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作offer,可以不去,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可以自由选择去或不去,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offer,全称是offer letter,汉语解释为录用信、录取通知。在求职中拿到offer即面试合格,录取通过。不去不可怕,坏了职场规矩,缺乏职业素养是很可怕的。所以,如果打算不去了,一定要做好与企业方的沟通。拿到offer不去时的注意事项:1、主动联系企业方,表达自己的歉意。2、明确说明自己不去的原因,避免企业方有疑惑或者猜忌,一般来说,都是基于自己有了更好的选择,更好的规划,或者更适合自己的岗位,这几个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都是比较好理解和接受的。3、留有余地,向企业方表达,自己会帮忙留意适合该岗位的朋友,有合适的人才会向企业方推荐。企业方当然会乐意,也会与你保持一个良好的联系,方便日后有进一步的沟通或者合作。4、邮件或者电话内容一定要委婉,态度诚恳,语气平缓略带歉意。对对方公司人员以及公司表示足够的尊重,这样就算不能在这里工作也可以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
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影响,就是你考公务员你不想去也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你还没有去报到就没有问题
面试录取后,虽然说跟公司说周一过去报道,不过如不想去,或者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当然你可以不去的,从实际上对该公司也没有造成什么实际性的损失,最多就是他们要重新再招个人手罢了。只是从道义上,你这种做法不大好,你可以打个电话给该公司的人事,说你有某些原因,自己暂时不过去了,造成这个困扰,深表抱歉! 说明一下就好了。
面试通过,已经被录取了,如果是已经签订合同了,那么就是公司的员工了,并且已经说好了周一去上班,如果你不想去了,这时候可以通知单位。但是,这种情况,公司有可能要你缴纳违约金的。因为单位招录人员的时候,需要组织考试面试什么的,这些都是需要花钱的。你不去上班,公司就失去了一个员工,对他们公司来说,是有损失的,所以可能会要求缴纳违约金。当然,具体情况以公司的协议为准。
肯定会去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自己现在付出了以后就会有好的回报,而且我也会不断的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经验的。
不会。第一、三方协议只是就业意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每年未按三方就业的同学不在少数,协议只是起到登记就业率的作用,也是了解学生毕业后第一去向的渠道。第二、国企录用了,凭录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可正式建立劳动用工关系,这与有没有三方协议没有直接关系,更没有因此而解雇的说法。第三、由于你是初次就业,又是国企单位,涉及到干部身份的保留问题。录用后,最好提醒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把你的档案直接从学校调回来(你未签三方,档案应该还在学校),报到证的派遣去向一并办理到这家单位来,方便一年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已经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如果不去就相当于毁约与学校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失效,你可能会付出毁约金并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名义入职了,挺麻烦的。
如果是事业编的,一般不会太差,主要看个人的前程规划,如果觉得自己还能大干一番事业,就勇敢出来闯荡。毕竟安逸的环境会磨灭一个人的斗志。
如果他先报的那个学校录取了他,那他就不能去北京上了,因为他的档案已经被学校提走了,要想上北京就只有再复读一年了,另外北京师范是一本,他没报可以说是已经错过了
520分肯定上不了北师大。近四年北师大在河南录取的最低分数为584分。填报志愿当然很重要,不过录取之后可以不去读。超过期限不去就会被取消读就就读资格。但一旦被一所学校录取,就不可能被另外的学校录取,因为档案已经被该校提走了。
如果你被大学录取了,但是并不是自己想要去的学校,或者是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你不想去的话也可以,但是必须得跟学校说明一下,这样的话学校才可以更好地将资源分享给其他的人,所以你如果不去的话,当然可以的,但是你必须有一个交代才好。
可以不去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为什么呢建议你考虑清楚我们学校有一个人去年考上二本通知书来了可是他非要复习冲击一本可今年连二本都没上上后悔死了祝你好运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可以不去,你又没签合同,不用承担对应责任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完全可以!
可以,不过最好告之一声比较好。
如果面试后被录用,您是幸运的,也说明您是优秀的。是否与这个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你的权利。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均要受劳动合同条款的约束,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如果您考虑后感觉这个单位不是您的理想单位,您当然有权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