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 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学历有限....只能给你点资料..........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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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你可以到书店买一本《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此书是国家商标局国际处“文学”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修改而来的,法律出版社出版。
一、题目:专利思路纠正二、概述: 1.专利是高科技产业的事情,我们传统行业,专利跟我们没有关系 2.中国不注重专利保护,申报专利只会泄露技术机密,根本得不到保护 3.我们行业里习惯了“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相互间没有专利保护可言,不要需要专利保护 4.现在新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成品,不能申报专利,等新产品卖的好我们再申报专利 5.我们在行业里首屈一指,不怕别人竞争,让别人仿造去吧,没有必要用申请专利保护 6.我们有技术机密,别人根本仿冒不了我们的产品,没有必要申请专利保护 7.我们不要申报专利,我们设计的东西大家用好了,算是为社会做贡献,我们更注重市场竞争三、出处:四、备注:内容太多了,就只写了概述,详细内容你自己看吧
知识产权——从陌生到了解知识产权。我原以为它是一个十分高深莫测的东西,只属于个别极有名望的地位的人,至少它和我这个普通学生似乎毫无关系。至于它涵盖的内容,顾名思义,知识和产权嘛!大概是哪个有成就的学者哪天发现了什么新知识,这个知识的使用权就归他呗!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了解,我才知道,原来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知识产权所涵盖的东西,多着呢!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等。有了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义,就不难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了。那人们为何要保护知识产权呢?科学家若发现了什么,应该把其成果无偿供于社会啊!但是,知识产权不仅仅包含了发现权,还有商标权著作权呢!若一位作家呕心沥血几十年完成了一部巨作,没有著作权的保护,他(她)的作品就可被人随便刊载,甚至被人扭曲本质意义,改编成另一个样子。若没有商标权的保护,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商标就会被人滥用,这个企业形象最终会被败坏掉。若从此以往,社会文化便会停滞不前,人们不愿再创造新的事物。由此看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十分重要呢!不要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远得很,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如:当我完成一篇文章后,我便拥有了著作权。这篇文章他人不可未经我同意就刊载出去,更不可署上别人的名字发表。当李聪明发明了一项新的产品,他便可向国家申请专利。一旦申请下来,别人就不随便使用四项发明,用前必须同李聪明达成协议,方可使用此项专利。现在,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独立设计的商标,并以此作为本公司的标志。商标权同专利权必须向国家申请专权,审批下来后,这个商标就属于这个公司了。其它团队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违法?对!违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于知识产权有关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才得以重视,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触犯了法律!前些年,著名“80后”作家因其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而被庄羽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认定了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而且承担民事责任,连其出版社也因此而连带赔偿责任。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侵权案例却引起了很大关注,其因有两点:一是郭敬明为少年作家,代表着中国新生代的青年人,这代青年人对法律意识如此淡泊让人痛心。二是许多郭敬明的读者均为青少年,他们甚至发出了“抄又何妨?好看就成”的声音,这也暴露出了我国法律教育不够完善的一面。还有就是盗版是严重侵害著作权的表现。但因价格低廉而被许多人认可,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微软控诉中国的许多集团侵权案。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电脑,而电脑操作系统中龙头老大就是微软公司的windows系列,一个windows系统的价格就得上千,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许多公司选择使用盗版软件来节省开支。有的公司甚至从上到下都是齐刷刷的盗版windows系统。根据相关法规,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认定为侵权行为且须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许多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而被起诉,赔偿数额高得惊人。这些都是因为对于知识产权的不了解而引起的。在国内,类似的事件有很多,如花儿乐队的抄袭事件,盗版音乐唱片,盗版软件等等。这些盗版产品不仅仅是对于创作者的著作权的侵害,更是露出中国法制教育的不完善。就我个人而言,说句实在话,我没使用过盗版软件。因为朋友告诉我盗版软件毁机器。通过对知识产权学习后,现在看来盗版不仅是毁机器,更是毁灭良心!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许多东西在我们生活中未必会引起我们的关注,那么,从最简单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软件,反对盗版,等我们长大了,开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标,大到使用物品的专利。我们都应去遵守相关法规。不可以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损失更大的利益。我觉得,每个了解知识产权的人都应向周围的人多多宣传知识产权有关指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那要看你写哪方面的文章。知识产权总体说明,还是著作权、商标或专利方面的文章。
2009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卓琳 平凡至伟 原中央军委办公厅顾问、邓小平同志夫人卓琳 1937年,卓琳离开北平。转到延安 1939年认识邓小平并与邓小平结为连理。为了支持抗日,鼓舞士气,卓琳跟随邓小平不避炮火连天。从太行山到大别山,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邓小平率领部队每解放一个地方,卓琳随后就带着孩子们也赶到那里。 卓琳在解放后,邓小平成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后,依然默默无闻甘当无名英雄,遵循着党的原则,有着共产党人不可动摇的信仰。 在十年文革动乱中,卓琳陪伴邓小平在江西度过流放生活, 1997年邓小平逝世后,她仍然以顽强精神,赴港见证香港回归。细心的人可以发现:卓琳与她的丈夫邓小平同样是农历牛年逝世,逝世同样是九十三岁......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她毅然把个人的积蓄10万元全部捐给汶川大地震灾区人民。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卓琳的颁奖辞: 彩云之南的才女,黄土高原上的琼英。携小平手五十八载,硝烟里转战南北,风雨中起落同随。对她爱的人不离不弃,让爱情变成了信念。她的爱向一个民族的崛起,注入了女性的坚定、温暖与搀扶。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陈 淮这样评价她: 不动摇,一生不动摇,历尽沧桑绝不动摇。不是因为她是谁的夫人,而是因为她是一个不可动摇的人。 陈小川:她默默地站在一位时代伟人背后,用坚定的信仰和深深的爱,支撑着伟人度过劫波,支持着伟人创造新时代。在近30年中国崛起的历史记录中,应该有她重重的笔墨。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卓琳的颁奖辞: 彩云之南的才女,黄土高原上的琼英。携小平手五十八载,硝烟里转战南北,风雨中起落同随。对她爱的人不离不弃,让爱情变成了信念。她的爱向一个民族的崛起,注入了女性的坚定、温暖与搀扶。宋文骢壮志凌云 宋文骢(),飞机总体设计专家,歼10飞机总设计师。原籍云南省大理。 1960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现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首席专家、型号总设计师、自然科学研究员。 20世纪60年代初,宋文骢就和同志们一同首创了我国飞机设计第一个气动布局专业组并担任组长,开始了对飞机新式气动布局的深入研究。 80年代中后期,上级发文提出要研制一种适合我国空军2000年以后作战环境的歼击机,并列为国家重大专项,代号为“十号工程”。56岁的宋文骢,被国防科工委正式任命为歼-10飞机总设计师。 今年,歼-10在国庆阅兵中大显身手,让世界瞩目。