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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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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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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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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汇编的《世界森林状况2008》,2008年世界森林面积亿hm2,其中95%为天然林;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不包括内陆水体面积);森林蓄积亿m3,单位面积蓄积100 m3/hm2;人工林面积亿hm2;人均森林面积 hm2,人均森林蓄积。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结果,中国的森林面积居俄罗斯、巴西、加拿大、美国之后,列第6位;森林蓄积居俄罗斯、巴西、美国、加拿大、刚果(民)之后,列第7位;人工林面积继续保持世界第一的位置;森林覆盖率、人均森林面积、人均森林蓄积分别居世界第130位、第134位和第122 位。一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增长缓慢。我国森林面积位居世界第6位,但不到世界森林面积的5%,蓄积量位居世界第7位,却不到世界森林蓄积总量的3%,森林覆盖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3%,而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和蓄积却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5和1/8左右;东部十一省(区、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3.62%,而西部十三省(区、市)森林覆盖率只有10.73%,其中西北五省区的森林覆盖率仅为3.49%;根据“九五”森林清查结果,我国人工造林面积年均近500万hm2,但最后进人资源的仅为1/3左右,重造林、轻管护,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十分严重。二是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可采资源锐减。据统计,在林种结构中,防护林仅占林分面积的19.21%,而人工林中经济林占35.68%;在树种结构中,人工纯林多,混交林少,纯林约占90%左右。尤为突出的是林龄结构极不合理,幼中龄林占70.3%。人工林林分面积中,幼中龄林占82%,幼中龄林的采伐面积占林分总采伐面积的78.5%。年均4.1亿m3的消耗量中,幼中龄林占了56.6%。我国森林蓄积量为103.1亿m3,可采资源仅占21.7%,约为22.4亿m3,按目前的消耗速度,再过五年半可采资源将消失殆尽。三是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地生产力日趋下降。第四次资源清查时全国林分平均每hm2蓄积量为83.65m3;第五次为78.06m3,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0%左右;人工林林分为39.7m3;全国林分平均胸径也呈下降之势。四是超限额采伐、林地逆转呈扩张之势。第四次资源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年均森林采伐消耗量超限额达4330多万m3,有林地逆转为非林地的面积年均达44万hm2,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年均森林采伐消耗量超限额达8600多万m3,有林地逆转为非林地的面积年均达56.2万hm2。找的巨累...您看着办吧..

关于森林资源毕业论文题目

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吴起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及其绿色GDP核算》,这是我的题目,之前写文章也是感觉很痛苦,还是同学给发的莫文网,相当专业啊文章主要是采用机会成本法核算出退耕还林工程2002~2004年林草消耗水资源价值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扣除退耕还林工程投入成本和林草消耗水资源的生态成本,吴起县2002~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绿 色GDP分别为 亿元、亿元,亿元,分别比当年GDP增加了43%、42%、31%。参考下吧

《森林环保》例文:大自然是人类的朋友,森林是绿色的代明词,绿色的森林是环保的标志,地球由美丽的森林覆盖,绿色象征着生机。

树,人类的朋友,它奉献氧气吸入二氧化碳,为人类净化空气,抵御沙化、风尘、赤潮。但是,人们怎么报答它的?滥砍滥伐。

知道吗?中国森林面积只有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也只有。地球森林覆盖率已经下降了20%—30%,如果再不加以节制,人类将失去这个朋友,那时,人们醒悟会不会太迟了?人类,地球的“破坏者”,动物,人类的伙伴,为什么动物濒临灭绝?因为偷猎。

树木,动物的家园,失去家园,动物何处容身?湿地,在中国已经遭到破坏,盲目地围垦、掠夺开发、污染加剧、过度利用等因素,全国三分之一的天然湿地面临被改变、丧失的危险。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工厂大量地排出废气、废水、废物,使环境质量恶化。地球资源本来可以再生,可人类却滥用化学品,致使本来再生的资源不能再生。

关心地球就是关心我们的家园,保护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生存发展的基础。地球只有一个,她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我们再也不能迟疑了。全人类应该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家园,再也不要出现在武威、民勤的这种危害人类的事发生。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家园呢?我认为,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首先,保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讲究卫生,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倒垃圾,爱护花草树木,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其次,保护我们周围的环境,建立“绿色环保”少年岗,植树造林,控制土地沙漠化,扩大绿地面积。善待地球,保护地球,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也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

