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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使人高尚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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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使人高尚毕业论文

道德——诚信

诚信,如沙滩上的贝壳,纵然海浪再大也抹不去它五光十色的缤纷。善良的人将诚信视为珍宝,将它放在心灵的一块净土上,悉心培养,用自己的行动为它浇水施肥。邪恶的人,将诚信视为粪土,将它丢弃在腐烂的发霉的垃圾场中,这也注定了他们要为了自己的行动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没有诚信,就没有我们所谓的真诚;如果没诚信,就没有我们所谓的友情;如果没有诚信,就没有我们所谓的爱情。任何想要取得更好成绩的手段就是诚信,然而在充满诱惑的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已经失去了自我原则,看起诚信,他们也许会为一时的风光失去很多,甚至生命。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无立”,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信任,让我们争做诚信人,多做诚信事,让社会都充满诚信把!

道德——善良

善良,如十字路口的路标,在你迷失方向时给你指明前进的方向。善良是一个动作,善良是一句话语,善良更是一段经历。《劝学》中有这样一句话,“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说得就是多做善事,就会拥有高尚的品德。教师是善良的,因为他无私奉献;母亲是善良的,因为她养育了你;社会是善良的,因为它使你分辨人心真善美。

如果没有善良,就没有我们所谓的爱心;如果没有善良,就没我们所谓真心;如果没有善良,就没有我们所谓孝心……善良是一种品质,人人都会有,人人都会用,但不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会有帮助,奉献就是善良。当我们看见同学在生活上有困难时,我们应使用善良;当孤儿无家可归时,我们应使用善良;当盲人过马路时,我们应使用善良……这些才是正确的善良。

善良是火,点燃生命的灯;善良是灯,照亮生命的路;善良是路,引你走向黎明。愿我们都能找到那片曙阳,走向黎明!

道德——宽容

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不珍惜宽容的人,是滥情;宽容不值得宽容的人,是姑息;宽容不可饶恕的丧尽天良的人,则是放纵。所以,宽容本身是,也是生活的一门学问。

如果没有宽容,就没有我们所谓的温暖;如果没有宽容,就没有我们所谓的海阔天空;如果没有宽容,就没有我们所谓的幸福。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发生得不仅仅是简单的事。生活,往往纷繁,又常常平淡。

正因为宽容如水,使纷繁经过过滤变得纯净;正因为宽容似火,使平淡通过煅烧日趋鲜明;更因为有这诗般的宽容,才赋予人生以艺术,赋予生命以永恒!

让我们携手共创有道德素养的明天! 【篇二】

你好!不知不觉,你已经陪我走过了十七个春夏秋冬,你总是在我身边提醒着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因为一路有你相伴,我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要真心的对你说:“谢谢你!”

记得小时候,的荣誉便是捧回一块上面写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的奖状。你看,你多么重要啊!连知识和锻炼都比不上你。从那时起,我便下定决心要好好向你学习,做个真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生。道德,谢谢你是你让我有了一个坚定而美好的信念。

记得那次吗?我因爱美而偷穿妈妈的裙子,却不小心弄脏了,慌得手忙脚乱的我怎么也清理不干净。小脑袋忽然想出一种绝妙的好办法,拿起剪刀“咔嚓”一声把污渍剪掉,却猛然发现裙子多了个窟窿,没办法,因为怕被妈妈骂,便绞尽脑汁想找个借口。这时,是你在提醒我,不能那么做,那是撒谎,那是你不允许看到的,有道德的人应该承认并承担自己做错事的后果。于是,我听从了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不但没有骂我,反而夸我诚实,还用那件裙子帮我改了一件小裙子。当我穿上漂亮的新裙子时,真想对你说:谢谢你,是你让我从小事一步一步做起,让我有了控制自己的能力。

想想那段时间,刚刚升入高中的我,稍微接触到了学校之外的事情,看电视,看报纸,我忽然觉得这个社会好复杂,这个世界好黑暗,坏人成群结队,那间事都像是个阴谋,我快要崩溃了。这时,是你让我看到:自己一贫如洗的人见到贵重物品千方百计的找到失主,原封不动的奉还,受到了众人的夸奖;为救别人而推迟自己孩子的手术,最终两人都获救我看到了,好人会有好报,上天是不会亏待有道德的人的。于是,我又看到了明亮的世界,我想告诉怒你:谢谢你,是你让我有了信心,有了动力去坚持到底。

我想,你一定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吧:路上有别人扔的废纸,你告诉我应该捡起来;遇到有残疾而走路不便的人,你警告我不能嘲笑;当我眼红别人的成功时,你提醒我嫉妒可不是件好事;当看到有人做不道德的事时,你支持我去和他讲道理道德,真的很谢谢你,因为一路有你相伴,我走得平稳而踏实,问心无愧,我会一直走下去的!最后,祝愿你能被所有的人接受喜欢! 【篇三】

古人说,“信,乃立世之本也”。为什么古人这么看重“信”呢?信,即诚信,是一个人对事对人应有的基本品德。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诚实守信的品德都不具备,那么他又怎能获得别人的信任,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呢?现代企业,无不以诚信待人为公司的第一立世准则,可见,不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企业,诚信的品德,是他获取利益的首要条件。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为什么大海可以如此宽广,如此波澜壮阔?因为他有天地之间无与伦比的胸怀——包容。一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与他的包容心有很大关系,善于包容别人的人,别人也愿意为他效力。战国时,齐国公子孟尝君,注重自己道德水平的修养,同时用一颗包容天下的心欢迎天下贤士,一时,群贤毕至,门客三千,孟尝君对每个人都礼待有加,后来,当他落难时,是这些门客帮他渡过难关,重新得到了丢失的利益。试想,如果不是孟尝君有美好的品德,那么即使他有一时的辉煌,也终会因为品德的低下而丧失手中的利益。

美好的品德能够帮助人们获得利益,同样,卑劣的德行也会使人得不到利益以至丧失到手的利益。如果庞涓当上魏国军师后善待孙膑,即使孙膑的才华掩盖了他的光芒,他也会因为举荐贤能而受人尊敬。可是他没有,他用卑鄙的手段迫害孙膑,最后只落得个身死人手的下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有谁会愿意和一个道德品质败坏的人结交?失去了众人的依托,又怎能握住手中的利益?

