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核心技术产品申报

核心技术产品申报

发布时间:

核心技术产品申报

核心技术得看您的技术创新程度,和同领域技术人员可研发程度。如果伴随着行业技术发展,对于同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未来20年内很容易或者不通过您的公开也可以研发出来,那么此种情况就需要将核心技术申请专利(申请时仍需要规避,是否为小众技术,侵权不易察觉等情形),虽然法定申请专利需完全公开,即使申请,公开时也不太建议完全性的公开技术,否则相当于同行业技术免研发性使用。如果核心技术不易被研发或者同行业中竞争研发,对手通过您公开的其他壁垒型专利也无法破译研究出您的核心技术,那么此种情况则作为技术秘密即可。

核心技术肯定需要申请专利,不申请就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被别人申请后还不能向别人主张权利,申请专利的企业还有机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的一系列补助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国家和省市的众多优惠政策,相信很多企业都想申请高企认定,那怎么申请呢?第一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第二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第三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第四步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第五步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第六步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第七步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认定结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简称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五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注:(企业自选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具备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人员占职工全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审查内容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合规性审查审查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评价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主要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综合评价在各评审专家独立评价的基础上,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专家库及专家选取办法认定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实行专家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备选专家应不少于评审专家的3倍;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指定1名技术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 ,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建议核心技术最好申请专利保护,这样,你不仅可以拥有该技术的专有权,而且发现竞争对手在抄袭你时,你还可以主动出击,起诉他们侵权,要求赔偿。理论上来说,如果该技术是您自己研发的,而且已经运用到产品上,那么他们就同样的技术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不过就算申请到了证书,你有在先使用的证明,也是可以无效掉他们的专利。但是很多情况下,如果他在你的技术上来一个小创新,那就不好说了。所以还是建议您先申请专利,变被动为主动---恒大知识产权

产品的核心技术

最关键的最复杂的技术

后来朱江洪回忆说:“我们科研人员没有辜负期望,我们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研发出来了。5年过后,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先后有3家日本企业来到格力,恳请并购合作。2008年8月代表中日两国空调行业最高水平的巨头终于走在了一起,共同成立了“格力大金”。

别人不会的技术。很重要的技术

核心技术产品化

(1)核心产品是产品平台与平台产品的桥梁企业产品创新平台是由企业拥有、控制或共享的创新资源(研发人员、设施、信息及数据,产品及工艺标准)、接口和联系所构成的有机体系。产品平台是由技术平台、基本资源与基本组织结构集成的,开发和生产某一类型或系列产品的最低技术规范、资源需求和组织要素的构架。核心产品集中体现了产品平台的基本要素、结构、水平和价值。核心产品是产品平台的初步的和首要的应用。平台产品是在核心产品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是产品平台以及支撑它的技术平台的价值、潜力与边界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展现。核心产品是平台产品开发、生产的基本模型,而平台产品是核心产品歧异化衍生的结果。(2)核心产品是核心竞争能力的固化载体产品的竞争优势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综合展现。企业通过核心技术→技术平台→产品平台→核心产品→平台产品,在生产过程和市场过程中传递和建立技术领先与商业化的优势。企业以其产品平台为基础,通过接续地或并行地开发核心产品和平台产品,在时间和空间中展现和保持其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竞争优势。新核心技术经过初步商业化,开发出核心产品,使企业成为市场的先入者,通过技术领先和价值创新获得垄断地位和超额利润。核心产品集成了产品技术和过程技术两方面的优势,是核心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从持续竞争优势的角度看,核心技术是高技术企业及其产品所有竞争战略的核心和基础,而由其支撑的核心产品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展现和保存的固化载体。(3)核心产品是商业平台价值的具体展现企业的核心产品是其核心技术初步商业化的最重要成果之一。它作为产品平台的基本产品化形态,包含了应用新技术的新产品概念、支撑产品平台的技术平台要素和借以赢得基础市场的核心顾客价值,蕴含着形成核心生产能力的关键过程技术(现成的或者需要开发的)。如果说在高技术成果商业化过程中建立的商业平台是高技术企业及其创业投资商业价值的载体,那么,核心产品是高技术企业商业平台价值的具体展现。

