像如果不搞研究的话,就什么人都可以做得来,也就是专业知识一点都没有实用价值,可以这样描述这件事,社会学专业的人做的工作别人都能做,而别人做的工作只学过社会学的就做不了。专业技能性不强,学法学就不一样了,出来后做个律师,尤其是你如果有能力把律师做好,是相当有前途的,北京的别墅豪宅有相当的比例都是律师买的,很有前途(要做得好),靠社会学的专业知识想要多富有恐怕途径很少社会学当然如果你的目的不是就业而是搞研究得话,就得另说了。

河南中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1、在本科学习的所有学年里,规定的学分必须达到。2、不允许有挂科,作弊等行为。3、没有严重处分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4、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这就是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要求。

需要有文凭,并且对人物的品德有较高的要求,对医术要略懂。

张磊,幼上私塾,诵读经史,受儒学之熏陶,崇尚致中和平,具备了高尚的医德,奠定了深厚的古文基础。18岁师事于当地老中医张炳臣门下,出师后,悬壶故里,1952年加入联合诊所,1953年参加区卫生所工作,1958年考入河南中医学院本科,6年毕业留校任教,历任教研室主任,医教部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处长,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南中医学会会长,中药学会会长,《河南中医》编委,《中医研究》顾问,河南省中药新药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二部一局第二批师承制导师。系国家“十五”攻关“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经验传承研究”课题的名老中医。先后在杂志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注释《产鉴》一书,著有《张磊临证心得集》和《张磊医馀诗声》。

湖南大学法学院毕业论文

法学本科大致有三个方向:升学、工作和其他。升学么,可以保研、考研、出国或者参加某项专门的培训;工作,基于学科特色,可以全三机关或者考公务员,都比较适合的,其实法学本科是大路货或者百搭,做什么都行的,或者忍受一下去律所混;其他,是指待业、考研、考证等等了。上述三个方面,我的同学都在实践中,各种各样的都有,不过较多的是选择就业了,不过大多跟法学本专业无关,有去银行的、去基层的、留学校的,甚至还有支边支教的。如果在大城市,不妨选择收入高的行业,等着考公务员或司法考试再转职。回家乡的,那就要托托地方上的关系找个好工作。如果打算以后在专业学业上有所发展的,就找个轻闲的工作,安排有三五年的学习在里面。去律所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如果自己有足够的精力或者有亲友开律所的,那不妨进去锻炼一下,这条道非常辛苦的,我有同学正在苦行呢。 最后说说法学专业,其实这个专业就是强调高精尖的,没有办法,因为一名成功的法律人士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我们当然会面临一条漫长的艰辛的磨练之路咯。其实,如果爱法律,那么放下思想包袱潜心学上十年,是值得的! (华北电力大学)我们现在的就业形势就眼前来说不是很好,因为作为我们来说要想在毕业后从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职业需要一些条件: 1.