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践报告主要是针对一些大四(高职是大三)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好就业协议的,最后半年在用人单位作实习的学生,学校承认这个实习可以等同于毕业设计,需要写一份毕业实践报告,写实习做的内容,效果相当于毕业论文。毕业实践报告从内容上来看跟毕业论文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实践的地点不一样,一个在学校,一个在单位,也可以看作是实践版的毕业论文,两者封面不一样而已。而且毕业论文选题比较广泛,毕业实践报告则只能是于你现在工作内容相关的,这样解释不知道是否能明白呢?
1、规定不同
毕业实习报告是在校大学生在学业的最后一个学期需参加毕业实习并撰写毕业实习结果的一种作业。
毕业论文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
2、作用不同
毕业实习报告是对该阶段进行总结与说明的书面材料,是反映学生毕业实习完成情况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对毕业生的又一次培养和训练。
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3、目的不同
实习报告在实习的基础上完成,运用基础理论知识结合实习资料,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总结。实习报告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能反映出实习单位的情况及本人实习的情况、体会和感受。
通过毕业论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报告内容一致不可以。毕业实践报告指的是完成了全部所学课程,走出校门到与所学专业相关部门进行实习,所写的实习总结实践报告,比如,医学院学生去医院实习,写的实习总结实践报告等,而毕业论文则指的是毕业提交的学术论文。
1毕业生实践报告是你生产实习的凭证,给你生产实习学分就靠它了~~毕业实践是必修课,学分是不能少的~2毕业论文同样是是大四毕业生的必修课,这个学分也不能少3毕业实践报告是在实习单位写的,毕业论文是在学校老师指导下在学校写的4两个都蛮好过的,不用担心会因为这个卡你毕业证~~~
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实习人员:xx实习地点:xx省xx市司法局实习时间:200*年7月6日~200*年7月20日学校院系:西安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学从200*年7月6日开始,我在xx省xx市司法局进行了一个月的实习,整个实习进行了32天,在这三十多天的时间里,在我的指导老师李主任,学校指导教师孙老师以及我所实习的办公室同事的帮助下,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地完成了实习任务,并获得了我转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实习期间我经历了由熟悉司法局构成,打印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案卷,整理宣传材料,送达文件和上级指示内容,参加社区法制建设和宣传,亲自宣讲教育的过程。这些工作是由简单到复杂,不仅是我学习和工作过程,也是实习单位和老师以及单位同志对我前期简单工作的认可,以及能力的肯定。实习单位简介概括:xx省xx市司法局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xx省司法厅。属于行政机关。省司法厅为其直接上级部门,同时接受xx省xx市政府领导。建制:xx市司法局内部由以下科室构成办公室、政治处、律师科、公证科、法制宣传科、法律援助办公室,预防犯罪研究办公室、司法考试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科、财务室、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处、局长办公室等。我在办公室工作,但每天由李老师帮我安排主要的工作,也曾在随同法制宣传科和基层工作指导办公室的同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国,司法局是属于行政部门,它与其他的司法部门的职能、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又同律师事务所之类的法律服务机构稍有类似。要了解司法局的职能,首先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谈起。司法部,使全国各地司法局,司法厅的上级机关。下设直属机构和直属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法制与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组织全国性的法律考试,培养法律方面的人才,协助司法机关,保障司法独立、公正,以及防治司法腐败等等。和一般司法机关的工作有显著区别。它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我所在的xx省xx市司法局的主要工作是:⒈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xx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⒉ 协助地区司法局监督和指导“两劳”人员的释放登记.安置帮教工作。⒊ 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⒋ 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⒌ 监督和指导全县的公证工作。⒍ 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⒎ 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⒏ 指导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⒐ 组织地方司法性质的考试,并予以监督。⒑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我的工作:在我实习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主要从事了两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书、材料整理、发送文件之类的具有文秘性质的工作。第二是亲自参加了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具有法律救济的民事调解工作。当然这些工作中主要还是随从人员起辅助作用。具体工作文件整理我的第一项工作是对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进行电脑输入,这些对于我这个刚刚开始实习工作的学生来说还是没有难度的。具体要求这项工作的要求是将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输入电脑,存入局内的统一档案文件夹,由于政府的签发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和上级负责人签名以及局长签名,所以不能用电脑文件的方式下达。一般为传真形式。我使用扫描仪扫描之后形成图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进行记录和登记。由于政府文件不是很多,且内容较少,我的码子速度尚快,因此,这项工作几乎没有难度。当然我的内心也没有包含一种轻视的态度。首先,作为政府文件的存稿。必须在格式和字上没有丝毫的错误,必须怀着严谨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将它完成。其次,作为我实习的第一项工作,必须要将它做好,给我的老师和实习单位留下好的印象。评价:工作之后李老师给我很高的评价。对于我可以能很快地,很好的完成我的第一项工作表示了赞赏。法制宣传进入暑期长假的前一周,有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统一下发文件,组织各地方司法局,公安局,在市区,社区开展年中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渡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接到省厅的通知以后,市司法局内,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的人员开始行动了起来,由于这次行动是每年例行的,因此,人们并没有感到时间的紧迫感。作为实习人员,由李老师的安排,我也参与到了这次行动中。随同法制宣传科的同事到,市区内的各小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法制讲座。关于材料的准备作为法律宣传活动,材料是必须准备的,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传材料,今年国家,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的新的法律法规。如,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xx省人民政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社会治安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类似情况的文件。由于材料都是现成的,只需要我从档案室,和电脑里将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册,送到相关人员的办公桌上,交由专业人员负责写出新的可行的计划。我在李老师的要求下。一一询问了同事们,这几年的法制宣传的主要工作和细节并具体到每一个步骤。我新的任务是做出一个类似的计划。宣传计划:对于我这个从来没有这方面丝毫经验的实习生说还是很有难度的,好在这里有现成的几年的计划书可以参考,以及专业人士为我解答疑问,困难就小多了计划书要点:第一,突出三大重点,积极提升宣传效能。三大重点是,1. 围绕宣传主题。2. 围绕社区群众。3. 围绕活动中心。第二,以宣传法律知识为重点,努力改善人们法律素质。第三,广泛联系媒体,通过手机短信等现代化方式,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手机方式是我首先提出,以前并没有这一措施,我的方法得到了老师肯定,并给与专业人员建议,后得以采纳)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传网络。1. 高度重视,加强联系,为宣传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2. 加强人力物力配备,满足宣传工作需要。3. 健全宣传工作网络,建立一支信息敏锐、反应迅速的宣传队伍。实际宣传行动这次宣传行动,是从*月12日开始展开的,历时5天,发动了个下属司法所,各地公安局,派出所统一行动。我请自参加了全程活动。整个法制宣传活动我作为随从人员,参加了在三个小区的法制讲座,听取并记录了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尤为重要,即使的吸收新的知识,还要有机敏的应变能力。在整个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通过亲自实践进行宣传活动。是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生动的理解,通过理论和实践了结合,更加准确的掌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经验并不是能够可以通过学校书本知识就可以掌握到的。在实践中,我领会到了,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每天都会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种政府文件数不胜数,因此只有每一天,每一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够在法律这一行业立足脚步,寻求新的成就。
顺便说一下格式:一:实践目的。二:实践内容。三:实践结果。四:实践总结或体会。谢谢啦。。 最佳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社会实践论文最后一个假期,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实习有点学校有安排,有的自己找,但是绝大部分都是自己找的。毕业论文现在就开始要写了,我们学校已经开始了,大家都写好了 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下个阶段就开始写论文部分。实习的内容和论文内容没有关系,题目是学校给的,可以参考这些题目。实习内容是写实习的,到时候要写实习报告,周记等。
不可以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是一个活动总结,不能代替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报告内容一致不可以。毕业实践报告指的是完成了全部所学课程,走出校门到与所学专业相关部门进行实习,所写的实习总结实践报告,比如,医学院学生去医院实习,写的实习总结实践报告等,而毕业论文则指的是毕业提交的学术论文。
论文是对你所学的专业来选题,写论文,通过答辩.毕业实习报告,是你在实习的工作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来完成的一种文体.