只有每个人都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使明天的家园,变得更加美丽。

第一篇森林,是我们地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是因为人类的乱砍乱伐,导致森林面积急剧下降,造成了很多自然灾害。

就说北京前几年的一次沙尘暴吧,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记得在几年前,我目睹了北京突如其来的沙尘暴。

那天早晨,我一醒来,就觉得屋子里的沙子很多很多,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我就想开窗通通风,认为那样空气会好一些,于是我迷迷糊糊地把窗户打开,一阵黄沙迎面而来,我的脸上就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黄沙,呛得我直咳嗽,我用一只手赶快把脸捂上,另一只手连忙关上了窗户。

“咳,咳,咳!”我大声地咳嗽起来,这才清醒了过来。我往窗外一看:我看不清白鸽的身影 ,昏黄的天空笼罩着影影绰绰的楼群。

“哇,太可怕了,这是怎么回事?”我惊讶地叫着。我穿上衣服,打开电视,正巧,电视上正在播新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新闻。

今天,北京遭遇了很强的沙尘暴……”我恍然大悟,关上电视,顶着风沙,跑到了阳台上,往楼下一看:简直是“平沙莽莽黄入天”,一场沙尘暴正袭击北京城,漫天黄沙把天空染成了橙红色,浓重的土腥味让人们的呼吸都变得困难;看不清前方的路程,公交车亮起了车灯;行人蒙上了沙巾,抵挡扑面的沙尘。那天,妈妈本来说要带我去公园玩的,没想到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而去不了。

后来,我查了百科全书,从而了解到:沙尘暴是一种风与沙相互作用的灾害性天气现象,它的形成与森林锐减、物种灭绝、气候异常等因素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中,人口膨胀导致的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过量砍伐森林、过度开垦土地是沙尘暴频发的主要原因。

沙尘暴作为一种高强度风沙灾害,并不是在所有有风的的地方都能发生,只有那些气候干旱、植被稀疏的地区,才有可能发生沙尘暴。在我国西北地区,森林覆盖率本来就不高,贫穷的西北人民还想靠挖甘草、搂发菜、开矿发财,这些掠夺性的破坏行为更加剧了这一地区的沙尘暴灾害。

*** 的土地很容易被大风卷起形成沙尘暴甚至强沙尘暴。这些资料都显示出:我们北京遭遇的沙尘暴其实就是因为人类过度的砍伐森林而造成的。

而乱砍树木也不只会造成沙尘暴,还可能造成泥石流、全球变暖、动物灭绝……要用树木的地方也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一次性筷子、报纸、家具……我们砍伐一棵大树只要用几秒钟,但是这棵如果要长成苍天大树,又要用多少年的时间呢?风和日丽时,我们心里往往只有诗兴,绝没有环境;到沙尘窒息着我们时,我们才觉得环境重要。纵使生态在人们的抢救下发生逆转,大自然的创伤弥合也需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

因为保护森林非常急迫, 所以, 只有全社会重视起来,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精心呵护气候环境,才能减少和减轻天气气候灾害,地球也才能变得更加清新怡人,我们才能在这块土地上舒畅自如地呼吸。第二篇 森林是人类的朋友。

森林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能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减轻环境污染。人们誉它们为“大自然的美容师”、“特种医生”、“木材制造厂”“坚秆庄稼”、“绿态黄金”、“滋养品仓库”、“价廉物美的肥料、染料“……地球上若没有森林,人类将难以生存。

森林是人类休养、游泳和娱乐的最佳场所。林中没有恼人的喧哗和噪音,却充满了大自然的无限和谐、无限美妙的音乐,那树叶筱簌、山泉泊泊、鸟语明啾和林海的阵阵音涛乐浪,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一种美的享受。

林区新鲜空气维护人体健康并使人精力旺盛。 你不相信吗?那就请看下面的一些事例吧。

热带森林被称为“森林上面堆积起来的森林”,物种资派极为丰富,生物I举世无比。然而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又相当脆弱,因为它的大部分养分储存的植物体内,而不是土壤里,一旦森林被采伐,养分随之流失,水土流失严重,致使土城贫疥,缺乏开发潜力,发展农业将导致失败。