资格证书,我们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九月,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我们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工作,实习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律师执照,同时进法院和检查院的几率要大的多,而且有成为检查官和法官的希望,如果过不了司法考试一切无从谈起. 2.工作经验,这对我们来说又是一大难题,我们不可能一毕业就有工作经验的,这也是所以专业面临的难题. 就我所知道的是我们现在毕业的同学能就业的有两种情况: 1.通过家里的关系找到 2.剩下的基本上都在做与销售相关的工作. 这就是我们专业的实际情况! 但是,这肯定不是我们专业以后的结果,这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就听到老师们说,对于我们专业来说最困难的就是前两年,原因就是前面我所说的.现在我的好多同学都在准备司法考试或者考研,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撑过这两年甚至几年,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待遇都会相对好过一般的理科专业的,因为我们一旦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大部分都是管理岗位,相对来说发展机遇要大的多. (贵州大学) 我们学法学的其实很不好找工作,但如果找到对口工作,一般都是好工作,法学专业就业率低 我认识的学法学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里很有钱或者有权,毕业后不用考试就直接进入公检法机关 2、家里有关系,但要找关系送钱,然后考公务员,进公检法 3、大学成绩很好,考试通过司法考试,当律师 4、大学成绩很好,考试通过司法考试,考公务员,进法院 5、大学成绩很好,考研 6、考地6、考地方的事业单位 7、要关系没关系,要钱没钱,学习还不是很好,只能通过招聘会,找个普通工作 总之,法学很难找工作,但如果家里有门路,学法学还是挺好的,我现在属于第六种,在事业单位,但我也考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这次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我笔试通过了,明天面试,我报考的是法院 (天津工业大学)我今年毕业的,我没有考研,工作不好找,毕业在家准备考司法考试,8月多,陕西法检系统刚好找公务员,我很幸运考上检察院了。 如果你大四了,现在就应该到考研的关键时期了,如果你正在准备期间,那就不要放弃了,好好的努力一下了。如果找工作的话,要有个好的心态,学法的工作是很难找的,想要从事专业的道路是很艰难的,路子也很窄,没有司考的证书,律所是很难进去的。 不管怎么样,好好努力,听别人说总是有限的,路是自己走的。 (昆明理工)我们班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算是比较优秀的班, 法学这个专业是需要深造的专业,读到越高层越有前途, 所以我们班大部分考研了,考的比较好,全班29个同学,有13个在 读研究生,其中4个是保送的研究生,其他就业的,本科毕业大部分都 从事的是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有到银行的,有做外贸的,还有做销售的,有工作员,当然自己也可以在法学本科毕业以后考个公务员, 继续努力考过司法考试,开始律师执业,5年的积累也会成为一个不错的律师!