摘要:针对现行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之弊端,提高新的实践理念和实践环节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教育理念;模式设计 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就决定它在本质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中就应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是一个目前我国法学教学中尚未解决好的课题。本文中针对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存在的弊端,探讨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问题。 1、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的弊端 现行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实践环节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目前法学本科教学几乎很少研究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实际上任何一门专业均应研究这个问题,即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 (2)实践环节单一,主要只靠毕业前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全国各法学院校在其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毕业实习,有些院校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有些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场所一般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这种毕业实习是必要的,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的实践过程。但其缺陷是,毕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加之毕业实习时间有限,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了解一下。这不符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 (3)除毕业实习之外,三年半的教学中一般不再安排实践环节,使理论联系实际处于自发状况,主要由学生自己完成,缺乏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师指导,大大浪费了时间。少数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到相关部门去实习,但也只能感触一些较零散的知识,而大多数学生则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条件。 (4)有些法学院校结合个别相关课程,也搞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庭审判观摩或者组织学生自己搞一些模拟法庭,但并未有意识地、系统地将这些实践活动形式强制性地纳入教育计划和要求的范围。 2、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需要更新教育理念 针对现行法学教学体系中实践环节的弊端,应该强化实践环节、更新理念。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这一认识论规律作为一种普遍规律,也是法学教学的根本指导原则。实践教学环节是法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把这种实践环节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实践环节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而不能仅局限于教学过程的某一个阶段。若仅在毕业前安排实习,其它时间不注意实践环节或者把实践环节不落到实处,其结果只能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 第三,针对学生在法学学习的不同年级段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差异,实践环节应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即大体分为感性实践阶段和理性实践阶段。我们认为,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实践活动是属于感性实践阶段,大学本科三、四年的实践活动应属于理性实践阶段。两个阶段的实践环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实践是理性实践的基础,理性实践是感性实践的升华和目标,因此也不能在教学中忽视两阶段的内在联系。 第四,实践教学模式应该是立体、多面的,应该针对不同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相应的实践环节;同时实践模式应该是互动的,而不应该是静态的,要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之间的互相促进,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全面地与国家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普遍联系,创造多维实践场所。这种立体、动态的实践教学模式应全面地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让学生学习逐渐深入社会,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方面投入社会实践,建立多维实践模式。 第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使理论教学不再是纯理论,而在理论教育中大大加入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案例,从而增强理论与现实的对照,强化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 3、教学实践环节改革模式设计 根据上述教学理论,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如下教学实践环节: (1)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一学生的实践属于感性实践阶段。该阶段实践的目的在于树立学生的法律专业观念,培养专业兴趣和习惯。大一学生如果不能牢固树立专业观念,对本专业没有兴趣,将直接影响以后的专业课程学习。因此大一学生的实践应着重于如下形式:1.安排不少于五次法庭观摩活动,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旁听高年级学生的模拟法庭。2.组织学生围绕专业理想信念等内容进行演讲及一般性题目的辩论比赛,从训练口才、思辨能力方面培养其专业兴趣。3.组织学生召开几次专业认识恳谈会,树立其正确认识和信心。4.鼓励大一学生参与高年级学生组织的相关实践活动。5.深化教学,采用大量多媒体教学方法,使学生接触更加真实的实践实例。6.邀请法学专家和实务方面的知名人士举办讲座,辅之我院法学教师讲座。7.在老师带领下,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其良好的人格和职业道德素质。 (2)大学二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二年级学生开始开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实践的内容应和其课程内容相结合,围绕着课程内容来设计实践内容与形式。但从全局观念来看,该阶段的实践仍处于感性实践范围,但比大一的实践已上升到更深的层次。大二学生的实践应着重如下内容和形式:1.针对其课程内容,要求学生深入研读与课程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弄清法理知识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同时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分析并写出书面的分析意见,定期组织学生举办案例研讨会。这项活动应分散在不同专业课程的教学环节中,应在教学计划中体现此内容,并要求教师在填写教学日历时,就本课程设计相应的实践模式。2.组织学生成立专业知识兴趣小组,每个月各兴趣小组将其活动内容撰写成专题,在学生班级中进行交流讨论一次。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应由专业教师指导。通过专题的讨论及编写专题报告和专题发言,使小组同学在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均得到锻炼。3.带领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至少五次。教师在组织旁听活动之时,要与法院审判人员联系、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学生旁听之前,带队教师首先让学生自己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比如,该案例事实需要哪些形式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哪些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等。在此基础上,使去旁听的学生有备而来,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4.带领学生到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场所和少管场所,使其与被改造对象犯罪嫌疑人、被教养人员、少年不良行为者进行亲身接触,增加其对国家司法的权威、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以及社会阴暗面的亲身感受。以往许多法学毕业生,因未从事司法工作,从未到过这些场所,实在是一种知识的缺憾。5.组织学生到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去实际观察执法活动、旁听行政处罚听证会,如公安、城建、税务、工商、物价、环保、土地等;组织学生到行政执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听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增加学生对行政法律本身及行政实施过程的了解,同时增加学生学习行政法、经济法的自觉意识。这是传统教学实践中不曾有过的形式。6.在大一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题演讲、辩论活动,并使演讲、辩论的内容注入更多的专业知识特色。7.要求学生动手,主动收集疑难案例、焦点案例,由教师参与,集中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剖析、讲解,帮助和指导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 (3)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与大一、二相比,应当进入一个新阶段,即理性实践阶段。其标志是:法学专业知识在学生知识结构中不再是零散的、无序的状况,而是学生经过理论学习、思考和感性实践,已能够将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一定融合,使学生能够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但这个阶段的理性实践,应为理性实践的初级阶段,应当是学生主动实践与教师的具体指导相结合。针对这一特点,大三学生的实践模式应这样设计:1.在大一、二基础,组织学生举办模拟审判,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在教师的引导下,选择典型案例,就案例的事实及法律运用问题,让学生相对独立地去组织。案例中的当事人角色和司法人员角色,由学生自行安排并扮演。让学生根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创造性地设计自己应承担角色的任务。教师在其间只起引导作用。模拟审判,是一个综合实践活动,其中,既存在事实的证明和证据的运用问题,又存在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运用问题,在法律运用上既有实体问题又有程序问题。同时还体现了审判中不同角色的语言表达方式,现场应对的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问题,是一种很好的综合能力培训。2.带领学生深入劳改劳教场所,对被改造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和帮教活动。这和大二学生去劳改劳教场所主要是参观不同,大三学生到劳改场所,是运用所学知识和靠自身的品德修养,帮教被改造人员。这一活动,应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长假期间进行。这一活动,不仅使学生帮教劳改人员,同时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好方式。3.组织学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以大三学生为主,可吸收低年级的积极分子参加,配备专门教师带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比如,参与报社的读者书信回答,在相关节假日提供街头口头咨询,利用寒暑假到农村边远地区进行普法宣传等活动。