美好的德行带来利益,卑劣的德行令你丧失手中的利益。古代如此,现代更是如此。所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我们更应注重品德的修养,这样才能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大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道德能力的提高是时下大学生抵御道德困惑以及道德虚无主义等社会因素反面影响的必然要求。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大学生道德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道德能力培育路径探索》

摘 要:大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道德能力的提高是时下大学生抵御道德困惑以及道德虚无主义等社会因素反面影响的必然要求,是大学生走出价值多元化困扰和进行正确道德选择的内在支持动力。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能力;路径

一、道德能力的内涵与意义

所谓道德能力,就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根据已知的道德原则或规范,在自己的道德实践中,能够鉴别出真善假恶,从而对一定的事件与人物作出比较合理的道德判断以及道德选择的能力。道德能力是人的本质的一种伦理体现,是人的诸种道德素质的综合,亦是人们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重要条件。大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培养与塑造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性内容。所以,当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

当前,中国社会呈现着快速的变化。与以往的社会情形相比,市场经济的建立与不断完善,外来文化大量持续涌入、网络生活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青年大学生在增长见识、开阔视野、认知社会的同时,还受到一些社会生活中的消极因素影响。例如在某些大学生的身上,就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道德理想迷失、道德观念错位、道德选择与道德行为失范,还有的学生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些新的情况以及新的问题之出现,使得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工作受到严峻挑战。如何帮助大学生驱除由于巨大的社会变化带来的道德迷茫?怎样让大学生摆脱时下的道德窘境?……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重培育大学生的道德能力,使他们能在不断变动的社会环境中,提高分辨道德是非、辨别善恶美丑、知道荣誉耻辱的能力,这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二、大学生道德能力培育的必要性

道德能力的教育是当代大学生应对社会变化与和价值多元的现实需要。今天的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当代中国要进一步发展,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前三十年,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这种似乎时空倒错的压缩式发展变化,把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历史与现实、社会与个人、选择与困惑、理性与情感等问题几乎同时呈现出来。而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文化多元还是一元、传统还是现代等一系列问题使我国社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在这种环境下,人在自己的道德生活领域面对全球范围内多种价值道德文化的相互激荡,认为对个人态度和价值观没有影响,那是一种幼稚的想法。

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目前在社会生活中普遍感觉到人们的道德水准下降,道德教育与道德规范失去其应有的威信和作用。这表现在:一方面在社会的剧烈变化中,居于主流地位的道德信念与道德规范受到不同方面的冲击,外来的道德价值观念以及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改变而带来的一些新的道德观念的出现;另一方面,人们对新的道德观念的认知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道德法则难以最后确立,因此无法发挥新的道德观念应该具有的价值;加之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一些腐朽的道德意识没能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令人觉得道德规范似乎可有可无,在现实生活中其价值显得苍白无力。

但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毫无疑问地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较之以往更大的道德空间。例如,随着人们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国人的视野不断地被一再扩展。

人们的道德生活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诸如人们对道德的认知由原来道德的“克己复礼”,继而转向道德应该保证人们应当生活得更自由;道德标准由原来的近乎严苛转向更多的宽松与包容,道德价值呈现多元化。然而,这种现象的另外一方面就是当人们有了更多的自由空间以及更多的道德选择时,道德的困惑也随之产生,即如何在多种道德选择中进行合理抉择。

正确的道德选择来自于道德主体正确的道德判断,而正确的道德判断来自于正确的道德认知。其种种都是主体是否具有道德能力的反映。青年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他们不但在学校里要学习各种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同时也必须在当前这个动荡纷杂的社会中学会分辨真善美丑,提高自己的道德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自己生活幸福以及生命境界的提升,来培养自己的道德能力。

三、大学生道德能力的培育路径

既然对大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和教育是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承担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那么,我们如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向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呢?

首先,培育大学生完备的道德意识。道德意识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对于善与恶的认知。一般而言,道德主体意识中对善与恶的认知能力是与道德主体的年龄、知识以及社会阅历有关。当下,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已具有一定的道德认知与道德素质,但是,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还不甚稳定。尤其是面对纷繁的社会环境时,面对着善与恶何去何从的选择时,会显得摇摆不定。这主要是因为善与恶在他们的观念中还不是十分明晰。因此,这里我们首先应该强调的就是加强道德伦理的系统学习,学会辨别真善美丑。诸如人性,它既不是“人之初,性本善;”也不是天生“人与人之间像狼一样”。人性是社会的产物,“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1]我们要通过历史与现实的关联教育,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道德现象,辨是非,明曲直,从认知的角度提高学生的道德能力。

其次,引导大学生学会在道德实践中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道德选择是道德主体在实践中的一种自由选择。众所周知,所谓选择就是在客观存在的若干种可能性中择其一;如果人是别无选择的,那就说明这个人是被迫行动的,也就说明这个人没有道德能力。当然,人只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活动。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如果他要进行选择,他也总是必须在他生活范围里面,在绝对不由他的独自性所造成的一定事物中间进行的”[2]。所以,从这样的角度理解,道德选择本质上是自由与限制的统一,也就是说,道德主体是在对意志自由和外在必然性关系的把握中实现道德选择的。

在这里,我们一方面要教育学生,那种认为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无从选择,一切都是预定的宿命观念,必定会导致最终放弃对于道德的自觉遵从,从而丧失道德信念;另一方面还要教育他们,即便是人具有按照自己意志选择的自由,但是这种选择也不是绝对自由的,因为所谓的自由都是在一系列不自由的条件下实现的。虽然目前较之以往相比,人们有了宽松的道德生活空间,也有了比较自由的道德选择范围,然而对于那些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而言,环境给予他们的自由与选择,与其说是道德的福音,还不如说也许是道德的陷阱。受消极社会生活的影响,有些学生反对任何有关的道德约束,主张放任自流,以虚无的态度对待文化传统中倡导的道德规范与道德理想,解构道德意义。这种倾向导致原本具有明确是非准则和善恶性质的事物等不道德现象被视为个人的私事,纯属于个人自由选择。所以,对大学生进行道德能力教育,是抵御时下各种负面道德影响的客观要求。对于社会生活来说,道德是一种传统,一种习俗,一种确定的规范,一种无可选择的原则;对于个人来说,道德则是一种个人的习惯,一种个人的选择,甚至是某种个人的偏好。必须使他们懂得要按照社会生活的必然律,按照道德的规范去选择必须遵从的道德律,在学会限制中获得主体自由。

最后,强化大学生自身对于道德规范的自觉认知和遵从,而这应当来源于对大学生自身道德修养的教育。道德作为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道德是要求道德主体自觉自愿遵守的规范,人们不但在自己的道德实践中乐于遵守,而且还在对其尊奉的过程中感觉到一种快感甚至是幸福。讲到道德修养,人们似乎更加偏重于理解是道德主体的一种自我改造与自我磨炼。但是,即便是这种更倾向于“自我”的道德实践,也是应该从教育的角度去引导青年学生。中国的传统文化一贯重视道德上的自我修养,孔子就强调“修己以安天下”。道德修养作为一种高度自觉的活动,特殊性在于其是主体的内心反省以及在其基础上的自我提高。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是一个艰难曲折的精神净化与充实的过程,诚如德谟克利特所言:“和自己的心进行斗争是很难堪的,但这种斗争的胜利则标志你是深思熟虑的人。”[3]没有经历如此的磨难,那么,主体道德能力的提高可能就是一句空话。在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中,要反复向青年学生强调自我修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尤其是在当前外界信息呈现爆炸状态之时,应当保持自身的宁静,坚守自己心灵的家园,而不是在纷繁的诱惑中迷失自己。

总而言之,在时下巨大的社会变迁中,现实所呈现出的道德危机与道德境况,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大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要他们学会在道德的困境中做到合理的道德选择,首当其冲的就是必须把培养大学生的道德能力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因为没有学生道德认知、道德选择以及道德能力的提高,就没有和谐校园,就没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出现。因此,加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学生的道德能力方面的教育,使学生会以自身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去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从而作出道德选择来彰显自身的道德力,能够自觉自律地做到知荣明耻,以正确的道德规范正身律己。正因为如此,道德能力是青年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大学生人格全面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是高校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任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6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55.