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曾先后去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日本等10多个国家讲学或考察。现已出版专著(含独著、合著、主编)2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 1980年7月到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研究人员。后回社科院工作。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曾担任《法学研究》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著作学术专著1.《新宪法简论》(独著) 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2.《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著,第一作者) 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3.《法制、民主、自由》(独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权利与义务》(合著,第一作者) 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5.《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主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6.《立法法研究》(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7.《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8.《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第一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9.《宪法比较研究》(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0.《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第二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1.《走向法治》(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13.《法学专题讲座》(参编)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14.《法理学》(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主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16.《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7.《地方人大代表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法理探索》(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9.《人权法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代表性论文:《中国社会科学》1.《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英文版) 1998年第3期2.《坚持实事求是,繁荣法学研究》 1998年第5期3.《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版) 2000年第2期《法学研究》1.《略论两类矛盾的相互转化》 1979年试刊2.《人治与法治能相互结合吗?》 1980年第2期3.《法治概念的科学性》 1982年第2期4.《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二作者) 1982年第5期5.《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1983年第6期6.《论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983年第1期7.《论法制改革》(第三作者) 1989年第2期8.《论马克思主义法学》 1989年第6期9.《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 1991年第4期10.《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1992年第4期11.《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995年第4期12.《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第2期13.《法的应然与实然》 1997年第4期14.《“一国两制”三题》 1997年第5期15.《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第一作者) 2002年第3期16.《论法与法律意识》(第一作者) 2003年第4期 《中国法学》1.《关于法系的几个问题——兼谈判例在中国的运用》 1990年第1期2.《发展新概念、研究新范畴、掌握新规律》 1992年第1期3.《法律意识的本原》 1992年第5期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展望》 1994年第2期5.《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 1994年第3期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6年第2期7.《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 1997年第1期8.《跨世纪的工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第6期9.《论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2002年第3期10.《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第一作者) 2004年第1期 《求是》(《红旗》)1.《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79年第3期2.《法律与自由》(第一作者) 1981年第22期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第一作者) 1986年第22期4.《中国跨世纪发展的重要保证》 1999年第8期5.《一部科学地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2000年第13期6.《还是搞法制靠得住些》2004年第16期 《人民日报》1.《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78年12月6日 2.《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律师制度》 1979年6月19日3.《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1979年10月31日4.《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 1979年11月27日5.《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 1980年11月21日6.《宪法的结构》 1981年11月2日7.《宪法的完备问题》 1981年11月3日 8.《宪法必须明确具体严谨》 1981年11月9日9.《宪法的规范性》 1981年11月10日10.《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贯彻民主原则》 1981年11月24日11.《我国现行宪法为什么要修改》 1981年11月27日12.《宪法的现实性》 1981年12月4日 13.《宪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981年12月7日 14.《宪法的稳定性》 1981年12月1日 15.《什么是公民》 1981年12月18日16.《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1982年6月13日 17.《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第一作者) 1982年7月9日18.《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1999年4月6日 《光明日报》1.《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第一作者) 1979年12月2日2.《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82年6月13日 3.《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2年11月22日4.《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 1982年12月5日 5.《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1983年5月9日6.《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9月28日7.《法学研究要面向二十一世纪》 1997年3月27日 8.《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001年10月23日9.《执政为民必须依法治国》(第一作者) 2003年11月11日《新华文摘》1.《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怎样看待法律与自由》 1982年第2期2.《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3年第1期3.《依法治国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第5期4.《现代法的精神论纲》 1997年第10期5.《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 1999年第9期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 2003年第5期 外文论著1.《宪政与中国》(日文) 日本国阪大法学第46卷第3号(通卷第183号)印刷,平成八年八月发行2.《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日文) 日本国立命馆法学1993年第4号(230号)3.《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日文) 日本国北海学园大学法学研究第31卷第3号印刷(1996年3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建议稿的说明》(英文)Explanations on the proposed law on law-mak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ublished b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5.《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英文)On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Chinese and Dutch Perspectives,Published by Klawer Law International,19966.《中国的法治:理想与现实》(英文)Rule of Law in China: Ideal and Reality,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 1997,Vol.3, No.1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7.《中国公民的工作权》(英文)Chinese Citizens’ Right to Work, Human Rights Report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8.《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英文)Essential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人权与宪政》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lism中国法制出版社China 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19999.《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几个问题》(英文)Sever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Drafting of the Legislative Law of P.R.C(Drafted by Experts)《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年第3期10.《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The Development of Jurisprudence in the New Era《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0年第2期11.《论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英文)On the Universality and Diversity of Human Rights 1996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2.《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英文)Two Theoretic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1995年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人权理论研讨会”提交的论文13.《发展权论纲》(英文)On the main points of Development Right 2000年10月15日-18日在南京举行的“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前景》(日文) 2001年4月15日-17日在日本北海道大学举行的“中日韩比较法文化国际研讨会”提交的

