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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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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申请专利权无效的时效例外

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专利无效只规定开始的时间,并没有结束时间的规定。理论上来说在专利权期间和专利权期间终止后都可以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并且提起无效宣告的次数没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宣告说明书没有说明无效理由的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或者对于撤销专利权请求的,在无效宣告中已经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再次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再受理。【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了,但是,对于专利权无效可能也就只是理解成是字面上的意思,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专利权无效?专利权无效有哪些情形呢?专利权无效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对于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我国的专利法还是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主要来说是包括有四种情况的,其中就有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专利申请号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专利无效申请人

百度一品恒润专利申请流程如下:准备材料;签定代理委托协议;确定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文件;审查;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专利无效只能由专利权人申请

法律分析: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针对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方式:当事人可以从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法定特征、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以及申请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予以举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认定专利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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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专利权无效
  • 申请专利权无效的时效例外
  • 专利申请号无效
  • 专利无效申请人
  • 专利无效只能由专利权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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