这是我国自行研制,具备当今世界先进水平的新一代、高性能、全天候战斗机。随着歼-10 飞机的研制定型和装备部队,我国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战斗机设计技术。 200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盛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全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到这里。上午11时11分,由空军151架飞机组成的空中梯队准时飞越广场上空,由我国自行研制,有着自主知识产权的"歼-10"战斗机编队惊艳亮相,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歼-10的横空出世,令中国成为全球第五个能够独立研制第三代战斗机的国家。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宋文骢的颁奖辞: 少年伤痛,心怀救国壮志;中年发奋,澎湃强国雄心。如今,他的血液已流进钢铁雄鹰。青骥奋蹄向云端,老马信步小众山。他怀着千里梦想,他仍在路上。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杜玉波这样评价他: 五十载春秋风华,二十年丹心铸剑,他的心血和灵魂全部默默倾注给了共和国的蓝天卫士,熔做了他的体,化作了它的魂。 纪宝成:终于,中国的蓝天上翱翔着可以与先进国家水平媲美的战斗之鹰,这是中国制造。他以赤子之心,蕴持伟力,铸就祖国蓝天的龙魂。阿尼帕•阿力马洪母爱最真 这是中国最西北的一个小县城。连日的降雪给这片广袤的草原披上了银装,气温也骤降到了零下30多度。2009年12月10号上午,回族青年王作林急匆匆从一百多公里外的村里赶回了清河县城,看望他病重的维吾尔族妈妈——阿尼帕老人。 这个普通的院落,是王作林和他的18个不同民族、不同血脉的兄弟姐妹们一起长大的地方。如今,他们已各自成家立业,但这个宁静的小院和70岁的老母亲阿尼帕一直是他们心中最大的牵挂。 和所有的家庭一样,全家福记载着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光。 1963年,阿尼帕已经是6个孩子的母亲,丈夫阿比包在县公安局工作,加上弟妹,10口之家的生活全靠着丈夫每月45元的工资支撑着。生活拮据但日子过得却其乐融融。可是就在这年冬天,和阿尼帕一墙之隔的哈萨克邻居亚合甫夫妇不幸相继去世,撇下了3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阿尼帕看到这三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十分可怜,就把他们接回了自己的家。阿尼帕心里明白,在当时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多一张嘴就意味着多一份生活的艰难。 今年已经53岁的托乎提是阿尼帕老妈妈最初收养的三兄弟之一,那时他只有8岁,回想起当年阿尼帕妈妈收养他们的情景,至今仍记忆犹新。 之后的十年间,阿尼帕又先后收养了回族孤儿王淑珍,王作林兄妹4人,汉族孤儿金海、金花和金雪莲,这时,她和丈夫抚养的孩子增加到了19个。 流浪街头的小淑珍当时头上长满了头癣和癞疮,头上没有一根头发,满是脓血。 阿尼帕带着她四处求医问药,经过两个多月的清洗和治疗,小淑珍的头上终于长出了黑茸茸的毛发。 一直到现在,王淑珍始终保留着长长的黑发,她说这是妈妈给她最珍贵的礼物。 为了保证全家20多口人的一日三餐,阿尼帕专门买了一口直径1米2的大铁锅,她几乎把家里的全部收入都换成了食物,春天粮食不够吃,她就去地里挖野菜,秋天还要出去捡麦子、收土豆。尽管如此,生活依然捉襟见肘。为了多赚些钱为孩子们交学费做衣服,丈夫阿比包下班后就去为工地打土块,而阿尼帕也在县食品厂找到了一份洗羊肚和羊肠的工作。 阿尼帕夫妇的目标不仅仅是让孩子们能吃饱,还要让孩子们有学上。家里用不起电灯,阿尼帕就用破棉絮搓成条,做成小油灯,19个孩子们就在这一盏盏跳动的灯光下读书学习,上完了小学、中学。孩子们没有一个因为家里贫穷而辍学。 正是因为阿尼帕对这个特殊大家庭付出的艰辛,让兄弟姐妹们早早就懂得了珍惜,懂得了相互关爱。今年已经三十三岁的热阿黑是阿尼帕最小的亲生女儿,回忆起当时的生活,她的心里充满了辛酸和感动。 阿尼帕的19个孩子在她含辛茹苦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四十年的岁月,这份大爱也逐渐打动了周围的邻居们。 每到逢年过节,是阿尼帕老妈妈最快乐的时候。因为这时,全家老小都能聚到一起。这是一段拍摄于2005年春节时的一段录像,享受着天伦之乐的阿尼帕老妈妈和阿比包爸爸无比幸福。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阿尼帕的颁奖辞: 不是骨肉,但都是她的孩子,她展开羽翼,撑起他们的天空。风霜饥寒,全都挡住,清贫劳累,一肩担当。在她的家里,水浓过了血,善良超越了亲情。母爱最真!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阎 肃这样评价她: 手心手背都是肉,身前身后都是娃,星星伴着月亮笑,每天都迎来一片金灿灿的朝霞。 王晓晖:她温暖的关爱没有民族之分,没有偏见之心。她把孩子们无助的眼神化作对世界的希望,把弱小心灵的惶恐抚平成面对尘世的从容。张正祥勇者无敌 26年来身体力行保卫滇池,用牺牲整个家庭的惨重代价,换来了滇池自然保护区内33个大、中型开矿、采石场和所有采砂、取土点的胜利封停。 他只是一个农民,妻子因不堪家庭落魄而离开,小儿子因被多次恐吓而精神分裂,自己因被人报复而导致残疾,被恐吓与被打成了家常便饭。但他坚持着。坚持绕滇池一千多圈,他被别人叫成疯子,他却说:“那些人才疯了,滇池养育我,疯子才不认爹妈,只认钱。”朴实的话透出纯洁而执着的灵魂!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张正祥的颁奖辞: 生命只有一次,滇池只有一个,他把生命和滇池紧紧地绑在了一起。他是一个战士,他的勇气让所有人胆寒,他是孤独的,是执拗的,是雪峰之巅的傲然寒松。因为有这样的人,人类的风骨得以传承挺立。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陈锡添这样评价他: 一个农民,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保护滇池,他不惜牺牲全家的利益,更不惜付出骨碎身残的代价,这精神何等宝贵! 濮存昕:面对贪婪、愚昧和凶残的困境,他坚持信念,用勇敢不屈不挠的斗争证明,热爱祖国的山山水水不是一句空话,他是中国真正的环保大使。李灵心灵放歌 为关注留守儿童,李灵2002年师范毕业后,在家乡周口淮阳许湾乡创办希望小学,任校长兼思想品德老师,目前已有7个班300多名学生。由于所有学生全部免费,学校无力为学生购置教辅读物和课外书籍,而且7年来,李灵为建学校已欠下8万元外债,暑假期间,李灵向爸爸要了200元只身来到郑州,买了一辆破旧三轮车,开始收购旧教辅和儿童读物。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李灵的颁奖辞: 一切从零开始,从乡村开始,从识字和算术开始。别人离开的时候,她留下来;别人收获的时候,她还在耕作。她挑着孩子沉甸甸的梦想,她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她是八零后。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 刘姝威这样评价她: 身旁是300多名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背后是那些在外打工父母们心中的挂念与寄托,这位乡村女教师赢得众人尊敬。 张瑞敏:为了孩子四处奔走,眼角有了皱纹,双手不再细腻,但是她把爱与温暖带进了乡村学校的课堂,她是让全国人民尊敬的“80后最美乡村女校长”。 于丹:在自己可以开花的年华上,李灵却做了孩子们的泥土,滋养更多花开。她用一个小女子的担当许给家乡孩子一片未来。 她用双手撑起了孩子们的蓝天,“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真正的体现了她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她不但感动了中国,也感动了世界,更感动了所有有爱心的人们,相信她的付出会给孩子们带来更美好的未来、给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给自己的愿望寄托无限的理想。陈玉蓉 母爱齐天今年55岁的陈玉蓉,是湖北武汉一位平凡的母亲,她的儿子叶海滨13岁那年被确诊为一种先天性疾病——肝豆状核病变,这种肝病无药医治,最终可能导致死亡。前不久,叶海滨的病情恶化,住进医院,生命危在旦夕。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陈玉蓉请求医生手术将自己的肝移植给儿子。 然而,就在手术前常规检查中,叶海斌被查出丙肝,必须全部切除,需要母亲切1/2甚至更多的肝脏给儿子。可是,母亲患有重度脂肪肝,1/2的肝脏不足以支撑其自身的代谢。无奈,捐肝救子的手术被取消。 陈玉蓉从医院出院后,当天晚上就开始了自己的减肥计划——每天走十公里。在随后的7个多月里,她每餐只吃半个拳头大的饭团,有时忍不住夹块肉送到嘴边,可是她一定帮助自己的儿子,所以只好将肉塞回碗里去。 陈玉蓉说自己有时太饿了,控制不住吃两块饼干,吃完了就会很自责。7个多月来,她的鞋子走破了四双,脚上的老茧长了就刮,刮了又长,而几条裤子的腰围紧了又紧。 当她再次去医院检查时,奇迹出现了。脂肪肝细胞所占小于1%,脂肪肝没有了。就连医生都感叹:从医几十年,还没有见过一个病人能在短短7个月内消除脂肪肝,更何况还是重度。医生说:“没有坚定的信念和非凡的毅力,肯定做不到!” 2009年11月3日这对母子在武汉同济医院顺利地进行了肝脏移植手术。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陈玉蓉的颁奖辞:这是一场命运的马拉松。她忍住饥饿和疲倦,不敢停住脚步。上苍用疾病考验人类的亲情,她就舍出血肉,付出艰辛,守住信心。她是母亲,她一定要赢,她的脚步为人们丈量出一份伟大的亲情。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彭长城这样评价她: 她疾走的照片,强烈地震憾了我的心灵。这种姿态,如此心酸,如此美丽。 王晓晖:为了孩子,母亲可以奉献多少?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答案。陈玉蓉暴走七个月,朴素的母爱愈发沉甸。朱邦月 一家之主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煤矿71岁的退休工人,40多年前迎娶朋友的遗孀,并将朋友的两个儿子养大;20多年前因骨折病退休,照顾同时因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儿三人。 