云南的森林在近25年中被毁掉一半,就连西双版纳的四个自然保护区也被砍得追体鳞伤,其中大劫陇遭到彻底的破坏。我国14个主要产林省份的森林面积自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的10年之间,便少了,30万公顷,森林植被的破坏大大加剧了“西土东流”和“北沙南移”,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啊!望采纳···。

《森林环保》例文:

大自然是人类的朋友,森林是绿色的代明词,绿色的森林是环保的标志,地球由美丽的森林覆盖,绿色象征着生机。

树,人类的朋友,它奉献氧气吸入二氧化碳,为人类净化空气,抵御沙化、风尘、赤潮。但是,人们怎么报答它的?滥砍滥伐。知道吗?中国森林面积只有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也只有。

地球森林覆盖率已经下降了20%—30%,如果再不加以节制,人类将失去这个朋友,那时,人们醒悟会不会太迟了?

人类,地球的“破坏者”,动物,人类的伙伴,为什么动物濒临灭绝?因为偷猎。树木,动物的家园,失去家园,动物何处容身?湿地,在中国已经遭到破坏,盲目地围垦、掠夺开发、污染加剧、过度利用等因素,全国三分之一的天然湿地面临被改变、丧失的危险。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工厂大量地排出废气、废水、废物,使环境质量恶化。地球资源本来可以再生,可人类却滥用化学品,致使本来再生的资源不能再生。

关心地球就是关心我们的家园,保护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生存发展的基础。地球只有一个,她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我们再也不能迟疑了。全人类应该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家园,再也不要出现在武威、民勤的这种危害人类的事发生。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家园呢?我认为,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首先,保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讲究卫生,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倒垃圾,爱护花草树木,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其次,保护我们周围的环境,建立“绿色环保”少年岗,植树造林,控制土地沙漠化,扩大绿地面积。

善待地球,保护地球,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也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只有每个人都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使明天的家园,变得更加美丽。

让我们一起来植树造林吧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越来越不重视生活的环境了,大量的破坏森林,砍伐树木.这一种做法很不对,如果没有了树,我们无法生存下去,因为大家都知道,花草树木也跟随人一样需要呼吸.人每天需要氧气公斤,放出二氧化碳公斤,而植物却恰恰相反,一亩树木经过光合作用,每天能“生产”氧气94公斤,“回收”二氧化碳67公斤.植物不但能够净化空气,还能够过滤尘土.有的城市每年每平方公里降尘量达500吨,有的甚至达到1000吨,绿叶能把空气中尘土阻拦在叶面下,真是当之无愧的空气“过滤器”.让我们一起来植树造林吧!树木对我们大家的环境很有帮助,如果全世界每一个人都植一棵树的话,那整个地球就会变成一片树的海洋,人类的空气一定会非常清新.如果树木就这样确下去的话,或许在几十年以后,我们的这个美丽的地球也会成为一个光秃秃的“糟老头”,那我们的子孙后代该怎么办?。

1、绿色的梦

2、环保大世界

3、环保,一直都在我们身边

4、绿色在我手中

5、环保的呼唤

6、共同来环保

7、蓝天的约会

8、别让环保天使在流泪

9、换我一片蓝天

10、让“绿色”融入我们的生活

11、蓝色星球、绿色踪迹

12、环保清洁箱

13、环保低碳每一天,幸福生活来相伴。

1还给大地母亲的本色【颜色】

2碳▁▂叹

3低碳在身边、幸福每一天

4 环境在‘咆哮’

5生活在肮脏世界的我们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兔子和小松鼠在林中玩耍。

突然小青蛙过来了,它愤怒地说:“可恶的人们,把我的家园弄得浑浊不堪,让我们无法生活在那里,就连以前在那里玩的孩子们,现在一从我那经过,都要捂着鼻子。”“是啊,他们还乱砍伐树木,使我们家族的有些都无家可归。”

小松鼠咬牙切齿地说着。可小兔子并没有这样说,它说:“家园会变成这样也不是我们想要的呀,我们在这里干生气也没有什么用,不如我们来组织一个卫生环保队,让大家踊跃参加。