[3]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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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些人就问了什么是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政治家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诗人说:道德是半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

哲学家说:道德是愿者鱼儿上钩。社会学家说:道德是公路旁的警示牌,人,好好走路;司机,好好开车。法官说:道德是调整…………规范的总和。我说;道德是面镜子,不但照己,还可照人。但关键是照己。由此可看出,道德的概念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不同的,可它们都是对的,所以要想知道道德是什么,还得自己去感悟,去理解。

那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我个人认为,首先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荀子有句话说的好;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所以说人要一步一个脚印,要善于由大及小,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决不要以微小而不足道,细小而不足为。

说了这么多,那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呢?在学校,我们一样要讲文明、讲道德。在学校,我们不能在楼道里追跑打闹。如果楼道里有许多的同学,那必然会撞到其他的同学。在学校,我们还应该节约用水、用电。上操之前,应先把灯关掉。见了老师就向老师问好,这些都是在学校应该做的。

在家里,要尊敬父母。在家中,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能帮家人减轻一些负担。如果父母叫你拿杯水,拿个东西这种小事应尽自己全力去做。古人有许多尊敬长辈的事。比如黄香九岁时,就懂得孝顺父母。冬天,他用自己身体将父母的枕席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家尊敬父母也是一种有道德的表现。

道德是做人的基本素质,我们要捍卫道德,宣传道德,实践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篇二】

道德,先从诚信开始。富兰克林说:诚实和勉励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古人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黄金有价,但诚实无价,诚信比黄金更贵重!从《狼来了》这个简单的故事中,曾在我们幼小的心灵烙下了诚信的印记,让我们明白了诚信的重要。历史中曾子杀猪,完璧归赵,张良纳履,晏殊诚信无欺的故事也让人津津乐道。也有这样一个故事:一次,一个老太太在麦当劳吃东西时掉了一颗牙,经医生诊断确定是食物过硬才使原本不太结实的牙齿掉了下来,于是麦当劳赔偿老太太六十万美元。这件事不但没有使麦当劳的声誉下降,人们反而觉得这是麦当劳诚信的表现。从这个小小的故事中,我们知道了,如果一个人诚信的话,大家都会愿意相信他;反之,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诚信,他将一个朋友也没有。墨子也曾讲过:行不信者,言必耗;言不信者,行不果。可见诚信对一个人讲是很重要的,让我们做一个诚实,守信,道德的人吧!

道德,再从节约说起。节约粮食,节约水电这些你都做到了吗?当你把米饭倒掉而去吃麦当劳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米饭对于那些饥饿当中的人很重要?难道小时候那首《锄禾》白学了?当你开这水龙头用水和伙伴嬉戏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国也是一个缺水的国家?我们每天都离不开水。水是生命之泉,难道这样的浪费水不觉得可耻吗?科学家发现,中国现在的水资源只适合供养亿人,而中国目前就有13亿人口!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不浪费每一粒粮食吧!

道德,希望道德无处不在,但是现在的不道德却随处可见。看,李先生又在随地吐痰;瞧,张女士又在随地扔垃圾……人类,醒醒吧,都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当你在勤劳的扫地工刚刚扫过的大马路上,扔下一个马路上的垃圾,你不觉得很可耻吗?马路都会哭泣啊!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

道德,让我们与你同行! 【篇三】

只有我们都为我们的政治的做出自己的选择,不过,你们的选择是怎么样的?是要做一个被人骂的狗血淋头的恶人,还是做一个名垂青史的善人。不管怎样;不管那种选择;不管你认为是对是错。都是你的选择。

我记得以前有过这样一件事,这事也许能给我们这些人做一些政治影响。两年前的一个中午,太阳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树上不停的叫着,没有一丝风。我和小伙伴陈威相约在河边的桥洞下乘凉。我想那里可能凉快一些。来到河边,果然,一阵阵凉风从河边迎面吹来,真舒服啊!我们躺在桥洞里美美地睡了个午觉。醒来以后,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觉得有些无聊。我俩商量着:“去河边岩石里找螃蟹玩吧。”我们俩一拍即和,于是一人划分一块河滩,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正专心致志地拨弄岩石,突然听见陈威大声呼叫;“救命呀!救命呀”我寻声望去,只见他已经掉到水里了!水不断的向他嘴里猛罐,呛的他喘不过气来,我吓坏了,连忙大声叫起来:“救命呀!救命呀!”我一边喊一边向河边跑,看有没有大人经过。正在这危机的时刻,有一位大伯路过这里,看见我又哭又喊,他马上明白了怎么回事,冲到河边,他来不及脱衣服就一头扎进了河里。大伯在水里面摸索了好一会,把头露出水面吸了几口气,又扎进去,这样反复几次才终于找到了陈威,并把他从河里拉了上来。一上岸,只见大伯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双唇发紫,身子软软地倒在了地下……

这就是道德,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所以品德是我国的第一思想政治,如果我们的社会没有品德和思想的话就别提什么在世界发达了。想要在世界壮大起来大家就都要有思想理念和道德政治。

记得我从小就见过很多的好人好事和很多不好的人做的“蠢人蠢事”。做好事的人总是让人敬佩他们,因为他们有着好的思想品质。那些做“蠢人蠢事”的人就让大家从心里面瞧不起他,因为他的思想品质是让人打心里面瞧不起。

以前我就想过我一定要做一个好人让人引起注意,这种思想是我在读小学一年级的想法。可是到了我读三.四.五年级的时候才知道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的坏蛋了,因为——好人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现在的好人的人渐渐变少了。因为当好人也会被人骂的狗血淋头但是好人他是值得的。

