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题目,查找资料文献,确定思路,要多读读文献,介绍以往学者的观点,在进行下自己想法的创作,结合最新实际,亲,如果不会,我这也带做的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范文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参考文献依据,对文献资料进行概括、分析(不少于1000字)。李贺是文学史上一位独特的诗人,历代学者都对李贺都抱有极浓厚的研究兴趣。李贺诗最早的注本为南宋吴正子的笺注本。以后,不同的注本相继问世,相比较而言,以清人王琦注本较为完备。王琦的《李长吉歌诗汇解》选录了吴正子、刘辰翁、徐渭、董懋策、曾益、余光、姚佺、姚文燮、钱饮光、吴炎牧等诸家的评注。进入20世纪以后,李贺诗的新注本多有出现,其中,最有份量的当推叶葱奇的疏注本《李贺诗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叶本有六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广泛吸收了先贤的成果,以王琦本为疏注的主要依据;二是引征古籍时一一标举书名,其中,书名相同者标出著者;三是凡遇诸本异同字时均用小字附注于下,并加以说明;四是除释字词外,对深奥纡曲的句子也加以阐释;五是充分考虑今人的接受能力,用白话文作新注;六是采用撮要疏解的方法帮助读者理解诗意。二十世纪前的李贺研究,多存在于大量的诗话、笔记中,或训释名物,或考订诗句,或探索本事,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李贺其人其诗。在当代,人们多注意李贺的社会观、人生观;五、六十年代则着眼于李贺对国家、人民之态度;七十年代由于受到"评法批儒"运动的影响,人们多探讨李贺的法家思想和无神论色彩;八十年代以后,学界对李贺思想、个性的研究走上了比较科学、客观的轨道,人们除了较全面深入地研究李贺的思想,还分析了李贺的心理特点和性格特点。李贺光怪陆离、凄厉孤愤的诗风,诗歌里极富跳跃性的节奏与其独特的心理、性格和思想是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在研究李贺诗歌的同时,也对李贺的心理、性格和思想给予较大的关注。许多研究者采用精神分析学派、病态心理学等现代心理学知识,分析了李贺特殊的个性气质和独特的创作心理对其诗风的影响。诗歌是由诗人创造的,它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出诗人一定的心理倾向。而诗人独特的心理素质又会对其诗歌的语言风格、艺术结构等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利用心理学的有关知识对李贺这位主观性极强的诗人心灵世界进行探索,进而把握其创作动机和诗歌风格,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研究途径。但同时要防止过分依赖心理分析,忽略作家社会生活的经验和作品社会内容的弊病。如将李贺诗歌结构上的跳跃和意象上的怪诞,全归结于其思维障碍所造成的思绪飘忽和病态心理的幻觉,就有些以偏概全,歪曲了诗人正常的艺术创造才能。而神话原型理论本源于心理分析学派,着眼于人类的集体无意识和种族记忆,利用这种理论研究李贺,虽然有利于将个体作家的心态研究拓展为整个社会的心灵解密活动,但却容易以人类文化学的原则掩盖丰富的文学现象,偏离文学研究的本身。所以本文就综合前人的研究,通过归纳总结李贺的人生轨迹,深入其内心世界,结合其诗歌的艺术特点做系统的分析研究,以更好地理解李贺的生命意义,理解他独特的诗歌特点。
文献综述格式及写作技巧(附文献综述范文)文献综述是在对文献进行阅读、选择、比较、分类、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研究者用自己的语言对某一问题的研究状况进行综合叙述的情报研究成果。文献的搜集、整理、分析都为文献综述的撰写奠定了基础。文献综述格式一般包括:文献综述的引言:包括撰写文献综述的原因、意义、文献的范围、正文的标题及基本内容提要;文献综述的正文:是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包括某一课题研究的历史 (寻求研究问题的发展历程)、现状、基本内容 (寻求认识的进步), 研究方法的分析(寻求研究方法的借鉴),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的问题,重点、详尽地阐述对当前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这样不但可以使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而且便于他人了解该课题研究的起点和切入点,是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文献综述的结论:文献研究的结论,概括指出自己对该课题的研究意见,存在的不同意见和有待解决的问题等;文献综述的附录:列出参考文献,说明文献综述所依据的资料,增加综述的可信度,便于读者进一步检索。一、文献综述不应是对已有文献的重复、罗列和一般性介绍,而应是对以往研究的优点、不足和贡献的批判性分析与评论。因此,文献综述应包括综合提炼和分析评论双重含义。文献综述范文1:“问题——探索——交流”小学数学教学模式的研究 我们在网上浏览了数百种教学模式,下载了二百余篇有关教学模式的文章,研读了五十余篇。概括起来,我国的课堂教学模式可分三类:(1) 传统教学模式——“教师中心论”。这类教学模式的主要理论根据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是我国长期以来学校教学的主流模式。它的优点是 ,它的缺陷是 (2) 现代教学模式——“学生中心论”。这类教学模式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主张从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均以学生为中心,20世纪 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得到迅速发展。它的优点是 ,它的缺陷是 (3) 优势互补教学模式——“主导——主体论”。这类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兼取行为主义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之长并弃其之短,是对“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扬弃。“主导——主体论”教学模式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但在教学实践中还没有行之有效的可以操作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小学数学教学模式可表述为“复习导入——传授新知——总结归纳——巩固练习——布置作业”。这种教学模式无疑束缚了学生学习主体作用的发挥。当今较为先进的小学数学教学模式可表述为“创设情境,提出问题——讨论问题,提出方案——交流方案,解决问题——模拟练习,运用问题——归纳总结,完善认识”。这种教学模式力求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为广大教师所接受,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但这种教学模式将学生的学习局限于课堂,学习方式是为数学而数学,没有把数学和生活结合起来,没有把学生学习数学置于广阔的生活时空中去,学生多角度多途径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限制,尤其是学生运用数学知识创造性地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的能力发展受到限制,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此,我们提出“‘问题——探索——交流 ’小学数学教学模式研究”课题。文献综述范文1中,研究者对有关研究领域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对相关文献作了批判性的分析与评论。