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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自己写的论文好烂

发布时间:2023-12-08 16:26:39

自己制作杂志的心得怎么写

时尚是循环的,只要衣服款式大方,都还可以,不要选择一些奇形怪状的设计,尽量选择大众款的服装,要人们在正常的生活场所里面,能够穿出来的服装。

20世纪40年代起,西方一些高等院校开始设置出版短期培训班,为出版业培育人才。60年代以后,西方一些高校又开设了出版专业,专门为出版业输送人才。目前,西方已经形成了出版短训班、出版本科教育、出版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出版教育体系。   作为出版教育中高层次的出版研究生教育,在西方各国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历史。本文对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出版研究生教育进行介绍,旨在为我国出版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国外出版研究生教育概况      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等国家,均设有出版研究生专业,既有培养硕士的,也有同时培养硕士和博士的。下面,分别介绍它们各自的基本情况。      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出版教育的国家。1947年,瑞迪克利夫学院(Radcliffe College)创办了暑期出版研讨班,聘请出版业内人士讲授出版业务知识,开创了出版教育的新模式。此后,纽约大学、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丹佛大学等先后都开设了短期出版研讨班。1980年,位于波士顿的爱默森学院(Emerson College)设置了写作与出版研究生专业(MA in Writing and Publishing),成为美国最早设立出版硕士点的高校。[1]1982年,纽约大学设立了出版硕士研究生专业(Ms in Publishing Program)。1985年,同样位于纽约的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也设立了出版硕士研究生专业(MS in Publishing Program)。波士顿和纽约是美国出版社最集中的地方。爱默森学院、纽约大学和佩斯大学充分利用出版社集中的优势,聘请业界人士担任教授,为出版业培养了大量人才。这三所学校代表了美国出版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水准。   这三所学校的出版研究生入学时,都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样,学生入学后对所学课程会有感性和理性的双重认识。这三所学校的共同点是注重实际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但各个学校也有不同。纽约大学和爱默森学院课程设置细致,划分成图书出版、期刊出版和电子出版三个专业方向;佩斯大学强调出版社的商业特点,学生可以从鲁宾商学院选修不超过三门的商务选修课,以拓宽知识面;爱默森学院的出版学偏向文学和写作方面,使学生在文科方面有坚实的学术基础。[2]   上述三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各不相同,学生获得学位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以纽约大学为例。纽约大学的出版硕士课程必须修满42个学分,平均成绩在B以上,才能被授予出版硕士学位。学习年限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全日制要求学习4个学期,非全日制要求学习6~8个学期。学生可以选择图书出版、期刊出版和电子出版三个方向中的任何一个方向。在学期间,学生要学习9门必修的核心课程(27个学分),如图书、期刊和多媒体出版,出版企业经营管理,出版财务分析、管理和会计结算,出版营销,出版业信息技术应用,出版法规,网络出版原理和应用等。同时完成某个专业培养方向的3门专业课程(9个学分),如图书出版方向要选修图书出版的效益原理,图书编辑过程,一般图书出版,专业图书与信息出版中的3门课程;期刊出版方向要选修期刊财务管理、期刊编辑、期刊发行、期刊广告中的3门课程。电子出版方向要选修网络技术,电子文本发展,在线期刊出版和学术与专业出版,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网络出版实务中的3门课程。在完成必修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学生还要从直销与数据库应用、在线出版、传播方式中选修一门课程(3个学分)。最后,学生还要完成一门高级课程(3个学分),即出版前沿专题研究。         2.加拿大   1974年,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Centennial College)设置了图书与杂志出版课程(Book and Magazine Publishing Program),在加拿大具有较大的影响,曾获得过多种奖励。[3]该课程由该院的创意交流中心(The Centre for Creative Communications)负责实施,涉及编辑、设计、宣传、促销等出版的各个方面。课程学习分成两个学期。第一学期开设电脑应用、出版概述、编辑学、图书出版、出版设计、版权契约与著作权等课程;第二学期开设图书发行与广告、图书编辑、杂志编辑、杂志营销、图书营销、出版策划、实习等课程。学生只有所有课程至少得到C才能毕业。   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Simon Fraser University)是加拿大开设出版研究生专业的另一所知名度较高的大学,设有出版硕士专业(Master of Publishing)与编辑和出版证书课程(Editing & Publishing Certificate Programs)。

