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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警察执法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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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警察执法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1、现代的警察在古代叫捕快。2、简介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捕快的称呼起源于哪朝无法考证,但是至少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前期就拥有了类似职能的人,这是最初捕快的雏形,,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3、雏形根据我国的史书记载,大禹治水非常辛苦,有一次他约集各个部落的首领,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治水首脑会议,要开会讨论治水的问题,其他各个部落的首领都到了,就有一家一个部落的首领,防风氏后至,这时候大禹就命人进行了审理,最后对防风氏予以处斩,这是我国史书记载最早的,在奴隶社会的初期,对某一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并且予以斩首 执行的这样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就已经出现了寻找证据的,捉拿审理的一类人,这是捕快最早的雏形。4、发展在民国时期,老北京警察局的侦缉队,亦属于捕快性质。他们一律穿着灰大褂,所不同的是“只有侦缉队的成员有时不扣扣子,有时只扣几个扣子,走起路来身子向前倾……侦缉队的下层队员,一年四季都把头剃得又光又亮,即便是冬季,也不戴帽子。腰上总挂着一块‘汗巾’,从大褂外面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好像是揣着‘二把盒子’”。他们的职责理应是对付贼匪,实际上却以欺压老百姓为能事,令人切齿。分享

现在的警察分工明确些。

古代没有警察,官府的衙役仅仅相当于民警.现代警察是维护社会稳定主要机构.过去的"警察"权利、作用是完全比不上现在的警察的衙役,俗称“公差”。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中国的警察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警察、国安警察、检察院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和监狱、戒毒、劳教部门的警察。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法律履行警察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现代的警察在古代叫捕快。2、简介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捕快的称呼起源于哪朝无法考证,但是至少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前期就拥有了类似职能的人,这是最初捕快的雏形,,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3、雏形根据我国的史书记载,大禹治水非常辛苦,有一次他约集各个部落的首领,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治水首脑会议,要开会讨论治水的问题,其他各个部落的首领都到了,就有一家一个部落的首领,防风氏后至,这时候大禹就命人进行了审理,最后对防风氏予以处斩,这是我国史书记载最早的,在奴隶社会的初期,对某一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并且予以斩首 执行的这样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就已经出现了寻找证据的,捉拿审理的一类人,这是捕快最早的雏形。4、发展在民国时期,老北京警察局的侦缉队,亦属于捕快性质。他们一律穿着灰大褂,所不同的是“只有侦缉队的成员有时不扣扣子,有时只扣几个扣子,走起路来身子向前倾……侦缉队的下层队员,一年四季都把头剃得又光又亮,即便是冬季,也不戴帽子。腰上总挂着一块‘汗巾’,从大褂外面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好像是揣着‘二把盒子’”。他们的职责理应是对付贼匪,实际上却以欺压老百姓为能事,令人切齿。

中外制度比较研究论文范文

不同的文化传统,使得人们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存在着相当的文化差异。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西方文化差异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西方文化差异对日常交际的影响

【摘要】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中西方文化存在许多差异:整体性和个体性的差异;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差异;社会礼仪的差异;社会习俗的差异等。本文分析了文化差异对日常交际的影响。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跨文化交际,避免出现文化休克。

【关键词】中西方文化;差异;交际;教学

1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不同的文化传统,使中西方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存在着相当的文化差异。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过程中,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根深蒂固的统治地位,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其深刻而久远的影响。中国人向来以自我贬仰的思想作为处世经典,接人待物,举止言谈以谦虚为荣,以虚心为本,反对过分地显露自己表现自我。因此,中国文化体现出群体性的文化特征,这种群体性的文化特征是不允许把个人价值凌驾于群体利益之上的。

西方国家价值观的形成至少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运动。文艺复兴的指导思想是人文主义,宣扬个人主义至上,竭力发展自己表现自我。生活中人们崇拜的是“强者”“英雄”。有本事,有才能的强者得到重用,缺乏自信的弱者只能落伍或被无情地淘汰。因此,西方文化体现出个体文化特征,这种个体性文化特征崇尚个人价值凌驾于群体利益之上。

文化的不同带来价值观念的不同。如old一词,中国人历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老”在中文里表达尊敬的概念,如老祖宗,老爷爷,老先生,老张,老王等等。中国人往往以年龄大为荣。和别人谈话时,年龄越大,资格越老,也就越会得到别人的尊敬。“姜还是老的辣”。在我们看来,长者不仅是智慧的化身,也是威望的象征。然而,西方国家极少有人愿意倚老卖老而自称”old”。在他们看来,“old”是“不中用”的代名词,是和“不合潮流”“老而无用”的含义连在一起的。英美人不喜欢别人说自己老,更不会倚老卖老。在西方文化中,他们把年龄作为个人极为重要的隐私看待。尤其是女士,更忌讳别人问自己的年龄。即使愿意谈论自己的年龄,也要别人猜测其年龄,而此时,他们的真正目的是期望别人恭维他们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是多么年轻。又如,中西方两种文化在某些单词所带有褒贬色彩上有差异。如:ambition一词,本身具有褒贬两种含义。中国人用其贬义,表示“野心勃勃”,而英美人则取其褒义,表示“雄心壮志”。Aggressive一词,中国人常用来形容某人“挑衅”“好斗”,而美国人则用来形容某人“进取上进,有开拓精神”。

2跨文化交际的重要性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了中西方有如此多的文化差异,而文化差异又是跨文化交际的障碍。社会的发展将各个不同的国家纳入到一个共同的“地球村”中,跨文化交际成为每个民族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例如,一个企业如果想让自己的产品畅销国际市场,不仅需要优质的产品质量,而且需要深入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使该产品在包装设计和实用性方面符合对象国民众的心理需求。如,在中国,“龙(dragon)”是我们的精神图腾,是吉祥和权力的象征,中国人也以作为龙的传人而倍感自豪,然而在西方人眼中,对“龙”就没有这份特殊的情感,甚至将“龙”理解为一种张牙舞爪的可怕怪物。如果某一企业家对此不甚了解,将印有“龙”图案的产品推向国际市场,试想这种产品能否刺激西方人的购买欲?能否给企业创造高效益。所以,克服文化差异造成的交际障碍已经成为面临的问题。在英语教学中在重视语言能力的教学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在日常教学中发展学生的交际能力,将语言的文化差异在英语教学中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对待。

3日常交际中应注意的问题

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在日常交际中体现在很多方面,在英语学习中应充分地了解这些差异。

日常问候

中国人日常打招呼习惯于问:“你吃饭了吗?”,如果你跟英语国家的人这样说,他们会产生误解,认为你是想请他们吃。,英语国家人打招呼通常以天气,健康状况,交通,体育以及兴趣爱好为话题。又如,中国人见到熟人习惯问:“去哪里?”,如果对西方人也这样问候,他们可能会很不高兴地回答:“不关你的事。”西方人问候时常说:”Goodmorning/afternoon/evening”,”How are you doing?”,熟人间也可以说:“Hello”或“Hi”.

日常称呼

汉语中的亲属称谓有泛化使用的倾向,常用于非亲属之间:年轻人对长辈称“叔叔”“阿姨”;对平辈称“大哥”“大姐”。但在英语中,亲属称谓不广泛地用于社交。如果我们对母语是英语的长辈称“UncleTom”,对方听了会觉得非常奇怪。英语文化中只有关系十分密切的情况下才使用此类亲属称谓。又如中国学生经常把“王老师”称为“Teacher Wang”。其实,英语中teacher只是一种职业;而中国人有尊师的传统,“教师”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成为一种对人的尊重,西方人听起来却感觉不可思议。英语中称呼人一般用Mr.,Miss,等。

感谢

一般来说,我们中国人在家族成员之间很少用“谢谢”。如果用了,听起来会很怪,或相互关系上有了距离。而在英语国家“Thank you.”几乎用于一切场合,所有人之间,即使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也不例外。送上一瓶饮料,准备一桌美餐,对方都会说一声“Thank you.”公共场合,不管别人帮你什么忙,你都要道一声“Thank you..”这是最起码的礼节。

请客

在请客吃饭时,主人会问是否要再吃点或喝点什么时,我们通常习惯于先客气一番,回答:“不用了”“别麻烦了”等。如果与西方人交往时也这样说,对方就不会坚持再劝你,很可能你都吃不饱。按照英语国家的习惯,你若想要,就不必推辞,说声“Yes,please.”若不想要,只要说“No,thanks.”就行了。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人交往中的含蓄和西方人直率的不同。

隐私

中国人初次见面经常问及年龄,婚姻,收入,表示关心,而英语国家却对此比较反感,认为这些都涉及个人隐私,因为英语国家人都希望自己在对方眼中显得年轻,对自己实际年龄秘而不宣,妇女更是如此。再如中国人表示关心时,经常问“你在干什么?”,在英语中就成为刺探别人隐私的审问,监视别人的话语而使人很不高兴。

节日及接受礼物

中国和英语国家的文化差异还显著地表现在节日方面。除中国和英语国家共同的节日外,双方还各有自己独特的节日。中国有春节﹑元宵节和端午节等,英语国家有情人节﹑复活节﹑愚人节﹑感恩节﹑圣诞节等。中西方节日的风俗习惯也很不

相同。在节日里,对于别人送来的礼物,中国人往往要推辞一番,表现得无可奈何地接受,接受后一般也不当面打开。如果当面打开并喜形于色,可能招致“贪财”的嫌疑。而在英语文化中,人们对别人送的礼品,一般都要当面打开称赞一番,并且欣然道谢。

4结语

在英语教学中,文化知识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教师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提高学生对文化的敏感性,培养文化意识,例如:加强中西方文化差异的比较,将中西文化在称呼,招呼语等等谈话题材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渗透到教学中。总之,中西方的文化存在着很多差异,在英语教学中不能只单纯注意语言教学,而必须加强语言的文化导入,重视语言文化差异对语言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能说出正确的英语句子,而且知道面对西方人的时候应该说什么,避免出现交际中的尴尬。

【参考文献】

[1]李常磊.英美文化博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5月.

[2]Paul Norbury,culture smart!Britain.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3月.

