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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医疗体制促进我国医疗卫生改革 【关键词】 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医疗市场 〔摘要〕 随着我国的经济与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服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医疗服务也逐步走上规范化、正规化道路,但改革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与不足。笔者认为这是医改道路上的正常现象,事物总是在不断解决新矛盾过程中发展前进的。只有不断纠正错误、解决问题、改进不足,才能使我国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医疗服务更加的完善。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医疗卫生当前管理与服务形势,对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矛盾。提出了加强医疗市场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改善医疗环境等方面解决方法及意见。 〔关键词〕 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医疗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健康保障不断进步。但是随着人们医疗需求的提高,人们医疗卫生需求与医疗市场服务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医疗价格还存在上涨趋势;医疗市场不够规范,弱势群体的医疗费用压力越来越大等社会不和谐的现象。我国整体医疗费用以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速度增长,国家卫生总费用已超过了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1〕。当前,在我国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医疗服务机构产权变革呈现多元化趋势。这些机构在不断地引入企业经营经验和套用企业运作模式的过程中,片面理解市场化的价值内涵,出现了单纯规避经营风险和过度地张扬利己主义思潮〔2〕,在医疗服务中采取不规范经营管理方式,甚至以非法方式坑害公众以牟利;再加上先进技术的应用、高档设备的使用、新药品的研发使用,甚至医疗技术滥用、过度使用,使得医疗价格的不断上涨。2005年哈尔滨、深圳等城市的天价医药费就是个鲜活例证。笔者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处在当今医疗改革的大潮中,认为应该更好的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为我国的医疗改革做贡献,提出自己以下见解。 1 加强医疗市场监管,改善就医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目前我国医疗市场仍存在医疗资源浪费、药品回扣及收受红包现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市场调控政策,加强行政干预和管理,制定严格监督及处罚政策,改善就医环境。这样医疗市场有良好的环境氛围及风气,既有利于我国医学的发展,又使有效的医疗保障资源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使医疗机构在市场经济浪潮中认准航标,全心全意为人们的健康服务,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摆脱公众信任危机,使医疗市场秩序健康发展,这是市场化初期必须做到的,不然我国的医疗市场会畸形发展。我们应积极宣传医疗技术及优秀医务工作者,宣传良好的医疗服务,使人们重新认识我们人民医院为人民的高尚理念,使人们充分相信和信任医院和医务工作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2 构建合理医疗教育和人才流动体制 建立健全严格的专科人才培养制度,医师教育必须是正规的5 a以上临床医学培养。实习毕业后进入二级临床医院进行工作锻炼,在较好医术及医德的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专科工作训练,全面考察初级医师的综合素质,合格并取得相应专科医师资格后才能独立工作,然后进行优胜劣汰。二级医院定期选送优秀医生进入三级医院进修或帮助工作,采取竞争方式,工作成绩突出并医德良好的,调入三级医院工作,构成人才梯次,增强我国难重病的救治和医疗科研能力。医师工作取消终身制,不能胜任医师工作的实行坚决强制淘汰,不得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从二级、三级医院调派医务人员到社区和农村进行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及发展机会,吸引优秀医务工作者到社区和农村工作,还可以进行定期调换岗位,提高我国整体的保障能力及水平。“流水不腐”这样既能使优秀人才更好的发展,由能提高我国医疗服务的整体保障能力和水平。医院应按需设岗,按岗取酬,公开竞聘,激活人员合理流动。实行对重要管理人才、骨干技术人才实行特别高薪、特殊待遇及岗位津贴制,吸引国内外的高尖人才,使他们发挥主导作用。因为一个骨干人才的工作,可以造就一个高水平的学科、带动一个部门的工作。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现有的高尖人才;另一方面也可促进、激发今后的人才培养〔3〕。 3 构建合理的医院层次及体制制度 我国医院现在实行分等级制度,笔者认为,加强三级甲等医院在医疗科研及技术革新上的投入,紧跟医学前沿,提高疑难杂症的治疗水平;积极展开中小医疗机构,进行常见病的诊治;大范围的开展社区和农村医疗保障,保障人们的基本健康与疾病防控。这样不仅解决难重病的救治,提高了我国的医疗水平,又使常见疾病得到及时治疗,更好的做到疾病防控,有效的阻止黑诊所存在。中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建立广泛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降低老年人的往返成本,将有助于增加其对医疗服务的利用〔4〕。卫生行政部门应选拔具有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来负责医院管理,打破必须是医疗专家才能当院长的固定规律,更好的使人尽其才。目前我国医院院长大多数是从临床一线的医学技术专家中选取,一般没有经过专门的正规的系统的管理学理论培训和学习。且有的院长还参加部分专科业务工作,这种“双肩挑”甚至是“一头沉”的院长既管不好医院,又浪费人才,对国家、对医院简直就是一种损失〔1〕。 4 构建医疗补贴、保险和社会救助相协调的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必须把握和处理好制度改革与保障投入、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的关系,特别是要把改革的进度、保障的程度和财力支撑的可能结合好〔5〕。国家应制订明确的长远发展规划和详细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开展农民的医疗保险,使一病致贫和无钱放弃治疗的悲剧消失。