让我们自己来保护我们的家园,让人们自己了解到自己的错误。”小兔子一说完,小松鼠同小青蛙就连忙拍手叫好,并同意组织这次活动。

他们把森林里的小伙伴都召集在了一起,并宣布了这件事,大家也都举手赞同。这一天,小动物们都在忙着清理垃圾,小青蛙家族要清理所有的池塘,小松鼠和小兔子他们就请来森林里的垃圾,这样分配下来,森林很快就整洁了。

大家看见森林多么干净,心中不禁充满喜悦。可是,小松鼠却担心地说:“我们把这些垃圾清理掉,可明天人们又带来垃圾给我们那该怎么办,难不成我们要每天都这样吗?这得多累啊!”小兔子耐心地说:“不会的,听说现在一些小学生正在举行保护花草树木的活动,他们每看到底是有垃圾就会弯下腰去捡起来,我们虽然不能直接跟人们说,但是我们应该相信他们,也许等他们长大以后就会把这里管理的井井有条,让我们的下一代活的人生更快乐一些。”

“嗯,我相信他们,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的。”小松鼠用期盼的眼光对小兔子说。

从前,有一座美丽的大森林,森林里住着许多动物。

一天,小猴和好朋友们到城里的动物园走亲戚,打算住一晚上。谁知动物们刚走,森林里就来了一大群人,把树全部砍光了。

第二天,动物们回来了,看到一棵树也没有了,到处光秃秃的,都非常惊讶。小猴说:“天呀!是谁毁坏了我们的大家园?”

小动物们没有了家:小鸟没了树就不能垒巢,不能休息;小猴没了树,就不能玩耍;长颈鹿没了树,就不能吃饭……树是他们生存的梁柱,没有了树,小动物们就不能生存。

“肯定都是那可恶的人类!”小猴气愤地说。长颈鹿含着痛苦的泪水说:“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又斗不过人类。”动物们号啕大哭。他们无家可归了!

过了一段日子,这座森林里的动物渐渐地灭绝了。

请保护环境!请爱护动物!

小草和大树(童话故事)[2007-3-15 18:31:00 | By: 心雨斐斐]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四周一片寂静,小草和大树聊起了天,它们的话题是环保。

小草先说了起来:“现在人们不重视环保,我们周围都是垃圾,真臭!”

大树说:“是的,还有工厂里排出来的污水流到哪里,哪里就遭殃,流到小河里,小河里的鱼全都死了。”

小草又说:“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可人们就是不重视。”

大树说:“你可别说所有的人,有些小学生挺注重环保的,有空的时候抓紧时间捡垃圾,到是有些大人,乱仍垃圾。”

小草说:“那我们得感谢那些小学生了!”

大树说:“破坏森林是不折不扣的自杀行为,这个道理连小学生都知道,为什么大人却不知道呢?他们这样做是不好的。树木砍太多会下暴雨,会引发泥石流。”

“还有呀,泥砂会随心所欲地流入河流,使它决口、改道,都是人们不保护环境,乱砍树木的原因。人类贪小便宜,却忘了这样会因发自然灾害。”

“我们虽然不能告诉人们这样做不好,但是我相信,那些小学生长大了一定会把环境变得井井有条,让草木自由的生长,让河流顺畅的奔腾。”

小草说:“我期待着这一天。”

保护地球,从我做起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

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植树活动,带领我们初一(6)中队的班干部创立了“绿色天使”植绿护绿小组,鼓励队员们在校园里认养了一棵小树苗,利用课余时间给它梳妆打扮,为它长成参天大树打下了基础。在学校组织的“让地球充满生机”的签字活动中,我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了自己对环保的决心和期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我积极参加学校在世界环境日举行的有奖征稿,认真查阅、收集各类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有关环境治理设想方面的文章,我经常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讲座,观看环保方面的录相带,积极参预环保知识问答调查活动,认真填写每一项提问。我参与了“红领巾植绿护绿队”的网站建设,在上面发布大量的环保图片和环保知识,以及关于环保的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国在环保方面发展动向、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情况;每个月我都利用网络、报纸,查找一些最新的不同的专题和板块“环保资讯”来告诉大家;还定期制作一些宣传板来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活中的环保常识。

