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毕业论文 > 南华大学毕业论文ppt模板范文

南华大学毕业论文ppt模板范文

发布时间:

南华大学毕业论文ppt模板范文

1、首先模板要好,模板可以省去你很多时间,可以去像素网上下载合适的PPT模板。PPT封面应该有:毕设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以及答辩日期2、其次,需要有一个目录页来清楚的阐述本次答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接下来,就到了答辩的主要内容了,第一块应该介绍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4、之后,是对于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做一个介绍,这版一部分简略清晰即可;5、重头戏自然是自己的研究内容,这一部分最好可以让不太了解相关方面的老师们也能听出个大概,知道到底都做出了哪些工作,研究成果有哪些,研究成果究竟怎么样;6、最后,是对工作的一个总结和展望。7、结束要感谢一下各位老师的指导与支持。

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以及范文 4.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5.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模板

我来说吧,其实论文答辩就是一个形式,到时候别紧张,把你PPT上的东西都陈述完成,然后给老师鞠躬一下,说:我的陈述完毕。请老师提问。显的有礼貌一点儿,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老师提出的问题不会回答,则说,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想明白,请老师提示下,如果还不行,就说不会,然后说等我查阅清楚后,给老师一个满意的答复,或者给自己的导师使眼色,呵呵,让导师帮自己解围。不过说回来了。如果不紧张,显示的落落大方,彬彬有礼。给老师留下好的印象,哪么老师也不会为难你。。。。。

论文答辩ppt范例模板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论文答辩ppt范例制作要点:

1、首先,PPT封面应该有:毕设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以及答辩日期。

2、其次,需要有一个目录页来清楚的阐述本次答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接下来,就到了答辩的主要内容了,第一块应该介绍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之后,是对于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做一个介绍,这一部分简略清晰即可。

4、最后,是对工作的一个总结和展望。

5、结束要感谢一下各位老师的指导与支持。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毕业论文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本次自考毕业论文的初评工作已结束。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密码在5月13日上午11点登录系统

已经结束了,本科论文抽检一般在每年的六月初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关于自考毕业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一、报考条件须修完对应专业考试计划中任何8门及以上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报名与报考: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5日(18:00截止)1.系统注册请登录报考系统(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注册2.报名:点击页面“学生登录界面”按键,登录进入报考界面后,填写报考信息:各课程考试成绩和考生信息简表验证码,上传考生信息简表。(信息简表验证码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下载),填报完成后“保存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个人信息”注意:①个人信息必须提交才算完成报考。报考信息表请自行备份留底,并记录下自己的论文报名编号(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②务必保证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否则可能导致报考失败,后果自负3.报考资格结果查询:2021年3月15日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三、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报考费37元;培训费1380元(注:培训由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开始后不予退费)2.网上缴费时间:3月15日-3月17日(18:00截止)3.交费网址:(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用户名: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000000)缴费成功请自行截图存底。注意须完成报名报考的程序,才能进行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4.报考且选择参加培训的学员需缴纳报考费37元和培训费1380元,不参加论文培训的只需缴纳报考费37元四、论文终稿提交:4月20日—4月30日(18:00截止)1.取得论文资格的学员,于4月20日-4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点击进入“论文终稿上传”界面(将在4月20日开放),上传论文终稿2.上传的论文稿件应包含论文终稿和查重报告(注:①论文文件为word格式,含论文封面,命名为“专业+论文报名编号+姓名”(如“人力资源管理+110001+姓名”),大小不得超过30M;②查重报告为pdf格式)3.论文一经提交,视为正式交稿,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替换论文。五、论文答辩:5月16日1.论文初审结束后,取得答辩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5月12日左右在学院网页发布(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未取得答辩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做另行公布。2.答辩的具体形式和办法届时将在学院网页后续通知中颁布,请密切留意。

大学毕业论文ppt模板范文

电信宽带的办理方式可通过:1、上海电信网上营业厅;2、电信营业厅APP;3、中国电信上海网厅;4、当地的电信营业厅;

您好,上海电信竭诚为您服务。十全十美5G畅享融合套餐,畅享三千兆:千兆5G+千兆宽带+千兆WiFi。宽带升速:最高可享千兆网速;电信宽带信号稳定,速度快,延迟低。十全十美5G畅享融合套餐更是同时包含流量和宽带,共有六档可选,129档、169档、199档、299档、399档、599档。129档享300M宽带,包含30G国内流量和500分钟国内通话;199档享千兆宽带,包含国内流量60G和1000分钟国内通话;一张主卡最多可叠加2张副卡,可共享主卡基础套餐内容,国内接听免费,赠送来电显示、189邮箱。一人办理全家畅享!