政府在规范医院医疗收费的同时,构建平价医院,建立专项基金对特殊疾病患者进行医疗补贴,并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险制度及法律来更好的保证人们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发动社会的力量捐助或其他形式帮助那些因没有钱无法得到医治的患者,虽然这只是当前我国经济不够发达的权宜之计,但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使部分危重贫困患者得到救治。 5 构建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和疫情预警制度 当前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我们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医疗行业应尽快建立医疗资源的共享机制,使我们有限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最大可能的为人类健康服务。让先进医疗信息及医疗技术尽快流通共享,不仅在大的三级医院共享,更应让中小医院及社区、农村医疗系统能够资源共享,提高我国整体医疗水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制度,要使我国综合性国家大医院应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医学前沿技术的同时,不断创新医学技术来引领全球医疗技术水平,并全国的医院实行资源共享,为我国的卫生事业服务,为人们群众服务。医疗技术虽然不断进步,但并不能阻止一些灾难性的疫情的发生,比如2003年我国“非典”流行,当今禽流感的蔓延态势,都使我国经济和人们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虽然医务工作者在一线工作,但仅仅接触的是就医的患者,我们政府也正在积极探索制定疫情预警制度,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来配合医院和医疗行政部门来更好的完成疫情预警和防御工作。 6 构建医疗多元化市场,提倡全民“健康消费”理念 构建医疗多元化市场,提倡健康体检或保健服务,使疾病尽早发现治疗,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提倡”健康消费”理念。加大宣传“健康消费”,使我国群众定期到医院检查、咨询、了解自身健康情况,或进行定期的医疗保健,了解响应的医学保健知识来为自己的健康服务。医院应积极挖掘市场潜力,调整经营策略、改善经营模式,增加服务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和谐病患、顾客与医疗服务的关系。全面品质管理(totadqualitymanagement,TQM)概念最先是应用在制造业,其导向是提高产业的生产力、效率和效益,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顾客、拓展市场、提升竞争力。TQM用于医疗机构,就是希望医院建构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安全有效的医疗环境”,提供全面的、优良的医疗与保健服务,使之满足病患需求,开拓医疗市场,减少成本,提高竞争力。1992年台湾医院自觉引进TQM管理理念,卫生主管也积极推动。TQM推动后,医院不再局限于医疗是医院唯一服务,顾客将医院作为一个与医疗、保健有关的消费场所,享受更有品质、更舒适的特殊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6〕。总之,我们医疗改革最终目的是更好的保障人们健康,解除患者的病痛。让我们每一个医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医疗改革事业,为中国的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要我们不断发展、不断改革、完善自己、提高水平,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会不断进步,医疗市场逐步走上正轨;我们的和谐社会与文明才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张进医疗体制改革的出路国际医药卫生导报〔J〕,2005, 〔2〕 王俊华以社会责任为目标引领我国医疗服务机构改革〔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4: 〔3〕 杜崇禧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建议〔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5): 〔4〕 陈冬冬,潘志刚医疗体制改革中的几点思考〔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05,4: 〔5〕 廖锡龙在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4,11(2): 〔6〕 林端宜,黄颖台湾医疗卫生改革新进展〔J〕中国医院,2004,8(4): 并非很准确,仅供参考, 欢迎您随时咨询。 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医疗服务和保险中公共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作用_shtml
医学健康教育的论文最好写点创新的题目,我写的《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医学健康常识的研究》,当时也是学长介绍的雅文网,十分靠谱的说云南省医学院校护理本科生健康教育现状调查研究论城市社区运动医学健康服务体系构建HONcode认证与国内医学健康网站道德规范论健康城市化与社区运动医学健康服务体系的构建自我保健医学与健康教育建立我国城市社区运动医学健康服务体系的构想免费师范生健康教育性别差异探究循证医学和循证健康教育湖南省高校健康教育现状和展望国外网络医学健康信息资源利用行为综述我国古代医学健康价值实现的伦理基础探究浅谈高校开展医学健康教育的必要性看图对话健康教育工具在冠心病患者健康教育中应用效果的研究军医大学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健康教育课程设置的研究现代医学模式下医院健康教育问题
医疗保险相关论文题目
我有这方面的很多论文。但是你的分太少了。我给你上半部分,你看看,好久在加分,!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改革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通过制度设计与维护、基金筹集与管理、卫生维护调控与监督的,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一种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各个方面的建设也逐渐完善,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却显得相对缓慢,尤以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出。我国有将近9亿农民,而这么庞大的人口看病问题却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这将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瓶颈。本文将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浅论其改革措施。