以下是李先生详细资料:李步云日期:2006-04-05 点击:156 作者: 来源: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曾先后去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日本等10多个国家讲学或考察。现已出版专著(含独著、合著、主编)2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 1980年7月到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研究人员。后回社科院工作。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曾担任《法学研究》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著作学术专著1.《新宪法简论》(独著) 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2.《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著,第一作者) 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3.《法制、民主、自由》(独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权利与义务》(合著,第一作者) 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5.《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主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6.《立法法研究》(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7.《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8.《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第一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9.《宪法比较研究》(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0.《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第二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1.《走向法治》(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13.《法学专题讲座》(参编)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14.《法理学》(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主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16.《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7.《地方人大代表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法理探索》(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9.《人权法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代表性论文:《中国社会科学》1.《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英文版) 1998年第3期2.《坚持实事求是,繁荣法学研究》 1998年第5期3.《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版) 2000年第2期《法学研究》1.《略论两类矛盾的相互转化》 1979年试刊2.《人治与法治能相互结合吗?》 1980年第2期3.《法治概念的科学性》 1982年第2期4.《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二作者) 1982年第5期5.《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1983年第6期6.《论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983年第1期7.《论法制改革》(第三作者) 1989年第2期8.《论马克思主义法学》 1989年第6期9.《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 1991年第4期10.《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1992年第4期11.《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995年第4期12.《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第2期13.《法的应然与实然》 1997年第4期14.《“一国两制”三题》 1997年第5期15.《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第一作者) 2002年第3期16.《论法与法律意识》(第一作者) 2003年第4期 《中国法学》1.《关于法系的几个问题——兼谈判例在中国的运用》 1990年第1期2.《发展新概念、研究新范畴、掌握新规律》 1992年第1期3.《法律意识的本原》 1992年第5期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展望》 1994年第2期5.《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 1994年第3期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6年第2期7.《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 1997年第1期8.《跨世纪的工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第6期9.《论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2002年第3期10.《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第一作者) 2004年第1期 《求是》(《红旗》)1.《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79年第3期2.《法律与自由》(第一作者) 1981年第22期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第一作者) 1986年第22期4.《中国跨世纪发展的重要保证》 1999年第8期5.《一部科学地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2000年第13期6.《还是搞法制靠得住些》2004年第16期 《人民日报》1.《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78年12月6日 2.《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律师制度》 1979年6月19日3.《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1979年10月31日4.《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 1979年11月27日5.《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 1980年11月21日6.《宪法的结构》 1981年11月2日7.《宪法的完备问题》 1981年11月3日 8.《宪法必须明确具体严谨》 1981年11月9日9.《宪法的规范性》 1981年11月10日10.《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贯彻民主原则》 1981年11月24日11.《我国现行宪法为什么要修改》 1981年11月27日12.《宪法的现实性》 1981年12月4日 13.《宪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981年12月7日 14.《宪法的稳定性》 1981年12月1日 15.《什么是公民》 1981年12月18日16.《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1982年6月13日 17.《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第一作者) 1982年7月9日18.《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1999年4月6日 《光明日报》1.《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第一作者) 1979年12月2日2.《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82年6月13日 3.《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2年11月22日4.《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 1982年12月5日 5.《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1983年5月9日6.《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9月28日7.《法学研究要面向二十一世纪》 1997年3月27日 8.《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001年10月23日9.《执政为民必须依法治国》(第一作者) 2003年11月11日《新华文摘》1.《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怎样看待法律与自由》 1982年第2期2.《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3年第1期3.《依法治国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第5期4.《现代法的精神论纲》 1997年第10期5.《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 1999年第9期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 2003年第5期 外文论著1.《宪政与中国》(日文) 日本国阪大法学第46卷第3号(通卷第183号)印刷,平成八年八月发行2.《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日文) 日本国立命馆法学1993年第4号(230号)3.《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日文) 日本国北海学园大学法学研究第31卷第3号印刷(1996年3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建议稿的说明》(英文)Explanations on the proposed law on law-mak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ublished b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5.《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英文)On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Chinese and Dutch Perspectives,Published by Klawer Law International,19966.《中国的法治:理想与现实》(英文)Rule of Law in China: Ideal and Reality,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 1997,Vol.3, No.1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7.《中国公民的工作权》(英文)Chinese Citizens’ Right to Work, Human Rights Report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8.《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英文)Essential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人权与宪政》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lism中国法制出版社China 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19999.《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几个问题》(英文)Sever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Drafting of the Legislative Law of P.R.C(Drafted by Experts)《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年第3期10.《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The Development of Jurisprudence in the New Era《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0年第2期11.《论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英文)On the Universality and Diversity of Human Rights 1996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2.《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英文)Two Theoretic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1995年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人权理论研讨会”提交的论文13.《发展权论纲》(英文)On the main points of Development Right 2000年10月15日-18日在南京举行的“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前景》(日文) 2001年4月15日-17日在日本北海道大学举行的“中日韩比较法文化国际研讨会”提交的