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以及范文 4.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5.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模板

我有全套毕业论文答辩模板,都很好看模板,每个都很有特色,因为你要上台答辩所以要选吸引眼球的模板给人眼前一亮,发给你,你可以挑选一下

认为自己喜欢的,祝你答辩成功

毕业论文答辩模板

链接: 提取码:gab2

南华大学毕业论文规范

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检验毕业生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操作技能以及独立工作能力的一种手段,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现就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作如下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内容文本结构规范 论文由9个主要部分组成:(1)封面;(2)毕业论文任务书;(3)本人声明;(4)论文目录;(5)论文摘要;(6)毕业论文正文;(7)参考文献;(8)附录;(9)致谢。 2、毕业论文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说明透彻,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 3、毕业论文要求文理通顺,叙述简练,文图规范。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必须注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绘图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4、毕业论文需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二、文本各项内容的要求 1、封面 封面采用学院编制的统一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专业、班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内容(见附件一)。 2、毕业论文任务书 毕业论文任务书按学院的统一样式(见附表)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论文题目应确切、恰当、鲜明、简短,能概括整个论文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内容。论文题目中所用的词一般不宜超过20字,若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副标题应处于从属地位,一般可在题目的下一行用破折号“——”引出。 3、本人声明 声明内容如下: 我声明, 本论文及其设计工作是由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 在完成论文时所利用的一切资料均已在参考文献中列出。 声明的下方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4、 目录 目录置于摘要之后,“目录”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目录中文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必须与正文标题一致,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排序,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圆点“.”相隔,并标明页码。如: 2 层次标题序号一律左对齐,页码右对齐,中间用小黑点连接。摘要、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一律不编序号。 5、 论文摘要 摘要包括: “摘要”字样(三号黑体居中,字与字之间留4个字距) 摘要正文(宋体小四号字) 关键词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体现设计或研究工作的核心思想。论文摘要应涉及本项设计或研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论文摘要一般不少于5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不得随意自造关键词。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小四号黑体),关键词一般为3-5个,宋体小4号字,各关键词之间空2个字距,且不加标点符号。 6、论文正文 (1)正文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写作内容可因课题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①选题背景。说明本论文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本设计的指导思想。②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以及所采用方案的特点。③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指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④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或推论。⑤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2)书写要求 ①正文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以不超过15字为宜,题末不加标点符号。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1”,“”,“”,一律左顶格,后空一字距写标题。一级标题从前言起编,一律用黑体三号字,左顶格。二级标题用黑体四号字,左顶格。三级标题用黑体小四号字,左顶格。正文其他部分全部用宋体小四号字。各级标题与段落之间不留空行。图、表与正文之间上下各空一行。 ②图应有图题,放图下方居中,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图1,图号后不加任何符号,空1个字距写图题。表应有表题,放表上方居中,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表1,表号后不加任何符号,空1个字距写表题。表一律采用三线表。图题、表题与图、表之间不留空行。图题、表题用黑体小四号字。 7、参考文献 正文之后则应刊出参考文献,并列出只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的文献。正文中按顺序在引用参考文献出处的文字右角上用〔〕标明,〔〕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一篇论著在论文中多次引用时,在参考文献中只应出现一次,序号以第一次出现的位置为准。引用参考文献格式示例如下: (1)期刊 [序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号(若期刊无卷号,则为: 年份,期号),起止页码 (2)专著 [序号]作者,书名,版本(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技术标准 [序号]起草责任者, 标准代号, 标准顺序号-发布年, 标准名称,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度 8、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中没有写进的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研究方法和技术更深入的叙述;以备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使用的主要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其他相关的补充资料。 9、致谢 致谢中主要感谢指导老师和对毕业论文工作有直接贡献及帮助的人士和单位。致谢辞应谦虚诚恳, 实事求是, 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三、论文的内容及书写格式要求 1、毕业论文用 Word 软件编辑,一律打印在 A4 幅面白纸上,单面打印。 2.论文的上边距:35mm;下边距:30 mm;左边距:30 mm;右边距:20 mm; 行间距:倍行距。 3.页眉的文字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用五号宋体字,页眉线的上边距为25mm;页脚的下边距为18mm。 4. 论文页码从引言部分开始,至致谢止,用五号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下端居中。封面、本人声明、摘要、目录不编入页码。目录单独编页码。 5.字体要求: “摘要”字样黑体三号, 摘要、正文用宋小四,关键词用黑体小四号。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论文页面设置注意装订线,页码一律用五号居中标明,其他字体要求见正文部分。 6. 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编号;图表应认真设计和绘制,不得徒手勾画。 7. 文中所用的物理量和单位及符号一律采用国家标准, 可参见国家标准<>( GB3100-3102-93)。 9. 凡是由学生本人或指导教师填写的内容需用黑色墨水钢笔认真填写。 四、论文的装订顺序 论文装订顺序依次为: 1、封面 2、毕业论文任务书 3、本人声明 4、目录 5、论文摘要 6、正文(试验论文格式见附件五) 7、参考文献 8、附录 9、致谢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毕业论文模板云南师范大学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提取码: ne8r

