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018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018

发布时间: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018

公务员考试的备考时全方位、多方面的,为了让考生能够从另一个层面更深入地认知公务员考试以及公务员这个群体,中公教育专家特将目前公务员职级划分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希望最终能帮助考生走进公务员体系。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以下是具体划分:我国公务员的职级划分如下:1、国务院总理:一级;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其中1、领导职务: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乡科级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上这个网站看一下国家公务员考试:现行公务员职级如何划分

第一,本科毕业若是新录用的,定级为25级科员。按照公务员每5年一级每2年一档,你应该定为24级。第二,职务是科员,还是副主任科员呢?这个需要看你单位的级别,以及空余的职数。首先,副主任科员至少需要行政24(含)以上。你定24级没有问题,但是,是否可以得到副主任科员,需要看你的单位。原则上来说,单位级别越高,那么位置、职数越多。若是你考的县里某个局,那么县局当然是正科级单位,局里副科正科都是副局长及正局长,一个萝卜一个坑啊,这种情况,你不出意外只能定级职务为科员。因为副科(含副主任科员)都是副局长以上,而且位置少大家都盯着,你肯定得不到,所以县局本来就正科,你考了定科员太正常不过。第三,若是考了省厅或是市局就不一样了。省厅,你平升都可以到副处,毕竟单位级别高哇。若你考省厅,那么你行政还是24级,不过职务可以得到副主任科员。若是你考市局,市局是正处,副主任科员肯定有,但是不知道位置是否占满了,若是没有占满,你可以得到24级副主任科员。第四,你仔细看新任公务员录用规定,里面对新任公务员定级,是必须在单位职级一下,而且必须有空余职数,才能定的。科员每个单位想要多少有多少,副主任科员以上,单位级别不一,则职数不一。最后,新录用公务员定级都必须定为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已经有工作经验的比照本单位同期录用的人员晋升情况。祝你好运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别是根据最高学历来确定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录用公务员注意事项:许多考生在选择公务员职位的时候,老是觉得应该选择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基层的职位,尤其是在机关与机关之间,老是觉得应该选择省直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市直机关或县级机关的职位。实际上,在公务员考试中,机关职位并不一定就比基层职位好。尤其是从竞争性来说,机关职位的竞争压力远远高于基层职位。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基层的职位考上以后工作更辛苦,而机关职位,地理区位更优越。但是从竞争性上来讲,基层职位的竞争性更小,相对来说才是报考公务员最划算的职位。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员局——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第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满一年的试用期后才会定级定职,那肯定是根据你的报考的是的学历来的。应该是最高学历,因为在报考的时候就要求是要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通过公务员招考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的唯一依据是学历,与你工作多少年毫无关系,高中、中专定办事员,大专、本科、本科双学位、肄业硕士研究生定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主任科员,此为必要条件,不是你有硕士博士学历就必须给你定副科正科,而要看单位的三定方案,省直单位三定方案到处级,科级以下无数量限制,所以博士定主任科员,硕士定副主任科员是基本上能实现的,地级市市直单位三定方案到科级,如果科级非领导职务有空余编制,那么博士定主任科员硕士定副主任科员是可以的,概率五五开,县直单位三定方案不太清楚,应该是三定到股级(副科与科员之间,县某局领导班子的副局长是副科级,中层干部为股长副股长,喽啰叫科员),所以博士硕士在县直单位大概率是定科员,基本工资按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给(多个几十块钱)。

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别是根据最高学历来确定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录用公务员注意事项:许多考生在选择公务员职位的时候,老是觉得应该选择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基层的职位,尤其是在机关与机关之间,老是觉得应该选择省直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市直机关或县级机关的职位。实际上,在公务员考试中,机关职位并不一定就比基层职位好。尤其是从竞争性来说,机关职位的竞争压力远远高于基层职位。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基层的职位考上以后工作更辛苦,而机关职位,地理区位更优越。但是从竞争性上来讲,基层职位的竞争性更小,相对来说才是报考公务员最划算的职位。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员局——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公务员录用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的级别按以下要求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通过公务员招考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的唯一依据是学历,与你工作多少年毫无关系,高中、中专定办事员,大专、本科、本科双学位、肄业硕士研究生定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主任科员,此为必要条件,不是你有硕士博士学历就必须给你定副科正科,而要看单位的三定方案,省直单位三定方案到处级,科级以下无数量限制,所以博士定主任科员,硕士定副主任科员是基本上能实现的,地级市市直单位三定方案到科级,如果科级非领导职务有空余编制,那么博士定主任科员硕士定副主任科员是可以的,概率五五开,县直单位三定方案不太清楚,应该是三定到股级(副科与科员之间,县某局领导班子的副局长是副科级,中层干部为股长副股长,喽啰叫科员),所以博士硕士在县直单位大概率是定科员,基本工资按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给(多个几十块钱)。

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别是根据最高学历来确定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录用公务员注意事项:许多考生在选择公务员职位的时候,老是觉得应该选择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基层的职位,尤其是在机关与机关之间,老是觉得应该选择省直机关的职位,而不是市直机关或县级机关的职位。实际上,在公务员考试中,机关职位并不一定就比基层职位好。尤其是从竞争性来说,机关职位的竞争压力远远高于基层职位。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基层的职位考上以后工作更辛苦,而机关职位,地理区位更优越。但是从竞争性上来讲,基层职位的竞争性更小,相对来说才是报考公务员最划算的职位。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员局——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目前各级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办法,是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来执行的,应届毕业生是按学历来定级,而原先具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一般按其资历和工龄来定级。具体定级的依据和办法如下: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 1,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2,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要注意的是,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的,此外,还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至少为五年(含试用期)。 请再阅读一篇《2012年新政策 县乡公务员主要招录应届生》点击进入。

新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事关你的待遇晋升!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新规正式发布

目前各级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办法,是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来执行的,应届毕业生是按学历来定级,而原先具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一般按其资历和工龄来定级。具体定级的依据和办法如下: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 1,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2,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要注意的是,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的,此外,还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至少为五年(含试用期)。 请再阅读一篇《2012年新政策 县乡公务员主要招录应届生》点击进入。

规定内容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满一年的试用期后才会定级定职,那肯定是根据你的报考的是的学历来的。应该是最高学历,因为在报考的时候就要求是要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 索引序列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2018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 新公务员录用任职定级规定
  • 新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