如何总结期刊论文?发布时间:2018-07-06 11:51:21  总结一篇期刊文章的过程是对一项已完成的研究进行重点概述。期刊文章总结为潜在读者提供了简短的描述性评论,让他们了解文章的重点。写一篇期刊文章总结是大学生和研究助理共同的任务。只要稍加阅读总结,你就可以知道如何有效地阅读这篇文章。那么如何去写论文的总结呢?接下来就让papertime的小编来告诉你。先去读一下摘要,摘要是作者为总结研究文章而写的短文,摘要通常包括你的论点课题,假设等等,一般不超过100-200字摘要简要总结了期刊文章的内容,为您提供了重要的研究重点。如何去撰写摘要可以去看看小编撰写的《如何撰写论文摘要?》然后跳到结论,找出论文的研究结果,以了解更多的信息,并了解论文复杂的轮廓和论点。如果你先阅读论文的结论,就会更容易理解这些信息。在得出结论后,你仍然需要回去阅读这篇文章,但前提是研究仍然适用。如果你在收集研究,如果你在寻找一些不同的观点,你可能就不需要另一个支持你的原因了。确定文章的主要论点或立场。为了避免做重复功,提醒自己主要的想法,确保你第一次就把它读对了。阅读时记笔记,突出或强调主要观点。特别注意文章的开头或第二段。这是你应该把他们的论文的论点放的地方。找出论文的论点,并确定你试图通过研究证明的主要论点或观点。在写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人称代词我,你,我们,你,我,显得不科学专业。尽量保持语气的客观性。你甚至可以去适当去批评你的这篇文章,并且概述它。在文章的开头,可能在导论中,你应该讨论研究的重点,以及进行研究的目标是什么。这就是你总结的开始。用你自己的话来描述你希望通过研究来证明的主要论点。这一部分讨论了研究过程中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换句话说,你需要总结你是如何通过第一手研究或数据收集得出结论的。一篇文章的总结不应该去复制原文,一般来说,总结的目的是总结你的观点,而不是提供你自己的补充和论述,避免直接引用期刊文章中的文字。在撰写期刊文章总结时,要更多地理解这些想法,同时又要关注它们的意义和预期内容。