朱邦月是福建省邵武市晒口煤矿的一名退休工人。1967年,他的工友顾伟祖因病临终前恳求朱邦月收养自己的儿子并迎娶他已怀孕5个月的妻子朱玲妹。其实,朱玲妹此时已经身有残疾。 朱邦月与朱玲妹母子组成新的家庭后,让老大依旧保留姓顾,老二姓朱。为了更好地照顾母子三人,老朱放弃了生育亲生子女的念头。 最初的日子虽然艰辛,但依然是幸福的。1985年,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由于遗传的原因,两个儿子高中毕业就先后患上了与母亲同样的疾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由于国内没有有效治疗的办法,两个孩子的肌肉开始萎缩,渐渐生活无法自理。朱玲妹的病情也逐渐加重,母子三人的日常生活全要靠老朱来打理。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朱邦月的颁奖辞: 这个奇特的家庭,集中了世界上最多的苦难,也凝聚了人间最真的情感。头发花白,面带微笑,这个温和而坚定的老人,胸中盛满四十年的艰难。他这支拐杖,是一家人的翅膀。他这双肩膀,扛住了生命的重量。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易中天这样评价他 一诺千金四十年,男儿侠义在双肩。感天动地朱邦月,长驻真情在世间。 朱玉 这个最为普通的中国男人,以病残之躯的微弱之火,照亮着在别人眼里异常坎坷的生活,虽然生活艰难,但,此处依然有光明。沈浩践行信念 2009年病逝。沈浩是安徽省财政厅派驻小岗村的选派干部,其任职期间小岗村有诸多发展。在2006年底沈浩任职三年届满即将离开时,村民们派了十个代表,按下手印到安徽省组织部、财政厅要求沈浩留在小岗村,再带领他们干三年。2009年11月6日,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沈浩在小岗村临时租住的房子内去世,年仅46岁。 沈浩1986年学校毕业后分配至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工作,历任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等职,2004年2月作为省财政厅优秀年轻干部下派至凤阳县小岗村任党支部书记,今年11月6日在小岗村不幸辞世。 安徽省财政厅11日发出《关于确认沈浩同志为因公牺牲的决定》。《决定》写道:2006年底,沈浩任期即将届满时,在小岗村98户农民强烈挽留下,沈浩义无反顾地选择继续留任,成为当时全省唯一连任两届的下派干部。6年来,他以振兴小岗为己任,带领小岗村群众呕心沥血求发展,凝心聚力奔小康;他舍小家、为大家,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一心扑在了小岗村;他不畏艰辛,迎难而上,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大力弘扬小岗村精神,为加快小岗村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各级组织充分肯定和小岗村广大干群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国农村基层干部“十大新闻人物”特别奖、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干部标兵、安徽省改革开放“三十人三十事”先进个人、“全国百名优秀村官”等荣誉称号。 安徽省财政厅认为,沈浩的业绩,生动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党员的崇高境界,他那种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高尚情操,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无私情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人正派、忠厚老实的高尚品德,永远值得学习,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向沈浩学习活动。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审批确认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财政厅党组研究决定,确认沈浩为因公牺牲。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沈浩的颁奖辞: 两任村官,六载离家,总是和农民面对面,肩并肩[4]。他走得匆忙,放不下村里道路工厂和农田,对不住家中娇妻幼女高堂。那一年,村民按下红手印,改变乡村的命运;如今,他们再次伸出手指,鲜红手印,颗颗都是他的碑文。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刘汉俊这样评价他 你是一粒种子,深深地埋进这片多情的土地;你是一面旗帜,高高地飘扬在这希望的田野。你把人民捧在心里,人民就把你举过头顶!站起来,你是一尊雕塑,倒下去,你是一座丰碑!翟墨 云帆沧海 2007年1月6日至2009年8月16日,翟墨从中国日照启航,经过两年半的时间,沿黄海、东海、南海出境,过雅加达、经塞舌尔、南非好望角、巴拿马,穿越莫桑比克海峡、加勒比海等海域,横跨印度洋、南大西洋、太平洋,经过了亚洲、非洲、南美洲、北美洲的15个国家、地区和岛屿,航行二万八千三百海里,完成了中国首次无动力帆船环球航海。翟墨卖掉了自己珍爱的作品,从朋友手里买来了一艘二手帆船开始了训练。手掌船舵绝不像手握画笔那么容易,在茫茫大海中,他第一次知道了恐惧。 翟墨:能在极端恶劣的天气下,你能生存下来,这就是一种美。 艰苦的海上训练,翟墨逐渐掌握了远航技巧,他试着完成了在中国海域环行的计划。在筹备环球航海的五年里,他始终没有忘记外国航海家对他不断摇头的表情,环航世界的信念在翟墨心里一天比一天坚定。 出发前,他想到了为自己买一份保险,以防不测,受益人是他的母亲。然而,竟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敢为他承保。 他知道妈妈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安稳,能在有生之年抱上个孙子。 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翟墨的颁奖辞: 古老船队的风帆落下太久,人们已经忘记了大海的模样。六百年后,他眺望先辈的方向,直挂云帆,向西方出发,从东方归航。他不想征服,他只是要达成梦想——到海上去!一个人,一张帆,他比我们走得都远!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陈 淮这样评价他 这不是一个个人的足迹,这是向世界昭示中华民族走向大海的宣言。 陆小华:翟墨桅杆上高扬的五星红旗,有力地告诉世人,中国人拥抱海洋的勇气、豪情与胸怀。萨布利亚•坦贝肯光明心生 事迹:萨布利亚•坦贝肯,1970年出生于德国,12岁时双目失明。“盲文无国界”组织的创始人。 在波恩大学求学期间,她发现藏文还没有盲文,便借鉴其他语种盲文的开发经验,在世界上第一个开发出藏盲文。1997年,萨布利亚到西藏旅行。她骑马穿越西藏各地,发现这里的盲童少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便萌生了创办西藏盲童学校的想法。 2000年11月,萨布利亚与西藏残联合作建立的盲人康复及职业培训中心正式运作。到目前为止,先后有96名盲童在这里接受了日常生活技能培训和藏、汉、英三种语言的盲文基础教育,以及按摩、电脑、手工编织、做奶酪、美术等职业技能培训。一般经过两年的专门培训,这些孩子都可以进入常规学校学习。一些盲童转入常规学校后,成绩非常优秀。 她为西藏盲人的教育和康复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因此获得2006年度中国政府颁发的“友谊奖”。 颁奖辞:她看不到世界,偏要给盲人开创一片新的天地。她从地球的另一边来,为一群不相识的孩子而来,不企盼神迹,全凭心血付出,她带来了光明。她的双眼如此明亮,健全的人也能从中找到方向。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 涂光晋这样评价她: 她是当代的普罗米修斯,虽然自己看不到光亮,却给远在异国他乡的西藏盲童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王振耀:她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的白求恩!一个外国盲人能够直接感受到藏族盲童的需求,这需要一种高尚的人道精神,更需要一种博爱的慈善情怀!特别奖 长江大学见义勇为大学生群体何东旭、陈及时、方招等勇救落水儿童的长江大学大学生群体荣获特别奖。 事迹: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40多名同学结伴出游,来到湖北荆州市宝塔河江段的江堤上野炊。下午2时左右,一些同学在长江边游玩时,突然发现两个小男孩在江中挣扎。同学们迅速冲了过去,先救起了一个男孩。但是在救另一个男孩时并不顺利。危急时刻,站在沙滩上的十多名同学赶紧手拉手组成人梯下水搭救,另一名少年也获救。但是,由于水情复杂,加上学生们体力不支,最终搭起的人梯被冲垮了,很多学生落入江中。岸边的同学们大声呼救。附近的冬泳队队员闻声赶来,相继从水中救起6名大学生。而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人却因救人后体力不支消失在湍急的江水中,献出了年仅19岁的宝贵生命。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刘姝威这样评价他们:他们用19岁的肩膀铸造生命之梯,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涂光晋:三个年轻生命的逝去和两个孩子的生还,并不是简单的生命风险交换,而是在修复和重构着健康社会应有的道德基石。 杜玉波:他们纵身一跃,划出了人生最壮丽的弧线,他们奋力一举,绽现出生命最高尚的光芒。他们用青春传承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 阎肃:挺胸踏浊浪,何惧生与死。至今江水上,清风满襟袖。 颁奖辞:他们纵身一跃,划出了人生最壮丽的弧线,他们奋力一举,绽放出生命最高尚的光芒。他们用青春传承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李桂林、陆建芬——烛照深山【事迹简介】 李桂林、陆建芬 (悬崖小学的支教夫妻) 男,42岁,彝族村寨甘洛县乌史大桥乡二坪村教师。 女,41岁,彝族村寨甘洛县乌史大桥乡二坪村代课教师。 