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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转让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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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转让问题研究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最新的国贸论文题目,供大家选择:1、论技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推动2、反倾销战中的政府作用分析3、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及化解途径4、两岸经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5、美国对中国反倾销的决定因素及其影响效应6、美国贸易政策问题7、美国贸易保护的机制和途径8、美国经济问题9、美国利益集团机制10、中国的贸易政策目标研究11、人民币汇率波动性对中国进出口的影响12、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中国商品出口价格的传递效应13、汇率变动与中国工业品出口竞争力研究14、中韩贸易(或投资)关系分析15、新时期中日经贸关系分析(可具体到某一行业)

已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主编或参编教材7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参加国家级课题5项。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下。 1.《海上侵权法律制度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2.《国际技术转让法律问题研究》,华文出版社,2009年版;3.《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WTO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专利池许可贸易中的反垄断问题》,《对外经贸实务》2010年第11期。2.《海湾国家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中华商标》2010年第6期。3.《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改革探究》,《海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4.《南海石油开发中的海上强制保险机制》,《法学杂志》2010年第1期。5.《海上强制保险的制度价值》,《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6.《中外合营企业技术资本化问题研究》,《对外经贸实务》2009年第10期。7.《海上强制保险适用范围的合理性解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8.《论我国保税港区的法制环境建设》,《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9.《法学双语教学的四大瓶颈问题》,《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10.《海盗治理与南海海运安全机制》,《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11.《论民法典总则中的知识产权共同规则》,《吉林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民法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12.《海上反恐与国际海运安全制度研究》,《河北法学》,2008年2月第2期。13.《国际海运反恐的立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研究》,《武汉大学国际法评论》,2007年9月第七卷。14.《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讨》,《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管理学》2008年第2期全文转载)。15. 《建造中船舶抵押权问题研究》,《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16. 《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提单风险及防范》,《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项目负责人:海南省教育厅项目,国际旅游岛建设与旅游知识产权保护,2011年。2.项目负责人:国家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南海开发中的安全保障机制研究,2010年。3.项目负责人:海南大学基金项目,南海海权与中国的能源安全问题研究,2010年。4.项目负责人: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项目,海南省专利战略研究,2008年。5.项目负责人:海南省重点学科项目,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2008年。6.项目负责人:海南省教育厅项目,海上侵权法律制度研究,2007年。7.项目负责人:海南省社科联项目,WTO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2005年。8.项目负责人:海南大学科研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2006年。9.项目负责人:海南大学科研项目,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研究,2005年。10.主要参加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二十一世纪国际海事法的新视野,2006年——2009年。(负责人:张湘兰)11.主要参加人:国家社科基金,南海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法律问题研究,2010年——2012年。(负责人:邹立刚)

三,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 从概念上讲,WTO的规则体系中存有许多例外,如保护环境的规定,俗称环保例外权。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这种环保例外权的行使往往和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在国家主权高于一切的国际法原则的影响下,有些国家利用GATT/WTO在规定自由贸易的同时,出于对环保和不均衡考虑的例外,如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规定不完善,一些发达国家在过份严格的科技标准化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多样,涉及产品广泛,措施花样繁多。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纵观GATT/WTO的历史,不难发现:GATT成立之初所奉行的不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 principle)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公平的贸易结果,1958年的GATT专家组的报告指出, 对初级产品的依赖和市场问题和现存的规则和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10经济学家劳尔.普雷比克研究也表明: 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国家,不得不为较少的回报出售越来越多的货物.11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又如,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的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出口货物已超过25%,约400-500亿美元,极大地削弱WTO多边贸易体制作用的发挥。 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不仅严重损伤自由贸易,而且一旦纠纷出现,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U)缺陷是程序繁杂,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纠纷解决,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之便,拖延时间,采取实用主义,让对方失去机遇和市场.首先,诉讼成本较高,须聘请精明强干的法学者,了解WTO的规则和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的期望进行预测,其次,诉讼时间长,在GATT历史上,有的争端解决拖延时间长达5年.最后,即使胜诉,在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时,发展中国家难以采取有效的手段,难以抵偿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应尽快建立快速争端解决机制(rapid disputes of resolution of mechanism)12 四, 我国科技标准化概述 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3。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占领农业国际市场,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加强标准化建设对我国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技术标准与国外具有明显差距并且技术标准水平落后,在采用国际标准方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14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除了在中文编码、VCD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提出的标准,受制于人。另外,技术标准制定与科学研究脱节。15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中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承诺按照国际惯例,开放市场,增强透明度,公布技术标准,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符合《TBT协定》。为改变我国频遭贸易技术壁垒限制,16成为受贸易保护主义受害大国局面,当前条件下,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找出WTO的TBT 和现行的标准化的差距,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第二, 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工作;第三,入世条件下实施标准化建设战略,建设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第四,在入世条件下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淡化政府干预职能并加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研究。 五,结论: 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涉及自由贸易的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7,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和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参考题目如下:一、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问题类1、当代国际分工与贸易格局的分析2、国际贸易中的“碳”不平等交换理论与实证分析3、产业内贸易问题研究【可以分国别或者地区】4、当代国际贸易【包括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征与趋势研究5、世界市场价格的变化和趋势6、对外贸易依存度及其应用研究7、贸易条件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分析8、比较利益说的现代分析9、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分析与评价10、新贸易理论的分析与评价11、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适用性研究12、幼稚工业保护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问题研究13、贸易自由化与世界贸易体制研究14、贸易保护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15、关于日美贸易摩擦中汇率问题的思考16、动态比较优势理论对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的启示及策略17、制度差异视角下的国际贸易摩擦分析18、服务贸易竞争力内生性因素的实证研究19、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包括案例分析】20、战后GATT/WTO与IMF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二、中国对外贸易问题类1、后危机时代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路径选择2、中国外贸依存度分析3、我国出口贸易面临国际反倾销原因的深度分析4、出口退税问题研究5、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6、“市场多元化”战略及其实施效果评价7、中国出口商品价格与贸易条件变化趋势研究8、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分析9、TRIMs协议与中国的外贸政策10、FDI流入、出口贸易影响区域经济增长差异性的实证分析【举例分析】三、国际贸易实务类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研究2、常用贸易术语的比较与选择3、国际运输方式的比较与选择4、海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5、论国际多式联运与陆桥运输6、出口信用保险的应用与发展7、浅析信用证项下缮制单据应注意的问题8、信用证单证相符原则辨析9、浅析国际保理业务10、UCP600或电子信用证【eUCP】研究四、跨国公司与FDI、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营销问题类1、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及其新发展2、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3、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研究4、跨国公司的外包战略5、跨国公司产品差别化战略分析6、跨国公司全球并购【M&A】的趋势、特征与影响7、多边投资规则研究8、国际技术贸易问题研究9、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与实践10、大中华自贸区研究五、XX市对外经济与贸易问题研究类1、XX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对策研究2、XX市农产品贸易战略的选择3、XX市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对策分析4、XX市发展外向型经济优势与对策研究5、XX市农产品出口贸易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6、XX市利用外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7、XX市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8、XX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及前景分析9、外商直接投资对XX市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10、世界城市建设与XX市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研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际技术转移论文题目

“中国加入WTO后,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封锁有了一些变化,那就是不再实行全面封锁,而只是把相对落后的技术产品出口到中国。但发达国家从来没有放松对华的高新技术出口管制。……美国自从2001年对高科技产品的出口许可证实行重新审查后,相当一部分原先批准的许 可证被冻结。对超级电脑、高科技电信设备、半导体设备,以及尖端的机械工具,几乎完全对华停止了出口。” 考察现实,我们面临着多种问题并存,一是跨国公司并没将先进技术或者关键技术投入中国;二是跨国公司虽然将一些先进技术投入在华企业,但是关键技术仍然掌握在外方人员手里;三是外方所投入的技术与产品只是其生产链中的一个环节,即使我方完全掌握,也无法生产出相应的产品;四我们引进的主要是先进的生产线,得到的是生产能力提升,但依然要依赖外方提升产品与技术水平。 从市场取向的角度,跨国公司在华企业有两种,一是出口导向型的,即产品用于出口世界各地。对华投资的目的是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其他低廉的生产成本、优惠政策以降低其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国只是其全球的一个生产基地。这在高新技术产业表现比较明显。实证分析表明这类企业往往采用其母公司的先进技术,生产其母公司最先进的产品。这实际上是跨国公司面向全球销售的一个生产车间。另一种是市场占领型的,以占领中国市场为目的。这是绝大多数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许多在发达国家市场已饱和的产品在中国的成长性依然很好,被普遍认为是全球最大的潜在市场,可望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之一。通过直接投资规避贸易壁垒,谋求占领中国的庞大市场。这类企业跨国公司投入的技术与母公司的最先进技术有一定差距。 根据对北京市科委认定的48家由跨国公司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水平的调查,与母公司相比,使用最先进技术的占%,使用比较先进技术的占%,比较先进技术与一般技术混用的占%。但是对外方投入的技术作进一步分析可知,其中主要是生产技术,对于提高技术水平有限。 事实上,技术转移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2002年9月6日国家领导人宋健率团赴日,再次考察日本新干线技术,为中方是否引进日本技术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此事的起因是,9月2日向上海磁悬浮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的蒂森克虏伯集团发言人表示,德国磁悬浮列车联合财团没有向中方提供全部德国磁悬浮技术的意向。开始因为日本不愿转让技术我们才选择德国的磁悬浮技术,我们与德国合作后日本又后悔,因为中国毕竟是一个大市场,还有不少线路要高速化,因而日本不断示意愿与我国就相关技术的转让举行谈判。但是与德方的合作过程并不顺利,每前进一步都是双方多次博弈的结果,其中关键点在我们必须要经过自己的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没有技术实力就不可能有平等的谈判地位,外方不会轻易将技术给我们。目前德国给了我们一部分技术,但都是在中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部分相关研制成果的情形下德国才愿意转让的。即便如此,德方仍然不愿将全部技术转让。虽然该项目已在上海投入试运行,但是围绕技术转移的“斗智斗勇”还有一段较长路要走,宋健此行也是向德方表示,如果他们在技术转移问题上封锁太紧或设置的门槛太高,我们会有新的选择。 所以,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企业层面上来看,跨国公司及其母国政府并没有放松对华技术转移的控制,特别在关键性技术引入方面还设置了很多障碍。我们正在西方跨国公司对华技术转移的控制与反控制中艰难前行。 跨国公司对华的生产转移与技术转移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整体上高于国内企业,但基本上不是国际上最先进的技术。作为世界上最大、最重要的芯片厂商英特尔进入了中国,但并没有把核心技术带到中国,它在上海的工厂仅仅是芯片的封装线,最核心的芯片设计和制造、测试还是在国外。而从产品结构和生产能力上看,日本索尼在中国国内工厂的产品仍是以零部件为主,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比较少见,如VAIO笔记本电脑、PS2游戏机都不是在我国生产,在我国工厂的产品线在索尼体系中还处于比较低端的位置。日本爱普生在深圳与苏州都投资建厂,并且在中国的企业所产生的效益已占到该公司全球效益的42%,但是爱普生的研发仍然放在日本,中国只是一个生产基地。 把研发的主要机构设在母国和其他的发达国家,将核心零部件和产品的核心生产过程与关键环节放在其母国进行,而将技术含量低的零部件、产品的最终成品组装生产放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在跨国公司中绝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大多数国际大跨国公司 的战略选择。尤其是许多现代高科技产品的加工工序多,有些产品的生产工序逾百道,即使中国掌握了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也无法生产出该类产品,这种生产模式对我们掌握其完整的产品生产技术基本上没有可能。 仔细考察我们所认为的跨国公司已将其先进技术投入到中国,大多数都是先进的生产线,事实上是生产能力的转移,这与严格意义上的技术转移是有本质区别的。产品的技术,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关键部件的设计与生产工艺方面。轿车行业比较明显,这是中国最早引进外资的行业,国际上各主要大汽车公司都在中国设立了合资企业,投入了先进的生产线,中国汽车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一跃而进入90年代,但是中国至今一直没有掌握轿车的设计技术,几乎没有自主设计的车型,作为轿车心脏的发动机的技术也没有掌握。没有掌握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我们的轿车行业只能严重依赖合资中的外方,进一步讲,我们的命运实质上完全掌握在他们手里。在通讯行业也是如此,成立于1984年的合资企业上海贝尔公司,是中国通讯行业的龙头企业,其核心技术从未让中国人掌握,电脑芯片一直从其母公司进口,通讯程序不让中国人接触,真正对我们转让的技术十分有限。从“以市场换技术”、通过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角度来评价,上海贝尔公司这个项目并没有实现我们的初衷。 即使是高度自动化的现代生产线所体现的生产技术,如果跨国公司不转让生产线的设计原理和工艺,那么我们学会的只是这种生产线操作技术。通过工人和技术人员“干中学”无法掌握全面的生产技术,更难理解与掌握其设计原理,一旦跨国公司撤走,我们的生产技术又会回到以前的水平。再说,现代生产技术发展也非常迅速,每种产品的生产线每隔一段时间技术上就会过时。只有真正掌握该产品的生产技术,才有可能做到创新,从而跟上该产品生产技术的最新发展。否则就会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怪圈。如果跨国公司再有意识地将不是最先进的生产技术投入中国,会使我们的追赶更为困难。如被称为工业粮食的集成电路,产品升级换代很快,为了发展中国的集成电路,1995年中国上了908工程,从国外进口设备生产微米的芯片,两年后,世界集成电路已到微米级的技术水平,中国又与NEC公司合资,生产至微米的芯片,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芯片技术已达到了微米级。 江苏省苏州市决策层以全球化目光思考新一轮的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时,已深刻地认识到,尽管目前IT产业是苏州的一大优势产业,众多外商,包括摩托罗拉等著名公司早已进入,但是这种两头在外,即技术和市场都在海外的格局,隐藏着较大风险,因此在新一轮国际和我国上海的产业转移中,苏州在沿江地带大力吸引“生根型”、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重化企业。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跨国公司进中国决不是来给我们送技术的,他们根本不希望有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在东道国出现。相反,从其逐利本性而言,总是想方设法削弱东道国企业的技术实力,以便它们通过技术垄断实现对市场的垄断。我们所赞赏的跨国公司投入中国的先进技术,始终严格的控制在其所投资企业中,严防扩散,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也一直主要掌握在外方人员手里,一旦外方撤走,这些“技术”也会随之而去。 综上所述,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跨国公司将其生产线投入到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工业技术水平。然而对工业技术水平起决定作用的产品和工艺设计技术却没有实现很好的转移,中国企业更没有机会据此而形成自己的技术知识体系。 对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的再认识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并不能从根本上直接推动中国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几个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部分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中取消原企业的研发机构,因为他们是技术提供方,不需要原企业进行研发,把合资企业改造成单纯的生产基地,置中方于技术方面的附属地位。而在企业内部对中方人员封锁技术,阻止中方人员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削弱了我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很好的消化吸收才能真正掌握引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二次创新。这本是我们的初衷。这也是外商直接投资相对许可证形式引进技术的一个重要弊端。从中我们不难理解日本与韩国为何坚持 以许可证方式引进技术。 ——绝大多数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是在服务于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占领中国市场的需求,基本上从事的是一些适应性的工程化配套技术服务,很少从事创新研究,研发的高端,即基础性研究与核心技术研发工作仍放在母国。 ——实力薄弱。如微软中国研究院是微软公司的全球六大研究中心,但是只有一百多名技术人员,而微软公司有数万名研究人员。同样,朗讯科技贝尔实验室基础科学研究院(中国)也只有一百多名技术人员,而朗讯公司有30000名研究人员。这与跨国公司研发经费投入结构也是一致的,如美国,资料显示1992年美国跨国公司的研发费用87%投在本土研发机构,仅13%花在海外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这种现象至今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建立研究机构是跨国公司整个策略的一部分,即争夺中国最优秀的人才。如果跨国公司能够在中国获得最优秀的人才,会进一步增强其竞争实力,那么它们在中国将不会遇到有竞争力的企业,中国的市场也就是它们的了。对中国而言,实际上成为“人才不出国门的流失”。把中方技术人员在其研发机构开发出的成果按照其全球战略转移出去,也是中国技术资源的一种流失。 近年来,这种形式的中国高素质人才流失非常严重。自从IBM、HP、Microsoft等国际IT行业的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中关村的IT人才流失一半以上,绝大部分都去了这些跨国公司。人力资源已成为现代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决定因素。这对于刚刚起步、实力很弱的中国高技术产业是“雪上加霜”,人才流失成为制约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这场新形式人才争夺战中,许多在华跨国公司已非常超前地把目光投向了我国著名大学的在校生和研发人员。 即便如此,主流观点认为无论如何跨国公司只要投入先进技术或者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就会有技术溢出效应的产生,因此就能推进我国企业技术进步。不可否认确有溢出效应,但对此不能估计过高。无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均有技术溢出效应不大的研究结论。 结论与思考 理论研究与经验均表明,跨国公司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向我国转移技术,单纯从引进技术的角度来讲对我们不是最佳选择。能否真正引进先进技术?能否真正掌握引进的先进技术?对我们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及提高的推进作用及大小都是很值得深思的。“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在入世后如何变通?也是当前我们亟待思考的问题。 现在大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主要是想在这个蓬勃成长的市场上抢占更多的份额,日本企业甚至把中国市场作为它们走出困境的逃亡“福地”。对我们而言,如果最稀缺资源“市场”丧失了,而技术又没得到多少,那是违背我们“开放”的初衷的。另外,不能最终摆脱技术上的依附“地位”,依靠自己的实力把失去的市场夺回来,技术又有何用?“先进技术”是发展经济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自发的接受技术溢出其效果更为有限。通过直接投资而引进技术对本国的研发有压抑的一方面,这也是每当我们在某方面研发取得一些突破,外方就积极主动的要转让同类技术,目的在于让我们放弃自己的研发全部用它们的技术,从而削弱我们的技术创新能力,对此,我们要高度警觉。中国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最终要靠自己的努力,要在国际技术转移中使我们的研发队伍实力不断增强。怎样把“不出国门的人才外流”变成接受技术溢出的手段,是摆在我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在当前发达国家政府及跨国公司严格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的情况下,完全靠个人自发的行为,很可能结果是真正的“人才外流”。反观运用引进技术提高本国技术创新水平最为成功的国家,如日本、韩国,都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对此我们要高度警觉。 我国应采取积极主动的形式,始终把技术转移中的技术能力转移作为我们的战略定位;对于国外的技术封锁,要思考与制定“反封锁”策略,采取有效手段打破“封锁”;应自觉主动与形式灵活地接受与扩大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应该把引进先进技术与培育提高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形成自己的技术体系;中国的技术问题最终要靠自己解决,这一点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为此,适度的产业与市场保护是必须的,主动权与控制权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应该也必须采用“官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围绕提高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来设计安排我们的国际技术转移对策。参考资料:

问题一:案例分析的论文怎么写具体点 最好有范文 或者 框架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问题二:毕业论文中的案例分析部分需要写多少字 这个看是论证什么了 从 校酷团 39xk的论文看,好像文字多少不确定 问题三:案例分析在论文中怎么用 您好, 相关范文: 外商直接投资对山东省技术进步影响作用的实证分析 内容提要: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往往来自国外技术转移和知识扩散,FDI已成为国际技术扩散的重要渠道,大多数研究验证了FDI技术外溢假设。本文用全要素生产率作为衡量山东省技术进步的指标,运用总量生产函数结合对资本存量的现有研究,测算出山东省的TFP。本文实证分析发现FDI对山东省技术进步的作用并不明显,其原因在于山东省对外资吸收能力较差,引资质量不高。要充分发挥FDI的技术外溢效应须提高外资吸收能力,重视引资质量。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资本存量 全要素生产率 一 引 言 关于FDI对东道国的技术外溢效应的实证研究较多,大致从几个方面展开:一是验证FDI对东道国存在技术外溢效应的研究。Caves(1974)选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两个国家在1966年制造业的行业横截面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得出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制造业中存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效应。Kokko(1994)通过对墨西哥1970年的行业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只有跨国公司采用的技术相对简单和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间的技术差距较小时,技术外溢效应才会比较明显。廖杰(2003)以1984―1999年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和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的技术进步率有一定关系,但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对我国整体技术进步的贡献不大。姚洋(1998)、何洁、许罗丹(1999)等的实证结果也支持外商企业对我国企业的技术外溢假设。二是把FDI作为投入变量纳入生产函数,认为FDI的流入对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能产生内生技术外溢和技术进步,从而成为内生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Blomstromt和Kokko(1998)强调了FDI技术外溢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沈坤荣(1999)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外商直接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增加1单位可以带来0、37单位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结论。袁诚和陆挺(2006)从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FDI管理知识溢出效应的存在性进行了实证研究。三是从东道国吸收能力及其构成要素的角度研究外商投资外溢效应,如人力资本(Borensztein et al.,1998; Xu,2000)、东道国企业自身研发水平(Griffith et al.,2000;Kinoshita,2000;Keller,2001)、贸易开放度(Holmes and )、东道国金融市场效率(Alfaro et al.,2000)等。 FDI作为物化型技术外溢(embodied spillover)的主要形式之一,成为国际技术扩散的重要渠道。因此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以山东省实际利用FDI数据为样本并考虑其稳定性,借鉴对国内资本存量的已有研究,估算了山东省的资本存量并测算出山东省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检验FDI对山东省的技术进步的作用。 二 理论模型 尽管目前学术界关于全要素生产率内涵的界定还有分歧。 但通过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来分析各种因素(投入要素增长、技术进步和能力实现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早已为学者使用。如舒元(1993)、王小鲁(2000)利用生产函数法估算了我国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郭庆旺、贾俊雪(2006)对全要素生产率的估算方法进行了比较。本文拟采用索洛残差法计算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在规模收益不变和希克斯中性技术假设下,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就等于技术进步率。 为具体测算各要素的产出份额,现假定总量生产函数为两要素(劳动和资本)的C―D生产函数: (......>> 问题四:如何撰写案例分析文章 如何撰写案例分析文章 案例分析文章主要是针对特定而典型的事件、问题或工作,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其进行剖析、反思、归纳、总结,进而提炼出经验、教训、对策、建议等而撰写的理论性文本。下面就从几个方面对其撰写方法作些介绍。 一、主要特点 案例分析文章以实际发生的事件为对象,注重对事件发展过程中理论与实际互动关系的分析,注重对事件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对最终结果不同影响的研究。它不是用实例来说明理论、图解理论,而是从实际中分析、概括、抽象出理性的认识,并进而举一反三,将其用于对现实问题的观察、思考和分析。 基层党政干部都很熟悉工作总结与探讨型的文章,平时写得较多。如将其与案例分析型文章作一比较,就更容易把握后者的特点:前者是针对某部门一段时期的工作,是个综合的对象,后者是针对某个事件或问题,是单个的对象;前者主要是总结经验,或者说对正面的积极的东西进行总 结,而后者是正反两个方面都可进行分析,可以总结经验也可以分析教训;前者所写的对象一定是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或至少是本部门所从事的工作,而后者既可是自己经历过的事件,也可以是别人经历过的事件,甚至是历史事件。 二、基本结构 案例分析文章的基本结构包括标题、案例、思考与分析三大部分。 1.标题 案例分析文章的标题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直接表明中心观点的结论型标题,如《校庆必须虚实结合,以实为主―――我校78周年校庆工作的思考》,直接点明了文章所要表述的观点:学校校庆工作必须虚实结合,实为主。二是表明论述思考对象的对象型标题,如《关于“孙志刚事件”的思考》等.表明了作者要论述的是不久前在广州发生的孙志刚事件。三是点出文章要论述思考的问题型标题,如《校内文流转缓慢原因初探》,提出了要思考的问题:校内公文流转缓慢的原因。 还有些标题属于混合标题,如《从基建部门负责人被查处看加强工程审计的重要性》,既表明了思考的对象也表明了要论述的观点;《从校务公开看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路》.既表明了思考的对象也表明了思考的问题。 2.案例 案例是思考的源头、分析的基础.一个好的案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典型性。只有典型的案例才能揭示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律。何为典型?就是这样的事件并非只在某一个特定环境中才能发生,而是在基本相同的环境下都有可能发生。 二是真实性。实践出真知。我们分折的案例必须是来自实践的真实的事。又有真实的案例才能让分析者获得仿真的实践锻炼,获取经验、提高理论运用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是目的性。案例并不是实践活动的全面并现,不是材料的任意堆积,不需要将案例所涉及事情的方方面面都记下来,而是以要思考的问题为主践,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去“枝叶”留“主干”的I作而精lc组织的。 四是完整性。有的案例本身就是一个故事,情节不完整,信息不全面,往往会影响案例本身的可读性.乃至丧失案例分析的价值。 3.思考与分析 案例思考是案例分析的开始.案例思考的深度和角度直接决定于案例分析写作者的思维 敏锐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也决定了案例分析文章写作的质量。案例分析主要包括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在这一部分,作者主要是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案例材料进行剖析、归纳、总结、提炼,提出对策、建议、措施、方法等,它充分展现作者的逻辑分析能力、思维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行政决策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几种主要的案例分析文章的写作 1.总结型。又可分为成功经验总结型和失败教训总结型。此类案例分析的特征在于针对一个完整具体的案例材料,结合有关理论眷重分析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如《创办校区经验总结》一文就指出了......>> 问题五:论文中插入一个案例应该怎样定标题 基于。。。的案例分析,然后下面就是简介一下案例,重点分析案例,把握论文的主旨 问题六:硕士毕业论文实例分析部分怎么写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 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 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 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 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 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问题七:论文的格式,论文案例怎么写呢? 论文写作,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一篇完整的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引言,正文,结语),致谢,参考文献。规定的格式,字体,段落,页眉页脚,开始写之前,都得清楚的,你的论文算是写好了五分之一。 然后,选题,你的题目时间宽裕,那就好好考虑,选一个你思考最成熟的,可以比较多的阅读相关的参考文献,从里面获得思路,确定一个模板性质的东西,照着来,写出自己的东西。如果时间紧急,那就随便找一个参考文献,然后用和这个参考文献相关的文献,拼出一篇,再改改。 正文,语言必须是学术的语言。一定先列好提纲,这就是框定每一部分些什么,保证内容不乱,将内容放进去,写好了就。 参考文献去中国知网搜索,校园网免费下载。 不懂可追问 合适请采纳 给你一份,更详细回答见附件,手机可能看不到,得电脑上网看 供参考 问题八:学士论文案例分析怎么写,谁能提供格式的范文? 200分 1、引言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省电大本科汉语言文学类毕业论文的格式,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 毕业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论文主体部分字数6000-8000。 毕业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文献阅读量不少于10篇。并将其列入参考文献表,并在正文中引用内容处注明参考文献编号(按出现先后顺序编)。 2、编写要求 页面要求:毕业论文须用A4(210×297)标准、70克以上白纸,一律采用单面打印;毕业论文页边距按以下标准设置:上边距为30mm,下边距为25mm,左边距和右边距为25mm;装订线为10mm,页眉16mm,页脚15mm。 页眉:页眉从摘要页开始到论文最后一页,均需设置。页眉内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类本科毕业论文,居中,打印字号为5号宋体,页眉之下有一条下划线。 页脚:从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或绪论)开始,用 *** 数字连续编页,页码编写方法为:第×页共×页,居中,打印字号为小五号宋体。 前置部分从中文题名页起单独编页。 字体与间距:毕业论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字间距设置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0磅。 3、编写格式 毕业论文章、节的编号:按 *** 数字分级编号。 毕业论文的构成(按毕业论文中先后顺序排列): 前置部分: 封面 题名页 中文摘要,关键词 英文摘要,关键词(申请学位者必须有) 目次页(必要时) 主体部分: 引言(或绪论) 正文 结论 致谢(必要时) 参考文献 附录(必要时) 4、前置部分 封面:封面格式按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封面统一格式要求。封面内容各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题名: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毕业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名所用每一词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题名一般不宜超过30字。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写词、首字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题名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论文中的特定内容。 题名页置于封面后,集资列示如下内容: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小二号黑体,居中) 论文题名(二号黑体,居中) 学生姓名(××××××××三号黑体) 学 号(××××××××三号黑体) 指导教师(××××××××三号黑体) 专 业(××××××××三号黑体) 年 级(××××××××三号黑体) (××××××××三号黑体)分校(学院)(××××××××三号黑体)工作站 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以第三人称陈述。它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供文摘等二次文献采用。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要是结果和结论。摘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公式等,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术语和非法定的计量单位。 摘要页置于题名页后。 中文摘要一般为300汉字左右,用5号宋体,摘要应包括关键词。 英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英文译文,英文摘要页置于中文摘要页之后。申请学位者必须有,不申请学位者可不......>> 问题九:研究生论文是案例分析好写 还是实证分析 案例分析是感性的,它是通过实际事例,分析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再解决问题、得到推广到其他案例上后的一般解决方法。通过特殊事例寻求共同性,来下结论。它的特点是与实际相结合,可操作性大。但逻辑上不够严谨,理论支持不足。 实证研究是理性的,它是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得到结论。它的特点是逻辑严谨。但很可能脱离实际,可操作性比着案例分析来的小。 一般来说需要两种方法相结合来分析问题,这样能够通过理论框架得到理论支持,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案例分析就是通过对一个含有问题在内的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或通过对某一教学情境的描述或录像回放,引导教师对这个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校本研究方法。 案例分析是专业技术学习和业务培训中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管理原理与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是促进学习和提高教学的有效方法。 实证研究 英文对照 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实证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 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根据以上原则,实证性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 实证性研究的产生: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产生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伽利略的自然科学研究。法国哲学家孔多塞(1743-1794)、圣西门(1760-1825)、孔德(1798-1857)倡导将自然科学实证的精神贯彻于社会现象研究之中,他们主张从经验入手,采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会现象的研究达到精细化和准确化的水平。孔德1830到1842年《实证哲学教程》六卷本的出版,揭开了实证主义运动的序幕,在西方哲学史上形成实证主义思潮。 实证研究方法包括观察法、谈话法、测验法、个案法、实验法 (1)观察法:研究者直接观察他人的行为,并把观察结果按时间顺序系统地记录下来,这种研究方法就叫观察法。 (自然观察与实验室观察;参与观察与非参与观察) (2)谈话法:是研究者通过与对象面对面的交谈,在口头信息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对象心理状态的方法。 (分为有组织与无组织谈话两种。须注意:一是目标明确。二是讲究方式。三是注意利用“居家优势”。四是尽量做到言简意赅。) (3)测验法:是指通过各种标准化的心理测量量表对被试者进行测验,以评定和了解被试者心理特点的方法。 (问卷测试,操作测验和投射测验) (4)个案法:对某一个体、群体或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了解、收集全面的资料,从而研究其心理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这种方法称为个案法(个案研究)。 (5)实验法:研究者在严密控制的环境条件下有目的地给被试者一定的 *** 以引发其某种心理反应,并加以研究的方法称为实验法。(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两种) 个人觉得研究生论文还是实证分析为好,更具说服力。 问题十:写案例分析论文时研究方法怎么写 论文提纲 前言、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 ・・・ ・・・ 三。 3 参考文献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再由科研管理部门综合评议的意见。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报名提纲、学者、 选题意义 1:总述、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 2 提纲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即从科学技术本身为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理论适用、及人员分工等、型号,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德尔菲法、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专业、研究方法、价格等)。 开 题 报 告 学 生、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 (5)尚需增添的主要设备和仪器(用途,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避免遗漏。开题报告的内容大致如下、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三、 2、意义和技术可行性上做出判断。这是一种新的应用文体。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姓名、仪器、 3、课题负责人。报名提纲包括、起止年限、 3,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 1 总述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 1、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是否已进行试验性研究)、开题报告封面、 3。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 (4)准备工作的情况和目前已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 开题报告是由选题者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这样做、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2)研究对象,应包含两个部分。同行评议,因而篇幅不必过大; (7)预期研究结果、如何研究、研究内容、可行性分析和时间安排等四个方面 ;评分,因而篇幅不必过大; (3)大致的进度安排; (6)经费概算、规格、如何研究,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国内外研究概况和有关文献资料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导师二。 开题报告的格式(通用)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结论 四、论文的理论依据。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1)课题的目的。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系别,既便于开题报告按目填写、承担单位、 2。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各项有关指标;开题报告内容、 2、 理论意义 2、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一、提纲,把握要点、 一,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亦可采用: 一、设备等),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必要的数据等等; (8)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 1、研究方法、 1、年级。 开题报告包括综述、科技人员进行陈述、预期的结果六、名称:课题名称,着重是从选题的依据,向有关专家;),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理论适用,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 ・・・ ・・・ 二、 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五、数量:论文题目、研究方法,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关键技术、 论文综述 1、意义,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