[3]叶朗,朱良志.中国文化读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4月.

[4]段连城.美国人与中国人———中美文化的融合与撞击.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

[5]邓炎昌,刘润清.语言文化即英汉语言文化对比.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

[6]方文惠.英汉对比语言学.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

论从餐桌礼仪看中西文化差异

[论文摘要]从比较中西餐桌礼仪的餐具使用差异、座次安排差异、就餐氛围差异、及餐桌话语差异四个方面来看跨文化交际中的文化差异,旨在说明坚持自己的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要采用一个客观、宽容、尊重的心态对待异国文化以便能在跨文化交际中能恰当地、得体地进行交际。

[论文关键词]餐桌礼仪

易中天先生曾经在《餐桌上的文化》里对中西文化进行了精妙阐释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的思想内核则是“个体意识”。所以西方人即使请客吃饭,也是各点各的菜、各喝各的酒,以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中国文化则认为个人的意志,必须服从群体的共同意志。其目的既然意在人情,意在血缘,则其方式礼仪,自然也就以和为贵了,因此中国人爱聚餐、喜共食、讲和合。笔者认为在跨文化交际中,面对陌生文化,因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不同,交往过程中难免发生文化冲突。笔者从如下四个方面对中西餐桌礼仪进行简单的比较,以便在跨文化交际中能恰当地、得体地进行交际。

一、从餐具使用上看中西文化差异

筷子刀叉是中西餐桌礼仪最基本差异。浙江大学游修龄教授认为:东西方出现进食工具筷子和刀叉的不同,和有关系。筷子要发源于有竹子的地方。我国北方多木,南方多竹,祖先就地取材,竹木均成为我国最原始的筷箸原料。刀叉的出现比筷子要晚很多。据游修龄教授的研究,刀叉的最初起源和欧洲古代游牧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马上生活随身带刀,往往将肉烧熟,割下来就吃。大约15世纪前后,为了改进进餐的姿势,欧洲人才使用了双尖的叉。到18世纪才有了四个叉尖的叉子。刀叉和筷子,不仅带来了进食习惯的差异,还影响了东西方人生活观念。游修龄教授认为,刀叉必然带来分食制,而筷子肯定与家庭成员围坐桌边共同进餐相配。西方一开始就分吃,由此衍生出西方人讲究独立,子女长大后就独立闯世界的想法和习惯。而筷子带来的合餐制,突出了老老少少坐一起的家庭单元,从而让东方人拥有了比较牢固的家庭观念。笔者提醒在使用餐具时中西均有不同的规范。如中餐进餐时不可玩弄筷子(把它们当鼓槌是非常失礼的做法),更不可以用筷子向人指指点点或打手势示意。当然,绝对不可吸吮筷子或把筷子插在米饭中,这是大忌(这好像葬礼上的香烛,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在使用刀叉时也有一些禁忌。如 手里拿着刀叉时切勿指手画脚。发言或交谈时,应将刀叉放在盘上才合乎礼仪。忌用自己的餐具为别人夹菜。餐具掉落不要弯腰拾捡。餐品不要一次性切好,尤其带汤汁的餐品,要一小块的逐一切食等等。

二、从座次安排上看中西文化差异

中西都讲究正式的宴请活动的座次安排。中国人请客传统上用八仙桌。对门为上,两边为偏座。请客时,年长者、主宾或地位高的人坐上座,男女主人或陪客者坐下座,其余客人按顺序坐偏座。西方人请客用长桌,男女主人分坐两端,然后按男女主宾和一般客人的次序安排座位,即男女穿插安排,以女主人的座位为准,主宾坐在女主人的右上方,主宾夫人坐在男主人的右上方,讲究“女士优先”的西方绅士,都会表现出对女士的殷勤。在中国,左为尊,右为次;上为尊,下为次;中为尊,偏为次。而在西方,右为尊,左为次。

笔者特别提示西餐入座礼仪:最得体的入座方式是从左侧入座。手肘不要放在桌面上,不可跷足。不可在进餐时中途退席(如有事确需离开应向左右的客人小声打招呼)。用餐时,坐姿端正,背挺直,脖子伸长。上臂和背部要靠到椅背,腹部和桌子保持约一个拳头的距离。记得要抬头挺胸着吃,在把面前的食物送进口中时,要以食物就口,而非弯下腰以口去就食物。

三、从就餐氛围上看中西文化差异

中国人餐桌上的闹与西方餐桌上的静是中西餐桌礼仪最根本差异。餐桌气氛上的差异,中国餐桌上动,西方餐桌上静。中国人以食为人生之至乐,排场之大,气氛之热闹常常令人叹为观止。中国人一坐上餐桌,便滔滔不绝,相互让菜,劝酒,尽情的享受山珍海味,美味佳肴。这样的宴客方式才能体现主人的热情和诚恳,餐桌上的热闹反映了食客发自内心的欢快。这种“闹”能从某种程度上折射中国人家庭温馨、邻里和睦、国人团结的“一团和气”。西方人一坐到餐桌上便专心致志的去静静的切割自家的盘中餐。喝汤时不能发出响声,如汤菜过热,可待稍凉后再吃,不要用嘴吹。吃东西时要闭嘴咀嚼。不要舔嘴唇或咂嘴发出声音。进餐时可以与左右客人交谈,但不要只同几个熟人交谈。左右客人如不认识,可先自我介绍。别人讲话不可搭嘴插话。音量保持对方能听见的程度。咀嚼食物不要说话,即使有人同你讲话,也要等咽下食物后再回答。

四、从餐桌话语上看中西文化差异

中国人请客吃饭时,摆在桌上的菜花样繁多,至少有七、八道菜,如果是盛宴,主菜会更多,越名贵、越奇特的菜会越显示主任的殷勤和客人的身份。而主人却往往要说“今天没有什么好菜招待大家”、“菜做得不好,多吃一点” “多多包涵”、 “怠慢了您”之类的话。而西方盛宴一般四至五道菜,份量以吃完或稍有剩余为最佳。如果在家里,最好是吃完所有的菜,这样女主人会很高兴,认为大家喜欢她做的菜。面对丰盛的宴席,主人会说“已经倾其所有来招待大家” 的话。对中西主人的餐桌话语进行推理,很容易得出:中国人遵循了“贬己尊人”的原则。而西方人强调效率和实用主义价值观,在交际中十分注重自身面子的需要。如在宴席上西方人不议论令人作呕之事,会千方百计采用含蓄文雅的词来替代toilet,如:“Where can I wash my hand?”、“I wonder if I could go somewhere.”、“ Can I add some powder?”等。另外,在西方国家不要问“吃饭了吗?”等我国习惯的问候语。“您吃饭了吗?”容易使人莫名其妙,甚至会出现误会。如在英国,你若问人吃饭没有,其含义是你有意请对方吃饭;这对于未婚男女,则表明你有意约会对方。

五、结语

世界上各种文化都是平等的。文化无优劣之分。应该避免用自己的文化、、价值观作为标准去衡量、评判而应采用一种客观的、宽容的态度对待异国文化;同时,又要避免盲目的追随、模仿异国文化,而应坚持自己的优秀文化传统。

参考文献:

[1]易中天,《餐桌上的文化》,《文汇报.笔会》.

[2]林大津,《跨文化交际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92-127.

[3]李天民,《现代国际礼仪知识》,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109.