甘洛县乌史大桥乡二坪村,是凉山北部峡谷绝壁上的彝寨,村民上下绝壁都要攀爬5架木制的云梯,进出极为艰难,村民一年难得下绝壁一次。就是在如此艰险的环境下,从汉族地区来的李桂林、陆建芬夫妻扎根这里18年,把知识的种子播种在彝寨,为村民走出彝寨架起"云梯"。 1990年,李桂林夫妻来到这里,村民的落后与贫苦深深的震撼了这对彝族夫妻。强烈的同情心和民族感使李桂林坚定了扎根二坪搞教育的信心,得到了妻子的大力支持。他与妻子18年如一日地教书育人,共培养了六届学生共149人,其中有22人是从外村慕名而来的。李桂林本人还两度被评为县优秀教师。 二坪--这个过去的"文盲村穷山村",现在成了"文化村"。昔日的荒凉到今天的精神巨变,与这两位老师付出的心血是分不开的。他们为偏远山区的教育事业撑起了一片蓝天。 【颁奖词】 在最崎岖的山路上点燃知识的火把,在最寂寞的悬崖边拉起孩子们求学的小手,19年的清贫、坚守和操劳,沉淀为精神的沃土,让希望发芽。韩惠民——这就是爱 【事迹简介】 韩惠民(痴情男携妻照顾初恋女友34年) 男,55岁,苏州人。 韩惠民和妻子徐敏芳默契“配合”,共同照顾一位瘫痪病人,已经持续了整整34年。不过,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位长期卧床的病人正是韩惠民年轻时的初恋情人…… 1972年,韩惠民与比他小1岁的吴月瑛同在苏州沧浪区工业淀粉厂工作。虽然两人彼此从未说过一个“爱”字,但两人已是形影不离,心心相印。 1974年4月的一天,吴月瑛坐着三轮机动车回厂。机动车突然侧翻,吴月瑛被抛落在人行道,当场昏迷。经抢救,昏迷多日的吴月瑛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颈椎中枢神经断裂,手术后用钢板固定,再也不能站立,也不能坐,只能躺在床上。韩惠民在吴月瑛住院的日子里,自己日夜守护在她身边,喂饭、端尿,陪她说话解闷。出院后,韩惠民也一直悉心照顾她。 吴月瑛瘫痪后的3年多时间里,不少热心人要给韩惠民介绍女朋友,都被他婉言谢绝。吴月瑛多次劝说韩惠民尽快成个家,但他就是不听,他暗下决心,要一直守护着她,哪怕不结婚,也要守护她一辈子! 在吴月瑛和她父母的屡次劝说下,韩惠民终于答应找女朋友。不过他有个前提,对方必须同意与他一起照顾吴月瑛。经人介绍,韩惠民认识了徐敏芳。当徐敏芳了解到韩惠民坚持多年不谈恋爱,只为照顾过去的情人,她被韩惠民的一片痴情所打动。 1980年,韩惠民与徐敏芳结为伉俪。从此,守护在吴月瑛身边的又多了一个人。 34年倾情照料,如今韩惠民与吴月瑛两家人早已成了自家人。韩惠民的女儿认了吴月瑛当干妈,退休在家的徐敏芳只要一有空,就来到吴月瑛家里坐坐,跟她讲讲家长里短的事情。 徐敏芳感慨地告诉记者,这么多年走过来,丈夫早已成了吴月瑛的精神支柱,从年轻时的爱情到现在亲人般的依赖,她能理解也非常支持。韩惠民和徐敏芳告诉吴月瑛:“有我们在,一定会守护你,照顾你一直到老!”吴月瑛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次她流下的不再是悲伤的泪水,而是幸福的泪水,更坚定地活下去的泪水…… 【颁奖词】 他用百姓最朴素的方式,回答了生活中最为深奥的问题:有比爱情更坚固的情感,有比婚姻更宏伟的殿堂,34年的光阴,青丝转成白发,不变的是真情。
可以,但不要写上具体医院的名称和患者的姓名就可以。这些如愿意写可以在参考资料里写上或注明。
【素材呈现】“鹰爸”与“裸跑弟”2012年2月,一名来自南京的父亲要求4岁儿子在8英寸厚的暴雪中只穿小短裤裸跑的视频一被放到网上,立即引发了热烈的跟帖和转发,这名父亲随即获封“鹰爸”之称,4岁“裸跑弟”也爆红网络。何先生说,自己40岁才得到这么个宝贝儿子,可是多多是七个月的早产儿,出生时就伴有多种并发症。为了孩子的健康,他发明了“鹰式”教育。当幼鹰长到足够大的时候,鹰妈妈就会狠心地把幼鹰赶下山崖。当幼鹰开始往谷底坠落时,它们就会拼命地拍打翅膀来阻止自己继续下落,同时也掌握了基本的本领——飞翔。对这种极限教育方式,网民也是议论纷纷,褒贬不一。【一材多解】1. 适度。对小孩子严格一点是对的,可是要有度。2. 教育异化。当今社会都在追求一种别样的教育方式,是教育的异化。3. 天性。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扼杀了孩子的天性,也剥夺了他们选择的权利。4. 因材施教。家长要做的仅仅是呵护孩子成长,因材施教,而不是把自己的理想强加于下一代。5. 物极必反。让先天不足的多多锻炼身体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这种极端天气下锻炼却是不可取的。【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适度”、“教育异化”、“天性”、“因材施教”、“物极必反”等话题。【素材呈现】幸福的“微笑哥”2012年正月十五晚上,在郑州中央商务区,一名流浪汉从地上捡起半瓶冰红茶,喝了一口,仰望天空,一朵烟花绽放,他露出了微笑。男子的身后,是幻化为斑点的霓虹和隐约可见的红灯笼,几个市民同他一样,抬头望着天空,望着烟花绽放的地方。该流浪汉名叫王振德。图片上,他那简单的微笑,感动了无数人,网友亲切地称他为“微笑哥”,纷纷留言称“被戳中泪点”。据知情人说,去年农历十月以前,“微笑哥”一直住在桥下,但后来不知去向。“平时就在垃圾堆扒点东西,一天便将就过去了”。“微笑哥”身体比较健壮,智力也没有太大问题。他曾到黑砖窑打工,也曾给一家医院扫了一个月的地,可一分钱也没有拿到。【一材多解】1. 感动。网友被如此简单的笑容感染,被如此乐观的人生打动。2. 乐观。他说看烟花时很高兴,之后走了两个小时到火车站找睡觉的地方都不觉得累。3. 幸福。他的幸福就是半瓶冰红茶以及看烟花时的微笑,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幸福。4. 关注。社会应给予像“微笑哥”一样的弱势群体以关注。【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感动”、“乐观”、“幸福”、“关注”等话题。【素材呈现】张铁生:从“白卷英雄”到亿万富翁2012年5月17日晚间,证监会网站预披露了辽宁禾丰牧业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其股东名单中的第六大股东张铁生映入公众视野。因“白卷英雄”一称而家喻户晓的张铁生在入狱15年后,下海经商,成为禾丰牧业原始股东。张铁生,1950年生,辽宁兴城人。1968年中学毕业后下乡插队,曾任兴城县白塔公社枣山大队第四生产队队长。1973年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因解答不了试题而在空白试卷的背面写了一封“给领导的信”,被树为“反潮流”的“英雄”。1983年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1年10月刑满获释。最初,张铁生在公司下属的一个工厂办公室当职员,做一些杂事。后来和另外三人创办了饲料公司,半年内,张铁生学会了使用电脑操作系统,也学会饲料配方。他的商途也充满坎坷,但终成正果,目前他所在的公司净资产过亿元,是拥有17家子公司的大集团。【一材多解】1. 改变。张铁生在挫折、磨难中改变自己,才完成了从“白卷英雄”到亿万富翁的转变。2. 宽容。张铁生的故事告诉我们,社会和时代的开放、宽容是每个人的真正福音。3. 重塑自己。我们的社会有着坦然接受“有污点者”的胸怀,也有着让人“重新来过”的制度和价值进步。4. 重新出发。跌倒能再爬起来的人,我都佩服。张铁生是让人敬重的传奇人物。【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改变”、“宽容”、“重塑自己”、“重新出发”等话题。【素材呈现】“杀”进《福布斯》的黄恺凭借一款风靡全国的桌游《三国杀》,26岁的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2008届毕业生黄恺一举成名。在2012年2月底出炉的《福布斯》中文版首度推出的“中美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名单中,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Dropbox创始人豪斯顿等明星人物登上美国榜,《三国杀》游戏的创始人黄恺名列中国榜。从两三岁起就迷上游戏的男孩黄恺,与同龄人很不同:对他而言,看别人玩比自己玩更有趣。挑出游戏的毛病,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改造,让伙伴们玩他设计的游戏,这种经历让黄恺沉迷。他可以享受掌控的感觉,倾听玩家的心声,证明自己能够做得更好。“在游戏里,我就是上帝!”上了大学,选择了自己喜欢的游戏设计专业,黄恺一头扎进了游戏的海洋。“有这么一个专业,在当时的我看来简直是万幸,觉得找到了归宿。”为了学有所成,他买了一本又一本的画集,潜心研究。如今,仅仅是这些画册中的一小部分,就已经把他办公室的大书柜填得满满当当。为了接触到更先进的游戏设计理念和方法,他想尽了办法。没有钱,没有购买途径,他就自己用卡纸把国外游戏打印出来。【一材多解】1. 积 累。善于积累,善做准备,为黄恺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2. 兴趣。痴迷于玩游戏,更热衷于设 计游戏,这让黄恺比很多同龄人更早地发掘到自己的兴趣。3. 成才与立志。苦寒换得梅花香,千锤百炼终成才,黄恺的成功,有他偶然的一面,更有其必然的因素。4. 正确对待玩游戏。黄恺的例子告诉我们,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对网络有正确的认识,正确看待游戏,是多么的重要。【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积累”、“兴趣”、“成才与立志”、“正确对待玩游戏”等话题。【素材呈现】副市长骑车送女儿上学2012年6月3日,一张父亲骑车送女儿上学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知情人称,骑车男子是安徽芜湖市副市长詹云超。很多网友表示深受感动。詹云超回应称,自己几乎每天都骑车送女儿上学,“这是父亲应该做的事”。据了解,詹云超2003年1月起任芜湖市副市长,分管教育、体育、地方志等方面工作。一位网友评论:“对孩子而言,骑车的是一个好爸爸!对市民而言,骑车的是一个好市长!”【一材多解】1. 亲情。詹云超利用上班之前的时间,选择骑自行车而不是别的交通工具,比坐车更能增进父女感情。2. 感受父爱。同样的,一位每天骑着自行车驮着自己穿梭于车水马龙中的爸爸更容易让女儿感受到父亲的劳苦和伟大。3. 幸福。骑车送女儿上学的父亲,后背贴着前胸,同样会有幸福感。4. 廉洁。作为副市长,骑着一辆用了8年的自行车,每天送女儿上学,这样的场景传递出廉洁的信号。5. 亲民。作为一位副市长,詹云超肯骑车送女儿上学是亲民的表现。6. 期待。尽管有网友怀疑这是在作秀,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权力回归平民化有着强烈的期待。