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落后,但通过各级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截止1980年,全国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取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到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农村基层单位从90%(生产大队)锐减到5%(行政村)。1997年1月,国务院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3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在1998年出现了小小的高潮,“全国农村居民56%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医疗保障,5%的居民得到了合作医疗的保障”。但是,“城市居民自费医疗比重仍占13%,农村居民自费比重高达44%。”1998年之后,合作医疗又一次步入低迷状态。2003年以来,随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国务院在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到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目前,虽然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有所上涨,但还不能解决昂贵的医疗费用,农村的医疗条件依然十分严峻。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农村医疗条件问题。我国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当一部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医疗知识,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2002年,全国报告新发的肺结核患者58万多例,80%在农村。农村地区多发的血吸虫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面临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地方病多发地区经济落后,医疗条件差、患病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妨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第二、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问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不良的生活方式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医药费用飞速上涨和疾病谱的改变,农民以家庭来应付疾病风险已显得力不从心。据1998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4%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37%的患病农民平均住院费用达1532元。据国家统计局年抽样调查,当年我国5%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1500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6个省(自治区)的农民纯收入不足1500元,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所有的收入还不够。局部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达50%,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障费用都是由政府出纳,而单靠政府财政确实有点勉强,现在的医疗费用又却不断上涨。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瓶颈。第三、医疗保障体系的管理问题。政府很难明确居民的医疗情况,这样一来,有些人需要医疗保障却没能得到相应的保健,而有些暂不需要的却得到了过多的保健服务,这其中难免有因利谋私现象。所以政府管理机关的人员需要进行监督,这就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关,不但可以鉴别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辨别是否有违规现象。而如何成立这个监督机构又是一个问题。政府要筹集资金,然后用掉这些这些资金,筹集了多少,用掉了多少,用到哪了?就算用到点上了,但如果效果不理想,大众舆论会怀疑是资金被私吞了。正是存在这些问题,政府要将仅筹集的资金用到医疗保障事业这需要监督。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管理缺陷,不能单靠政府来管理。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模式根据上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缺陷,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为民办公助最基本的模式,同时应适当进行改革。现阶段的农村医疗合作主要有民办性和公助性两个特点:民办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一定的保健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来自集体经济,源于集体经济的公益金;需要什么论文直接联系我百度hI找我就行,分加了我给你下半部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这个题目论文怎么写q联系1134634377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康复治疗学相关的论文
护士在众多的职业当中,是一个不易被人理解、甚至被认为是无足轻重的角色,但是我热爱我的工作,因为我明白:伟大出自平凡,我爱我的职业,因为我是一名康复护士,所以我骄傲。康复护理在许多年前是不太受重视的,那时候别人一听你是名康复护士,总是不屑一顾。即使在现在的医院,我们一样被是认为无足轻重。是的,我们是一个新建的科室,我们的护理团队是最年轻的,我们这里没有风驰电掣的救护车呼啸,我们这里没有手术台边的惊心动魄,我们这里没有心电监护那滴答声的扣人心弦……虽然我不起眼,虽然我不抢镜,但就是觉得骄傲。因为在这个普通的岗位上,我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服务好了该服务的对象,帮助到了要帮助的人。 有人说:“护士的胸怀像大海,能容纳千百万被病痛折磨的兄弟姐妹;护士的心灵像清泉,爱的透明,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康复科的病人往往是生活不能自理,这是我们科的特点。记得我的一位同事做晨间护理时,发现病房的一位老人把大便解在了床上,并用手不断的到处乱摸,病房里臭味扑面而来,她没有在意这臭味,立即打来温水,从头到脚给他擦洗干净,又帮他换上了新衣服,新床单。