4.组织学生到公、检、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让学生事先进行讨论、收集他们想了解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事先送相关机关,在相关机关实务人员做了准备后再进行座谈,会起到较好的效果。5.由教师带队到本省、本市的立法机关,与立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立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让学生从立法者的角度来了解立法者的工作特点和法律的深远作用。6.组织学生由专业教师带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大学生辩论比赛,发起组织本市法律专业辩论比赛,通过对比,刺激学生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 (4)大四学生的实习内容与形式。大四学生是本科的最后一年,此时学生要学习的专业课均要完成,学生的实习属大学本科教学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属于理性实践的高级阶段。大四学生的专业知识应更加系统化。通过三年的实践活动,其参与实践活动的能力大大提高。大四学生的实践活动,应集中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作者认为大四学生的实践形式应在如下几个方面:1.大四学生是协助教师组织大一、大二学生实践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不仅能锻炼其组织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同时也运用了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使大四学生更深体会其处于大一、大二时期间的有些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价值。2.大四的毕业实习是列入教学大纲的实践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实践活动,也是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践活动。为了使实习不流于形式:一是选好实习场所,有些学生错误地选择企业实习,其结果是给企业义务帮助干活,与实习要求严重脱节。二是教师要与实习部门的领导讲明实习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实习指导人员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过硬的实务知识。三是学生实习前应有实习目标和计划,实习中要有实习工作内容、实习感想、实习收获的记录,实习后要有实习总结。同时实习结束后,应有实习经验交流。3组织搞好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综合性包括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和理解,也是科研活动的初步实践。我们要求毕业论文要有实践价值,要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性。 4、结束语 通过探索法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相结合的新模式,为解决国内各高校法学专业面临的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相脱离的困境,提出一种动态、全面的新模式。通过上述贯穿法学学习四年全过程的活动,较好地正确处理了教、学、实践三维一体的关系,使学生真正地把自身知识学习和能力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习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以解决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存在的实际应用能力低下的问题。作者在近几年的本科法学教学实践证明,该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论辩口才能力,是学生将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知识更好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也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应用能力,并在社会实践中深化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深受学生的欢迎。
顺便说一下格式:一:实践目的。二:实践内容。三:实践结果。四:实践总结或体会。谢谢啦。。 最佳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社会实践论文最后一个假期,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报告内容一致不可以。毕业实践报告指的是完成了全部所学课程,走出校门到与所学专业相关部门进行实习,所写的实习总结实践报告,比如,医学院学生去医院实习,写的实习总结实践报告等,而毕业论文则指的是毕业提交的学术论文。
在现今社会下,培养护理专业的大学生具有较高的信息素质应成为我国高等护理 教育 的重要目标。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护理 毕业 论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新生儿肺出血早期察看与护理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患儿男,双胎足月儿,出生体重,出生第3天发病,体温°C,全身皮肤青紫,四肢冰凉,患儿口周微绀,反应一般伴吸吮力差,给予保温、吸氧8小时,7小时后发现患儿面色苍白,拒哺,即入NICU,1小时后确诊为肺出血。
治疗 方法 与结果:该患儿即给予气管插管,止血、纠酸、强心、利尿、保温、改善微循环、防治感染等综合治疗,并同时应用呼吸机治疗。该患儿治愈出院。
2观察
肺出血的高危因素:缺氧、感染、早产、低体重、低体温等是新生儿肺出血的危险因素。该患儿体重,低体温,符合肺出血发病的高危因素,肺出血治疗成功的关键是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早发型在生后24h内发病,甚至出生后即发病;晚发型多在出生后2—4d发病。在治疗护理过程中,要熟悉肺出血的发病特点,细心观察病情,早期发现病情变化。
发病时间及原发病:生后1周内起病约占95%,其中生后12小时内发病约占半数;超过1周者为数极少。原发病有多种,如早产、低体重出生儿、感染性肺炎、重度窒息、先心病、硬肿症、颅内出血、败血症等,都可能引起新生儿肺出血。
临床表现特征:主要表现有拒哺、不吸吮或吸吮无力;气急,呼吸快速而不规则,半数有呼吸暂停,可见鼻翼扇动;青紫,多见于鼻唇沟青紫;呻吟,声音微弱;低体温,可在35°C以下,四肢发凉;出血,开始为血性泡沫痰液,重时可口鼻出血、窒息。
早发现,早插管,早上机:新生儿肺出血从开始少量渗血到最后大量出血不需很长时间,如能及早察觉病情有变,早插管,早上机,则预后大不一样。为此,当班护士对患儿仔细观察能够在较早发现问题,马上采取 措施 ,吸痰吸出血性液体,即行气管插管证实有肺出血,马上上机以赢得治疗时机。
3护理
预防护理:
①保温:置暖床保温,床温30-35℃,根据体温调节床温,保持体温在—℃,防止低温损伤。病情稳定后,体重<者置温箱保温。
②供氧:缺氧代谢可引起酸中毒诱发肺出血,供氧可改善缺氧状态,促进有氧代谢。常规面罩吸氧,氧流量,密切观察患儿面色、呼吸情况,缺氧状况有无改善,如无改善,及时调整供氧方式及氧流量。
③控制输液速度:使用输液泵,控制滴速3~4mr/(),防止输液速度过快引起心衰、肺水肿,诱发肺出血。
④做好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具有重要意义。接触患儿先洗手,吸痰时戴消毒橡胶手套,治疗护理操作集中进行。用空气净化器消毒空气,6次/d,11/次;每日用速消净拖地,3次/d.
气管插管护理:
①用物准备:负压吸引器调节负压≤,吸痰机、生理盐水、手套、复苏囊、胶布、昕诊器、喉镜、气管插管。
②气管插管:协助医生进行气管插管。待插入气管插管,退出喉镜后协助接上复苏囊及氧气,正压通气,听诊双肺呼吸音,协助固定气管插管。③气管内吸痰:迅速吸出气管内血性分泌物,清理呼吸道,复苏囊气管内加压给氧5~10次,再清吸,氧压力—,压力稍大有助止血,频率40次/min,尽快予呼吸机治疗。
④气管内滴入1:10000肾上腺素,有收缩血管,利于止血;减轻支气管痉挛和黏膜充血、水肿,改善通气,加强心肌收缩力,增快心率等作用。
使用呼吸机的护理:
①预先消毒呼吸机管道,湿化瓶加无菌蒸馏水,连接呼吸机管道,调定呼吸机参数,无误后连接气管插管,应用呼吸机治疗。②调节加温湿化器,夏天3032qC,冬天34—35℃。更换消毒呼吸机管道,1次/d,更换湿化瓶蒸馏水,1次/d.③桡动脉采血进行血气分析,指导呼吸机参数的调节。④经常检查,严防插管扭曲、折叠或脱出。翻身时,要防脱管、脱机。⑤肺出血早期减少搬动,以免加重肺出血。肺出血停止及恢复期患儿呼吸道分泌物较多,每2h翻身、拍背、吸痰1次,保持呼吸道通畅。⑥密切观察患儿面色、呼吸、心率、胸廓起伏及双侧呼吸音是否对称等情况。⑦患儿肺出血停止,恢复自主呼吸,循环系统稳定,血气分析在正常范围可撤机。
参考文献:
【1】韩玉昆,傅文芳,许植之。实用新生儿急救指南【s】。沈阳:沈阳出版社。1997,306—307.
【2】陈克正。新生儿肺出血几个问题的探讨【J】。中华儿科杂志,1997,35(6):331.
浅谈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的察看和护理
【摘要】
目的: 总结 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护理 经验 及康复措施。方法对我院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收治的26例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开展饮食、心理、专科护理和健康教育,加强口腔护理,保持血压稳定,保护肢体和皮肤,保持大小便通畅,防止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在恢复期适当锻炼,促进患肢运动功能康复。结果12例基本痊愈,部分恢复11例,死亡3例。结论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经过科学有效的护理和适时的健康教育,可以提高其治疗效果,降低病死率和致残率。
【关键词】高血压;脑出血;观察;护理作者:马桂清
脑出血是高血压病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其发病率与血压升高的程度有关,大多发生于50~60岁的患者,但年轻人患高血压病者也可并发脑出血。其中男性多于女性,临床上以头疼、眩晕、呕吐、肢体偏瘫、失语甚至意识障碍为其主要表现,由于此病有较高的致残率和病死率,因此,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科学护理对提高本病的治疗效果有着重要意义。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我院神经内科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共收治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26例。男17例,女9例,年龄46~75岁,平均56岁;均经cT检查,出血量35—100ml;出血部位位于基底节13例,脑室6例,脑干4例,小脑2例,额叶1例;入院时嗜睡、浅昏迷15例,中度昏迷8例,深昏迷3例。
治疗结果:26例患者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基本痊愈12例,部分恢复11例,死亡3例。
2病情观察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测量心率、心律、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神志、瞳孔并及时准确详细记录。
意识和瞳孔的观察:经常呼唤患者或做压眶反应,观察瞳孔的大小、形态、对光反应。瞳孔散大、缩小、不等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无反应,均提示病情有变化,如一侧瞳孔散大,意识障碍加重,说明仍有脑出血或脑疝的可能,应立即 报告 医生。患者意识由昏迷到朦胧、嗜睡状态,说明病情好转;单纯躁动有时为尿潴溜所致,导尿后即可安静。
控制血压:用多功能监护仪监测血压,维持血压在140—160/90~100mmHg(1mmHg:),对血压升高者除应用好脱水剂外,早期可采用静脉点滴硝酸甘油或微泵推注硝普钠,可进食者或有胃管者改用口服降压药,不宜过度降血压。
记录24h出入量:多数脑出血患者年龄大、肾功能差,需认真准确记录24h尿量,特别注意每小时尿量变化,若发现出入量不平衡或尿量<25ml/h,应及时报告医生,以便采取相应治疗措施,防止脱水、电解质紊乱或补液过多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加重病情。
3护理措施
休息与安全:急性期绝对卧床2~4周,抬高床头15-30°以减轻脑水肿,躁动患者严防坠床,保持环境安静安全,严格限制探视,避免各种刺激,各项治疗护理操作集中进行。
生活护理: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的清淡易消化饮食;做好口腔和饮食的护理,昏迷患者按常规进行口腔护理,每天2~3次,清醒患者可用吸管吸生理盐水或朵贝氏液漱口,每天3次,防止呛咳。认真做好饮食护理,患者多半有咀嚼或吞咽困难,进食、进水应缓慢,防止呛咳,呕吐时迅速清除呕吐物;昏迷或有吞咽障碍者,发病第2~3天应遵医嘱胃管鼻饲,进食前检查胃管是否在胃内,少量多餐,每次不超过200ml,间隔为2h,温度在38℃,同时严格限制钠盐摄人,以低盐、低胆固醇饮食为主,每日摄入食盐以4~5g为宜,摄入胆固醇应<300g.