国家公务员制度(又称文官制度)源起英国,是在苹除封建君主的思赐官职制和旱期资木主义的政党分肥制的弊病后建立起来的以公7 f=考试、择优录取为特点和以功绩制为核心的公务员制度。这一制度产生后酉方国家纷纷效仿井普遍推行。中国1993年10月1口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今已基木完成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下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实效。研究比较不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探寻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木特点、运作方式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公务员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一)公开录考,择优录用英国招收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初级文官由各部按规定自行招考。中级文官的考试则由文官委员会的录选局负责,分五个步骤进行:C1)统测。应试者按要求选题写出论文。C2)能力考核。应试者就考核小组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就解决某一问题的三、四个方案作出最佳选择,少I`陈述理由,考核小组对应试者的能力、品质和性格作出估计。C3>答辩。在书而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答辩,以便考核小组进一步了解应试者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下作能力。C4>智力测试。应考者必须解决一此不热悉的问题。(5)通过上述四部分考试的优秀者进行而试,通常由文官委员会主仃或其他代表主持。最后,该局对应试者进行全而综合评定,确定录选者。中国于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仃主仃科员以卜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取公7 f=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t,J、准择优录用。录用程序:C1)发布公告。政府人事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7 f=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C2)报告和资格审查,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组织办理报告审核,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C3)考试,录用考试的方法是笔试、而试和特试。C4;录用考核,考试后,对合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而考核。(5)录用,用人部「J根抓拟仃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应试者的考试、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的一。(一)严格考核,按绩升降中外公务员制度都十分汁重考核公务员的下作实绩和才能。英、美等国都普遍重视下作成绩和实践能力,把下作成绩的大小、好坏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主要依抓,被称之为功绩制。英国公务员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下作知识和行为,品格性情,下作责仃心与热情,判断力、创造力、可靠性等。考核委员会根抓各人平时成绩记录及材料加以评定,旱报大臣核定执行。考核结论对每个人的调薪提级有很大影响,因而是促使公务员努力下作、遵纪守法的一大杠杆。考核结果分为五等:特别优异者为A}甚为良好者为B,满意者为C,普通者为D,不良者为E。中国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而考核,重点考核下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答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三)纪律严明,处分法定国外公务员的纪律规定:C1>禁i1:参与政治话动。英国要求公务员在政治上必须保持中立,未经批准不能参加政治话动;美国规定业务类公务员不得参力}!政治话动。C2>禁i1_贪污受贿。酉方国家规定公务员必须拒绝仃何因公接触的公众或组织成员的礼物和报酬,不得利用下作便利贪污或侵吞公共财产。C3>禁i1_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酉方各国禁i1_公务员利用职权、政治手腕、金钱或其他行为为个人谋取私利。C4>禁i1:其他不道德行为。CS>限制公务员兼职及亲属从事有关下作。国外给r公务员的纪律处分:美国有撤职、停职、停薪、免职、重新分配和7 f=除;法国有警告、训诫、从普升名的一中划去、减薪、降职、调动下作、降级、强制退休、撤职和临时解职处分。中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卜列行为:(1)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话动,组织或者参加罢下:(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C3)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C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5)弄虑作假,欺领导和群众;C6)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C7)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则;C8>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C9>泄露国家秘密和下作秘密;C10)在外事话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C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四)汁重培训,提高索质新加坡的公务员可以到公务员进修学院,国内各部门和国外各种学校进行培训。公务员进修培训,肖先,要提出训练计划,少I`说明训练的时间,需训人数、需训理由、训练的层次,参加训练人员的职等、教育资格和经验、训练后的仃用,BU往的国家、学校、预定出发的口期等。其次,要求受训人员,要以全部时间从事训练课程的研究;参加在训练期间所举行的各种考试;对出勤、行为和进步情形要能使公务委员会满意;符合保证中所列规定等。再次,提出报告,受训人员应于学完后一个月内向常务秘书和公务委员会提出受训报告,在报告中要切实评鉴所接受的训练和从训练中所得的益处,参加训练者必须对改进公务效率提出建议。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公务员培训。《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公务员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普升领导职务的仃职培训;根抓专项下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职务普升的依抓之一。二、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区别(一)公务员的分类不同酉方国家的公务员通常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两大类。政务类公务员通常是指通过选举或仃命产生,与相应政党进退的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其他政治性较强的职位的行政人员;业务类公务员通常是通过竞争考试仃职,政治上保持中立,无重大过错,即在政府中长期仃职,少I`受一般公务员法规调整的公职人员。中国不实行政党轮流执政的多党制度,所以国家公务员没有政务类和业务类的划分。中国国家公务员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根抓组织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通过决定产生,其仃期与相应政府每届的仃期相同。政府换届后,上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可在卜一届政府中留仃,也可仃一般公务员。一般公务员通过考仃、调仃、委托等方式产生,其仃职不受政府换届的影响,一般公务员通过法定程序也可转子t.政府组成人员。(一)政治要求不同酉方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党派斗争话动,不得参与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这种政治中立的规定,就是要求业务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话动中,对政党政治采取公正超然的态度,藉以达到忠实地执行政府的政策、为政府服务的日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国要求国家公务员坚持党的基木路线,不搞酉方国家的政治中立。中国的国家公务员不仪可以参加政党话动,而且应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话。在公务话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用人标准不同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用人的标准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是通才与专才。通才标准以英国为代表,是指在人才选拔中,强调教育程度,偏重对基础理论和意识的测验。通才型公务员数量最多,负责决策和答理下作,适合行政答管理的传统任务。专才标准以美国为代表,强调专门技能和专业技艺,在考试中,侧重专业性。无论是通才标准还是专才标准都有明H4V的局限性,特别是现代科学发展口新月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口益相互渗透,现代行政答理科学已从一门单纯的学科变为一门综合的学科。与之相适应,政府下作也口益走向专业化和综合化的道路,英美两国也汁意到两种t,J、准的相互补充。中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少手把德放在肖位。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持用德、才两条标准选拔仃用公务员,少手且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肖位,既强调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又汁重下作能力和下作实绩,即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四)服务宗旨不同酉方国家以私有制为基础,政府代表大则团的利益,公务员实际上是政府的雇员,因而公务员形成一个封闭性的独立利益集团,可以组织下会为自身利益包括下资等问题与政府谈判,进行讨价还价。公务员的利益同国家的利益产生了明H4V的矛盾,由此造成公务员一方而代表政府执行公务,维护国家的利益;另一方而又为了公务员自己的集团利益而对政府施加影响。中国政府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不代表某一个集团或阶层的利益,少手且也没有特殊的利益。中国的公务员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中国的公务员系统也不是封闭的系统,他同其它系统的下作人员,可以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相互交流,不会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五)下资福利待遇不同公务员的下资福利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在动力和基木保障。酉方各国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鼓励他们更好地下作,也便于吸引精英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普遍实行较优厚的下资福利待遇政策。公务员下资基木能够做到与企业同类人员持平,总水平高于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社会则富的口益增多,公务员的下资福利还会得到较大的提高和改善。而)’大发展中国家则力有限,多为专制统治,公务员队伍庞大,公务员的下资不仅与同类人员相比低于企业,而且总水平也低于企业。中国长期实行低下资高福利的分配政策。近几年经过调资,公务员的收入大幅提高,但中国公务员收入总体水平仍然低于社会中等收入者。如,2000年度国家机关职下年均下资10024元,大大低于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职下的平均下资(制造业10192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5486元,地质勘察业、水利答理业1306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16173元,金融、保险业21538元,房地产业15485元,社会服务业14544元,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7883元,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20299元)到2000年,我国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人均下资在巧个大行业之中的排名为第8位;即使是在两次加薪之后的2001年,估计这一排名也只能提高到第5或第6位,离新加坡和香港所谓的高薪}d、准还有很大差距。

从他的书目就可以知道可以从什么地方写了吧要是需要帮忙写,就咨询下 QQ 924347849第二章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30)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扩展……………………………(30)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30)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演进过程………………………………(35)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实施……………………………(46) (一)中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46)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过程………………………………(51)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与成效……………………………(56) 第三章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62) 一、中西公务员制度共有的指导原则…………………………(62) (一)公开原则……………………………………………………(63) (二)公平原则……………………………………………………(66) (三)公正原则……………………………………………………(70) (四)法治原则……………………………………………………(72)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74) (一)政治中立原则…………… ……………………………… (74) (二)两官分途原则………………………………………………(78) (三)分权制衡原则………………………………………………(81)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 (84) (一)四项基本原则………………………………………………(84) (二)党管干部原则………………………………………………(85) (三)民主参与原则………………………………………………(87) (四)德才兼备原则………………………………………………(88) 第四章公务员制度的制约因素…………………………(91) 一、政治行政生态环境的制约…………………………………(91) (一)政治与行政体制的制约……………………………………(92) (二)组织结构与行政运作的制约………………………………(96) 二、经济生态环境的制约………………………………………(100) (一)公务员规模受经济发展的制约…………………………(101) (二)公务员行为受经济条件的影响…………………………(103) (三)公务员待遇受经济条件的制约…………………………(105) 三、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制约…………………………………(109) (一)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110) (二)文化生态环境的影响……………………………………(116) 第五章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121) 一、人事分类的类型划分………………………………………(121) (一)政事分类…………………………………………………(122) (二)品位分类…………………………………………………(126) (三)职位分类…………………………………………………(128) 二、西方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134) (一)英国………………………………………………………(134) (二)美国………………………………………………………(137) (三)法国………………………………………………………(139) (四)加拿大……………………………………………………(141) (五)日本………………………………………………………(143) 三、中国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 (145) (一)分类的原则………………………………………………(145) (二)分类的特色………………………………………………(147) (三)分类的方法和内容………………………………………(151) 第六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56) 一、公务员权利与义务概述……………………………………(156) (一)权利与义务的内涵………………………………………(156)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61) (三)规范权利与义务的意义…………………………………(165) 二、西方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67) (一)西方公务员的权利………………………………………(169) (二)西方公务员的义务……… …………………………… (173) 三、中国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175) (一)主要特色…………………………………………………(176) (二)中国公务员的权利………………………………………(177) (三)中国公务员的义务………………………………………(180) 第七章公务员的职务管理…………………………… (184) 一、公务员录用制度……………………………………………(184) (一)西方公务员的录用制度…………………………………(184) (二)中国公务员的录用制度…………………………………(194)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 (196) (一)西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196) (二)中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202) 三、公务员任免制度……………………………………………(204) (一)西方公务员的任免制度…………………………………(204) (二)中国公务员的任免制度…………………………………(210) 四、公务员培训制度………………………………………… (212) (一)西方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12) (二)中国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19) 五、公务员纪律与奖惩制度……………………………………(221) (一)西方公务员的纪律与奖惩制度…………………………(221) (二)中国公务员的纪律与奖惩制度…………………………(228) 第八章公务员的权益保障…………………………… (231) 一、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231) (一)西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233) (二)中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243) 二、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 (246) (一)西方公务员的退休保障制度……………………………(247) (二)中国公务员的退休保障制度……………………………(254) 三、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256) (一)申诉与控告的意义………………………………………(256) (二)西方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260) (三)中国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264) 第九章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267) 一、公务员的管理体制概述…………………………………(267) (一)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类型划分……………………………(267)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271) 二、西方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274) (一)西方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构成……………………………(274) (二)西方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276) 三、中国公务员的管理体制……………………………………(288) (一)中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构成……………………………(289) (二)中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291) 第十章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297)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向………………………………(297) (一)指导原则趋向灵活………………………………………(298) (二)分类制度趋向融合………………………………………(304) (三)运作机制趋向适用………………………………………(308) (四)管理体制趋向混合………………………………………(317) (五)法律体系趋向完备………………………………………(320) 二、完善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构想………………………………(321) (一)完善分类制度的构想……………………………………(321) (二)完善竞争激励制度的构想………………………………(326) (三)完善新陈代谢制度的构想………………………………(336) (四)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的构想………………………………(344) (五)完善工资保障制度的构想………………………………(356) (六)完善监督制度的构想……………………………………(367) (七)改善行政生态的构想……………………………………(375)