汗水浸透了她的衣衫,旁边床的病人说:“你可以等他的家属来洗”,她摇摇头微笑着说:“当我做这一切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他的亲人了。”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某些疾病的康复往往需要一个漫长过程,预期的治疗效果不会很快就显现,不少残病者因伤残缺陷、治疗效果一时不显现而产生悲观失望和轻生念头,这些不良情绪直接影响康复效果。所以我们康复科的特点是不仅仅在治病,更是在“治人”。记得有个股骨头坏死的中年人,在康复的过程中存在轻生的念头,不配合康复治疗,我们的护理姐妹就轮番对他进行心理疏导,使其重新振作。在我们的精心护理下,这名患者取得了良好康复效果。我们科建立只有三个多月,但我们已经有了铁杆患者,一位老伯每天都会骑人力三轮车送老伴到康复科进行治疗,他说:“我舍近求远,从七公里远的东阳来这里治疗,不但看好你们的技术,更是看重你们的服务态度,特别是这群护士,每次我坐在这里陪老伴治疗时,总是看到她们对每一位过来治疗的患者嘘寒问暖,很细心很亲切,我听着就感到特别舒服,象在家里……”我们康复科在医院是新兴学科 ,但我们就如同初生的牛犊不怕虎一样,从不畏惧困难。在建科的三个月里,就是我们这群新入岗的护士,在护士长的带领下,主动、无偿延长服务时间,保证完成了建科一周在院病员过40大关的奇迹,并保障了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工作着、快乐着,我可能给不了工作百分之一百的生命时间,但在工作时我将会百分之一百的投入。” 这句座右铭现在已经成为我我们康复科护士的口头禅! 说真的,我们康复科护士真的不起眼,我们做的都是护理中的小事。但我就是觉得骄傲!因为在这里,我们真正用心在工作,快乐在工作;因为在这里,我们把患者当亲人,患者把我们当儿女;因为在这里,我们都希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默默工作着,播洒片片爱心,点缀长路,扶持着无数患者一道走向康复的光明路途。
爱莫能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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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摘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依法治国的局部实践和有机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本文着重从审判工作与综合治理的关系、人民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职责、效能以及如何参与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服务“平安重庆”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人民法院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系 有人对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怎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着不少错误认识,比如认为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笔者认为,产生这样的错误认识,主要是没有厘清法院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系。 由于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因此社会治安治理的对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违犯《社会治安处罚法》以及《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应理解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社会矛盾。社会矛盾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治理必须综合进行。如果不进行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力度就不大,效果就不会好,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环境。正是基于这一认识,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了党章总纲。可见,党中央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何等重视,把它作为了一项重要的治国之策,其目的是通过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所以,加强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公、检、法、司政法部门必抓之事、应为之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脚点在治理,但必须靠“综合”予以实现,这就需要国家所有机关和单位都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取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199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所肩负的重任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职能和任务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宗旨和任务是具有高度统一性的,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属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所肩负的“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重任,同样就是应肩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任。 二、人民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角色及职责范围 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充当什么角色?职责有哪些?对此,我们首先要找准法院工作与综合治理的契合点,才能清晰定位。人民法院的工作是通过各种审判活动的开展,最终达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所以法院参与综合治理的契合点就是审判。诉讼是各种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通道,也就是说人民法院把守着调处各种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关口,这更加凸显了法院审判工作在综合治理中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我们的综治工作必须立足审判,充分扮演好纠纷裁判者、矛盾平息者的角色。以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引领三大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就是我们的职责,是我们参与综合治理的主要阵地。