保持呼吸道通畅:
①及时清除口腔及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平卧头侧位或侧卧位,开放气道,取下活动性义齿,防止舌根后坠,根据患者咳嗽有痰,呼吸不畅,肺部有痰鸣音,选择合适的吸痰时机,把握吸痰方法。吸痰后应听诊肺部,评价吸痰效果,注重观察痰液的性状、颜色和量。
②确保有效供氧,一般供氧浓度在30%~50%,保持氧饱和度97%.
保持大小便通畅,做好肢体和皮肤的护理:
患者常有便秘、尿潴留或尿失禁现象,尤其是在应用脱水剂及未留置导尿管的情况下,更易引起患者烦躁不安,甚至诱发再度出血,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大便不畅时可给予番泻叶煎剂以促进肠蠕动和消除肠腔积气,必要时行清洁灌肠。尿失禁时严格在无菌操作下导尿并留置尿管,同时观察尿液色、质、量,预防导尿管脱落以免反复插管致尿路感染。
保持肢体功能位置,指导和协助肢体被动运动,预防关节僵硬和肢体挛缩畸形。患者的手腕和足踝应置于关节功能位置,各关节受压部位应托以棉垫,定时给予低幅度、慢动作变换体位和皮肤按摩;当翻向健侧时,应垫以枕头支持患肢,以防关节强直。
每天床上擦浴1~2次,每2~3小时应协助更换体位1次,注意保持床单整洁、干燥,有条件者使用气垫床或自动减压床以预防压疮。但发病24~48h内变换体位时只能小范围的动肩、臀部,以免因翻身而牵动头部,加重出血。
用药护理:建立良好的静脉通道,遵医嘱准确用药,保证脱水剂的快速使用。一般认为高血压性脑出血非凝血机制改变,故难以药物止血,但如并发消化道出血时,止血药和凝血药的应用可发挥一定作用,故临床上对脑出血患者仍可选用。按医嘱给予保护胃黏膜和止血的药物,如静脉点滴6EACA,PAMBA、止血敏等止血药,静脉推注生理盐水20ml加奥美拉唑40mg,2次/d.胃管注入冰去甲肾上腺素、云南白药和其他止血药物,及时评估用药后的反应,抽取胃液看颜色是否正常,观察大便是否正常及其色泽变化。
引流管护理:高血压脑出血术后,头部引流管一般放置2—3d,防止引流管打结、扭转、拔脱,检查是否通畅。注意每日引流量、颜色,并做好记录。颜色鲜红,提示脑内有继续出血的可能,注意头部敷料是否干燥,如有渗湿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加强无菌操作,定时消毒套管。
心理护理:瘫痪患者神志转清后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极度消沉、自暴自弃或脾气暴躁、出言不逊。护士要针对患者不同心理状态、年龄、职业、 文化 程度,做出相应的心理护理,耐心地解释、开导和劝慰,对患者的每一点进步,做充分及时的肯定,不断给予鼓励,调动患者的积极性。
并发症的防治:消化道出血的防治:消化道出血是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也是其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应注意观察患者有无呃逆、上腹饱胀不适、胃痛、呕血、便血、尿量减少等症状和体征;严密观察患者呕吐物,大便颜色及全身情况。
坠积性肺炎的防治:首先要保持呼吸道通畅,昏迷患者要定时吸痰,定时翻身拍背,用蒸馏水100ml、庆大霉素16万U、糜蛋白酶4000U、沐舒坦15mg雾化吸入,2次/预防压疮的发生:定时翻身,用温水擦浴2次/d,保持皮肤清洁,按压骨隆突处,必要时垫海绵块,同时,做肢体的被动功能锻炼,防止静脉血栓形成。
预防泌尿系感染:神志清楚的患者,在病情允许情况下,鼓励患者多饮水,尿道口护理2次/d,定时开放尿管,每日更换集尿袋,每周在无菌技术操作下更换导尿管1次,集尿袋及引流管的位置不能高于耻骨联合,以防尿液返流引起泌尿系统感染,2周后仍不能自行排出尿液者应行膀胱冲洗2次/d,遵医嘱定时监测尿液。
健康教育:恢复期护理:恢复期护理主要是促进瘫痪肢体的功能恢复。开始可作按摩及被动运动,每日3次,每次15min,以后逐渐增加活动量。外出时要有人陪伴,病情允许可鼓励患者散步、打 太极拳 等适当锻炼。失语患者应积极进行言语训练。
出院指导:出院前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其出院后按时服药,定期监测血压,保持良好的情绪,避免不良刺激,对有烟酒嗜好者应忌烟酒,科学的搭配饮食,适当减少饮食的盐含量,养成清淡饮食的好习惯,坚持锻炼身体,劳逸结合,如有异常及时就诊。
综上所述,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护理工作是细致而繁重的,关系到患者的生存质量。护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专科护理技术,积极有效的护理可以使患者安全渡过并发症的危险期,同时对提高治疗效果、促进机体功能恢复和减少病残发生具有重要意义。高血压病患者科学的饮食结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轻松愉悦的情绪,长期合理地口服降压药,定期监测血压等,能大大降低脑出血发生的几率。
护理学作为一门以实践为主的专业学科,如果操作不熟悉很容易造成问题。所以护理专业的学生有必要参加实践,然后写实践 报告 。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护理 社会实践 报告 范文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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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浮动,传奇被停留在过往,落叶沉睡于大地,孕育着一个希望的诞生。__年的夏天,这是我进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的第一个暑假,心中的感慨,承载着我的梦想——去当一名光荣的白衣战士。生命的意义是由自己定义的,为了给自己 医学知识 充电,而实践的过程是所有课本不能给予的,短暂的暑假我便来到中牟县人民医院实践。
对于我这个只有半年学医经历的学生来说,应该从最基础的开始。来到医院,我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和畏惧,即使自己曾以病人的身份到过此地。正式穿上护士服后,看到镜中的我,穿着干净的白大褂,戴着洁白口罩,想想自己第一次穿着白大褂的那份自豪,心底的那份坚定与自信油然而生!但是我的内心被一种莫名的自豪感充斥着,这种与普通人群不同的骄傲感,早已掩盖了内心澎湃欲出的忐忑。然而面对陌生的脸孔、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工作流程,我害怕了,害怕自己会出错,害怕自己被挨骂,更害怕自己做得比别人差。面对着他人忙碌的身影,我心里只有怨叹,怨自己无法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怨自己在校时没有好好学。联想到在学校时老师的耐心地讲解,让我着实很为之感动,特别是他们从医的态度,让我忐忑不安之心为之改观。想想以前,不管是在教室内还是在教室外,败坏的医德医风,恶劣的护士形象不绝于耳,在这里,我看到的是笑容可掬的脸孔,护士们也都觉得特别地漂亮与可爱,让我有种感觉,如果我是一位病人,我会毫不犹豫选择住在这里。渐渐熟悉了这里后,原先不安的想法与心情再也不存在了,与同事们渐渐有了共同的话题,我也放开胆子问,放开胆子做,我鼓励自己要尽快地脱离困惑,走入正式护士的丛林中去,我相信自己会做好。
看起来很简单的护理工作,让我开始有些手忙脚乱。原本的自信荡然无存。我开始虚心向护士学习,紧紧地跟着护士,寸步不离,年轻的护士耐心地给我讲解着关于护理的知识。慢慢地,我穿梭在各个病房,了解了她们的护理术语和一些日常工作。
我协助护士接诊病员,做好四测(测血压、测体温、测脉搏、测体重),熟练地掌握了血压及体温的测量 方法 ,接触配液环节,在严格坚持“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浓度、对剂量、对方法、对时间)的原则下,并为病员配液。
终于有了我实践的机会,想着护士叮嘱我的操作要领,端着装有止血带、胶布、碘付的器皿,来到病房。面带着微笑:“阿姨,该打针了!”我给病人绑上止血带,用碘付进行消毒,然后拿起针头,小心翼翼地扎入病人的血管中。看见管中有回血,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蔓延全身。想不到,身平第一次扎针竟然会如此的顺利!