在时尚杂志领域,我的心得体会就是,看VOGUE杂质,时尚芭莎,可以看有关于时尚的电影,比如穿普拉达的女王,都可以让你学到很多关于时尚的知识。

自己制作杂志的心得

�摹� ■我们是手工艺者,精心打磨传媒产品。 我们将传媒产品看成是手工艺品,精心打磨。我们珍爱我们的传媒手艺,我们珍爱自己的专业声誉。 我们爱自己的作品,我们首先就是自己制作的传媒产品的使用者。就像我对待自己的第一本书《新闻报道写作:理论、方法与技术》一样,杂志印刷出来以后,我仔细地阅读,爱不释手。我从这本杂志刊登的作品中得到了感悟,我用这本杂志后面提供的空白页面记录心得。 ■我们注重细节,注重用户体验。(1)杂志一共104页,我们控制页面数量是为了既保障信息量,又不至于给读者增加太多的阅读负担。(2)杂志前半部分采用铜版纸印刷,是为了保障摄影图片的视觉效果;后面的36页采用双胶纸印刷,是为了让读者可以在上面写写划划,做些记录。(3)目录设计充分考虑了读者的感受,页码紧跟题目后面,节省读者时间,让读者心情更加轻松。 虽然现在时尚杂志更多将页码标于题目前面,但我们更加关注读者时间的节省和阅读的顺畅。读者阅读完题目再将目光后移到题目前面,这是在浪费读者的时间,来回扭头则让读者感到纠结,影响了阅读体验。 ■我们与用户共创杂志内容。 谁说用户创造内容是网络媒体的专利?我们的杂志为用户提供了36页的空间创造自己的内容,这里除了“弗瑞德羊皮卷”图文以外,还有“成功记录表”“本周工作记录”“本周成就”“经理人语录日历大事记”和空白页面,正是这些页面增强了杂志的实用性,使得杂志同时成为了读者的记录本,日夜相守。这样以来,我们的杂志就与其他杂志区别开来,并且增强了黏性。 我们提供内容可以创造价值,我们不提供内容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看重读者在杂志上面留下自己的痕迹,用户手写内容提升了这本杂志的实用性。 ■我们遵守法律运作自己的媒体,杂志的印刷获得政府的批准。我们的杂志只面向内部人员发行。 ■编辑要点:(1)杂志的形象是原创刊物,不是文摘刊物。不要出现“摘自”等字眼,摘录的文章在文后做如下标记:————————文章出处————————(2)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上面不标页码。页码从封二后面的那页开始计数,但页码标注要从第一篇文章所在页开始。(3)杂志要多留白。(4)刊登图片要舍得版面,要有足够数量的出血图片。(5)加强校对。 文字编辑——排版,出PDF——文字校对——排版人员修改,出PDF——再次校对——排版人员修改,出PDF——合格后,总编辑签发——打印,并送印刷厂。(6)我们不追求无错误的出版物,但我们要竭尽全力减少差错,我们永远与差错做斗争。即便已经印刷出来了,一旦发现错误,我们仍要修改电子版,不厌其烦。 ■我们欣赏什么样的文字?(1)文章篇幅不宜过长,要控制在两页以内。我们欣赏有效率的表达,即便是刊登在杂志上,我们也不喜欢长篇大论。我们反感繁琐无味的文章,我们喜爱真诚自然的表述。(2)文章要注意趣味性和轻松感。即便是专业文章也要让读者能够轻松阅读,我们反对假装深沉,鄙视装X。艰涩不代表深度,轻松不代表肤浅。(3)图片要有说明。图片说明用主谓句,不用短语表述。 ■纸媒之中,我们更看好杂志和书籍。 在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数字新兴媒体的冲击下,纸媒的发展和命运值得关注。我们不赞同纸媒消亡论,但也不轻信报纸春天论。对待媒介融合,我们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不看好报纸的整体发展前景,但对杂志和书籍的发展仍然抱有信心。 我们认为,报纸降级发展是其价值所在。所有的媒体都可以降级发展,县域、乡镇、社区、企业都有媒体发挥价值的强大需求,都有媒体发展的巨大空间。但有的媒体眼前还不需要降级发展,而报纸却与它们不同。 报纸由省市级市场降级到县域、社区和企业,这是报纸延缓衰亡的路径。报纸在下一级空间里还有价值,报纸这种传统媒体价值的丧失具有这种延缓效应,报纸媒体价值的丧失不是一步到位的。我做新闻虽然起步于报纸,我对报纸也很有感情,但我仍然不看好报纸的发展。 报纸是黑色的,脏兮兮的,是浪费资源的,是没有保存价值的,是易碎的,是最容易被抛弃的。杂志是彩色的,干净的,是美观的,是有保存价值的,是受疼爱的。 书籍是是白色的,干净的,有深度的,是有理论价值的,有知识性的,有保存价值的,可以珍藏的。 在纸媒之中,我们整体上更看好杂志和书籍,而不是报纸。报纸本身的价值体现在传递新闻上,但是现在网络媒体传递新闻信息速度之快捷方便,已经将报纸拍在了沙滩上,报纸的劣势相对来讲更加凸显。换言之,单纯就传递新闻来讲我们现在已经不需要报纸了。 杂志和书籍却不能被替代。

我其实也没有太多体会,但是我觉得现在的杂志时尚做的还是很不错的,里面的搭配效果都特别好,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可以去借鉴上面的穿搭,尤其是像时尚芭莎这个杂志,就是挺不错的。

用InDesign或者是CorelDRAW来排版吧。你可以具体去了解一下,应该不是很难的。 InDesign可以将文档直接导出为Adobe的PDF格式,而且有多语言支持。它也是第一个支持Unicode文本处理的主流DTP应用程序,率先使用新型OpenType字体,高级透明性能,图层样式,自定义裁切等功能。它基于JavaScript特性,和与兄弟软件Illustrator、Photoshop等的完美结合,界面的一致性等特点都受到了用户的青睐。 InDesign作为PageMaker的继承者,定位于高端用户。Adobe已经停止了PageMaker的开发,全面转向InDesign。它最初主要适用于定期出版物,海报和其他印刷媒体。一些长文档仍使用FrameMaker(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等)或QuarkXPress(书籍,商品目录等)。现在,随着相关数据库的合并,InDesign和使用相同格式引擎的文字处理Adobe InCopy的共用,已经使它成为报刊杂志和其他出版环境中的重要软件。