中国古代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与古希腊、古罗马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差不多,但为何古希腊、古罗马能够形成为民主政体的 *** 制度路径,而中国却形成为君主专制政体并延续了几千年?其中有什么关键性的客观变量和主观变量决定这两条不同的制度路径的形成和发展?而且,西方的 *** 制度在经历了中世纪的君主政体之后,为何在近代能够回复到古代民主路径并发展为现代民主 *** 制度?而近代中国的制度转型为何如此艰难? 1、中西古代 *** 制度起源和形成为两条不同的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和共和制(民主主义)路径,前者具有任命制、终身制和集权制等特征,后者具有选举制、任期制和分权制等特征.本文运用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最新成果论证并认为:中西古代的两条 *** 制度路径并不是在国家正式形成时才分野的,而是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了雏形的特征,中国在原始社会的酋邦制度中已经出现了单主制的特征. 2、国家制度的第一个特征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由于自然环境、生产工具和生存空间的开放性不同,古希腊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完全是切断血缘关系而冲破氏族的藩篱的结果,而古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则是血缘关系通过宗法制度得以延伸的结果.这样,虽然不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中国,作为 *** 制度的核心——政治权力,都冲破了地域的限制,但古代中国的权力结构是继续沿着宗族内部的路径而跨越地域空间的,而古希腊的权力结构则是在宗族外部的路径上跨越地域空间的,即先跨越宗族再跨越地域空间.正是这两条不同的跨越路径,决定了国家制度的第二个特征——“权力的公共性”在中西古代的差别:古希腊 *** 制度的“公共权力”逐步发展为公民权,而古代中国 *** 制度的“公共权力”本质上为血统性的“个人”行使.前者演变为“ *** 在民”的路径,后者则演变为“ *** 在君”的路径. 3、中国古代由于土地与血缘的不可分性,使土地分封制无法实行下去并推动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而西方古代土地与血缘的分离性促使契约关系的产生,并使土地分封制发展为土地私有制.本文认为,正是这种差别,使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沿着争夺的路径演变出“大国之君,不如小国之君”的局面,迫使统治者不得不采取兼并的方式来扩大势力,增强争夺土地的力量,最后重新走向大统一;而西方古代社会土地制度沿着契约的路径演变出“附庸的附庸不是国王的附庸”的“分藩而治”的 *** 制度局面.不过,中西古代 *** 制度的起源既有从原始社会延伸的一面,但也有体现社会改革方案选择的另一面.不同的社会改革方案,具有促使 *** 制度是满足统治需要或是满足社会需要路径发展的巨大作用. 4、对中西 *** 制度演变的主观路径进行比较研究,也是本文的重要内容.中西古人对 *** 制度的认知和思维路径,与他们各自所处的 *** 制度的客观路径是一致的.不同的认知和思维路径,反过来制约着中西 *** 制度路径的演变.(1)在 *** 起源和权力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 *** 起源于立了“受命于天”的君主,“君权神授”要求“君权独制”,对君权的制约主要依靠君主的修养,辅之以必要的外在约束.而西方古人认为, *** 起源于人们为了摆脱混乱的“自然状态”而通过“相互约定”建立的,约定的前提是人人具有参政能力和人人都享有权力,权力的“公共性”决定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的相互制衡为主.(2)在 *** 制度主客体的角色地位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君主是“天之子”,是至高无上的,官吏只是为服务君主的需要而设置的“事君之臣”,民众只是“君父”的子民,必须仰仗君父之爱而安乐.而西方古人认为,各级统治者只是选举出来的“执政官”,官吏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而产生的“公职人员”,民众是有权参与城邦事务的公民.(3)在 *** 制度设计的思维方面,中国古代的制度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置于依附关系的网络中,并相信通过教育和引导,每个人都会在这个网络中找到恰当的位置,并遵守网络中的关系规则,规则的核心是家庭关系规则的放大,一切冲突都可以在人伦“情理”中得到妥善的解决.在这个网络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大小决定个体在网络中的地位高低和财产的多寡.而在西方,制度的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看成是独立的个体,个体在制度中的地位是由个体的能力和财产决定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契约以及法的形式来处理和约束,人间不存在总是善良的“天使”,哪怕是 *** 及其官员本身,所以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在约束人的行为的同时,也保护每个人的财产.财产权对每个人都具有决定性意义,获得政治权力的前提是拥有个人财产. 5、任何制度转型过程都是通过改革或革命来实现的.这个过程充满着新旧的斗争,旧制度的主客观路径对制度转型的约束,表现为对制度创新主体的思维约束、对进行制度改革的社会动员的约束以及对改革和革命的社会成本的约束.本文通过对中西近代制度转型的比较研究,揭示中西两种不同制度转型的特点.(1)西方近代制度转型以英法革命为标志,但西方人争取制度转型的斗争是从中世纪就开始的.古典时代的民主遗风和民主观念的影响贯穿于整个中世纪,但文艺复兴使古代政治文明得到更为全面的恢复.英法革命能够在西方确立君主立宪制制度与民主共和制制度,与中世纪市民阶级的一点一滴的斗争和文艺复兴运动是分不开的.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是相对中世纪的专制制度而言的,相对于西方 *** 制度的整个演变历史来说,这种制度转型是恢复和发展古代 *** 制度的起源路径.(2)中国近现代的制度转型与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古代 *** 制度起源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的打破,改革者、革命家试图建立的新制度,不仅在中国 *** 制度演变史上缺乏任何积淀和思想基础,而且,延续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路径对制度转型过程中的创新理念、制度设计、革命方案等都具有强劲的约束力.中国制度转型的结果是创造性地移植民主制度,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是古代民主制度的自然延伸和发展,就此而言,中国制度性超越的难度远高于西欧各国,也因此决定中国的制度性超越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你可以任选其一方面,进行论证.

中外会计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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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相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到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要进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考虑到西方会计主要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原因。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定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用“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2.基本会计准则(1)从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要是用来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未来准则的制定。(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但是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十一条中提及,而这条也通常被认为是一般准则中的相关性原则。此外还有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第四、五、六和七条提到基本假定的问题,这是美国所没有涉及的。相反,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有关“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的内容却是我国所缺少的。(3)从基本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看,在企业财务报表的目标上,我国服务对象定位过广;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上,美国会计准则强调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相比而言,我国的基本原则概念有些单薄且在有些原则的判断标准上与美国也不尽一致;在财务报表要素分类上我国只有六类会计要素,而美国有十类会计要素;关于财务报表的确认上,我国与美国的判断标准基本统一,但在具体的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上中美两国有所不同;在财务报表的计量上,我国比美国少了对现值计量性的描述。3.具体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内容详尽却不注意全面性;而我国力求具体准则全面且要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另外我国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有些内容前后重复,对一些重要术语也缺乏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会计差异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原因的。的确,会计是在特定经济条件下为特定企业服务的,并向外界提供有用的信息。无论是提供信息,还是使用信息都离不开其特定的环境因素。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导致中美两国会计准则差异的主要原因。二、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原因分析1.中美会计准则的差异的经济因素分析经济因素是影响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最主要的原因,起着决定作用。(1)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说到底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问题。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一国的会计理论与实务水平,反映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制定目标和具体内容。经济较为发达的美国,是以私营经济为主体,其会计准则的目标强调为投资者服务,提供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其会计准则也是由民间团体来组织制定,政府干预程度有限,所以其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是民间团体模式。此外,美国经济发展水平高决定了其经济业务的复杂性,所以它的具体会计准则内容也就比较完善。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强调会计信息是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服务,而且会计准则是由国家的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民间组织作用很小,其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相对来说,可以划归为政府管制模式。另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业务简单,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内容较少,并且内涵也不够丰富。(2)企业的产权。如果一个国家的产权绝大部分是公有的,私有部分仅占小部分比例,那么这个国家的会计制度往往是高度统一的,政府的行政干预常常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着重要作用,会计信息也首先是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就我国来说,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成分有多元化的趋势,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模式并没有改变,所以我国企业的国有化成份比重相对较大,这种产权形式决定了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信息首先在于满足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会计目标也侧重于“政府利益”:而美国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代表,私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这种产权形式决定了美国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信息主要是满足投资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所以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尤其注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其会计准则的目标也是偏向于“民众利益”。(3)国际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水平。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通常会促进其对外贸易的关系的不断增长和跨国公司的不断壮大,而这些贸易活动的开展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则会计报表的合并。外币折算和国际转移价格的制定等一系列的问题,会越来越引起准则制定机构的关注,最终导致这方面具体会计准则的出台。比如美国在其FASB的第152号《外币折算》颁布于1981年,是规定了跨国投资而产生的外币折算的具体会计准则,而我国在国际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水平上都大不如美国。此外,一个国家若是参与国际或区域性经济组织较为活跃,则该国的会计准则往往就相对国际化。我国鉴于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一改过去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而改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两种会计规范模式,但是相信,随着我国不断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的会计规范必然会走向会计准则单一会计规范的模式。2.中美会计准则的差异的政治因素分析政治因素在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倾向和所处的政治环境,都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指导思想和具体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产生影响。在某种政治因素的诱导下,甚至还会影响到会计制度的传播,比如现今的国际会计准则虽然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准则的制定中谋得一定的发言权,但还是基本以英、美国家的会计准则为蓝本而建立的。3.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教育科技因素分析教育的水平具体到会计准则的上讲,就是指会计教育水平和会计职业队伍的素质问题。这种教育水平的不同也影响了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内容和方式。就会计教育水平而言,在这方面美国是相当高的,几乎任何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要用到会计知识,比如在纳税方面和公司的管理方面等,相应地其会计职业队伍的素质也是比较高的,同美国相比,我国现阶段无论在会计教育水平还是在会计职业队伍的素质上都不如美国,尽管我国已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各种会计财务知识的继续教育,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美国相比,还依旧存在一定的差距。正是如此我国在现阶段仍旧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同时并行的两种会计规范形式。此外笔者认为,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难以完全借鉴美国的财务概念框架,取消其法律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科学技术的进步从表面上看,只是会影响会计核算工具的更新。比如计算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改变了会计信息的处理过程,加快了会计信息的整理和传播速度。但是科技的发展水平同样也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内容。由于美国科技水平的发达,其在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上较之他国也总是先行一步。从美国FASB现有的137个《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看,其中有大多数内容是涉及到创新的金融工具的问题,比如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该准则的生效已在 SFAS137号中规定予以推迟),该准则的出现不能说与科技的发展不无关系。我国由于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上相对落后美国,而会计准则的制定相对科技的发展来说总是滞后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制定在这方面还是一个空白点的原因。美国或许并不是中国发展的偶像,比如在环境污染方面。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国家的发展、行业的发展都更多的类似长跑,跑在前面的人,有后起者更多学习的要素。我们可以从美国国去会计的发展进程中看到我们现在的影子。因此,对比中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可以使我们会计准则在国际化进程中少走弯路,尽快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尽早与国际接轨。