对于正在从事某一项课题的研究者来说,查阅文献资料有助于他们从整体上把握自己研究领域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争议的地方、研究的最新方向和趋势、被研究者忽视的领域、对进一步研究工作的建议等。文献综述范文2: 农村中学学生自学方法研究国外的研究现状国外的自学方法很多。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程序学习法 ,程序学习使学习变得相对容易,有利于学生自学。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所创设的试误学习法 ,它主要解决学习中的问题。还有超级学习法,查、问、读、记、复习法、暗示法等。国内的研究状况我国古代就非常重视自学方法的研究,有“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 ,我国现代教育家叶圣陶先生主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卢仲衡同志首先提出“自学辅导教学法” ,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在于 ,魏书生的语文教学主张通过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来提高学习效率 以上国内外的研究经验为我们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文献综述范文2看,该课题综述列举了国内外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关于自学方法方面的论述和做法,并对部分内容的优点进行了概述。在选好了大的研究方向后,在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之前,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有关研究情况,有助于研究者通过比较、分析,根据研究的可行性、研究者的兴趣和能力等方面限定研究内容,确定课题的研究范围,更好地驾驭和把握课题。但是,文献综述对每位专家、学者所持理论和做法的优点与不足所进行的批判性分析与评论不够,特别是缺少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综合提炼与分析。二、文献综述要文字简洁,尽量避免大量引用原文,要用自己的语言把作者的观点说清楚,从原始文献中得出一般性结论。文献综述的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过去和现在的研究成果,指出目前的研究状态、应该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依据有关科学理论、结合具体的研究条件和实际需要,对各种研究成果进行评论,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建议。应当指出的是,文献综述不是对以往研究成果的简单介绍与罗列,而是经过作者精心阅读后,系统总结某一研究领域在某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并结合本国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出自己见解的一种科研工作。三、文献综述不是资料库,要紧紧围绕课题研究的“问题”,确保所述的已有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研究直接相关,其内容是围绕课题紧密组织在一起,既能系统全面地反映研究对象的历史、现状和趋势,又能反映研究内容的各个方面。文献综述范文3: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途径与方法的实验研究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998年国际心理卫生协会强调“健康的定义 ”心理健康运动的发起人是美国的C比尔斯。 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强调“自我实现”;费勒姆提出了“新人型理论”;奥尔特提出了“成熟者的理论” 美国是最早开设心理辅导的国家, 将“心理辅导”定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 ,前苏联教育部1984年颁布“苏联普通学校心理辅导条例”;日本也积极从美国引进心理辅导 我国心理健康教育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在个别地区、个别学校起步了 ,中小学真正起步是在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全国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并于1997年 6 月 7 日公布了结果,引起了国人特别是教育界的震动 1988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1989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益公约》, 199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1997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再一次强调了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应该说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上海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走在了全国前列,1994年上海教委出台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文件,并出版了有关教材。但他们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城市学生身上。与此同时北京市西城区成了“心育中心”丁榕老师一马当先做了许多工作,但仍是把精力放在了城市学生身上。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条件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在心理健康水平上也存在着较大不同,但至今没有人提出农村中小学心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的成型经验。因此农村中小学心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从文献综述范文3中可以看出,课题组成员翻阅了大量资料。但是,就“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和方法”的综述不多;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心理健康差异的分析也不多。“农村”的特点不清,“方法途径”不知道新不新。这样会给后面的研究方向和设计带来麻烦。四、文献综述的综述要全面、准确、客观,用于评论的观点、论据最好来自一次文献,尽量避免使用别人对原始文献的解释或综述。(摘自 :《教育科学研究》6,原文:“撰写文献综述的基本要求”,作者:王俊芳 )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你写之前可以多看看文献,免费查阅的你可以看看(法学),汉斯出版社的OA刊物,多看文献多思考你就成功了一半
这个简单啊,我这里有一篇现成的,你可以拿去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多参考外国文献
