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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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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强制实施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规定了三种情形: 1、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与实施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与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情况。 3、从属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作交叉许可。是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取得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专利强制许可适用于

适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的滥用权利。但是只有在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权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被批准专利权之日起,满3年未实施专利,而又提不出正当理由时,专利授予国才可以采取强制许可。那么适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适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适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后一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前一专利权人也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按照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专利使用许可证。申请人取得许可后,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专利,但应当向专利权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客体仅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四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的强制许可指的是在法定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的特点

实用新型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创造的一种,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条件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实用新型专利特点: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一、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什么?专利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专利强制许可有哪些种类?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1、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2、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一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百度一品恒润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①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②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有何特点?一、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二、实用新型专利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三、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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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强制许可适用于
  •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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