当今世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是大势所趋,尤其在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了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行列中(郭永清,2004)。国际会计准则一定会成为今后全球共同遵循的一种会计模式,但由于种种原因存在,这一天的到来还有一段时期,也就是常勋教授(2003)所说的实现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化,毕竟需要一个(也许为期还不很短的)过程。 一、国际会计准则是一种未来全球公认的会计模式 (一)各国最终将普遍接受国际会计准则——来自经济人假设和资源稀缺性假设的分析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按照这种假设,人是通过深思熟虑的权衡和计算来追求最大利益的人,而“这种私利就其狭义而言是由预测或预期的纯财富状况来衡量的”(布坎南1983)。通俗地说就是人们的基本行为方式是在既定的约束与限制下追求自身的福利,当面对能够带来不同福利效果的种种方案的选择时,人们更愿意选择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案,而不是相反。 其实,国家也是通过深思熟虑的权衡和计算来追求最大利益的组织,如果有可能,每个国家都将愿意把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聚集到本国之中。但按照资源稀缺性假设,相对于经济人“多多益善”的需要来说其资源的数量较少。于是,资源的配置存在竞争性;只有那些最有获益潜力,从而可以付出较大代价的经济活动才能够获得资源。这样,寻求更多使用资源的经济人遇上了资源稀缺的限制,就发生了资源如何分配和依靠什么样的机制实现分配的问题。可以说,国际会计就是一种通过文明的方式来协调和分配世界经济资源的最佳工具之一。 (二)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将有一段漫长的过程——来自各国现实差异的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是制约和引发各国会计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哈德。穆勒教授()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将会计模式分为宏观经济导向模式、微观经济导向模式、独立职业模式、统一会计模式。后来,美国的另一学者雷蒙。芙伯( Huber)又提出了资本市场发育模式,他认为会计和报告除侧重于提供可满足资本市场的现有及可能的公众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所需信息,还要满足政府与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能需要。 2.不同的社会文化因素也是决定各国采用不同会计模式的一个主要因素。美国的著名学者吉尔特。霍夫斯蒂德()从个人导向和群体导向、权力疏密程度、不确定性、阳刚或柔顺时尚四个方面来分析社会文化因素对会计模式的影响。现在,许多国家都把这些属性的思想应用到了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中。 3.不同的法律体系将影响和制约各国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展。美国会计学者莫斯特和萨特()指出既定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同(如成文法体系或不成文法体系),对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形式或手段也不同,从而将影响各国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展。 (三)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将是未来的趋势——来自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它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于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制度变迁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是一个由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双方相互作用、共同推进的过程。①各个国家的会计准则为什么会发生变迁,就是因为会计准则这个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超出了预期成本,制度变迁才有可能发生。②各种因素变化而产生的潜在利润由于各种原因在现存制度安排中难以实现,产生了对制度变迁的需求。③制度变迁是一个受文化、历史、信仰体系等因素影响的过程,有路径依赖特性。各国的会计准则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沿着既定方向不断强化自己。除非有很强的外力作用,否则很难改变原来的路径。④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典型的制度变迁是渐进的而非间断性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际会计准则这种制度变迁是在实行新的会计准则产生的外部利润和原来的会计准则路径依赖下,双方相互博弈,先由民间诱致性变迁需求,然后由政府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这些特性,决定了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不会是一个短期的一蹴而就的过程,一定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 (四)五大洲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的有力支持 为了进一步的说明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我从世界的五大洲中各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个案分析,以期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一些支撑我观点(即会计准则全球化)的材料。 1.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美洲的代表 多年来,美国当局认为美国的会计标准是世界上最好的。然而,安然事件等一系列财务欺诈的集中爆发极大地打击了美国当局对会计准则规则导向的自信。2002年7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会计、审计业务进行全面调整。同年10月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美国以原则为导向制定会计准则方法的建议》,开始了逐步向原则导向调整的新里程碑。这表明美国已开始对以多年来一直坚持会计原则导向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靠拢。这是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者第一次在修改本国标准时,考虑引入其他会计准则。 2.欧盟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欧洲的代表 2001年11月21日,法国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会计财务总监PhilippeDan-jou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透露,欧盟决定最近颁布一项重要法例《2005年应用国际会计准则之规章》,确定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国际会计准则。这是欧盟在统一共同体会计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国际会计准则推广应用的一大进步。 3.中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亚洲的代表 多年来,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和发展,也一直把它作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一个基础和参考蓝本。1997年,中国加入世界会计师联合会,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参加了随后举行的各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并派人参加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后,原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被选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多次参加了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议,发表我国的意见。与此同时,我们还派专人前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项目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现在已经制定出了16个会计准则,其中有些准则内容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很接近。 4.澳大利亚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澳洲的代表 澳大利亚财政部一直主张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2000年他们专门建立了新的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来参与会计准则整体战略的制定。FRC的主要目标就是加快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速度,确保澳大利亚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政策影响的连续性。近年来新的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提倡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按照这种政策,从2000年10月到2002年10月,AASB修订了17个原有的会计准则,颁布了5个新的会计准则,以同IAS协调。为了协调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澳大利亚政府规定2005年1月1日该国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5.南非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非洲的代表 南非的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要么执行南非会计准则,要么执行IAS(不需要编制与南非会计准则间的差异调节表)。1993年南非特许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和负责颁布会计准则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公认会计准则应当以IAS为基础。此后,南非开展了一个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成立的一个协调与改进项目,力图以IAS为蓝本,修订先行的公认会计准则,并制定新的准则。南非的有关政策不允许与IAS发生实质性的背离。 冯淑萍(2003)指出,到2005年要求本国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国家将达到65个。2003年2月14日,全球六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一份最新调查报告《会计准则接轨——2002年全球调查》(GAAP CONVERGENCE 2002)。该报告显示,包括中国在内的59个受访国家和地区中,有90%以上表示有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其中72%的国家和地区已具备达到此目标的政策条件,而且绝大部分以上市公司为最初执行对象。58%的有接轨计划的受访国家和地区均要求上市公司采用IFRS取代国家会计准则。另外22%的受访国家和地区表示会逐项采纳准则,20%表示在可行的情况下将消除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有57%的受访国家和地区是由当地政府或立法机构推动采用或计划采用IFRS,另有13%是由当地准则制定组织推动的。据统计,目前全球有35个国家全面使用国际会计准则,6个国家部分使用。澳大利亚、欧盟、日本和俄罗斯已宣布将于2005年1月1日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通过上述那些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组织对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许多国家在会计国际协调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其目的就在于努力降低本国会计标准的制定成本,降低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使本国企业在全球性的经济竞争和发展中处于优势。因此,会计国际化是各国经济利益驱使的结果。 二、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找出差距 (一)数量上的差距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6月,到现在为止已经发布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研究和开发费用、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等41个会计准则。而我国从1993年7月开始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到现在总共也才发表了16个会计准则。 (二)质量上的差距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现在发布的41项会计准则,其范围已经包括了从简单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到较复杂的退休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等。这充分说明他们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会计框架体系,按利维特等人的话说是已经开始着手研究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了。而我国现在仅仅完成了一些制定和执行相对简单的会计准则,离建立相对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尚有差距,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工作重点还在着重研究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这些基础性的工作。 (三)中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 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和欧盟已定于2005年1月1日全面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我国连会计准则的体系都还没有建立好,离完全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至少还有20年的差距。这充分说明了我国会计准则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差距是很大的。当然,这种差距主要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非洲虽然经济文化属于较落后的一个地区,但他们仍然积极的投身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工作。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地成立了非洲会计理事会,非洲会计理事会(AAC)由27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组成,负责非洲地区会计、教育和审计的协调。而我国这段时间正是“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经济改革工作刚刚开始的时期。 三、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动向——找准方向 由于在世界范围内接而连三地发生财务丑闻,用财务危机和财务沼泽地来描述当前全世界的财务工作是很恰当的,连布什总统都发誓要下决心修理那些会计造假者。这说明我们的会计准则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下面我们就来关注一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美财务会计委员会和美国证交会他们正在推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准则改革。(一)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交会向美国上市公司发出建议,要求对财报基本内容进行修改,因为现行会计准则可能是诱发2002年美国上市公司财报丑闻的原因之一 2003年8月21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该稿实施后将使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更易应用于规避投资组合利率风险的套期业务。 (二)对市价记账法的改革成为争议的焦点 赞同使用市价法的人士认为:消除账面价值与市值之差的方法是使公司“以市场为标准”,即应按市价重新界定企业资产负债,这样可在损益表中或通过股东权益表现出利润与亏损。反对使用市价法的人士认为:用市价记价将增加股东权益和企业利润的波动幅度。尽管有上述不同的争论,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新规则规定,金融衍生品和所有以交易为目的的金融工具都将于2005年起按市价记账。从2005年开始,新国际会计准则将率先在欧共体内所有成员国的上市公司中实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戴维。推笛称所有资产负债最终都将按市价记账。 (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的项目 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了战略性改组,改组后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设有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解释委员会四个机构。2001年9月IASB正式提出了需要立即着手研究的9个项目,这些项目按其目的不同,可以分成三类:①以发挥IASB领导作用、推进会计准则统一化为目的的项目,包括企业合并、业绩报告、基于股权支付的报酬、保险合同等;②使IFRS更加适用的项目:(1)首次采用IFRS(修改);(2)金融企业的活动;③改进现行IFRS的项目:(1)IFRS前言的修改;(2)现行IFRS的改进;(3)IAS第32号金融工具等项目。 四、给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一)对当前我国会计改革的形势一定要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 会计理论和实务界对我国当前会计改革的评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改革超前论。认为我们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步伐开展得太快,脱离了我国当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承受的现实,是用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模式来要求发展中国家的会计队伍。二是改革滞后论。认为我们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步伐开展得还不够快,许多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准则都没有进行规定,如合并报表、外币折算、财务报告的列报、资产减值、银行基本业务、所得税会计、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等。在此我不想对这两种观点进行评判,我只用非洲这个无论经济、政治、文化都和我们无法相比的地区进行简单对比。非洲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地成立了由27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组成的非洲会计理事会(AAC),负责非洲地区会计、教育和审计的协调工作。而1979年我国还在忙于收拾“文革”遗留下来的残局,经济改革工作才刚刚起步,对会计的研究还停留在会计是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上,真正的会计改革还是从1992年的“两则”、“两制”的制定才开始。可以说,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是在一个相当低的基础上开展的,能够用短短的10年时间走了其他国家几十年所走过的路应该说成绩是显著的。当然,任何国家会计准则的研究都是相对于经济活动是滞后的,这就更要求我们准则的制定和研究人员要多看、多听、多做。多看就是要多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的当前及未来的动向;多听就是要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尽量的和我国的实情相结合;多做就是要多做理论研究和调查工作,毕竟理论是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的。 (二)深刻领会国际会计准则改革的精髓以把握世界会计准则变革的动向 和国际会计协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与国际会计作为参照物进行本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设计和改革(如中国);二是将国际会计准则直接沿用于本国的会计工作中(澳大利亚、欧盟和俄罗斯已宣布将于2005年1月1日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因此,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现在及未来的动向对我们今后的会计改革工作是很有必要的。针对世界范围内财务丑闻不断的现状,有学者(Levitt)提出:加强会计监管、防范会计风险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显得十分重要。Levitt在1997年9月29日的一次演讲中阐述了一个主题:我们需要高质量的会计准则。Levitt明确指出,国际会计准则要获得普遍认可,必须符合以下三项目标:一是准则必须包括现有的会计文献中普遍接受的、综合性的会计基础概念中的核心部分。二是准则必须高质量。Levitt把高质量理解为能够导致可比性、透明度和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利用这些信息,投资人在公司的不同会计期间能够有意义地分析公司的业绩。三是准则必须严格地加以解释和应用。如果会计准则满足了这样的目标——不论交易或事项是在何时、何地发生,凡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均按照相似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全世界的审计师和会计准则制定者就应按照一致的口径严格地予以解释和运用。否则,可比性和透明性就会受到损害。IASB的诞生及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产生,使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朝着统一会计准则的方向努力。IASB倡议并正在制定的项目,也是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例如企业合并会计、保险会计、资产减值会计等。因此,正确把握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动向,明确每个会计准则的变迁、制定或改革动因,了解和掌握具体操作方法,为我所用,是十分重要的。 (三)加快对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的研究 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框架。对于采用成文法体系的我国而言,尤其需要采用一套系统、一致的方法去发展会计准则。因此,有必要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有关会计要素和其他一些会计概念进行科学界定。 (四)在进行会计国际化时要注意整体推进综合协调 目前需要加快推进会计教育国际化、会计理论研究国际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国际化、会计标准国际化、会计准则制定城乡国际化、会计准则体系国际化以及会计执行机制国际化等的工作(朱国泓、孙铮,2004)。 (五)制定我国会计具体会计准则改革的时间进程表 财政部刘玉廷(2004)司长指出“今后中国会计准则的步伐将大大加快,以实现2005年之前完成初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04年的工作要点,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将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从1992年11月30日我国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已经陆续发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刘玉廷认为我国尚需发布20个左右的会计准则。如:分部报告、外币折算、财务报告的列报、每股收益、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企业兼并、合并会计报表、资产减值、银行基本业务、农业、保险合约、所得税会计、金融工具等。财政部原计划2005年要发布到40个左右,但从现在的形势分析,这个进度可能要推后,具体原因很复杂。但为了让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未来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建议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可以制定出一个大体的会计准则出台时间表,这一方面有利于会计实际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同志充分了解会计准则的动态和工作进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这对政府部门、会计准则使用人及研究部门都是一件好事。 [参考文献] [1] 冯淑萍。中国对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基本态度与所面临的问题[J].会计研究,2004,(1)。 [2]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 [3] Frederick .国际会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 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 郭永清。会计国际化[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 [6] 朱国泓,孙铮。会计国际化的策略选择:会计信息质量视角[J].会计研究,2004,(3) [7] 王瑞华。国际会计准则的新趋势——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研究的项目及启示[J].财务与会计,2004,(1) [8] 侯明清。国际会计准则改革新动态[J].中国证券期货,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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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制度比较研究论文题目