法学下面回答是转载的,你在网上搜索”大学专业解读它知道”可以找到,还有好多很好的专业介绍,都是一些过来人的心得,, 法学毕业之后一般做什么?近几年的就业和收入怎么样,能不能说一下你们毕业班的情况其实一般来说也就是一般大学生毕业那点事情了。法学本科大致有三个方向:升学、工作和其他。升学么,可以保研、考研、出国或者参加某项专门的培训;工作,基于学科特色,可以全三机关或者考公务员,都比较适合的,其实法学本科是大路货或者百搭,做什么都行的,或者忍受一下去律所混;其他,是指待业、考研、考证等等了。上述三个方面,我的同学都在实践中,各种各样的都有,不过较多的是选择就业了,不过大多跟法学本专业无关,有去银行的、去基层的、留学校的,甚至还有支边支教的。如果在大城市,不妨选择收入高的行业,等着考公务员或司法考试再转职。回家乡的,那就要托托地方上的关系找个好工作。如果打算以后在专业学业上有所发展的,就找个轻闲的工作,安排有三五年的学习在里面。去律所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如果自己有足够的精力或者有亲友开律所的,那不妨进去锻炼一下,这条道非常辛苦的,我有同学正在苦行呢。 最后说说法学专业,其实这个专业就是强调高精尖的,没有办法,因为一名成功的法律人士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我们当然会面临一条漫长的艰辛的磨练之路咯。其实,如果爱法律,那么放下思想包袱潜心学上十年,是值得的! (华北电力大学)我们现在的就业形势就眼前来说不是很好,因为作为我们来说要想在毕业后从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职业需要一些条件: 1.资格证书,我们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九月,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我们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工作,实习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律师执照,同时进法院和检查院的几率要大的多,而且有成为检查官和法官的希望,如果过不了司法考试一切无从谈起. 2.工作经验,这对我们来说又是一大难题,我们不可能一毕业就有工作经验的,这也是所以专业面临的难题. 就我所知道的是我们现在毕业的同学能就业的有两种情况: 1.通过家里的关系找到 2.剩下的基本上都在做与销售相关的工作. 这就是我们专业的实际情况! 但是,这肯定不是我们专业以后的结果,这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就听到老师们说,对于我们专业来说最困难的就是前两年,原因就是前面我所说的.现在我的好多同学都在准备司法考试或者考研,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撑过这两年甚至几年,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待遇都会相对好过一般的理科专业的,因为我们一旦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大部分都是管理岗位,相对来说发展机遇要大的多. (贵州大学) 我们学法学的其实很不好找工作,但如果找到对口工作,一般都是好工作,法学专业就业率低 我认识的学法学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里很有钱或者有权,毕业后不用考试就直接进入公检法机关 2、家里有关系,但要找关系送钱,然后考公务员,进公检法 3、大学成绩很好,考试通过司法考试,当律师 4、大学成绩很好,考试通过司法考试,考公务员,进法院 5、大学成绩很好,考研 6、考地6、考地方的事业单位 7、要关系没关系,要钱没钱,学习还不是很好,只能通过招聘会,找个普通工作 总之,法学很难找工作,但如果家里有门路,学法学还是挺好的,我现在属于第六种,在事业单位,但我也考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这次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我笔试通过了,明天面试,我报考的是法院 (天津工业大学)我今年毕业的,我没有考研,工作不好找,毕业在家准备考司法考试,8月多,陕西法检系统刚好找公务员,我很幸运考上检察院了。 如果你大四了,现在就应该到考研的关键时期了,如果你正在准备期间,那就不要放弃了,好好的努力一下了。如果找工作的话,要有个好的心态,学法的工作是很难找的,想要从事专业的道路是很艰难的,路子也很窄,没有司考的证书,律所是很难进去的。 不管怎么样,好好努力,听别人说总是有限的,路是自己走的。 (昆明理工)我们班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算是比较优秀的班, 法学这个专业是需要深造的专业,读到越高层越有前途, 所以我们班大部分考研了,考的比较好,全班29个同学,有13个在 读研究生,其中4个是保送的研究生,其他就业的,本科毕业大部分都 从事的是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有到银行的,有做外贸的,还有做销售的,有工作员,当然自己也可以在法学本科毕业以后考个公务员, 继续努力考过司法考试,开始律师执业,5年的积累也会成为一个不错的律师!(湖南大学) 我是今年才毕业的,现在在工作。就我目前所知道的情况,我们学法律的毕业后主要就业方向是银行、保险、律师,还有到企业中作法律顾问,还有的考公务员。不过据我所知,就业率不高。考研还是我们的一种主要出路。不过很