毕业论文模板如下:

1、绪论

选题依据和选题背景

主要是写论文研究的背景说明,介绍论文选题的初衷,可以从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等多角度来说明自己选题的原因。

选题意义和目的

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希望通过这个题目得出什么结论或解决什么具体问题。

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成果,看看别人都做了哪些研究,关于该课题最先进的理念是什么。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概括清楚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分章节介绍都做哪些工作;研究方法其实就是:案例分析、问卷调查、访谈法之类的。

论文流程图

常见于理工论文,但有些经管论文,也会让做流程图,用Visio软件画出来,这样子可以清晰地让人看到研究路径。

论文创新点

所谓创新其实是微创新,大多数人都是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微创新。比如选题能反映时代特征、能从新角度去研究常规问题等。

2、论文相关理论部分

研究对象的概述

对论文涉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进行总结性概括,对原理可以画图,这样更生动一点。

研究对象的现状和未来趋势

从国内外文献里了解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第二章小结

3、研究方法

研究思路

选一种方法更适合该课题研究。

研究步骤

跟里的类似,把论文研究拆分成具体步骤,做一个流程图会更清晰一点。

第三章小结

4、研究结果与对策(文章核心部分)

研究结果

基于该课题的现有数据,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尽量能自圆其说的让结论跟理论对应,逻辑上要保持一致。

结果讨论

讨论的重点是本研究是否解决了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反思一下研究价值上是否存在不足。

对策及具体措施

根据结论找出能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小结

5、结论与展望

在结论这里,需要结合前文的背景和论文里的观点做总结,从研究结果里我们看到了哪些还待解决的问题,得到哪些有价值的观点,本文解决了哪些现实问题,实现了具体什么意义。

展望就是在现有的东西上做一下拓展,找一下当前不足的地方,留作以后改进的空间。如果想高大上一点,甚至可以分条来写。

6、参考文献(建议选年代近的,高大上的文章或专著)

7、致谢(建议原创,感情真挚一点,跟青春告别)

毕业论文格式完整模板

艰辛而又充满意义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怎样写毕业论文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毕业论文格式完整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业论文论文题名:(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居右)

张三 030333221 xx011班

(与标题按五号字大小空一行,小四号,黑体,居中,只学号加粗,每项中间空两个字符,不出现姓名、学号等字。)

指导老师:李四

(与姓名间不空行,小四号,黑体,居中,含指导老师四字。)

【摘要】: 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以第三人称陈述。一般应说明实践目的、实践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一般不超过为300字。(与指导老师按五号字大小空一行,摘要两字为黑体,小四号,居左,加中括号,中括号采用中文形式;摘要部分的文字为宋体,五号,不另起一行,无需段落缩进。)

【关键词】: 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般应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与摘要间不空行,关键词三字为黑体,小四号,居左,加中括号,中括号采用中文形式;关键词为宋体,五号,词间用逗号分隔,最后一个词后不加标点符号,不另起一行,无需段落缩进。)

【正文】: 与关键词间不空行,正文两字为黑体,小四号,居左,加中括号,中括号采用中文形式

正文另起一行开始,正文部分文字为宋体,五号,每段首行两字符缩进,段落间不空行

A 正文层次:各部分层次不出现一xxxx等标题,统一层次格式为:

1(四号,宋体,居左,加粗,标题与上文按五号字大小空一行,与下文不空行)

(小四号,宋体,居左,加粗,小标题间不空行)

(五号,宋体,居左,加粗,小标题间不空行)

⑴(宋体,五号,居左,序号采用特殊符号添加,小标题间不空行)

①(宋体,五号,居左,序号采用特殊符号添加,小标题间不空行)

另:任意标题,当与表格或图片紧连时,按五号字大小空一行

B 表格格式:表格名称位于表格下方。

表格本身(全部采用1/2榜实体黑线,位于文档中间,且尽量不让表格分页,必须分页时,保证任一格中内容不分页),表格内的分类标题(五号,宋体,加粗,居中),表格内文字(五号,宋体,居中)表格内文字通过调整表格框架使四字以下(含四字)文字尽量在一行中,若必须分行的则上行两字,下行一字或两字;五字以上(含五字)可分行。

