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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看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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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看法作文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科技的力量给家家户户学习生活提供了便利。特别的,疫情的发生,让00后宅家上网课听直播越来越不可取代。有时候,网课直播间这种线上授课的模式,网络里言论自由的习惯就会有不当言论的出现。例如,为了证明自己的答案是正确答案,与同学发生争论,年龄小,心里面控制不住情绪,最后出口伤人。有的同学不按要求备注自己的姓名,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问题,可能是出于猎奇心理的恶搞。盗用他人姓名在直播间发不当言论,虽然可能只是手机上很小的一步操作,一是侵犯了被盗用姓名的人姓名权,发不当言论这一行为让公众误以为是本人的所做所为,个人理解,可以认为侵犯了被盗用姓名的人名誉权。二,从道德监督的角度来说,从小我们就听孔子的教育,不以恶小而为之。因为,治理网课直播间网络风气,增强公民使用互联网的自律性,普及网课直播间相关法律势在必行。原创,如有错误,欢迎指正。谢谢。

关于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看法

这个事件不只是暴露了一个网红在历史问题上的无知和冷漠,也暴露了很多自媒体在运营中难以克服的缺陷,那就是自媒体的闭环营销不仅催生了很多错误言论,也掩盖了这些错误言论,使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渠道中广泛传播,流毒甚广而又不易被监管察觉。以Ayawawa为例,她实际上不止一次地暴露了在历史等领域的无知,她在微博上谈到美国的黑奴解放运动时说,“女的黑奴有机会留下后代,男的都没有机会”,“被暴力毒打致死的从来都是男的黑奴,不是女的”,以此证明她所宣扬的“性别优势”,荒谬之处不堪一驳。

网络舆论有利有弊,我们自身要懂得筛选不好的舆论,不要盲目从众,我们有知情权和表达权,是不可以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增强对自己的管理,培养自己正确的三观。

把关人缺失——低俗的审美取向。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把关的体制尚未健全,范围广,监管难度大。网红往往利用信息监管的缺失与网友的窥私心态,用低俗的行为或言论“抓眼球”、“搏出位”。在泛娱乐化的时代,其行为损害了媒介的健康环境,引领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从W0时代的芙蓉姐姐,凤姐,到现在的各类“性感”主播,把关人缺失的环境下,部分网红肆意炒作,严重危害了网络公共失实新闻——恶意的幕后推手

面对网络舆论的时候应该要有一个正确的心态,而且也不要随波逐流,不要参与网络暴力事件,用正确的眼光去看待。

关于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

随着互联网不断融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也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但是想要对所有人的言论进行严格管理,这肯定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但是在网络上发表一些言论会触及法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涉及国家政治。如果有人在网上发表一些对国家政治不利的言论,这种言论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这样的言论一旦让更多的人知道,会让很多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很大变化,从大的方面上来讲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问题,从个人的情况上来讲,会让自己受到严重的惩罚。第二:有损英雄形象。这些年不断有人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当言论,有损英雄形象,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英雄的国家,每一个英雄都不容得玷污,但始终有一些人扭曲历史,往英雄身上抹黑这样的一种行为,就是一个违法行为,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民族中是我们的幸运民族,有这样的英雄是我们国家的幸运,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更不能去玷污我们的英雄,否则人们的价值观将会完全被改变,因此发表有关。诋毁英雄形象的言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三:造谣生事。由于现在互联网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人们打开手机就能接触到最新的信息和资讯,但是这样的信息和资讯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所以网络上有些人就会借助互联网的功能发表一些谣言,让一些人或者是一些行业蒙受巨大损失,这样的行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从我眼里看来,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好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坏自己的名誉,更重要的是还会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让自己承受法律后果。第四:发表不正当言论。由于我们的这个时代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但始终有一些网红或者是其他人发表不正当言论,博取他人的眼球,我认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当言论影响他人价值观,这样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审判。总结:对发表言论是否违法的界定,一般都是根据社会管理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如果发表的言论已经造成重大影响,那么当事人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发表出来的言论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但是有恶劣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肯定是要付出法律代价。