研发人员往往将产品开发与技术开发混在一起,既要忙着解决产品交付中的问题,又要开发新技术,顾此失彼;等技术开发出来,则产品已经落后了,或者成熟度很低,造成产品缺乏竞争力;如何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产品,构建产品与技术货架,提高产品和技术成熟度?   研发人员往往凭经验干活,而经验难以积累与传承;如何将高手的经验系统的梳理和表述出来,进而积累下来成为企业的财富?如何建立激励机制,使高手主动将经验传授给团队成员?   研发人员往往总是盯着自己熟悉的业务模式做研发,如何拓展商业模式,拓展技术开发、中间产品开发、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等收入来源,推动企业快速成长?   技术开发如果不能推出更多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就是浪费;所以,技术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有核心技术越好;如何对技术进行分类,并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和资源聚焦的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研发投入产出比?   研发人员往往习惯于项目式的开发,不同的项目团队之间经验难以共享;如何能够在项目开发中积累共享平台,形成产品货架与技术货架(CBB),避免低水平重复开发,解决成熟度提升的问题?   如何保证高水平人员做预研和和共享平台开发,如何保证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从预研开发到产品开发到批量转产的不同管理模式下全流程的流动,而不是分段式的隔离,造成资源和成果的极大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开发?   如何通过市场规划和产品规划,结合技术创新主动做技术规划;而不是仅限于围绕国家项目或某一单个客户项目进行被动的技术研发,以实现技术支撑产品,产品带来规模化效应?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就是所有应用到公司专利技术生产,或者相关的产品销售收入,全部归类,直到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所到的标准为止。属于可调节项,说到头还是看专利。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只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在领域内,就可以界定为高新技术产品,不需要用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来证明,且在2018年江苏省科技厅已取消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请注意同时二字,缺一不可)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五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第十六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见:_htm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6-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技术是产品的核心

核心技术又可分为技术核心和设计核心。技术核心是在基础理论基础上在确定技术路线情况下支撑产品实现的技术选择中的关键部分,如东方电机为解决水轮机转子叶片在高水头条件下振动问题,由国外对转子外条件的改善技术上转移到对转子本身的重设计采取燃气轮机涡轮叶片设计思路进行。完成这条思路的技术和工艺就是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的特点:首先,核心技术优势具有不可复制性,是企业基于对产业、市场和用户的深刻洞察,以及环境长期孕育形成的,有独特的市场价值,能够解决重大的市场问题。  其二,核心技术开发投入大、周期长、代价高。  其三,核心技术开发和形成需要一个稳定的队伍、一种激励机制、一种超前的理念和一个科学的流程。它是一个科研体系一个技术体系,包括工艺、设备、配件、原材料、实验室技术、基础理论、中试、工艺样机生产等一系列评审、市场调研等等的整个一个体系。 核心技术的涵义:核心技术是企业较长时期积累的一组先进复杂的、具有较大用户价值的技术和能力的集合体,而不是单个分散的技术或服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界定:  一、延展性。核心技术是那些可以打开多种不同类型产品潜在市场大门的技术,毕竟企业最终交付给客户的是具体产品,而非单纯的技术模块,所以核心技术支撑的产品领域也直接决定了核心技术的最终价值,发展“未来的核心技术”,也是硅谷许多创业公司的成功之道;中星微电子通过在数字多媒体芯片技术方面的突破获得巨大的成功,数字多媒体芯片技术具体在众多“眼球行业”有广泛的应用,具体从移动数字影像产业到数码相机、宽带数字多媒体通信、数字高清晰电视,这是一个产值达数十亿美元的巨大的产业,而目前群雄纷争,尚无霸主。  二、核心价值性。核心专长必须是使公司为用户提供根本性好处的技能。否则为一般应用技术,核心技术往往对产品的核心部件有直接的帮助,主要体现在全新产品的出现、性能的提升、成本的下降等方面,例如Google的搜索算法核心技术,使Google的检索速度大幅提升,适应当今互联网的现实需要。  三、先进、复杂及难以模仿性。  核心技术是企业的其它具体产品的技术平台,是公司产品平台的基础,产品平台往往是众多核心技术的集合体,通过产品平台实现了核心技术的最终价值,有效实现产品间的共享,同时还有效实现了技术的保密,产品平台是终端产品快速、低成本、低风险地推向市场的基础,通过产品平台可以有效降低产品开发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