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从专制到民主,也就是说,民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比专制先进\进步的社会组织形式,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专制社会里的社会文明进化到一定程度就会采用民主制度来治理国家.

仅供参考 希望对你有帮助关于“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与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孰优孰劣”的思辨新课程中讲到了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在学习这一单元的时候,我们当然会讲民主政治的积极作用。但学完这一课后,同学们往往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比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好,更文明或者说更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同学们得出这一结论是有“理由”的:一,我们今天的态度就是批判专制、推崇民主;二,在学习本节课时,很少有老师不联系现实有感而发;三,在复习本节课时,老师时常把其与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行比较;四,本专题的排序(课程标准和有的版本)是在中国现代政治外交的专题之后、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专题之前,这极易造成学生比较对象上的模糊。因为同学们的这种结论,关系到对古代中国文明的定位问题,当然也就关系到民族的自豪感等问题。因此,作为教师,就有责任厘清这一问题。首先,界定的是时间(其实这也是最关键的界定):古代,是古代的希腊与古代的中国进行的比较。然后,我们就可以沿着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因素进行剖析,两个制度形成的各自的原因和条件。接着,我们谈两者带来的影响,这可以从当时和后世或积极与局限性等角度来分析。最后,我们可以对此问题的结论有所升化: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与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都是当时社会条件、自然环境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的产物,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都是那一时期的人们所创造的管理国家的文明成果,都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起过不可忽视的历史作用。需要说明的第一点是:这个问题本身是不严密的,因为比较对象不“对等”,因为在今天看来,用“民主”对“专制”可以,但对“中央集权”就不恰当,因为“中央集权”对的“地方分权”,它与“专制”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又实在难以截然分开,所此题流传甚广自有道理。需要说明的第二点是:民主政治(还有必修三提到的古希腊的人文主义思想)并不是古希腊的全部,甚至连主流都称不上,如斯巴达就是专制体制。同时,谈及对后世影响时,也可以指出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在西欧中断一千多年的史实。 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集国家本质与形式于一体,是国体与政体的总和。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以皇权为核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种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对中国历史和社会政治都有深刻的影响。西方古代的政治制度以古希腊的民主制和古罗马的共和制与元首制为代表。中西方古代政治制度有何异同呢?异:一、政治制度: 古代中国:就政体而论,有两种主要形式:1.早期政治制度:如内外服制度、分封制、宗法制,主要在公元前2070年~前476年,夏商周时期实行。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萌芽于战国,建立于秦朝,巩固于西汉,完善于隋唐,加强于宋元,强化于明清,结束于1912年。古代西方:1.古希腊:①君主制(公元前2000~前12世纪):包括克里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②黑暗时代(公元前11世纪~前9世纪):荷马时代。③城邦政体:主要类型有贵族制、民主制(两者最为流行)、君主制、寡头制、僭主制。斯巴达作为希腊最大的城邦实行的是贵族寡头制;雅典是民主政体的发源地。梭伦改革将国家引上民主的轨道,克里斯提尼改革,最终在雅典确立民主制;伯利克里使雅典民主达到“黄金时代”。2.古罗马:①君主制(公元前753年),②贵族共和制(前6世纪末~前27年):主要有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层机构组成。③元首制(前27年~3世纪):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④君主专制(3世纪~灭亡):戴克里先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二、政治制度的特点:古代中国:1.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①神权与王权的结合;②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国家的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①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②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④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⑤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⑥文化专制是政治专制的副产品;⑦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和统一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⑧专制主义中小央集机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古代西方:1.希腊城邦:主要特征是小国寡民,各邦长期独立自治。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2.古罗马:从共和走向帝国,留下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罗马法。三、制度形成的原因:中国的农业社会产生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型经济,工商业谓之末,一直受着轻视、忽视,自然也就不发达。与之相适应的就是封闭、保守、压抑的宗法制度。这种政治重视的就是伦理。反对个人自由,反对贪图私利、越礼享乐,强调天予的尊严、国家的统一、尊卑等级的神圣、品德修养的重要,反对个性自由的发展,压抑种种人性。古希腊的商业经济社会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民主政权,成年公民可以参与讨论重大议案。民主政治使西方人崇尚个人的自由平等和个性的发展,人人生而平等,崇尚个人的财富、个人的爱情,崇尚个人冒险和个人奋斗。四、政治家改革和制定法律制度方面的不同:古代中国:秦始皇、汉武帝、王安石等改革家的政治改革大都是解决社会危机,加强君主专制统治,古代著名的《秦律》《大明律》等也都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古希腊:梭伦、克里斯提尼、伯利克里等改革和一系列罗马法律颁布,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民主的进程,对后世影响深远。五、文明延续性:古代中国古代文明能够长期保持连续而未发生断裂:中国是世界上古老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在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长期保持了大致相同的疆域和主体不变的文化,从自我为主体,同时吸收许多外来文化,始终没有出现文化发展的断层。古希腊文明衰落下去:古希腊人直接继承了埃及、巴比伦和地中海沿岸各古老文化并加以发扬,在较短时间内达到高峰,但缺乏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约束,罗马帝国很快分裂。伴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欧洲进入黑暗年代。六、对后世影响:古代中国实行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主要起进步作用。在封建社会晚期起消极乃至阻碍作用。严重地扼杀了社会的创造力,减缓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古希腊民主政治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源头,也是现代欧洲文明最主要、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和古罗马的法律制度,集中代表了古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最高成就,成为地中海地区两座各有特色、交相辉映的灯塔,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政治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宝贵财富。同: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制度古代中国:在君主专制下,统治者推行的文化专制政策,如秦朝的焚书坑儒,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和大兴文字狱,钳制了思想,摧残了文化,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古代希腊的雅典民主有其时代和阶级上的局限性,它所采取的公民直接以参政、轮流坐庄的形式导致的结果也并非总是公正,而且雅典虽对内民主,对外,特别是同盟的盟邦却极端残暴,毫无民主可言,公民范围缩小,堵塞了雅典在政治上的自我扩张之路。