医学综述的写作方法: 1 医学综述的定义和特点 医学综述是查阅了医学某一专题在一段时期内的相当数量的文献资料,经过分析研究,选取有关情报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作出综合性描述的文章。 医学综述的特点:①综合性:综述要“纵横交错”,既要以某一专题的发展为纵线,反映当前课题的进展;又要从本单位、省内、国内到国外,进行横的比较。只有如此,文章才会占有大量素材,经过综合分析、归纳整理、消化鉴别,使材料更精练、更明确、更有层次和更有逻辑,进而把握本专题发展规律和预测发展趋势。②评述性:是指比较专门地、全面地、深入地、系统地论述某一方面的问题,对所综述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反映作者的观点和见解,并与综述的内容构成整体。一般来说,综述应有作者的观点,否则就不成为综述,而是手册或讲座了。③先进性:综述不是写学科发展的历史,而是要搜集最新资料,获取最新内容,将最新的医学信息和科研动向及时传递给读者。 综述不应是材料的罗列,而是对亲自阅读和收集的材料,加以归纳、总结,做出评论和估价。并由提供的文献资料引出重要结论。一篇好的综述,应当是既有观点,又有事实,有骨又有肉的好文章。由于综述是三次文献,不同于原始论文(一次文献),所以在引用材料方面,也可包括作者自己的实验结果、未发表或待发表的新成果。 综述的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无严格的规定,篇幅大小不一,大的可以是几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的专著,参考文献可数百篇乃至数千篇;小的可仅有千余字,参考文献数篇。一般医学期刊登载的多为3000~4000字,引文15~20篇,一般不超过20篇,外文参考文献不应少于1/3。 2 综述的内容要求 选题要新 即所综述的选题必须是近期该刊未曾刊载过的。一片综述文章,若与已发表的综述文章“撞车”,即选题与内容基本一致,同一种期刊是不可能刊用的。 说理要明 说理必须占有充分的资料,处处以事实为依据,决不能异想天开地臆造数据和诊断,将自己的推测作为结论写。 层次要清 这就要求作者在写作时思路要清,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写到什么程度,前后如何呼应,都要有一个统一的构思。 语言要美 科技文章以科学性为生命,但语不达义、晦涩坳口,结果必然阻碍了科技知识的交流。所以,在实际写作中,应不断地加强汉语修辞、表达方面的训练。 文献要新 由于现在的综述多为“现状综述”,所以在引用文献中,70%的应为3年内的文献。参考文献依引用先后次序排列在综述文末,并将序号置入该论据(引文内容)的右上角。引用文献必须确实,以便读者查阅参考。 校者把关 综述写成之后,要请有关专家审阅,从专业和文字方面进一步修改提高。这一步是必须的,因为作者往往有顾此失彼之误,常注意了此一方而忽视了彼一方。有些结论往往是荒谬的,没有恰到好处地反应某一课题研究的“真面目”。这些问题经过校阅往往可以得到解决。 3 综述的格式和写法 综述一般都包括题名、著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几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又由前言、主体和总结组成。 前言 用200~300字的篇幅,提出问题,包括写作目的、意义和作用,综述问题的历史、资料来源、现状和发展动态,有关概念和定义,选择这一专题的目的和动机、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如果属于争论性课题,要指明争论的焦点所在。 主体 主要包括论据和论证。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比较各种观点的异同点及其理论根据,从而反映作者的见解。为把问题说得明白透彻,可分为若干个小标题分述。这部分应包括历史发展、现状分析和趋向预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历史发展:要按时间顺序,简要说明这一课题的提出及各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体现各阶段的研究水平。②现状分析:介绍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各派观点,包括作者本人的观点。将归纳、整理的科学事实和资料进行排列和必要的分析。对有创造性和发展前途的理论或假说要详细介绍,并引出论据;对有争论的问题要介绍各家观点或学说,进行比较,指问题的焦点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陈旧的、过时的或已被否定的观点可从简。对一般读者熟知的问题只要提及即可。②趋向预测:在纵横对比中肯定所综述课题的研究水平、存在问题和不同观点,提出展望性意见。这部分内容要写得客观、准确,不但要指明方向,而且要提示捷径,为有志于攀登新高峰者指明方向,搭梯铺路。主体部分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按问题发展历史依年代顺序介绍,也有按问题的现状加以阐述的。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比较各家学说及论据,阐明有关问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主体部分的写法有下列几种: (1) 纵式写法 “纵”是“历史发展纵观”。它主要围绕某一专题,按时间先后顺序或专题本身发展层次,对其历史演变、目前状况、趋向预测作纵向描述,从而勾划出某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和发展轨迹。纵式写法要把握脉络分明,即对某一专题在各个阶段的发展动态作扼要描述,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发展趋向如何,对这些内容要把发展层次交代清楚,文字描述要紧密衔接。撰写综述不要孤立地按时间顺序罗列事实,把它写成了“大事记”或“编年体”。纵式写法还要突出一个“创”字。有些专题时间跨度大,科研成果多,在描述时就要抓住具有创造性、突破性的成果作详细介绍,而对一般性、重复性的资料就从简从略。这样既突出了重点,又做到了详略得当。纵式写法适合于动态性综述。这种综述描述专题的发展动向明显,层次清楚。 (2) 横式写法 “横”是“国际国内横览”。它就是对某一专题在国际和国内的各个方面,如各派观点、各家之言、各种方法、各自成就等加以描述和比较。通过横向对比,既可以分辨出各种观点、见解、方法、成果的优劣利弊,又可以看出国际水平、国内水平和本单位水平,从而找到了差距。横式写法适用于成就性综述。这种综述专门介绍某个方面或某个项目的新成就,如新理论、新观点、新发明、新方法、新技术、新进展等等。因为是“新”,所以时间跨度短,但却引起国际、国内同行关注,纷纷从事这方面研究,发表了许多论文,如能及时加以整理,写成综述向同行报道,就能起到借鉴、启示和指导的作用。 (3) 纵横结合式写法在同一篇综述中,同时采用纵式与横式写法。例如,写历史背景采用纵式写法,写目前状况采用横式写法。通过“纵”、“横”描述,才能广泛地综合文献资料,全面系统地认识某一专题及其发展方向,作出比较可靠的趋向预测,为新的研究工作选择突破口或提供参考依据。无论是纵式、横式或是纵横结合式写法,都要求做到:一要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客观公正地如实反映;二要分析透彻,综合恰当;三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四要语言简练,详略得当。 总结 主要是对主题部分所阐述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重点评议,提出结论,最好是提出自己的见解,并提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参考文献 写综述应有足够的参考文献,这是撰写综述的基础。它除了表示尊重被引证者的劳动及表明文章引用资料的根据外,更重要的是使读者在深入探讨某些问题时,提供查找有关文献的线索。综述性论文是通过对各种观点的比较说明问题的,读者如有兴趣深入研究,可按参考文献查阅原文。因此,必须严肃对待。 4 综述的写作步骤 选定题目 选定题目对综述的写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选题首先要求内容新颖,只有新颖的内容才能提炼出有磁石般吸引力的题目。