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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导师负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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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导师负责好吗

大学本科的毕业论文跟导师威望没有任何关系本来现在的论文就是以毕业为重的,基本上没有任何含金量的,所以不用想这个问题,写好就可以,顺利毕业即可!

大学毕业论文导师非常的重要,一个好的导师能帮助你修正自己的错误和改善自己的不足,这个就相当于你多了一个帮你出主意的人,要是一个好的导师他会在各个方面给你更多的建议,你写论文或者答辩的时候就会有更多的思路和想法。

如果你只是想顺利毕业,那么指导老师的优劣显然没这么重要。每位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都要带好几位学生,而且除了毕业论文外,老师也有自己的教学任务。所以导师一般都是很忙碌的,不可能将太多精力耗费在一位同学身上。而且,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很可能不是你的任课老师,对你也不了解,因此和导师的关系也是需要培养的。指导老师也是分负责和不负责的。有些老师会主动安排时间,和学生单独安排论文的写作计划;有些老师也就是按部就班要求学生什么时间交出多少内容,自己检查确认过关;有些老师采取“放养式”,对学生几乎不管,甚至会恶言相待。正常情况下,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是比较良好的。(极少数缺少责任心的老师不算在内,如果不幸碰到了,建议直接申请换导师。)学生对指导老师抱着求教的心态,导师也几乎都会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学生的论文。但是学生的态度和导师的态度是相互影响的,两者互相影响的结果就会体现在论文上。

毕业论文导师负责和不负责

和指导老师没有什么关系,是学生自己不争气

我觉得如果是学生的论文没有过的情况下,老师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老师不会承担这种责任的。

其实我认为这样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多加的,努力好好的把这方面给钻研一下,因为这个时候是没有人可以帮你的,最多能帮你的就是一些学长学姐,所以大部分的时间你还是得靠自己。

其实我在上研究生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个特别不负责的老师,他基本上每天都不会在学校里面露面,而且一个星期开一次例会,他也是草草的就结束了会议,所以在我研究生的三年其实是没有学到什么真正的东西的,但是我在研二的时候,我开始撰写自己的论文,当时我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懂,我大部分都是通过一些资料网站来查一些资料,通过国内外的一些资料来了解我这方面的东西,渐渐的渐渐的,我就把我的这个东西慢慢的摸清了,门道初见的进入到了精髓的地步。因此我认为其实你要是比较努力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可以难倒你的,因为即使你的这个课题你并不是太懂,但是肯定有类似的一些课题,你可以参考他们的经验来写你的论文,因此我认为如果遇到了一些不负责的老师的话,你其实也可以像我一样多查询一些资料,也可以问问你的学长学姐,这样的话其实对你是有很多的帮助的,你不能把所有的功夫都寄托在你的导师身上面,因为研究生的导师大部分其实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管你,更多的是靠你自己的自觉。

综上这就是我认为的,如果你的论文不会写,导师也是不管你,那么你该怎么办的方法。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多学多做,慢慢的就可以从最基础的里边摸到一些门道,然后逐渐的探索到一些精髓的地方。