我们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否则就真成为“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法院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审判而审判,不能简单的以审判代替全部参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规定要求人民法院不仅应做好审判工作,同时要通过审判活动及其延伸工作对公民开展普法教育,运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预防和减少各类犯罪与纠纷的发生,维护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 三、审判工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应有效能 在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审判工作是主业、重心,因而参与综合治理也要以审判为中心,并合理、适时、到位地将工作向前后拓展、延伸,在综合治理中发挥好究责、预防、重塑三大效能。 (一)究责效能 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不能单就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作出判决,不能单以打击了犯罪、分清了民事和行政诉争纠纷的是与非就认为已经履行审判职责并参与了综合治理,全面正确的认识应该是立足审判、着眼社会,强化审判、全面究责。在刑事诉讼方面,通过惩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民事诉讼方面,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做到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增长;在行政诉讼方面,通过依法界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方面,通过依法惩治“老赖”,敦促当事人诚实守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预防效能 打击很重要,预防也很重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是单一的,而是系统的,各个诉讼环节有机结合,联动地参与到综合治理之中,现身说法的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的公开宣判、辩法析理的判后答疑,使人民法院的“公堂效应”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做到寓教于审、防治结合。另外,人民法院要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重视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入校”,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同时更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人民法院的以身说法是最有效的预防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预防效能。 (三)重塑效能 人民法院通过对未成年犯的审判、教育,对缓刑、管制人员的回访考察等,让失足之人改过自新、重回正道;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运用,以案讲法地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矫正不适法的意识行为;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实实在在的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法教育,帮助其堵塞法律漏洞,指出合法高效的行为、管理方式,对紊乱的经济关系、民事关系、行政关系秩序起到重塑效能。 四、对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考 客观可行的参与措施是法院准确、高效参与综合治理,实现“平安重庆”的保证。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思想意识是我们行动的指南 树立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政绩的思想意识。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谐意识,协调一致地开展审判工作,防止单纯追求法律效果和部门利益的就案办案,决不能使法庭成为单纯的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忽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忽视整体利益。要深刻认识审判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效能作用。 目标任务是我们航行的方向 要全面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目标必须明确,不但要始终紧紧抓住审判这条主线不放,正确、及时、合法地审判好各类案件,还要不断拓宽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领域,坚持审判案件与拓宽服务相结合,通过一切合法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每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每审理一起民事案件,力求做到化解一个纠纷,解决一个矛盾,消除一个隐患,促进一方安定。每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从而实现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教育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的目的。这既是法院职能所决定的,又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充分发挥审判功能,切实参与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审判职能,抓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定纷止争,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综合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挥刑事审判打击功能,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法院应从当前的社会治安实际状况出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打击功能,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惩处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重点打击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体现严打方针,坚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从重从快,决不手软;另一方面要坚持理性严打、依法办案,强化“稳、准、狠”,不能只注重“狠”而忽略了“稳与准”。