选题还应选择近年来确有进展,适合我国国情,又为本专业科技人员所关注的课题,如对国外某一新技术的综合评价,以探讨在我国的实用性;又如综述某一方法的形成和应用,以供普及和推广。选题通常有几种:一种是与作者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的选题,对此作者有实际工作经验,有比较充分的发言权;一种是选题与作者专业关系不大,而作者掌握了一定的素材,又乐于探索的课题;还有一种是医学科学情报工作者的研究成果。 题目不要过大,过大的题目一定要有诸多的内容来充实,过多的内容必然要查找大量的文献,这不但增加阅读、整理过程的困难,或者无从下手,或顾此失彼;而且面面俱到的文稿也难以深入,往往流于空泛及一般化。实践证明,题目较小的综述穿透力强,易深入,特别对初学写综述者来说更以写较小题目为宜,从小范围写起,积累经验后再逐渐写较大范围的专题。此外,题目还必须与内容相称、贴切,不能小题大作或大题小作,更不能文不对题。好的题目可一目了然,看题目可知内容梗概。 查阅文献 题目确定后,需要查阅和积累有关文献资料。对初学者来说,查找文献往往不知从哪里下手,一般可首先搜集有权威性的参考书,如专著、教科书、学术论文集等,教科书叙述比较全面,提出的观点为多数人所公认;专著集中讨论某一专题的发展现状、有关问题及展望;学术论文集能反映一定时期的进展和成就,帮助作者把握住当代该领域的研究动向。其次是查找期刊及文献资料,期刊文献浩如烟海,且又分散,但里面常有重要的近期进展性资料,吸收过来,可使综述更有先进性,更具有指导意义。查找文献资料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根据自己所选定的题目,查找内容较完善的近期(或由近到远)期刊,再按照文献后面的参考文献,去收集原始资料。这样“滚雪球”式的查找文献法就可收集到自己所需要的大量文献。这是比较简便易行的查阅文献法,许多初学综述写作者都是这样开始的。另一种较为省时省力的科学方法,是通过检索工具书查阅文献。常用的检索工具书有文摘和索引类期刊,它是查阅国内外文献的金钥匙,掌握这把金钥匙,就能较快地找到需要的文献。此外,在平时工作学习中,随时积累,做好读书文摘或笔记,以备用时查找,可起到拾遗补缺作用。 查找到的文献首先要浏览一下,然后再分类阅读。有时也可边搜集、边阅读,根据阅读中发现的线索再跟踪搜集、阅读。资料应通读、细读、精读,这是撰写综述的重要步骤,也是咀嚼和消化、吸收的过程。阅读中要分析文章的主要依据,领会文章的主要论点,用卡片分类摘记每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方法、重要数据、主要结果和讨论要点,以便为写作做好准备。 加工处理 对阅读过的资料必须进行加工处理,这是写综述的必要准备过程。按照综述的主题要求,把写下的文摘卡片或笔记进行整理,分类编排,使之系列化、条理化,力争做到论点鲜明而又有确切依据,阐述层次清晰而合乎逻辑。按分类整理好的资料轮廓,再进行科学的分析。最后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写出自己的观点与体会,这样客观资料中就融进了主观资料。 撰写成文 撰写成文前应先拟提纲,决定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哪些应重点阐明,哪些地方融进自己的观点,哪些地方可以省略或几笔带过。重点阐述处应适当分几个小标题。拟写题纲时开始可详细一点,然后边推敲边修改。多一遍思考,就会多一分收获。 提纲拟好后,就可动笔成文。按初步形成的文章框架,逐个问题展开阐述,写作中要注意说理透彻,既有论点又有论据,下笔一定要掌握重点,并注意反映作者的观点和倾向性,但对相反观点也应简要列出。对于某些推理或假说,要考虑到医学界专家所能接受的程度,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作为问题提出来讨论,然后阐述存在问题和展望。初稿形成后,按常规修稿方法,反复修改加工。 撰写综述要深刻理解参考文献的内涵,做到论必有据,忠于原著,让事实说话,同时要 具有自己的见解。文献资料是综述的基础,查阅文献是撰写综述的关键一步,搜集文献应注意时间性,必须是近一二年的新内容,四五年前的资料一般不应过多列入。综述内容切忌面面俱到,成为浏览式的综述。综述的内容越集中、越明确、越具体越好。参考文献必须是直接阅读过的原文,不能根据某些文章摘要而引用,更不能间接引用(指阅读一篇文章中所引用的文献,并未查到原文就照搬照抄),以免对文献理解不透或曲解,造成观点、方法上的失误。
一篇好的文献综述既高屋建瓴,又脚踏实地。文献综述顾名思义由“综”和“述”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的“综”不算太难,根据所查阅大量的文献进行综合的归类、提炼、概括即可做到的话。后半部分的评“述”与分析则是一篇“综述”质量高下的分界线,这需要融入作者自己理论水平、专业基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对问题进行合情合理的剖析基础上,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文献综述写作实用篇一 文献综述特征一般字数控制在4000-6000字左右,大约8-15页;以评述为主,不可罗列文献;基本格式通常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结语和参考文献等几个部分;中文参考15-20篇,英文参考20篇左右,文献要新,50%-80%最好为3年内的文献。如果文献综述是为开题报告作准备,整篇文章建议为漏斗状结构,即“有什么研究进展,问题是什么,怎么找方向”。二 按照文献综述的结构顺序分析常用句型1 题目1 如果文章为结果论文标题格式 a) Effect of (因素) on(观测项目)in(研究对象)Progressb) (观测对象)in (研究对象) Progressc) 无固定格式2 如果文章为方法论文标题格式 d) Methods for … Progress2 摘要常用句型归纳了…研究中的关键问题指出了…及其…研究的主要进展讨论了…的类型、影响因素、过程机理和描述方法在此基础上,对…规律的研究前景进行了展望3 关键词略4 前言1 内容:问题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动态,有关概念和定义,选择这一专题的目的和动机、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2 常用句式…是…的重要研究内容过去研究主要集中在…(深度上)…(广度上)…(有争论的问题)…鉴于…的工作将对今后…研究意义以及…的现实应用意义作者就…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综述5 正文1 综述材料来源广泛,因此段落结构格式非常重要,举例如下表;第一句 第二句 第三句 第四句 第五句 第六句主题句 陈述理论1 研究支持1 陈述理论2 研究支持2 略主题句 研究支持1 研究支持2 研究支持3 略 例外情况研究意义 主题句 研究支持1 说明理论1 略 主题句2 纵横结合式写法写历史背景采用纵式写法,围绕某一专题,按时间先后顺序或专题本身发展层次,对其历史演变、目前状况、趋向预测作纵向描述;写目前状况采用横式写法,对某一专题在国际和国内的各个方面,如各派观点、各家之言、各种方法、各自成就等加以描述和比较。通过横向对比,既可以分辨出各种观点、见解、方法、成果的优劣利弊,又可以看出国际水平、国内水平和本单位水平,从而找到了差距。3 相关研究不必全部列举,每一个主题举2-5个有代表意义的研究。