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关爱自己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周围的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积极动员身边的人一起来依法保护和建设人类共有的同样也是仅有的家园,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我还和同学们共同发起“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和“小用塑料袋不使用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让我们远离白色污染”的倡议。

让我们放下方便袋,拿起菜篮子,让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绿色的明天,走向辉煌、灿烂的未来! 据我收集到的一份报告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

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

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

“真正检验我们对环境的贡献不是言辞,而是行动。”虽然我现在做得只不过是一些微小的事,但是我坚信要是我们人人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心,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携手保护我们的家园,自然会给人类应有的回报。

在温暖的摇篮——草原上小憩;在慈祥的笑脸——天空下成长,在爱的源泉——河流中沐浴。

有关挪威的森林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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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挪威的森林》读后感800字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

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篇二】关于《挪威的森林》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地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地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你爱不爱我?这不再是可以简单作答的问题。女人往往会把爱和性搅和在一块儿,男人却会毫不犹豫地把他们分得很开。所以渡边不止一次地把爱的程度描写成像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追求,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分的细化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甚至更加可以细化到友情。

所以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地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得太近,付出得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地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篇三】关于《挪威的森林》读后感800字

故事本身不优美,那么多年轻、优秀的生命,木月,初美,直子,直子的姐姐,当她们“来到人生的某一阶梯的时候,就好像突然想起似的自行中断了生命”。“永远的十七岁”但是某种东西消失了,更多的东西消失了……村上的文字却是那么的美。“如同全世界所有的细雨落在全世界所有的草地上一般”“我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不断地呼唤着绿子”。

还有那谜一般的直子,“朝我转过脸,甜甜的一笑,微微地歪头,轻轻地启齿,定定地看着我的双眼,仿佛在一泓清澈的泉水里寻觅稍纵即逝的小鱼的行踪”。啊,梦中的江南女孩。

【篇四】关于《挪威的森林》读后感800字

读完《挪威的森林》这最后一段,眼泪夺眶而出。

看过村上春树的另一本书《我在跑步时,想些什么》,他那种带着淡淡思绪的惆怅,带着淡淡惆怅地思考深深地打动着我。而在《挪威的森林》里,那压抑的情感,那深沉的悲凉竟自始至终,挥之不去。青春之河静静流淌,有过多少记忆,无奈,追求,梦幻,疯狂,留下的只有心口处掏不出的痛,只有一夜夜绵绵不绝的思,只有永不愈合地伤汩汩地挣扎……

直子,玲子,绿子……我们的曾经!

【篇五】关于《挪威的森林》读后感800字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写《萤》那个短篇时.当然没想会写什么下文。所以虽说要续写,却不知如何续法,直到拿出绿子那个女孩,情节才开始动。结果仍然成了两个故事。《1973年的弹子球》如此,《世》也是这样。两个故事平行推进又相互关联。以《挪》来说,绿子和“我”属于极其现实的世界,直子则去了那一个世界。这样、故事就在那一世界同这一世界相对比的过程中向前滚动。并且绿子那个女孩成了情节发展的动力。如果只写直子,很可能二三百页稿纸就写完了,毕竟直子没有那么大能量。何况那样写自己肯定不会满意,就像不满意《街,以及不确切的壁》一样。”就是这一段,只找到了中文的,想要日文的,谢谢啦!!我想要村上春树的原文,不是翻译器过来的,谢谢!、あなたが书き込みを続けたいが、そうではなく、ホタルを书く"""と、そのショートコース下に何も记述していると考えあなたが绿のサブ女の子を思い付くまで、どのように継続的な法律を知って、プロットが移动し始めた。结果はまだ2になりましたされるようにこと。1973ビリヤードボール"など、"世界"も。二つの物语は互いに平行に、事前协会。"ノルウェー"グリーンサブ"私は"非常に现実の世界ですが、直子はそれに行きました世界の。このように、世界はこの世界と比较している物语は、ロールフォワードされています。とと绿のサブ女の子はプロットの発展の原动力となった。あなたが唯一の直子を记述する场合、それは可能性が高い二から三百ページの原稿です。完成した、すべての後、直子はあまりないエネルギーです。彼は间违いなくあったことを记述するように言及するように、満足されることはありません"ストリートだけでなく、不正确な壁"に不満。"

