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比较难的。《红色文化学刊》投稿须知:核心提示:本刊注重原创研究成果,严格遵循学术规范,特对来稿做出如下说明:第一,提交论文时,同时提供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工作单位。《红色文化学刊》是2016年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准的专业学术期刊(刊号:CN36-1345/D),国内外公开发行,由赣南师范大学主办,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赣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承办,是国内外红色文化研究者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假如有人问你:“看到红领巾,你会想到什么?”你们会是怎样回答?假如有人这样问我,我一定会说:“我会想到革命战士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的情景,会想到革命先辈们那种宁死不屈的伟大精神,会想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什么抛头颅、洒热血是不可能再现了的,那么,去哪儿感受这些呢?对了!那就是书了!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有许多写革命先辈们英勇事迹的书籍,如:“《红岩》、《永远的丰碑》等。因为我热爱红领巾,所以我也就爱上了这些红色经典书籍,与它们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永远的丰碑》中的赵一曼烈士所受得刑法,惨不忍睹,什么:老虎凳啊、电击呀、灌辣椒汤啊等等、等等。但是这些并没有使她屈服,她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也不泄露半点机密,时刻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个人的利益置之度外,她那宁死不屈的精神,人们永远铭记在心,不会忘记她为我们付出的一点一滴,她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这种精神是不会朽的。虽然像她这样的事迹是不会再发生在现在这样的和平年代中了,可是在生活中这样的精神还是存在的。就像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那些武警官兵、医务人员们,他们奋力战斗在生命战争的第一线,奋不顾身,为国家、为人民做贡献。他们也是时刻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个人的利益丢在一边,奋力抢救灾区人民,在多少次的余震中,他们不怕困难,不怕危险,抢救了多少人民,从死神的手中拉回了多少条生命。不管而自己受了多少伤,不管肚子多么饿了,也还要去抢救别人。不耽误一分一秒、只为多救一个人。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人的生命,这种精神是不朽的,会永远刻在人们心中,会继续发扬光大会变得更美、更加灿烂。
●时下的红色文化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方兴未艾的红色旅游的兴起,繁花似锦的红色经典的改编,红歌会的火暴场景等,令人目不暇接。 ●从精神需求效应看,“红色文化热”的兴起是发自人们内心的渴望和心灵的呼唤。人们羡慕那些有理想、有信仰和富有献身精神的人,渴望从那些物质贫乏但精神富足的革命者身上发现生命的意义和快乐的真谛。 ●从社会实践效应看,红色文化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理想和信仰拼搏奋斗。中国革命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革命者感天动地的丰功伟绩,革命旧址、遗物展现的震撼心魄的场景,永远都是感动和教育后来人的最佳教材。 ●从江西得天独厚的优势看,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为人们探寻那段激情燃烧岁月提供了最佳场地。江西,犹如一座没有围墙的革命历史博物馆,无数革命先辈和英烈在这里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部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是后人永远值得寻访缅怀的地方。 ●发掘和利用红色文化独特的价值功能,不仅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性,还对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红色文化产业新品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红色文化具有历史印证价值功能,见证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历史,昭示了“只有社会主义才 能救中国”的真谛,弘扬红色文化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文明传承价值功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提炼和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并使之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以传承;具有政治教育价值功能,是开展青少年德育的有效载体,使人们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润物细无声的熏陶;具有经济开发价值功能,把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和古迹文化结合起来,既有利于传播先进文化,又有利于把红色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 红色,是中国人喜爱的颜色,更是共产党人钟情的色彩。马克思早年曾在被问及“最喜爱的颜色”时,明确回答为“红色”。红色,象征着革命和胜利,寄托着革命者的理想和信念。中国共产党的党旗、人民军队的军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均为标有不同图案的红旗。红色传递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追求、一种崇拜和一种信仰。 文化是人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标志与灵魂。红色文化,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斗争实践中形成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其精神文化包括战争年代形成的革命传统,如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物质文化则包括反映革命史实的遗址、实物、纪念地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对激励中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当历史车轮驶进21世纪,“红色文化热”再度兴起,红色旅游、红色经典、红歌会等含有革命年代独特内涵的红色文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在人们面前。当代人为何对那久远的“红色年代”充满向往之情?弘扬红色文化的价值何在?值得我们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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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红色文化的文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促进红色文化遗址资源合理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址的认定、保护、利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列入文物保护的红色文化遗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红色文化遗址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活动所遗留的具有纪念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重要历史活动场所、遗址、遗迹、实物及其纪念设施。包括: (一)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场所、史迹、文献资料、实物和代表性建筑等; (二)重要人物故居、旧居、住宿地、活动地; (三)重大战役战斗遗址、遗迹和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者烈士纪念设施; (四)重要机构旧址; (五)红色纪念馆、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园等; (六)其他与红色文化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遗址、遗迹、文献资料和实物。第四条 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红色文化遗址本体安全,保持历史真实、风貌完整和文化延续。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修缮、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退役军人事务、教育、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协助做好本辖区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与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有关的文献资料和实物。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助、捐赠等方式保护红色文化遗址。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红色文化及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红色文化及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公益宣传。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红色文化遗址的行为。第二章 申报认定第九条 红色文化遗址实行保护名录管理。红色文化 遗址保护名录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红色文化遗址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红色文化遗址档案和信息管理数据库。第十一条 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文化遗址应当列入保护名录。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文化遗址按照下列程序列入保护名录: (一)申报。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二)评审。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列入保护名录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复核和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十天。 (三)认定。市人民政府对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予以认定,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红色文化遗址未列入保护名录的,可以向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供相关依据。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列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四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城乡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等涉及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应当征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 对已经列入保护名录的红色文化遗址,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第十六条 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应当设立保护标志。保护标志内容主要包括红色文化遗址名称、史实说明、认定机关、公布日期、保护责任人等。第十七条 红色文化遗址及其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改建、迁移、拆除红色文化遗址的; (二)在红色文化遗址及其附属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张贴广告的; (三)污损、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保护标志的; (四)未经批准建设与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五)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等危险品或者排放污染物的; (六)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七)采石、采矿、取土、毁林、开荒、射击、狩猎、圈养、建墓、爆破、钻探、挖掘的; (八)其他对红色文化遗址造成破坏性影响的。
红色经典书目:《红岩》、《铁道游击队》、《闪闪红星》、《小英雄雨来》和《青春之歌》等。
我也是江大的感人
校园生活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