3 常用句式了解…的成因及其影响因素对认识…有重要的意义…的特征可用…来描述,其中常用的有…由于…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研究者通过…来描述各因素对…的影响影响…的因素很多,下面就…进行论述…不仅取决于…,而且受到…的制约…与…有关…是…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研究表明…产生…的原因有…6 结语一般为展望结构,如果是开题报告前的文献综述,需要把想做什么阐述清楚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的写作要求为了促使学生熟悉更多的专业文献资料,进一步强化学生搜集文献资料的能力,提高对文献资料的归纳,分析,综合运用能力及独立开展科研活动的能力,现对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出文献综述的写作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一,文献综述的概念文献综述是针对某一研究领域或专题搜集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就国内外在该领域或专题的主要研究成果,最新进展,研究动态,前沿问题等进行综合分析而写成的,能比较全面地反映相关领域或专题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的综述性文章"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评述二,撰写文献综述的基本要求文献综述主要用以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其撰写格式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即题目,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照以上几部分内容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忌用前言,主题,总结字样作为综述开篇语)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简明扼要地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将全文主题进行总结,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对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做出预测参考文献,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也为评审者审查提供查找线索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与毕业论文要求相同三,撰写文献综述的基本注意事项 在文献综述时,应系统地查阅与自己的研究方向直接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搜集文献应尽量全,尽量选自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 文献综述的题目不宜过大,范围不宜过宽,这样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 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或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在文献综述中,应说明自己研究方向的发展历史,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等文献综述在逻辑上要合理,即做到由远而近先引用关系较远的文献,最后才是关联最密切的文献要围绕主题对文献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不要教科书式地将有关的理论和学派观点简要地汇总陈述一遍评述(特别是批评前人不足时)要引用原作者的原文,防止对原作者论点的误解 文献综述要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简练采用的文献中的观点和内容应注明来源,模型,图表,数据应注明出处 文献综述中要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鼓励学生多发现问题,多提出问题,并指出分析,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
撰写文献综述步骤:1、搜索相关文献 在开始搜索文献之前,需要一个明确定义的主题。如果正在写论文或研究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搜索与之相关的研究问题和问题。如果是以独立作业的形式写一篇文献综述,必须选择一个要点,并提出一个中心问题来指导的搜索。2、评价来源 可能无法完全阅读关于这个主题的所有文章,所以必须评估哪些文章与自己的问题最相关。确保使用的来源是可靠的,并确保阅读了自己所研究领域的任何里程碑式的研究和主要理论。可以找到一篇关于谷歌学术的文章,查看被引用了多少次,高引用数意味着这篇文章在该领域有影响力,当然应该被包括在自己的文献综述中。3、识别主题、辩论和差距 组织文献综述的论点和结构,需要理解所阅读的资料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根据阅读和笔记,帮助制定文献综述的结构,并展示自己的研究将如何对现有知识做出贡献。4、概述结构 有各种方法来组织文献综述的主体。在开始写作之前,应该对自己的策略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根据文献综述的长度,可以结合这些策略。5、写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应该有介绍、主体和结论,每篇文章中包含什么内容取决于文献综述的目标。当写完并修改完文献综述后,不要忘记在提交之前进行校对。
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问题研究 【摘要】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非常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能够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本文就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避对策。 一、引言 企业并购,即兼并与收购(mergerandacquicision)是现代企业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的战略之一,是社会资源重新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涉及企业购并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企业战略购并的法律障碍及政策壁垒正逐步消除。而国内产业分散、企业规模过小、竞争激烈的现实以及外资的不断进入也迫使国内企业不得不进行战略购并和产业整合。可以看到,企业实施兼并与收购,将企业做大做强,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通过并购可产生协同效应,但并购并不等同于企业竞争力,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尤其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将影响企业并购的成败及并购后的整合。 二、企业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由于企业并购动辄涉及上万亿元的资金,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筹资渠道在短时间内筹集到所需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不同的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融资风险,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将对企业的资金规模和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债务性融资风险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负债率高达65%~70%,同时我国金融政策较为严格,使得并购资金的来源十分困难。国家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并购的信贷项目。另外,企业兼并风险较大,需要资金量也大,商业银行难以支持。