写自己的论文3000字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职业生涯规划书  一、前言:  现在社是一会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提前做好自己的规划对我们更好的适应社会打下基础,作为新时代的大专生,就应该对社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现在的就业形式,社会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等,对自己的性格能力都应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适应社会,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自我认识:  1、我的兴趣爱好:自己的性格有时候比较活泼开朗,有时候又比较内向,不太善和同学交流;喜欢听歌,但不会唱歌;还是比较喜欢运动,比如跑步球类都还挺喜欢的,但对于舞蹈部感冒;平时上上网啊 ,看看电影;对于学习,通常是前半学期比较积极,后半学期就开始懒惰了,导致成总是不理想绩。比较喜欢做各种实验。  2、我的性格是具有双重性的,在做事方面有时很马虎比较的轻率,有时存在一定的惰性,在理智中又存在着盲目。现在来到学校我想主动的观察已经代替了过去在高中的那种被动的接受,自己在清醒的面对现实时又多少带有一种脱离实际的幻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要努力改进自己的不足发扬自己的长处,让自己变的更优秀。  3、自己在学习上有点马虎不认真,造成学习成绩的不理想,以后这方面应该积极的改进,在以后我将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  4、自我的潜能的分析,我想没个人都有自己的潜能,只是发挥没发挥出来的问题,在高中里我的理综都较好,数学也还好,英语比较差,我想我的逻辑思维有较好的潜能。  5、自己职业性向的确定,我想职业性向自己可能更倾向于实际性向、社会性向和企业性向,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客观的实实在在的社会中,我们必须去讲实际从实际出发这才是你成功最根本的,社会性向你的生活离不开社会,你只有才能适应社会受到社会的欢迎,企业性向大概就是创业吧,你敢于拼搏敢于创造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三、职业分析:  我国现在社 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不断进步,进一步的改革开放更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我是化学类专专业的学生应分析以下医学、化学科研、质检行业的所处的环境。医生是比较稳定的职业,虽然也有很多风险。质检是相对比较冷的职业,比较难找工作,而且工资比较低。  四、职业生涯目标的确立:  通过对自己才能、性格、兴趣爱好、潜能等等,以及现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分析,我开始对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有了一些规划。自己打算利用自己丰富的化学知识,在努力学习医学方面的知识,并争取最好转到医学方面的专业。将来从事与医学有关的工作。  五、行动方案的制定:  自己在前面对自己的性格、潜能、职业性向等等都作了一定的分析,我作为一个学生应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制定适合自己的行动方案呢,首先利用现在的大好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努力参加实践工作,作到理论与实践向结合。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积极发扬自己的长处,拟补自己的不足,积极培养自己的独立性,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当自己忧郁时学会适当的发泄,控制自己的性格,使自己的性格变的沉稳,不急噪。努力改进自己性格的不足之处,在学习中使自己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在学习中和以后的工作中维持自己对本职业的兴趣爱好,确立自己的职业目标,在学习中不断的充实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获取更为好的专业技能,积极培养自己对社会的适应性,来适应日以激烈的社会人才的竞争。在着其中就需要我们从现在就开始认真的了解社会,参与竞争!  六、评估和回馈:  自己现阶段随制定了自己的职业规划书,但受到自己现阶段思想不太趋向成熟的限制,以后在自己的职业的选择,生涯路线,人生目标都可能存在一定的改动,自己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使自己变的更成熟使自己以后的规划设计更接近实际打下基础。  自己能在这里做自己的第一篇职业生涯设计,使我自己对自己有进一步的了解,对自己的目标也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自己的学习动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树立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职业目标,使自己的学习有了目标和针对性,对自己以后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以后一定能取的成功,也使自己敢于面对自己人生路上的挫折和困难,尽量发挥出自己的潜能,这让我知道了自己的局限和弱点,接受现实,并勇敢的去面对,这也开始让我建立一种积极的心态,学会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自己能以后更好的适应社会。面对竞争。