毕业论文会计人员道德

目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范文篇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 摘要:目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文章 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含义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具体的 措施 。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策措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仅就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套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谈点个人的认识。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含义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从事各种特定职业活动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所谓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和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也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的具体体现。它既是会计I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与不好的标准。因此,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为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会计工作,就有会计人员,就有会计职业,就有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其实就是“诚信”的体现。因为“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I作的立身之本。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这也就是说,套计行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依赖和赞誉。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投资者、决策者、 企业管理 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二、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队伍的现状,总体来看会计职业道德素质是好的,没有他们的辛勤工作,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的巨大成就。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计职业道德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单位自责人权力过大,影响会计人员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在地位上是从属关系,单位自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会计人员很难有自主权,因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工作发挥作用如何,是与单位自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施加压力,这时会计人员若坚持职业道德,很可能就会被辞退下岗,丢掉饭碗。所以,不少会计人员很难做到恪守职业道德。这就迫使一些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工作中,按照领导人的意愿弄虚作假,被动地做假账,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种情况,虽然表现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欠缺,但主要是单位负责人的不良职业道德行为所造成的。 2.会计人员追求私利、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偏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使不少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意识有所抬头,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所削弱,致使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这必然影响到我们的会计队伍。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谋取个人一点私利而不惜作出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也有些会计人员为了单位小团体的利益,将职业道德规范置于脑后,从而损害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为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以骗取各方面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单位自责人和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加薪等现实利益。还有些会计人员,不求上进,缺乏敬业精神,不学习财会和经济的新法规,甚至出现会计人员仍沿用旧的会计法规,造成了许多本应可以避免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这种不思进取、缺乏 爱岗敬业 精神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必然表现为马马虎虎,不认真自贵,降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处罚不力、执法不严。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会计法规。但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严。比如会计造假的背后一般都存有经济利益驱动,若处罚不力,只会使造假行为越来越严重。当前,在我国查出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住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对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减弱了法律的效力。目前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在对处罚的规定上也显得过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虚假会计 报告 的,在《会计法》中也只是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罚规定。这些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成本”的上限,使得造假成本过于低廉。而且,即使这么轻的处罚也往往是用造假机构的权益采承担,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这样,就减弱了法律、法规的效力,都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闹剧。 4.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形式。所谓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的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所以。内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因为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内部控制过程中,既负责信息提供,又进行内部审计,而单位监理会成员不能操持独立性,其工薪、职位等基本上都是由经营者决定,无法履行独立监督的职责,以上这些都使得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所谓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等问题,都与承担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所以,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此外,各种外部监督标准不统一,企业财务、税务、审计等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又相互交叉,这就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配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持续不断的永恒主题。针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1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就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知识更新快,终身学习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所以,必须 教育 会计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第一,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会计人员应学好政治理论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 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提高会计职业道德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第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会计人员应学习掌握 财经 有关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计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办事的工作理念。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和相关法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法律的约束。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任何情况,都能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第三,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会计人员应具备熟练业务知识和会计电算化技术等操作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其他知识,如数学、外语、逻辑学、心理学等会计必须具备的基础 文化 素质和修养。为此,应采取多种形式、多种 渠道 的 学习 方法 ,可以派出去到正规院校学习,也可以请进来办培训班;还可以采取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参观学习和 经验 交流等多种形式。 2.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对任何不良行为的约束和打击。最有力的手段是法制。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因此,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必须加强法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来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另一方面又要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也要依法进行监督。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基本上保证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与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比如,会计工作中存在秩序混乱、信息失真等问题。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使财会法规尽可能地全面、配套、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与此同时,还必须加大对违背职业道德者的惩罚力度。其目的就是对造假者不仅让其承担名誉损失成本,还要让其承担物质成本,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具体来说,第一,对有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第二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如果违规做假账的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对于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负责人、套计人员,吊销相关会计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总之,这样可以使造假-者认识到会计造假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其造假的动力。 3.强化会计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会计从事环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具体而言,对会计监督通常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在内部监督上,要依法科学设置会计岗位,细化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关职责。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在外部监督上,要加强财务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个方面的社会监督,有效整合各个社会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监控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督效果,节约社会资源。 与此同时,还必须营造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在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应自觉提高道德意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实质上就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重视道德修养、净化道德环境的重要性。因为会计环境不仅影响会计活动,而且也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所以,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素质,需要良好的会计环境。为此,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加强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使其了解会计作假对负责人的处罚后果,促使单位负责人不敢轻易利用职权胁迫会计人员作假。第二,提倡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彤成诚信者光荣。造假者可耻的社会行业风气,促使每个会计人员都争当诚信人的新风尚。第三,各级财政部门、职业。团体、单位和社会各界都要重视会计工作,共同努力营造出高品位的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多渠道地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I作。从而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以营造更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因此,崇高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是由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这也是会计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摘 要: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有关会计活动,参与经济管理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本文就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出发,分析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浅析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对会计职业行为及职业活动的系统要求,是根据会计职业的特点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一种标准,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等不同的利益群体或者会计人员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点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下,经济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关系,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及不违法的前提下,允许个人和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会计活动需要遵循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是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秩序,维护公众利益服务的,要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会计的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各个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着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是保证社会经济秩序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所以,会计道德必然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八项,包括以下方面: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自己的职业,热爱会计工作,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老实做事,谨慎执业,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刻苦钻研,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积极参与管理,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管理者出谋划策。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本着服务的良好心态处理各种业务活动。 二、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会计造假 近年来由于会计造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弄虚造假的财务报表日益增多。上市公司出现了银广夏事件等严重的会计造假事件,给会计行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财务管理混乱 一些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不严格,使得一些没有会计从业资格或者能力不能胜任会计一职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造成公司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 3、违背准则 目前存在少数会计人员,不能客观独立地遵守准则和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在知情的情况下出具一些假的审计报告,欺骗信息使用者,辜负社会的信任。 (二)分析原因 1、利益冲突 有些会计人员心术不正,在个人利益面前,面对诱惑,丧失了理智,丧失了会计人员最起码的法制观念,会计职业道德沦陷,他们故意伪造、毁损、隐匿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触犯法律的底线。 2、"听从命令" 在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下,会计师主要接受领导管辖。面对社会和就业的压力,会计师往往屈从于领导的决定。现在的情况是只有少数会计师坚持原则,不屈从领导的压力,宁可放弃工作也不违背职业道德,大部分会计师还是选择向现实屈服。 3、会计师缺乏敬业精神 部分会计师认为自己的工作就只是单纯地和数字打交道,缺乏对自己职业的热爱,对自己的要求不高,不思进取,怀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缺乏敬业精神。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面对我国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我认为,要想改变当前的危机,国家需要在以下方面努力: (一)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构建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需要通过法规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来约束、制约和激励财会人员的道德行为。首先,应当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阶段及水平,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新动向及发展;第二,成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会计协会人员参与;最后,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明确具体行为及相对应的奖惩措施,做到有理可依。 (二)健全相关法规 当前会计舞弊严重,会计信息失真情况时有发生,说明我国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法规不够完善。要防止会计造假,加大财务报告的透明度,需要国家健全相关的法规。健全法规的前提是分析目前我国财会行业面临的具体问题,针对个例制定法规条例。 (三)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 企业作为会计信息的承担者,要对会计信息质量负责。保证会计人员的客观独立是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的重点,企业应努力做到让会计人员敢于抵制领导强制舞弊的命令,同时应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诚信教育,把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列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舆论监督 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离不开舆论监督。可以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曝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财会人员的敬业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Z].财会字[1996]19号 [2]裴俊红.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8. [3]江永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M].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 [4]王瑜.高校会计伦理道德教育探析[J].技术与市场,2009,(5). 作者简介:贾孟冉(),女,河南义马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级会计学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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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律与人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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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

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与道德属于不同的上层建筑,不能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从产生的历史过程看,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而道德风俗则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任何社会都有的行为准则,另外,道德随民族,种族,宗教,习俗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在一国或一定区域内。

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而道德则是由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转化而来,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更多的依靠社会舆论和人民内心的信念良知来遵守。

第二、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情况:

1、道德所否定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杀人,放火,投毒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2、某些道德规范不否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过失犯罪。