森林防火的毕业论文

森林对我们的生存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森林,人类也无法存活。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作文800字议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绿色的森林是大自然母亲的衣裳,那点点簇簇的野花、蘑菇,是大自然母亲美丽的裙摆,那奔跑的小动物是大自然母亲的一个个孩子。大自然是美丽的地方,而森林既幽美又神秘。有了绿色的森林,大自然才会显得如此的美丽。森林中那一棵棵树木,是人类的好朋友。她是天然的空气净化器,会把空气中多余的二氧化碳吸收,经过光能作用,转换成人体的必需品——氧气,并无私地送给大自然上的每一个生灵;森林又是天然的蓄水池,洪涝的时候它吸收水份,干旱的时候流出溪水;森林还是天然的消声器,挡住噪音,使人们免受噪音的伤害;森林还是鸟的天堂,鸟儿在它的怀里嬉戏、歌唱……

正因为森林的宽大胸怀和美丽风景,它成了人们旅游、渡假的好地方了。无数的人们纷至沓来,有的喜欢在森林中野炊、烧烤、宿营;有的喜欢在森林里爬山、攀岩、漂流……人类的足迹遍布了青山绿水。

尤其在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时期,森林更成了人们祭祀已故亲人的场所,许多人会去亲人墓上放鞭炮、烧纸钱,烧香点烛、以此来纪念亲人……

正因为人类活动的过度光临,加上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使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火灾成了森林的无情杀手,它是森林母亲最危险的敌人,也成了森林母亲最大的痛。一根火柴,一个烟头,一个鞭炮,一根蜡烛,只需一点点的火星就有可能毁灭一大片森林。火灾给森林带来最大的危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森林内的众多动物,而且可能连自己都会引火上身呢!之前发生在澳大利亚的火灾,据说也是因为小学生玩火引起的呢。森林火灾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还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的恶果。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技术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仍然尚未取得明显的成效。要防止森林火灾,关键还是要靠我们人类自己。保护森林也成了我们的责任。

要做好绿色小卫士,文明你我很重要,我们都要做一个文明的人。要文明开展活动,尽量不要去森林里玩火、野炊。如果想在森林中野炊的话,要听从森林管理人员的安排,在没有杂草的地方进行,比如湖泊、溪水旁。这样,即使发生了小火,也可以马上用水扑灭了。清明节扫墓时,我要劝说父母文明祭扫,用鲜花代表我们对已故亲人的怀念。不在森林里烧香、点烛、放鞭炮、烧纸钱等不文明的祭扫,减少火灾隐患。如果去森林旅游,要说服爸爸不抽烟、不要在野外用火。只有这样,我们大自然母亲才会摆脱火灾的威胁,才能使森林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保护森林资源并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靠成千上成的人们一起努力。让我们一起行动吧!从文明开始,森林防火,保护森林,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摇篮。我们的口号是:文明你我,共享森林绿色!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呼喊!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是粉尘过滤器、是天然蓄水库、是天然空调……森林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处!森林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火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火可以导致人们失去宝贵的生命!有多少人类文明在火中消失?有多少宝贵财富在火中消失?所谓的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池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的危害和损失的林灾。森林火灾是一种火灾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到几百年,就像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样,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多发的季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火灾,如上次苍山发生的火灾,已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我们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树木是人类生存的情况;树木是人类的自然氧吧;树木是人类生命的质量。森林是我们生活中的“肺”,它为人类提供木料和种种林业产物。它是绿色的水库,能调治气候,净化空气,修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 烧毁了森林,树木,发生大量的有害物体,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气候恶化,危及人畜的宁静,树木太少,泛起了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死于呼吸疾病的人也逐年上升,树木太少也会泛起洪流灾。我们应当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什么是森林防火、什么是森林火灾、小学生在森林防火中应该怎样做等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同学们,我们要从小树立爱林护林的意识。森林防火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我们应该掩护属于我们的绿色森林,让绿色永驻我们心间,让绿色召唤我们奔向未来。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最近,我们学校开展了森林防火宁静教育,大家都知道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依赖于森林它不仅能给我们提供富厚的木料和林副产物,还能给我们供应新鲜的空气和清洁的水源它还能给我们许多许多的用处呢......