你这个论文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毕业论文还是单位的论文? 大小标题使用不规范,正确顺序是“一”---(一)------(1)2.“关键词” 应是有实际意义的一个词,如“发展”、“对策”没有实际意义,不是关键词。如“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就是关键词。关键词3到5个,词与词间排版注意中间有没有符号。 三级标题以上的要独立成行,末尾不能加标点符号。 标题要有完整意思。如: “问题” “定义”不能做标题。 文章整体要连贯,自成体系,对策、建议要针对问题提出。6.注意参考文献的写法,文章中引用的数据时间和参考文献时间要近两、三年的,不能太老,参考文献排版每个项目间用什么隔离要注意。 “摘要”的写法是:写明写这篇论文的意义,论文的撰写步骤(内容),基本是把论文大标题用语言串起来。两部分写在一段落里即可。论文中有案例的,案例要与整片文章融为一体,不能各说各的。要起到对论文观点的证明或辅助说明作用。论文结构:论文一二级级标题和论文开题报告中“主要研究内容”一致。因已由开题答辩组与老师共同审定不得擅自改动。论文中的表格要自己画,不能复制别人的现成表格。按书序编号、表格要有名称,数据的出处。初稿即按学校模板排版。

职业生涯规划书一、前言:现在社是一会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提前做好自己的规划对我们更好的适应社会打下基础,作为新时代的大专生,就应该对社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现在的就业形式,社会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等,对自己的性格能力都应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适应社会,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二、自我认识:1、我的兴趣爱好:自己的性格有时候比较活泼开朗,有时候又比较内向,不太善和同学交流;喜欢听歌,但不会唱歌;还是比较喜欢运动,比如跑步球类都还挺喜欢的,但对于舞蹈部感冒;平时上上网啊 ,看看电影;对于学习,通常是前半学期比较积极,后半学期就开始懒惰了,导致成总是不理想绩。比较喜欢做各种实验。2、我的性格是具有双重性的,在做事方面有时很马虎比较的轻率,有时存在一定的惰性,在理智中又存在着盲目。现在来到学校我想主动的观察已经代替了过去在高中的那种被动的接受,自己在清醒的面对现实时又多少带有一种脱离实际的幻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要努力改进自己的不足发扬自己的长处,让自己变的更优秀。3、自己在学习上有点马虎不认真,造成学习成绩的不理想,以后这方面应该积极的改进,在以后我将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4、自我的潜能的分析,我想没个人都有自己的潜能,只是发挥没发挥出来的问题,在高中里我的理综都较好,数学也还好,英语比较差,我想我的逻辑思维有较好的潜能。5、自己职业性向的确定,我想职业性向自己可能更倾向于实际性向、社会性向和企业性向,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客观的实实在在的社会中,我们必须去讲实际从实际出发这才是你成功最根本的,社会性向你的生活离不开社会,你只有才能适应社会受到社会的欢迎,企业性向大概就是创业吧,你敢于拼搏敢于创造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三、职业分析:我国现在社 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不断进步,进一步的改革开放更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我是化学类专专业的学生应分析以下医学、化学科研、质检行业的所处的环境。医生是比较稳定的职业,虽然也有很多风险。质检是相对比较冷的职业,比较难找工作,而且工资比较低。四、职业生涯目标的确立:通过对自己才能、性格、兴趣爱好、潜能等等,以及现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分析,我开始对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有了一些规划。自己打算利用自己丰富的化学知识,在努力学习医学方面的知识,并争取最好转到医学方面的专业。将来从事与医学有关的工作。五、行动方案的制定:自己在前面对自己的性格、潜能、职业性向等等都作了一定的分析,我作为一个学生应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制定适合自己的行动方案呢,首先利用现在的大好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努力参加实践工作,作到理论与实践向结合。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积极发扬自己的长处,拟补自己的不足,积极培养自己的独立性,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当自己忧郁时学会适当的发泄,控制自己的性格,使自己的性格变的沉稳,不急噪。努力改进自己性格的不足之处,在学习中使自己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在学习中和以后的工作中维持自己对本职业的兴趣爱好,确立自己的职业目标,在学习中不断的充实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获取更为好的专业技能,积极培养自己对社会的适应性,来适应日以激烈的社会人才的竞争。在着其中就需要我们从现在就开始认真的了解社会,参与竞争!六、评估和回馈:自己现阶段随制定了自己的职业规划书,但受到自己现阶段思想不太趋向成熟的限制,以后在自己的职业的选择,生涯路线,人生目标都可能存在一定的改动,自己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使自己变的更成熟使自己以后的规划设计更接近实际打下基础。自己能在这里做自己的第一篇职业生涯设计,使我自己对自己有进一步的了解,对自己的目标也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自己的学习动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树立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职业目标,使自己的学习有了目标和针对性,对自己以后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以后一定能取的成功,也使自己敢于面对自己人生路上的挫折和困难,尽量发挥出自己的潜能,这让我知道了自己的局限和弱点,接受现实,并勇敢的去面对,这也开始让我建立一种积极的心态,学会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自己能以后更好的适应社会。面对竞争。