严把审判程序、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将每一案件均办成“铁”案,让我们的审判能经受社会和历史的检验。通过刑事打击,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有力地震慑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形势好转,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发挥民事审判调节功能,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运用审判职能平息诉争、化解矛盾是维护稳定的有效手段。法院必须运用好民商事审判调整平等主体关系,调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坚持以稳定统揽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调判各类民商事案件。法官在审理民商事纠纷中应注重调解,灵活运用换位思考、算帐引导、电话调解、借助外力等多种调解方法,促成案件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尤其针对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的案件,注意加大调解力度,防止矛盾激发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始终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及时化解各种民间矛盾,对群众的诉求不能久拖不决,避免让当事人产生不信任感和不安全感。 发挥审判保护功能,保护国家、人民利益不受侵害 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加快,国际社会大形势的变换发展,诸多社会新型矛盾、历史遗留问题日趋凸显。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好审判保护功能,切实保障国家、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要严格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行政行为坚决撤销,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合法行政行为坚决支持,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仔细审查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护劳动人民的利益;在处理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梳理,统观全局,始终把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认真解读和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使广大下岗困难职工正视改革发展中的矛盾与现状,消除误解和偏见。做到既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确保国家利益不受非法侵犯。 (三)审判延伸工作是综合治理的治本之方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的审判延伸工作对于搞好综合治理是不可或缺的,许多矛盾的解决、隐患的消除都是通过审判延伸工作完成。审判职能体现的是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究责效能,是治标之策。审判延伸工作则能体现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预防和重塑效能,才是综合治理的治本之方。 审教一体,以案说法人民法院不能将审判厅单纯地作为审理案件的场所,更要结合审判将其作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的阵地。一要加强宣传,鼓励学生、群众到法庭旁听。针对带有典型性的、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治安大要案件,在审判前多做宣传,将公告张贴进社区、学校,或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让更多的公民亲身感受“公堂”审判。二是审判法官要做好庭审,对案件仔细研究、认真准备,在庭审中查清纠纷发生的原因、矛盾症结所在,进而教育人们案件发生造成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做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从而达到审判的最大社会化效果。三要做好判后答疑,充分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告知为什么这样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辩法析理,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 回访帮教,重塑人生 人民法院不能把对缓、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矫正看成是公安派处所、社区居委会的事,把回访帮教当成是我们工作的额外负担。在回访帮教工作上,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对服刑人员尤其对青少年罪犯的回访工作,了解其思想变化情况,许多刚被定罪服刑的人由于心理承受不了而意志消沉,劳动改造消极对待。针对这种情况,法官的回访很有必要,告知他们我国法律对立功、减刑、假释的规定,让他们重拾信心,认真完成改造,重新做人。二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许多罪犯刑满释放后不被社会认可,从而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尤其是“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罪,从我院审理的情况看,这几类高发犯罪的再犯率达36%,累犯率12%。我们尤其应该对这部分刑满人员实施帮教,让公安、社区、法院共同参与,一来能够让这部分人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二来让他们在大家共同的监督下真正的改过自新、重塑人生。 司法建议,矫枉过正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行之有效的拓宽服务方式。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常常发现某些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管理、经营中存在不少漏洞,并因此吃了法律的亏,面对这些单位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能力较低的现状,人民法院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司法建议将起到不可估量的社会效果,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通过对法律漏洞的堵塞,能很好地避免不法分子钻管理的空子,进而促进社会的诚信和稳定。