我国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基本上都是为企业筹集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审批严格,专款专用,再加上银行信贷资金切块分割、规模控制的体制也不利于并购资金的筹集,信贷资金的地域化使得跨地区并购相当困难。债务融资风险来源于收购方的债务风险和目标企业的债务风险。债务融资由于债务放大了收益的波动,它比股权方法风险更大。由于并购融资方式不同以及目标企业收购前资本结构的不同,使得企业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自有资本与债务资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异。并购企业应针对被并购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及维持正常营运资金的多少来做好投资的不同回收期与借款的种类相互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权益融资风险 权益融资虽然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迅速筹集到大量资金,没有固定的到期日和付现的上下限,资本风险较小,但是,我国对股票融资要求较为苛刻。企业为了实现权益融资而不断努力试图达到融资标准,跨度时间长,不利于抢占并购时机,而且股票融资不可避免地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将会稀释大股东的控制权。股票融资主要有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普通股融资的风险主要有:第一,由于普通股股东通常都享有投票权,因而发行太多普通股易分散企业控制权;第二,过多的普通股融资会使企业无法达到平均资金成本为最低的最佳资本结构;第三,无法享受到像债券融资一样的税前抵扣优势;第四,对外发行新股,容易使新股东坐享其成,即当未来企业的盈余激增,新股东与旧股东享有同样的权利;第五普通股融资的审查成本较高且普通股的定价通常较债券或优先股低,因而普通股的承销费用通常要较优先股或债券的承销费用高。优先股融资的风险在于,优先股的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金成本。由于优先股股东往往负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却只能收取固定的报酬,因而在发行效果上不如债券。 (二)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财务风险 并购价格是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合理的并购价格以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科学评估为前提,是并购成功的基础。目前我国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可引起并购公司估价风险。由于目标企业内部人【摘要】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非常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能够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本文就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避对策。 一、引言 企业并购,即兼并与收购(mergerandacquicision)是现代企业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的战略之一,是社会资源重新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涉及企业购并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企业战略购并的法律障碍及政策壁垒正逐步消除。而国内产业分散、企业规模过小、竞争激烈的现实以及外资的不断进入也迫使国内企业不得不进行战略购并和产业整合。可以看到,企业实施兼并与收购,将企业做大做强,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通过并购可产生协同效应,但并购并不等同于企业竞争力,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尤其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将影响企业并购的成败及并购后的整合。 二、企业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由于企业并购动辄涉及上万亿元的资金,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筹资渠道在短时间内筹集到所需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不同的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融资风险,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将对企业的资金规模和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债务性融资风险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负债率高达65%~70%,同时我国金融政策较为严格,使得并购资金的来源十分困难。国家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并购的信贷项目。另外,企业兼并风险较大,需要资金量也大,商业银行难以支持。我国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基本上都是为企业筹集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审批严格,专款专用,再加上银行信贷资金切块分割、规模控制的体制也不利于并购资金的筹集,信贷资金的地域化使得跨地区并购相当困难。债务融资风险来源于收购方的债务风险和目标企业的债务风险。债务融资由于债务放大了收益的波动,它比股权方法风险更大。由于并购融资方式不同以及目标企业收购前资本结构的不同,使得企业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自有资本与债务资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异。并购企业应针对被并购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及维持正常营运资金的多少来做好投资的不同回收期与借款的种类相互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权益融资风险 权益融资虽然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迅速筹集到大量资金,没有固定的到期日和付现的上下限,资本风险较小,但是,我国对股票融资要求较为苛刻。企业为了实现权益融资而不断努力试图达到融资标准,跨度时间长,不利于抢占并购时机,而且股票融资不可避免地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将会稀释大股东的控制权。股票融资主要有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普通股融资的风险主要有:第一,由于普通股股东通常都享有投票权,因而发行太多普通股易分散企业控制权;第二,过多的普通股融资会使企业无法达到平均资金成本为最低的最佳资本结构;第三,无法享受到像债券融资一样的税前抵扣优势;第四,对外发行新股,容易使新股东坐享其成,即当未来企业的盈余激增,新股东与旧股东享有同样的权利;第五普通股融资的审查成本较高且普通股的定价通常较债券或优先股低,因而普通股的承销费用通常要较优先股或债券的承销费用高。