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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审稿专家意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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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审稿专家意见不一致

回答 一个主张接收,一个主张拒绝,论文为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直接拒绝,并不接受该文任何形式修改的投稿 2、修改或重投,原来不同意的审稿人改变意见为同意,论文接收 3、修改或重投,原来不同意的审稿人仍不同意,论文被拒 4、修改或重投,编辑换审稿人审稿,同意接收,不容易被拒 5、提交主编后直接接收或被拒 6、找第三个审稿人,主张接收,则接收,主张拒绝,则被拒。 感谢您的提问吆[比心] 更多6条 

两个外审专家意见不一致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这得看最后哪个专家更厉害了,也许会找第三个人再审,祝你好运

有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并在评标报告注明该不同意见。然后再进行二次讨论,大家把意见讲出来,再综合大家的二次考虑进行最后的招标工作。招标办法与评委的规定:一边开标评标的评委由建设单位(也就是业主)出2人由招标监督站在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者5人,如果是直接联系的专家评委,这就属于违规了,可以由个人或者投标单位到招投标监督站进行投诉,一般情况的话这个招标程序直接作废。重新发招标公告重新招标。而且招投标监督站的负责人也要负责的。

如果编辑觉得拒绝的审稿人的观点比较外行或者过分偏激,编辑会让你根据另一个审稿人的意见修改,然后可能接收。

两个审稿人意见不一致

我认为第1审不能过的话,第2审过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如果不能及时修改自己的论文话,就会引发第2次的意见讨论,这种时候不能过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大。

最近有一位粉丝投了一篇生信文章,遇到两个审稿人的意见完全不一致:第一个审稿人认为文章有一定的研究意义,修改一下语言问题小修后就可以接收出版;第二个审稿人则给出如下的拒稿理由:The data seemed to be However, the data were shown in very low resolution and difficult to Almost all data seemed to be copy and paste from the database and original data is very Moreover, materials and methods including the primer sequences for qRT-PCR are lacking although this was the only original data by the Because of the reason above, this is not suitable for 结果期刊主编直接以第二个审稿人的理由给拒稿了,全程只有两个审稿人,也没有找第三个审稿人进行仲裁,这也太不严谨了。平时我们做meta分析的时候,两个人进行质量评价的时候遇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都是由第三个人进行仲裁的。对于生信类文章来说,如果想拒稿的话很容易,例如没有验证的就以这个理由进行拒稿;如果验证了的,可以说你验证的样本小,一样可以拒稿,甚至可以说生信数据挖掘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可以直接根据标题过滤。除了文章本身质量外,还要看遇见什么样的审稿人,遇见对的审稿人很重要。就拿meta分析来说,就算是高质量的meta分析,有些审稿人一看标题就拒稿了。

一般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都是前一个审了才会给另外一个审的。如果出现了这种两个审稿人意见不同的情况,也不会直接退稿的,正常都是根据拒绝的那个审稿人的意见,返回给你修改,再一次进行审稿

寻找第三人进行审稿。如果审稿人对论文的意见不同,这时论文就需要延缓发表,审稿人意见不一致,会跟期刊编辑进行沟通,编辑会寻找第三人进行审稿,然后对审稿意见采取以多胜少的原则。

审稿专家意见不一致

分情况而定。如果只有一个审稿人,不通过就是拒稿,如果有多个审稿人,其中有一个审稿人明确拒稿,而其他一个或多个审稿人认为修改后可以发表,那么编辑部还可能综合多个审稿人意见来决定是拒稿还是大修或小修。也就是说,当审稿人意见不一致时,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编辑部。

如果编辑觉得拒绝的审稿人的观点比较外行或者过分偏激,编辑会让你根据另一个审稿人的意见修改,然后可能接收。

一般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都是前一个审了才会给另外一个审的。如果出现了这种两个审稿人意见不同的情况,也不会直接退稿的,正常都是根据拒绝的那个审稿人的意见,返回给你修改,再一次进行审稿

两个外审意见不一致

羡慕,我的好几条意见。你这个可能是编辑整合了几个审稿人的意见,经过了挑选与删除。

一篇论文投稿至期刊后,会经过一个正式的同行评审过程,一般会有两至三名审稿人对论文的内容、语言质量、实验数据、结论等作出评判,有些审阅意见直接说明文章与期刊宗旨不符,因此不建议刊登。有些则会批评英文不好,看不懂,所以不建议刊登。也会有一些倾向不建议刊登、但有些模棱两可的审阅意见,如要求研究中必须有哪些实验数据、文章逻辑顺序需要调整、某些特定的参考数据必须加进去、或文章的许多部分应该要大幅度修改等等。有些要求不见得合理,甚至会与其他的审阅者意见完全抵触,而这也就是同行审阅制度最大的问题之一:当一篇文章有建议刊登以及不建议刊登两种相抵触的审阅意见时,该如何处置?这种情况常常发生,而期刊编辑采取的方式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寻求第三位审阅者的意见。第二种则是期刊编辑熟悉题材和研究范畴,所以自己裁定刊登或不刊登。另外一种情况,是期刊编辑会要求投稿者根据不刊登的审阅意见修改自己的文章,并重新提交审阅。根据题主的描述,除了受疫情影响外,还有一种可能则是期刊编辑目前在寻找第三位同行审阅者,或期刊编辑正在根据评审意见自行决定是否刊登。

一般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都是前一个审了才会给另外一个审的。如果出现了这种两个审稿人意见不同的情况,也不会直接退稿的,正常都是根据拒绝的那个审稿人的意见,返回给你修改,再一次进行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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