e-国际贸易与企业实施问题的分析 姚钟华 张涛 文献来自:经济问题 2004年 第08期 跨国经营企业国际市场进入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 宋亚辉 郭继鸣 李胜歌 文献来自:河北工业大学学报 2004年 第06期 跨国公司无国籍化的发展趋势及其政策含义 邱巍 巫宁耕 文献来自:经济科学 2001年 第02期. 东亚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 吴先明 文献来自:世界经济文汇 2002年 第04期 浅析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国际竞争力 蔡筱霞 文献来自:林业财务与会计 2004年 第08期 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 武勇 谭力文 文献来自:经济问题探索 2004年 第08期 有关跨国公司与国际技术转移的理论分析 王学鸿 文献来自: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年 第03期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兼谈邓宁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发展中国家跨国并购中的适用性 李金环 文献来自: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4年 第09期 现代西方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 林丹明 文献来自:南开管理评论 1997年 第02期 风险感知与国际市场进入战略决策的互动研究——兼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防范 许晖 文献来自:经济问题探索 2004年 第10期 创国际名牌做跨国企业 肖莹 文献来自:中国纺织报 2006年 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与我国企业的策略 王方 全伟 文献来自:国际经贸探索 2002年 第01期 国际贸易中企业国际营销战略阶段研究及中国企业国际营销战略的演变 徐頔 林媛 杨翠平 文献来自:财经界(下半月) 2007年 第02期 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国际贸易方式的创新 汪素芹 文献来自:国际贸易问题 2002年 第11期 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实施国际税收筹划策略分析 杨惠芳 文献来自:国际贸易问题 2003年 第08期 巧用国际资本 加快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张菁 文献来自:冶金财会 1996年 第04期 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战略浅谈 张凌 2002 (页数: 3) 中文期刊 经济前沿 中国跨国企业的形成与发展特征 史彧 2002 (页数: 3) 中文期刊 黑龙江对外经贸 跨国企业并购与中国企业的对策 何茂青 2001 (页数: 2) 中文期刊 中国信息导报 国际灰市场对跨国经营企业的经济影响分析 周宏 1996 (页数: 7) 中文期刊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跨国并购的盈利可能性:对称与非对称两种情况的分析 胡峰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01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对策研究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最新的国贸论文题目,供大家选择:1、论技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推动2、反倾销战中的政府作用分析3、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及化解途径4、两岸经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5、美国对中国反倾销的决定因素及其影响效应6、美国贸易政策问题7、美国贸易保护的机制和途径8、美国经济问题9、美国利益集团机制10、中国的贸易政策目标研究11、人民币汇率波动性对中国进出口的影响12、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中国商品出口价格的传递效应13、汇率变动与中国工业品出口竞争力研究14、中韩贸易(或投资)关系分析15、新时期中日经贸关系分析(可具体到某一行业)

毕业论文程序技术转让

计算机编程专业的同学们,大家毕业时,应该要书写一份专业论文。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浅谈宏程序编程论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摘 要:随着现代制造技术的发展和数控机床的日益普及,数控加工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学习和使用数控编程。目前在我国的数控行业中,对于简单的二维加工编程,大多数人习惯使用手工编程(这里所指的手工编程实际是指普通程序编程),而对于曲面类的零件加工一般都是使用自动编程(此处所指的自动编程主要是指CAD/CAM软件自动编程)来实现的,而使用宏程序编程的人少之又少,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那么宏程序是什么呢?宏程序到底有什么作用呢?本文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关键词:普通程序编程 宏程序编程 CAD/CAM软件编程

1 数控编程的种类和概念

数控编程一般分为两类:即手工编程和CAD/CAM自动编程,采用哪种编程方法应根据具体的零件加工形状的难易程度而定。

手工编程

手工编程就是从分析零件图样、确定加工工艺过程、数值计算、编写零件加工程序单、程序输入数控系统到程序校验都由人工完成。手工编程又可分为普通程序编程和宏程序编程。所谓普通程序编程,其实是相对于宏程序编程而言的,它是大多数人经常使用的手工编程方法,这种编程方法是使用ISO代码或其它标准代码指令编程,每个代码的功能是固定的,由系统生产厂家开发,使用者只需也只能按照规定编程,所有的参数坐标都是事先定好的。但有时候这些固定格式的指令不能满足用户灵活的需求,如图1所示的孔系,如果加工时孔的数量、分布直径等随时依据情况变化时,使用固定坐标的程序显然不够灵活。因此,数控系统提供了用户宏程序,使编程更具灵活性。

CAD/CAM自动编程

CAD/CAM自动编程也叫计算机辅助数控编程,它是以待加工零件CAD模型为基础的一种集加工工艺规划及数控编程为一体的自动编程方法。它的编程过程是借助于自动编程软件,在电脑上进行零件加工建模,选择机床和刀具,确定刀具运动方式、切削加工参数,自动生成刀具轨迹和程序代码。最后经过后置处理,按照所使用机床规定的文件格式生成加工程序。通过串行通信的方式,将加工程序传送到数控机床的数控单元。目前主要自动编程软件有UG、Cimatron、MasterCAM、CATIA、CAXA等。

2 宏程序编程和普通程序编程的比较

程序比较

用户宏程序和普通程序存在一定的区别,表1是它们的简要对比。

功能比较

普通程序编程对于较简单的二维加工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优点,但对于某些二维加工却显得臃长,如用数控铣床加工图2所示的平底圆槽,假设现有铣刀为Φ16,由外向里加工,行距为12 mm,只加工一层2 mm深,下面按FANUC0i系统分别用普通程序和宏程序进行编程。

普通程序编程如下:

00001 M03S800

Z5

G01Z-2F40 G02I-52F200

G01X40 G02I-40

G01X28 G02I-28

G01X16 G02I-16

G01X4 G02I-4

G00Z100 M30

宏程序编程如下:

00002 G01X#1F200

M03S800 G02I[-#1]

G54G90G00X52Y0Z100 #1=#1-12

Z5 END 1

G01Z-2F40 G00Z100.

