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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22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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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22上海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00-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00-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标准对数视力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目前,中国边检有两个序列,第一部分是全国九个边检总站,属于警察编制。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厦门、珠海、海口、汕头这九个城市的边检机关属于警察。这九个城市的边检机关大概能够办理全国百分之九十多的出入境旅客。其余的边检机关属于武警编制。因此,你说的上海边检,体检会参照警察体检标准来执行。请参考: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本通知下发后,所有职位录用公务员体检均使用本通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现将《特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小数视力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9(小数视力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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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22

2022年公务员报考条件分为八大点:(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补充公务员考试技巧相关知识:具备报考条件外,备考技巧很重要: 第一,全面夯实基础阶段。 对考试必备的基础知识进行系统复习,了解申论的基本内容、重点、难点和特点。 第二,考题练习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做一定数量的题,重点解决答题思路的问题。这个阶段要注意归纳总结,即拿到题后要知道从什么角度、可以分几步去求解,每道题并不要求都要写出完整步骤,只要思路有了,解题就问题不大了,考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省出时间来做件,然后正确认识备考公务员四大阶段,一定可以笑傲公务员考试。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2年国考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1年11月28日下午14:00—17:00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下午14:00—16:00。报考条件如下:一、基础条件① 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② 年龄在18-35岁之间或者是2022年应届硕士金额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岁。③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民。④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德和政治方面的素养。⑤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条件。⑥ 文化程度在大学专科以上。⑦ 具有报考职位的要求资格和工作能力。⑧ 具备相应符合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有参加国考的条件。二、限制条件① 服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与公务员相关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② 有过刑事处罚、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人、被公务员开除的人员、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在国考当中考试作弊以及违纪人员、在公务员当职期间因违规辞职未满五年的公民的一律不予录取。③ 报考人员不得与亲属关系在同一个单位或者相应单位工作。④ 服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与公务员相关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⑤ 国考的报名人数超级多,时间一般是10天,并且竞争非常的大,因此想要顺利考上的伙伴们,都要提前好长时间去做准备工作,例如:如何选择岗位?选择岗位的招录比和要求?以及在这个专业在今后的发展?⑥ 报考公务员还必须要有英语等级证书和驾驶证。⑦ 公务员中对考生的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满两年以上,其实包括:志愿者服务,“三下乡”,服役满足五年以上等等相关的基层项目。三、报考时间2022年想要报告公务员的考生可在2021年11月21日0:00~2021年11月24日24:00之间登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四、报考与考试经验分享在报考公务员中,第一要了解这个专业录取的比例和这个专业最新的招生要求,根据选择的目标去获取最新的考试资料在初期我们应该多做一些习题,了解公务员考试当中都有哪些题目,才好做好每一项的复习。再者就是练习做题速度,在考试仅有的时间里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文章都详细的阅读,必须通过大量的作题,才能正确的找对题干的主要要点。第二是要控制自己的做题速度,一般我们要在两分钟之内答完一道题,有些在你第一眼没有思路时就要选择放弃,这就要控制自己的心理素质,千万不要在一道题上钻牛角尖,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把会做的题拿到分,实在不会最后有时间再回头来写。第三是要好好利用阅卷时间,不要浪费一分一秒,像我们平时考试一样会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检查试卷,在这期间你可以利用一分钟时间来检查试卷,剩下的时候来看第一题的常识判断,你要知道你多出来的那些时间会使你超过多少人,在这四分钟的时间里你不可以动笔写,但是你可以在心中记住这个答案,然后可以写的时候再写。第四是要在总结出来一个适合自己的答题顺序,每次公务员考试中都有考生因为最后一题是材料分析题好写放在最后,往往最后因为没有时间而丢失分数,实在是可惜,所以我觉得大家一定要先写这道题。第五一定要记得及时涂答题卡,很多考生往往因为涂错或者是忘记涂答题卡而导致分数不理想。所以在做完一大题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涂卡,然后不用担心做完还要留出时间来涂答题卡,遇到剩余时间短的就匆匆忙忙,容易出错。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1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0:00至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1年11月2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1年11月27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2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 主要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履行义务: 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每年的公务员报考条件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你可以看看以往的报考条件。比如要求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要拥护宪法和法律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不同的岗位要求会有所差别。

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须知-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22河南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简单的说,就是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想简单了解只看第一,想详细了解请看第二点。 第一,具体地讲,就是涉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第二,如果您想进一步详细了解,请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细如下: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体检特殊标准操作说明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回答 主要是进行血压的测量,身高体重的检测。 需要进行胸片的检查和心电图、心脏彩超的检查。 需要进行传染病方面的检测,看是否有异常的疾病。 需要进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和血生化的检查。 如果有异常严重的心肺方面的疾病,或者是有异常的传染病的情况,则不可以通过正常的入职。 但是,如果没有这些方面严重的疾病,不会影响到入职情况。 提问 尿旦白十1能通过体检吗? 什么时候能回答我 回答 你好,尿常规报告单是尿蛋白1+吧 提问 是的 你好老师这种情况能合格吗?还是吃点什么药呢? 回答 一般是不会影响患者正常入职的,只是有些单位对于新职工的体检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个要看当地入职体检的具体要求。 建议您就诊内科检查,明确病因合理治疗尽早康复,注意休息劳逸结合,避免肾毒性药物。 多休息,避免劳累、熬夜清淡饮食,给予复查看看,不管是为入职体检也为自己身体健康考虑。 提问 肌肝正常应该不是大问题吧? 回答 肌肝正常 本来就是正常的呀 能有什么问题呢,放心好啦 提问 肌肝不正常肾有问题,肌肝正常肾应没问题吧? 回答 是的 但不是肌酐正常就代表肾就没问题。因为肌酐只是反应肾脏损伤的一个方面,某些病人有肾损伤,但其肌酐依然正常。如果肌酐升高了,提示肾功能不全,可以通过影像学检查发现病人的情况。所以,不能单独从肌酐的情况来判断肾的问题。 更多19条 

对于这个问题简单的说,就是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想简单了解只看第一,想详细了解请看第二点。 第一,具体地讲,就是涉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第二,如果您想进一步详细了解,请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细如下: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体检特殊标准操作说明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 ”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22

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须知-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

每年的公务员报考条件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你可以看看以往的报考条件。比如要求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要拥护宪法和法律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不同的岗位要求会有所差别。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22身高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小数视力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9(小数视力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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