但如果我们大家不提高警惕的话,就会发生森林火灾,把这优美的情况都破坏掉了,森林火灾还会造成人民生命产业危险。

为此,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阶段,要联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森林、敬服森林,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

首先从我做起,做到不乱点乱烧,严防小火酿火灾的防火意识,还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森林防火期内克制在小区内放鞭炮、烧纸、玩火‘乱扔香烟等等。第二,发生森林火灾不能发动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员等等到场扑救。第三,森林着火了实时打报警电话,还要告诉他们森林火灾的危害,让他[她]们明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原理。

森林对我们人类有如此庞大的作用,我们应该提倡植树造林,掩护森林防止森林着火。

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 “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呼喊!。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 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所谓的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池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的危害和损失的林灾。森林火灾是一种火灾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到几百年,就像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样,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多发的季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火灾,如上次苍山发生的火灾,已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我们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保护森林的毕业论文

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十分迅速,而且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旅游管理系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旅游管理系毕业论文范文 浅析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开展 摘 要:当前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 文化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自然的渴望逐渐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森林旅游得以快速的发展起来,不仅成为游客喜欢的一种时尚旅游方式,同时也有效的带动了林业的发展。 关键词: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使人们更向往大自然,这就使森林生态旅游得以发展起来。森林旅游是一项新兴的产业,但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实现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这就使森林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当前林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 林业保护与森林生态旅游的关系 森林资源是我国陆地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动植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重要场所。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所以保护生态环境也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而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不仅会使林业的生态环境得到快速的发展,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近些年来,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生态旅游,使在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在不消耗森林资源的情况下实现林业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旅游给林业带来的效益是远远高于生产木材的效益,而且还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森林具有发展生态旅游得天独厚的优势,不仅给林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使当地的居民受益,所以随着各项关于生态环境旅游活动的不断开展,有效的推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生态旅游具有不可替代性,其自身也具有一些显著的特征。如生态旅游活动具有原始性和自然性,其管理上更加生态化,旅游的内涵更加科学性,通过生态旅游可以使森林资源得以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同时生态旅游还具有较好的 教育 性和高知识性,可以使多方利益主体有效的参于进来。 2 森林旅游的重要地位 据一项统计分析表明,当前全球旅游人数对于森林旅游的向往开始不断上升,估计到2020年,森林旅游的人数将占全球旅游总人数的一倍以上,这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森林旅游的市场具有较大的潜力。我国对森林旅游的发展起步较晚,森林旅游在我国还属于新兴的行业,具有较强的生机和活力,所以在未来的市场中,森林旅游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成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 具备森林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旅游的创造性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随着我国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不断的增加,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游客,所以为发展森林旅游局提供了潜在的客户群,而林区旅游其前景较好,森林生态旅游能吸引更多的人群来到森林中,与大自然进行充分的接触。 在林区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地位 通过发展森林旅游业,使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也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得以有效和协调,有效带动了林区经济的发展。森林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十分可观的,而且其投资少,见效快,不仅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会带来较高的回报率。而且森林旅游具有较为广泛的辐射性,其关联性也较强,可以直接拉动地区各行业经济的增长,充分带动了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也吸收了地方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社会更加稳定。 3 开展生态旅游的条件 加快旅游资源的整合 一是整合景点资源,充分的挖掘景区的旅游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景区景点,同时加强零星资源和个性景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增加景区的整体感,使景点之间实现相互补充,激发旅游可连续浏览的热情,同时在景区内还要设置一些景点群,充分显示出景区的文化底蕴,使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二是整合季节旅游资源,让四季都有丰富优化的景点、景区,使游人来到大森林四季都是享受;三是整合旅游消费资源,按照不同消费群体的经济状况,可进入度、旅游市场辐射人口和消费能力,确定不同的旅游线路和消费层次。 搞好“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发展。在景区内应该根据季节的不同,而使景区的景点具有明显的季节特点,在一年四季都各有不同,从而给旅游一种全新的感觉。同时还可以根据旅游的个性化需求,制定会议游、工业游、科技游、烹饪游、渡假游,采摘游,考察游,采风游等。 二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两手抓:一手抓旅游的经济产业功能的增强,迅速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提高效益的最大化;一手抓林业绿化覆盖面积的发展。 三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旅游业发展带动了人流、信息流、物流,旅游业的发展是基于旅游资源的丰厚,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又源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 抓好生态旅游的管理 生态旅游的管理需做到如下几方面:(1)对于生态旅游的开发要切实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2)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规划工作;(3)严格控制旅游区内设施的建设量(满足游客基本需求即可,切忌泛滥)和 机动车的进入量;(4)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的科学管理机制,细化生态旅游的管理工作;(5)科学确定旅游区内的游客容量,并严格控制游客规模;(6)建立旅游区社会、文化、环境的跟踪监测系统;(7)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旅游意识;(8)大力倡导社区参与,实现生态旅游的群策群力。 4 加快推动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措施 解放思想,变资源为资本 对于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在地方林业中是最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也是最具有潜力的。在保护好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得天独厚森林旅游资源,已成为林业职工群众的共识,在发展森林旅游、变森林资源为森林资本同时,树立森林资源开发建设的新观念,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品牌优势做好森林资源开发。 合理资源配置 一是搞好森林景区之间的横向联系,弥补单一林区自然景观单调的不足,实行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整体优势。 二是加强森林景区与 其它 自然景区之间的纵向联系,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相结合,弥补森林旅游内容欠丰富的不足。如文化美食节、峡谷探险、漂流等,丰富森林旅游的内容和内涵,并向更广泛的生态旅游扩展延伸。 三是探索森林旅游与林区农户相结合,弥补森林景区吃住条件不足。观森林景,林区吃农家饭,憩林区农家园,悦游客心。 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森林旅游业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的危害,森林旅游面临着森林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森林旅游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森林旅游区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因此,我们应对森林旅游的真正内涵加以调研,结合林业管理局实际制订出森林旅游管理措施。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增强环保意识,使森林生态旅游业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 5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森林生态旅游得以较快的发展,这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行为,游客在旅游中充分的享受了大自然并了解了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当地的人文特征,同时森林生态系统的循环和自然与人为生态资源都得到有效的保护,而当地的居民和管理机构在这种特殊的旅游行为中享受到经济效益。所以生态旅游的开展有效的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当前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森林成为其发展的重要基地,但任何旅游活动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生态旅游也不例外,在生态旅游开展过程中,对于森林资源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这就需要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正确处理生态旅游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充分发挥生态旅游在森林资源环境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扼制其消极作用,从而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根辉.论我国现代林业的发展方向林业调查规划.(5)6. [2]侯艳伟.生态旅游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作用.管理观察.2010(13). [3]王慧玲.浅析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旅游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吉林地质.2008,27(2).