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把守着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的最后关口,我们要切实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当地党委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重庆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坚持“三个至上”,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使重庆市真正成为投资者和广大居民的平安区和放心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治安学发展为比较成熟的学科的标志之一,就是治安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并产生了大量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中国对治安学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叶。1905年,清政府设立的巡警部中,专设“警学司”,负责研究有关学术问题。该司下设有编辑科,专门编辑。翻译各国治安法规和各种警察专业书籍。1906年巡警部改建为民政部,下设参议厅。该厅下设编译员,专门编辑和翻译各国相关书籍。在此后的数年里,清政府编辑出版了大量有关治安管理的书籍,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东西方各国的治安管理制度和警政理论。其中不少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例如,作新社编译的《警察学》就是关于警政理论的学术性很强的著作。此后,大量治安学著作不断出版,像汤化龙的《大清违警律释义》 、 汪有龄的《大清违警律论》 、郑宗楷的《警察法总论》 、钱定宇的《中国违警罚总论》 、李士珍的《警察行政理论与实际》等均是具有较高水准的治安学学术著作。解放后,中国对治安学的研究,随着公安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西方警政理论在中国第二次大规模传播础到迅速发展,不断深入。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版了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学》、《消防管理学》、《治安基层基础概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学》、《公安外国人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户口统计》、《保卫学概论》,《要害保卫学》、《事故对策学》《警卫学概论》等治安学类本科专业系列教材。这套系列教材的出版,标志着中国治安学的学科体系已经形成。此后,大量的治安学专著和治安学教相出版,其中代表性著作有王虹桥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概要》、胡冠武主编的《紧急治安事件与对策》、王久成编著的《治安管理要论》、徐汉民所著《人民治安40年》、张文清主编的《中国治安管理通论》、魏平雄主编的《中国治安管理法学》、陈鸿彝所著《中国古代治安街史》。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熊一新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李健和主编的《新编治安管理学总论》、王新建等主编的《危险物品管理》、廖志恒主编的《社会治安管理学》、张先福等编著的《治安管理学》、李庆祥等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教程》、王铭恽等主编的《治安管理学》、王彩元主编的《治安管理学》、张子路等所编《治安紧急处置方略》、刘士文编著的《治安处罚专论》、武冬立主编的《户政管理教程》、孟宏伟主编的《道路交通管理》、郑焕祥主编的《保卫学》、柳晓川等主编的《涉外警务概论》、向党主编的《出入境管理教程》、郭太生主编的《治安灾害事故社会防范研究》、王洛生主编的《城市治安管理学》、梁立栋主编的《治安管理学基础理论教程》、佟秉祯主编的《治安案件查处教程》、刘修善主编的《公共治安秩序管理教程》、沈志祥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教程》、程链明主编的《治安秩序管理教程》、谭永红主编的《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教程》、张豫生主编的《公共安全管理教程》、万川著《治安行政管理学》、丁建荣主编的《治安行政管理通论》、冯庆夫主编的《边境管理学》、朱家华主编的《巡警业务教程》、王太元著《户政与人口管理理论研究综述》、冯锁柱著《治安事件预防、预警与处警》、张京所著《法国治安管理概览》等。此外,近二十年来,学术界发表了大量治安学方面的论文。上述大量出版的治安学专著、教材、文集。论文等,极大地丰富和繁荣了中国治安学理论,促进了治安学学科的发展。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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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和其他医学专业杂志发表论著文章二十篇;指导同事发表专业论文多篇,与同事合作发表专业论文十多篇,在国际《CANCER》医学杂志发表论文一篇,主编出版《肿瘤诊断治疗和康复》一书。在全国性学术交流会上报告文章多次,有多次多篇论文获奖,多篇论文多次被国际性会议邀请过参会交流。兼北京中医药协会中西医肿瘤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中医药协会副秘书长,中华中西医杂志专家编辑委员会常务委员。曾两次学医二次毕业于中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先后跨年度的在北京医学院、医科院肿瘤医院、美国加州罗马林达大学经历医学专业学习。 早年做过内科工作,继从事肿瘤放疗临床专业至今26年,在北京医院接诊会诊大量各种类肿瘤病人,经手规程放疗恶性肿瘤病人3000多人次和疗后康复工作,积累了肿瘤诊断治疗和康复治疗的丰富经验。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内、院内、科内和个人的多个临床科研工作:喉癌的综合治疗、鼻咽癌的研究、中晚期肝癌临床治疗研究工作、胸腺瘤的治疗探讨、脑生殖细胞瘤和脑转移瘤、老年贲门癌治疗、肺癌疗后长久生存病人的分析、放射对儿童和整体血象的影响调查分析等,并有相应文章发表和对其有所特长。近年来注重特殊放疗技术:x-刀﹑适形放疗、调强放疗和肿瘤靶向治疗与常规放疗技术的互补作用和合理结合运用。 在国际《cancer》杂志发表过文章,在中华医学系列杂志以及其他医学杂志发表论著性有关:鼻咽癌、脑转移瘤、胸腺瘤、贲门癌、肝癌、肺癌、颅内生殖细胞瘤、放疗对儿童和血象影响的研究等十六篇文章,与同时合作文章十多篇,其中文章多次受到国际专业学术会议邀请和多次国内肿瘤会议上报告文章过。主编出版《肿瘤诊断治疗和康复》一书。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