全球互联网发展过程:技术提供条件;条件催生产品;产品吸引用户;用户带来收益;收益刺激技术,中国互联网发展过程:用户产生需求;需求期待产品;硅谷提供产品;产品需要技术;硅谷提供技术;产品满足需求。你可以看出全球互联网是一个产品和技术互为基础共同进步的过程。国内互联网处在用户有大量需求等待满足,需要产品和技术多多追赶的过程。所以两者都重要呗。现实中确实产品好、运营好、用户量开始慢慢上来了,前途一片光明。结果因为技术支持不到位垮掉了。比如数据库没备份好,用户数据没了。用户一下都没了。因此,对于从事站长职业的创业者来说,更重要的地方是网站的运营,因为网站的开发和建设成本并不高,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只有将运营工作者做好,站长才能够通过网站赚到更多的利润。

你的问题有些泛泛,请详细一些,暨于该问题情况比较空洞,我只能给你举例说明一下,例如系统集成类的招标文件,他分为三种情况。1,已经在运作该项目的准投标单位:如果是你从项目立项开始,就参与进来,并且运作商务关系也比较到位,那就需要你方参与进来与业主共同来制定招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部分,确保涉及到的几个重要产品的参数设定,主要在于有技术特色的软件产品跟硬件产品,是你方能拿到授权或者直接就是你们自主开发的(但是不能太过,如指定品牌等行为,这样是不符合招标法的,会引起其他投标单位的质疑)。更确保你们在此次投标中的竞争力优势。从而达成中标。商务卷也很重要,从资质角度也可以围标,如你方有的资质,此次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对手没有,而在商务卷中加上该资质也不会违反招标原则,你就可以加上,更有中标的保障了。2,前期参与项目运作了,但是客户关系没有那么深,可以通过某一个商务关系点(可以是业主单位的内应人员,要是政府采购的话,可以通过财政局政采中心的人脉),你方不参与,想办法让他们去帮你调整技术卷中的参数,已达到偏向你方,技术围标的目的。3,没有任何人运做过的项目(当然,理论上是一种现象,现实当中是不存在的),此时的技术卷内容完全由委托第三方配合业主需求来制定。具体的各项产品规格型号参数能够满足客户采购需求就可以了,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上所述,招标文件技术卷的“关键点”大致就这三点多。当然还有其他情况,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要注意的两点为:1技术卷不能有违反招标原则的字词句出现。高手做出的标书一般都是表面看似公平公正,实则有一些商务卷中的资质、技术卷里的参数是存在偏向性的。到最后未中标的几家投标方还纳闷为什么自己没有中标呢。也只能给你讲这么多了,因为我的确没有看懂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呵呵。看看对你有没有用。

后来朱江洪回忆说:“我们科研人员没有辜负期望,我们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研发出来了。5年过后,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先后有3家日本企业来到格力,恳请并购合作。2008年8月代表中日两国空调行业最高水平的巨头终于走在了一起,共同成立了“格力大金”。

  • 索引序列
  • 核心技术产品申报
  • 产品的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产品化
  •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 技术是产品的核心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