怎么查自己获得的专利

专利查询可以到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或中国专利网上进行查询,到高级检索页,输入专利号或专利名称等关键词就可以进行查询。

大家在现实生活中,也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要随便的去侵害别人的知识产权,所以查询专利就是一个很好的检测方法,如果你知道这个专利别人已经拥有了,那么你就无法再申请注册这个专利了,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你也不要随便使用别人的专利。大家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是中国专利网的网站,然后点击高级检索,这个时候你就能够查询到专利了,在这里你也能够看到这个专利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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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下专利查询可以去专利局网站查询系统查询,在查询系统输入申请人名字或者专利名称或者专利号就可以查询了

自己制作杂志的心得感悟

在时尚杂志领域,我的心得体会就是,看VOGUE杂质,时尚芭莎,可以看有关于时尚的电影,比如穿普拉达的女王,都可以让你学到很多关于时尚的知识。

�摹� ■我们是手工艺者,精心打磨传媒产品。 我们将传媒产品看成是手工艺品,精心打磨。我们珍爱我们的传媒手艺,我们珍爱自己的专业声誉。 我们爱自己的作品,我们首先就是自己制作的传媒产品的使用者。就像我对待自己的第一本书《新闻报道写作:理论、方法与技术》一样,杂志印刷出来以后,我仔细地阅读,爱不释手。我从这本杂志刊登的作品中得到了感悟,我用这本杂志后面提供的空白页面记录心得。 ■我们注重细节,注重用户体验。(1)杂志一共104页,我们控制页面数量是为了既保障信息量,又不至于给读者增加太多的阅读负担。(2)杂志前半部分采用铜版纸印刷,是为了保障摄影图片的视觉效果;后面的36页采用双胶纸印刷,是为了让读者可以在上面写写划划,做些记录。(3)目录设计充分考虑了读者的感受,页码紧跟题目后面,节省读者时间,让读者心情更加轻松。 虽然现在时尚杂志更多将页码标于题目前面,但我们更加关注读者时间的节省和阅读的顺畅。读者阅读完题目再将目光后移到题目前面,这是在浪费读者的时间,来回扭头则让读者感到纠结,影响了阅读体验。 ■我们与用户共创杂志内容。 谁说用户创造内容是网络媒体的专利?我们的杂志为用户提供了36页的空间创造自己的内容,这里除了“弗瑞德羊皮卷”图文以外,还有“成功记录表”“本周工作记录”“本周成就”“经理人语录日历大事记”和空白页面,正是这些页面增强了杂志的实用性,使得杂志同时成为了读者的记录本,日夜相守。这样以来,我们的杂志就与其他杂志区别开来,并且增强了黏性。 我们提供内容可以创造价值,我们不提供内容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看重读者在杂志上面留下自己的痕迹,用户手写内容提升了这本杂志的实用性。 ■我们遵守法律运作自己的媒体,杂志的印刷获得政府的批准。我们的杂志只面向内部人员发行。 ■编辑要点:(1)杂志的形象是原创刊物,不是文摘刊物。不要出现“摘自”等字眼,摘录的文章在文后做如下标记:————————文章出处————————(2)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上面不标页码。