你好,指导教师对论文提供指导性意见,不承担是否负责通过的职责。不过现实中指导教师属于答辩小组之一,甚至是主要负责人,所以建议从这方面找找原因。

导师必须对毕业论文负责吗

啥叫义务,答辩不过的又不是他,现在的导师跟封建时代的和尚、道士一样,业务很繁忙的,带小徒弟这种事情,理论上是,实际上,你懂得

你好,指导教师对论文提供指导性意见,不承担是否负责通过的职责。不过现实中指导教师属于答辩小组之一,甚至是主要负责人,所以建议从这方面找找原因。

和指导老师没有什么关系,是学生自己不争气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负责写吗

会啊,大部分都是定期召集大家,集体讲解一下,然后个别问题单独指导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主要有以下七个任务和职责。(一)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确定选题和指导学生人数后,由指导教师编写任务书,在学生进入自考毕业论文工作的一周内下达给所指导的学生。任务书包括:题目、写作日程安排、写作步骤、写作目的与要求、论文研究的内容、参考文献等。在任务书中应注意体现如何引导学生收集资料,如何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消化运用,如何把握文章的结构、内容,以及在创新性方面提出要求。(二)指导学生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督促学生写好读书笔记。(三)指导学生做好《自考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自考毕业论文任务书》后,在学生进行调研、收集资料、做读书笔记的同时,应向学生布置进行自考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自考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由学生填写,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内容的指导。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目的和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参考文献、进度安排、指导教师的意见及建议等。(四)指导学生拟定自考论文写作提纲提纲应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出论文写作的范围、主题、思路,并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提纲提出修改意见。(五)指导学生完成初稿写作、修改和定稿工作按指导手册规定,对学生的撰写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初稿写作,要多次提出指导和修改意见,审定定稿。(六)按时完成答辩准备工作在学生呈交定稿论文后,及时进行审阅、评审,并督促所指导的学生做好参加自考毕业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七)按时报送自考毕业论文电子文档自考毕业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要会同学生将自考毕业论文电子文档报送教学管理办。同时,在电子文档名依次填写专业、准考证号及学生姓名。自考毕业论文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04自考00015英语(二)真题 格式:PDF大小: 2015年10月自考05844国际商务英语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般都是由导师写好,然后交给学生,学生按照任务书完成。

任务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毕业设计的内容。

2、毕业设计的要求与数据。

3、毕业设计应该完成的工作。

4、应该收集的资料与主要参考文献。

5、实验、测试所需要的仪器与设备。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六个要点

一、选题

选题是论文写作关键的第一步,直接关系论文的质量。常言说:“题好文一半”。需要指出,论文写作选题与论文的标题既有关系又不是一回事。

二、设计

设计是在论文写作选题确定之后,进一步提出问题并计划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以便使科研和写作顺利进行。

三、实验与观察

从事基础或临床护理科学研究与撰写论文,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是极重要的一步,既是获得客观结果以引出正确结论的基本过程,也是积累论文资料准备写作的重要途径。

四、资料搜集与处理

资料是构成论文写作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

五、论文写作提纲

拟写论文提纲也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可以说从此进入正式的写作阶段。

六、执笔写作

执笔写作标志着科研工作已进入表达成果的阶段。在有了好的选题、丰富的材料和详细的提纲基础上,执笔写作应该是顺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根据多年的经验,我们也见到过不少毕业季的指导老师和同学了。有的同学非常主动,刚定下导师,就去找导师沟通交流,论文会提前写好并希望导师多提些修改意见;有的同学完全被导师带着走,根据导师的要求交开题报告、交初稿、交最终稿;有的同学则是完全佛系,浪到三四月、甚至四五月,才开始担心毕业论文的问题。此外,指导老师也是分负责和不负责的。有些老师会主动安排时间,和学生单独安排论文的写作计划;有些老师也就是按部就班要求学生什么时间交出多少内容,自己检查确认过关;有些老师采取“放养式”,对学生几乎不管,甚至会恶言相待。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告诉同学们,每位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都要带好几位学生,而且除了毕业论文外,老师也有自己的教学任务。所以导师一般都是很忙碌的,不可能将太多精力耗费在一位同学身上。而且,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很可能不是你的任课老师,对你也不了解,因此和导师的关系也是需要培养的。正常情况下,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是比较良好的。(极少数缺少责任心的老师不算在内,如果不幸碰到了,建议直接申请换导师。)学生对指导老师抱着求教的心态,导师也几乎都会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学生的论文。但是学生的态度和导师的态度是相互影响的,两者互相影响的结果就会体现在论文上。本科生基本都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并有自己的主见,导师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内容时,也很难要求学生改变学习态度。比如,如果学生的态度比较消极,那么再积极的导师,也不会对你的论文“多加关注”,只要你的论文最后能通过就可以了;如果学生的态度比较积极,那么老师也会对你的论文更加热心,指点得较多,可能最后论文还能拿到高分。不过有时如果遇到了非常严格和认真的老师,“佛系”写论文的同学也可能突然转性,认真写起论文来。

毕业论文抄袭导师要负责吗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1、《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 2、《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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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论文导师负责好吗
  • 毕业论文导师负责和不负责
  • 导师必须对毕业论文负责吗
  •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负责写吗
  • 毕业论文抄袭导师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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