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招聘单位觉得你不合适,没有录用。给你的答复。一般情况都不会回复了。
首先询问HR,是什么原因不能入职。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如果不能挽回,那么看你们签订的入职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协议。只是口头的offer约定,那大概率只能自认倒霉,赶紧寻找另一个工作吧。
如果单位觉得你不适合没有录用你,给你回复之后,你应该及时用诚恳的态度回复公司说:谢谢你们的有效回复,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跟大家一起继续工作。
没办法,你遇到不靠谱的单位或者单位上下分层管理导致的问题。这种没有入职就没法维权,所以这种风险你只有自己承担。继续找工作吧,别的都没有用的事情。很无奈的事情,你只有接受,并继续心怀希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第五章 聘用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不一样,是一种新型的事业单位用工模式,比较常见的是公立医院,还有高校等等公益事业单位。
备案制就是合同制,编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备案制,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与备案制员工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的选择空间更大。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大。备案制,职工按照当地有关的劳动法,可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障,但没有二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备案制,比常说的合同工的待遇提高。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事业单位招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后,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没有编制,是合同用工人员。因此,签订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无编制的区分依据。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规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所以聘用合同的另外一方主体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签订聘用合同意味着有编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请问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咨询吗? 更多5条
用人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原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将审核后的《录用备案表》报送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事业编新录用人员需要公示事业单位是招聘考试录用人员的,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后,确定拟录用人员,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这是规定的程序。
你就说:“您好!你这边是XXXX公司吗?我在XXX人才网看到您公司的招聘信息了,请问你这边是否招xx。”这样他就会问你了。你把你的一些情况简单说下,他问的,你回答就好,然后他会让你有时间过去面试。
你先打通电话,问是不是该公司,然后找对应的招聘人员,要是没有转到人事部门。对话:您好,请问是“某某公司吗?”,我找某某。接通某某后,先自报家门:我是某某,在网上看到贵公司发布的招聘“某某职位”的信息,然后看她/他反应,要是愿意说下去,她/他会和你继续聊的,做一些准备。记住:胆大心细
1、首先要沉着冷静。2、在求职电话中充分展示自己的优势,尽可能给受话人留下深刻清晰的印象。3、除了树立良好的“电话形象”外,还要讲究一些打电话的具体技巧。电话技巧:1、电话接通后,求职者可先称呼对方说“老师您好”。“老师”被当作一个广泛的称谓,不一定指学校里的老师。在初次打电话不了解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老师”的称谓表示对对方的尊重。但当得知对方的职务、身份、姓氏以后,则应改称对方的职务。2、对方回应后,你就要做简短的自我介绍,可以这样说:“我是××学校××专业××级学生。听说咱们单位(“咱们”能够拉近双方的距离)需要一个××专业的毕业生,今年我刚好毕业,专业对口,成绩也不错,我也很喜欢您那里的工作,希望您能考虑我的情况。3、介绍完自己的情况后,对方可能会有几种不同的反应:接受、拒绝或模棱两 可。如果受话人对你所介绍的情况感兴趣,愿意与你做进一步的接触,这说明你的介绍已经初步奏效。通常情况下,受话人会通过电话简单询问一些你的有关情况,比如年龄、籍贯、政治面貌等等。在对方询问的过程中,求职者一定要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捕捉受话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以及兴趣所在;然后积极思考,运用恰当的语言表达方式使回答达到理想的效果。尽量突出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同时也要以诚实客观的态度回答自己的弱势与短处,但可以尽可能运用语言的技巧来弱化它们可能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4、当受话人对你的印象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以后,询问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双方预约面谈的时间和地点。你应该在电话里重复一遍,请对方确认一下,确认无误后,要有礼貌地向对方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