#1=52 M30

WHILE[#1 GT 6] DO 1

由上面可以看出,宏程序编程要比普通程序编程显得简洁、灵活,因为若随着加工圆槽的半径变大、刀具半径变小,普通程序编程的程序会越来越长,修改也很不方便,而宏程序编程的程序不会变长,只要改变几个相应的参数,或把这几个参数也设为变量将更加简便。

另外,对于一些有规律的可以用公式表达的曲线或曲面,普通程序编程是望尘莫及的,而宏程序编程更显出其独特的优势。如图3所示的椭圆槽加工,普通程序编程难以完成,而用宏程序编程则较容易。

假设现有铣刀为Φ8,由外向里加工,行距为6 mm,只加工一层2 mm深,下面按FANUC0i系统用宏程序进行编程。

宏程序编程: WHILE[#1 LE 360]DO 1

O0003 #4=#2*COS[#1]

M03S800 #5=#2*SIN[#1]

G54G90G00X36Y0Z100 G01X#4 Y#5F200

Z10 #1=#1+1

G01Z-2F40 END 1

#2=36 #2=#2-6

#3=26 #3=#3-6

WHILE[#3GE 0]DO 2 END 2

G01X#2F200 G00 Z100

#1=0 M30

3 宏程序编程的特点

宏程序编程的最大特点,就是将有规律的形状或尺寸用最短的程序表示出来,具有极好的易读性和易修改性,编写出的程序非常简洁,逻辑严密,通用性极强,而且机床在执行此类程序时,较执行CAD/CAM软件生成的程序更加快捷,反应更迅速。

宏程序具有灵活性、通用性和智能性等特点,例如对于规则曲面的编程来说,使用CAD/CAM软件编程一般都具有工作量大,程序庞大,加工参数不易修改等缺点,只要任何一样加工参数发生变化,再智能的软件也要根据变化后的加工参数重新计算道刀具轨迹,尽管计算速度非常快,但始终是个比较麻烦的过程。而宏程序则注重把机床功能参数与编程语言结合,而且灵活的参数设置也使机床具有最佳的工作性能,同时也给予操作工人极大的自由调整空间。 从模块化加工的角度看,宏程序最具有模块化的思想和资质条件,编程人员只需要根据零件几何信息和不同的数学模型即可完成相应的模块化加工程序设计,应用时只需要把零件信息、加工参数等输入到相应模块的调用语句中,就能使编程人员从繁琐的、大量重复性的编程工作中解脱出来,有一劳永逸的效果。

另外,由于宏程序基本上包含了所有的加工信息(如所使用刀具的几何尺寸信息等),而且非常简明、直观,通过简单地存储和调用,就可以很方便地重现当时的加工状态,给周期性的生产特别是不定期的间隔式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4 宏程序和CAD/CAM软件生成程序的加工性能比较

任何数控加工只要能够用宏程序完整地表达,即使再复杂,其程序篇幅都比较短,一般很少超过60行,至多不过2KB。

一方面,宏程序天生短小精悍,即使是最廉价的数控系统,其内部程序存储空间也会有10KB左右,完全容纳得下任何复杂的宏程序,因此不像CAD/CAM软件那样需考虑机床与外部电脑的传输速度对实际加工速度的影响问题。

另一方面,为了对复杂的加工运动进行描述,宏程序必然会最大限度地使用数控系统内部的各种指令代码,例如直线插补G01指令和圆弧插补G02/G03指令等。因此机床在执行宏程序时,数控系统的计算机可以直接进行插补运算,且运算速度极快,再加上伺服电机和机床的迅速响应,使得加工效率极高。

而对于CAD/CAM软件生成的程序,情况要复杂得多。

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用铣刀以螺旋方式加工内圆孔,使用宏程序不仅非常简短,而且机床实际运行时,执行进给速度F=2000 mm/min都可以保持非常均匀、快速的螺旋运动;而在Cimatron软件中,即使通过使用外部用户功能生成相似的刀具轨迹,但刀具轨迹是根据给定的误差值用G01逐段逼近实现的,其程序就比宏程序大两个数量级,而且即使把整个程序都存入到机床的控制系统中,当机床运行时的实际速度上不去,进给速度小于600 mm/min时还不明显,如果F设定为1000 mm/min左右,就可以看到机床在明显的“颤抖”。

5 结语

综上所述,宏程序能简化二维编程中普通程序编程的繁琐问题,能解决二维编程中普通程序编程不能解决的有规律的曲线和曲面编程问题。另外,在加工有规律的曲面时,宏程序能克服CAD/CAM软件编程所无法避免的加工问题。所以,宏程序编程具有普通程序编程和CAD/CAM软件编程无法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海舟.数控铣削加工宏程序及其应用实例.

[2] 谢晓红.数控车削编程与加工技术.

[3] 张英伟.数控铣削编程与加工技术.

摘 要:网络发展的早期,人们更多地强调网络的方便性和可用性,而忽略了网络的安全性。当网络仅仅用来传送一般性信息的时候,当网络的覆盖面积仅仅限于一幢大楼、一个校园的时候,安全问题并没有突出地表现出来。但是,当在网络上运行关键性的如银行业务等,当企业的主要业务运行在网络上,当政府部门的活动正日益网络化的时候,计算机网络安全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克服了地理上的限制,把分布在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的分支机构联系起来。它们使用公共的传输信道传递敏感的业务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某个机构的私有网络。组织和部门的私有网络也因业务需要不可避免地与外部公众网直接或间接地联系起来,以上因素使得网络运行环境更加复杂、分布地域更加广泛、用途更加多样化,从而造成网络的可控制性急剧降低,安全性变差。

随着组织和部门对网络依赖性的增强,一个相对较小的网络也突出地表现出一定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当组织的部门的网络就要面对来自外部网络的各种安全威胁,即使是网络自身利益没有明确的安全要求,也可能由于被攻击者利用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网络黑客的攻击、网络病毒的泛滥和各种网络业务的安全要求已经构成了对网络安全的迫切需求。

本文对现有网络安全的威胁以及表现形式做了分析与比较,特别对为加强安全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做了较深入讨论,并描述了本研究领域的未来发展走向。

关键词 网络安全;信息网络;网络技术;安全性

一、绪论

课题背景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信息网络涉及到国家的政府、军事、文教等诸多领域,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许多信息是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商业经济信息、银行资金转账、股票证券、能源资源数据、科研数据等重要的信息。其中有很多是敏感信息,甚至是国家机密,所以难免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人为攻击(例如信息泄漏、信息窃取、数据篡改、数据删添、计算机病毒等)。

通常利用计算机犯罪很难留下犯罪证据,这也大大刺激了计算机高技术犯罪案件的发生。计算机犯罪率的迅速增加,使各国的计算机系统特别是网络系统面临着很大的威胁,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而构成了对网络安全的迫切需求。

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及表现形式

计算机网络具有组成形式多样性、终端分布广泛性、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等特征,这使得网络容易受到来自黑客、恶意软件、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等的攻击。

常见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

(1) 信息泄露

信息被透漏给非授权的实体。它破坏了系统的保密性。能够导致信息泄露的威胁有网络监听、业务流分析、电磁、射频截获、人员的有意或无意、媒体清理、漏洞利用、授权侵弛、物理侵入、病毒、术马、后门、流氓软件、网络钓鱼等。

(2) 完整性破坏

通过漏洞利用、物理侵犯、授权侵犯、病毒、木马、漏洞等方式文现。

(3) 拒绝服务攻击

对信息或资源可以合法地访问,却被非法地拒绝或者推迟与时间密切相关的操作。

(4) 网络滥用

合法用户滥用网络,引入不必要的安全威胁,包括非法外联、非法内联、移动风险、设备滥用、业务滥用。

常见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的表现形式

(1) 自然灾害

计算机信息系统仅仅是一个智能的机器,易受自然灾害及环境(温度、湿度、振动、冲击、污染)的影响。目前,我们不少计算机房并没有防震、防火、防水、避雷、防电磁泄露或干扰等措施,接地系统也疏于周到考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较差。日常工作中因断电而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噪音和电磁辐射,导致网络信噪比下降,误码率增加,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受到威胁。

(2) 网络软件的漏洞和“后门”

网络软件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无缺陷和无漏洞的,然而,这些漏洞和缺陷恰恰是黑客进行攻击的首选目标,曾经出现过的黑客攻入网络内部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大部分就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完善所招致的苦果。另外,软件的“后门”都是软件公司的设计编程人员为了自便而设置的,一般不为外人所知,一旦“后门”洞开,其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3) 黑客的威胁和攻击

这是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最大威胁。黑客攻击手段可分为非破坏性攻击和破坏性攻击两类。非破坏性攻击一般是为了扰乱系统的运行,并不盗窃系统资料,通常采用拒绝服务攻击或信息炸弹;破坏性攻击是以侵入他人电脑系统、盗窃系统保密信息、破坏目标系统的数据为目的。黑客们常用的攻击手段有获取口令、电子邮件攻击、特洛伊木马攻击、钓鱼网站的欺技术和寻找系统漏洞等。

(4) 垃圾邮件和间谍软件

一些人利用电子邮件地址的“公开性”和系统的“可广播性”进行商业、宗教、政治等活动,把自己的电子邮件强行“推入”别人的电子邮箱,强迫他人接受垃圾邮件。与计算机病毒不同,间谍软件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对系统造成破坏,而是窃取系统或是用户信息。

(5) 计算机犯罪

计算机犯罪,通常是利用窃取口令等手段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有害信息,恶意破坏计算机系统,实施贪污、盗窃、和金融犯罪等活动。在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中,大量信息在网上流动,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攻击目标。他们利用不同的攻击手段,获得访问或修改在网中流动的敏感信息,闯入用户或政府部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窥视、窃取、篡改数据。不受时间、地点、条件限制的网络,其“低成本和高收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犯罪的增长。使得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活动日益增多。

(8) 计算机病毒

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曾引起世界性恐慌的“计算机病毒”,其蔓延范围广,增长速度惊人,损失难以估计。它像灰色的幽灵将自己附在其他程序上,在这些程序运行时进入到系统中进行扩散。计算机感染上病毒后,轻则使系统工作效率下降,重则造成系统死机或毁坏,使部分文件或全部数据丢失,甚至造成计算机主板等部件的损坏。

二、网络信息安全防范策略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网络安全的屏障,配置防火墙是实现网络安全最基本、最经济、最有效的安全措施之一。防火墙是指位于计算机和它所连接的网络之间的硬件或软件,也可以位于两个或多个网络之间,比如局域网和互联网之间,网络之间的所有数据流都经过防火墙。通过防火墙可以对网络之间的通讯进行扫描,关闭不安全的端口,阻止外来的DoS攻击,封锁特洛伊木马等,以保证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一般的防火墙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可以限制他人进入内部网络,过滤掉不安全服务和非法用户;二是防止入侵者接近你的防御设施;三是限定用户访问特殊站点;四是为监视Internet安全,提供方便。

数据加密技术

加密就是通过一种方式使信息变得混乱,从而使未被授权的人看不懂它。主要存在两种主要的加密类型:私匙加密和公匙加密。

私匙加密

私匙加密又称对称密匙加密,因为用来加密信息的密匙就是解密信息所使用的密匙。私匙加密为信息提供了进一步的紧密性,它不提供认证,因为使用该密匙的任何人都可以创建加密一条有效的消息。这种加密方法的优点是速度很快,很容易在硬件和软件中实现。

公匙加密

公匙加密比私匙加密出现得晚,私匙加密使用同一个密匙加密和解密,而公匙加密使用两个密匙,一个用于加密信息,另一个用于解密信息。公匙加密系统的缺点是它们通常是计算密集的,因而比私匙加密系统的速度慢得多,不过若将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得到一个更复杂的系统。

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非常访问。访问控制决定了谁能够访问系统,能访问系统的何种资源以及如何使用这些资源。适当的访问控制能够阻止未经允许的用户有意或无意地获取数据。访问控制的手段包括用户识别代码、口令、登录控制、资源授权、授权核查、 日志和审计。它是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络资源的主要手段,也是对付黑客的关键手段。

防御病毒技术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病毒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高级,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极大的威胁。在病毒防范中普遍使用的防病毒软件,从功能上可以分为网络防病毒软件和单机防病毒软件两大类。单机防病毒软件一般安装在单台PC机上,即对本地和本地工作站连接的远程资源采用分析扫描的方式检测、清除病毒。网络防病毒软件则主要注重网络防病毒,一旦病毒入侵网络或者从网络向其他资源传染,网络防病毒软件会立刻检测到并加以删除。病毒的侵入必将对系统资源构成威胁,因此用户要做到“先防后除”。很多病毒是通过传输介质传播的,因此用户一定要注意病毒的介质传播。在日常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应该养成定期查杀病毒的习惯。用户要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随时升级为最新版本。还要及时更新windows操作系统的安装补丁,做到不登录不明网站等等。

安全技术走向

我国信息网络安全研究历经了通信保密、数据保护两个阶段,正在进入网络信息安全研究阶段,现已开发研制出防火墙、安全路由器、安全网关、黑客入侵检测、系统脆弱性扫描软件等。但因信息网络安全领域是一个综合、交错的学科领域,它综合了利用数学、物理、生化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诸多学科的长期积累和最新发展成果,提出系统的、完整的和协同的解决信息网络安全的方案,目前应从安全体系结构、安全协议、现代密码理论、信息分析和监控以及信息安全系统五个方面开展研究,各部分相互协同形成有机整体。

由于计算机运算速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密码算法面临着新的密码体制,如量子密码、DNA密码、混沌理论等密码新技术正处于探索之中。因此网络安全技术在21世纪将成为信息网络发展的关键技术

三、结 论

总的来说,网络安全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安全管理问题。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安全因素,制定合理的目标、技术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法规等。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安全的网络系统,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也必然随着网络应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 葛秀慧.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 张琳,黄仙姣.浅谈网络安全技术[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6, (11).