护士在休息的时候,给我讲着因为静脉注射的输液管中一个小小的气泡,而使病人死亡的真实事例后,我大为震惊,不免开始崇敬这些平凡的护士们。__年8月2日在医院领导的同意下,我观摩了一例左下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及剥脱术!手术前病人的家属用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着主刀的医生,顿时让我感到医生的伟大责任。手术的时间大约两个小时,主刀医生精湛的医技,让我了解到医学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他的细心,仿佛把病人当成自己的家人一样精心地照料,就好象生理老师曾经说过:虽然你们是用动物做实验,但以后你们却是要给人看病!因此,使我是深深体会到,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
短短的15天医院实践结束,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想想这么多天的忙碌,再想想每日辛苦战斗的护士们,才知道护理工作的不易。
我觉得护理工作不仅需要熟练的技巧,而且同样需要优秀的职业素质:第一:思想素质:要 教育 和培养每一个护理人员热爱护理工作,献身护理事业,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要有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医德修养,以白求恩为榜样,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真诚坦率,精神饱满,谦虚谨慎,认真负责;要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爱护集体,爱护公物。第二:专业素质:护理人员要对病人极端负责,态度诚恳,和蔼热情,关心体贴病人,掌握病人的心理特点,给予细致的身心护理;严格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 ,坚守岗位,按章办事,操作正规,有条不紊,执行医嘱和从事一切操作要思想集中,技术熟练,做到准确、安全、及时,精益求精;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发现病情变化,遇有病情突变,既要沉着冷静,机智灵活,又要在抢救中敏捷、准确、果断;做好心理护理,要求语言亲切,解释耐心,要有针对性地做了病人的思想工作,增强其向疾病做斗争的勇气和信心;保持衣着整齐,仪表端庄,举止稳重,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作风正派,对病人一视同仁,对工作严肃认真。第三:科学素质:护理人员要具有实事求是、勇于控索的精神,要认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每项护理技术操作都要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护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必须注意在实践中积累丰富的临床 经验 ,要掌握熟练的技术和过硬的本领;要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护理技术;要善于 总结 经验,不断控索,开展研究,勇于创新,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推动护理事业的发展;要积极努力学习和了解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更好地为病人的身心健康服务。
短暂的社会实践,让我学到了很多,既有丰富多彩的经历,又可以学以致用。大一学得粗浅,专业课也没上几门,还只是略懂皮毛,说不定连皮毛还弄不大清楚,但这次实践却让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我懂得了血压的精确测量。了解到测血压前被测者应充分休息,勿吸烟喝酒喝咖啡,不可憋尿。被测者应采取坐位或卧位,气囊应缚在上臂中1/3,不可过松,也勿过紧,否则血压值会降低。注气速度要慢,水银柱在听诊声音消失后再升高20mmHg即可。放气速度以每一心跳下降2mmHg为宜。听诊器应放在肘动脉处,再放气后出现第一音时为收缩压(高压),继续放气至声音消失(或变调)时为舒张压(低压)。此外我还学会了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肌肉注射选择的部位是“臀大肌外1/4处”, 绷紧皮肤,针梗与皮肤成30~40°角快速刺入皮下(针梗的1/2~2/3)注射时用力不能过大,以免注射液向注射点内的四周迅速扩散.同时将无菌干棉签置于进针点上方,在快速拔出针头的同时将棉签压下。第一次给别人打针,怎么也不敢下针,还是李护士助我一臂之力,扎下去了??第二个给一个中年妇女打的,我怕扎不进去就稍微用力了一点,结果人家哎吆了一声,吓的我一身冷汗,忙给人家道歉,还好人家没有责怪我,可吓死我了?? 其次是静脉注射,进针后见回血即松开止血带,缓慢注入药液。在注射过程中,要试抽回血,以检查针头是否仍在静脉内。要注意注射药液速度应按药性分别处理。而且需长期反复作静脉注射的患者,应注意保护静脉,不要总在一处。静脉注射方法是:病人垂腕,由于重力血管容易充盈,只要左手稍用力握住病人手掌下二分之一的五指关节,既可以顺着血管走行方向绷紧皮肤,血管这样显得更直,更明显,充盈度更好,穿刺成功率增高。
虽然我写的头头是道,但是也只给几个病人注射过,他们的血管都是很直的,难度系数最低,难度系数高了我可不敢上??
