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人(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或者设计人(对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一、解释: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二、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1)发明人(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或者设计人(对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
所谓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所以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人,是有区别的。
专利发明人:顾名思义,是发明这样东西的人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这样东西的人,也可以是他朋友,也可以是公司,主要发明人愿意, 就都可以专利权人: 可以是发明人自己,也可以是发明人与别人或者公司谈妥,把发明的这样东西转让 给他,也就是这样东西的所有权给了别人,那么别人就是专利权人例如:我是药厂的一名员工,我发明了一种药,那么我就是这种药的发明人;因为我对申报专利 不熟,所以我委托朋友帮我申报,所以我朋友就是专利的申请人;最后,我公司觉得这种 药很有发展,决定给我一笔钱买断,我也愿意,就把这种药的成分等等告诉了公司,让公 对药品进行生产或是怎样,这时公司就成了专利权人。
专利在申请阶段,还没授权,叫专利申请人,专利授权之后,申请人也可以称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一、解释: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二、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法律分析: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1、从定义上区分: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2、从权利上区分: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1)发明人(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或者设计人(对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一、解释: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二、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一、解释: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二、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1、专利的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就是专利权人。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生产、销售……。2、专利的发明人是作出发明创造的人。发明人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其它的权利都归专利权人。3、多个专利权人的话,对专利权是共同共有。4、多个发明人,从专利法角度看,没有先后顺序。但是,如果你要申报职称、项目什么的,人事部门和项目评审部门的人都会用看论文作者的习惯来看专利的发明人。
(1)发明人(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或者设计人(对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