国际贸易的发展及趋势 发布时间: 2003-7-21 作者:安和芬 研究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是我国制定和完善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 一、国际贸易的现状与前瞻 进入90年代后,由于世界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西方国家受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而先后陷入衰退,再加上美元汇率的变化、国际债务、战争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连年下降,而且波动较大,国际贸易增长率从1989年的7%下降到1990年的5%,1991年又下降到3%,1992年上升到4.5%,1993年又降至2.5%,1994年回升到5%,1995年可望增长到7%左右,1996年后,增长速度还要加快。但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 总的看,整个90年代国际贸易将处于一个新的增长期,其发展速度可达5%左右,不仅超过世界经济增长速度还将明显高于80年代(4%)的发展水平。国际商品市场对机电产品、运输设备、计算机、有色金属、石油、石化产品等的需求大幅度增长,价格上扬,其中制成品贸易将进一步扩大。初级产品贸易亦有明显好转,其绝对贸易额将不断增长,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却呈下降的趋势,下降幅度将小于80年代同类产品的水平,这种态势在今后几年内还将继续发展。90年代,国际贸易的基本走势是初期缓慢增长,中后期增速加快,其推动力主要来自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但是与产业结构变动直接关联的技术大周期正处在上升阶段,还没有重大突破,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以及发展中国家沉重的债务负担等因素的制约,国际贸易出现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二、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一)世界经济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 世界经济已摆脱连续4年的增长缓慢和不景气状态,并开始步入新一轮的经济上升周期,世界经济增长率在1991年下降到—0.4%的基础上,1992年提高到0.8%,1993年为1.7%,1994年上升到3.1%,预计1995年可达3.5%,90年代下半期大体可保持3%的增长率,略高于80年代2.9%的水平。 西方国家经济普遍复苏和发展,是世界经济好转的重要原因。美国经济在90年代下半期的增长率可能维持在3%左右。西欧经济增长率也从1993年0.4%的负增长,提高到1994年的2.6%,1995年可达2.9%,尔后几年,经济形势将进一步好转,并步入常规增长,年平均增长率将高于80年代。美国、西欧经济情况的进一步好转,有助于抑制日元升值的势头,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日本的出口,为日本摆脱经济衰退提供一个转机,使经济出现一些复苏的迹象。90年代下半期,日本经济增长率大体维持在3—3.5%,尽管高过美国和西欧,但仍低于80年代的水平。 国际贸易的发展及趋势 发布时间: 2003-7-21 作者:安和芬 研究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是我国制定和完善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 一、国际贸易的现状与前瞻 进入90年代后,由于世界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西方国家受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而先后陷入衰退,再加上美元汇率的变化、国际债务、战争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连年下降,而且波动较大,国际贸易增长率从1989年的7%下降到1990年的5%,1991年又下降到3%,1992年上升到4.5%,1993年又降至2.5%,1994年回升到5%,1995年可望增长到7%左右,1996年后,增长速度还要加快。但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 总的看,整个90年代国际贸易将处于一个新的增长期,其发展速度可达5%左右,不仅超过世界经济增长速度还将明显高于80年代(4%)的发展水平。国际商品市场对机电产品、运输设备、计算机、有色金属、石油、石化产品等的需求大幅度增长,价格上扬,其中制成品贸易将进一步扩大。初级产品贸易亦有明显好转,其绝对贸易额将不断增长,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却呈下降的趋势,下降幅度将小于80年代同类产品的水平,这种态势在今后几年内还将继续发展。90年代,国际贸易的基本走势是初期缓慢增长,中后期增速加快,其推动力主要来自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但是与产业结构变动直接关联的技术大周期正处在上升阶段,还没有重大突破,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以及发展中国家沉重的债务负担等因素的制约,国际贸易出现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二、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一)世界经济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 世界经济已摆脱连续4年的增长缓慢和不景气状态,并开始步入新一轮的经济上升周期,世界经济增长率在1991年下降到—0.4%的基础上,1992年提高到0.8%,1993年为1.7%,1994年上升到3.1%,预计1995年可达3.5%,90年代下半期大体可保持3%的增长率,略高于80年代2.9%的水平。 西方国家经济普遍复苏和发展,是世界经济好转的重要原因。美国经济在90年代下半期的增长率可能维持在3%左右。西欧经济增长率也从1993年0.4%的负增长,提高到1994年的2.6%,1995年可达2.9%,尔后几年,经济形势将进一步好转,并步入常规增长,年平均增长率将高于80年代。美国、西欧经济情况的进一步好转,有助于抑制日元升值的势头,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日本的出口,为日本摆脱经济衰退提供一个转机,使经济出现一些复苏的迹象。90年代下半期,日本经济增长率大体维持在3—3.5%,尽管高过美国和西欧,但仍低于80年代的水平。 在东盟经济部长第26届年会上,一致同意把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时间,从原定15年缩短为10年,决定在2003年1月1日,把东盟内部工业品、农产品的关税降到0.5%。目前,亚太地区的“成长三角”,作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补充模式进展比较顺利。 为了推动亚太经济合作的发展,1995年2月16日,亚太经合组织举行高级官员“特别”会议,讨论地区贸易和投资的远景,并为今年11月在大阪召开部长级会议和第三届领导人会议准备议事日程,同时起草在2020年以前实现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行动计划”。参加会议的官员一致认为议事日程应由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及经济和技术合作两部分组成。会议同意成立一个私营企业协调组。 (四)科学技术进步的加速 90年代是以微电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领域为中心的高新技术、继续加速发展、而且日趋走向实用化、产业化的时代,随着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国际化分工的深化,产品质量性能的不断提高,产品种类、规格的不断变化,产品的生产同期将大为缩短。由于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必将促使各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使国际间的相互依赖和渗透进一步加深,从而推动国际商品范围和贸易量的不断扩大。使商品生产的内容、形式以及组织等方面都将发生变革。国际贸易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地和新技术联在一起,使国际商品生产和贸易的原材料密度和粗放程度大为减少,而技术、知识密集度却大大提高。由于社会消费需求向多样化发展,通过商品交换,促进行业内部贸易的发展。 (五)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 进入90年代后,跨国公司发展尤为迅速,并正在不断改变着世界商品生产和流通的格局。目前,全球跨国公司约有1.2万家,控制着世界出口贸易总额的2/3,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已占国际贸易的40%。随着生产国际化的新发展,跨国公司将在更大程度上控制着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技术转让等经济活动。制成品贸易,特别是高技术贸易和资本货物贸易在跨国公司内占的比重也将越来越大,在发达国家的制成品贸易中,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使同一行业内部的双向性国际商品流动发展很快,并成为贸易效益的主要来源,据1992年有关部门的调查,发达国家的产业内贸易约占国际贸易的60%,新加坡、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的产业内贸易约占国际贸易的45%。 随着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发展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更为困难。为了绕过东道国的贸易壁垒,为了有利于降低研究、试制、生产成本,扩大市场,实现优势互补,从80年代起,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已开始走向无国界化,但是直到近几年,大企业间缔结国际战略联盟的工作才得到迅速发展。跨国公司联盟可以利用自身和他国的不同优势,通过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贸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一)国际服务贸易蓬勃兴起 进入80年代后,服务贸易正以高于商品贸易的速度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从1982年的4050亿美元增加到1987年的9600亿美元,1992年又增加到10200亿美元,10年间增长1.5倍,同期,世界商品贸易额只增长1倍。1993年,世界商品贸易额比上年减少2%,而国际服务贸易额却增长3%。在国际服务贸易构成中,运输和旅游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相对下降,通讯、保险、广告、技术、租赁、管理等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在不断提高,尤其是高技术产品中的附加值的不断增加,其商品也越来越趋向于服务密集型。 发达国家的经济越来越“服务化”,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约占3/4的份额。美国是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在电信、数据处理、银行、保险等新兴服务项目中具有明显优势。世界许多国家出于自身的经济安全考虑,对服务贸易实行保护主义政策,普遍构筑了贸易壁垒,对美国服务贸易的扩大构成强大的威胁,因此,几年前,美国就向关贸总协定提出要求解决服务贸易的问题。乌拉圭回合经过多年的谈判,终于达成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定,规定缔约方所承担的一般义务与纪律,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国民待遇、发展中国家的逐步参与、市场准入、解决争议等条款。服务贸易多边框架的制定,是关贸总协定在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将使缔约方对服务市场的保护与多边谈判,加强人员交往与信息流通,特别是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咨询、广告等服务行业的贸易逐步自由化,有利于加速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环保产品风靡全球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大大增强了世界人民的环保意识,对人类健康无害的绿色食品、绿色冰箱、绿色空调、绿色电脑、绿色汽车等绿色产品的需求量明显上升,从而推动了电器、能源、建筑、石化等工业部门的变革,防治污染、节能、信息服务等将形成一个新兴的庞大产业。北美、西欧的环保技术已占据国际市场的60%,据西方7个工业国的调查,抵制非环保产品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79%,这表明绿色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已占主导地位,而且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为了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1993年12月15日,在乌拉圭回合的贸易谈判委员会议上,通过一项“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议,决定起草一份贸易与环境的工作方案,并制定有关贸易与环境措施之间增强相互作用的规则,监督用于环境目的的贸易措施,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环保措施。随着国际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在国际援助和国际投资中,环保工程倍受重视。当前,许多国家不仅陆续推出严格的环保法规,而且在进出口贸易中,无论是工业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国家”,大都制定“环保产品优先”的原则,美国克林顿总统明确提出:对环保产品要制定出口优惠政策;欧洲联盟已制定“绿色输入”政策;东盟国家决定对环保产品征收低关税;这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国际贸易方式正处在变革中 (一)无纸贸易逐步盛行 无纸贸易(简称EDI),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代替传统的纸面单据进行贸易活动,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通讯网络,在商业伙伴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传输和处理,以实现买卖双方交易的目的。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利用EDI,可以大量减少甚至消除在传统贸易过程中的各种纸面文件和单据,避免数据的重复输入,简化工作程序,这不仅能加快信息的反馈速度,可及时得到大量的商业信息,减少差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便于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还可提供更有利于企业的贸易机会和条件。 无纸贸易始于60年代,但到80年代才逐步扩展到国际贸易领域。从1992年开始,美国的进出口贸易报关都采用EDI;日本结合EDI的应用开发了“战略信息系统(SIS)”;韩国也建立了EDI服务系统——韩国贸易网(KT—NET);我国政府已成立“中国促进EDI应用协调委员会”,负责推动EDI的应用工作;联合国也提出了应用EDI的贸易服务促进项目——ET200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正在制定有关EDI应用的国际法,为EDI在全球范围内普及使用创造条件。 (二)管理贸易发展迅速 管理贸易具体讲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国内外政策需要出发,对外贸活动进行的行政管理和干预。对国际经济组织来讲就是对国际经济的协调管理。 进入90年代后,由于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工业国家争夺市场份额的斗争越来越尖锐,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有关国家出于经济利益的相关性,都认识到加强国际经济协调十分必要。发展中国家通过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发展,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汽车、家电、服装、电子等商品,已开始与发达国家争夺国际市场份额,发达国家为了保护传统产业的发展,采取了不少的管理贸易措施;随着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各区域经济集团为了保护区内市场,在逐步拆除妨碍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的同时,对外实行排斥,使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集团之间的非公平垄断竞争和矛盾加剧,非成员国也感到自己的贸易空间在不断缩小,为了扩大出口,保护市场,需要加强对贸易的单边管理和与集团之间的贸易协调管理;随着生产国际化的新发展,跨国公司既需要采取自由贸易,消除对外经济扩张的一切限制,同时也需要借助国家干预外贸来提高竞争力,以保护某些产业免遭外国垄断组织的侵害,因此,90年代管理贸易将得到迅速发展。 五、发展对外贸易的几点思考 90年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总趋势,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是机遇和挑战并存。 其机遇主要是:1.有利于扩大出口。国际贸易的持续增长,标志着国际市场需求的稳步扩大,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提供一个比较有利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扩大出口。2.有利于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在国际贸易中,制成品特别是资本货物(电器、非电气的机械及运输设备)和高新技术、信息、智能等“软件贸易”占的比重将不断上升,这有利于我国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加快发展制成品的出口。 其挑战主要表现在:1.增加了我国出口贸易的障碍,而且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将面临着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2.增加了我国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难度,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在不久的将来,可能成为我国的竞争对手。 为使机遇变成现实,充分利用国际环境中的有利因素,我国应采取下列措施: 1.实行全球性的信息战略。建立健全全球性的行销网络。在世界各地寻求市场机遇,推动外贸活动的开展。 2.根据国际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特别要对无污染、附加值高、轻型化、多功能等市场发展潜力大的产品加以扶植,并作为经济发展的策略工业对待。 3.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我国企业应跳出传统行业的单一产品生产框架,踊跃涉足其他新的领域,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参加跨行业的竞争。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为了绕过对方的贸易壁垒,可以输出劳务,承包工程,以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开展跨国、跨地区经营,采取在东道国(地区)投资建厂、合资办厂、收买股份、兼并等手段,就地生产,就地销售。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跨国战略联盟。 4.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度,加强法制,改善投资环境。 ★●以上由jrliu78整理 转载须注明●★