我写过得一些论文西方土地征用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从中国古代俸禄制度论现在的“高薪养廉”浅析我国传统文化对家族企业管理的影响政治领导与大国兴衰 — 浅议威权主义对日本社会进程的影响中国历次修宪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中印医保比较看我国农村医保改革方向从国企裁员论政府精简效果不佳的原因和相应建议浅析卢森堡的现代化进程以上需要提纲或原文再短信我吧另附部分毕业论文题目xx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研究xx 论潘恩与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比较xx :对城市规划决策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xx 教育行政xx 人权理论视野下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探析xx 谈中外行政制度比较下的现实意义xx 选从“三鹿奶粉”事件看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xx 浅谈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xx 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信息公开制度》xx 乡财县管”体制下的基层财政困境----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视角xx 食品安全的政策分析xx 渔业行政执法调查 ——安庆地区泊湖渔业监督管理站执法情况调查xx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思考xx 从县域经济发展看我国“强县扩权”改革xx 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思路xx 土地股份合作制:“空巢村”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xx 浅析农村选举制度xx 从权力和权利看我国行政补偿的现实——浅析土地征用纠纷的要因

司法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澳门特区与香港特区都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其司法机关均自成体系,但是两地在司法机关的范围、法院体系、审判原则、法官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澳门特区司法制度与内地司法制度都是有关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制度,但从本质上看,前者是资本主义的司法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它们在具体制度方面既有共性,又有差别。在澳门即将回归祖国之际,探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我国其他地区司法制度的异同,对于深入理解“一国两制”的方针具有现实意义。一、澳门特区司法制度与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比较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都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其司法机关均自成体系。但是,由于法制传统的不同,两地在司法制度上存在着不少差异。(一)司法机关的范围不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只包括各级法院,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除各级法院外,还包括检察院。香港原有的司法体制是以英国的司法体制为母本的。由于英国历来是将刑事检控职能归于行政系统,不设立独立的检察机构。因此,在原香港,主管刑事检控的机关一直属于港英政府的律政司管辖。这样,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关于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的变化外,予以保留的精神,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司法机关就只包括法院,而行使检察职能的律政司仍旧纳入行政系统之列。澳门现行的司法体制则是建立在葡萄牙的司法体制基础之上的。葡萄牙设有独立的检察官公署,检察官公署作为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享有自主权和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秉承葡萄牙司法体制的传统,澳门不但有检察院的设置,而且检察院被列入司法系统。这样,澳门基本法仍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组织中设立检察院,检察院得立于其他机关之外。(二)法院体系的不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体系,一方面是按地区设立的,另一方面又按法院的功能设置。在地区一级,设立有裁判司署法庭和区域法院;在全港范围内设立了一个高等法院,在高等法院之上,设立有一个终审法院。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还根据专属管辖原则依法设有独立于其他法院之外,受理某一方面诉讼案件的专门法庭,如土地法庭、劳资审裁处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原则上是按审级设置,即澳门特别行政区只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在初级法院内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此外,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按法院功能设立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同时保留了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可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层次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层次多,这是由两地地域、人口的不同状况决定的。而行政法院的设置和刑事起诉法庭制度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特色,这些制度具有大陆法系司法体制的一贯传统,在澳门已运作多年,为广大居民所熟悉,因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体系中得到了保留。(三)审判原则的不同从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奉行的某些审判原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中所不予要求的。1、遵循先例的原则。长期以来,香港实行的是普通法的司法制度。普通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成文法只是法官可予适用的法律的一部分,以判例法形式表现出来的普通法、衡平法,也是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由于普通法、衡平法都是法官在司法判决中积累起来的司法原则,因此,法官在判案时,就应当遵循过去法官在判决同类案件时所确立的司法原则,这便是普通法系国家和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所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即遵循先例的原则。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在适用法律时仍应坚持这一原则。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属大陆法系,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依据制定法,无须奉行遵循先例原则。2、陪审制度的原则。香港基本法第86条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时由陪审员参与庭审并认定案件事实的制度。”其原则包括:担任陪审员有资格的限制和要求;原则上,只有最高法院原讼庭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时才实行陪审;香港居民有应召出任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上述陪审制度的原则作为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了保留。而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中不实行陪审制度,自然不会遵守陪审制度的有关原则。(四)法官制度的不同1、法院院长资格的不同。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而对于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者则无此限制。香港基本法的上述规定是针对英国政府单方面搞“居英权”计划而作出的,目的在于限制取得居英权及其他国家居留权的人士,担任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澳门的情况则不同。根据葡萄牙国籍法,凡在澳门出生的居民均有权取得葡萄牙国籍。相当一部分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都具有葡萄牙的居留权。鉴于这是历史形成的问题,澳门基本法没有要求终审法院院长在就职时,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但为了避免可能引起的双重效忠问题,澳门基本法采取了变通性的措施,即终审法院院长在就职时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就使得终审法院院长在任职时不得使用或利用外国的居留权,不致产生双重效忠问题。与之不同的是,香港基本法没有规定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应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的限制已经达到了这一目的。 2、法官任免的不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无类似做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由行政长官根据其任命的不少于5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并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予以决定。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也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和法官的任命无需取得立法会的同意,其免职由行政长官根据立法会议员组成的审议委员会的建议决定,也不必征得立法会的同意。3、法官任用的不同。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任职的法官均可留用。而澳门基本法无类似规定,因为中葡联合声明并未规定原有法官可以留用,澳门现在的法官也基本上都属葡萄牙编制。二、澳门特区司法制度与内地司法制度的比较从性质上看,澳门特区司法制度与内地司法制度都是有关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制度。从本质上看,前者是资本主义的司法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它们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差别。(一)审判制度1、法院的法律地位。我国内地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法院与政府、检察院具有平行的宪法地位,但处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之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则与政府、立法会、检察院均处于平等地位,不对其他任何机关负责或受其他机关监督。2、法院体系。内地法院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含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在特定区域还设立了农垦法院、林区法院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等)和专门人民法院(含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可见,我国内地法院审级完备,建制完整。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仅包括初级法院(另在一审层次设有行政法院和刑事起诉法庭)、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三个层次,且均为单一设置。3、法院职权。就法律解释权而言,在内地,仅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其解释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但这种解释不是指法官个人在个案审判中对所适用法律的解释,而是指最高法院就审判实践中所遇到了法律适用问题所作出的指示性解释,并且这种解释通常产生于对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的个别请示的批复。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均依法享有法律解释权,这种司法解释实际上是法官个人在具体判案时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解释,但它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此外,内地法院享有的司法建议权(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不法行为,有权向相应的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其处理)和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的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职权都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所不具有的职权。4、审判原则。内地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均遵循独立审判的原则,但其含义有所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干涉。显然,法院行使审判权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此外,在法院内部,独立审判并不表现为法官个人在行使职权上的完全独立,并且下级法院要受上级法院监督,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要统一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对审判委员会就具体案件作出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独立审判不仅意味着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且意味着法官在依法进行审判时,不听从任何命令或指示,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就是在法院内部,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也无权过问,只有在上诉时才能对该案发表意见。可见,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行使职权时的独立性是绝对的。5、审级制度。内地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审理后的判决和裁定除法律规定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外,都是终审的判定和裁定,不得上诉。但如果在上诉期限内不上诉或者不抗诉,那么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实行三级三审终审制。即当事人不服初级法院和行政法院的裁判,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如果不服中级法院对上诉所作的裁判,还可向终审法院上诉。当然,终审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的裁判都是终审的裁判。6、法官条件。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都将担任法官的条件法定化,由法律保障实施,以保证法官的素质。但在具体要求上存在差别。内地法官的任职条件包括政治条件和专业条件,前者要求具备纯正的政治品质,后者要求相当程度的法律知识,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官的选用则以其专业资格为首要标准,在学历及经历方面均比内地要求高。在国籍要求方面,内地法官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官除终审法院院长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外,其他法官无严格限制。 7、法官任免。内地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在地方两届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该级人大常委会认为有正当理由需要撤换法院院长,须报请上一级法院报经该法院的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法官则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而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和法官均由行政长官任免,终审法院院长和法官的任免还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在任期上,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官一经任命,即为终身制,除非无力履行其职责不能留任,或行为与其所职务不相称不宜继续任用以外,不能被罢免。对内地法官的任期,《法官法》未予明确规定,但各级法院院长是有任期限制的(每届5年),到期必须换届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8、澳门特区终审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区终审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都是享有终审权的法院,二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但是,这并不表明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具有与最高人民法院同等的地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审判权,但它仍然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虽然澳门特区终审法院有权受理当地各级法院的最后一级上诉,但它在全国法院系统中仍处于地方性法院地位。(二)检察制度1、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在两地,检察院都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机关。但在内地的国家机关体系中,检察院居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之下,与政府、法院互不隶属,相互独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制架构中,检察院与政府、立法会和法院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2、检察院的体系。内地检察院的组织系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省、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还可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其他专门检察院)。可见,内地检察院体系完备,且其设置与各级法院是平行对应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并没有参照法院的组织体系设置,而是采取单一系统的运作形式,只设一间检察院。3、检察院的领导机制。就在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关系而言,内地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受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统一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不存在检察院对其他机关负责的问题;同时,由于检察院是独一设置,所以也不存在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垂直领导关系。就检察院内部领导关系而言,两地均由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此外,为了保证集体领导,内地各级人民检察院还设有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的主持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定,检察院应当执行。这种领导体制既考虑了检察长在检察院中的地位和作用。又力图避免一长制的弊端,有利于发挥民主,加强集体监督,保证正确行使权。检察委员会的设置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澳门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院的具体组织形式,但澳门检察制度中没有集体领导的传统,由此可以推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也不会设立类似检察委员会的集体领导机构。4、检察院的职权。(澳门基本法没有具体列举检察院的职权,但笔者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职权的推定,是根据澳门基本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及澳门现行检察院的职权作出的。)两地检察院均具有审判监督权、侦查和侦查监督权、公诉权、参与民事诉讼权等职权。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解释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无权解释法律。在法律咨询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是行政长官的法律顾问,负责向行政长官就有关法律方面的事情提出意见或建议,而内地人民检察院无此项职权。5、检察院的活动原则。两地检察院均奉行法制原则(依法行使职权)、公益原则(维护国家或社会公益利益)、独立原则(独立行使职权)。但在独立原则的具体体现上不尽一致。在内地,检察院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的,其检察权的行使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就是说,检察院不可能以绝对分立于权力机关的形式而运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享有和行使高度自治的检察权,不受任何其他机关的监督,也无须对其他任何机关负责。6、检察院的组成。内地各级人民检察院均由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则由检察长1人和检察官若干人组成。 7、检察人员的任免。内地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而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该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除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外的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均须报所属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的任免由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长官的提名或建议决定。检察官的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在任期上,两地的检察官一经任命,即为终身制,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或辞退。但内地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是有限制的,即每届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8、澳门特区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澳门特区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是中国的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从本质上看,前者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检察机关,后者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检察机关。从地位上看,前者是地方性的检察机关,后者是全国最高检察机关。在运作上,前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干涉,后者要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在管辖上,前者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履行职能,后者在内地履行职能,二者互不干涉。