江南大学法学院毕业论文

13. 论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探讨(字数:11706,页数:13 ) 14. 试从中国廉政制度的适应相对性看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字数:11663,页数:11 ) 15.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调查及对策研究(字数:7891,页数:10) 16. 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成果(字数:10126,页数:14) 17. 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字数:13322,页数:18) 18. 论着手实行的未遂形态(字数:13025,页数:13 ) 19. 无单放货的法律地位及其发展趋势(字数:15503,页数:19 ) 20. 论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字数:15212,页数:17 ) 21. 论死刑的存废与人权(字数:13811,页数:15 ) 22. 论量刑的标准与罪刑相适应(字数:14684,页数:15 ) 23.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字数:7602,页数:14)

研究生毕业论文致谢模板(通用7篇)

行文至此,稿已将成。蓦然回首,大学时光就快要过其了,让我们在最后好好的致谢吧!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功夫在在沈阳大学的硕士学习即将毕业。回想起在沈阳大学所学习到和体会到的,真不能用言片语可以表达。而对老师的敬佩和同学们的快乐,是在学习期间和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所体会到的。本文是我尝试着通过自己所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和调研情况还有同在校之间所学到知识相结合,希望可以运用对实际存在的问题有所帮助。

今天,毕业论文在收尾之时,我才体会到了学习写作付出的辛苦。论文从准备开始到论文完成,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在此,我要向他们的支持表深深的鞠上一躬。最先感谢的要属我的指导老师沈平副教授。因为是她从论文开题、初稿的修改,最后终稿,他始终无私的奉献日夜的批改是本文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

其次,要致谢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时的专家们。是你们在预答辩和答辩过程中提出的建议使我按照你们指导多次更改抡才才顺利完成。

再次,我要再次感谢在沈大就读研期间曾经教过我的每一位老师和关心帮助我的每一位同学们。是你们影响着我,让我学到了知识和做人的道理。今后我将会把学习到的成绩和工作表现来回报社会、报效祖国,为国争光最后感谢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各位专家、老师对本论文的审阅和评议。由于本人因个人学术水平有限,文中难免会有错漏之处,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不吝赐教。

时光荏苒,转眼硕士研究生生活就要结束了,回首这三年多的时间,首先要感谢导师宋元达教授,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宋元达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宋老师在学习生活各个方面都对我充满了关心,在此向宋老师表达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感谢江南大学食品生物技术中心和食品与健康研究中心所有的老师,感谢研究中心张灏老师、陈卫老师、陈海琴老师、陈永泉老师、顾震南老师对课题的关心和帮助,研究中心为我们建立了良好的实验平台,研究中心内部形成了严谨的科研环境和融洽的学习生活氛围,这些都为课题研究提供了帮助!

感谢研究中心已经毕业和即将毕业的同门们,在课题的进行过程中给予了无私的帮助,感谢已经毕业的张白曦、周永双、杨佳玉、王宇、柏大林、陈思、宋文秀、李敏、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顺顺利利,还有没有毕业的师弟师妹们,张映曈、唐鑫、赵利娜、戎春驰、季云琪、张鲁宁、栾霄、熊丹、陈晓天、王顺合、王珍、冬冬、莫秋燕、黄露玄,希望你们都能早日毕业,赢得自己理想的工作!

感谢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吴庆余老师和戴俊彪老师,还有感谢学院的同学吴超、蔡威、梁旬和何曦,在清华的三个多月,你们给了我实验和生活中的热心的帮助,使得课题的部分实验顺利完成!

感谢英国Hull大学的ColinRatledge教授对课题的建议和论文的修改!

感谢江南大学食品学院11级硕士班的所有的同学们,和你们一起努力奋斗很开心!

最后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和兄长的默默支持才让我走到了现在,没有你们就没有我!

衷心感谢所有给予我帮助的各位老师、同学、朋友和亲人,愿你们一生平安,美满幸福!