我还学了一下发热处理。最常用的方法是服用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克l次,一天3次,饭后半小时服。除了药物降温外,还可用物理方法降温,常用的方法有:①酒精擦浴,以30%-50%酒精,轻擦患者颈项,胸、腋下、上肢、手心手背,腹股沟处、下肢、脚心脚背。每次15-30 分钟。酒精擦浴的优点是温和,不像药物降温那样难控制、有副作用,而且可以随时进行;②冷敷:常用冷毛巾或冰帽置于患者头部,也可将冰袋置于腋窝或腹股沟处。 虽然在医院实践很辛苦,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那些实践的日子。通过这次实践,我充分体会到了医务工作者承担着的“救死扶伤、解除病痛、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使命。唐代“医圣”孙思邈在所著《千金方》论大医精诚有这样的论述:“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寒灵之苦。”因此,护理系学生掌握先进医疗技术的同时,还要具有 爱岗敬业 ,廉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格,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才能更好的为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
为期两个多月的临床实践结束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深刻的体会到临床实践是对理论学习阶段的巩固与加强,也是对护理技能操作的培养和锻炼,同时也是我们就业岗前的最佳训练。尽管这段时间很短,但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 实践期间,在带教老师的悉心指导与耐心带教下,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事故护理条例培训,多次参加护理人员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意识到,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现代护理质量观念是全方位、全过程的让病人满意,这是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需求,因而丰富 法律知识 ,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并且可以使护理人员懂法、用法、依法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且在自己所拟定的细致的护理人员 工作计划 下,理论水平与实践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实践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查房及交接班,认真履行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踏实工作,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同时做到了理解家属,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能做好解释与安慰工作,多说“对不起”,使家属也理解护士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误会或过激行为的发生。 病房实践,接触最多的是病人,了解甚深的是各种疾病,掌握透彻的是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实践的最大及最终目的是培养良好的各项操作技能及提高各种护理工作能力。所以在带教老师“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的带教原则下,我们积极努力的争取每一次的锻炼机会,如导尿术、插胃管、床上洗头、床上檫浴、口腔护理、自动洗胃法、静脉输液、各种灌肠法等各种基础护理操作。同时还不断丰富临床理论知识,积极主动地思考各类问题,对于不懂的问题虚心的向带教老师或 其它 老师请教,做好知识笔记,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护理工作有 措施 、有记录,以更好的加强理论知识与临床的结合。
尤其在心内科实践期间,了解到本科主要以高血压病、心律失常、冠心病及心力衰竭等最为多见,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我们学会了如何加强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增进对病人疾病的了解,同时也学会了怎样对病人进行各项 健康知识 宣教等等,这样很好的锻炼了我们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使我对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有了重新的认识和提高,认识到“三查七对”和“无菌操作”的重要性。掌握了一些常见病的护理及基本操作,还掌握了危重病人如何做好抢救及护理工作。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各类病例讨论和学术讲座,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对整体护理技术与病房 管理知识 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这段短暂的实践时间里,我们的收获很多很多,如果用简单的词汇来概括就显得言语的苍白无力,至少不能很准确和清晰的表达我们受益匪浅。我们将以更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牢固的操作技能,更丰富深厚的理论知识,走上各自的工作岗位,提高临床护理工作能力,牢记护士职责,不断加强思想学习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在神经内科,常见疾病有脑出血,脑梗死,短暂脑缺血发作,脑炎等。饮食护理方面,神经内科疾病患者饮食一般为低盐低脂饮食。皮肤护理方面,神经内科疾病伴有肢体运动障碍的患者,由于长期卧床,很容易导致压疮的发生。应协助患者按时翻身,每2小时一次。预防感染方面,保持呼吸道通畅,采取侧卧位,头偏向一侧,若呕吐或咽喉部有分泌物,应及时吸出。做好口腔护理,随时观察口腔情况,选择合适的漱口液。尽量避免在下肢输血输液,因为下肢深静脉是静脉血栓好发部位。康复治疗方面,与患者及家属共同制定肢体功能锻炼计划,强调合理、适度、循序渐进、主动运动与被动运动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护理。学习掌握新技术。
转眼两个月的实践生活结束了。这两个月我主要在神经内科实践,时间虽短,收获却是巨大的。在这里我需要了解常见疾病的病因及易患因素,专业特殊仪器的应用及专科检测、治疗方法,如:腰椎穿刺术、脑血管造影、脑血管介入治疗、心电监护、心脏起搏除颤器、高压氧舱治疗、各种内窥镜检查等。熟悉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及毒副作用、临床化验正常值及临床意义、能识别常见的异常心电图,各系统疾病的功能试验及检查方法。虽然已在临床工作多年,但这次以一个实践生的身份重新学习,感觉新鲜而忐忑,新鲜的是自己学生的身份,忐忑的是是否能有所得,有所用。现在随着护理学科和社会的发展,对护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实践内容不再是简单的打针输液,执行医生的医嘱,而是全面评估患者,从各个方面给予其照顾护理,最大限度的恢复患者身体和心理健康,恢复正常生活。以下我将我的实践内容总结一下。
在神经内科,常见疾病有脑出血,脑梗死,短暂脑缺血发作,脑炎等。除脑炎外,发病多在40岁以上,近年呈年轻化趋势。患者多有常年吸烟饮酒史或高血压史,常为急性起病,可复发,部分病人遗留神经损伤。神经系统疾病的症状体征可表现为意识障碍、感知觉障碍、运动障碍(如瘫痪、不自主运动、步态异常、共济失调等)、肌张力异常,头痛、头晕、眩晕、反射异常、吞咽障碍、言语不利、肌萎缩以及排尿、排便、性功能障碍等。神经系统疾病除有各种异常体征外,脑脊液亦常有异常。
神经内科疾病在饮食、皮肤、预防感染、康复锻炼及心理护理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
饮食护理方面,神经内科疾病患者饮食一般为低盐低脂饮食。总的.饮食原则是食用富含维生素,高蛋白,低盐,低脂肪,低淀粉的食物如食一些杂粮,黑米,豆浆,不要吃生冷油腻的食物,不吃辛辣刺激的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和豆类.适量摄取含锌和镁丰富的饮食,如瘦猪肉,牛肉,羊肉,鱼类,切忌吃肥肉。很多神经内科疾病的患者,神志模糊或昏迷,烦躁不安伴随吞咽障碍,不能正常进食,往往需要保留胃管鼻饲饮食。鼻饲前首先要评估患者的鼻腔情况,是否有炎症,出血,溃疡,畸形以及手术史。神志模糊的患者常有烦躁不安,为防止胃管牵拉脱出,一般选择瘫痪侧鼻孔插入。若胃管不慎脱出,从另一侧重新插入。昏迷患者对外界刺激反应性降低,食物要防止过热,以免损伤胃粘膜。脑出血病人要多吃水果蔬菜,保持大便通畅。当患者合并其他基础疾病时,则需要综合考虑。
皮肤护理方面,神经内科疾病伴有肢体运动障碍的患者,由于长期卧床,很容易导致压疮的发生。应协助患者按时翻身,每2小时一次,翻身时切忌拖、拉、推,以防擦破皮肤。翻身后应在身体着力空隙处垫海绵或软枕,以增大身体着力面积,减轻突出部位的压力。受压的骨突出处要用海绵或海绵圈垫空,避免压迫。及时更换潮湿、脏污的被褥、衣裤和分泌物浸湿的伤口敷料。不可让病人睡在潮湿的床铺上,也不可直接睡在橡皮垫、塑料布上。注意保持病人皮肤清洁、干燥,避免大小便浸渍皮肤和伤口,定时用热毛巾擦身,洗手洗脚,促进皮肤血液循环。避免高温或过冷刺激,慎用热水袋或冰袋,防止烫伤、冻伤。
无菌操作。卧床时间长的患者可取半卧位,利于痰液排出和肺功能的恢复。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给予超声雾化吸入。定时协助患者翻身,防止肺下部淤血、分泌物淤积发生肺部感染。按时为患者翻身拍背,促进痰液的排出。做好口腔护理,随时观察口腔情况,选择合适的漱口液。尽量避免在下肢输血输液,因为下肢深静脉是静脉血栓好发部位。长期卧床患者应抬高下肢20-30度,下肢远端高于近端,尽量避免膝下垫枕,过度屈髋影响静脉回流。其实肢体瘫痪最有效的预防方法是增加患者的活动量。鼓励患者早期下床活动,并督促患者主动屈伸下肢跖屈和背屈运动,内外翻运动,足踝的环转运动;被动按摩下肢腿部比目鱼肌和腓肠肌。
随着临床护理实践的结束,根据我校护理学院的要求,因此在___社区卫生站进行了为期四周的护理实践,为此感谢各位老师让我们拥有可以体验并接触社区护理工作的机会,此次实践我学到了以下几个内容:
一、社区健康档案的建立
主要任务就是以家庭访问和入户调查的方式调查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姓名、出生日期、工作、联系方式、医疗保障等),病史记录,健康检查记录及个体、家庭、和社区与健康相关的各种记录在内的信息。我们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展开了调查走访工作。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在走访过程中,遇到一些医疗工作者,以已经自己建立档案为理由被回绝。但是也有配合的家属。此次实践让我了解到社区护理与临床护理的工作内容的不同。在临床护理中,是以治疗疾病和促进健康为主要内容。而经过这次走访,在老师的教导下,社区护理是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与健康为主要内容。因此我明白不管是在社区或是临床,建立健康的档案是有必要的,这可以有效的保障我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健康的生活姿态。
二、社区健康档案的管理
此次的实践内容主要是对健康档案的管理,即以家庭为单位将建立的档案输入统一的系统,方便查看与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到一些慢性病居民的信息,定期做好家访的工作。