表格中若存在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六行五号字;图片和文字同时存在的,文字位于图片上方(五号,宋体,居中)。

C 图片格式:名字位于图片下方。

不需文字解释的,图片居中,根据页面调整大小;需要文字解释的,图片位于文档左边,文字采用四周型环绕,图片大小根据文字调整。

D 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序号(图的名称位于图的下方,表的名称位于表格上方,字体采用宋体,五号,加粗,居中。图、表序号根据其所在的大层次标题序号和在改层次的序号定)。如:

图、表、公式

E 注:论文中对某一问题、概念、观点等需简单解释、说明、评价、提示等,如不宜在正文中出现,采用加注的形式(注的编排序号用①、②、③依次标示在需加注处,以上标形式表示);具体说明文字列于同一页内的下端,并用横线与正文分隔开(宋体,小五号,居左)。

【参考文献】: 应具有权威性,并注意引用最新的文献。与正文间按五号字大小空两行。(参考文献四字为黑体,五号,加粗,加中括号,中括号采用中文形式;其他为宋体,小五号,序号的中括号采用英文形式,每项用英文形式句号隔开)

著作:[序号]作者.译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

期刊:[序号]作者.译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

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译者.文章名.文集名 .会址.开会年.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

网址:[序号] 作者.文献名称.网站名称.网址

整篇论文其他注意部分:

A页面设置,采用A4大小竖版纸面,上下页边距厘米,左右页边距厘米,所有图片、表格等都不得超过边距。

B文章所有页面加入页眉,页眉为论文名称

C文章所有页面不加页码

D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

E拉丁文采用Times New Roman,斜体

F标点为中文,半角

G正文内全为单倍行距,标题间空行除外

摘要: 本文从Chomsky在语言学研究过程中所采用的理想化模式入手,认为Chomsky为了使研究变得简单,便将与语言关系紧密的社会因素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这是一种不可取的理想模式。接下来本文从两个主要方面阐述了理想化模式不可取的原因:

一是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只有在社会的'环境下才能具有完整的意义。二是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结构,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发展过程,都在不断地和社会发生着相互作用。故而只要是研究语言学,我们就不能将社会因素理想化。至于什么因素可以暂时不予考虑,这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 :

理想化,符号系统,社会结构,语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

1.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

2.封面:封面栏目要求打印;

3.字体全部用宋体;主标题行要求用小二号字加黑,次标题用三号字加黑,再次标题用小三号字加黑,以此类推。正文内容要求用小四号字;行距为单倍;页边距左为3㎝、右为2㎝、上为㎝、下为㎝;

4.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页码放在右下角,由正文首页开始编排,封面封底不编入页码;

5.题目:简要、明确,一般不超过20字;

6.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为3~8个,另起一行,排在摘要下方,词与词之间以分隔;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要求与中文摘要和中文关键词一致;摘要和关键字用小四号字;

7.目录:由论文的章节以及附录、参考文献等的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课程论文不列入);

8.结构层次序数的表示方法: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第三层为,第四层为,正文中序号用①表示,不分段;

9.附表与插图:附表要有表号、表题;插图要有图号、图题;所有的图表都应具有自明性,即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表的意思;

10.致谢:在正文后对单位和个人等表示感谢的文字(课程论文不列入);

11.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项目,并不是必需的。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课程论文不列入) (1)为了整篇材料的完整,插入正文又有损于编排条理性和逻辑性的材料; (2)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件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 (3)对一般读者并非必须阅读,但对本专业人员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12.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照文章正文部分(包括图、表及其说明)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标注的符号为[ ],作为上标,在标点符号前使用;

(2)参考文献的写作格式为:

①参考文献是连续出版物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

②参考文献是专著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

③参考文献是论文集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页码

④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⑤参考文献是专利时,其格式为:[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参考文献著录中需要注意:

个人作者(包括译者、编者)著录时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由于各国(或民族)的姓名写法不同,著录时应特别注意课件下载,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编写点。另外,作者(主要责任者)不多于3人时要全部写出,并用,号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 al。等或et al前加,号。

装订格式

1.课程论文一律左边装订成册;

2.装订顺序为:封面、题目、论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 索引序列
  • 南华大学毕业论文ppt模板范文
  •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毕业论文
  • 大学毕业论文ppt模板范文
  • 南华大学毕业论文规范
  • 毕业论文模板云南师范大学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