随着互联网不断融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也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但是想要对所有人的言论进行严格管理,这肯定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但是在网络上发表一些言论会触及法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涉及国家政治。如果有人在网上发表一些对国家政治不利的言论,这种言论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这样的言论一旦让更多的人知道,会让很多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很大变化,从大的方面上来讲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问题,从个人的情况上来讲,会让自己受到严重的惩罚。第二:有损英雄形象。这些年不断有人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当言论,有损英雄形象,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英雄的国家,每一个英雄都不容得玷污,但始终有一些人扭曲历史,往英雄身上抹黑这样的一种行为,就是一个违法行为,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民族中是我们的幸运民族,有这样的英雄是我们国家的幸运,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更不能去玷污我们的英雄,否则人们的价值观将会完全被改变,因此发表有关。诋毁英雄形象的言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三:造谣生事。由于现在互联网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人们打开手机就能接触到最新的信息和资讯,但是这样的信息和资讯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所以网络上有些人就会借助互联网的功能发表一些谣言,让一些人或者是一些行业蒙受巨大损失,这样的行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从我眼里看来,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好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坏自己的名誉,更重要的是还会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让自己承受法律后果。第四:发表不正当言论。由于我们的这个时代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但始终有一些网红或者是其他人发表不正当言论,博取他人的眼球,我认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当言论影响他人价值观,这样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审判。总结:对发表言论是否违法的界定,一般都是根据社会管理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如果发表的言论已经造成重大影响,那么当事人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发表出来的言论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但是有恶劣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肯定是要付出法律代价。

网络发表不当言论法律

回答 您好,亲亲,我是本次您的答主小姜,您的问题将在5分钟内回答哦!请您稍等一下! 一般而言,行政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已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而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对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修正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亲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哦!如果您满意的话,请您给个赞哦!祝您生活愉快!![比心][比心][比心][比心] 更多3条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编造并在公共媒体上传播编造的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仍在公共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传播意味着使多数不特定的人知晓。构成本罪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如造成群众性恐慌、引发群众事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假信息的类型: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法律效果:行为人犯本罪,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怎么处理:不造谣,不传谣,对于突发性事件,耐心等待官方通报。

关于网络发表言论的作文

随着法律观念的逐渐普及,人们越发强调言论自由,随之兴起的还有庞大的谣言军团。  几年前,宋祖德突然出现,大肆爆料娱乐圈“内幕”,其言之凿凿,有理有据,让许多明星的人气一落千丈。后经多方证实,这些令人咂舌的言论无一不是他编造的。他的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更触犯了法律。许多收到污蔑的名人将他告上法庭。宋祖德这个一味批判他人的人也受到了大众的批判。一代影后阮玲玉,自杀前留下了只有“人言可畏”四个字的遗书。在我们哀叹其早逝的同时,是否也该提醒我们自己,面对传言要理性分辨,对不实言论加以抵制。  近日里,随着微博日渐兴盛,网络谣言也日益猖獗。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惩处了制造“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一系列谣言的网络水军首领——秦火火。为吸引公众关注,增加粉丝数目,秦火火制造的谣言,混淆大众视听,污蔑诽谤他人名誉,已经造成了侵权的违法事实。这些人高呼言论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侵害他人权利。制造谣言,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一名普通民众,在做到不制造谣言的同时,更要学会分辨传言的真伪,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切不可传播谣言,助长不正之风。  日本海啸引起的核泄漏,成了不法商家的赚钱良机。他们 大肆宣扬食盐将受污染,许多不明真相的民众高价购买食盐,大量囤积,并不断传播这一消息,有些地区甚至因为抢盐而造成事故。还有前些年口口相传的绿豆养生说,民众们大量抢购绿豆导致绿豆价格不断上涨……面对谣言,我们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切不可让谣言堵住双耳。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百姓们扩展沟通渠道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网络谣言逐步登上了舞台,在生活中,短信转发谣言的情况也愈演愈烈,逐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面对谣言,我们要大声说“不”。  谣言,你休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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