3、道德规范所肯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在封建社会哈姆雷特式的人物,或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恶法。

4、道德上不提倡,法律却许可,如:离婚,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家庭暴力迫害而提出离婚,现代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综上所述,法律与道德所调整和适用的范围,有相互重合的部分,也有相互矛盾的部分,单就与道德相关的法律而言,这一部分一般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是道德的起码义务,但是法律不干预或是无法干预道德可以干预。

如个人操守品质或是人际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适用的范围比法律广。那些与道德无关的法律,非道德所能调整,只能由法律调整。如新崛起的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环保法,有的只是程序性的规定,与道德关系较少,或是没有关系。

这些法律不像刑法那样仅凭道德就可以判断,因此,从这方面看,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比道德广。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问题都是中外学者们所研究的 热点 。两者之间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共性,它们是社会的两大主要调控手段,其作用及意义更是显而易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 法律 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幸福感 大学生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 法律知识 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 自然 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 现代 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

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

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 法律 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 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 现代 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

最后来 说说 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 中国 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

参考 文献 :《道德与人的幸福》 《法律知识是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法律的道德性》 《让你变的更自信》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同自然法学家富勒长达17年的一场论战。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或者分离命题,而自然法学派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的学说或结合命题。但仅以此定义并未能反映出双方论战所具有的现实意识及对待问题的态度。本文试从富勒所著 文章 《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的角度出发,解析其背后所具有的实践性意义。

关键词 法的道德性 实证主义 良法 恶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01-02

一、哈特:引出争论的着力点

在哈特教授发表《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篇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又备受争议的论文之前,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就始终存在,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再到边沁,实证法学派在对法发展不同定义的同时,始终面对着来自自然法学派的批判。但在哈特教授之前,双方学派的争论始终未能深层次的展开,而是仅陷入了表面概念的争执,富勒教授认为,究其原因在于“我们遇到一系列定义性的命令。法律规则是,也就是说法律规则真的是、不过是并且总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官定下的规则,对未来国家力量触及范围的预测,官员的行为模式等等。当我们问这些定义的服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怎么还要有目的,除了准确地描述对应于‘法律’这个词的社会现实,这些定义没有任何目的。当我们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法律看上去并不是这个样子。这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好啦,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此,争论就不得不停下来。”①

可见在实证主义法学派学者看来,没有必要太多停留在“法律是什么”这种纯粹的概念性判断层面,对于一项实际在发挥着作用的事物,无需在它的定义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问题总是出现在眼前的,何况即便是不深入探讨和争论关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依然作为一种现实的并在不停发挥作用的事物而存在着,太多形而上的争执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然而由于哈特教授的观点的出现,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原本浅显且波澜不惊的“对抗”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哈特教授的论文,这场讨论开启了新的、富有希望的转折。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双方都承认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够最好地定义对法律忠诚这一理想,并服务于这一理想。法律作为值得人们效忠的某种东西,它一定表达了某种人类的成就;它不可能是权力的简单命令,或者是在国家官员的行为中才能辨识出来可以重复的行为模式。” ②富勒教授认为,哈特教授的论文及其学术思想坦率的提出了可供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共同探讨的论点,即忠实于法律的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恶法是不是法,有没有发挥效力的基础,且人们有没有遵从恶法的义务的问题。

二、富勒:以纳粹政权为例,对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批判

在各种争论性的文章中,批判对方错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以一个鲜明的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来加以驳斥。富勒教授在他的这篇著作中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他以德国纳粹政权的暴政为例。因为德国法西斯当政时期,无论是希特勒的上台掌权还是后来通过的许多反人道的立法,皆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且得到了国内最广泛的遵从。富勒教授认为,当时纳粹的立法之所以甚嚣尘上,原因便在于实证主义法学的关于忠实于法律的观点从中作崇。“告密者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印证,在该案件中如果赋予纳粹时期的立法以“正确的、实在法的效力”那么许多利用该法从事罪恶行为的人就获得了正当理由并可以此出罪。同时“在整个的纳粹统治期间,纳粹频繁运用了一种对美国立法者来说并非一无所知的手段,即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来矫治过去法律上的无规律性(irregularities)。这种具有溯及力的法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运用是发生在1934年7月3日的“ROEHM清洗”后。③

显然,在纳粹期间由于立法权及立法程序的异化,确实产生了很多罪恶的法令并由这些法令引发了无数的罪恶行为,但这些“法律”之所以当时被称之为法并被赋予了法的效力,并非像富勒教授所批判的那样,是全然受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而是在其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首先是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在纳粹盛行之前,德国国内哲学的主流是黑格尔的哲学观,沉稳、厚重而踏实的学术思想,凝聚了日耳曼民族最精华的智慧同时对全世界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恩格斯曾称赞黑格尔为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但是,由于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黑格尔的哲学逐渐不适合原本并不发达且日益在周边环境影响下变得浮躁的德国民众,因此最终黑格尔的思想遭到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原本在黑格尔时期默默无闻的叔本华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相当激进并带有一定暴力色彩的哲学理念,虽然当时叔本华早已离世,但他老人家没想到在他死去多年之后自己曾经面临绝望时所写的书最终成为了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后来叔本华的思想被尼采所继承,并在激进程度上予以了放大。与此同时,德国兴起了“概念法学”,事实上这是源自于德国本土的一种法学思想,但其在形式上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奥斯丁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后来“概念法学”多被认为是对奥斯丁实证法学的继承,从而也给实证主义法学蒙上了阴影。富勒教授在引用纳粹例证的时候,显然是接受了这一观点。

事实上,富勒教授所引用的纳粹例证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良好的法律若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必定自身存在良好的值得人们推崇的道德性,此种道德可以防止恶法的产生。尽管纳粹德国的事例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订立和遵从恶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众所周知 经验 与历史需要结合其发生时的背景来理解,只对其某一方面的意义加以放大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行为。

哈特教授认为,如果执意要将道德注入法律,就很难避免罪恶的道德向法律的渗透。道德的善恶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们事实上很难断定在纳粹时期制定的法律确实完全背离了当时民众普遍的道德观,甚至如种族灭绝之类的暴行也由于得到了源于所谓“人种优越”之类的德国民众普遍共识的价值观而使行为者避免了良心上的不安。而且记录显示,当时的德国并非处于恐怖与混乱的边缘,相反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在二战初期将素有“良法之治”的英国、法国逼到了敦刻尔克的边缘。由于德国的战败,其纳粹时期的立法成为了鲜明的反例并为众多的自然法学派学者所诟病,但二战的结果若是以德国的胜利而告终,则其在纳粹政权时期的制定法事实上则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这就返回到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关于忠实于法律含义的领地。

