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根据国际惯例,专利代理人须由品学兼优的工业产权工作者担任。各国在制订的专利代理法规中都规定有根据专利代理人的行为随时可取消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款。
专利代理人应该遵守哪些义务?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代理专利事务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专利代理人应该遵守哪些义务呢?专利代理人如果大家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帮您支招!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受业内认可,您有专利转让,专利申请的交易的需求,就赶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客服。专利代理人应该遵守哪些义务?首先,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意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此之外,专利代理人不得代理利益冲突的上方当事人,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出让人与受让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等,此项义务与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义务是一致的。对于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故意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有关部门可视情节取消专利代理人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然后,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最后,专利代理人每年还要接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的年检。专利代理人应该遵守哪些义务?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专利代理人考试的相关法部分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对外贸易法和刑法等法律内容。具体的一些分章可以查看相关书籍资料。如果要考试建议对这些内容进行系统的重点复习,不要一条一条的背诵法条,效率太低,而且没有重点,可以根据考试内容去复习。也可以自己去看看视频记忆学习,可以去看看知识产权课堂的公开课内容,关于专利法和相关法的免费视频很多,可以去学习。实际上就看视频讲解,做题,回头找到问题继续复习,然后在做题,不断地重复。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于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根据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一)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有需要专利等联系孙生:壹叄路巴巴巴漆寺ba路五)(三)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四)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什么是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那么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哪些条件和义务一、专利代理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人员。专利代理人往往是通晓某一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⑴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⑵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⑶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⑷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其中,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合格者才予以登记注册。《专利代理暂行规定》规定:有中国专利局与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团体组成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对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在业务上监督和指导专利代理工作。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的人员经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由中国专利局登记为专利代理人,并且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即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二、专利代理人应遵守哪些义务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代理专利事务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专利代理暂行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在业务活动中所了解的发明人的发明创造,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意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此之外,专利代理人不得代理利益冲突的上方当事人,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出让人与受让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等,此项义务与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义务是一致的。对于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故意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有关部门可视情节取消专利代理人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9条还规定: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而且专利代理人每年还要接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的年检。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内容包括:专利代理人是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执业培训;专利代理人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所列的违法违纪行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给予惩戒。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第五条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第六条 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效控制、依法处理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考试优惠政策。符合考试优惠政策的考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二章 考试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在举行考试四个月前向社会发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点城市、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和资格授予等相关安排。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考点。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委托计算机化考试服务方(以下简称考试服务方)执行部分考务工作。 考试服务方应当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在本行政区域内设有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考点局)的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考点局指派巡考人员。巡考人员监督、协调考点局和考试服务方的考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 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当将考点局回收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违规情况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带回,交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 考点局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落实本地区考站和考场,组织对本地区考站和考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承办考务工作,并应当在考试前召开监考职责说明会。 考点局应当指派考站负责人。第十八条 考点局应当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选择考场。考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安静、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二)硬件、软件和网络配置符合规定; (三)具备暂时存放考生随身携带物品的区域或者设施。
专利代理人考试的相关法部分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对外贸易法和刑法等法律内容。具体的一些分章可以查看相关书籍资料。如果要考试建议对这些内容进行系统的重点复习,不要一条一条的背诵法条,效率太低,而且没有重点,可以根据考试内容去复习。也可以自己去看看视频记忆学习,可以去看看知识产权课堂的公开课内容,关于专利法和相关法的免费视频很多,可以去学习。实际上就看视频讲解,做题,回头找到问题继续复习,然后在做题,不断地重复。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违法申诉办法如下所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表机构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投诉和举报。《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违反专利代理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或者认为存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情形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投诉和举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收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律师在中国的相关称谓为“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1) 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2) 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3) 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4) 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5) 其他有关专利事务。专利代理人可以独自代理专利诉讼案件,但其调查取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我国,尚没有对“专利律师”的特殊职业认证,也即每个律师皆可当然地代理专利诉讼,但不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则不能代理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宣告专利无效事务。但按行业惯例来说,“专利律师”通常特指既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又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在国内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利律师”既可以专利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上述的专利申请等事务,还可以律师身份不受限制地参与专利诉讼的全过程。根据中国相关法的规定,要成为一名专利律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理工科专业背景;3、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4、通过全国司法考试;5、在律师事务所中以律师身份执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必须具备的条件中的第2条,即必须具备理工科专业背景。我国当前的律师中,大多数都是纯粹的法律背景,也就是说,在开始读大学到毕业参加工作,一直都是读法律专业的,而没有读过理科或工科专业的。也就是说,律师跟专利代理人不是一码事,由于专利事务的处理需要对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理解能力,所以,大部分纯粹法律背景的律师都不具备处理专利事务的能力的,在委托代理专利事务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两者的差别。基本原则就是,不管他是不是律师,只要他不是专利代理人,最好不要委托他代理你的专利事务。当然,反过来也同样成立,那就是,如果你不是委托专利事务,而是委托其他法律事件,不管他是不是专利代理人,只要他不是律师,最好也不要委托他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