优先股融资的风险在于,优先股的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金成本。由于优先股股东往往负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却只能收取固定的报酬,因而在发行效果上不如债券。 (二)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财务风险 并购价格是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合理的并购价格以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科学评估为前提,是并购成功的基础。目前我国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可引起并购公司估价风险。由于目标企业内部人【摘要】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非常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能够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本文就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避对策。 一、引言 企业并购,即兼并与收购(mergerandacquicision)是现代企业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的战略之一,是社会资源重新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涉及企业购并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企业战略购并的法律障碍及政策壁垒正逐步消除。而国内产业分散、企业规模过小、竞争激烈的现实以及外资的不断进入也迫使国内企业不得不进行战略购并和产业整合。可以看到,企业实施兼并与收购,将企业做大做强,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通过并购可产生协同效应,但并购并不等同于企业竞争力,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尤其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将影响企业并购的成败及并购后的整合。 二、企业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由于企业并购动辄涉及上万亿元的资金,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筹资渠道在短时间内筹集到所需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不同的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融资风险,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将对企业的资金规模和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债务性融资风险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负债率高达65%~70%,同时我国金融政策较为严格,使得并购资金的来源十分困难。国家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并购的信贷项目。另外,企业兼并风险较大,需要资金量也大,商业银行难以支持。我国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基本上都是为企业筹集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审批严格,专款专用,再加上银行信贷资金切块分割、规模控制的体制也不利于并购资金的筹集,信贷资金的地域化使得跨地区并购相当困难。债务融资风险来源于收购方的债务风险和目标企业的债务风险。债务融资由于债务放大了收益的波动,它比股权方法风险更大。由于并购融资方式不同以及目标企业收购前资本结构的不同,使得企业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自有资本与债务资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异。并购企业应针对被并购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及维持正常营运资金的多少来做好投资的不同回收期与借款的种类相互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权益融资风险 权益融资虽然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迅速筹集到大量资金,没有固定的到期日和付现的上下限,资本风险较小,但是,我国对股票融资要求较为苛刻。企业为了实现权益融资而不断努力试图达到融资标准,跨度时间长,不利于抢占并购时机,而且股票融资不可避免地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将会稀释大股东的控制权。股票融资主要有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普通股融资的风险主要有:第一,由于普通股股东通常都享有投票权,因而发行太多普通股易分散企业控制权;第二,过多的普通股融资会使企业无法达到平均资金成本为最低的最佳资本结构;第三,无法享受到像债券融资一样的税前抵扣优势;第四,对外发行新股,容易使新股东坐享其成,即当未来企业的盈余激增,新股东与旧股东享有同样的权利;第五普通股融资的审查成本较高且普通股的定价通常较债券或优先股低,因而普通股的承销费用通常要较优先股或债券的承销费用高。优先股融资的风险在于,优先股的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金成本。由于优先股股东往往负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却只能收取固定的报酬,因而在发行效果上不如债券。 (二)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财务风险 并购价格是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合理的并购价格以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科学评估为前提,是并购成功的基础。目前我国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可引起并购公司估价风险。由于目标企业内部人员与并购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上市和非上市的目标企业在高质最的信息资料获取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容易形成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财务风险。 我国企业并购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其相关的规定也多为原则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并购过程中人的主观性对并购影响很大,并购并不能按市场价值规律来实施。 缺乏服务于并购的中介组织,无法降低并购双方的信息成本和对并购行为提供指导和监督,增加了并购的交易成本及新企业的整合风险和成本。 (三)缺乏规范运作的中介机构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中介机构的作用一是为双方牵线搭桥,降低企业并购的信息成本;二是能提供中立、公正的判断,避免较强的主观倾向,从而最终导致交易的达成。