三、社区家庭电话回访
即在前两次收集输入信息的基础上,以电话形式回访慢性病患者及有服务需要的人群,了解是否有体检及咨询问题的需要。
总结这次实践工作,与十个月的临床护理工作相比,社区工作虽然简单但却繁琐,需要我们有足够的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及敏锐的观察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让我明白从属医疗服务工作,不仅需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更需要熟练的专业技能,以便更快、更好、更稳的服务有需要的人群。实践结束后,我翻阅有关社区护理学的相关知识,发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任重而道远,即使于2010年基本完成了全国建设完整社会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但实际的社会认可度及居民重视程度都有待提高。而当今越来越多专业护理人才选择另谋出路,社区医院更是很难得到优秀医护人员的亲睐。而与此相对的是社区护理对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的高要求。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医疗体系的社区化却是不可改变的趋势。
社会在进步,人才在竞争,我们只有在不断磨练中才能成长。作为护理工作者,是社会必不可缺的一项需求,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去哪里。无论是在社区医院或是综合医院,我们都要时刻准备着,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我们应成为社会的储备军,人群的好帮手,努力解决一系列问题,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
实践阶段对于每一个即将跨入社会走上护理岗位的护士新生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段经历。现代社会激烈地市场竞争,新的医学护理模式,以及人们对健康与服务意识的增强,对我们的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地要求。而实践护生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学习和得到锻炼,在实践中进一步充实完善自己的理论,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便为自己将来的独立l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下面就儿个方面的问题与人家共同学习和讨论。
1、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理念
护理的全部工作都是围绕病人入院到出院来展开的。人是一个生物体,时时刻刻有着他(她)各种生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病人则在此基础上还有疾病治疗护理的需求。护理工作除执行医嘱和护理操作有着严格的操作规程外,其他大量工作都是根据病人需求去做的。因此,如何满足病人的各种正当需要,就囊括了我们所有的护理工作。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解病人之所难,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其中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住院环境、耐心细致的入院宣教、温馨和蔼的语言沟通、体贴入微的生活护理、高度负责的人文关怀等等,都是护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护理质量的高低均会在这曰常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出来。总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病人满意了,说明我们的工作就做好了。
2、要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在护理的上作制度中,有“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执行医嘱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等各项操作规程是我们的教科书上都明确规定了的。护理工作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和制度约束,就会一盘散沙,工作无序,正常的工作无法准确的完成。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我们的前辈在上百年的护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凝结了她们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有些是血和泪甚至生命所换来的。违反了这些制度和规程,轻则延误诊查和治疗,重则可能给病人造成功能障碍甚至失去生命。所以我们只有严格遵守,才能少走弯路,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从而保证医疗质量,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3、要做到“四勤”
人是有惰性的。特别现在独生子女多,这种惰性、依赖性表现比较强烈,实践阶段要注意克服。带教老师最喜欢勤奋的学生,只有勤奋才能被人赏识,被人接受,才有更多的机会去学习更多的'实践知识。“四勤”首先要眼勤,就是要善于观察。
①认真观察和学习带教老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安排的周密性和计划性。
②观察各项护理操作的操作流程和具 体操 作手法,临床上许多知识教科书上是没有的,有些知识和经验只有心悟而不可言传,只有在实践中多观察,多领悟其中的要领,才会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有质的进步和飞跃。
③要勤察病情,对病区内的病人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病人要密切观察。如手术病人存手术前后的病情观察、心脑血管痫人各项牛命体征的观察、各种特殊治疗和用药疗效或良反应的观察等等,通过观察才能掌痫人的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和护理手段处珲突事件,严密的观察病情,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提高治疗率和抢救成功率是至关主要的。再则就是要口勤,通过言语才能沟通,但语言要讲究艺术和职业规范,不能自以为是、杂乱无章的乱讲。包括尊敬师长语言甜蜜、求学知识勤钻好问、安抚病人话语温馨、主动询问、耐心解释、入院宣教、 科普知识 等等。护患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处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的沟通,有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工作学习起来也就顺心多了。另外,最重要的还要手、脚勤,就是要乐于干活,主动做事。护理工作平凡而琐碎,各班工作职责只是比较粗略的分工,分工的基础上还需要合作相当一部分工作是没办法明确分工和量化的,但又是必须要做的。所以只要人在病区,要是工作和病人需要,都要主动去做,绝对不能等待或推诿。做好治疗护理之余还要“没事”找事干,多下病房了解病人各方面的状况,协助做一些生活护理,以及病房环境的整理,办公室、治疗室的清洁整理等等。在这样的勤奋工作当中你将得到比别人加倍的学习机会,同时带教老师们也愿意把更多的知识和经验传授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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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大量的护理专业 毕业 生走向工作岗位,这种过于强调专业技术而忽略了护理人文 教育 的护理专业课程设置方式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护士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护士毕业论文 范文 一:糖尿病患者门诊健康教育护理运用
糖尿病是一种持续高血糖的代谢性疾病,长时间患有此病会导致眼睛、肾脏、心脏、血管、神经等慢性衰退,从而引发其他的各种病变,增加糖尿病患者的死亡率[1]。临床上治疗该种疾病的主要方式是药物治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等。由于该疾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在治疗的同时给予有针对性的门诊健康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治疗效果[2,3]。我院在糖尿病患者门诊护理中应用健康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 方法
一般资料
从本院2013年10月-2014年10月所诊治的糖尿病患者中选取84例为观察对象,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2例,观察组中,男23例,女19例,年龄35~67岁,空腹血糖为~;对照组中,男22例,女20例,年龄36~70岁,空腹血糖为~。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空腹血糖等一般临床资料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具有可比性。
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门诊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给予门诊健康教育护理:(1)每个月对患者进行一对一的门诊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内容包括糖尿病基本知识,糖尿患者的饮食、运动训练、生活习惯、血糖检测等。平时给予电话随访,共随访护理1年。(2)发放糖尿病防治宣传册,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3)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心理教育,帮助患者消除不良情绪,营造良好的治疗氛围。
评价指标
(1)在护理干预前、后分别对患者进行空腹血糖以及糖化血红蛋白指标水平进行检测。(2)患者的护理满意度。统计学分析利用统计学分析软件对相关数据展开统计学分析,对计数数据进行χ2检验。当结果满足P<时,二者对比具有显著差异,且具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血糖指标比较
护理前两组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血糖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护理后,两组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血糖指标较护理前明显改善,且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两组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