软件技术与硬件技术相比较,其发展的空间更为广阔、应用的领域更为广泛,因此计算机软件技术得到了关注和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软件技术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前,高职软件技术专业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介绍了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Moodle平台的功能,探讨了基于Moodle平台进行混合式教学的教学过程。

关键词:Moodle平台;混合式教学模式

1概述

目前,高职学院主流的教学主体为教师的教学模式早已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这要求我们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的探索。混合式教学模式是教育信息化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教学模式。其意义在于将学生在网络上的自主学习和传统课堂上的教学相融合,是多种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教学媒体的整合。因此,基于Moodle平台的高职软件技术专业混合式教育模式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Moodle平台简介

Moodle是一个开源课程管理系统(CMS),是一个免费开放源代码的软件,以社会建构主义为其主要的理论基础。Moodle是ModularObject-OrientedDynamicLearningEnvironment的缩写,即模块化面向对象的动态学习环境。在基于Moodle平台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彼此相互协作,共同建构知识。Moodle平台有主要三个方面的功能:课程管理、学习管理和系统管理,其中课程管理包括课程教学组织、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学习活动组织、学生评价组织等管理;学习管理包括:记录学习情况、下载学习资源、开展协作活动、测验与作用等;系统管理包括系统模块管理、课程管理、模块管理、用户管理和系统参数设置。Moodle平台有系统管理员、教师和学生三种用户角色。其中,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搭建Moodle平台的软硬件环境,可分为课程管理员和网站管理员。课程管理员负责课程的创建和管理,网站管理员负责对Moodle平台进行配置和维护。教师角色中的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是按照权限不同来分的。主讲教师可以组织教学活动,建设教学资源,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可以为学生分组,添加或注销学生,可以授权辅导教师,可以设置课程“密钥”。辅导教师不能参与课程设计,只能组织学生的管理成绩、课外讨论、查看日志等,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监督学生的学习活动。在指定教师时,如果不特定教师编辑权限,该教师就默认为辅导教师。学生角色可以在线学习网络课程资源,参加在线测试,在线进行讨论,并将自己的学习历程以及学习心得写在自己的博客上。学生可以建立一个在线档案,包括照片和个人描述。

3基于Moodle平台的高职软件技术专业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过程设计

混合式教学是指融合不同的教学模式和不同的应用方式来进行教学的一种策略,它结合了课堂教学和网络教学的优势。下面以《Java程序设计》这门课程为例来介绍如何基于Moodle平台进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过程设计。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资源设计

教学资源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基本保障,主要指与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材料,包括课程的教案、课程的课件、实训指导、教学大纲、复习题、拓展资料等。随着慕课的兴起,在《Java程序设计》课程的教学资源设计中,教师可将课程的教学内容制作成慕课放在Moodle平台上供学生课余时间观看。既方便了课堂上未听懂的学生进一步学习,也为基础好的学生提供了预习的资源,增强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课程内容设计

《Java程序设计》课程的操作性强,采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式能督促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提高动手能力,从而激发学习的兴趣。下面以《Java程序设计》中《类和对象实现》一节为例,说明教学内容的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①类与对象概念与特征、属性和方法;②类与对象的关系;③定义类的语法;④创建类的对象,使用对象的步骤。

能力目标

①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思想分析类和对象特征;②会创建和使用类和对象。a教学任务“人”是社会主体,日常生活中要想描述一个人主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体重、家庭地址等信息。任务要求在计算机中使用Java语言对“人类”进行描述,并用Java代码实现,最后打印出人的信息。b实训任务第一,编写一个电脑类,属性包括品牌、型号,方法为显示电脑信息,并测试类;第二,编写一个手机类,属性包括手机品牌、手机型号,方法为显示手机信息,并测试类。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堂教学活动设计

课堂教学活动设计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关键。Moodle为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学生可以针对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或者提出问题,也可以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设置测试来及时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还可以创建一些趣味性话题,鼓励学生参与并给予加分奖励,同时还要在Moodle平台中跟踪学生的发言,并及时给出反馈。下面以《Java程序设计》中《类和对象实现》一节为例,说明教学活动的设计。课前:将教学课件上传至Moodle平台,供学生预习。课中:①(10分钟)利用Moodle平台中的“测验”功能,针对上创建一套试题来考查学生对上节课知识的掌握情况。②(30分钟)利用课件和案例演示讲解本次课知识点。③(35分钟)布置并指导学生完成实训任务。④(15分钟)总结并布置作业。课后:创建讨论话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4总结

基于Moodle平台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可根据每个学校的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明,胡春春.基于Moodle平台的“合作—探究”式网络教学平台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1(3).

[2]熊小梅.基于Moodle平台的网络课程设计及应用[J].教育与职业,2014(02).

[3]唐春玲,蔡茜,张曼.基于Moodle平台的远程教育的实践与研究[J].网友世界,2014(5).

[4]赵俞凌,鲁超.基于Edmodo平台的高职写作课程混合式教学设计[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

【摘要】近年来,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在此过程中,智能手机与个人电脑得到了发展,并且逐渐融入到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当中,被广泛地应用。其中,在智能操作系统当中,安卓操作系统占据重要地位,并且其开放性相对明显,这样一来,智能手机与个人电脑应用的优势就更大。由此可见,在安卓操作系统的基础上开发软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安卓操作系统的开发平台进行了全面分析,并重点阐述了在安卓操作系统基础上的应用软件开发。

【关键词】安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分析

众所周知,信息技术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电子产品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充分地展现出来,并且使得人们生活方式有所改变,一定程度上为人们日常生产与生活带来了便利。正是因为安卓操作系统自身独特的开放性特征,使其同电子设备实现了有效地沟通,并且始终能够满足用户不同需求。现阶段,安卓手机已经被广泛使用,并且已经普及,在此背景下,使人们开始重视其便携性问题,希望能够时刻进行操作,所以,在安卓操作系统的基础上,应该积极开发出相应的应用软件,这是当前安卓操作系统工作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安卓操作系统开发平台

在安卓操作系统平台中,其主要的构成部分就是应用软件、中间件以及用户界面和操作系统,给予平台各层分离有力的支撑与保障,使得各层中间都能够保证分工的明确性[1]。通常情况下,安卓操作系统中的应用程序框架可以有效地提供API,同时还能够合理地设计出其自身特有的功能模块,这样一来,还可以实现为其他应用程序提供有价值的使用依据。在安卓操作系统当中,其最核心的应用程序就是联系人、网络浏览器、日历、SMS应用程序以及电子邮件等等。在编写并设计应用程序的过程中,开发工作人员需要对Java语言进行充分地利用,这样才能够确保系统程序和开发程序所包含的资源实现共享。在此基础上,安卓操作系统还能够向组件提供相应的C/C++库集合,然而,开发工作人员不能够对其进行直接调用,一定要根据上层的应用程序框来实现C/C++库的应用[2]。通常情况下,安卓操作系统库的构成内容是媒体库、FreeType、界面管理和SQLite等多种系统。

2基于安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技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始终对个人电脑与智能手机在社会经济当中的发展情况产生影响。现阶段,我国智能手机市场始终处于爆炸式增长的趋势,而截至到2013年,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也迅速上升,将近2/3的国民都已经拥有智能手机[3]。然而,国民拥有智能手机的技术水平也处于上升的阶段,其中,智能手机终端CPU处理能力以及存储和用户交互等方面的能力都出现了明显的提高,以上内容也同样是智能手机关键性的指标,所以,一定程度上对于安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硬件基础。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能够保证使用者手中安卓智能操作系统同社会各行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子设备实现有效连接,进而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更具特色与专业化的服务。若安卓智能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能够得到广泛地应用,必然会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带来便利与实用价值,进而更方便人们的工作与生活。

3安卓操作系统概述

安卓发展史

安卓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美国加州,公司成立于2003年,并在2005年被谷歌所收购。谷歌公司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创建标准化与开放化的安卓系统移动客户端平台[4]。同其他智能手机的操作系统相比,安卓操作系统的开放性更加明显,并且能够在其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开放状态,同时还能够同其他电子设备实现数据链接,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实现高级操作。安卓系统是智能手机当中的一种智能操作系统,所以,其更新的速度相对较快,当前最新版本已经是(M)操作系统

安卓开发平台结构与特征

(1)应用程序层。

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中的安卓系统,其自身就能够为智能手机的运行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而且,其基本的应用软件都是操作系统本身所配置的,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系统应用[5]。然而,在智能手机实际运行的过程当中,这些应用软件同其他的应用软件共同享受同等资源的支配权利。

(2)应用程序框架。

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当中的安卓操作系统,本身明显的特征就是能够支持使用者的软件运行,但是,需要基于应用程序框架。而且在安卓智能操作系统当中,各应用软件都能够设计出特有功能模块,只要保证功能的设置与应用程序框架的具体需求相吻合,就能够获取安卓系统有力的支持,最终同其他的功能模块实现信息的交互。

(3)内核设置。

安卓系统是基于发展起来的,所以,该系统的核心就已经集成了Linux的绝大多数特点[6]。而且,其中主要部分就涉及到安卓系统安全认证及网络协议栈等等内容。但是,也正是这种智能集成,使得安卓系统得到了全面发展,也确保该系统实现了层叠式体制结构的构建,积极地提高了安卓系统实际运行的效率。

安卓应用系统基本组件

(1)应用表示层。

在应用软件实际运行的过程中,该组件能够有效地保证应用软件系统同用户的交流,并且在运行时,表示代码需要以特定形式表现,这样能够合理地缓解了系统内部设置的压力。

(2)无可示界面。

该组件同应用表示层的地位同等,都是单独安卓组件,但是最主要的差异就在于,该徐建使用者根本不能够在系统后台运行,而且不能够看到实际的运行状态[7]。同时,由于无可示界面自身的设计特征,无需同用户信息交互,但是却始终为其提供服务,因此,也可以将其当作无形用户界面。

(3)接收广播通知组件。

该组件同事件监听器相似,属于事件推送机制,而在其内部,将安卓应用当中的其他组件作为事件来源信息来进行推送,这就是该组件具体的服务内容。

(4)安卓开发环境搭建。

安卓智能操作系统是开放型的操作平台,所以,在安卓操作系统基础上所开发设计的应用软件,仅对系统原有安卓系统加装系统开发软件即可,这样就能够实现安卓系统应用软件开发。

4Java多线程编程

要想实现Java多线程,就需要积极地运用Thread类子类,使用覆盖方法,即run()[8]。把所要执行代码添加至上述方法当中。但是,这种实现方法存在自身不足,如果该类已经继承另一类,那么就无法对该类继续继承。其次,可以建立Java程序接口,利用该接口用户命令信息能够通过运行命令的方式重新编写命令,并且在重写以后沿数据接口能够直接送至电子设备命令执行阶段,进而有效地提升电子设备命令执行的效率。

5基于安卓操作系统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的开发

实用性分析

由于PPT演示实际应用简单,并且图文并茂,所以,在报告或者是会议当中被广泛使用,是一种信息展示的有效形式。然而,传统PPT的展示需要会议的主持人员或者是演说者使用鼠标对PPT的文件播放进行控制。这种方法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为了确保PPT资料的展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所以,演讲者与会议的主持者始终在电脑旁边,这样就会影响到演讲者个人发挥。在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激光笔代替原有鼠标,对演讲者来说是一种解放。然而,在PPT书写与绘画要求方面并未得到满足,因此,导致控制方式与演示需求间存在一定的供需矛盾,所以,必须要设计出能够脱离鼠标的一种演讲方式。正因为安卓智能手机系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并且,其处理器的效率较高,所以,大尺寸高分辨率的屏幕都能够在手机中显示并书写。

系统设计

这种PPT播放软件通常被使用在个人电脑中,其架构与系统相吻合,可以被划分为两部分:①客户端;②服务器端。客户端就是在用户电脑中所运行的PPT程序,然而,服务器端则是网络架构服务器的一种链接形式[9]。在此范围内,客户端可以利用网络通信以及其服务器来实现通信。由于这种应用软件相对成熟,所以,其架构与操作系统都十分完善,可以同其他电子信息系统实现链接,并且实际的开发环境十分优秀。设计应用软件的时候,可以将其分成服务器的子系统与终端的子系统。在PPT应用软件当中,服务器端子系统的应用是一种有效地改进,并且被集中于软件系服务器端,可以在服务器端加装自己设计的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服务器端。这种方法能够保证PPT系统当中的服务器端同移动终端子系统实现命令信息交互,并且实现移动终端子系统更好地控制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服务器的子系统,其主要的任务就是实现终端PPT文件发送的接收与解析,并且接受终端的控制命令等等。而移动终端的子系统,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发出系统运行命令,同时需要对服务器子系统反馈PPT页面信息予以接受。另外,还应该不断强化移动终端的子系统,使其画板功能更丰富,确保其在手机遥控该软件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下达命令,确保使用者能够以多种方式操控PPT展示。

软件测试与运行结果的展示

完成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的编程设计工作后,必须要对其实际的运行状态予以检测,进而确保该软软件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同时,还需对其设计效果予以客观地评价。文章对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及PPT的展示能力进行了实际检测,并且真实地验证了该软件的功能与效果。在实际的测试过程中,以不同移动数据终端同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的服务器子系统实现链接,并且在测试的过程中确保软件自身链接的安全,在移动数据终端处输入相对复杂的信息内容,并且,该软件仍然可以在电脑的页面中快速反应出智能手机具体的指令信息内容。由此可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看,手机遥控PPT播放软件的设计是成功的,同时也证明了在安卓系统基础上开发应用软件的可行性,实际所开发的应用软件是具有现实应用意义的。

6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智能手机发展和更新的背景下,很多人开始意识到随身通信工具的重要作用,所以对于智能手机更加重视。因为智能手机内置处理器处理能力极强,并且应用程序相对丰富与多样,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当中被广泛应用。当前,安卓操作系统是智能手机重要的操作平台,并给在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所以对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由此可见,在安卓操作系统基础上开发应用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潇亮.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J].电子制作,2014(19):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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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子榕.浅谈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J].通讯世界,2015(14):220.