【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亲情”、“父爱”、“幸福”、“廉洁”、“亲民”、“期待”等 话题。【素材呈现】湘乡“最美奶奶”两入火场救女童2012年2月19日,湘潭湘乡,2岁的小婧婧被困火海,其母亲杨朝霞奔走呼救,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淡然转身,现年59岁的吴谋纯却毫不犹豫地两入火场救出孩子。事后,有人问吴谋纯,为什么同时听闻杨朝霞的求救呼声,那个男子拔腿下楼,而她却毅然冲入火场。吴谋纯说:“我不能管别人怎么想,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邻居眼中,吴谋纯的英雄之举并不让人意外,因为吴谋纯在小区内是出了名的“活雷锋”。【一材多解】1. 良知。吴谋纯和去年轰动全国的陈贤妹老人一样,用她们的实际行动唤醒了他人沉睡的良知。2. 向善。希望向善能成为一种习惯和风尚,能成为这个国家中无处不在的社会精神。3. 责任。承担了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就是最美,那么,人人都可以很美。4. 生死抉择。那一瞬间,一场关乎生命的抉择摆在了她的面前,她选择了“死也要救出孩子”。5. 见义勇为。当吴谋纯得知,市政府正在为她申报见义勇为奖时,她不好意思地说:“别给政府添乱了。”【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良知”、“向善”、“责任”、“生死抉择”、“见义勇为”等话题。【素材呈现】唯冠与苹果iPad的商标权之争唯冠科技2001年就在中国获得“iPad”两个商标,使用范围包括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随后就推出自己的iPad电脑。尽管当时市场反应不佳,并未造成像苹果iPad式的轰动,但使用iPad商标已比苹果早了五六年之久。唯冠和苹果争执的焦点在于,苹果是否取得了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从授权上来看,是唯冠台北的授权。所以苹果在中国大陆销售iPad是侵犯了唯冠的权益。有美国的商标代理公司愿意受理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帮助唯冠在全球市场向苹果维权。【一材多解】1. 竞争。唯冠与苹果之争既是商标权之争,又是市场占有率之争。2. 知识产权。iPad商标权之争让我们更直观地感受到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财产的重大价值。3. 法律意识。唯冠把商标权之争诉诸法律,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4. 维护权利。唯冠取得知识产权的胜利,从而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适用方向】本素材适用于“竞争”、“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维护权利”等话题。【素材呈现】百年柯达正式申请破产保护2012年1月19日,柯达在纽约依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提出破产保护申请。这家创立于1880年的世界最大的影像产品及相关服务生产和供应商,在数码时代的大潮中由于跟不上步伐,而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结局。柯达作为感光行业的王牌品牌,曾经创造出一系列的辉煌成绩,但是瞬息万变的市场和飞速发展的科技使每个企业都面临着挑战,柯达也不例外。在胶卷时代,柯达曾是绝对王者,占据全球2/3的市场份额,最鼎盛时期全球拥有超过万名的员工,地位相当于今天的苹果或谷歌。随着数字成像技术的出现,照相技术逐渐告别底片和相纸。一张巴掌大的光盘可存储成千上万张照片,然后,通过电脑打印机可以直接打印出照片。总之,数字成像已经成为市场主流,底片和相纸除了部分专业人士外,基本已经无人问津。这场技术革命宣告胶卷行业已进入濒死状态。【一材多解】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各类资格考试、高等教育、专业论文、2014年高考语文作文热点素材解读及立意方向25等内容。
可以写,不违反,这些材料只是你的论文的素材,没有知识产权,你将这些素材加工后形成的论文才属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
现在网络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一块热地,大到windous系统的国家级盗版,中及淘宝网、当当网(上面的假货不用我举例吧)上的售假,小至个人站长们对内对外的很多贸易网站(仿牌lv、chanel之类)。这里的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民事、刑事都可能涉及(刑法第213条开始,你自己看看,这还只是商标)。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日益进步(可以从中国必将成为世界性国家方面论述);网络也必是未来的热点;现实中来看,很多电商们正如蛀虫般侵犯着国内、国外的知识产权。所以,你真可以在结合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这一块发挥一下。至于名字,可以试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对未来中国经济影响》。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知识产权是个很大的话题,楼主提出这个问题,我感觉你好像平时不怎么看书。。。写论文是个细活,必须建立在大量的阅读上既然你提问了,我就还是说一下我的大概思路吧。希望对你有所参考1。找案例,如果真的直接写有关方面的理论的话,估计会很枯燥,并且难写。最好是根据案例来分析。当然,案例要有条件——时间离的比较近,影响要大,最好是跨国官司(比如国内中小企业,拥有自主创新的技术被国外巨头以反垄断罪恶意起诉)2。根据事例来分析。多看几个案例你就会分析了,到底谁对谁错,其实核心就是经济利益的争夺。3。要关注中国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建设过程。因为事情都有因果,以前我们并不重视知识产权,后来在一些经济领域被外国人依靠法律手段打压,才渐渐重视。特别是我们加入WTO后。 这个楼主就要在论文中提到,显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我们对他的看法4。提出自己建设性的意见,比如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多做宣传,要多自己的知识产权有所保护(既要及时申请专利,又要注意商业秘密的保护)5。多看书,多看别人写的论文,在图书馆借书,和你们的校园网下载相关论文都是可行的,多和导师沟通,切记不要大篇抄袭。。。 补充回答,既然有很多题目可以选,你不妨都列出来,我帮你分析一下哪个好写
论文题目是学院定好了的吧,从所有题目中选一个关于知识产权的题目,然后去最高院的网站上看看有没有什么最新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或者案例,根据这些拓展开来,去找找资料,就好了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正当性/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新型类型之一。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产生有赖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在知识产权立法中,遵循着一项重要的方法性原则,即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没有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那样实行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充分地实行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这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具有充分的根据,而且具有其正当性。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中“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中的“法”以及“知识产权立法”属于广义上的使用,既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也包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综观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可以发现,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共同规律是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该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点之一,并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及其制度得到深刻地体现。(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1]。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如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详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3页。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详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4页。)