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一、依法提出专利申请,是申请人的民事权利。申请人对这一权利有权自行处分。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以后,可能会出于各种考虑,而撤回专利申请。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专利局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局做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撤回专利申请时,对于已经缴纳的申请费和其他费用,专利局不予退还。 二、本法其他条款还规定了一些视为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情况。如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该国对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要求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对申请。
有下述几个方案:1、要求在前申请的优先权,把你的改进加入到其中,重新提出申请,则在先申请都会被视为撤回。2、如果你觉得这种零件的替换非常有创造性的话,可以直接另提一份新申请,专门保护该替换方案。3、如果你觉得这种零件的替换只是一种等同替代的方案,你可以不采取任何动作。将来如果有人实施该替代方案时,你就以这是你的在先专利的等同方案为由,控告其侵犯你原来的那个专利的专利权。4、对于发明,可以在提出实审请求或者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三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要求,将你的那个变化方案作为等同替代方案补充到说明书中(在说明书中简单地提一句:某部件可以有其他等同的替代方式,例如……)。但实用新型的,你已经错过机会了,就别动了。考虑到现在对于修改超范围把控的比较严,这个方案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如果你技巧足够高的话,也有成功的可能性。
1、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3、优先权原则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申请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申请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4、书面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撰写和填写。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以下几项专利申请原则:①书面原则,即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②先申请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③单一性原则,又叫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你好专利法全文规定下列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这里讲的“国家法律“,仅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谓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是指该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客观上与社会公德相违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包括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该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不利的影响。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一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完整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授权专利权两个阶段,与发明专利审查程序相比,没有实质审查阶段。一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获得批准前必须要经过这两个阶段。审查员根据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对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的理由,则授权!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完全不同。初步审查阶段包括受理专利申请,收取专利费用,分类,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和格式审查等步骤。与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相比,没有公布专利申请的步骤。授权阶段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予专利权与办理登记手续二合一的通知书。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权决定、颁发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与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决定等步骤,这一阶段的执行步骤与发明专利的授权步骤相同。
1、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3、优先权原则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申请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申请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4、书面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撰写和填写。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仅包括形式审查,还包括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检索。实质审查是针对发明专利独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但是审查员根据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对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的理由,则授权!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完全不同。实际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的是后审查制,即如果有宣告无效的申请,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实行实质性审查。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个人所有。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 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原材料、设备、零部件、资金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都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一、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例如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过程中,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之内所做出的发明创造,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创造如何判断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等等。
摘自专利审查指南20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是否符合该规定不作审查。发明人应当是个人,请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例如不得写成“××课题组” 等。发明人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多个发明人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不公布发明人姓名的,应当在请求书“发明人” 一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 (不公布姓名)”。不公布姓名的请求提出之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均不公布其姓名,并在相应位置注明“请求不公布姓名” 字样,发明人也不得再请求重新公布其姓名。提出专利申请后请求不公布发明人姓名的,应当提交由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书面声明,但是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才提出该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外国发明人中文译名中可以使用外文缩写字母,姓和名之间用圆点分开,圆点置于中间位置,例如M·琼斯。
需要提交专利申请书,及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符合规定的格式文本,如果没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是很难撰写合规的文件的,或者即使能独立撰写也很难有保护效果,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三个条件: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