[4]李帅.浅论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应用程序开发[J].电子制作,2015(2):87.

[5]乔頔.Android系统应用软件3D界面的设计和开发[D].中国人民大学,2012.

[6]朱婷婷.基于Android平台的PKM软件的研究与设计[D].浙江师范大学,2012.

[7]尚忠阳.一种基于安卓手机的定位服务应用软件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邮电大学,2014.

[8]伍贤珍.基于Android平台的智能电话应用软件模块设计与开发[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

论文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法律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3、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张优先购买部分股权,导致第三人因份额减少而放弃购买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要求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受让全部拟转让股权,其拒绝受让全部股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利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7、涉及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名义出资人赔偿因股权被转让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七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则被称为“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因现实中的房地产公司大都是有限公司,故我们在此仅以有限公司为例展开讨论。

5、论商业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6、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9、产品召回制度法律问题研究10、论有限合伙11、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12、论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1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及立法问题思考 14、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研究 15、WTO下我国税收立法的思考

浅析股权转让限制制度

现代公司法遵循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不受限制的股权转让导致公司股东成员发生变化,公司的人合性不能得到保障。以下是我搜集整理的浅析股权转让限制制度论文,欢迎阅读借鉴。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公司这种商业组织形式因其具备分散风险和募集资本的双重属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股权转让是公司运作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活动。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主要通过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在实践中,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时常发生争议。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既要遵循合同法的契约自由要义,又要结合公司法精神综合判断,才能让相关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关键词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1993 年制定的《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两大类,从而确立了现代公司制度。在市场环境瞬息万变的商业时代,股权转让是公司运作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活动,它可以为企业更换血液、重新配置资源、促进产权流动。股权转让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实中,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层出不穷,法律关系相当复杂。股权转让直接指向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门槛较高,管理复杂,信息披露标准高。与股份公司相比,有限公司设立难度小,管理方便灵活,股东人数有限,信息披露标准低,更受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青睐。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市场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探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从有限公司的视角进行分析更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性质

股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个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自治有权对其合法股权予以处分。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权的行为能否发生实际的法律效果需要结合股权转让合同的性质及效力来判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包含了三个层次:股权转让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要式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转让人有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合同目的在于实现股权的转移。股权转让合同要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要式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两个民事主体一致的意思表示。受让人和转让人双方都参与转让股权的行为。对于股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履行一定形式,公司法和相关立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的规定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笔者认为,采用书面形式最为稳妥。这样可以固定证据,维护交易安全,顺利实现股权转让,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

股权转让合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股权转让合同建立起了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受让方负有支付对价的义务,转让方负有担保被转让股权无瑕疵和协助办理转让手续的义务。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原本属于转让方的股权是否最终转移给被转让人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为准。但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无论股权是否过渡到受让方,股权转让合同都可以很好地保护双方的可期待利益。

二、限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分析

股权转让以自由为原则。现代公司法遵循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不受限制的股权转让导致公司股东成员发生变化,公司的人合性不能得到保障。在公司法律制度比较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除了保障股权自由转让外,都对股权转让设置了限制条件。

(一)限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理论基础

1.维护人合性

从公司信用基础的角度,有限公司是带有很强人合性的公司。维护人合性是有限公司转让限制的根本原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一,保持原有的权力结构。股权外部转让可以破坏既定的权力结构。股权内部转让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但是直接导致内部持股比例的变化,同时导致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动。其二,阻止不可信赖的人加入公司。公司的人合性要求公司股东成员之间维持一种信赖利益关系,彼此信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广泛参与公司的治理。公司利益的实现对股东的诚信意识提出了很强的要求。股东的人品、行为习惯都与公司利益紧密相连。维护人合性需要对股权转让提出限制。

2.保护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就股东而言,股东购买了股份,他有权要求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得以延续。有限公司股东的信赖利益保护包括两个方面:未经有限公司股东同意,不得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未经股东同意,不得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会改变公司的权力结构,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可能使股东好像是面对一个新的公司,会侵害到股东的期待利益。

3.平衡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剩余股东的利益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限制也是以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通过适当限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来平衡转让股权股东和剩余股东的利益,可以解决可能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出现的显示公平问题。股权转让是股东的应有权利。股东投资公司,取得股权,不得抽逃出资。然而当公司经营出现特殊情况或股东预期目标不能实现时,公司的人合性受到动摇,此时应当允许有退出意愿的股东退出公司。有限公司股权外部转让遭到否决时,剩余股东负有强制购买义务。有限公司剩余股东只有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才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既对股权转让合理限制,维护股东权益,又杜绝不合理妨碍股权转让的情况,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我国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制度

我国公司法设专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

1.外部转让限制

我国公司法股权外部转让的限制主要通过知情权、同意权、优先购买权、授权公司章程限制来实现。我国公司法对外部转让限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第71 条第2款、第3款中。根据以上条款,我国公司法对股权外部转让限制主要是通过知情权、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以及授权公司章程限制来实现的。就同意权而言,它是一种表决权,其中自然也包含否决权[1]。我国《公司法》规定其行使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意见,对于通知的内容没有规定。若没有通知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否会产生影响,不得而知。在当前立法条件下,异议股东有购买义务,但并不是强制性的。若异议股东不履行购买义务,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又如何。而且法律也未规定异议股东履行购买义务的期限。笔者认为,应该明确规定异议股东负有强制购买义务,同时明确强制购买义务的履行期限。

2.内部转让控制

对于内部转让,我国公司法采取相对自由转让原则。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内部转让时,没有新成员加入,公司的人合性不受影响。对于内部转让可能导致的股东权力结构变化的问题,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来限制。公司法第71条3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里的另有规定是指公司法未规定而公司章程规定了的事项,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严于或松于公司法的事项。但公司立法没有对公司章程限制的条件、范围和程度进行限制,是其不足之处。根据公司法上的契约自由精神,公司章程宜规定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实质性事项,同时应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分析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一般规则

股权转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可以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来判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对于合同的效力规定了无效、有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多个层次。尽管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合同具有特殊性,但是考虑合同法的一般原则是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适格

一般来说,合同的主体必须有缔约能力。合同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十八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除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依法成立,都具备订约能力。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合同主体必须是股东,同时其股东资格在签约时仍然延续。

2.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示其追求的某种民事后果是其内心真正希望出现的后果。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的生效要件而非成立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意思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是由于外力作用造成的,如真意保留、虚伪表示,这种情况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或可撤销合同。意思不自由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行为与效果意思虽然一致,但是受到他人不正当干涉,如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只涉及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不损害国家利益应认定为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如果涉及国有资产,一般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3.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多数合同采取的是成立生效主义原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也应该采取生效主义原则。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从签订时生效。对于特殊性质股权的转让,法律有特别要求的,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股权转让合同才能生效。

(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效力认定的几种特殊情形

1.股东瑕疵出资时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出资瑕疵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未足额出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等。瑕疵出资股东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其焦点是出资瑕疵的主体是否具有股东资格。有学者认为出资人只有在履行完出资义务以后才能称其为股东。倘若出资瑕疵,则股权转让合同就因主体不合格而归于无效[2]。笔者认为,股东出资有瑕疵并不当然导致其转让股权合同无效。一般而言,股东资格的认定以工商登记文件记载为准。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对外具有宣示意义。第三人往往通过查询股东名册或公司章程来确认转让人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对于瑕疵出资的情形,我国的公司法律已经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认定此类合同的效力时应根据第三人是否明知转让人存在瑕疵出资来判断。若在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告知了受让人其出资不足额或出资有其他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明知或应知,仍然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则该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受让人和转让人对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在转让合同签订时,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况,则该转让协议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如果受让人放弃这种撤销权,则该股权转让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2.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人数不满足法定人数时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股权转让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归于一人或股东人数超过50人。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当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人数超过50人,违背了法律规定,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由于公司法突破了公司的社团性特征,取消了公司法不允许一人设立公司的规定,所以即使股权转让导致股权归于一人,股权转让合同当然有效。对于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人数超过50人的情况,由于股权转让通常只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不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若不违背强行法的规定,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4]。但毕竟股东人数超过50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允许其存在,并采取灵活变通的手段使其合法化,如通过转换责任形式的方式,将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或者将股权进行重新分配让多余股东退出公司。

3.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时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在实践当中存在不同意见。笔者认为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需要,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时股权转让协议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所有不同意的股东均不愿意购买,按照法律规定则都视为同意转让,那转让方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就自然生效。如果其他过半数股东反对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或者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合同不能生效[5]。在未得到其他过半数股东追认、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之前,该合同不生效。受让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转让方坚持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其他股东在享有优先购买权时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从其他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时开始计算[6]。

4.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公司法第32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很难认定。股权变动的效力和协议的效力应当分开来看,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理论范畴。股权登记类似于物权变动的性质。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之前,不发生股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存在合同履行纠纷,违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程序来救济。

5.公司章程条款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影响

基于公司自治精神,有限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规定。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规定的极大自由。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权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程序,不必拘束于公司法第71条前三款的规定。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从其规定”的理解存在很大的争议。结合立法本意,笔者认为这个条款是对前三款规定的程序的“另有规定”,不涉及处分股权的实体性权力。所以章程中关于实体权利的规定不会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限制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章程规定股东不得退出公司,彻底阻断了股东转让股权的通道,明显违背公司法律精神,不能成为判断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段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同意权”制度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3(3).

[2]肖海军.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J].政法论坛,2013(2).

[3]朱晓娟,姚篮.论中国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一般结构[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4]刘俊海.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J].法学家,2007(6).

[5]赵旭东.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J].当代法学,2013(5).

[6]刘俊海.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2).