经过1年的护理,对照组患者中对护理满意31例,满意度为,观察组患者中对护理满意40例,满意度为,通过对比,两组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
3讨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结构的改变,患有糖尿病的人数在不断的增长。据有关统计显示,全国糖尿病现患人数在3万左右[4]。糖尿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缺陷或胰岛素生物作用受损而引起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5]。长期的高血糖会导致各种组织,特别是眼、肾、心脏、血管、神经等慢性损害、功能障碍。作为一种慢性终身性疾病,糖尿病的长期性会给患者的身心健康、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临床上治疗该种疾病的主要方式有药物治疗、运动治疗、饮食疗法等[6]。但由于该疾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在治疗的同时给予有针对性的门诊健康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治疗效果。门诊护理是患者进入医院首先享受到的护理服务,门诊护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患者的就诊心理,影响患者对医院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的评价[7]。门诊护理人员通过实施完善的健康宣教,每个月对患者进行一对一的门诊健康教育,平时给予电话随访,可以让患者认识到按量服用降糖药的重要性,提高临床治疗的依从性;通过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心理教育,帮助患者消除不良情绪,营造良好的治疗氛围;通过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动态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护理 措施 ,能够有效控制血糖,从而延缓病情的进展[8]。本文中,对照组给予常规门诊护理,观察组给予门诊健康教育护理,护理前两组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血糖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护理后,两组患者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血糖指标较护理前明显改善,且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对照组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为,观察组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为,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综上所述,在糖尿病患者门诊护理中应用健康教育能够有效控制患者的血糖,延缓病情发展,提高治疗效果,因此值得临床上推广使用。
护士毕业论文范文二:颅脑损伤气管切开护理医学论文
1、临床资料
本组50例患者中,男38例,女12例;年龄19~81岁,平均岁。所有病例均经CT和(或)MRI检查:脑干损伤10例,广泛脑挫裂伤22例,颅内血肿合并脑挫裂伤8例,硬膜下血肿5例,硬膜外血肿5例。GCS评分均少于8分。实施气管切开术最短为发病后3h,最长为12天。昏迷时间为1~7个月不等。带套管时间最短为7天,最长45天,平均带管治(±)d,其中7~9天13例(26%),10~14天25例(50%),15~30天8例(16%),31~45天4例(8%)。住院天数30~78,治愈46例;死亡4例,死亡原因均为脑疝,抢救成功率为92%。
2、术后护理措施
体位护理
重型颅脑损伤病人气切术后,常因误吸、长期卧床等诱发各种并发症,正确舒适的卧位可使病人安全舒适预防并发症发生。气管切开术后24~48h患者需去枕平卧,保持头颈伸展位,保证气管套管在气管内的居中位置。颅内压增高者应将床头抬高15°~30°,以利于静脉回流,减轻脑水肿。每2小时给患者翻身1次,以减少分泌物潴留。同时叩拍背部使黏稠的分泌物松动、脱落并排出。拍背时右手掌屈曲成杯状,腕微屈呈150°,用腕力或肘关节力,力度应均匀一致,不可用掌心或掌根,由下向上,由外向脊柱方向震动,可有效地协助患者排痰。防止套管移动,堵塞或脱出而造成窒息。昏迷患者应平卧与侧卧交替变换,防止造成坠积性肺炎。在患者睡眠时,将患者安置于舒适的体位,创造舒适的睡眠环境,治疗护理过程中给予心理与技术的周到服务,使昏迷恢复期的病人睡眠舒适。
切口护理
气管切开口及周围皮肤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无菌的生理盐水棉球清洁切口局部,用酒精棉球清洁切口周围皮肤,一般每日换药2次,切口周围用碘伏消毒后更换无菌纱布,严格无菌操作,并注意观察有无伤口出血或皮下气肿的发生。使用无菌纱布剪一Y型切口垫于切口处,上层用Y型塑料薄膜保护防止痰液浸湿敷料。内套管每日清洗消毒2次,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后,置管前应反复冲洗干净,预防切口感染效果好。
心理护理
患者气管切开之前,需向家属进行全面的解释,讲清楚气管切开的必要性、安全性和重要性。气管切开之后,患者均呈昏迷状态,无自主运动及意识,告知家属可能遇到的问题,指导他们更好地配合治疗和护理,并取得家属的信任。意识清醒的患者对疾病对环境等有更多的害怕心理,对医务人员做的每一项检查和护理都会害怕,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恐惧等心理。因此,医护人员每进行一项操作要及时跟患者沟通,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增强其战胜疾病的信心。由于气管切开术后患者不能发音,护理人员应主动关心、体贴病人,采用非语言性沟通方式,通过观察患者面部表情、口形、手势、眼神等情况进行有效沟通,也可让患者用书写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求。使患者能积极配合治疗,并用语言和手势对患者的配合表示赞赏和鼓励,让患者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尽最大努力满足患者的需求,鼓励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争取早日康复出院。
呼吸道护理
固定外套管
护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合理使用范围内选用较粗的气管套管,使套管居于气管中央而不易偏向一侧。套管固定要松紧适当,固定套管的系带要打外科结,系带的松紧度应以能容一指为宜,系带每天更换1次,发现被痰液或渗液污染时应立即更换。根据患者颈部肿胀程度随时调整系带的松紧度,防止脱管等并发症导致的窒息。
气道湿化
①超声雾化吸入。我院神经外科采用的是用无菌蒸馏水20ml+α-糜蛋白酶4000U+庆大霉素8万U+地塞米松5mg配成雾化液,经气管套管口给予超声雾化吸入,以稀释痰液,使痰易于咳出或吸出,起到抗菌消炎作用。无菌蒸馏水湿化效果优于生理盐水,是因为生理盐水进入支气管内水分蒸发快,Na离子沉积在肺泡支气管形成高渗状态,不利于气体交换,极易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雾化吸入每6~8小时1次,每次15~20min。同时给氧,并注意保持雾化器喷嘴距人工气道6~10cm,以免因过于接近导致只有雾气进入而造成窒息。②湿化液间隔注入法。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湿化液2~3ml后取下针头,在患者吸气末时沿气管导管内壁缓缓滴入,间隔时间为1次/30min,当患者吸气时沿套管内壁滴入,以减少对呼吸道的刺激
内套管的清洗消毒
在气管切开期间,内套管分泌物过多过于粘稠,应每隔4小时清洗、煮沸消毒一次。分泌物多或粘稠,应增加清洗消毒次数。从拔出内管到重新放回,每次间隔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先将水烧开,再投入清洗好的内管,可缩短时间),以免外套管内存积痰痂,使内套管不易放入。目前随着塑料套管的广泛运用,用3%双氧水溶液浸泡5min后彻底清洗,再用同样溶液浸泡5min,最后用生理盐水冲洗,无菌纱布擦干,每日4次。临床实验证明,消毒效果与煮沸法相同,但可缩短内外套管脱离时间。
更换气管内套管
取内管时,应一手按住外管的双耳,另一手旋开外管口上的活瓣。再将管取出,操作要轻,否则有将外管一并带出之危险。避免刺激气道引起患者剧烈咳嗽。有研究表明更换套管间隔8小时一次较为合理。
吸痰
吸痰是气管切开术后护理的关键,但同时吸痰本身对呼吸道又是一种损伤。因此必须严格掌握吸痰的时机、方法和技巧。吸痰前、中、后密切注意患者心率、呼吸、意识、面色的改变。心电监护者可密切注意氧饱和度,出现心律失常或血氧饱和度<90%时立即停止操作吸痰并吸氧。先调好吸引器负压,并将吸痰管放入无菌生理盐水中,以测试导管是否通畅及吸引力是否适宜。成人一般控制在~, 儿童 一般控制在~。吸痰前必须充分给氧,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动作轻柔,在无负压情况下,当插入一定深度后一边轻轻旋转一边缓慢退出,同时进行吸引,切忌做上下抽吸,每次吸痰时间不能超过15s,每次吸痰时均应更换吸痰管。协助患者翻身,以手掌叩击患者背部,使附着于肺部周围、气管、支气管壁的痰液松动、脱落,以利于痰液吸出。避免拉锯式的吸痰,否则容易损伤呼吸道黏膜,也不易保持血氧饱和度和氧分压。吸痰管应选择较粗一些,吸引管沿套管的内壁稍用力,边吸边下滑,可把内壁的痰块吸出。
口腔护理
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由于昏迷、禁食、中枢性高热等原因,易发生黏膜糜烂,加之抗生素应用,易发生真菌感染。口腔分泌物是进入下呼吸道重要的感染源,患者吞咽、咳嗽反射减弱或消失,口腔分泌物更容易进入下呼吸道,而引发肺部感染。因此,应加强患者口腔护理,根据病人唾液pH值用生理盐水或2%NaHCO3棉球擦拭口腔每天4~6次,擦拭时动作要轻,避免损伤口腔黏膜。口腔护理可使口腔内的细菌数减少,促进唾液分泌,增强口腔的自净力,从而保持口腔清洁、湿润,使患者舒适、清爽。本组患者无一例发生口腔感染。
泌尿系护理
重型颅脑损伤并气管切开患者,由于昏迷,经常发生尿失禁,须留置尿管排尿。但由于留置时间长,护理至关重要,须随时更换尿管,一般每周1次,定期冲洗,减少或预防感染发生。
3、结果
本组50例重型颅脑损伤并气管切开患者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46例治愈,4例于手术后4~15d内因病情严重,抢救无效而死亡,未发生窒息和继发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对气管切开患者,术后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时清除气道分泌物。
4、讨论
重度颅脑损伤常伤及中枢神经系统,是神经外科的常见疾病。临床表现为眼底、瞳孔和、生命体征的改变,呕吐、头痛、意识障碍和脑疝等。重型颅脑损伤极其凶险,死亡率高,如不及时有效处理及护理,均可造成呼吸道堵塞而死亡。气管切开是重型颅脑损伤病人常用的抢救措施之一。重型颅脑损伤气管切开的患者由于机体内环境发生变化,免疫力下降,加上昏迷、卧床、禁食,使各种生理反射减弱或消失。特别是实施气管切开术后人工气道的建立,增加了患者的感染机会。采取正确的体位护理、切口护理、心理护理、呼吸道护理等有效的护理措施,能减少肺部、切口等感染的发生,给病人创造最佳康复环境,重型颅脑病人的救治是能达到满意效果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重度颅脑损伤气管切开术后科学的护理非常重要,能有效减少和预防气管切开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医患密切配合,和患者成为朋友,使治疗护理工作有效开展、顺利完成,能够有效地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