尽管如此,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界定,这已是知识产权立法的共性所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都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规定,以此表现一个国家对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态度以及所确定的不同保护范围,或者用以表现参与缔结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持的共同态度或者确认的共同标准。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即一国国内或者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类型都由知识产权立法予以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知识产权的内涵,也不得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的类型。(二)知识产权关系的构成法定知识产权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知识产权立法,无论是采用国际公约、条约的形式,还是采用国内立法的法典法形式(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单行法形式(如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构成知识产权关系的三要素都会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其一,知识产权的主体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一般都对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予以明确规定,不是一切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一般说来(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而言),只有实施智力劳动并取得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主体,才能成为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其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法定。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中的知识产品类型及其总量极其繁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品都能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为此,就需要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予以选择,划定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其三,知识产权的内容法定。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方面。但具体说来,知识产权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其各自不同的内容。(三)知识产权的利用、使用、限制和转让等法定首先,知识产权立法的价值在于推动知识或者智力成果的利用、使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增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为此,其对促进和推动各种知识和智力成果的高效率利用和使用做出了周全的规定;其次,知识产权立法在赋予知识产权主体以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而对知识产权给予不同方面的法定限制。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限制;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包括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情形等限制。再次,为了实现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干预和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安全、有序和高效,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的转让条件、程序都予以规定。(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定其一,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并不是一切知识或者知识产品都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对其所保护的知识或者知识产品的类型和范围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知识产品只有符合法定保护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时,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其二,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一般规定,在一国赋予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该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对超出该国领域范围的知识产品不予保护,并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则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法定的例外。其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法定。知识产权立法对各种受保护的知识产品都规定了特定的保护期限。对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知识产权给予保护,而对于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不给予保护。其四,知识产权的救济制度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为了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做出了充分规定。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类型法定、侵犯知识产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类型法定、不同类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额法定,等等。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和规范之中。可以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没有其他类型的民事权利像知识产权这样能够将权利法定原则体现得如此彻底,运用得如此充分。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色之一,并成为其重要的方法性原则。由此也使其确立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必要。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则,又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所谓方法性原则,即为了科学、完整地表述知识产权立法内容而采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则。方法性原则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立法技术,是准确表述知识产权制度内容而采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基于实现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据和正当性。(一)知识产品“天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其一,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知识产品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其存在不表现为一定的外在形体,不占有一定的空间。由此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天然”非排他性。人们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2],即不是一种事实上的实际控制。一项知识产品“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他们共同使用。知识产品一旦传播,即可能为第三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占有’”[3]。法律对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条件之一是该权利客体应具有排他性。权利客体只有具有了排他性,才能确保权利人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支配该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排除他人的不法侵犯。在知识产品不具有“天然”排他性的情况下,要实现对知识产品的法律保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以法律排他性,即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而使知识产品具有排他性。