因此,富勒教授主张的关于法律需要内在道德性支持的观点确实无法避免罪恶道德向法注入的情形,而且是否存在普遍共识的善良道德观实难确定,就算确定,该种善良的道德能否发挥出有利于社会的功效亦存未知。而以当前所认定的罪恶的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又是否只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亦难以判定。所以,富勒教授关于纳粹例证的引用及论证存在着起点上的瑕疵。“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 ,④如果这里的福利像卡多佐所说的,是更宽泛的含义,那么以此福利为标准检验有关法律是否值得忠诚才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道德性还是实证性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富勒教授从善良道德的角度出发对忠实法律的意义进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但显然他的态度是一种“实证的”而非“自然的”。在《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整篇文章中,我们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富勒教授现实的心态。显然,他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并非只停留在概念与概念对决的智识层面,而是一种真正的以现实为出发点的争论。二人都希望通过对“何为法?何谓良法?恶法是不是法”这一系列概念的阐述,达到影响实质法的运行的目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这样的学术态度无疑是非常可贵的。

富勒教授所主张的自然法和法的道德性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如根据他所阐述的理论 反思 或构建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在社会层面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但倘若进一步,能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心态对自然法的道德概念进行“利用”或“解释”无疑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里引用一个国内的案例进行论证。1999年9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因行人交通违章而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由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作出相似规定。

该法案在出台后法学界批评声不断,质疑的核心在于该法案违背了最根本的立法原则,即权利价值的位阶问题。通说认为,以宪法为根据,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相关权利不能与之抗衡并成为驾驶员出罪的理由。若以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道德性来衡量该法案,这无疑是一条恶法,因为其侵犯了人最根本的自然的权利――生命权。这些批评同时具有现实上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该法案在一片声讨中于2003年底被废除。显然,从该法案出台伊始其命运就不会有善终,这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似乎没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但究其过程,却存在某些值得反思的方面。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当初订立该法案时立法者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规范行人违章过马路的行为。由于道路承载力的有限性和车辆无节制的扩容性之间的矛盾,国内较大城市多半拥堵不堪。此时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交通法规便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实施制裁并不困难,但行人多半有违章的习惯且对其的惩罚往往难以具有操作性,因而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堵塞是由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造成的。在此种境况下,沈阳“撞了白撞”法案率先出台,目的便在于规制行人违章,疏导交通。如果仅从立法目的看,很难直接下结论说该法就是恶法。因为毕竟其没有直接剥夺本属于某些个体的正常权利,行人对于违章过马路并不是不可选择的。事实上他们是权衡了守法与违法的成本后才做出了违章的决定,其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这里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白撞”。因此,从“撞死白撞法”的实际立法目的和逻辑结构上看,该法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恶法,相反还具有良法的基本特征,如严谨的逻辑性。毕竟法只是提供一种为当事人所知的预测结果,而并不表示该行为就必须要发生。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当行人在该法规的约束下权衡了利弊、考虑了结果之后,会做出合乎理智的选择。由此,违章行为便可能得到根治。

但该法案从出台到最终被废除,听到的反对声多来自于位阶方面,即所谓自然法的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鲜有人能以实践的眼光来看待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诚然,该法规确实违宪,而且与普遍的共识亦严重不符,但是在声讨和废止之后,似乎便没了下文。最终,解决问题的 方法 没有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案也没有出台。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的道德性只被当做批判的武器来使用,而其核心的实用意义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环境下,法律道德性的批判仅停留在了否定的层面,而欠缺向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境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四、结语

笔者并非支持诸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法案,更非支持将善良的道德性从法的基础和特征中驱逐出去,而是希望将二者结合起来。以道德性所具备的天生的同一般民众善良和传统的心理相呼应的特点支持实际法的有效运作。如上,虽然废除原立法符合大众的评判标准且势在必行,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可以修改该法案内容,以他种权利的损失代替生命权,如规定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虽令其给予受害者赔偿但由官方宣布其免责并对受害人的行为进行否定性的评价,从而使违规者在道德、信用方面遭受不利,承担痛苦。与此同时,于法规公布时给予法理上的解释,使之产生公信力,令公众相信两种权利在宪法上的同位阶性并自觉遵守,从而方能达到良好的现实效果。

总之,富勒教授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不仅是智识上的,更是 文化 与现实的,对当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巨大的启迪作用。

注释:

①②③[美]朗・富勒.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智识@IdeoBook网.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毕业论文如何提高职业道德