1、森林防火 2、正文 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够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我们人类所需的氧气。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是粉尘过滤器、是天然氧吧……森林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处!森林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火可以使宝贵的资源化为乌有! 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比自然因素要发生得多。人为因素主要有玩鞭炮,抽烟乱丢烟头等。所以,小孩子千万不能因为好玩,而忽视了危险的存在,火可无情,不是闹着玩的,同时家长也需要教育孩子不能再森林处玩火。有句古话说得好:玩火者必自焚!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以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 在社会发展发展的同时,人类已经逐步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了。生活中关爱绿色活动也越来越多了,那为什么环境还会遭到严重的损失呢?因为我们生活中是离不开木材的。这些木材给我们多大的帮助啊!才使我们的家园有今天的辉煌。 森林里的树木是人类生存的唯一希望,也是动植物需要的唯一家园。那我们怎样做才能让树木永远造福人类呢?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为了我们有一个美丽的家园,都要做到森林防火,在不小心之中,烧毁了很多树木,给森林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有时还会发生洪水或引起沙尘暴,给人类严重的惩罚。 保护环境,从而保护森林,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是一种绿色的力量使我们可爱的家园变得如此美丽。绿色是生命的源泉,绿色是世界的希望。绿色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绿色是动物和植物的家园,绿色是和平与安宁,绿色是实现与梦想!让我们多一份绿色的环境,少一份火灾的危害,为我们的美好家园增一份绿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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