正是从此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赋予当事人对一部分知识财富有权排除他人利用的法律制度”[4]。其二,知识产品具有源自其无形性的利益界限模糊性。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导致难以确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进而使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无法实现其利益,无法依靠自身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以行使各种专有权利”[5]。因此,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明确界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即它“是由立法者人为界定的一个无形的利益边界”[6],“是由法律强行为权利人划出一道无形的边界”[7],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实现其利益提供条件,并依此确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二)知识产品的社会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品具有源自于知识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识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产的知识成果,容易扩散或者溢出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成为社会所公有的知识的性质。知识的外部正效果能够给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8],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而知识产品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通过私人手段很难控制,即具有难以控制的特性”[9]。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克服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弊端,赋予知识产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或者相关的特定主体享有对于知识产品的垄断性权利或者享有基于知识产品而垄断市场资源的权利,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赋予知识产品以财产属性或商品属性所必需的一种标的要成为一种财产,一种利益或者权利要成为一种财产权,应具备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三个条件。[10]而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三个条件都须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予以赋予。其一,知识产品的有用性须由法律加以确认。一般说来,知识产品对其创造人、对他人具有价值性和可使用性,但为了更加体现出他人对知识产品创造人的尊重,仍需由法律对知识产品的有用性加以强调;其二,知识产品的稀缺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品本来具有源自于其非消耗性的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的非消耗性,即知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具有物质损耗性,不会因使用而被消耗,“被消耗掉的只是其载体”[11],知识产品“永远不会因为不断使用而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完善,越积累越多,是永恒资源”[12]。“知识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后,也就不存在稀缺性了。”[13]因此,知识产品本身不具有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这种非稀缺性的客观存在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本人无法实现对知识产品的充分利用和自我保护。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具有“依赖于人工的、自我创造的稀缺”[14]性,以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其三,知识产品的可界定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首先在于使知识产品具有可界定性,成为人们可以拥有、愿意拥有的财产。”[15]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必备条件,进而使知识产权具备了成为财产权的必备条件。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功能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二)更加强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知识是资源、是资本、是财富。”[16]知识产品同时又是知识商品,“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商品的产权”[17]。“知识经济的精髓在于把知识变成财富。”[18]知识产权作为商品,只有转化为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因为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的经济效益都反应在知识产业上”[19]。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赋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产和经营的垄断权,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从而增强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识产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商品转化率,进而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品所享有的垄断权。但是,若对知识产权实行绝对化的保护,就可能会影响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就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恰当划清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理界限,划清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范围界限和时间界限。即在法定范围和期限内赋予知识产权人专有的、排他性权利,为权利人实现其个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而在法定范围和期限之外,知识产权人不再享有专有性权利,可由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共享权利,并借此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解决或缓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知识产权的垄断使用与公共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信息的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解决和协调,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为不同法律主体配置均衡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设计出能够消除或者缓解各种矛盾的知识产权制度。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知识经济是一场巨变的社会革命。它不仅要求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因为“创新是知识价值的核心,创新越是高,知识价值也越高”[20],而且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的社会”[21]。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只有不断地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实现其与知识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才能使之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分析和论证,能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一)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依靠不同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该原则并不片面强调只采用某一单一立法模式确立知识产权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该原则,我国应根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立法模式。