我国的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较少,完全依靠并购企业自己自主搜寻目标、设计方案、筹集资金、谈判价格等等,结果由于并购方信息不灵,缺乏操作的经验,又苦于兼并融资困难,往往使应该成功的并购旷日持久,成本过高,甚至归于失败。 三、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规避 (一)利用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Leverag Buyout,LBO)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在西方国家兴盛一时。它是指通过增加并购企业的财务杠杆去完成并购交易的一种方式。这种并购方式的实质是并购企业主要以借债方式购买被收购企业的产权,继而以并购后目标企业的资产或现金流来偿还债务。杠杆收购融资的积极意义在于: 可以满足资金不足而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企业的融资需要。采用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企业只需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迅速获得大量的资金使用额。 以杠杆收购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并购,能有效地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缩短并购时间,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 并购企业通过杠杆收购可以获得意外的收益。由于在收购活动中,目标企业的售价一般会低于其内在价值,通过杠杆收购,并购企业可以获得目标企业资产增值的价值。 杠杆收购可以使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杠杆收购中的债务资本往往占全部资产的0%~90%。由于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抵扣因而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另外目标企业并购前的亏损可以递延冲抵并购后产主的盈余,从而降低了纳税基础。 杠杆收购有利于管理协同效应的发挥。杠杆收购可以充分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使并购方更加重视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完成与目标企业的有机整合。 (二)合理运用并购中的纳税筹划 并购企业在完成兼并后能够提高其债务权益比率,创造更多的税收收益和更多的价值。最佳的债务权益比率,是当增加债务所致的边际税收收益等于增加债务所致的边际财务困境成本时所对应的债务权益比率。当一个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满足经营合同中所要求的款项时,如不清偿到期应付利息,它就将陷入财务困境。因为并购会产生某种多元化效应,联合企业的财务困境成本会比持有这些现值的两个单一企业的小,所以,并购企业在并购完成后能够提高其债务权益比率,创造更多的税收收益和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经营净损失形成的纳税亏损。如果一家企业有税收减免额度,却由于处在亏损状态而无法使用这个额度,而另一家企业由于处于盈利状态而必须缴纳税款时,这两家企业的合并就可以使它们获得税收利益。这种增效作用的价值等于并购所产生的税收利益的现值,因此,可选择并购有累计经营亏损的企业,以亏损企业账面亏损冲抵盈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就会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税基,而且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能降低适用税率,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从税务上降低并购中的财务风险。 (三)做好资产评估,防范财务风险 对企业的资产评估,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一个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组织,其中应有经济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二是充分考虑被评估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尤其要注意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资产评估。三是评估方法的采用应灵活,对待继续运营的企业产权,应采用预期收益净现值法,对待破产的企业或企业的部分资产时,应采用重置资本计算的账面净现值法。 (四)要大力发展中介机构 大力推广企业并购的中介机构,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发挥其在并购中的服务和监督职能。首先,利用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进行客观评估;其次,利用中介机构掌握的目标企业的各类信息,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降低估价风险;再次,参考中介机构制定的并购方案。 只有合理估计财务风险,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现代企业并购涉及金额大,只有充分合理的估计到并购可能产生的各种财务风险才能做好并购工作。
可以先说出译本的国内外研究状,再根据那个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写就行了
文学太宽泛了,你必须一点点的把你的论文论述的观点缩小,不然你写什么都不知道。 去图书馆找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所有英文资料,甚至是原文读本序言之类,也有你可以借鉴的句子。 去电子阅览室,搜索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论文评论,找到你觉得有用的拷下来。 到网上搜索下相关词条,如wiki百科的英文相关词条 最好浏览一遍原文,看不懂的话中英文对照本也行。~ 实例,首先是开头,小说介绍性文字:Uncle Tom’s Cabin, appeared in book form in 1852, is one of the most unusual books of American Edmund Wilson wrote in an important reassessment in 1962 that Stowe’s work is comparable to that of Dickens and Zola (as readers in her own day recognized); and the novel has often been read in Europe, both in the original and in numerous translations, as the masterpiece of social realism George Sand, George Eliot, Turgenev, Tolstoy, Hugo, and Heine found it to be (Wilson, 1962:3-58) (可以写个一两段)然后,就你找到的文献,归类一下,分别说说他们讲了什么论点(顺便记下人名,书名,年份,页数)最后,说说你将在自己论文里阐述的观点,The paper will mainly focus on 。。。
个人觉得,找文献综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别人的论文书(世界文学研究)中论文引用的是哪些文献综述,你跟着借鉴找思路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