时光如梭,如歌。转眼间,三年的研究生求学生活即将结束,站在毕业的门槛上,回首往昔,奋斗和辛劳成为丝丝的记忆,甜美与欢笑也都尘埃落定。交通大学以其优良的学习风气、严谨的科研氛围教我求学,以其博大包容的情怀胸襟、浪漫充实的校园生活育我成人。值此毕业论文完成之际,我谨向所有关心、爱护、帮助我的人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与最美好的祝愿。

本论文是在导师李霞副教授的悉心指导之下完成的。三年来,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导师不仅授我以文,而且教我做人,虽历时三载,却赋予我终生受益无穷之道。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几易其稿,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我向我的导师李霞副教授表示深切的谢意与祝福!

本论文的完成也离不开其他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与帮助。在此也要感谢王保民等各位老师在论文开题、初稿、预答辩期间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管理学院能源课题组为本论文提供的数据和建议,还要感谢同门的师兄师妹们,在科研过程中给我以许多鼓励和帮助。回想整个论文的写作过程,虽有不易,却让我除却浮躁,经历了思考和启示,也更加深切地体会了法学的精髓和意义,因此倍感珍惜。

还要感谢父母在我求学生涯中给与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一如既往地支持我、鼓励我。同时,还要感谢马元平同学、张乐同学、赵洁同学、王玥同学三年来对我的爱护、包容和帮助,愿友谊长存!

三年的研究生生活转瞬即逝,三年前怀着对学术研究的憧憬和激情踏入了学校的大门,三年中在学术的海洋中徜徉,受到了专业老师的教导和熏陶、同窗们的激励和帮助,三年后随着毕业论文的完成,我的研究生生涯也告一段落。三年中有过对新知识的渴望,有过对专业知识百思不得其解的苦闷与懊恼,有过对日以继日努力后得到新研究成果的喜悦…这种种的一切丰富了我三年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总是历历在目,甚是怀念,想到毕业后踏出校门便不会再有机会这么认真而专注的学习和研究了,甚是感伤。三年中,我的生活阅历在增长,我的思想在进步,我的专业知识在丰富,自己在三年中的'成长和成熟需要感谢身边的人。

首先,感谢我的导师傅XXX,XX教授学识广博,治学严谨,在三年的学习中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启迪,在论文撰写阶段对我进行耐心指导并时常给予独到的见解,让我受益匪浅。

其次,感谢教过我的所有任课老师——XXX老师、XX老师、XXX老师、XX老师、XX老师等,诸位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专业功底,民主自由的课堂气氛,让我在学习专业知识之余开阔了视野,也感受到了治学者的魅力。

再次,感谢XXX的XX和XX的X老师和X老师对我在该班调研期间的配合和支持,为我搜集论文资料和素材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感谢中一班的所有小朋友对我的喜爱,他们善良、真诚和友爱的表现让我消除了紧张的情绪,融进了孩子的世界,安心地搜集素材进行论文撰写。

接着,感谢我的同窗好友们,我们从第一次复试见面到坐进同一间教室学习到最后各自完成论文等待毕业,三年的时光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正是因为有了同窗好友们的陪伴,相互鼓励、扶持、学习、娱乐,我的研究生生活才过得如此丰富和难忘,愿我们都能永葆青春,友谊长存。

最后,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三年中别人家的孩子已经在工作赚钱,结婚生子,而我还在学校的象牙塔里进行学习和研究,是父母开明的思想观念、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让我能有条件活出自己,趁年轻学自己想学的并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父母给了我家的港湾同时也给了我自由的翅膀。我会为了父母,为了自己努力进取,活出自己的价值。

三年来的求学生涯终于告一段落了,这几年来对于一个在职,角色众多既是教师,又是学生,是妻子,是母亲,又是子女来说的我真的太不容易了。此刻,我思绪千丝,感叹万缕。

首先,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XX教授。她性格谦逊,平和,乐观,为人热情,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与学习上都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她治学严谨,在指导我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付出了无数的心血。从选题、构思、到行文直至最后的定稿,导师认真负责,废寝忘食,给予了我无私的指导与帮助。除此外,X老师考虑到我们在职生的特殊情况,还采取网上QQ在线辅导与手机电话或微信辅导。记忆特别深刻的是,当我的论文在预答辩遇到困难时,导师一次又一次的打电话让我坚定信念,相信自己。并引荐我向北师大XX教授、南师大顾XX教授、湖南学前教育一线专家XX教授请教。在此,我诚挚地向X老师表达深深的谢意!能成为您的学生是我莫大的荣幸!