如何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体现在很多细小的方面。比如平时走路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文档材料是否规整,是否注意保护环境卫生,等等。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的相关内容。如何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善于表现自己在职场中,默默无闻是一种缺乏竞争力的表现,而那些善于表现自已的员工,却能够获得更多的自我展示机会。那些善于表现自己的员工是最具竞争力的员工,他们往往能够迅速脱颖而出。善于表现的人才有竞争力;把握一切能够表现自己的机会;善于表现而非刻意表现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工作中,学会低调做人,你将一次比一次稳健;善于高调做事,你将一次比一次优秀。在“低调做人”中修炼自己,在“高调做事”中展示自己,这种恰到好处的低调与高调,可以说是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看似平淡,实则高深的处世谋略。低调做人,赢得好人缘;做事要适当高调;将军必起于卒任。设立工作目标,按计划执行在工作中,首先应该明确地了解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再去致力追求。一个人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就像船没有罗盘一样。每一份富有成效的工作,都需要明确的目标去指引。缺乏明确目标的人,其工作必将庸庸碌碌。坚定而明确的目标是专注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目标是一道分水岭;工作前先把目标设定好;确立有效的工作目标;目标多了等于没有目标。职业标准。比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遵守规章制度等等这类都属于职业标准类。养成良好的职业标准,是提高职业素养最基本的要求。职业道德。比如:同行业公平竞争 不恶意损害客户利益 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等等。职业道德也关乎一个人的人品问题,目前的很多用人单位都将忠诚放在第一位,对于一个道德品质较好而技能较差的员工,我们可以重点加强后天的培养,相反,对于技能再高但道德品质较差的员工,往往都是被淘汰。所以说“忠诚大于技能”,足以说明职业道德的主要性。职业形象,职业形象就是自身的着装,发型,状态等等向客户展示的一种外表形象。比如:我们上班要穿工装 微笑 等等,一个好的职业形象能向客户传达一种正面的信息,特别是销售行业有句话“先将自己推销给客户”中就包含了职业形象的重要性。职业心态。比如面对一个客户的投诉,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与客户针锋相对,或者是大吵大闹,而是能心平气和,带着微笑耐心的与客户沟通,最终解决了客户的问题。这种不卑不亢,耐心和不烦躁的心态就是 一种良好的职业心态。职业技能也就是所谓的工作能力与专业水平。。职业技能也是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而且也需要通过后天的不断学习与实践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职业技能更是创造价值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做好既要学习理论,又要有实际操作能力,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要做到工作扎实务实,勤奋创新,将理论和实践完美结合。培养自身的敬业精神职业素养,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爱岗敬业,做任何工作都离不开这种敬业精神,对待工作,对待事业,就应该像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全身心投入,让事业蒸蒸日上。乐于付出讲究奉献作为当代大学生,一定要注重提升职业素养,那么,从实际中就是要多讲付出,多讲如何做贡献,从内心里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这样才能让自己在工作中获得认可。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前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少年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近代伟人、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主张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修养到不愧为人师表的地步。”由此可见,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对现实的教育工作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也应而被推到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最前列,如何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已是摆在教师面前的重要探讨课题。那么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 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现代教师道德素质风貌的重要特征。它蕴藏了教师对自己所从事的神圣事业的执着追求,教师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宽阔的胸怀。热爱学生更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精髓,是教师最宝贵的职业情感。如何做到热爱学生? (一)首先,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深层次上看,教师对学生的热爱是教师对祖国人民负责的,对社会主义制度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的具体反映,因为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的人才。有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教育对学生的爱才会有高度、广度、深度,教师才会把个人的政治信仰化为爱的实际行动中,用宽阔的胸怀去拥抱每一个学生,使学生在爱心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其次,要一视同仁。教师不能厚此薄彼,不能有选择地爱护。因为无论学生家境如何、智力高低或是个性差异,都是教师的学生,他们都发自内心的需要关心和爱护。教师只有一视同仁,才能体现热爱学生的伟大、无私和公正。学生有感受爱的过程中是非常敏感的,从教师的眼神、语气、行为举止各方面都在揣测是否公平,如果出现偏袒就有损教师在学生中的良好形象,使学生纯净的心灵受到伤害。如:某地某家长说,我的孩子和某某的孩子同在一个班,成绩相当,由于某某与该班的班主任私交很深。这位教师因此特别重视某某的孩子,如经常提问、鼓励、指导。而我的孩子却受冷落,感到委屈,觉得老师不喜欢自己,学习的积极也大大减低,学习成绩明显下滑。经历这件事颇有感触地说,教师的爱最重要。因此教师的爱一定要一视同仁。 第三,给后进生多一点爱护和关心。教育的实践告诉我们,后进生的心灵创伤只能用精神的甘露来洗涤,多给后进生一点爱,把爱融入他们的心田,他们就会产生追求进步的动机和行为。著名数学家苏步青教授回忆说,小时侯他曾是班里的差生,相对其他学科,只有语文较好。有一次他把自己写的一篇作文交给语文老师,老师却认定他是抄袭的,当场讽刺他,使他自尊心倍受伤害。从此,在上课时,他总是往外啾,不愿和老师对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王老师,王老师经常鼓励他,讲牛顿、爱因斯坦的故事。就这样王老师改变了苏步青的一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教师的爱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多么重要。教师的爱 是教育的灵魂,像春天的雨露,滋润着每一位学生,学生只有尽情地吮吸教师的雨露,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因此,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最具体、最生动的彰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必须从热爱学生做起。 二、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爱岗,是对教师的工作岗位充满热爱之情;敬业,是对所从事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从教则安,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现。如果教师朝三暮四,见异思迁,站在讲台上想的是金钱,坐在办公室考虑的是个人的利益,那样不仅误人子弟,而且也容易使个人情绪低落、精神消沉。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她的绿荫。”作为教师,就需要培养这种平凡中见伟大的精神。有因为教育是塑造青少年学生美好心灵,教会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的事业,教师更应要爱岗敬业,必须讲究认真,不可敷衍、搪塞、马虎从事。 三、严谨治学。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师对自己从事的教学工作抱什么态度,对掌握业务知识抱什么态度,这也是师德问题。”因此,严谨治学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 严谨治学,勤奋进取,是人民教师必备的一种可贵的思想和学习品质。教师只有掌握广泛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才能为学生获得多方面的知识提供机会,才可能及时发现和培养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才可能做到“无所不知”。据有关资料表明,人类全部科学知识的75%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现的。目前,三年知识量就要增加一倍,人类知识不断丰富,知识更新的周期在缩短。因此,每位教师都应该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活到老学到老,朝着学者、研究者的教师目标努力,不断超越自我。前苏联教育家张连柯说过,学生们对于教师的评多缺点都可以原谅,但是他们不能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的日新月异,教师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内容,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内容中的重中之重。教师只有从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等多方面多角度审视自己,提高自己,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

试论新时期如何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论文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热爱教育 热爱学生 知识渊博 具有良好的师长学者风范论文摘要:新时期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得教师担 负着更加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本文具体从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具体的责任感、师表风范、学识态度等方面做了浅显的阐述,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教师是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业人员。既是专业人员,教师就应该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相当的道德素质,具体说来新时期的教师必须具有职业道德素质、专业能力素质、法律知识素质及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多方面的素质。在众多素质中,其首要的就是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必将带来教育的高速发展而制约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关键因素是教师,如何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教师素质,就成为新时期的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的重中之重。那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如何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昵?就我自己的一些切身体会,简要的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热爱教育,要有高度的使命感我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的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的是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型劳动者。要实现这个培养目标,教师就应该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教师必须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 ,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的需要,也是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需要。教师的人生观主要体现在以“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为人生目的;以“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为人生价值;以“俯首甘为孺子牛”为人生态度。献身教育,甘为人梯是人民教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的高尚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它是履行其师德要求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二、热爱学生,要有慈母的情怀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热爱学生才能教好学生。罗素曾经说过“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自由地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把自己的一腔心血倾注在学生身上,必须具有慈母般的爱心。爱心应该表现在对学生的学习、思想以及日常生活的爱护和关心上。爱学生就要尊重学生,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也是衡量一个教师道德水准高低的重要标志。但是,教师在教学及管理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成绩好、听话的学生比较偏爱,甚至对他们的错误很少批评。而对“后进生”批评多、表扬少、甚至做出有辱学生尊严的事。正确的做法是对学生要一视同仁 ,全面负责,把等 同的爱奉献给每个学生 ,常言说:要想受人 的尊重,必先尊重别人,这条原则更适应于师生关系。三、严格要求,具有具体的责任感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所期望的人才,一个对学生放任 自流,只会培养庸才的教师 ,当然谈不上是一个好教师因此 ,教师不但要对学生倾注满腔热情,更重要的是把这种热情转化为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高度尊重上,这才是爱的高度体现。严格要求不等于惩罚。教师对学生要严柔相济、严中有度、严而有方,使学生对自己敬而爱之,而不是敬而远之。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切勿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只有在学习上、思想上以及行为和生活上对学生严格要求,才能使学生各方面都得以健康成长,最终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这是每一位教师最起码的职责。

1、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态度决定工作价值,让敬业成为一种习惯,勤奋工作才会有所收获,主动工作更有激情。以积极的心态去创造更高的业绩,坏情绪只会影响工作效率。遵守公司制度是职业道德,成功都是从点滴开始的,不要只为拿薪水而工作,要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工作面前没有借口,如果要跳槽,在此之前要明白辞职的原因;2、提高时间的利用率,珍惜有限的工作时间并能有效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找出工作效率最高的时间段,把握时间管理的技巧与方法,以此来优化工作,保证工作时间不被打扰,时间管理与工作计划紧密相连,不要浪费别人的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才能使效率最高;3、加强工作的执行力度,做事不要拖拖拉拉,克服工作中的拖延习惯;4、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培养学习能力,提高思维能力,掌握应变能力,提高心理素质,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具备适应工作的综合素质;5、增加工作中的乐趣,别把工作当成一种苦役,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找到乐趣,带着快乐去工作,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享受工作后的成就感,如果厌倦了自己的工作,要想办法缓解工作压力,时刻保持工作的激情。