澳门特区与香港特区都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其司法机关均自成体系,但是两地在司法机关的范围、法院体系、审判原则、法官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澳门特区司法制度与内地司法制度都是有关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制度,但从本质上看,前者是资本主义的司法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它们在具体制度方面既有共性,又有差别。在澳门即将回归祖国之际,探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我国其他地区司法制度的异同,对于深入理解“一国两制”的方针具有现实意义。

你找找吧 我也在写论文,没有的资料上百度搜吧,都有的。法律论文题目范围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试论婚前财产公证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违约责任何谓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思考 破产财产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初探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之义务新闻侵权行为的几点法律思考 论董事的义务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一人公司宪法至上,依法治国的根本 试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 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 问题对网络犯罪基本问题的认识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犯罪未遂比较认定 从“TRIPS协议”看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刑法基本原则的发条设置于现实差距 论死刑在我国的适用浅议合同罪的构成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探讨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合同的法定解除来由探析论可撤消合同的法定情由 论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及 产生问题的解决“弱势”诉权需要尊重 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司法改革现状及发展方向之我见 论刑法之“职务侵占罪”宪法司法化的法治功能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给预防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分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 试论民事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浅谈对婚外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调整 论国家赔偿拓展趋势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研究 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的弊端及完善 议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法治的产生、内容和实现 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民主与宪政 关于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价值思考论我国审判制度的现状及改革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完善论依宪治国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浅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浅议我国宪法的效力 政策性银行之公法人地位依法治国的实施与依法行政 浅析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域名纠纷及解决方法初探论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完善 析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中国入世与政府机构改革 浅谈股权转让浅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完善 论无权处分浅论中国人权保护 论辩诉交易制度——兼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浅证著作侵权归责原则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浅证地方保护主义的对策 浅析缔约的过失责任以及缔约的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关系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之探析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 取向及立法完善论国际法上的人权保护 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浅议中国企业新面临的反倾销问题及应对措施 探讨中国法治的宗教土壤浅论中国上市公司的制度利益冲突 对少年犯罪的思考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 我国死刑监控程序的现状及思考论破产发的修改与完善 从法官服饰变化来看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警察中的腐败及其防治研究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浅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的几个问题 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论名誉权及其民法保护 论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试论构建假币的防范体系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论知识产权中的侵权责任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标准问题 论私权的认识与保护论公民法律意识 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浅谈我国宪法的监督权 浅谈精神损害赔偿过失犯罪法定性配置研究 内幕交易的法律控制论我国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中国刑事证据的改革 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多议浅议合同罪的认定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谈社会文化对刑法的影响 关于死刑存废的法学思考论辩析交易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之我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不动产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和思考刑事判例制度研究 论自主性原则在《仲裁法》中的体现与完善论住房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隐性采访与新闻侵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论我国99年宪法修正案完善政府立法 论职务身份的否认试论对重婚罪名的认定及其审理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考浅论司法公正 论防卫过当法治理论化进程中宪法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取舍 论贪污受贿犯罪的畸形及其抑制论防止酷刑 论刑事诉讼中的沉默权问题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点 试论中美刑事审判制度之差异议我国中电银行独立性的法律确认 从对侦查权的制约来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我国平常法律制度的修订及相关问题思考 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对在中国产生和确立沉默权的影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 中国监狱对犯罪的人权保护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论抵押权的实现浅析生产、销售假药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贪污罪主体研究 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广告法律制度问题初探及其对策 浅论继父母子女关系论担保物权竞存的处理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试析公司合并中股东权益保护浅谈物权行为理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转毕业论文主标题(黑体·三号字)--副题(宋体·四号字)考号:(楷体·四号字) 姓名:(楷体·四号字)(内容提要) (黑体·五号字)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权并不存之必然的关联性。(宋体·五号字)[关键词)(黑体·五号字)检察权 公诉权法律监督(宋体·五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谈论中国的检察体制,探讨检察机关转职托以及检察机关的改革,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检察权的性质给出一个科学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刘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初步的探讨,但是意见颇多分歧,归纳起来大致存在以下四种主要观点。观点一:行政权说,认为检察权就是行政权。(1)观点二:司法权说,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同质但不同职,具有同等性,检察官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2)(注 释) (黑体·五号字)(宋体·五号字)(1)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法学》1999年第10期。 (2)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法学》2000年第2朝。 (参考文献 )(黑体·五号宇)(宋体·五号字)l、朱勇、李育编著:《台湾司法制度》,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2、张穹、谭世贵:《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一、《宪法学》 1、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征2、违宪问题研究;3、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4、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趋势5、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立法7、宪政比较研究8、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 1、论离婚自由2、试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3、无效婚姻制度探析 4、论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 5、对结婚禁止条件的探索 6、拟制血亲间婚姻关系探讨7、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8、论家庭暴力中的权利救济9、论重婚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婚姻家庭观12,论"禁育不禁婚" 13、论探视权的实现14、婚外同居行为的定性与法律责任15、试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三、《刑法学》 1、论无罪推定2、论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3、论无限防卫原则4、论犯罪构成5、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6、论紧急避险制度7、论数罪并罚8、论受贿罪 9、浅议计算机犯罪10、论洗钱罪12、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论毒品犯罪15、论金融罪 四、《刑事诉讼法学》 1、论两审终审原则2、论回避制度3、论刑事辩护人 4、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5、论取保候审6、论不起诉制度 7、论当庭判决8、论死刑复核程序9、论死刑缓期执行10、论审判监督程序五、《民法学》1、论民法的基本原则2、论诚实信用原则 3、论民事主体制度4、论物权与债权的异同 5、论物的所有权6、试论用益物权 7、论债的担保8、论引起债产生的原因9、试论代位权10、论无权代理11、论表见代理的条件和结果12、论合同的订立 13、论无效合同的种类 14、论合同的履行 ]5、论交付的种类和意义16、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则17、试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8,论人身权的种类19、试论不当得利 20、论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六、《民事诉讼法》 1、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2、论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3、论诉的和关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5、论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6、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7、论特殊地域管辖8、论我田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制度9、试论第三人10、试论共同诉讼 11、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 12、论举证倒置13、论起诉的条件 14、论反诉制度15、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公示催告程序16、试论支伺令17、论上诉的条件 18、论民事案件的督促再审程序19、论民事案件:的执行"难" 20、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七、《知识产权法》 I、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2、著作权许可使用之研究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4、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界限之研究5、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法律保护之异同6、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7、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8、企业名称权研究9、从商标纠纷看企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10、论商标撤销制度¨11、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八、《公司法》1、论我国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 2、论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3、论我国公司的种类4、论公司设立的条件 5、论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 6、论公司资本的三原则7、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8、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出资9、论公司的发起人制度1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11、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2、试论国有独资公司制度的完善12、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14、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发行15、试论上市公司。 16、论公司 股票发行的条件 17、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条件18、论外国公司分支机;沟的设立程序19、论公司集团的设立 20、试论破产债权九、《外国法制史》 1、世界著名民法典体系之比较研究 2、试论英美判例法之可借鉴性 2、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4、罗马法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构建中的法理问题 5、论美国商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6、信托的发展与我国信托制度的建立7、论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 8、法国民法发展制度考 9、普通法系主要国家刑罚制度之比较10、民法法系主要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十、《合同法》 1、论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论合同的分类 3、试论合同的成立条件4、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5、论合局的效力 6、试论无效合同 7、论债的保全8、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9、试论合同的转让10、试论合同解除的条件11、论提存12、试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3、试论定金责任14、论违约行为的形态和责任15、试论合同的解释16、论要约和要约邀请17、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18、试论不安抗辩权.19、试论概括移转20、论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原因十一、《国际私法》 1、论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原则与补充完善2、论适用外国法的理论和方法3、论冲突规范的意义与重要组成部分的探讨 4、试论香港与大陆的法律冲突问题 5、谈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十二、《国际经济法概论》 1、论关税减让原则与我国关税制度改革 2、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问题 3、试述关贸总协定对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 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5、关贸总协定与中国对外贸易法的适用关系十三、(劳动法学》1、试论劳动法律关系2、试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试论工资保障法律制度 4、试论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问题5、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十四、《保险法》1、试论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异同2、我国保险立法的现状及其完善3、试论保险合同的补偿原则十五、《金融法学》 1、论贷款的法律调整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3、金融违法行为的研究4、票据法的探讨5、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权利及其制约十六、《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1、论环境标准2、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论"三同时"制度 4、论排污许可制度5、论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6、论土地资源的法律保护 7、论风景名胜地的法律保护8、论国际环境责任9、论可持续发展原则10、论国际水道的保护 11、论海洋污染防治12、论文化遗迹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十七、《公证与律师制度》 1、论公证的客观真实原则 2、论遗嘱公证3、论房屋买卖合同公证4、论出国留学协议公证5、论涉外公证6、论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7、论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8、论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9、论政府法律顾问的实务操作 10、论法律援助制度就几个方面论述一国际投资争端是什么二解决方案三ICSID是什么四两者比较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1.先拟标题;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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