法律分析:(一)股权转让风险一:公司负债风险。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二)股权转让风险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瑕疵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瑕疵股权转让法律效力:(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2)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是为瑕疵股权的。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的问题

导语: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一、违反法定程序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违反公司法规定程序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在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未让其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即与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有的受让人在合同订立后即进入公司行使股权。对此,股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系如何,目前争议较大。存在无效说、可撤销说、附生效条件说、效力待定说等不同观点。

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类型,除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生效条件外,一般情况下自双方协商一致即成立并生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同意”条款和优先购买权条款属于限制性规定,不属于绝对的强制性规定,故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应作具体分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股权转让合同当然生效。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或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股权转让合同不能都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权实际转让相对分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通过不予办理股权登记阻遏合同的履行。实践中存在公司登记不健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实际控制公司而自行办理登记手续等情形。受让人已经实际进入公司并行使股权的,应该慎重对待,可视为公司及其他股东知道并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及其他股东以未经股东同意和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而请求法院撤销或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股权转让未经公司登记,也存在有的股东确实不知道受让人实际行使股东权的特殊情形。股权转让须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行使优先购买权系法律规定,不存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不知道的善意情况。当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转让股权,损害了公司的人合性和信赖关系,也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因此,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未让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二)违反主管部门批准程序订立的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批准程序,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种情形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子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虽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第1款第2项中作出没有履行批准程序擅自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转让行为无效的规定,但法院不应依此认定合同无效,而应当理解为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欠缺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合同未生效。至于违反内部决策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国有股权的情形,虽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规定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无效。但由于这些“内部决策程序”和“权限”规定具有内部性,从保护交易安全以及转让信赖利益角度考虑,不宜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而应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处理。

(三)违反主管部门批准程序的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均规定这些企业的股权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于未经批准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则没有明确。实践中不无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认定股权转让无效。例如最高法院在(1999)经终第469号案判决中就体现这一观点,其判词中这样表述:“广银公司与裕正公司之间存在转让股份法律关系。但股权转让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本案所涉股份转让法律关系应认定无效”。该观点的主要依据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4款,该款规定未经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即认为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当事人没有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故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该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对该规定作出解释,该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合同,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办理的,法院应认定为未生效。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虽然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第二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更符合鼓励交易的价值取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属行政法规,而《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其立法层次高于前者,二者冲突时应适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所作的司法解释对法院的裁判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因此,司法实践对未批准的这类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般情况下,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司实践中当事人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附加形式条件,以合同履行某种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加盖公章等;第二种是批准条件,如经过股东会批准或国有股权转让中经主管部门批准等;第三种是以某一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转让人交付公司帐薄和文件资料或公章、转让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有些当事人在条件尚未成就合同尚未发生效力时就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合同,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或实际行使了股权,转让人交付了公司资料等,转让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引发合同的效力争议。

笔者认为,对当事人订立的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问题,应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合同的效力。合同所附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当实际履行情况发生时,则应维护公司交易安全和秩序,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并运用适当的法律解释和合同解释方法认定合同效力。

对于合同附加的形式要件条件。我们认为,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形式之前,开始实际履行的,应根据履行意思表示优于缔约意思表示原则,认定为当事人以实际行为修改合同生效条件,如无证据证明“实际行为”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有效,当事人不得事后反悔。我国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在签字获盖章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合同经由实际履行行为修改获废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对于合同附加的以股东会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我们认为,由于该条件本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要求,法定条件能由当事人约定设立或排除,不能将其作为合同所附生效条件,不能简单以当事人实际履行作为变更该条件的理由,认定合同生效。但如果合同当事人故意制造人为障碍使合同生效条件没有成就的,当事人只能追究责任方的缔约过失责任。

以合同某一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如该条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认定有效。以合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实际上是当事人赋予履行该义务一方当事人决定合同生效的权利。但如该条件对当事人实现合同目的影响不大,如前面所述账本、公章的移交等,而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的,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视为条件已成就,认定合同生效。由当事人依照合同追究违约方责任。

三、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

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一般情况下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为授权性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符合新《公司法》保护股权自由转让和公司人合信赖关系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立法目的,与法律规定并不相悖,因此,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

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对股权转让另行作出规定,实际上赋予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的权利。但新《公司法》未就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与法定限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情形下如何协调和处理,当事人违反公司章程限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的范围很广,但限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限制不得过于严格,不能造成股权转让极度困难或根本不可能,更不得禁止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虽未直接规定禁止股权转让,但通过其它条件和程序的设置,使股权转让不能实现,这属于变相禁止股权转让自由,应认定无效。公司章程可以作出严于新《公司法》限制条件的规定,但不能宽于或低于新《公司法》设定的条件,新《公司法》设定的限制性规定是一种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公司章程限制严于新《公司法》规定,依公司章程的转让也即满足了新《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允许公司章程制订较新《公司法》严格的股权转让限制条件,可以更符合公司实际,更有效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低于法定限制的公司章程规定不利于公司人合性的维持,也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保障,特别是弱势股东利益的保护。因此,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条件,不得低于新《公司法》法定条件,低于法定条件限制的公司章程规定条款不能确认为有效。此外,公司章程的限制必须公示才能对抗第三人。

股权转让既要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又要符合公司章程限制性规定,方发生效力。违反公司章程限制,相对于公司而言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得以股权转让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对抗,可拒绝股权登记要求并拒绝受让人行使股权。但对于转让协议双方,不能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为由主张协议无效,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有效,受让人可根据合同的责任条款追究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四、瑕疵股权的转让问题

瑕疵股权主要是公司设立时股东未出资、出资不实以及公司设立后股东抽逃资金等形成的出资瑕疵股权。出资瑕疵股权转让涉及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瑕疵股权责任承担认定等问题,股权受让方往往以欺诈或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转让协议、拒绝支付股权转让款或请求调整股权转让价款。此外,诉讼中也存在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起诉股权转让双方,要求双方补足出资、消除股权瑕疵的纠纷。

笔者认为,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实等情形不影响股权的设立和享有,瑕疵股权仍具有可转让性,瑕疵股权转让并不当然无效。公司具有外观性和公示性等商事特征,股权以通过公司登记等外观形式表现出来,具有公示和公信效力,瑕疵出资的股东享有股权,同时考虑到公司既有法律关系的稳定以及股权连续转让情况下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瑕疵股权的转让不应被法律所完全禁止并一律作无效处理。

瑕疵股权转让不是必然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也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当然具有法律效力。瑕疵股权转让,一般分为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和受让人不知道股权瑕疵两种情形。对于第一种情形,受让人知道股权存在瑕疵仍接受转让,对转让合同双方而言,受让人不能以股权瑕疵为由请求撤销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与转让人共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出资瑕疵责任。对于第二种情形,受让人可以转让人有欺诈行为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前,受让人仍应与转让人共同承担出资瑕疵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后,瑕疵股权转让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消灭。瑕疵股权应当得到补正,不实出资应当补足。在股权已经转让的情况下,应当由转让人抑或受让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转让人与受让人对未支付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法理依据,股权转让仅发生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对于公司而言,转让是否存在善意、转让的协议内容或履行等情况的掌握和了解,对于公司而言成本过大且不必要,如果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存在转让恶意,逃废出资责任,公司无力查晓和制止。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责任,可以将查知股权的真实状况责任局限于转让合同双方,符合权利义务均衡原则和合同相对性原则,受让人在承担责任后可根据合同继续追究转让方责任,对于受让人并无不公平之处。

五、名义出资股权的转让问题

公司实践中名义出资情形很多。公司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出资设立公司或者认购公司股权,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公司文件上以他人名义记载股东资格,由此所产生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名义出资人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实际出资人不同意转让而产生纠纷,即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名义出资人不同意转让而产生纠纷,即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纠纷。解决这些纠纷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并确认谁享有股权。

(一)股东资格的认定

名义出资人或者实际出资人,谁具有股东资格,谁就有权转让股权。长期以来,学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实质说”认为,出资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对价,实际出资人具有与公司建立股东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出资人应确认为公司股东;“形式说”认为,名义出资人已经公司章程记载和公司登记,符合法律规范意义的形式特征,名义出资人应确认为公司股东。上述两种观点实际上反映了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价值冲突。“实质说”片面强调了实质正义价值,主张“谁投资谁收益”,实际出资人当然应为公司股东;“形式说”则片面强调了程序正义价值,主张“谁登记谁收益”,名义出资人当然应为公司股东。我们认为,“实质说”仅强调股东资格的出资仅考虑到维护投资安全而忽视了交易安全的维护,“形式说”则仅强调维护交易安全而忽视投资安全。对于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着眼于适度平衡投资安全与交易安全的'社会需要,寻求务实和灵活的解决方式,公正合理地处理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问题。

一是要考虑名义出资目的。对于出于规避法律的目的出资,可根据违法性质和情节,原则上对实际出资人在纠纷中主张确认股东资格和行使股权的主张不予支持,也可基于维持交易事实关系的考虑,责令限期改正,重新安排出资关系。对于其它合法目的的名义出资,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根据具体情形予以认定。

二是要考虑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如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约定,出资系向名义出资人的借款或垫付款,则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关系,名义出资人以借款或垫付款向公司出资,取得真实股东身份。如无协议约定或协议约定无效,也无其它实际股东行使股权的表征证明,则不应认定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如果协议约定了双方之间股权信托或者委托关系,则应视具体情形而确定股东资格。

(二)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

笔者认为,对于“出资与不出名”的实际出资人或者“出名不出资”名义出资人对外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要注意维护股权登记的公示效力,注意维护交易安全,可以类推适用“动产善意取得”规则,认定其效力。

名义出资人擅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第三人为善意的,原则上应确认有效。由于公司章程、股权名册等股东资格书面证据对外公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记名股东即为出资股东,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记名股东非实际出资人的,构成善意无过失。因此,名义出资人即使被认定为不具股东资格,第三人仍可即时取得名义出资人转让的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应被确认有效。至于不具有股东资格的名义出资人擅自转让股权给实际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具有股东资格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名义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具有股东资格的实际出资人有相反证据证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名义出资人不是实际出资人的,第三人存在恶意,股权转让合同应确认无效。第三人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名义出资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引发的纠纷,法院应追加名义出资人参加诉讼,首先对股权的归属进行确认。如股权归于实际出资人,股权转让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如股权归于名义出资人,则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三人依据实际出资人提供的实际出资证据,信赖其具有股权身份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因实际出资证据(如划款凭证)未经公示,不具有对抗经过公示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的效力,第三人本身存在缔约过错,其与实际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应被确认无效后,第三人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实际出资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六、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了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它股东同意的,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73条规定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其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实践中,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如何认定“同等条件”的问题

关于同等条件,存在绝对同等说和相对同等说两种观点,绝对同等说操作直观、容易,但过于严苛,不利于保护优先购买权,也可能对转让造成困难。相对同等说符合实际,但可操作性差,标准不易把握,也对转让不利。

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股权转让的条件一般包括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和其它约定条件,其中转让价格是最重要的条件。一般股权转让中,应当以转让价格为主要标准或单独标准,同等条件应体现价格相同,其它条件如支付方式、履行期限不能作为独立条件加以比较和认定,支付方式和履行期限在合理限度内的差异应当允许,可视为条件相等。对于影响转让价格的其它条件,如一些优惠条件或利益交换,包括代偿债务、提供贷款保证、股权交换等,则应考虑其它因素的价值,综合评定其它因素价值,最终确定转让的真实价格。如果当事人协商确定同等条件,应无不可。

(二)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的问题

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而转让方和受让方则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要么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要么优先购买全部股权。由此产生纠纷。

笔者认为,部分优先购买权原则上不应得到支持,但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同意其他股东部分行使购买权的,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自应允许,法律不应干预。公司法规定同等条件是一种法定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均为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公司人合性和原有股东既得利益,维护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维护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别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部分转让,但不意味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与股权转让意义不同。优先购买权顺位在先,也只能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并不绝对高于非股东的利益。优先购买权对转让股东的转让行为进行限制,但不能损害转让股东相对自由的转让权利,更不能损害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对于部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仅有一方同意则可能损害另一方利益,因此,应当在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允许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

(三)法院强制执行股权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对于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未作详细规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只有在采取拍卖、变卖和其它方式后方可确定转让价格等同等条件。其他股东此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此时其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有可能损害经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得到股权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法院在执行股权时,应当告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的状况,由欲买受股权的人自行决定是否仍进行竞买或购买。即使买受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而参与竞买或购买强制执行股权,也不能对抗公司法赋予的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时,法院应通知其他股东出席拍卖现场,在拍卖落槌后,其他股东即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便及时确定股权受让人,提高效率和减少成本。其他股东在执行程序中竞买或购买股权,不应视为行使或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一名或者多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时,可根据公司法关于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由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股权转让登记的效力问题

股权转让应以一定的方式公示出来,便于各方当事人及第三人知道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也防止权利被剥夺或限制等不测之害,维护交易安全。当然,仅有股权转让协议不能直接导致股权变动。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应当在转让后由公司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还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公司登记机关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效力,我国公司法采用公司登记的对抗性效力。股权转让是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合意的结果,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议确立了股权转让的权利和义务,即便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也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关系,股东资格也是公司予以确认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并非行政授权行为,股权亦非行政授予。公司登记部门对于股权转让具有消极登记义务,仅对股权转让行为进行形式审查,如审查是否有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经股东会决议同意等,对形式上合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登记,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当事人之间,登记机关既没有权利对申请登记的实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调查,也无权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变更。

关于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效力。目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有限责任股东名册登记属于设权性登记,或称生效性登记,即登记具有创设权利和法律关系的效力。登记的性质决定了相关权利何时产生。只有在公司同意或认可并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另一种观点认为,股东名册属于宣示性登记,或称对抗性登记。股东名册本身并不创设权利,不具有授予股东权利的功能,也不能确定股权的真实性,只具有确认和证明以及公示的效力。其效力主要包括推定力和免责力。凡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公司将其推定为真实股东,股东可凭记载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即便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并非真正的股东,公司可凭股东名册免除责任。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程序限制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内部转让,法律并无强制性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程序即可,而公司章程是可以限定转让时间、对象、股权比例以及是否经得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从程序上的要求来说,法律并未要求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股东之间只要达成了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应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即可实现,是合法有效的。对于外部转让而言,法律上对外部转让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经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法定必备条件。否则,转让股权的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如果受让方与转让人恶意串通,其本身的转让行为就导致转让合同无效,当然,受让人也可能因为受欺诈而主张撤销转让合同,如果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得其他股东同意,不能主张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未经得内部同意程序的股权转让行为,就合同本身而言并不必然发生无效的效果,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该转让合同也是有效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们侧重于分析外部转让程序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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