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其中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内容;既有私法性内容,又有公法性内容;既有国内法内容,又有国际法内容。为了准确表达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设计出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设立了专节对知识产权做了列举式、概括式规定,并根据不同知识产权的类型分别制定了若干知识产权单行法,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度内容予以规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了若干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进一步扩展和充实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如何处理和链接民法通则、单行法、国际公约和条约等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之间关系,颇值研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民法典草案中是否应规定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设计其内容?学者们正在讨论和定位。若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民法典与单行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关系如何协调,也需对其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二)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知识产权以知识产品为客体,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知识产品确认和确权的结果。对新型知识产品的确认,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新权利类型的增加和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深刻变革,知识产品的新类型必将不断产生和涌现。为了更好调动知识产品创造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品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确认和增加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如商品化权、基因与转基因专利权、创意权等。[22]即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要遵循法定的内容,又不宜将该原则僵化,更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法定”而封闭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和权利体系。(三)知识产权制度应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知识经济化的特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应符合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而且更应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首先,应在知识产权立法中强化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的精神和理念,提升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在财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应全面规定和充实知识财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知识财产权的内容较薄弱,为此,应予以强化。再次,应确立以知识产权的利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心由注重知识产权的静态保护转向注重知识产权的动态利用保护的转变。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财产法的发展历史启示我们,财产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注重财产的静态所有到注重财产动态利用的转变。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应更加注重和提高知识产品的利用效率。与传统的民事权利相比,知识产权属于新的民事权利类型,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特征。“相对于以保护物质(能量)的归属和流转为主干的传统民事权利原则理念、规范体系而言,知识产权有着太多的特殊性。”[23]传统民法设计的保护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制度和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创造和构筑符合知识产权特征和保护规律的特殊规则。首先,应更加全面地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定内容,及时克服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欠缺和不足。其次,应恰当地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长短不同的保护期限。也就是说,应结合具体情况,使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既不能过短,也不易过长,而是长短适中。再次,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制度,如应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应探求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知识产权立法应及时吸收通过总结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而归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将凝聚着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内容及时、全面地规定于立法中而加以推广。(四)知识产权制度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应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吸收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寻求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共同规律和共同规则,尽可能消除由于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别性而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的障碍,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进而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和一体化。注释:[1]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4]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5]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6]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7]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8]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0]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1]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3]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5]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6]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7]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8]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1]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2]易继明.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运用[J].法学研究,2005,(3).[23]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P90-9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你可以到书店买一本《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此书是国家商标局国际处“文学”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修改而来的,法律出版社出版。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