其次,感谢研究生阶段给予我帮助与指导的所有老师:感谢XX老师、XX老师、XX老师,感谢老师们对我的专业知识的指导和视野的开阔,感谢老师们从开题到预审,最后到论文答辩对我的论文提出的宝贵意见。

再次,感谢中XX的XX、XX老师,感谢XX的XX,XX,XX及小班所有的老师和小朋友们,谢谢你们在我论文写作中提供的帮助,在教育一线的体验让我更坚定以幼儿教育为事业的决心。

最后,感谢所有支持我、帮助我的亲朋好友。感谢我的父母,爱人,儿子及其他家人,你们的支持,让我有了努力前行的勇气和力量;尤其是儿子。这三年来的求学路,亏欠了儿子许多。感谢XX级、XX级学前教育专业的所有同学,我们共同奋斗,共同成长,愿我们的友谊长存;感谢我的同门师姐师妹,你们的才情让我受益匪浅,热情让我倍受温暖;感谢我的在职生同学,你们的陪伴让我的研究生生活丰富多彩。

学海无涯,我将继续前行,感谢湖师大,感谢恩师!

四年时光一晃而过,在毕业论文即将定稿之际,心中有一些感慨。由于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习、生活充满了辛苦,但四年的时间没有虚度,在这四年学习生活中,我对本科所学又有了新的认识,这将对我目前的工作有一定帮助。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导师邹荣副教授,感谢邹老师为我定了这个有意义也充满挑战的论文课题,并在我论文的写作中给予我的指导和帮助。本文从选题、构思到调研、框架结构,直至成文、修改和定稿,自始至终得到了邹老师的指导和点拨。还要感谢华东政法大学的各位老师们,真诚地感谢你们孜孜不倦的教诲。

你们在课堂上精彩的讲授常常让我受益匪浅,愿你们身体健康!感谢和我一起走过四年珍贵时光的同学们,有了你们的陪伴,我的人生添加了温馨又精彩的一笔,愿大家工作顺利,前途无限!最后,感谢家人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妻子悉心照料幼子,宽容地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负担,是你们支持我完成了学业,衷心感谢!

未曾想到工作五年后仍可以徜徉在幽静的校园安然学习,实属难得!在南昌大学四年的在职研究生学习期间,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理论水平,对我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受益匪浅。恩师的教诲、同学的帮助、朋友以及家人的关心仍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本人自知才疏学浅,能力有限,文中必有不妥之处。好在论文现在得以完成,首先要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肖萍教授,正是由于对肖萍教授的尊敬和崇拜才使我有写这篇论文的动力和思想源泉,也是由于肖萍教授的指点才使我产生研究这个课题的灵感。她严谨的学术作风、高尚的人格情操、勤奋踏实的钻研精神,是我今后工作中不断追求的目标。她百忙之中仔细审阅本文,不辞辛劳,字斟句酌,并提出宝贵意见,在此向她表示由衷的感激和真挚的谢意!

另外,我的班主任李光曼教授和各位任课老师也对我的论文写作提供了很多帮助,一并表示深深的感谢!

最后,我还要感谢所在单位江西省公安厅信访处的领导和同事,是他们为我的研究生学习和论文撰写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一并表示感谢!

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你可以在网上找到的。

因为中西方两者的观念不一样,在短期内根本无法达到成功的效果,那时候的中国是一个封建主义国家,这个主义是为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阶级的利益而服务的,在变法的时候损害了封建官僚阶级的利益,所以遭到了严厉得反对。而那时的人民都是被这些封建官僚主义而愚弄,不知道西方法的精髓,反而认为西方法“大逆不道”、“妖魔鬼怪”。等等,所以西方法得不到支持,失败是必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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