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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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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如果该或有事项没有确认预计负债,那么就不能因此确认或有资产。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今后可望获得的财产或款项。这种资产的存在、价值及所有权,完全取决于相关事项在未来发生与否。如: 有条件的赠与财产,在规定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前的产;债权已予确认,但数额尚未确定的保险赔款等。或有资产有时与或有负债有关,如因贴现应收票据而发生的或有负债,同时也存在追索债务权力的或有资产。或有资产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上以附录形式,注明其名称、性质和期望价值。扩展资料对企业如果企业清偿因或有事项而预期收到的补偿。对该部分应确认为或有资产的数额,作为或有负债的减项,即以或有负债的金额减去预计的或有资产的净额列示,并不将该项或有资产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也仅仅以或有负债的净额列示,并不反映或有资产的形成情况。对其它或有资产的披露。对或有资产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只包括或有资产产生的原因、预期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等。在披露或有资产时,应特别谨慎,不能让报表使用者误认为所披露的或有资产肯定会实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或有资产

在我国,专利侵权(发明、实用新型)行为主要有五种: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根据你的叙述,你公司主要涉及一种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专利,对甲公司来讲,其使用专利方法,显然已经构成专利侵权。对乙公司来讲是否构成侵权,则需分不同情况。如果乙公司只是自己使用,因贵公司对产品不享有专利,则不能禁止乙公司的使用行为,乙公司不构成侵权;如果乙公司购买后进行销售,那么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合法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可以对购买的不合法商品就行收缴,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缴罚金,如果情节恶劣将处以刑事责任。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产品有侵害你公司知识产权而购买的,你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这一行为,要求追求乙的行为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见效快。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合法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可以对购买的不合法商品就行收缴,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缴罚金,如果情节恶劣将处以刑事责任。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产品有侵害你公司知识产权而购买的,你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这一行为,要求追求乙的行为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见效快。

不知道侵权,提供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专利法》 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专利侵权(发明、实用新型)行为主要有五种: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根据你的叙述,你公司主要涉及一种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专利,对甲公司来讲,其使用专利方法,显然已经构成专利侵权。对乙公司来讲是否构成侵权,则需分不同情况。如果乙公司只是自己使用,因贵公司对产品不享有专利,则不能禁止乙公司的使用行为,乙公司不构成侵权;如果乙公司购买后进行销售,那么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问题似乎和临时保护没关系呀?而且题目似乎信息不足。按题目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产品相同,但方法不同。所以乙公司侵犯甲公司的产品专利,甲公司不侵犯乙公司的方法专利。丙、丁公司侵犯甲公司的产品专利。但丙、丁公司的生产方法是第一?第二种?没讲清楚呀?另外,诉讼时效的问题,专利侵权也有两年诉讼时效。但只要侵权仍在继续,就仍可以起诉,只是赔偿只能上推2年。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首先你得明确乙的产品是否真的侵犯了甲的专利权?并不是乙的专利因为不具备创造性没得到授权就一定侵甲的专利权的,如果能确认不侵权,那就好办了,上法院告甲。如果确认确实侵权,那么乙最好能想办法无效掉甲的专利权。否则就只能自己开发新产品了。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问题似乎和临时保护没关系呀?而且题目似乎信息不足。按题目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产品相同,但方法不同。所以乙公司侵犯甲公司的产品专利,甲公司不侵犯乙公司的方法专利。丙、丁公司侵犯甲公司的产品专利。但丙、丁公司的生产方法是第一?第二种?没讲清楚呀?另外,诉讼时效的问题,专利侵权也有两年诉讼时效。但只要侵权仍在继续,就仍可以起诉,只是赔偿只能上推2年。

甲公司将其购买的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

答:转让一项专利权的损益25万,应选D

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

b

【例18-2】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交换。交换后两公司对于换入资产仍供经营使用。在交换日,甲公司的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0万元,已累计摊销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乙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5万元,乙公司另支付了45万元给甲公司。假定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6%,上述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借:银行存款 500000 累计摊销 220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600000 应交税费 25000 营业外收入 95000

  • 索引序列
  • 甲公司因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 甲公司将其购买的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
  • 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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