毕业论文选道德

道德是由道与德两个并列的词组成。 道是道路、行径、方式。 德是行为的表现。 道与德组合到一起,意义上就发生了变化,就有了道德的新义。 道字变成动词。 德是由道决定的。有道产生的德,演化成了道德。 现在人们把道德的意思着重地表现在德字上。 意思就是,不论你以什么道,只要能产生好的德果,人们都是乐意的。 在学术方面,道就是道,德就是德,是不容混淆的。 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可以把道德做为一个德字的意思去应用。 在很多事情上,人们只究其结果不问过程。对方不论采取什么道,表现出来的德是直观的。 所以,大多情况下,道德就是德的意思。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医生职业道德的优劣影响的是一个或几个患者,而会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爱岗就是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本职工作,为本职工作尽心尽力。敬业是指人们对其所从事的会计职业或行业的正确认识和恭敬态度,并用这种严肃恭敬的态度,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将身心与本职工作融为一体。敬业是爱岗的升华,是在其职业活动中的表现。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实践表明,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往往不是因为业务技术难度问题,而是由于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所造成。只有热衷本职,准确定位自身,才能适应并热爱所从事工作。会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更易受各种经济利益倾向诱惑和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有“固本守业”的意识、忠于职守的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会计工作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周而复始的进行报账、算账、记账、报表等细致繁琐工作,如果不具备坚定的思想意志和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就会觉得工作枯燥、单调,甚至只对金钱利益感兴趣,就更谈不上爱岗敬业了。2、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准则是国家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制定的,用以规定人们职业行为的标准。会计准则就是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制定发布的,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准则的具体规定,并在会计核算时履行这些规定和要求,对经济业务的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国家、企业、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企业、单位是在法律法规约束下进行经济活动的。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以及从事审计鉴证的会计人员,其会计工作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遵守准则、执行准则。不了解准则、不熟悉准则,会计工作就做不好。只有了解准则、熟悉准则才能按准则办事,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职业技能,也可称为职业能力,是人们进行职业活动,承担职业责任的能力和手段。它包括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会计理论,会计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提供会计信息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等。提高技能就是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手段,持续提高上述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3、严格规程,客观公正客观就是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左右,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对于会计职业和会计工作而言,客观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真实性。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记录和反映实际经济业务事项,不能将未实现的或虚拟的经济业务事项作为真实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可靠性。会计的计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理合法。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没有偏失,但不是中庸,而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会计职业中的公正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会计工作的准则、程序、技术规则要公正。二是执行准则、程序和规则的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正直、诚实的品质。三是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在进行会计鉴证时应以超然独立的姿态,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映。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要做到端正态度,遵守规范,保持独立性。坚持会计原则、客观公正,是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重要前提条件。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运行和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务信息要体现在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的记录上,也要体现在财务报告和报表上,使单位领导、上级业务部门都能依照法定程序得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成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办事态度,也是一种工作精神。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此,会计人员应该树立良好的职业品格和职业形象,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而不应该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4、诚信为本,强化服务诚实即为守信,守信就是诚实。中国现代会计学之父潘序伦先生认为:“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勿忘‘立信’,当必有成”。前国家总理朱镕基提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作假账”。俗话说,算盘珠子是人的手去拨的,手是人心去拨的,有什么样的心就拨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要拨准算盘,先拨正心。会计职业的诚实守信应包括三层含义:会计人员要“以诚待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会计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要真实,计算要准确,不弄虚作假;在职业活动中要讲求信用,信守承诺。会计工作与单位部门的事业任务联系紧密,与单位所属人员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不但工作细致要求高,而且业务量大、具体琐碎,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单位部门或个人经济利益损失,影响单位财务工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会计人员要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服务的态度是服务者的行为表现,要求礼貌待人,以礼待人。强化服务的关键是提高服务质量。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会计服务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会计人员文明服务的范围和领域也将进一步拓宽。文明服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表现。文明服务的基本要求是:“态度温和,语言文明”;“要尊重同事,尊重事实”;“谦虚谨慎,彬彬有礼”;“团结协作,互相支持”。5、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受曰廉,不受曰洁”,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就是廉洁。自律的核心就是用道德观念自觉的抵制自己不良的欲望。一个能自律的人,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持住自我不迷失方向;而不能自律的人则头脑昏昏,丧失警惕,随波逐流,终将成为权、财、色的奴隶。对于整天与钱财打交道的会计人员来说,若职业道德不强,自律意识薄弱,必定会成为权、财、色的奴隶,走向犯罪的深渊。会计人员严格自律,防微杜渐,构建思想道德防线,也是防止腐败和非职业道德行为的有效手段。廉洁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廉洁的保证。廉洁自律要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会计人员要保守单位的财经秘密,不能擅自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由于工作原因,有机会了解到本单位目前或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如果缺乏保密意识,不注意环境场合,随心所欲信口开河,则可能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甚至是重大的损害。会计人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考虑问题、说话办事要从大局出发,维护国家和军队利益,维护单位和大家的利益。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工作谨慎,确保财务信息渠道的畅通健康,决不能利用职权或单位财务信息获取个人私利。二、理财实践中体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1、依法理财,真实准确会计的职能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应和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如实记录经济活动是单位正确决策、合理开支,提高效益的重要依据。做到核算有据、账实表真,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当财务收支手续经过财务人员审核办理时,这其中涉及到如何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的现实问题,会计人员要坚决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处理好军队、单位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坚持依法理财、真实准确。依法理财要求会计人员按照法律规范组织财务活动,依法办事,在工作中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执法守纪、照章办事,不但自己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法律法规,知法依法、知章循章、把关守口,还要结合实际工作依托多方途径,认真宣讲解释财务制度政策规定,强化大家对财经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其明法知法和按章办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便于在处理各项事务过程中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科学理财,精打细算科学理财,精打细算是会计工作的职业要求。一是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只有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把闲置的经费用到刀刃上,才能当好家、理好财。二是要科学理财,讲求效益。用科学方法理财,努力做到聚财有方、用财有效。聚财有方,要求会计人员努力拓宽思路,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适应科学理财的要求。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不能仅仅满足于报账、记账、算账等工作,要在经费管理活动中通过预测、计划、控制、监督、考核、分析等方法,在科学理财上下功夫。精打细算、讲求效益,强化成本意识和效益观念,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效益为先的理财原则,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3、当好参谋,发挥作用会计人员从事的工作是经费核算与管理。对经费收支的运行情况和效益产生情况,要账目清楚,心中有数,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党委和业务职能部门,做好经费计划筹措、分配使用、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一是适应改革,勇于创新。具有科学工作的态度和创新实干的精神,是新时期财经工作对会计人员客观要求,也是会计人员肩负的神圣职责。在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大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没有现成的本本可以照搬照套,对那些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陈规陋习要秉公办事、大胆改革。二是献计献策,当好参谋。会计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断汲取新的知识内容,丰富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要全面的收集、利用好会计信息,将掌握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和比较,及时提供准确、翔实的会计分析资料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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