页码从封二后面的那页开始计数,但页码标注要从第一篇文章所在页开始。(3)杂志要多留白。(4)刊登图片要舍得版面,要有足够数量的出血图片。(5)加强校对。 文字编辑——排版,出PDF——文字校对——排版人员修改,出PDF——再次校对——排版人员修改,出PDF——合格后,总编辑签发——打印,并送印刷厂。(6)我们不追求无错误的出版物,但我们要竭尽全力减少差错,我们永远与差错做斗争。即便已经印刷出来了,一旦发现错误,我们仍要修改电子版,不厌其烦。 ■我们欣赏什么样的文字?(1)文章篇幅不宜过长,要控制在两页以内。我们欣赏有效率的表达,即便是刊登在杂志上,我们也不喜欢长篇大论。我们反感繁琐无味的文章,我们喜爱真诚自然的表述。(2)文章要注意趣味性和轻松感。即便是专业文章也要让读者能够轻松阅读,我们反对假装深沉,鄙视装X。艰涩不代表深度,轻松不代表肤浅。(3)图片要有说明。图片说明用主谓句,不用短语表述。 ■纸媒之中,我们更看好杂志和书籍。 在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数字新兴媒体的冲击下,纸媒的发展和命运值得关注。我们不赞同纸媒消亡论,但也不轻信报纸春天论。对待媒介融合,我们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不看好报纸的整体发展前景,但对杂志和书籍的发展仍然抱有信心。 我们认为,报纸降级发展是其价值所在。所有的媒体都可以降级发展,县域、乡镇、社区、企业都有媒体发挥价值的强大需求,都有媒体发展的巨大空间。但有的媒体眼前还不需要降级发展,而报纸却与它们不同。 报纸由省市级市场降级到县域、社区和企业,这是报纸延缓衰亡的路径。报纸在下一级空间里还有价值,报纸这种传统媒体价值的丧失具有这种延缓效应,报纸媒体价值的丧失不是一步到位的。我做新闻虽然起步于报纸,我对报纸也很有感情,但我仍然不看好报纸的发展。 报纸是黑色的,脏兮兮的,是浪费资源的,是没有保存价值的,是易碎的,是最容易被抛弃的。杂志是彩色的,干净的,是美观的,是有保存价值的,是受疼爱的。 书籍是是白色的,干净的,有深度的,是有理论价值的,有知识性的,有保存价值的,可以珍藏的。 在纸媒之中,我们整体上更看好杂志和书籍,而不是报纸。报纸本身的价值体现在传递新闻上,但是现在网络媒体传递新闻信息速度之快捷方便,已经将报纸拍在了沙滩上,报纸的劣势相对来讲更加凸显。换言之,单纯就传递新闻来讲我们现在已经不需要报纸了。 杂志和书籍却不能被替代。

做好这四点,让你读后感写的满分

昨天王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有趣的家庭作业,让我们先收拾房间,然后再根据今天打扫卫生的经过来写一篇日记。我想这有什么可难的,干就干呗! 今天早晨8点半我就起床了,顾不上洗脸刷牙和吃饭,匆匆忙忙的穿好衣服我就开始收拾房间了……先叠被子,本来想把被子叠得像豆腐块儿一样,第一次叠的样子是:“整齐划一”的反意词――“歪歪扭扭”,很是难看,只好重新叠,第二次我就用妈妈以前在幼儿园教我的方法仔细的叠,“恩!――真不错”,妈妈表扬我说。我又把床上的干净衣服叠起来放到衣柜里摆放整齐。看到书柜上还是乱七八糟的,我就把各种书籍分类摆放好,再用抹布把桌面擦得干干净净,把这一切做完,我退后一点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我对自己真是太满意了。 通过今天的劳动,我的感受是:做家务实在是太累了,可以想像,妈妈和奶奶每天都要重复干这些事情,她们还有工作和照顾爷爷,更累了,我还不知道家务活有这么麻烦,这次总算是体会到了,以后我要珍惜她们的劳动成果,有时候还应该主动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